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日記
        余書將止於是,而結果未明,未免留閱者以有余不盡之恨。爰濡余墨,續記如
下。恨余筆力脆弱,不能為神龍之掉也。
        余與夢霞無半面之識,此事蓋得之於一友人之傳述。此人與夢霞有交誼固無待
言,且可決其為與是書大有關係之人。蓋夢霞之歷史,知之者曾無幾人,而此人能悉舉
其隱以告余,其必為局中人無疑也。閱者試掩卷一思,當即悟為石癡矣。
        石癡者,某六年前之同學也。余家琴水,石家蓉湖,散學後天各一方,不復知
其蹤跡。庚戌之冬,余自吳門歸,案頭得一函,乃自東京早稻田大學發者。函外附紙裹
一,類印刷品,啟視之,殊非是,乃絕妙一部哀情小說資料也。函即石癡所貽。外附之
件,即為《玉梨魂》之來歷。茲將石癡函中與吾書有關係者,節錄如左:
        ……何君夢霞,古之傷心人也。去年掌教吾鄉,因與相識。為人放誕不羈,風
流自賞,豐於才而嗇於命,富於情而慳於緣。造物不仁,置斯人於愁城恨海之中,偃蹇
人宅傺,蹭蹬籠東,負負狂呼,書空咄咄。賈生流涕,抱孤憤以雞嗚;荀倩傷神,負癡
情而莫訴。茫茫若此,倀倀何之,殊可歎也。所幸者,元龍豪氣猶存,司馬雄心未死,
身陷情關,卒能自拔。雖欷□郁抑,落落寡歡,而珍重此身,猶足系蒼生之望。今其人
亦在東京,每與余道及前事,輒痛哭不置,既忽慨然謂余曰:「若人因愛余而致死,在
義,余亦應以一死相報。然男兒七尺軀,當為國效死,烏可輕殉兒女子之癡情?且若人
未死之前,固嘗勸余東遊,為將來奮飛計。今言猶在耳,夢已成煙。余之忍痛抱恨而來
此者,即從其昔日之言,暫緩須臾毋死,冀得一當以報國,即以報知己於地下耳。」余
聞其言,深服之。夢霞蓋至情中人,能以身役情,而不為情所役,比之負心薄倖之徒固
判若霄壤,即彼琅琊之情死,寶玉之逃禪,等性命於鴻毛,棄功名如敝屣,雖一往情深,
畢竟胸懷太窄,未能將愛情之作用,鑒別其大小,權衡其輕重也。余愛夢霞,余佩夢霞,
余於是欲將其歷史,著之於篇,可作青年之鏡。而愧無妙筆,負此良材,率爾操觚,轉
以抹煞一段風流佳語。素知君有東方仲馬之名,善寫難言之情愫,故將其人其事錄以寄
君,請君以纏綿之筆,寫成一篇可歌可泣之文章,可以博普天下才子佳人同聲一哭。君
亦多情人,當樂於伸紙抽毫,為情人寫照也。是編一出,洛陽紙貴矣。余準備手盥薔薇
之露,眼洗雲水之光,以待新編之出世。……
        余讀石癡書,複閱其所述夢霞之歷史,辭氣抑揚之際,所以傾倒斯人者備至。
余當時竊有所疑,以梨娘待彼之情,若是其深摯,夢霞始則挑之,終則死之,既以越分
玷梨娘,復以虛名誤筠倩,至於香消玉碎,伯仁由我而亡。為夢霞者,追韓憑化蝶之蹤,
以一死報知己,尚不失為愛力界中一敢死之健將,今乃偷息人間,遁跡海外,明明已作
王魁,復托詞以自遁,此實無賴之尤,何得謂為情種?余以是心鄙其人,遂無意徇石癡
之情,且石癡之書,僅述至梨娘之死,而於筠倩結果,則付闕如。雖飄泊孤花,其運命
不難推測,而全書既為實錄,若稍有臆造,即足掩其真相。若置之夏五郭公之列,則關
節屬於緊要,佚之即不成完璧。職是之故,余乃不願浪費閒筆墨,寫此斷碎破裂之情史,
適以滋閱者之惑,而為通人所譏也。
        擱置既久,遂不復省憶。而余也,歷碌風塵,東奔西逐,亦不獲閉戶閒居,從
事塗抹,幾案生塵矣。越一年,義師起武漢間,海內外愛國青年雲集影從,以文弱書生
荷槍挾彈、從容赴義者,不知凡幾。後有友人黃某自鄂歸,為余道戰時情狀。言是役也,
革命軍雖勇氣百倍,而從軍者多自筆陣中來,棄三寸毛錐,代五響毛瑟,腕弱力微,槍
法又不熟諳,徒憑一往直前之概,沖鋒陷陣,視死如歸,往往槍機未撥,而敵人之彈,
已貫其腦而洞其胸矣。血肉狼藉,肢體縱橫,厥狀至慘。曾親見一人,類留學生,面如
冠玉,其力殆足縛雞,時已身中數彈,血濡盈褲,猶舉槍指敵,連發殪三人,然後擲槍
倒地,身簌簌動。余遠在百碼以外,望之殊了了,中心震悼。俟敵已去遠,趨詢所苦,
其人瞠目直視,良久言曰:「君操吳音,非江蘇人乎?余亦蘇產,與君誼屬同鄉。今創
甚,已無生望,懷中有一物,死後乞代取之。」余方欲就問姓名,而氣已絕矣。檢其衣
囊,得小冊一,余即懷之而歸。至其遺骸,後有一老教士,收而埋諸教堂之側。不知誰
家少年郎,棄其父若母、妻若孥,葬身槍林彈雨之中。其存其沒,家莫聞知。「可憐無
定河邊骨,猶是春閨夢裡人。」言之殊淒人心脾也。
        余友述至此,即出其所得小冊示余。翻閱未半,余忽有所省,蓋上半冊皆詩詞,
系死者與一多情女子唱和之作,題曰《雪鴻淚草》,惟兩人皆不署名。情詞哀艷,使人
意消,而余閱之,恍如陳作。余腦海中已早有諸詩之余韻,纏綿繚繞於其間,不知於何
處見過。力索之,恍憶石癡書中,彷彿曾有是作,因於故紙堆中檢得石癡函,與是冊參
閱之,若合符節。噫,異哉,死者其果為何夢霞耶?
        石癡前函,既詳述其事,此一小冊又取諸其懷,則死者非夢霞而誰歟?夢霞死
矣,夢霞殉國而死矣。余曩之所以不滿於夢霞者,以其欠梨娘一死耳。孰知一死非夢霞
所難,徒死非夢霞所願,彼所謂得一當以報國,即以報知己者,其立志至高明,其用心
至堅忍。余因不識夢霞,故以常情測夢霞,而疑其為惜死之人、負心之輩,固安知一年
前余意中所不滿之人,即為一年後革命軍中之無名英雄耶?吾過矣,吾過矣!今乃知夢
霞固磊落丈夫,梨娘尤非尋常女子。無兒女情,必非真英雄;有英雄氣,斯為好兒女。
梨娘初遇夢霞之後,即力勸東行,以圖事業。彼固深愛夢霞,不忍其為終窮天下之志士,
心事何等光明,識見何其高卓,柔腸俠骨,兼而有之。夢霞不能於生前從其言,而於死
後從其言,暫忍一死,卒成其志。此一年中之臥薪嘗膽,苦心孤詣,蓋有較一死為難者。
夫殉情而死與殉國而死,其輕重之相去為何如!曩令夢霞竟死殉梨娘,作韓憑第二,不
過為茫茫情海添一個鬼魂,莽莽乾坤留一樁恨事而已。此固非夢霞之所以報梨娘,而亦
非梨娘之所望於夢霞者也。天下惟至情人,乃能一時忽然若忘情。夢霞不死於埋香之日,
非惜死也。不死,正所以慰梨娘也。卒死於革命之役,死於戰,仍死於情也。夢霞有此
一死,可以潤吾枯筆矣。雖然,飛鳥投林,各有歸宿,而彼薄命之筠倩,尚未知飄泊至
於何所,吾書又烏能恝然遺之?
        余方欲求筠倩之結果,而一時實無從問訊。夢霞之死耗,余於意外得之。彼筠
倩者,從二人於地下乎?抑尚在人間乎?非特閱者在悶葫蘆中,即記者此時亦在悶葫蘆
中也。余乃欲上碧落,問月下老人,取姻緣簿視之;又欲下黃泉,謁閻羅天子,乞生死
籍檢之。正游思間,而此小冊若詔我曰:「伊人消息可於此中得之,無事遠求也。」迨
閱至冊尾,乃得一奇異之記載。此奇異之記載,上冠日期,下敘事實,不知所始,亦不
知所終。閱之,乃轉令人茫然。凝目注之,突有數字直射於余之眼簾,曰「夢霞」,曰
「梨娘」。余乃憬然悟,喟然歎曰:「噫,筠倩真死矣,此非其病中之日記耶?」此日
記語意酸楚,不堪卒讀。余亦不遑詳閱,但視其標揭之時日,自庚戌六月初五日起,至
十四日止。意者此日記之開局,即為筠倩始病之期,此日記之終篇,即為筠倩臨終之語。
而此日記為夢霞所得,則夢霞於筠倩死後,必再至是鄉,收拾零香剩粉,然後脫離情海,
飛渡扶桑。此雖屬余之臆測,揆諸事實,蓋亦不謬。然筠倩病中之情形如何?死後之狀
況如何?記者未知其詳,何從下筆?無已,其即以此日記介紹於閱者諸君可乎?
        六月初五日  自梨嫂死後,余即忽忽若有所失。余痛梨嫂,余痛梨嫂之為余而
死。余非一死,無以謝梨嫂。今果病矣,此病即余亦不知其由,然人鮮有不病而死者。
余既求死,烏得不病?余既病,則去死不遠矣。然余死後,人或不知余之所以死,而疑
及其他,則余不能不先有以自明也。自今以往,苟生一日,可以扶枕握管者,當作一日
之日記。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尚流。此方方之硯,尖尖之筆,殆終成為余之附
骨疽矣。
        初六日  自由自由,余所崇拜之自由,西人恆言:不自由,無寧死。余即此言
之實行家也。憶余去年此日,方為鵝湖女校之學生,與同學諸姊妹,課餘無事,聯袂入
操場,作種種新游戲,心曠神怡,活潑潑地是何等快樂。有時促膝談心,憤家庭之專制,
慨社會之不良,侈然以提倡自由為己任,是又何等希望!乃曾幾何時,而人世間極不自
由之事,竟於余身親歷之。好好一朵自由花,遽墮飛絮輕塵之劫,強被東風羈管,快樂
安在?希望安在?從此余身已為傀儡,余心已等死灰。鵝湖校中遂絕余蹤跡矣。迄今思
之,脫姻事而不成者,余此時已畢所業,或留學他邦,或掌教異地,天空海闊,何處不
足以任余翱翔?余亦何至抑鬱以死?抑又思之,脫余前此而不出求學者,則余終處於黑
暗之中,不知自由為何物,橫逆之來,或轉安之若素,余又何至抑鬱而死?而今已矣,
大錯鑄成,素心莫慰。哀哀身世,寂寂年華。一心願謝夫世緣,孤處早淪於鬼趣。最可
痛者,誤余而制余者,乃出於余所愛之梨嫂,而嫂之所以出此者,偏又有許多離奇因果,
委曲心情,卒之為余而傷其生,此更為余所不及知而不忍受者。天乎,天乎!嫂之死也
至慘,余敢怨之哉?余非惟不敢怨嫂,且亦不敢怨夢霞也。彼夢霞者,亦不過為情顛倒
而不能自主耳。梨嫂死,彼不知悲痛至於胡地矣!煩惱不尋人,人自尋煩惱。唉!可憐
蟲,可憐蟲,何苦!何苦!
        初七日  余病五日矣。余何病?病無名,而瘦骨稜稜,狀如枯鬼,久病之人,
轉無此狀。余自知已無生理矣。今晨強起臨窗,吸受些兒新空氣,胸膈間稍覺舒暢,而
病軀不耐久立,搖搖欲墜,如臨風之柳,久乃不支,復就枕焉。舉目四矚,鏡台之上,
積塵盈寸,蓋余未病之前,已久不對鏡理妝矣,此日容顏,更不知若何憔悴!恐更不能
與簾外黃花商量肥瘦矣。美人愛鏡,愛其影也。余非美人,且已為垂死之人,此鏡乃不
復為余所愛。余亦不欲再自見其影,轉動余自憐之念,而益增余心之痛也。
        初八日  昨夜又受微寒,病進步益速,寒熱大作,昏不知人。向晚熱勢稍殺,
人始清醒。老父以醫來,留一方,家人市藥煎以進。余乘間傾之,未之飲也。夜安睡,
尚無苦。
        初九日  晨寒熱復作,頭涔涔然,額汗出如沈。余甚思梨嫂也。梨嫂善病,固
深領略此中況味者,卒乃脫離病域,一瞑不視。余欲就死,不能不先歷病中之苦,一死
乃亦有必經之階級耶?死非余所懼,而此病中之痛苦,日甚一日,余實無能力可以承受
也。嫂乎!陰靈不遠,其鑒余心,其助余之靈魂與軀殼戰。
        初十日  傷哉,無母之孤兒也。人誰無父母?父母誰不愛其兒女?而母之愛其
所生之兒往往甚於其父。余也不幸,愛我之母,撇余已七年矣,煢煢孤影,與兄嫂相依,
乃天禍吾宗。阿兄復中道夭折,夭兄之愛余,無異於母也。母死而愛余者,有父、有兄、
有嫂,兄死而愛余者,益寥寥無幾矣。豈料天心刻酷,必欲盡奪余之所愛者,使余於人
世間無復生趣而後已。未幾,而數年來相處如姊妹之愛嫂,又隨母兄於地下敘天倫之樂
矣。今日余病處一室,眼前乃無慰余者。此幽邃之曲房,幾至終日無人過問。脫母與兄
嫂三人中有一人在者,必不至冷漠若此也。余處此萬不能堪之境,欲不死殆不可得。然
余因思余之死母,復思余之生父。父老矣,十年以來,死亡相繼,門戶凋零,老懷可雲
至惡。設余又死者,則歡承色笑,更有何人?風燭殘年,其何能保?余念及斯,余乃復
希望余病之不至於死,得終事余之老父。而病軀萎損,朝不及夕,此願殆不能遂。傷哉
余父,垂老又抱失珠之痛,其恕兒之無力與命爭也。
        十一日  醫復來。余感老父意,乃稍飲藥,然卒無效。老父知余病亟,頻入視
余,時以手按余之額,覘冷熱之度,狀至憂急。余將死,復見余親愛之父,余心滋痛矣。
        十二日  今日乃不能強起,昏悶中合眼即見余嫂,豈憶念所致?抑精誠所結耶?
泉路冥冥,知嫂待余久矣,余之歸期,當已不遠。余甚盼夢霞來,以余之衷曲示之,而
後目可瞑也。余與彼雖非精神上之夫妻,已為名義上之夫妻。余不情,不能愛彼,即彼
亦未必能愛余。然余知彼之心,未嘗不憐之、惜之也。余今望彼來,彼固未知余病,更
烏能來?即知余病,亦將漠然置之,又烏能來?余不久死,死後彼將生若何之感情,余
已不及問。以余料之,彼殆無餘淚哭其未婚之妻矣。余不得已,竟長棄彼而逝,彼知之,
彼當諒余,諒余之為嫂而死也。
        十三日  余病臥大暑中,乃不覺氣候之炎蒸。余素畏熱,今則厚擁重衾,猶嫌
其冷。手撫胸頭,僅有一絲微熱,已成伏繭之殭蠶矣。醫復來,診視畢,而有難色,躊
躇良久,始成一方,竊囑婢媼,不知作何語,然可決其非吉利語也。是日老父乃守余不
去,含淚謂余曰:「兒失形矣!何病至是?」余無語。余淚自枕畔曲曲流出,濕老父之
衣襟。痛哉!余心實不能掬以示父也。
        十四日  余病甚。滴水不能入口,手足麻木,漸失知覺。喉頭干燥,不能作聲。
痰湧氣塞,作吳牛之喘,若有人扼余吭者,其苦乃無其倫。老父已為余致書夢霞,余深
盼夢霞來,而夢霞遲遲不來。余今不及待矣。余至死乃不能見余夫一面,余死何能瞑目!
余死之後,余夫必來,余之日記,必能入余夫之目,幸自珍重,勿痛余也。余書至此,
已不能成字,此後將永無握管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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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學知古齋主 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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