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子戰爭》

 而且很顯然地,性交易也有程度的區分。從原則上來看,要在「以性交換取金錢」的傳統式性交易,與「以性交換取生活援助、保護與禮物」的長期配偶關係兩者之間畫出分界線,實在是相當困難的事情。例如在這個場景裡的女性,她很明顯地是個妓女,但是像場景18里的那個女性,她接收了50歲的配偶留給她的遺產,那麼她算不算從事過性交易呢?

  對動物來說,要區分性交易行為與非性交易行為,同樣也是很困難的事情。例如說,舞虻就一個極端的例子。這種虻類會表現出很明顯的性交易行為。因為雌虻會以交配作為手段以換取食物。雄虻首先必須從蚊群當中抓住一隻蚊子,用它自己分泌的唾液把蚊子包起來,然後,再把包好的蚊子送到雌虻面前去。而當雌虻設法打開它的食物時,雄虻便趁這段時間和雌虻交配。雄虻提供的禮品越大,雌虻需要用來打開包裹的時間就越多,而雄虻能和雌虻交配的時間就越久。相對地,雄虻送進雌虻體內的精子越多,雌虻體內產生的受精卵也越多。第一隻雄虻交配完畢,雌虻則繼續等待下一隻雄虻帶來禮物換取交配。在有些種類的動物當中,雌性動物甚至能將這種性交易行為運用得十分成功,以至於它們根本不需要自己去尋找食物。

  在表現性交易行為的動物當中,候鳥則是另一個極端的例子。通常,雄鳥必須先返回繁殖地去搶奪最佳領域。因為擁有最佳領域之後,它和雌鳥才能把雛鳥養育得最理想。雄鳥返回繁殖地之後不久,雌鳥也飛回繁殖地來,它們先到各領域去巡視,同時也觀察雄鳥如何防禦自己的領域。最後,雌鳥則根據領域的現狀、雄鳥的品質,以及其本身的可能性(因為擁有最佳領域的最佳雄鳥很快就會被捷足先登的雌鳥搶去),做出最佳妥協之後,才能決定自己的配偶人選。雌鳥這時才會讓某只特定的雄鳥與它交配。而雌鳥這時以交配行為換取的則是「與雄鳥分享它的領域」。如果另一隻雄鳥將雌鳥原來的配偶逐出領域,雌鳥也不會與配偶一起離去。它會讓新來的雄鳥與其交配,希望借此能讓新配偶允許它繼續住在原來的領域。換句話說,雌鳥會為了持續居住在原有的領域,而隨時準備與侵略者的雄鳥進行交配。從原則上來看,即使這種行為發生在鳥類一夫一妻制的關係裡,雌鳥的行為仍然算是一種性交易,因為這是一種以交配換取資源的行為。而事實上,上述行為和世界任何角落的許多婦女所從事的性交易行為都是大同小異的。只是,女性當中大概沒人會認為自己是在從事性交易吧?

  當然,男性也能從事性交易。例如場景18里的那個年輕園丁所做的就跟性交易很接近。但無論如何,在大部分情況下,男性想要找一名打算付錢與其性交的女性的確是很困難的事情。更何況,大多數男性只要有機會進行性交,就算得不到任何報酬,他們也會非常願意與女性做愛的。而相反地,就像我們前面已經說過的(請特別參照場景28)在每次性交過程裡,女性付出的代價比男性多,因此她們需要獲得一些報償以此平衡她們的損失。女性只有在急於獲得某位特定男性的基因時,她才可能願意付出某種代價以換取性交的機會。

  但不論我們對性交易如何定義,這個場景裡的女人的例子顯然比較接近我們形容過的舞虻(而非候鳥)。對這個女人來說,性交易是一種謀生手段。而從生物學的角度來看,性交易也能作為女性的繁衍策略,甚至還是一種極成功的繁衍策略。例如場景裡的女人才三十多歲,她已經生下四名子女,而且她所賺得的報酬,也足夠她的四名子女都能生活在健康舒適的環境裡。她的四名子女分別擁有不同的父親。其中最少有兩個孩子的父親都是極有社會地位的男性。我們甚至可以說,這四名子女的父親之間擁有一項共同點:他們的精子都極具競爭力。因為如此,他們的精子大軍才能打敗許多其他男性的精子軍隊。而女人的兒子、孫子或是後代男性子孫也會比一般人更有可能製造極具競爭力的精子。更由於女人的男性子孫能在繁衍競爭中取勝,所以,在經過好幾代之後,後代子孫當中將有許多人能夠繼承女性的基因。

  以性交易作為繁衍策略所帶來的利益,和女性在其生殖器官裡主動掀起精子戰爭所帶來的利益是相同的。惟一不同的是,從事性交易的女性比其他任何行業的女性更經常利用這種策略(女性主動在其體內掀起精子戰爭)罷了。除了遭受過輪姦的女性,或是主動追求團體性交的女性之外,一般女性不太可能同時得到許多不同男性的精液。

  女性採取性交易作為繁衍策略而能獲得成果,這表示大多數人的祖先身上都曾經擁有性交易行為的基因。平均來說,如果我們按照家族史往回追溯到公元1820年,幾乎每個人都會有個祖先曾經從事過性交易(讓我們保守地假設,人口當中只有1%的祖先曾經公開從事過性交易)。

  但是,以性交易作為謀生手段難免會遇到許多風險。例如我們在前面已經說過,從事性交易首先會遭遇到的風險就是染患性病。光是這一點,就會使從事性交易的女性提早失去繁殖能力,甚至早逝。大部分從事性交易的女性都企圖採用保險套來避免上述風險,但她們也同時需要對抗男性對保險套的厭惡。從事性交易的女性提出過報告指出,男性就算事前表示同意,但他們仍然會狡猾地設法將保險套取下。即使在艾滋病出現之後,大部分男性仍然不願使用保險套。不過,由於男性的身體對於性交的渴望極為強烈,這使得大多數從事性交易的女性都能藉著「不戴保險套要加錢」的規定,而對男性有所控制。例如這個場景裡的女人就是採用這種方式。

  從事性交易的另一個風險是遭到顧客殺傷或殺害。為了減少這項風險,有些從事性交易的女性便想到集中在妓院或按摩院裡接客,也有些女性花錢僱用一名(或多名)男性提供保護,甚至還有些女性是在監護人(通常是她們的父母)的保護下接客。這種監護人制度在第三世界的國家裡非常普及,即使像在英國這類國家當中也很常見。

  然而,對從事性交易的女性來說,最大的風險還是吸毒成癮。毒癮對女性的肉體或經濟都十分危險。一般來說,從事性交易的女性即使需要花錢租屋或僱用保鏢,她們賺取的龐大收入卻仍然令人非常羨慕。但是,我們卻很少看到因從事性交易而致富的女性。造成這種結果的原因之一是來自中介者的剝削。因為年輕女孩最初大都是受到引誘而開始吸毒,接下來,她們為了想要滿足自己的毒癮,惟一的辦法就是走入性交易這一行。而這時性交易中介者則以提供「保護」的方式向女孩抽取佣金。女性一旦陷入這種悲慘境遇之後,不僅無法再從性交易當中獲得任何利潤,她們同時還得不斷地付出代價。

  性交易不論對賣身的女性或是對買春的男性來說,都是一種繁衍策略。在古希臘羅馬時代,幾乎所有男性在其一生當中的某段時期內都有過和妓女性交的經驗。在1940年,約有69%的美國男性最少和妓女性交過一次,另有15%的美國男性則有定期買春的習慣。而在20世紀90年代,45歲到55歲的英國男性在其一生當中,至少有10%的人曾經花錢買春一次。通常,神職人員之外的一般男性除了花錢買春之外,他們還會循其他途徑尋找性交的機會。就拿英國男性來說,他們除了買春之外,也比較傾向和複數(超出平均數目)以上且不用付費的性伴侶進行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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