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五十一
      【宋紀一百五十一】 起強圉協洽正月,盡屠維作噩十二月,凡三年。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淳熙十四年(金大定二十七
年)

    春,正月,丙午,真州運司乞展限收換銅錢,帝曰:「久相玩習,不成號令矣。」
王淮等請令漕司措置,帝曰:「頻降指揮,人亦不信。今且教措置,以觀其後。」帝又
曰:「賢者不待賞罰而自勤勉;至於中人,無賞罰不得。天下大抵皆中人耳。」

    已酉,金以襄城令東平趙渢為應奉翰林文字。

    渢入謝,金主謂宰臣曰:「此黨懷英所薦耶?」對曰:「諫議黃久約亦嘗薦之。」
金主曰:「學士院比舊殊無人材,何也?」右丞張汝霖曰:「人材須作養;若令久任練
習,自可得人。」

    庚戌,金主如長春宮、春水。

    二月,乙亥,金主還都。

    乙卯,金改閔宗廟號曰熙宗。

    庚辰,知福州賈選言:「福州瀕海諸寨,皆系海道要害,今巡檢乃有以廕官及雜流
出身,或素不知兵,或年已垂老,緩急不可倚仗。請今後應沿海巡檢,須武舉或軍功出
身,年未五十,諳曉兵機行陳之人,方許注差。勘會先曾經海道捕賊立功諸會船水人,
次注武舉出身人;如無,即依見行法差注,止不注流外出身之人。」從之。

    癸未,金以曲陽縣置錢監,賜名利通。

    丁亥,以樞密使周必大為右丞相。

    時封事多言大臣異同,必大曰:「各盡所見,歸於一是,豈可尚同!陛下復祖宗舊
制,命三省覆奏則後行,正欲相維,非止奉行文字也。」

    金御史台言:「自來尚河京府州縣官,有坐視管內河防缺壞,略不介意者。請令沿
河京府州縣長貳官,皆於名銜加管句河防事。如規措有方,能御大患,或守護不謹,以
致疏虞,隨時聞奏,議賞罰。」金主從之。仍命每歲將泛之時,令工部官一員沿河檢視,
沿河府州之長貳皆提舉河防事,縣令、佐皆管句河防事。

    戊子,以施師點知樞密院事。

    丙申,金命;「罪人在禁,許親屬入視。」

    三月,辛亥,金皇太孫受冊,赦。

    乙卯,金尚書省言:「孟家山金口閘,下視都城百四十餘尺,恐暴水為害,請閉
之。」詔可。

    庚申,陳居仁言:「祖宗加意斯民,見於役法,尤為詳備。其後臣僚州郡申明沖改,
浸失法意。請下敕令所,取祖宗免役舊法,並於戶部取括紹興十八年以後續指揮,本所
官精加考核,其有與舊法抵牾,即行刪去,修為一書,名曰《役法撮要》,候成,鏤板
頒天下。」從之。

    夏,四月,壬午,趙伯韺請添差軍中屬官差遣,帝曰:「軍中豈可添差,虛請給占!
當時不合開端,遂使源源陳乞不已。除見任添差人許滿今任,日後更不差人。」

    丙戌,金以刑部尚書崇浩為參知政事。

    戊子,賜禮部進士王容等四百三十五人及第、出身。翰林學士洪邁言:「《貢舉令》
賦限三百六十字,論限三百字。今經義、論策一道有至三千字,賦一篇幾六百言。寸晷
之下,唯務貪多,累牘連篇,何由精妙!宜俾各遵體格,以返渾淳。」

    丙申,金主如金蓮川。

    辛丑,金中都地震。

    五月,庚午,金主以所進御膳味不調適,使人問之。尚食局直長言:「臣聞老母病
劇,私心憒亂,以此有失嘗視。」金主嘉其孝,即令還家侍疾。

    六月,戊寅,以久旱,頒畫龍祈雨法。

    金免中都、河北等路被河決水災軍民租稅。

    甲申,駕詣太子宮祈雨,次詣明慶寺。

    丁亥,觀文殿大學士、特進梁克家卒,謚文靖。

    庚寅,臨安火。

    癸巳,王淮等以旱求罷。不許。

    詔修炎帝陵,陵在衡州茶陵縣,從衡州之請也。

    己亥,省釋兩浙路罪囚。

    秋,七月,丙午,太白經天。

    詔曰:「政事不修,旱□為虐,可令侍從、台諫、兩省、卿監、郎官、館職疏陳闕
失及當今急務,毋有所隱。」己酉,詔監司條上州縣弊事、民間疾苦。辛亥,避殿,減
膳,徹樂。

    壬子,金主秋獵。

    癸丑,命檢正都司看議群臣封事,有可行者以聞。

    詔權減秀州經總制糴本錢半年。

    何澹言省吏改易都司簽擬文字,帝謂帝臣曰:「卿等可自以意問之,前後改易者何
事?亦欲官吏各有所警。」

    丙辰,命臨安府捕蝗,募民輸米賑濟,除紹興新產下戶今年和市布帛二萬八千匹。

    辛酉,以江西、湖南饑,給度牒,糴米備賑。

    戊辰,雨。命給、捨看詳監司具到州縣弊事。

    八月,辛未,賜度牒百道,米四萬餘石,備賑紹興府饑。

    王淮言:「石萬等所造歷,與《淳熙戊申歷》差兩朔。又,《淳熙歷》十一月下弦
在二十四日,恐曆法有差。」帝曰:「朔豈可差!朔差,則所失多矣。可令禮部、太常
寺、秘書省參定以聞。」

    癸未,以留正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

    丙戌,金主次雙山;九月,己亥朔,還都。

    己酉,金主謂宰臣曰:「朕今歲春水所過州縣,其小官多干事,蓋朕嘗有賞擢,故
皆勉力。以此見專任責罰,不如用賞之有激勸也。」

    乙丑,罷增收水渠民田租。

    冬,十月,辛未,以太上皇不豫,帝罷朝,視疾,赦。

    乙亥,太上皇崩於德壽殿,遺誥太上皇後改稱皇太后。帝號痛□辟踴,謂王淮等曰:
「晉孝武、魏孝文實行三年喪服,何妨聽政!司馬光《通鑒》所載甚詳。」淮對曰:
「晉武雖有此意,後來在宮中止用深衣練冠。」帝曰:「當時群臣不能順其美,光所以
議之。自我作古,何害!」

    丙子,以韋璞等為金告哀使。

    庚辰,金祫享於太廟。

    辛巳,詔曰:「大行太上皇帝奄棄至養,朕當衰服三年,群臣自遵易月之令。有司
討論儀制以聞。」

    尤袤據典禮,定大行太上皇廟號高宗,翰林學士洪邁獨請號世祖。袤率禮官顏師魯
等奏曰:「宗廟之制,祖有功,宗有德。藝祖規創大業,為宋太祖;太宗混一區夏,為
宋太宗。自真宗至欽宗,聖聖相傳,廟制一定,萬世不易。在禮,子為父屈,示有尊也。
太上親為徽宗子,子為祖,父為宗,失昭穆之序。議者不過以漢光武為比。光武以長沙
王后,布衣崛起,不與哀、平相繼,其稱無嫌。太上中興,雖同光武,然實繼徽宗正統;
以子繼父,非光武比。將來祔廟在徽宗下而稱祖,恐在天之靈有所不安。」詔群臣集議,
袤上議如初,邁論遂屈,詔從其議。

    乙酉,群臣五上表,請帝還內聽政。丙戌,詔:「俟過小祥,勉從所請。」

    戊子,帝衰□,御素輦還內。以顏師魯充金國遺留國信使。

    庚寅,金主謂宰臣曰:「朕觀唐史,惟魏徵善諫,所言皆國家大事,且得諫臣之體。
近時台諫,唯指摘一二細碎事,姑以塞責,未嘗有及國家大利害者。豈知而不言歟,無
乃不知也?」

    十一月,己亥,太上皇大祥,帝始以白布巾袍視事於延和殿,朔望詣德壽宮,則衰
□而杖。因詔皇太子惇參決庶務,侍讀楊萬裡上書太子曰:「民無二王,國無二君,今
陛下在上,又置參決,是國有二君也。自古未有國貳而不危者。蓋國有貳,則天下向背
之心生;向背之心生,則彼此之黨立;彼此之黨立,則讒間之言啟;讒間之言啟,則父
子之隙開。開者不可復合,隙者不可復全。昔趙武靈王命其子何聽朝而從旁觀之,魏太
武命其晃監國而自將於外,間隙一開,四父子皆及於禍。唐太宗使太子承乾監國,旋以
罪廢。國朝天禧亦嘗行之,若非寇准、王曾,幾生大變。蓋君父在上而太子監國,此古
人不幸之事,非令典也。一履危機,悔將何及!」太子覽之悚然。庚子,三辭參決,不
許。

    辛丑,帝詣德壽宮禫祭,百官釋服。甲辰,群臣三上表,請御殿聽政。詔:「俟過
祔廟。」

    甲寅,金詔:「河水氾濫,農夫被災者與免差稅一年。衛、懷、孟、鄭四州塞河勞
役,並免今年差稅。」

    十二月,庚午,大理寺奏獄空。

    乙酉,制司言:「夔路大寧監四分鹽,遞年科在恭、涪等八州,委實擾民,請據運
司措置,止就夔州以時變賣,誠為利便。」從之。

    戊子,金禁女真人不得改稱漢姓、學南人衣裝,犯者抵罪。

    金主在位久,熟悉天下事,思得賢才與圖致治,而大臣皆依違苟且,無所建達。一
日,謂宰臣曰:「古來宰相率不過三五年而退,罕有三二十年者。卿等將不舉人,甚非
朕意。」它日,又謂宰臣:「卿等老矣,殊無可以自代者乎?必待朕知而後進乎?」平
章政事襄、右丞張汝霖對曰:「臣等苟有所知,豈敢不言,但無人耳!」金主曰:
「《春秋》諸國分裂,土地褊小,皆稱有賢,卿等不舉而已!今朕自勉,庶幾致治。至
它日子孫,誰與共治者乎!」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淳熙十五年(金大定二十八
年)

    春,正月,戊戌,開議事堂,以內東門司改充。命皇太子隔日與宰執相見議事,如
有差擢,在內館職、在外部刺史以上,乃以聞。

    先是林栗言:「諫諍之官,尚有闕員。居其官者,往往分行御史之事,至於箴規闕
失,寂無聞焉。乞親擢端方質直、言行相副、堪充補闕拾遺者,召見而命之,以遺補為
名,不任糾劾之職。」帝曰:「朕每欲增置諫員,但以言官多任意論人。向者初除台諫,
人已預知必論其人,既而果然。若諫官止於規朕過舉,朝廷闕政,誠合古人設官之意。
卿等更考求前代興置本末以聞。」王淮等以《唐六典》所載與舊制進呈,帝曰:「朕樂
聞闕失,若諫官專規正人主,不事抨彈,雖增十員亦可。」辛丑,詔復置左右補闕、拾
遺。

    癸卯,金遣宣徽使富察克忠為宋員祭使。

    甲辰,金主如春水。

    乙巳,帝諭宰臣曰:「皇太子參決未久,已自諳知外方物情。自今每遇殿朝,令皇
太子侍立。」

    於是太常少卿兼左諭德尤袤言於太子曰:「大權所在,天下所爭趨,甚可懼也。願
殿下事無大小,一取上旨而後行;情無厚薄,一付眾議而後定。」又曰:「利害之端,
常伏於思慮之所不到;疑間之萌,常闕於堤防之所不及。儲副之位,止於侍膳問安,不
交外事。撫軍監國,自漢至今,多出權宜,事權不一,動有觸礙。請俟祔廟之後,便行
懇辭,以昭殿下之令德。」尋以胡晉臣兼諭德,鄭僑兼侍讀,羅點兼侍講。

    戶部申會慶節諸州軍合有進奏,帝諭太子曰:「朕與免二年,如何?」王淮言此系
屬戶部歲計,帝曰:「可用封樁庫錢撥還戶部,自十七年為始,依格進奉。如諸路循例
科斂充它用,御史台覺察彈奏」。

    辛亥,方有開請措置屯田,帝諭施師點等曰:「二十餘年不用兵,一旦使之屯田,
其樂從乎?」師點對曰:「軍兵久佚,初令服田,必以為勞。才過一二年,得其利,則
樂矣。」帝曰:「事須樂從,卿等更可詢訪。」師點曰:「屯田本意,非止積穀,蓋欲
諸軍布在邊陲,緩急有以為用。」帝曰:「此乃寓兵於農之意。」

    庚申,知樞密院事施師點罷。

    師點每謂諸子曰:「吾生平任官,皆任其升沈,未嘗附麗求進,獨人主知之,遂至
顯用。夫人窮達有命,不在巧圖,惟忠孝乃吾事也。」

    甲子,以黃洽知樞密院事,吏部尚書蕭燧參知政事。

    二月,乙亥,金主還都。

    丁丑,禮部郎鄭僑言:「淮東鹽場開墾,自淳熙四年以來,按其所耕之地,履畝而
稅之,十取其五,名曰『子斗』,價錢悉歸公庫,歲約可得二萬緡。緣此亭戶肆意開耕,
遂致柴薪減少,妨廢鹽業。臣昨任提舉日,嘗罷收子斗錢,禁約亭民,將已耕地不得布
種。今已連年,恐禁戢不謹,此弊復興,請令監司覺察。」從之。

    庚辰,趙汝愚、李大正奏黎州買馬,乞照舊法,不拘尺寸,帝問樞密院曰:「所引
舊法,是紹興間舊法,或京師舊法?」黃洽曰:「系祖宗時舊法。」帝曰:「祖宗時有
西北馬可用,黎馬止是羈縻,今則黎民分作戰馬,不可不及格尺也。」

    丁亥,金吊祭使富察克忠行禮於德壽殿,次見帝於東楹之素幄。

    癸巳,顏師魯等自金廷辭歸,金主以遺留物中玉器五、玻璃器二十及弓劍之屬使持
歸,曰:「此皆爾國前主珍玩之物,所宜寶藏,以無忘追慕,今受之,義有不忍也。」

    遣京鏜等使金報謝。

    三月,丁酉朔,金主萬春節,宴群臣於神龍殿,諸王、公主以次奉觴上壽。金主歡
甚,以本國音自度曲,言臨御久,春秋高,渺然思國家基緒之重,萬世無窮之托,以戒
太孫當修身養德,善於持守,及命左丞相圖克坦克寧盡忠輔導之意。於是金主自歌之,
太孫與克寧和之,極歡而罷。

    庚子,王淮等上太上皇謚曰聖神武文憲孝皇帝,廟號高宗。

    癸丑,用翰林學士洪邁議,以呂頤浩、趙鼎、韓世忠、張俊配饗高宗廟廷。

    時論有以張浚大類漢諸葛亮,亦宜預列。邁謂:「亮斬馬謖,已為失計。浚襲其事
斬曲端,幾於自壞萬裡長城。至於詐張端旗,尤為拙謀,徒足以召敵人之笑,沮我師之
氣。」帝是其議。吏部侍郎章森乞用岳飛及浚,秘書少監楊萬裡乞用浚,皆不報。

    辛酉,樞密院言:「紹興初,吳玠、楊政畫蜀、漢之地以守,自散關以西付之玠,
梁、洋付之政。蜀中諸邊,散關為重。願與二三大臣講求蜀中守邊舊跡,令制置司同都
統司公共相度經久利便。據興元都統制彭杲申,大散關邊面,系鳳州地界,隸西路安撫
所管,淳熙二年,鳳州改隸興元。竊以大散關係對境沖要,最為重害,兼緣鳳州郡事見
系文官,即無屯守之兵,各無統領,亦非本司號令所及,緩急之際,議論不合,或有乖
違,即誤國事。請將本州知州令本司選擇奏辟,彈壓戍兵。」詔:「彭杲於統制官精選
練於邊防、民政之人,具名聞奏。」

    丙寅,權攢高宗於永思陵,改謚懿節皇後曰憲節。

    夏,四月,壬申,帝親行奉迎虞主之禮。自是七虞、八虞、九虞、卒哭、奉辭皆如
之。

    癸酉,金增外任小官及繁難局分承應人俸。

    楊萬裡以洪邁駁張浚配饗,斥其欺專,禮官尤袤等請詔群臣再集議。帝諭大臣曰:
「呂頤浩等配享,正合公論,更不須議。洪邁固輕率,楊萬裡亦未免浮薄。」於是二人
皆求去,邁守鎮江,萬裡守高安。

    丁丑,金以陝西統軍使富珠哩鄂爾罕為參知政事。

    癸未,金建女真太學。

    丙戌,詔曰:「朕昨降指揮,欲衰□三年,群臣屢請御殿易服,故以布素視事內殿。
雖有俟過祔廟勉從所請之詔,然稽諸禮典,心實未安,行之終制,乃為近古。宜體至意,
勿復有請。」於是大臣乃不敢言。

    是時執政近臣皆主易月之議,諫官謝諤、禮官尤袤知其非而不能爭。惟敕令所刪定
官沈清臣嘗上書贊帝之決,且言:「將來祔畢日,乞預將御筆,截然示以終喪之志,杜
絕朝臣來章,勿令再有奏請,力全聖孝,以示百官,以型四海。」帝頗納用。

    陳亮上疏曰:「高宗皇帝於金有父兄之仇,生不能以報之,則歿必有望於子孫,何
忍以升遐之哀告之仇哉!遺留、報謝三使繼發,而金人僅以一使,如臨小邦。義士仁人,
痛切心骨,豈陛下之聖明智勇而能忍之乎?意者執事之臣,憂畏萬端,有以誤陛下也?」
疏萬數千言,大略欲激帝恢復。時帝已將內禪,由是在廷交怒,以亮為狂怪。

    五月,丙申朔,宰臣進請司諫之差遣,帝曰:「司諫之差,恐是初官,不當放行。」
顧太子曰:「切不可啟此僥倖之門。」太子對曰:「僥倖之門,啟之則便有攀援源源而
來,誠不可啟。」

    己亥,左丞相王淮罷,以左補闕薛叔似論之也。帝旋諭叔似曰:「卿等官以拾遺、
補闕為名,不任糾劾。今所奏乃類彈擊,甚非設官命名之意,宜思自警。」

    丙午,金製:「諸教授必以宿儒高才者充,給俸與丞、簿等。」

    戊申,京鏜等至金。故事,南使至汴京則賜宴。至是鏜請免宴,郊勞使康元弼等不
從。鏜謂必不免宴,則請徹樂,遺之書曰:「鏜聞鄰喪者舂不相,裡殯者不巷歌。今鏜
銜命而來,繄北朝之惠吊,是荷是謝。北朝勤其遠而憫其勞,遣郊勞之,使勤式宴之儀,
德莫厚焉。外臣受賜,敢不重拜!若曰而民聽樂,是於聖經為悖禮,於臣節為悖義,豈
惟貽本朝之羞,亦豈昭北朝之懿哉!」相持甚久。鏜即館,相禮者趣就席,鏜曰:「若
不徹樂,不敢即席。」金人迫之,鏜弗為動,乃帥其屬出館,甲士露刃相向,鏜叱退。
已而金主聞之,歎曰:「南朝直臣也。」特命免樂。自是恆去樂而後宴。

    丁巳,詔修《高宗實錄》。

    戊午,浙西提舉石起宗,言海鹽蘆瀝場催煎官蔡水冀,裒斂亭戶,不能舉職,乞與
岳廟,帝曰:「此須放罷。」仍令吏部契勘蔡水冀得差遣年月之侍郎,吏部言系賈選,
帝曰:「選已罷,姑已之。自後吏部如銓量巡尉等當知警。」

    庚申,殿中侍御史冷世光言:「縣令親民之選,昨吏部措置被案放罷之人,滿半年
方許參部,不許注繁難大縣,止注小縣。小縣之民何罪焉!請令吏部遵守淳熙五年指揮,
凡經彈劾之人,且與祠祿;知縣曾經放罷,半年後亦且與岳廟;兩次作縣,兩經罷黜者,
不得再注親民差遣。」詔吏部看詳措置。

    壬戌,始御後殿。

    敕令所刪定官沈清臣言:「陛下臨御以來,非不論相也,始也取之故老重臣,既而
取之潛籓舊傅,或取之詞臣翰墨,或取之時望名流,或取之刑法能吏,或取之刀筆計臣,
或取之雅重詭異,或取之行實自將,或取之□斥□也誕慢,或取之謹畏柔懦,或取之狡
猾俗吏,或取之句稽小材;間有度量沈靜而經畫甚淺,心存社稷而材術似疏,表裡忠讜
而規制良狹。其後以空疏敗,以鄙猥敗,以欺誕敗,以奸險敗,以浮誇敗,以貪墨敗,
以詭詐敗,以委靡敗。若此者,豈可謂相哉?甚至於誤國,有大可罪者。海、泗,國家
之故地也,私主和議,無故而棄之敵國;騎兵,天子之宿衛也,不能進取,無故而移之
金陵;汲引狂誕浮薄之流以扼塞正塗,擅開佞幸權嬖之門以自固高位。而今也猶習前轍,
浸成欺弊,國有變故,略無建明,事有緩急,曾不知任,然則焉用彼相哉!」

    禮部言:「國學進士石萬並楊忠輔指淳熙十五年太史局所造歷日差忒。今據石萬等
造成歷,與見行曆法不同,請以其年六月二日、十月晦日月不應見而見為驗。」詔尤袤、
宋之端監視測驗。

    先是詔省減百司冗食,至是共裁減七百餘人,從吳澳之奏也。

    六月,戊辰,給事中鄭僑疏言:「陛下創法立制,犁然當於人心,可萬世遵行而無
弊者,文臣出民銓試,武臣出官呈試是也。歷歲以來,有司謹守奉行,偶緣淳熙十一年
有進義副尉何大亨者,以廕補出官,自陳元系效用人,乞免呈試參部,遂蒙特旨與免。
此弊一開,遞相攀援,遂使一時特旨,直作永例。在法,免呈試者,淮江海戰船立功補
官之人及諸軍揀汰離軍之人,則法許免呈試;即未嘗有初投效用,後因廕補出官,與免
試參部之法也。若曰彼嘗從軍,何必呈試!聽其展轉相承,用例廢法,則它日僥倖之徒,
必有竄名冒籍於軍伍之中以為免試張本者。望申嚴此法,將特免試指揮更不施行,仍詔
有司恪守成法。」

    帝以問樞密院,周必大對曰:「舊法呈試中方得出官,淳熙十年放行曾經從軍免試
一兩人,遂以為例。」帝曰:「鄭僑言:『既曾從軍,自合習熟武藝,何憚呈試!如不
能呈試,前此從軍所習何事!』此說甚當,可依舊法行之。」

    壬辰,報謝使京鏜自金還。

    先是帝謂宰臣曰:「京鏜堅執不肯聽樂,此事可嘉。士大夫居常孰不以節義自許,
有能臨危不變如鏜者乎?」及入見,帝慰勞之。故事,使還,當增秩。帝曰:「京鏜專
對,可轉兩官。」周必大曰:「增秩,常典爾。鏜奇節,惟陛下念之。」帝曰:「鏜,
今之毛遂也。」乃命鏜權工部侍郎。

    周必大薦硃熹為江西提刑。熹入奏事,或要於路曰:「正心誠意之論,上所厭聞,
慎勿復言。」熹曰:「吾生平所學,惟此四字。熹可隱默以欺吾君乎!」及入對,帝曰:
「久不見卿,卿亦老矣。浙東之事,朕自知之。今當處卿以清要,不復以州縣煩卿。」
獎諭久之。乃出。

    熹奏言:「近年以來,刑法不當,輕重失宜,甚至系於人倫風化之重者,有司議刑,
亦從流宥之法,則天理民彝,幾何不至於泯滅也!

    「提刑司管催經總制錢,起於宣和末年,倉卒用兵,權宜措畫。自後立為比較之說,
甚至災傷檢於倚閣,錢米已無所入,而經總制錢獨不豁除。州縣之煎熬,何日而少紓!
斯民之愁歎,何時而少息哉!

    「陛下即位二十有七年,而因循荏苒,無尺寸之效,可以仰酬聖志。嘗反覆思之,
無乃燕閒淵蠖之中,虛明應物之地,天理有未純,人欲有未盡。天理未純,是以為善未
能充其量;人欲未盡,是以除惡不能去其根;一念之頃,公私邪正,朋分角立,交戰於
其中。故體貌大臣非不厚,而便嬖側媚得以被腹心之寄;寤寐英豪非不切,而柔邪庸繆
得以竊廊廟之權;非不樂聞公議正論,而有時不容;非不欲塈讒說殄行,而未免誤聽;
非不欲報復陵廟讎恥,而不免畏怯苟安;非不欲愛養生靈財力,而未免歎息愁怨。凡若
此類,不一而足。願陛下自今以往,一念之頃,則必謹而察之,此為天理邪,為人欲邪?
果天理也,則敬以充之,而不使其少有壅遏;果人欲也,則敬以克之,而不使其少有凝
滯。推而至於言語動作之間,用人處事之際,無不以是裁之,則聖心洞然,中外融徹,
無一毫之私欲得以介乎其間,而天下之事,將惟陛下之所欲為,無不如志矣。」

    翌日,除兵部郎官,熹方以足疾乞祠,兵部侍郎林栗,前數與熹論《易》、《西銘》
不合,遂論「熹本無學術,徒竊張載、程頤之緒餘,為浮誕宗主,謂之道學,私自推尊,
所至輒攜門生數十人,習為春秋、戰國之態;繩以治世之法,則亂人之首也。今采其虛
名,俾之入奏;而熹聞命之初,遷延道途,得旨除官,輒懷不滿,傲睨累日,不肯供職。
是豈張載、程頤之學教之然也!熹既除兵部郎官,在臣合有統攝,若不舉劾,厥罪維均。
望將熹停罷,以為事君無禮者之戒。」

    帝謂栗言過當,旋命熹依舊江西提刑。周必大言:「熹上殿之日,足疾未愈,勉強
登對。」帝曰:「朕亦見其跛曳。」薛叔似亦奏援之。太常博士葉適曰:「考栗劾熹之
辭,始末參驗,無一實者。至於其中『謂之道學』一語,則無實最甚。利害所系,不獨
硃熹,自昔小人殘害良善,率有指名,或以為好名,或以為立異,或以為植黨。近又創
為道學之目,鄭丙唱之,陳賈和之,居要路者密相付授,見士大夫有稍務潔修,粗能操
守,輒以道學之名歸之,以為善為玷闕,以好學為罪愆,賢士惴惴,中材解體。往日王
淮表裡台諫,陰廢正人,蓋用此術。栗為侍從,無以達陛下之德意,而更襲用鄭丙、陳
賈密相付授之說,以道學為大罪,從此讒言橫生,良善受禍,何所不有!望陛下奮發剛
斷,以慰公言。」疏入,不報。

    秋,七月,戊戌,上高宗廟樂曰《大勳》,舞曰《大德》。

    辛亥,金尚書左丞鈕祜祿額特喇罷。

    侍御史胡晉臣劾林栗喜同惡異,無事而指學者為黨。己未,出栗知泉州。硃熹除寶
文閣,請祠,未入。

    壬戌,恩平郡王璩薨。帝天性友愛,賜予無算,至是追封信王。

    八月,甲子朔,日有食之。

    庚辰,金主謂宰臣曰:「近聞烏底改有不順服之意,若遣使責問,彼或抵捍不遜,
則邊境生事,有不可已者。朕嘗思招徠遠人,於國家殊無所益。彼來則聽之,不來則勿
強其來,此前代羈縻之長策也。」

    金參知政事富珠哩鄂爾罕罷。壬午,以山東路統軍使完顏博勒和參知政事。

    甲申,金主謂宰臣曰:「用人之道,當自其壯年心力精強時用之。若拘以資格,則
往往至於耄老,此不思之甚也。鄂爾罕使其早用,必得輔助之力,惜其已衰老矣。凡有
可用之材,汝等宜早思之。」

    是月,湖北運判孫紹遠朝辭,帝曰:「祖宗時廣西鹽如何?」對曰:「系官賣。」
帝曰:「若廣西客鈔可行,祖宗當已行。」紹遠又言:「鈔法蠹國害民。」帝曰:「所
聞不一,因卿言,得其實矣。」

    九月,辛丑,大饗明堂。

    先是禮官請明堂畫一。帝曰:「配位如何?」周必大言:「禮官昨已申請,高宗幾
筵未除,用徽宗故事,未應配坐,且當以太祖、太宗並配。它日高宗幾筵既除,當別議。
大抵前後儒者多因《孝經》嚴父之說,便謂宗祀專以考配。殊不知周公雖攝政,而主祭
則成王,自周公言之,故曰嚴父耳。晉紀瞻答秀才策曰:『周制,明堂崇其祖以配上帝,
故漢武帝汾上明堂,捨文、景而遠取高祖為配。』此其證也。」留正言:「嚴父莫大於
配天,則周公其人也。是嚴父專指周公而言,若成王則其祖也。」帝曰:「有紹興間典
故在,可以參照無疑。」

    庚申,帝諭太子曰:「當今禮文之事,已自詳備,不待講論。惟財賦未嘗從容,朕
每思之,須是省卻江州或池州一軍,則財賦稍寬。若議省軍,則住招三年,人數便少,
卻將餘人並歸建康,事亦有漸。當今天下財賦,以十分為率,八分以上養兵,不可不
知。」

    許浦水軍統制胡世安言:「許浦一軍,本在明州定海,後因移駐許浦。是時港道水
深,可以泊船。後來湖沙淤塞,遂移戰船泊在顧涇,人船相去近二百裡,遇有緩急,如
何相就!合依舊移歸定海。」帝曰:「定海用舟師甚便,當時自是不合移屯也。」

    是月,錄中興節義後,用吏部尚書顏師魯等之言也。於是引赦書,放行中興初節義
顯著之家合得恩數,令吏部開具奏聞。

    冬,十月,丙寅,知湖州趙恩言:「湖州實瀕太湖,有堤為之限制,且列二十七浦
漊,引導湖水漢溉民田,各建斗門以為蓄洩之所,視旱澇為之啟閉。去歲之旱,高下之
田俱失沾溉,委官訪求遺跡,開浚浦漊,不數日間,湖水通澈,遠近獲利,而於斗門因
加整葺。請詔守臣,逐歲差官親詣湖堤相視,開浚浦漊,補治斗門,庶幾永久。」從之。

    己巳,廣西提刑趙伯遏奏本路鈔法五弊。且曰:「曩者建議之臣,以官般官賣科敷
百姓,害及一路,於是改行鈔法,上以足國,下以裕民,莫不以為便。今六年矣,諸郡
煎熬益甚,民旅困於科抑,名曰足國,實未嘗足;名曰裕民,實未嘗裕。所最可慮者,
緣邊及近裡州軍,兵額耗減已極,更不招填,所在城壁頹圯,無力修築,卒有緩急,何
所倚恃!臣嘗遍詢吏民,向者官般官賣之時,廣西諸郡誠有科敷百姓去處,然不過產鹽
地分,所謂高、化、欽、廉、雷五州是也。海鄉鹽賤不肯買,故有科抑。如靜江、郁林、
宜、融、柳、象、昭、賀、梧、籐、邕、容、橫、貴、潯、賓近裡一十六州,去鹽場遠,
若非官賣,無從得鹽。舊時逐州只是置舖出賣,民間樂於就買,不待科抑。自改行鈔法
以來,近裡一十六州,徒損於官,無補於民。民食貴鹽,又遭科鹽鈔之苦;沿海五州,
雖名賣鈔,其舊賣二分食鹽,元不曾禁,計戶計口,科擾如故。竊謂今日之法,正當講
究沿海五州利病,杜絕科敷,不當變近裡一十六州官般官賣之法。」詔:「應孟明、硃
晞顏同林岊相度條具奏聞。」

    戊子,臣僚言:「祖宗之時,士尚恬退,張師德兩詣宰相之門,遂遭譏議;豈若今
日,紛至沓來!台諫之門,猥雜尤甚,終日酬對,亦且厭苦,而無說以拒其來。願明詔
在廷止遏奔競,其有素事幹謁者,宰執從而抑之,台諫從而糾之。至於私第謁見之禮,
一切削去;果有職事,非時自許相見。庶幾在上者可以愛惜日力,不為賓客之所困;在
下者可以恪恭職業,不為人事之所牽。」從之。

    乙丑,司農寺言:「豐儲倉初為額一百五十萬石,不為不多,然積之既久,寧免朽
腐!異時緩急,必失指擬。宜相度每歲諸州合解納行在米數及諸處坐倉收糴數,預行會
計,以俟對兌。不盡之數,如常平法,許其於陳新未接之時,擇其積之久者盡數出□,
俟秋成日盡數補糴,則是五十萬石之額,永無消耗,此亦廣蓄儲之策也。」從之。

    是月,置煥章閣,藏《高宗御集》。

    十一月,丙申,帝謂皇太子曰:「恩數不可氾濫。將來皇太后慶八十與朕慶七十相
近。若是恩例太泛,添多少官!如皇太后慶壽,只得推恩本殿官屬方是。」

    戊戌,金改葬熙宗於峨嵋谷,仍號思陵。

    金詔:「南京、大名府等處被水逃移不能復業者,官與賑濟,仍量地頃畝,給以耕
牛。」

    壬子,楊偉上書,言廣西州郡役使土丁之弊,帝曰:「既屢有約束,何用申嚴!便
可責問其違戾。」因謂太子曰:「後有如此等事,便須直行,不必再三申嚴,徒為文
具。」

    十二月,乙亥,金主有疾。庚辰,大赦。乙酉,詔皇太孫璟攝政,居慶和殿東廡。

    丙戌,金以太尉、左丞相圖克坦克寧為太尉兼尚書令,平章政事襄為右丞相,右丞
張汝霖為平章政事。參知政事博勒和罷,以戶部尚書劉□為參知政事。

    戊子,金詔圖克坦克寧、襄、張汝霖宿於內殿。

    先是硃熹以奉祠去,至是再召,熹再辭,遂具封事投匭以進,其略曰:

    「陛下之急務,則輔翼太子,選任大臣,振舉綱維,變化風俗,愛養民力,修明庶
政,六者是也。

    「至於左右便嬖之私,恩遇過當,往者淵、覿、說、抃之流,熱焰熏灼,傾動一時,
今已無可言矣。獨前日臣所開陳者,雖蒙聖恩委曲開譬,然臣竊以為此輩但當使之守門、
傳命,供掃除之役,不當假借崇長,使得逞邪媚,作淫巧,立門庭,招權勢。臣竊聞之
道路,自王抃既逐之後,諸將差除,多出此人之手。陛下竭生靈膏血以奉軍旅,而軍士
顧乃未嘗得一溫飽,是皆將帥巧為名色,奪取衣糧,肆行貨賂於近習,以圖進用,出入
禁闥;腹心之臣,外交將帥,共為欺蔽,以至於此。而陛下不悟,反寵暱之,使宰相不
得議其制置之得失,給諫不得論其除授之是非,則陛下之所以正其左右者,未能及古之
聖王明矣。

    「至於輔翼太子,則自王十朋、陳良翰之後,宮僚之選,號為得人,而能稱其職者,
蓋已鮮矣。而又時使邪佞、儇薄、闒冗、庸妄之輩,或得參錯於其間。所謂講讀,亦姑
以應文備數,而未聞其有箴規之效。至於從容朝夕,陪侍游宴者,又不過使臣、宦者數
輩而已。夫立太子而不置師傅、賓客,則無以發其隆師、親友、遵德、樂義之心。宜討
論前典,置師傅、賓客之官,去春坊使臣,而使詹事、庶子各復其職。

    「至於選任大臣,以陛下之聰明,豈不知天下之事,必得剛明公正之人而後可任哉?
其所以常不得如此之人而反容鄙夫竊位者,直以一念之間未能徹其私邪之蔽,而燕私之
好,便嬖之流,不能盡由於法度。是以除書未出,而物色先定,名姓未顯,而中外已知
其決非天下第一流矣。

    「至於振肅紀綱,變化風俗,則今日宮省之間,禁密之地,而天下不公之道,不正
之人,顧乃得以窟穴盤據於其間,而陛下目見耳聞,無非不公不正之事。及其作奸犯法,
陛下又不能深割私愛,付諸外廷之議,論以有司之法,是以紀綱不能無所撓敗。紀綱不
振於上,是以風俗頹弊於下,蓋其為患之日久矣。而浙中為尤甚,大率習為軟美之態,
依阿之言,以不分是非,不辨曲直為得計,惟利之求,無復廉恥。一有剛毅正直守道循
理之士出乎其間,則群議眾排,指為道學,而加以矯激之罪。十數年來,以此二字禁錮
天下之賢人君子,復如崇、觀之間所謂元祐學術者,排擯詆辱,必使無所容其身而後已。
嗚呼!此豈治世之事,而尚復忍言之哉!

    「至於愛養民力,修明軍政,則自虞允文之為相也,盡取版曹歲入窠名之必指擬者,
號為歲終羨餘之數而輸之內帑,顧以其有名無實,積累掛欠,空載簿籍,不可催理者,
撥還版曹以為內帑之積,將以備它日用兵進取不時之須。宰相不得以式貢均節其出入,
版曹不得以簿書句考其存亡,徒使版曹闕乏日甚,督趣日峻,造為比較監司、郡守殿最
之法以誘脅之。於是中外承風,競為苛急,此民力之所以重困也。

    「諸將求進也,必先掊克士卒以殖私財,然後以此自結於陛下之私人,而祈以姓名
達於陛下之前。陛下但見其等級推先,案牘具備,則誠以為公薦,而豈知其論價輸錢,
已若晚唐之債帥矣。夫將者,三軍之司命,而其選置之方,乖剌如此。則彼智勇才力之
人,孰肯抑心下首於宦官,宮妾之門,而陛下之所得以為將帥者,皆庸夫、走卒,而猶
望其修明軍政,激勸士卒,以強國勢,豈不誤哉!

    「凡此六事,皆不可緩,而本在於陛下之一心。一心正,則六事無不正,一有人心
私欲以介乎其間,則雖欲憊精勞力以求正夫六事者,亦將徒為文具,而天下之事愈至於
不可為矣。」

    疏入,夜漏下七刻,帝已就寢,亟起,秉燭讀之。明日,除主管太乙宮兼崇政殿說
書。時帝已倦勤,蓋將以為燕翼之謀也。會執政有指道學為邪氣者,乃辭新命,除秘閣
修撰,仍奉祠。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淳熙十六年(金大定二十九
年)

    春,正月,癸巳,金主殂於福安殿,年六十七。

    金主在位二十八載,南北講好,與民休息,躬節儉,崇孝弟,信賞罰,重農桑,群
臣奉職,上下相守,家給人足,倉廩有餘,刑部斷罪,多不逾二十人,國中號稱「小堯
舜」。

    皇太孫璟,承遺詔即皇帝位。

    丙申,知樞密院事黃洽罷,知隆興府。

    己亥,以周必大、留正為左、右丞相,王藺參知政事,葛邲同知樞密院,參知政事
蕭燧兼權知樞密院。未幾,燧奉祠。

    先是命廣西經略應孟明等究實鹽法利害,至是孟明奏鹽鈔抑勒民戶,流毒一方,欲
得復舊以解愁怨。帝曰:「初議行此事,先差胡廷直去,商度非不詳密,只是符同詹儀
之之說。今為所誤,鹽法可依舊。」運判硃晞顏奏:「廣西鹽名曰『客鈔』,元無客也。
自乾道間變法,富商失業,無復客商矣。今鈔以客為名,乃強稅戶之家,使之承認,至
於破家而止。」壬寅,詔:「詹儀之罔上害民,責授安遠軍節度行軍司馬,袁州安置。」

    丙午,皇太后遷慈福宮。春坊姜特立見周必大,問曰:「宮中人人知上元後舉行典
禮,今悄然,何也?」必大謝曰:「此非外廷所敢與聞。」特立不悅而退。

    辛亥,帝諭周必大等曰:「朕年來稍覺倦勤,欲旬日間禪位於皇太子,退就休養,
以畢高宗三年之制。有合施行事,卿等可理會進呈。」因令必大、留正進呈詔草。

    丁巳,金參知政事崇浩罷。

    戊午,金名皇太后宮曰仁壽,尋改隆興。

    蠲紹興府和買絹四萬匹之半。

    己未,更德壽宮為重華宮。

    二月,辛酉朔,日有食之。

    蔡戢除尚書左司員外郎。帝勤庶政,遜位前一日,猶自除吏也。

    壬戌,帝吉服,御紫宸殿,宣詔曰:「爰自宅憂以來,勉親聽斷,不得日奉先帝之
幾筵,躬行聖母之定省。皇太子仁孝聰哲,久司匕鬯,軍國之務,歷試參決,宜付大寶,
撫綏萬邦,俾予一人獲遂事親之心,永膺天下之養。皇太子可即皇帝位,朕稱太上皇,
移居重華宮。」宣詔訖,百官赴殿庭立班,皇太子即皇帝位,側立不坐,如紹興三十二
年之禮,百官稱賀畢,三省、樞密院奏事,退,放仗。

    帝反喪服,御後殿,新皇帝侍立,尋登輦,同詣重華宮。新皇帝還內,上尊號曰至
尊壽皇聖帝,皇後曰壽成皇後。

    癸亥,金主始聽政,追尊其考宣孝太子為皇帝,廟號顯宗,尊母妃圖克坦氏為皇太
後。

    甲子,帝朝重華宮,大赦。

    乙丑,金敕:「登聞鼓院,所以達冤枉,舊嘗鎖戶,其令開之。」

    丙寅,以閤門捨人譙熙載、姜特立並知閤門事,帝東宮舊臣也。

    辛未,尊皇太后曰壽聖皇太后。

    壬申,詔內外臣僚陳時政闕失,四方獻歌頌者勿受。

    遣羅點等使金告即位。

    乙亥,遣諸葛瑞等使金吊祭。

    乙卯,詔:「官吏贓罪顯著者,重罰無貸。」

    辛巳,以生日為重明節。

    乙酉,金詔:「有司稽考典故,許引用宋事。」

    己丑,詔編《壽皇聖政》。

    庚寅,詔中書捨人羅點具可為台諫者,點以葉適、吳鑒、孫逢吉、張體仁、馮震武、
鄭湜、劉崇之、沈清臣八人上之。時帝意欲罷周必大,而點所薦,皆意向與必大類者,
由是不果用。

    詔職事官日輪對。秘書郎兼權吏部郎官鄭湜首言:「三代以還,本朝家法最正,一
曰事親,二曰齊家,三曰教子,此家法之大經也。自昔帝王,雖有天下之富,而不及以
天下養其親。惟高宗享天下之養,壽皇躬天子之孝,二十有七年,人無間言。陛下率而
行之,當如壽皇,然後無愧也。本朝歷世以來,未嘗有不賢之後,蓋祖宗家法最嚴,子
孫持守最謹。後家待遇有節,故無恩寵盈溢之過;妃嬪進御有序,故無忌嫉專恣之行;
宮禁不與外事,故無斜封請謁之私。此三者,漢、唐所不及也。皇子岐嶷之性,過人遠
甚。然講讀之官,進見有時,志意不通,休沐之日,或至多於講讀,曾不若左右前後之
人與王親狎,朝夕無間,一日暴之,十日寒之,未有能生之物也。願陛下盡事親之道以
全帝王之大孝,嚴家法之義以正內治之紀綱,明教子之方以壽萬世之基本。」又曰:
「竊聞道路之言,頗謂宮中燕飲頻仍,費用倍加,便嬖使令,往往親暱,中外章奏,付
出稽緩。願陛下奮發乾剛,一洗舊習,省燕飲,節用度,親正人,勤省覽。」

    是月,壽皇詔立帝元妃李氏為皇後。

    後性妒悍,壽皇屢訓敕,令以皇太后為法。不然,行當廢汝。後疑其說出於太后,
憾之。

    三月,丙申,遣沈揆等使金賀即位。

    己亥,進封平陽郡王擴為嘉王,李後所生也。

    己酉,金以生日為天壽節。

    甲寅,以史浩為太師。

    戊子,金遣張萬公等來致遺留物。

    己未,廢拾遺、補闕官,改薛叔似為將作監,許及之為軍器監。御史中丞謝諤論其
不可廢,不聽。自是近臣罕進言者。

    夏,四月,丙寅,有事於太廟。

    癸酉,改封皇侄嘉國公丙為許國公。

    乙酉,金葬光天興運文德武功聖明仁孝皇帝於興陵,廟號世宗。

    戊寅,以兵部侍郎何澹為右諫議大夫。

    丙戌,有事於景靈宮。

    五月,甲午,以王藺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

    丙申,左丞相周必大罷。

    初,何澹與必大厚,為司業,久不遷,留正奏遷為祭酒,澹由是憾必大而德正,及
為諫議大夫,首上疏攻之。必大再疏求去,以觀文殿大學士判潭州,尋以舊官為醴泉觀
使。

    常德府、辰、沅、靖州大水,入其郛。

    初開講筵,侍講尤袤言天下萬事失於初,則後不可救,《書》曰:「慎厥終,惟其
始」,又舉唐太宗不私秦府舊人為戒。知閤門事姜特立,疑其為己而發,使言者目為周
必大之黨,逐之。

    丙午,金以祔廟禮成,大赦。

    戊申,以和議郡夫人黃氏為貴妃。

    知閤門事姜特立罷。

    特立與譙熙載並用事,恃恩無所忌憚,時謂曾、龍再出。留正列其招權預政之罪,
請斥逐之,帝意未決。會參知政事闕,特立謁正曰:「上以丞相在位久,欲遷左揆;葉、
張二尚書,當擇一人執政,未知孰先?」正奏之,帝大怒,遂奪職,與外祠。壽皇聞之
曰:「留正真宰相也!」帝念特立,復除浙東馬步軍副總管,賜錢二千緡為行裝。

    戊午,金河決曹州。

    閏月,庚申朔,詔內侍陳源許任便居住。

    金主封兄珣為豐王,琮為鄆王,環為瀛王。從彝為沂王,弟從憲為壽王,玠為溫王。

    壬戌,以趙雄判江陵府,封衛國公。雄疾甚,旋改判資州。

    癸酉,詔:「季秋有事於明堂,以高宗配。」

    丙子,金進封趙王永中為漢王,曹王永功為翼王,豳王永成為吳王,虞王永升為隨
王,徐王永蹈為衛王,騰王永濟為潞王,薛王永德為沈王。

    己卯,階州大水,入其郛。

    壬午,大理寺奏獄空。

    六月,己丑朔,金有司言:「律科舉人止知讀律,不知教化之源;必使通知《論
語》、《孟子》,涵養氣度。請遇府會試,委經義試官出題別試,與本科通定去留。」
從之。

    庚寅,鎮江大水,入其郛。

    辛卯,金修起居注完顏烏珠、知登聞檢院孫鐸,上書諫圍獵,金主納其言。

    金拾遺馬升上《儉德箴》。

    乙未,金初置提刑司,分按九路,並兼勸農采訪事,屯田、鎮防諸軍皆屬焉。

    秋,七月,辛卯,金減民地稅十之一,河東、南、北路十之二,下田十之三。

    丁卯,金以太尉尚書令東平郡王圖克坦克寧為太傅、金源郡王。金主旋諭尚書省曰:
「太傅年高,每趨朝而又入省,恐不易。自今旬休外,四日一居休,庶得調攝,常事它
相理問,惟大事白之可也。」

    庚辰,詔恤刑。

    辛巳,金詔京府、節鎮、防御州設學養士。

    八月,壬辰,金左司諫郭安民上疏論三事,曰崇節儉,去嗜欲,廣學問。

    甲午,升恭州為重慶府。

    丙申,減兩浙月樁等錢歲二十五萬五千緡。

    丁酉,金主如大房山;戊戌,謁諸陵;己亥,還都。

    觀文殿大學士王淮卒。淮居台諫,論劾皆當;為相,能盡心事上,惟以唐仲友故,
擢陳賈為御史,鄭丙為吏部尚書,協力攻硃熹,啟後來偽學之禁,大喪生平。

    甲辰,金參知政事劉瑋,出知濟南府。

    九月,癸亥,減紹興和買絹歲額四萬七千餘匹。

    乙丑,戒執政、侍從、台諫,毋移書薦舉、請托。

    丁卯,金禁強族大姓不得與所屬官吏交往。

    丙子,金主獵於近郊。戊寅,監察御史焦旭劾太傅克寧、右丞相襄不應請車駕田獵。
金主曰:「此小事,不須治之。」

    乙酉,金主如大房山;冬,十月,丁亥朔,謁諸陵;己丑,還都。

    辛卯,金主謂宰臣曰:「翰林闕人。」平章政事張汝霖曰:「鳳翔治中郝俁可也。」
汝霖諫田獵,金主曰:「如卿能每事如此,朕復何憂!然時異世殊,得中為當。」

    丙申,金主冬獵;癸丑,還都。

    甲寅,大閱。

    十一月,庚午,詔改明年為紹熙元年。

    乙亥,金命參知政事伊喇履提控刊修《遼史》。

    詔:「陳源毋得輒入國門。」

    丁丑,減江、浙月樁錢額十六萬千餘緡。

    金御史台言:「故事,台官不得與人相見,蓋為親王、宰執、形勢之家,恐有私徇;
然無以訪知民間利病,官吏善惡。」詔:「自今許與四品以下官相見,三品以上如故。」

    辛巳,金詔有司:「今後諸處或有饑饉,令總管、節度使及提刑司先行賑貸,然後
言上。」

    改硃熹知漳州。

    熹至部,奏陳屬縣無名之賦七百萬,減經總制錢四百萬。又以俗未知禮,採古喪葬
嫁娶之儀,揭以示之,命父老解說,以教其子弟。

    漳俗崇信釋氏,男女聚僧捨為傳經會,女不嫁者為庵以居,熹悉禁之。

    十二月,特詔知隆興府黃洽言事。

    洽奏用人之道,屢乞歸田,尋命提舉洞霄宮。方未得請也,人勸之治第,洽曰:
「吾書生,蒙拔擢至此,未有以報國,而先營私乎!使吾一旦罪去,猶有先人敝廬可庇
風雨,夫復何憂!」

    戊戌,金賑寧化、保德、嵐州饑。

    壬子,金主諭台臣曰:「提刑司所舉劾多小過,行則失大體,不行則恐有所沮。其
以此意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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