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郎


江 南 梅 孝 廉 耦 長 , 言 其 鄉 孫 公 , 為 德 州 宰 , 鞫 一 奇 案 。

初 , 村 人 有 為 子 娶 婦 者 , 新 人 入 門 , 戚 里 畢 賀 。 飲 至 更 餘 , 新 郎 出 , 見 新 婦 炫 裝 , 趨 轉 舍 後 , 疑 而 尾 之 。 宅 後 有 長 溪 , 小 橋 通 之 。 見 新 婦 渡 橋 徑 去 , 益 疑 。 呼 之 不 應 。 遙 以 手 招 婿 ; 婿 急 趁 之 , 相 去 盈 尺 , 而 卒 不 可 及 。 行 數 里 , 入 村 落 。 婦 止 , 謂 婿 曰 ﹕ 「 君 家 寂 寞 , 我 不 慣 住 。 請 與 郎 暫 居 妾 家 數 日 , 便 同 歸 省 。 」 言 已 , 抽 簪 叩 扉 軋 然 , 有 女 童 出 應 門 。 婦 先 入 。 不 得 已 , 從 之 。 既 入 , 則 岳 父 母 俱 在 堂 上 。 謂 婿 曰 ﹕ 「 我 女 少 嬌 慣 , 未 嘗 一 刻 離 膝 下 , 一 旦 去 故 里 , 心 輒 戚 戚 。 今 同 郎 來 , 甚 慰 係 念 。 居 數 日 , 當 送 兩 人 歸 。 」 乃 為 除 室 , 麻 褥 備 具 , 遂 居 之 。

家 中 客 見 新 郎 久 不 至 , 共 索 之 。 室 中 惟 新 婦 在 , 不 知 婿 之 所 在 。 由 此 遐 邇 訪 問 , 並 無 耗 息 。 翁 媼 零 涕 , 謂 其 必 死 。 將 半 載 , 婦 家 悼 女 無 偶 , 遂 請 於 村 人 父 , 欲 別 醮 女 。 村 人 父 益 悲 , 曰 ﹕ 「 骸 骨 衣 裳 , 無 可 驗 證 , 何 知 吾 兒 遂 為 異 物 ! 縱 其 奄 喪 , 周 歲 而 嫁 , 當 亦 未 晚 , 胡 為 如 是 急 也 ! 」 婦 父 益 啣 之 , 訟 於 庭 。 孫 公 怪 疑 , 無 所 措 力 , 斷 令 待 以 三 年 , 存 案 遣 去 。

村 人 子 居 女 家 , 家 人 亦 大 相 忻 待 。 每 與 婦 議 歸 , 婦 亦 諾 之 , 而 因 循 不 即 行 。 積 半 年 餘 , 中 心 徘 徊 , 萬 慮 不 安 。 欲 獨 歸 , 而 婦 固 留 之 。 一 日 合 家 惶 遽 , 似 有 急 難 。 倉 卒 謂 婿 曰 ﹕ 「 本 擬 三 二 日 遣 夫 婦 偕 歸 。 不 意 儀 裝 未 備 , 忽 遘 閔 凶 ; 不 得 已 , 即 先 送 郎 還 。 」 於 是 送 出 門 , 旋 踵 急 返 , 周 旋 言 動 , 頗 甚 草 草 。 方 欲 覓 途 行 , 回 視 院 宇 無 存 , 但 見 高 冢 。 大 驚 , 尋 路 急 歸 。 至 家 , 歷 言 端 末 , 因 與 投 官 陳 訴 。 孫 公 拘 婦 父 諭 之 , 送 女 於 歸 , 始 合 巹 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