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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屍體失蹤


  碧琪已經死了!
  馬漢明從恐怖的殺人現場跑出來,跑得上氣不接下氣。他坐上車子,迅速離開
那座大廈,終於到達一個遠離肇事地點的地方,可以稍稍鬆一口氣了。
  他掏出一張相片——他從死去的碧琪身上取出的相片,就在燈下看。
  他驟然呆住。
  那張相片,是他和穎怡的合照!
  他不記得何時與穎怡拍過這張相片——他們在澳門的賽車場上,穎怡親熱地為
他揩著汗,他則剛到達車道上的終點,身上還穿著賽車手的服裝。
  他和穎怡的相片怎會在碧琪的身上?碧琪從何處得來,又保存在何處?或者她
原本就認識他們兩人的?
  太多解不開的疑團,這時候他才發現最可怕的事還在後頭,他裝著信用卡的皮
夾子不見了,遺留在兇案的現場!
  這一下,他才真正地呆住——
  這個發現對他的打擊可真大,他把頭枕在駕駛盤上,苦苦思索。他但願自己記
錯了,但不幸的是,他這個想法完全不正確,他那個皮夾子的確是遺留在碧琪那裡。
  他在腦海裡回想,當他進入碧琪屋裡時,裡面很暗,那是屋裡沒有開燈的緣故,
鄰屋的燈光從敞開的露台曳進來,勉強使他看到碧琪屋裡的物件。當時他心裡正納
悶碧琪為何開了門鎖而不在屋內,腳下隨即絆到了一具俯伏的人體,翻過來看才知
是碧琪。
  當時他半蹲在地上檢查碧琪是否還有呼吸,他的皮夾子便是在那時跌了的。
  那張相片也是那時在碧琪身上取到,因怕有人發現,他取到相片後便匆匆離去。
  他的皮夾子留在現場,內有他的信用卡、駕駛執照,有關他身份的資料!
  想到這裡,他不禁雙腳發軟。把留有個人資料的證件留在殺人現場,不就是向
人證實他去過那個地方?兇案的嫌疑都會落在他身上,他的腳印、指模——一切足
以證明他有可能殺人的證據……
  他不敢再往下想了,他要把皮夾子拿回來,怕也得去。
  重回那個地方比當初貿貿然不知道時去需要更大的勇氣。是誰殺碧琪?她為何
被殺?這些事他都無暇考慮,只知道若不拿回證件,他就脫不了關係。
  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那些場面是要避免的。
  當他回到那個地方時,大門仍是他離開時那樣虛掩著,他慶幸還沒有人發現,
忙推門進去趕快找皮夾子,然而他跟著卻像傻子般呆住。
  不可能的,根本就不可能!
  碧琪不見了,碧琪原本俯伏的地方空空的,碧琪的屍體不翼而飛!
  這個發現帶給他的驚嚇,比剛發現屍體時更甚,他盯著碧琪伏屍的地方足足半
分鐘,才醒悟到要快些離開現場。
  幸而皮夾子仍在,他俯身撿起,急忙離開那裡……
  跟著那幾天就在提心吊膽中過去,他留意著報紙新聞有沒有關於發現屍體的報
導,密切注視隨時有新的發展。
  沒有。一切風平浪靜。寫字樓工作如常,沒有人為了數天沒見碧琪上班而奇怪。
  馬漢明回想當晚碧琪打電話給他時說:「我有一樣很重要的東西交給你,與你
有切身關係的,你不來的話會後侮!」
  馬漢明肯定她的死與此事有關。她身上帶有他和穎怡的相片,這一點最令他想
不通,就如同她的身份之謎。為結識他而安排被搶劫的假戲,到他的公司工作借故
接近,對他表現款款柔情,這一切究竟是為什麼目的?
  幾天來的忐忑不安使他幾乎忘記了穎怡的事。直到一天,寫字樓來了兩個警探,
穎怡的事才被重新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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