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求諫第四

    太宗威容儼肅,百僚進見者,皆失其舉措。太宗知其若此,每見人奏事,必假顏色,
冀聞諫諍,知政教得失。貞觀初,嘗謂公卿曰:「人欲自照,必須明鏡;主欲知過,必
藉忠臣。主若自賢,臣不匡正,欲不危敗,豈可得乎?故君失其國,臣亦不能獨全其家。
至於隋煬帝暴虐,臣下鉗口,卒令不聞其過,遂至滅亡,虞世基等,尋亦誅死。前事不
遠,公等每看事有不利於人,必須極言規諫。」
    貞觀元年,太宗謂侍臣曰:「正主任邪臣,不能致理;正臣事邪主,亦不能致理。
惟君臣相遇,有同魚水,則海內可安。朕雖不明,幸諸公數相匡救,冀憑直言鯁議,致
天下太平。」諫議大夫王珪對曰:「臣聞,木從繩則正,後從諫則聖。是故古者聖主必
有爭臣七人,言而不用,則相繼以死。陛下開聖慮,納芻蕘,愚臣處不諱之朝,實願罄
其狂瞽。」太宗稱善,詔令自是宰相入內平章國計,必使諫官隨入,預聞政事。有所開
說,必虛己納之。
    貞觀二年,太宗謂侍臣曰:「明主思短而益善,暗主護短而永愚。隋煬帝好自矜誇,
護短拒諫,誠亦實難犯忤。虞世基不敢直言,或恐未為深罪。昔箕子佯狂自全,孔子亦
稱其仁。及煬帝被殺,世基合同死否?」杜如晦對曰:「天子有諍臣,雖無道,不失其
天下。仲尼稱:『直哉史魚,邦有道如矢,邦無道如矢。』世基豈得以煬帝無道,不納
諫諍,遂杜口無言?偷安重位,又不能辭職請退,則與箕子佯狂而去,事理不同。昔晉
惠帝賈後將廢愍懷太子,司空張華竟不能苦爭,阿意苟免。及趙王倫舉兵廢後,遣使收
華,華曰:『將廢太子日,非是無言,當時不被納用。』其使曰:『公為三公,太子無
罪被廢,言既不從,何不引身而退?』華無辭以答,遂斬之,夷其三族。古人有云:
『危而不持,顛而不扶,則將焉用彼相?』故『君子臨大節而不可奪也。』張華既抗直
不能成節,遜言不足全身,王臣之節固已墜矣。虞世基位居宰輔,在得言之地,竟無一
言諫諍,誠亦合死。」太宗曰:「公言是也。人君必須忠良輔弼,乃得身安國寧。煬帝
豈不以下無忠臣,身不聞過,惡積禍盈,滅亡斯及!若人主所行不當,臣下又無匡諫,
苟在阿順,事皆稱美,則君為暗主,臣為諛臣,君暗臣諛,危亡不遠。朕今志在君臣上
下,各盡至公,共相切磋,以成治道。公等各宜務盡忠讜,匡救朕惡,終不以直言忤意,
輒相責怒。」
    貞觀三年,太宗謂司空裴寂曰:「比有上書奏事,條數甚多,朕總粘之屋壁,出入
觀省。所以孜孜不倦者,欲盡臣下之情。每一思政理,或三更方寢。亦望公輩用心不倦,
以副朕懷也。」
    貞觀五年,太宗謂房玄齡等曰:「自古帝王多任情喜怒,喜則濫賞無功,怒則濫殺
無罪。是以天下喪亂,莫不由此。朕今夙夜未嘗不以此為心,恆欲公等盡情極諫。公等
亦須受人諫語,豈得以人言不同己意,便即護短不納?若不能受諫,安能諫人?」
    貞觀六年,太宗以御史大夫韋挺、中書侍郎杜正倫、秘書少監虞世南、著作郎姚思
廉等上封事稱旨,召而謂曰:「朕歷觀自古人臣立忠之事,若值明主,便宜盡誠規諫,
至如龍逄、比干,不免孥戮。為君不易,為臣極難。朕又聞龍可擾而馴,然喉下有逆鱗。
卿等遂不避犯觸,各進封事。常能如此,朕豈慮宗社之傾敗!每思卿等此意,不能暫忘,
故設宴為樂。」仍賜絹有差。
    太常卿韋挺嘗上疏陳得失,太宗賜書曰:「所上意見,極是讜言,辭理可觀,甚以
為慰。昔齊境之難,夷吾有射鉤之罪,蒲城之役,勃鞮為斬袂之仇,而小白不以為疑,
重耳待之若舊。豈非各吠非主,志在無二。卿之深誠,見於斯矣。若能克全此節,則永
保令名。如其怠之,可不惜也。勉勵終始,垂范將來,當使後之視今,亦猶今之視古,
不亦美乎?朕比不聞其過,未睹其闕,賴竭忠懇,數進嘉言,用沃朕懷,一何可道!」
    貞觀八年,太宗謂侍臣曰:「朕每閒居靜坐,則自內省,恆恐上不稱天心,下為百
姓所怨。但思正人匡諫,欲令耳目外通,下無怨滯。又比見人來奏事者,多有怖懾,言
語致失次第。尋常奏事,情猶如此,況欲諫諍,必當畏犯逆鱗。所以每有諫者,縱不合
朕心,朕亦不以為忤。若即嗔責,深恐人懷戰懼,豈肯更言!」
    貞觀十五年,太宗問魏徵曰:「比來朝臣都不論事,何也?」征對曰:「陛下虛心
采納,誠宜有言者。然古人云:『未信而諫,則以為謗己;信而不諫,則謂之尸祿。』
但人之才器各有不同,懦弱之人,懷忠直而不能言;疏遠之人,恐不信而不得言;懷祿
之人,慮不便身而不敢言。所以相與緘默,俯仰過日。」太宗曰:「誠如卿言。朕每思
之,人臣欲諫,輒懼死亡之禍,與夫赴鼎鑊、冒白刃,亦何異哉?故忠貞之臣,非不欲
竭誠。竭誠者,乃是極難。所以禹拜昌言,豈不為此也!朕今開懷抱,納諫諍。卿等無
勞怖懼,遂不極言。」
    貞觀十六年,太宗謂房玄齡等曰:「自知者明,信為難矣。如屬文之士,伎巧之徒,
皆自謂己長,他人不及。若名工文匠,商略詆訶,蕪詞拙跡,於是乃見。由是言之,人
君須得匡諫之臣,舉其愆過。一日萬機,一人聽斷,雖復憂勞,安能盡善?常念魏徵隨
事諫正,多中朕失,如明鏡鑒形,美惡必見。」因舉觴賜玄齡等數人勖之。
    貞觀十七年,太宗問諫議大夫褚遂良曰:「昔舜造漆器,禹雕其俎,當時諫者十有
余人。食器之間,何須苦諫?」遂良對曰:「雕琢害農事,纂組傷女工。首創奢淫,危
亡之漸。漆器不已,必金為之;金器不已,必玉為之。所以諍臣必諫其漸,及其滿盈,
無所復諫。」太宗曰:「卿言是矣。朕所為事,若有不當,或在其漸,或已將終,皆宜
進諫。比見前史,或有人臣諫事,遂答云『業已為之』,或道『業已許之』,竟不為停
改。此則危亡之禍,可反手而待也。」

    納諫第五

    貞觀初,太宗與黃門侍郎王珪宴語,時有美人侍側,本廬江王瑗之姬也,瑗敗,籍
沒入宮。太宗指示珪曰:「廬江不道,賊殺其夫而納其室,暴虐之甚,何有不亡者乎!」
珪避席曰:「陛下以廬江取之為是邪,為非邪?」太宗曰:「安有殺人而取其妻,卿乃
問朕是非,何也?」珪對曰:「臣聞於《管子》曰:齊桓公之郭國,問其父老曰:『郭
何故亡?』父老曰:『以其善善而惡惡也。』桓公曰:『若子之言,乃賢君也,何至於
亡?』父老曰:『不然。郭君善善而不能用,惡惡而不能去,所以亡也。』今此婦人尚
在左右,臣竊以為聖心是之。陛下若以為非,所謂知惡而不去也。」太宗大悅,稱為至
善,遽令以美人還其親族。
    貞觀四年,詔發卒修洛陽之乾元殿以備巡狩。給事中張玄素上書諫曰:
    陛下智周萬物,囊括四海,令之所行,何往不應?志之所欲,何事不從?微臣竊思
秦始皇之為君也,藉周室之餘,因六國之盛,將貽之萬葉。及其子而亡,諒由逞嗜奔欲,
逆天害人者也。是知天下不可以力勝,神祇不可以親恃。惟當弘儉約,薄賦斂,慎終始,
可以永固。
    方今承百王之末,屬凋弊之餘,必欲節之以禮制,陛下宜以身為先。東都未有幸期,
即令補葺;諸王今並出藩,又須營構。興發數多,豈疲人之所望?其不可一也。陛下初
平東都之始,層樓廣殿,皆令撤毀,天下翕然,同心欣仰。豈有初則惡其侈靡,今乃襲
其雕麗?其不可二也。每承音旨,未即巡幸,此乃事不急之務,成虛費之勞。國無兼年
之積,何用兩都之好?勞役過度,怨讟將起。其不可三也。百姓承亂離之後,財力凋盡,
天恩含育,粗見存立,饑寒猶切,生計未安,三五年間,未能復舊。奈何營未幸之都,
而奪疲人之力?其不可四也。昔漢高祖將都洛陽,婁敬一言,即日西駕。豈不知地惟土
中,貢賦所均,但以形勝不如關內也。伏惟陛下化凋弊之人,革澆漓之俗,為日尚淺,
未甚淳和,斟酌事宜,詎可東幸?其不可五也。
    臣嘗見隋室初造此殿,楹棟宏壯,大木非近道所有,多自豫章采來,二千人拽一柱,
其下施轂,皆以生鐵為之,中間若用木輪,動即火出。略計一柱,已用數十萬,則余費
又過倍於此。臣聞阿房成,秦人散;章華就,楚眾離;乾元畢工,隋人解體。且以陛下
今時功力,何如隋日?承凋殘之後,役瘡痍之人,費億萬之功,襲百王之弊,以此言之,
恐甚於煬帝遠矣。深願陛下思之,無為由余所笑,則天下幸甚矣。
    太宗謂玄素曰:「卿以我不如煬帝,何如桀、紂?」對曰:「若此殿卒興,所謂同
歸於亂。」太宗歎曰:「我不思量,遂至於此。」顧謂房玄齡曰:「今玄素上表,洛陽
實亦未宜修造,後必事理須行,露坐亦復何苦?所有作役,宜即停之。然以卑干尊,古
來不易,非其忠直,安能如此?且眾人之唯唯,不如一士之諤諤。可賜絹二百匹。」魏
征歎曰:「張公遂有回天之力,可謂仁人之言,其利博哉!」
    太宗有一駿馬,特愛之,恆於宮中養飼,無病而暴死。太宗怒養馬宮人,將殺之。
皇后諫曰:「昔齊景公以馬死殺人,晏子請數其罪云:『爾養馬而死,爾罪一也。使公
以馬殺人,百姓聞之,必怨吾君,爾罪二也。諸侯聞之,必輕吾國,爾罪三也。』公乃
釋罪。陛下嘗讀書見此事,豈忘之邪?」太宗意乃解。又謂房玄齡曰:「皇后庶事相啟
沃,極有利益爾。」
    貞觀七年,太宗將幸九成宮,散騎常侍姚思廉進諫曰:「陛下高居紫極,寧濟蒼生,
應須以欲從人,不可以人從欲。然而離宮游幸,此秦皇、漢武之事,故非堯、舜、禹、
湯之所為也。」言甚切至。太宗諭之曰:「朕有氣疾,熱便頓劇,故非情好游幸,甚嘉
卿意。」因賜帛五十段。
    貞觀三年,李大亮為涼州都督,嘗有台使至州境,見有名鷹,諷大亮獻之。大亮密
表曰:「陛下久絕畋獵,而使者求鷹。若是陛下之意,深乖昔旨;如其自擅,便是使非
其人。」太宗下書曰:「以卿兼資文武,志懷貞確,故委藩牧,當茲重寄。比在州鎮,
聲績遠彰,念此忠勤,豈忘寤寐?使遣獻鷹,遂不曲順,論今引古,遠獻直言。披露腹
心,非常懇到,覽用嘉歎,不能已已,有臣若此,朕復何憂!宜守此誠,終始若一。
《詩》云:『靖共爾位,好是正直。神之聽之,介爾景福。』古人稱一言之重,侔於千
金,卿之所言,深足貴矣。今賜卿金壺瓶、金碗各一枚,雖無千鎰之重,是聯自用之物。
卿立志方直,竭節至公,處職當官,每副所委,方大任使,以申重寄。公事之閒,宜觀
典籍。兼賜卿荀悅《漢紀》一部,此書敘致簡要,論議深博,極為政之體,盡君臣之義,
今以賜卿,宜加尋閱。」
    貞觀八年,陝縣丞皇甫德參上書忤旨,太宗以為訕謗。侍中魏徵進言曰:「昔賈誼
當漢文帝上書云云『可為痛哭者一,可為長歎息者六。』自古上書,率多激切。若不激
切,則不能起人主之心。激切即似訕謗,惟陛下詳其可否。」太宗曰:「非公無能道此
者。」令賜德參帛二十段。
    貞觀十五年,遣使詣西域立葉護可汗,未還,又令人多繼金帛,歷諸國市馬。魏徵
諫曰:「今發使以立可汗為名,可汗未定立,即詣諸國市馬,彼必以為意在市馬,不為
專立可汗。可汗得立,則不甚懷恩,不得立,則生深怨。諸蕃聞之,且不重中國。但使
彼國安寧,則諸國之馬,不求自至。昔漢文帝有獻千里馬者,曰:『吾吉行日三十,凶
行日五十,鸞輿在前,屬車在後,吾獨乘千里馬,將安之乎?』乃償其道裡所費而返之。
又光武有獻千里馬及寶劍者,馬以駕鼓車,劍以賜騎士。今陛下凡所施為,皆邈過三王
之上,奈何至此欲為孝文、光武之下乎?又魏文帝求市西域大珠,蘇則曰:『若陛下惠
及四海,則不求自至,求而得之,不足貴也』陛下縱不能慕漢文之高行,可不畏蘇則之
正言耶?」太宗遽令止之。
    貞觀十七年,太子右庶子高季輔上疏陳得失。特賜鐘乳一劑,謂曰:「卿進藥石之
言,故以藥石相報。」
    貞觀十八年,太宗謂長孫無忌等曰:「夫人臣之對帝王,多順從而不逆,甘言以取
容。朕今發問,不得有隱,宜以次言朕過失。」長孫無忌、唐儉等皆曰:「陛下聖化道
致太平,以臣觀之,不見其失。」黃門侍郎劉洎對曰:「陛下撥亂創業,實功高萬古,
誠如無忌等言。然頃有人上書,辭理不稱者,或對面窮詰,無不慚退。恐非獎進言者。」
太宗曰:「此言是也,當為卿改之。」
    太宗嘗怒苑西監穆裕,命於朝堂斬之。時高宗為皇太子,遽犯顏進諫,太宗意乃解。
司徒長孫無忌曰:「自古太子之諫,或乘間從容而言。今陛下發天威之怒,太子申犯顏
之諫,誠古今未有。」太宗曰:「夫人久相與處,自然染習。自朕御天下,虛心正直,
即有魏徵朝夕進諫。自征雲亡,劉洎、岑文本、馬周、褚遂良等繼之。皇太子幼在朕膝
前,每見朕心說諫者,因染以成性,故有今日之諫。」

    直諫(附)

    貞觀二年,隋通事捨人鄭仁基女年十六七,容色絕姝,當時莫及,文德皇后訪求得
之,請備嬪御,太宗乃聘為充華。詔書已出,策使未發。魏徵聞其已許嫁陸氏,方遽進
而言曰:「陛下為人父母,撫愛百姓,當憂其所憂,樂其所樂。自古有道之主,以百姓
之心為心,故君處台榭,則欲民有棟宇之安;食膏粱,則欲民無饑寒之患;顧嬪御,則
欲民有室家之歡。此人主之常道也。今鄭氏之女,久已許人,陛下取之不疑,無所顧問,
播之四海,豈為民父母之道乎?臣傳聞雖或未的,然恐虧損聖德,情不敢隱。君舉必書,
所願特留神慮。」太宗聞之大驚,手詔答之,深自克責,遂停策使,乃令女還舊夫。左
僕射房玄齡、中書令溫彥博、禮部尚書王珪、御史大夫韋挺等云:「女適陸氏,無顯然
之狀,大禮既行,不可中止。」又陸氏抗表云:「某父康在日,與鄭家往還,時相贈遺
資財,初無婚姻交涉親戚。」並云:「外人不知,妄有此說。」大臣又勸進。太宗於是
頗以為疑,問征曰:「群臣或順旨,陸氏何為過爾分疏?」征曰:「以臣度之,其意可
識,將以陛下同於太上皇。」太宗曰:「何也?」征曰:「太上皇初平京城,得辛處儉
婦,稍蒙寵遇。處儉時為太子捨人,太上皇聞之不悅,遂令出東宮為萬年縣,每懷戰懼,
常恐不全首領。陸爽以為陛下今雖容之,恐後陰加譴謫,所以反復自陳,意在於此,不
足為怪。」太宗笑曰:「外人意見,或當如此。然朕之所言,未能使人必信。」乃出敕
曰:「今聞鄭氏之女,先已受人禮聘,前出文書之日,事不詳審,此乃朕之不是,亦為
有司之過。授充華者宜停。」時莫不稱歎。
    貞觀三年,詔關中免二年租稅,關東給復一年。尋有敕:「已役已納,並遣輸納,
明年總為準折。」給事中魏徵上書曰:「伏見八月九日詔書,率土皆給復一年,老幼相
歡,或歌且舞。又聞有敕,丁已配役,即令役滿折造,余物亦遣輸了,待明年總為準折。
道路之人,鹹失所望。此誠平分百姓,均同七子。但下民難與圖始,日用不足,皆以國
家追悔前言,二三其德。臣竊聞之,天之所輔者仁,人之所助者信。今陛下初膺大寶,
億兆觀德。始發大號,便有二言,生八表之疑心,失四時之大信。縱國家有倒懸之急,
猶必不可,況以泰山之安,而輒行此事!為陛下為此計者,於財利小益,於德義大損。
臣誠智識淺短,竊為陛下惜之。伏願少覽臣言,詳擇利益。冒昧之罪,臣所甘心。」
    簡點使右僕射封德彝等,並欲中男十八已上,簡點入軍。敕三四出,征執奏以為不
可。德彝重奏:「今見簡點者雲,次男內大有壯者。」太宗怒,乃出敕:「中男已上,
雖未十八,身形壯大,亦取。」征又不從,不肯署敕。太宗召征及王珪,作色而待之,
曰:「中男若實小,自不點入軍;若實大,亦可簡取。於君何嫌?過作如此固執,朕不
解公意!」征正色曰:「臣聞竭澤取魚,非不得魚,明年無魚;焚林而畋,非不獲獸,
明年無獸。若次男已上,盡點入軍,租賦雜徭,將何取給?且比年國家衛士,不堪攻戰。
豈為其少?但為禮遇失所,遂使人無鬥心。若多點取人,還充雜使,其數雖眾,終是無
用。若精簡壯健,遇之以禮,人百其勇,何必在多?陛下每雲,我之為君,以誠信待物,
欲使官人百姓,並無矯偽之心。自登極已來,大事三數件,皆是不信,復何以取信於
人?」太宗愕然曰:「所雲不信,是何等也?」征曰:「陛下初即位,詔書曰:『逋租
宿債,欠負官物,並悉原免。』即令所司,列為事條,秦府國司,亦非官物。陛下自秦
王為天子,國司不為官物,其余物復何所有?又關中免二年租調,關外給復一年。百姓
蒙恩,無不歡悅。更有敕旨:『今年白丁多已役訖,若從此放免,並是虛荷國恩,若已
折已輸,令總納取了,所免者皆以來年為始。』散還之後,方更徵收,百姓之心,不能
無怪。已征得物,便點入軍,來年為始,何以取信?又共理所寄,在於刺史、縣令,常
年貌稅,並悉委之。至於簡點,即疑其詐偽。望下誠信,不亦難乎?」太宗曰:「我見
君固執不已,疑君蔽此事。今論國家不信,乃人情不通。我不尋思,過亦深矣。行事往
往如此錯失,若為致理?」乃停中男,賜金甕一口,賜珪絹五十匹。
    貞觀五年,治書侍御史權萬紀、侍御史李仁發,俱以告訐譖毀,數蒙引見,任心彈
射,肆其欺罔,令在上震怒,臣下無以自安。內外知其不可,而莫能論諍。給事中魏徵
正色而奏之曰:「權萬紀、李仁發並是小人,不識大體,以譖毀為是,告訐為直,凡所
彈射,皆非有罪。陛下掩其所短,收其一切,乃騁其奸計,附下罔上,多行無禮,以取
強直之名。誣房玄齡,斥退張亮,無所肅厲,徒損聖明。道路之人,皆興謗議。臣伏度
聖心,必不以為謀慮深長,可委以棟樑之任,將以其無所避忌,欲以警厲群臣。若信狎
回邪,猶不可以小謀大,群臣素無矯偽,空使臣下離心。以玄齡、亮之徒,猶不可得伸
其枉直,其余疏賤,孰能免其欺罔?伏願陛下留意再思。自驅使二人以來,有一弘益,
臣即甘心斧鉞,受不忠之罪。陛下縱未能舉善以崇德,豈可進奸而自損乎?」太宗欣然
納之,賜征絹五百匹。其萬紀又奸狀漸露,仁發亦解黜,萬紀貶連州司馬。朝廷鹹相慶
賀焉。
    貞觀六年,有人告尚書右丞魏徵,言其阿黨親戚。太宗使御史大夫溫彥博案驗其事,
乃言者不直。彥博奏稱,征既為人所道,雖在無私,亦有可責。遂令彥博謂征曰:「爾
諫正我數百條,豈以此小事,便損眾美。自今已後,不得不存形跡。」居數日,太宗問
征曰:「昨來在外,聞有何不是事?」征曰:「前日令彥博宣敕語臣云:『因何不存形
跡?』此言大不是。臣聞君臣同氣,義均一體。未聞不存公道,惟事形跡。若君臣上下,
同遵此路,則邦國之興喪,或未可知!」太宗瞿然改容曰:「前發此語,尋已悔之,實
大不是,公亦不得遂懷隱避。」征乃拜而言曰:「臣以身許國,直道而行,必不敢有所
欺負。但願陛下使臣為良臣,勿使臣為忠臣。」太宗曰:「忠良有異乎?」征曰:「良
臣使身獲美名,君受顯號,子孫傳世,福祿無疆。忠臣身受誅夷,君陷大惡,家國並喪,
獨有其名。以此而言,相去遠矣。」太宗曰:「君但莫違此言,我必不忘社稷之計。」
乃賜絹二百匹。
    貞觀六年,匈奴克平,遠夷入貢,符瑞日至,年谷頻登。岳牧等屢請封禪,群臣等
又稱述功德,以為「時不可失,天不可違,今行之,臣等猶謂其晚」。惟魏徵以為不可。
太宗曰:「朕欲得卿直言之,勿有所隱。朕功不高耶?」曰:「高矣。」「德未厚耶?」
曰::厚矣。」「華夏未安耶?」曰:「安矣。」「遠夷未慕耶?」曰:「慕矣。」
「符端未至耶?」曰:「至矣。」年谷未登耶?」曰:「登矣。」然則何為不可?」對
曰:「陛下功高矣,民未懷惠。德厚矣,澤未旁流。華夏安矣,未足以供事。遠夷慕矣,
無以供其求。符端雖臻,而罻羅猶密。積歲豐稔,而倉廩尚虛。此臣所以竊謂未可。臣
未能遠譬,且借近喻於人。有人長患疼痛,不能任持,療理且愈,皮骨僅存,便欲負一
石米,日行百裡,必不可得。隋氏之亂,非止十年。陛下為之良醫,除其疾苦,雖已乂
安,未甚充實,告成天地,臣竊有疑。且陛下東封,萬國鹹萃,要荒之外,莫不奔馳。
今自伊、洛之東,暨乎海、岱,萑莽巨澤,茫茫千里,人煙斷絕,雞犬不聞,道路蕭條,
進退艱阻。寧可引彼戎狄,示以虛弱?竭財以賞,未厭遠人之望;加年給復,不償百姓
之勞。或遇水旱之災,風雨之變,庸夫邪議,悔不可追。豈獨臣之誠懇,亦有輿人之
論。」太宗稱善,於是乃止。
    貞觀七年,蜀王妃父楊譽,在省競婢,都官郎中薛仁方留身勘問,未及予奪。其子
為千牛,於殿庭陳訴云:「五品以上非反逆不合留身,以是國親,故生節目,不肯決斷,
淹留歲月。」太宗聞之,怒曰:「知是我親戚,故作如此艱難。」即令杖仁方一百,解
所任官。魏徵進曰:「城狐社鼠皆微物,為其有所憑恃,故除之猶不易。況世家貴戚,
舊號難理,漢、晉以來,不能禁御,武德之中,以多驕縱,陛下登極,方始蕭條。仁方
既是職司,能為國家守法,豈可枉加刑罰,以成外戚之私乎!此源一開,萬端爭起,後
必悔之,將無所及。自古能禁斷此事,惟陛下一人。備豫不虞,為國常道,豈可以水未
橫流,便欲自毀堤防?臣竊思度,未見其可。」太宗曰:「誠如公言,向者不思。然仁
方輒禁不言,頗是專權,雖不合重罪,宜少加懲肅。」乃令杖二十而赦之。
    貞觀八年,左僕射房玄齡、右僕射高士廉於路逢少府監竇德素,問北門近來更何營
造。德素以聞。太宗乃謂玄齡曰:「君但知南衙事,我北門少有營造,何預君事?」玄
齡等拜謝。魏徵進曰:「臣不解陛下責,亦不解玄齡、士廉拜謝。玄齡既任大臣,即陛
下股肱耳目,有所營造,何容不知?責其訪問官司,臣所不解。且所為有利害,役工有
多少,陛下所為善,當助陛下成之;所為不是,雖營造,當奏陛下罷之。此乃君使臣、
臣事君之道。玄齡等問既無罪,而陛下責之,臣所不解;玄齡等不識所守,但知拜謝,
臣亦不解。」太宗深愧之。
    貞觀十年,越王,長孫皇后所生,太子介弟,聰敏絕倫,太宗特所寵異。或言三品
以上皆輕蔑王者,意在譖侍中魏徵等,以激上怒。上御齊政殿,引三品已上入坐定,大
怒作色而言曰:「我有一言,向公等道。往前天子,即是天子,今時天子,非天子耶?
往年天子兒,是天子兒,今日天子兒,非天子兒耶?我見隋家諸王,達官已下,皆不免
被其躓頓。我之兒子,自不許其縱橫,公等所容易過,得相共輕蔑。我若縱之,豈不能
躓頓公等!」玄齡等戰慄,皆拜謝。征正色而諫曰:「當今群臣,必無輕蔑越王者。然
在禮,臣、子一例,《傳》稱,王人雖微,列入諸侯之上。諸侯用之為公,即是公;用
之為卿,即是卿。若不為公卿,即下士於諸侯也。今三品以上,列為公卿,並天子大臣,
陛下所加敬異。縱其小有不是,越王何得輒加折辱?若國家紀綱廢壞,臣所不知。以當
今聖明之時,越王豈得如此。且隋高祖不知禮義,寵樹諸王,使行無禮,尋以罪黜,不
可為法,亦何足道?」太宗聞其言,喜形於色,謂群臣曰:「凡人言語理到,不可不伏。
朕之所言,當身私愛;魏徵所論,國家大法。朕向者忿怒,自謂理在不疑,及見魏徵所
論,始覺大非道理。為人君言,何可容易!」召玄齡等而切責之,賜征絹一千匹。
    貞觀十一年,所司奏凌敬乞貸之狀,太宗責侍中魏徵等濫進人。征曰:「臣等每蒙
顧問,常具言其長短。有學識,強諫諍,是其所長;愛生活,好經營,是其所短。今凌
敬為人作碑文,教人讀《漢書》,因茲附托,回易求利,與臣等所說不同。陛下未用其
長,惟見其短,以為臣等欺罔,實不敢心伏。」太宗納之。
    貞觀十二年,太宗謂魏徵曰:「比來所行得失政化,何如往前?」對曰:「若恩威
所加,遠夷朝貢,比於貞觀之始,不可等級而言。若德義潛通,民心悅服,比於貞觀之
初,相去又甚遠。」太宗曰:「遠夷來服,應由德義所加。往前功業,何因益大?」征
曰:「昔者四方未定,常以德義為心。旋以海內無虞,漸加驕奢自溢。所以功業雖盛,
終不如往初。」太宗又曰:「所行比往前何為異?」征曰:「貞觀之初,恐人不言,導
之使諫。三年已後,見人諫,悅而從之。一二年來,不悅人諫,雖黽勉聽受,而意終不
平,諒有難色。」太宗曰:「於何事如此?」對曰:「即位之初,處元律師死罪,孫伏
伽諫曰:『法不至死,無容濫加酷罰。』遂賜以蘭陵公主園,直錢百萬。人或曰:『所
言乃常事,而所賞太厚。』答曰:『我即位來,未有諫者,所以賞之。』此導之使言也。
徐州司戶柳雄於隋資妄加階級。人有告之者,陛下令其自首,不首與罪。遂固言是實,
竟不肯首。大理推得其偽,將處雄死罪,少卿戴冑奏法止合徒。陛下曰:『我已與其斷
當訖,但當與死罪。』冑曰:『陛下既不然,即付臣法司。罪不合死,不可酷濫。』陛
下作色遣殺,冑執之不已,至於四五,然後赦之。乃謂法司曰:『但能為我如此守法,
豈畏濫有誅夷。』此則悅以從諫也。往年陝縣丞皇甫德參上書,大忤聖旨,陛下以為訕
謗。臣奏稱上書不激切,不能起人主意,激切即似訕謗。於時雖從臣言,賞物二十段,
意甚不平,難於受諫也。」太宗曰:「誠如公言,非公無能道此者。人皆苦不自覺,公
向未道時,都自謂所行不變。及見公論說,過失堪驚。公但存此心,朕終不違公語。」

    君臣鑒戒第六

    貞觀三年,太宗謂侍臣曰:「君臣本同治亂,共安危,若主納忠諫,臣進直言,斯
故君臣合契,古來所重。若君自賢,臣不匡正,欲不危亡,不可得也。君失其國,臣亦
不能獨全其家。至如隋煬帝暴虐,臣下鉗口,卒令不聞其過,遂至滅亡,虞世基等尋亦
誅死。前事不遠,朕與卿等可得不慎,無為後所嗤!」
    貞觀四年,太宗論隋日。魏徵對曰:「臣往在隋朝,曾聞有盜發,煬帝令於士澄捕
逐。但有疑似,苦加拷掠,枉承賊者二千餘人,並令同日斬決。大理丞張元濟怪之,試
尋其狀。乃有六七人,盜發之日,先禁他所,被放才出,亦遭推勘,不勝苦痛,自誣行
盜。元濟因此更事究尋,二千人內惟九人逗遛不明。官人有諳識者,就九人內四人非賊。
有司以煬帝已令斬決,遂不執奏,並殺之。」太宗曰:「非是煬帝無道,臣下亦不盡心。
須相匡諫,不避誅戮,豈得惟行諂佞,苟求悅譽?君臣如此,何得不敗?朕賴公等共相
輔佐,遂令囹圄空虛。願公等善始克終,恆如今日!」
    貞觀六年,太宗謂侍臣曰:「朕聞周、秦初得天下,其事不異。然周則惟善是務,
積功累德,所以能保八百之基。秦乃恣其奢淫,好行刑罰,不過二世而滅。豈非為善者
福祚延長,為惡者降年不永?朕又聞桀、紂帝王也,以匹夫比之,則以為辱;顏、閔匹
夫也,以帝王比之,則以為榮。此亦帝王深恥也。朕每將此事以為鑒戒,常恐不逮,為
人所笑。」魏徵對曰:「臣聞魯哀公謂孔子曰:『有人好忘者,移宅乃忘其妻。』孔子
曰:『又有好忘甚於此者,丘見桀、紂之君乃忘其身。』願陛下每以此為慮,庶免後人
笑爾。」
    貞觀十四年,太宗以高昌平,召侍臣賜宴於兩儀殿,謂房玄齡曰:「高昌若不失臣
禮,豈至滅亡?朕平此一國,甚懷危懼,惟當戒驕逸以自防,納忠謇以自正。黜邪佞,
用賢良,不以小人之言而議君子,以此慎守,庶幾於獲安也。」魏徵進曰:「臣觀古來
帝王撥亂創業,必自戒慎,采芻蕘之議,從忠讜之言。天下既安,則瓷情肆欲,甘樂諂
諛,惡聞正諫。張子房,漢王計畫之臣,及高祖為天子,將廢嫡立庶,子房曰:『今日
之事,非口舌所能爭也。』終不敢復有開說。況陛下功德之盛,以漢祖方之,彼不足准。
即位十有五年,聖德光被,今又平殄高昌。屢以安危系意,方欲納用忠良,開直言之路,
天下幸甚。昔齊桓公與管仲、鮑叔牙、寧戚四人飲,桓公謂叔牙曰:『盍起為寡人壽
乎?』叔牙奉觴而起曰:『願公無忘出在莒時,使管仲無忘束縛於魯時,使寧戚無忘飯
牛車下時。』桓公避席而謝曰:『寡人與二大夫能無忘夫子之言,則社稷不危矣!』」
太宗謂征曰:「朕必不敢忘布衣時,公不得忘叔牙之為人也。」
    貞觀十四年,特進魏徵上疏曰:
    臣聞君為元首,臣作股肱,齊契同心,合而成體,體或不備,未有成人。然則首雖
尊高,必資手足以成體;君雖明哲,必藉股肱以致治。《禮》云:「民以君為心,君以
民為體,心莊則體舒,心肅則容敬。」《書》云:「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士康哉!」
「元首叢脞哉!股肱惰哉!萬事墮哉!」然則委棄股肱,獨任胸臆,具體成理,非所聞
也。
    夫君臣相遇,自古為難。以石投水,千載一合,以水投石,無時不有。其能開至公
之道,申天下之用,內盡心膂,外竭股肱,和若鹽梅,固同金石者,非惟高位厚秩,在
於禮之而已。昔周文王游於鳳凰之墟,襪系解,顧左右莫可使者,乃自結之。豈周文之
朝盡為俊乂,聖明之代獨無君子者哉?但知與不知,禮與不禮耳!是以伊尹,有莘之媵
臣;韓信,項氏之亡命。殷湯致禮,定王業於南巢,漢祖登壇,成帝功於垓下。若夏桀
不棄於伊尹,項羽垂恩於韓信,寧肯敗已成之國,為滅亡之虜乎?又微子,骨肉也,受
茅土於宋;箕子,良臣也,陳《洪範》於周,仲尼稱其仁,莫有非之者。《禮記》稱:
「魯穆公問於子思曰:『為舊君反服,古歟?』子思曰:『古之君子,進人以禮,退人
以禮,故有舊君反服之禮也。今之君子,進人若將加諸膝,退人若將隊諸淵。毋為戎首,
不亦善乎,又何反服之禮之有?』」齊景公問於晏子曰:「忠臣之事君如之何?」晏子
對曰:「有難不死,出亡不送。」公曰「裂地以封之,疏爵而待之,有難不死,出亡不
送,何也?」晏子曰:「言而見用,終身無難,臣何死焉?諫而見納,終身不亡,臣何
送焉?若言不見用,有難而死,是妄死也;諫不見納,出亡而送,是詐忠也。」《春秋
左氏傳》曰:「崔杼弒齊莊公,晏子立於崔氏之門外,其人曰:『死乎?』曰:『獨吾
君也乎哉!吾死也?』曰:『行乎?』曰:『吾罪也乎哉!吾亡也?故君為社稷死,則
死之;為社稷亡,則亡之。若為己死,為己亡,非其親暱,誰敢任之?』門啟而入,枕
屍股而哭,興,三踴而出。」孟子曰:「君視臣如手足,臣視君如腹心;君視臣如犬馬,
臣視君如國人;君視臣如糞土,臣視君如寇仇。」雖臣之事君無二志,至於去就之節,
當緣恩之厚薄,然則為人主者,安可以無禮於下哉?
    竊觀在朝群臣,當主樞機之寄者,或地鄰秦、晉,或業與經綸,並立事立功,皆一
時之選,處之衡軸,為任重矣。任之雖重,信之未篤,則人或自疑。人或自疑,則心懷
苟且。心懷苟且,則節義不立。節義不立,則名教不興。名教不興,而可與固太平之基,
保七百之祚,未之有也。又聞國家重惜功臣,不念舊惡,方之前聖,一無所間。然但寬
於大事,急於小罪,臨時責怒,未免愛憎之心,不可以為政。君嚴其禁,臣或犯之,況
上啟其源,下必有甚,川壅而潰,其傷必多,欲使凡百黎元,何所措其手足?此則君開
一源,下生百端之變,無不亂者也。《禮記》曰:「愛而知其惡,憎而知其善。」若憎
而不知其善,則為善者必懼;愛而不知其惡,則為惡者實繁。《詩》曰:「君子如怒,
亂庶遄沮,」然則古人之震怒,將以懲惡,當今之威罰,所以長奸。此非唐、虞之心也,
非禹、湯之事也。《書》曰:「撫我則後,虐我則仇。」荀卿子曰:「君,舟也,民,
水也。水所以載舟,亦所以覆舟。」故孔子曰:「魚失水則死,水失魚猶為水也。」故
唐、虞戰戰慄栗,日慎一日。安可不深思之乎?安可不熟慮之乎?
    夫委大臣以大體,責小臣以小事,為國之常也,為治之道也。今委之以職,則重大
臣而輕小臣;至於有事,則信小臣而疑大臣。信其所輕,疑其所重,將求至治,豈可得
乎?又政貴有恆,不求屢易。今或責小臣以大體,或責大臣以小事,小臣乘非所據,大
臣失其所守,大臣或以小過獲罪,小臣或以大體受罰。職非其位,罰非其辜,欲其無私,
求其盡力,不亦難乎?小臣不可委以大事,大臣不可責以小罪。任以大官,求其細過,
刀筆之吏,順旨承風,舞文弄法,曲成其罪。自陳也,則以為心不伏辜;不言也,則以
為所犯皆實。進退惟谷,莫能自明,則苟求免禍。大臣苟免,則譎詐萌生。譎詐萌生,
則矯偽成俗。矯偽成俗,則不可以臻至治矣。
    又委任大臣,欲其盡力,每官有所避忌不言,則為不盡。若舉得其人,何嫌於故舊。
若舉非其任,何貴於疏遠。待之不盡誠信,何以責其忠恕哉!臣雖或有失之,君亦未為
得也。夫上之不信於下,必以為下無可信矣。若必下無可信,則上亦有可疑矣。《禮》
曰:「上人疑,則百姓惑。下難知,則君長勞。」上下相疑,則不可以言至治矣。當今
群臣之內,遠在一方,流言三至而不投杼者,臣竊思度,未見其人。夫以四海之廣,士
庶之眾,豈無一二可信之人哉?蓋信之則無不可,疑之則無可信者,豈獨臣之過乎?夫
以一介庸夫結為交友,以身相許,死且不渝,況君臣契合,寄同魚水。若君為堯、舜,
臣為稷、契,豈有遇小事則變志,見小利則易心哉!此雖下之立忠未有明著,亦由上懷
不信,待之過薄之所致也。豈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乎!以陛下之聖明,以當今之功
業,誠能博求時俊,上下同心,則三皇可追而四,五帝可俯而六矣。夏、殷、周、漢,
夫何足數!」
    太宗深嘉納之。
    貞觀十六年,太宗問特進魏徵曰:「朕克己為政,仰企前烈。至於積德、累仁、豐
功、厚利,四者常以為稱首,朕皆庶幾自勉。人苦不能自見,不知朕之所行,何等優
劣?」征對曰:「德、仁、功、利,陛下兼而行之。然則內平禍亂,外除戎狄,是陛下
之功。安諸黎元,各有生業,是陛下之利。由此言之,功利居多,惟德與仁,願陛下自
強不息,必可致也。」
    貞觀十七年,太宗謂侍臣曰:「自古草創之主,至於子孫多亂,何也?」司空房玄
齡曰:「此為幼主生長深宮,少居富貴,未嘗識人間情偽,治國安危,所以為政多亂。」
太宗曰:「公意推過於主,朕則歸咎於臣。夫功臣子弟多無才行,藉祖父資蔭遂處大官,
德義不修,奢縱是好。主既幼弱,臣又不才,顛而不扶,豈能無亂?隋煬帝錄宇文述在
藩之功,擢化及於高位,不思報效,翻行弒逆。此非臣下之過歟?朕發此言,欲公等戒
勖子弟,使無愆過,即家國之慶也。」太宗又曰:「化及與玄感,即隋大臣受恩深者子
孫,皆反,其故何也?」岑文本對曰:「君子乃能懷德荷恩,玄感、化及之徒,並小人
也。古人所以貴君子而賤小人。」太宗曰:「然。」
 
    ------------------
  轉載:獵書人主頁
上一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