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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損人不利己


  如果沒有記錯——不,不會記錯,那個女孩叫邱玉蘭。
  林群山的眼光,從烤肉網飛濺的火星中往上移,看見賣「芝麻玉米」的女人低垂的臉,忽然之間,他整個人彷彿變成一座石像。
  剛滿三十歲的林群山,已是一家專營珠寶的貿易公司的老闆,他白手起家的奇跡,在商業界一向是流傳的佳話。行止瀟灑而未婚,又使他成為名媛注目的焦點,許多鉅子心目中的最佳女婿人選。但是,不管他多麼成功,擁有多少財富,他仍然是個鄉下孩子。每個月,他都會抽出一個周末及星期天來,回到他長大的鄉下,陪年邁的父母,自己也順便過一天與世無爭的日子。長久以來,那是他用於調適忙碌活的娛樂與惟一休閒。
  這個周末晚上,當他開著深藍的積架駛進老家狹窄的巷道時,他忽然覺得非常饑餓——忙了一整天,他竟忘了吃東西!巨大的轎車像一只擱淺在狹小淺灘的鯨魚,還好是深夜,停在路旁,留個機車出人口,暫時應無人抗議。他將車子安頓好,走向惟一還亮著奶油色小燈的路邊攤。「芝麻玉米」?招牌上四個歪歪斜斜的紅字,使他的肚子咕嚕咕嚕地叫林群山的臉上不自覺地泛起一抹微笑——哈,好久沒吃路邊攤了,小時候,路邊攤可是他心目中的大飯店!
  時移事往,他再也不是個孩子,但在日日筆挺的西裝裡還包裹著一顆童心。他像兒時一樣專注地等著賣燒烤的小販把玉米烤好。橘紅色的小火星時而像噴泉四濺,從前的他覺得,那是天底下最美的東西——星星之火,伴著烤玉米淡淡的清香……
  他愣了一下。那個女人……雖然她比十五年前胖了一倍,臉上皮膚也不再那麼水嫩如梨,但是,她是邱玉蘭,沒錯!女人專心地為他烤玉米,沒有注意到林群山以驚異的眼光在端詳她。她的眉微微皺著,像很多年前一樣,只是多了幾分浮世滄桑,不見了過去的光彩飄逸。
  說來她還是他在初中畢業後離開小鎮的主因。初三最後一個學期,林群山將滿腔愛慕,寫成一封長達七頁的情書,生怕此時若不將他的初戀情懷表心達意,就要來不及。但當內向的他躊躇地將情書寄給她後,過了兩天,她卻送給他一道青天霹靂。「邱玉蘭把你的信貼在佈告欄上,所有女生班的人都看到了,你這樣做,不是丟我們男生的臉嗎?」訓育組長半笑半怒地對他說。害羞的他,大半年不敢和任何人講話,一畢業報考了北聯,趕快逃離小鎮了。
  她不是銀樓老闆的女兒嗎?怎麼會在深夜裡賣芝麻玉米,難道……?算算年齡,小鎮的三十歲的女人應該兒女成群了吧?多少心事,川流不息。「你記得我嗎?」他想問,帶點惡作劇的心理,但一會兒他的理智便自動澆熄小小的虛榮火苗。「多少錢?」
  「三十二。」女人把熱騰騰的玉米遞給他,抬頭看了他一眼,又看他第二眼……
  「先生,你很面善哦,好像是以前同學校的,你是不是念『國華國中』?」
  他點頭。暗自好笑。邱玉蘭根本忘了他曾經最最在意的一件事。
  「難怪啦。」她笑道。林群山注意到,她發胖是因為她懷了孕——一個深夜出來賣烤玉米的孕婦……應該也很幸福吧?他情不自禁地這麼想。
  以前(當然現在還有),我們常用不成熟的方式來「對付」追求者,讓好不容易揚起風帆準備開航的水手,一出海就遇到海難。
  有些方式很殘忍。女生常用的方式是:把情書貼在佈告欄,報告訓導處或導師,把信托他家隔壁的女孩交給他媽或他爸。女生這樣做的動機,未必出於惡意,可能是因為第一次收到來自異性的熱情,不知所措,也可能是想告訴大家:我是個很矜持的女孩;有時只是為了展示:有人追我。她們並沒有想到這樣做,是不是給表白者帶來心靈傷害,因為戀愛時機還未成熟,她們的人際觀念也還沒有成熟。
  「林群山」的故事,是我一個好朋友的故事。事隔多年,他遇到曾經打擊過他自尊的初戀情人,憶起日時情況,只是淡淡地覺得好笑,老早就沒有傷痕。但是當初呢?「那時,小鎮風氣保守,訓育組長還來我家找我的公務員老爸,我老爸氣呼呼地打我兩巴掌,大罵:生出你這種兒子真是我們家的不幸!我真想跳樓死掉算了!那時我甚至還想雇個殺手,砰砰砰,把這個可惡的女生幹掉!」
  還好他沒這麼做,否則他現在一定是前科纍纍的通緝犯,而不是成功有為、備受青睞的年輕創業楷模了。他是個幸運的人,因為「丟不起臉」,只好從高中就離家出外,在求學過程中就具備十足的獨立精神,比別人早踏出自立自強的第一步,才有後來的成功。好一個「化悲憤為力量」的例子。
  後來他聽說,事實是這樣子的:邱玉蘭後來因父親沉迷賭場,把家裡的祖傳銀樓全部賭光,窮困潦倒後又遭車禍喪生,邱玉蘭高中一年級即輟學當女工,貼補家用,二十歲時和電子廠的同事結婚,婆婆苛刻,家境也清寒。丈夫本來對她好,後來小兩口想創業,生意做垮了,又欠地下錢莊一筆錢,迫不得已,懷有身孕的邱玉蘭在白天上工後,晚上還得出來擺攤子,賺錢還債……
  也許邱玉蘭仍是無怨無尤,林群山的成功生涯也未必得意無憂——但是你不能不承認,風水會輪流轉,不是嗎?如果別人對我們沒有惡意,我們也不必傷害別人,讓他難堪。
  如果你接到一封情書,而寄來的人不是你認為可以接納的人,該怎麼辦呢?
  (一)別假惺惺地「溫柔」回信給他,讓他誤以為你已接受,這樣會帶來不少的誤解與麻煩。
  (二)當然盡量不要讓第三者知道,除非你確定第三者是有建設性的,不是「校園廣播站」,也不是藏不住話的人,否則反而會變成使雙方尷尬的大喇叭。
  (三)百份之百不能采取「邱玉蘭式」的殘酷方法。初初掉人暗戀中的男生常有一顆玻璃心。
  (四)如果你確定不喜歡他,把信「滅跡」就是了,假裝沒事。
  (五)萬一他再寄來,你一樣當做沒收到,以不變應萬變,就不相信他毅力十足。
  (六)如果你發現他誠意十足、文筆不差、風度也好,噹噹筆友又何妨?
  少年時貌不驚人的鼻涕小子,也許有內在美,將來可能變成「林群山」!
  有個女性朋友也有類似的經驗。她到美國念了碩士回來,找了半年找不到好工作。(現在喝了洋墨水又有高學位的人,還未必吃香呢。)好不容易有家美商銀行願意和她面談,當天一到,定睛一看:唉呀,那個為她面試的副總裁,豈不是初中時每天寫情書給她,被她死黨笑作「癩蛤蟆想吃天鵝肉」的丑小子?什麼時候他從五短身材變成玉樹臨風,癩蛤蟆已變成天鵝?對方「若有意似無情」地看著她。「我的頭都想鑽到地洞去!還好他不念舊惡,過了三天,我收到了錄取通知……」
  但在那三天裡,她已自己把自己窘得茶不思飯不想,懊惱萬分,收效十分驚人——不花錢就瘦了五公斤,減肥相當成功。
  還有一個真人實事更好笑:年輕的法官開庭時,發現下頭被控妨害風化的女人,正是初中時他的夢中情人!
  說了這麼多的真實笑話,無非想告訴你——拒絕別人時,別傷及別人的自尊,不要損人不利己,大家日後見了面仍和氣,不是很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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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自書香門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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