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夫影帝——李小龍  作者:祝春亭
           
                       第十三章
            回港赴泰 柳暗花明又一村

    李小龍在好萊塢演藝生涯多舛,明星之夢愈來愈黯淡。他
沒想到,他扮演的電視角色在香港大放異彩,人們已把他當
成世界級的明星。
    1970年,李小龍攜蓮達及兒女回香港度假,受到空前熱
烈的歡迎。他無論走到哪裡,都有人立即把他認出;親切地
叫他的名字「李小龍」,或叫他在《青蜂俠》演的角色「加
籐」。人們請他簽字,並詢問他在美國的情況。
    《青蜂俠》在美國播映,只能算引起小小的轟動。而在香
港和東南亞的華人區,卻引起極大的轟動。這除了李小龍高
超的功夫和演技外,重要的一點,是李小龍與他們有著血緣、
文化的同宗關係。李小龍是華人的驕傲,他是以一個華裔移
民的身份在短短數年就打入世界電影聖殿好萊塢,這在當時,
無疑是天方夜譚(就在現在,也算是神話,能在好萊塢站穩
腳的華裔演員只有盧燕、尊龍、陳沖等寥寥數值)!
    李小龍少年時的演藝、武藝朋友來看他,都說:你成了
世界有名的好萊塢明星呀!
    李小龍在並不把他很當一回事的好萊塢,就不懂得什麼
叫謙虛,現在更不會謙虛。李小龍洋洋自得地說:那當然,否
則,我就不會去了美國。
    敏感的香港傳播媒介自然不會放過這位來自好萊塢的明
星。報館記者接踵采訪他,紛紛在報上刊出贊譽過頭的「炒
星」文章;電台為他錄製專題節目;電視台請他在熒幕上做
功夫表演。
    李小龍在電視中的表演可謂出盡風頭,令人傾倒。他曾
經回憶道:「電視台的人在空中懸掛了幾塊一英寸厚的木板,
我側踢把它們踢碎了。」
    李小龍在香港春風得意,在好萊塢受到的種種委屈和不
快蕩然無存。但是李小龍卻無意留在香港發展,這是因為香
港的天地太小,各方面也相對落後。在香港出名,只是地域
性的;在好萊塢出名,則是世界性的——不可同日而語。
    另一方面,香港的影業公司是不敢「勞駕」這位已獲成
功的好萊塢演員的。且不說拍攝條件遠不及好萊塢,就是片
酬也要懸殊一大截。這情形有點近似今日的大陸與香港,大
陸雖有良好的外景地等優越條件,卻是不敢貿然聘請片酬動
輒數十數百萬港幣的港星拍片。
    自然,香港電影亦有它值得驕傲之處。在60年代,人口
才300多萬的彈丸之地,卻能年產故事片300部左右。進入
70年代,在電視的猛烈沖擊下,香港亦能保持年產近200部
的「堪稱奇跡」的水平。
    在世界不少國家和地區,本國和本地電影毫無市場,市
場成為好萊塢電影的一統天下。香港卻不然,港產影片一直
熱門,進口影片作為調劑。港產影片在亞洲,尤其是在華人
集中的國家和地區有著廣闊的市場。在禁錮甚嚴的大陸,除
文革非常時期,也會進口一定數量的港產「左派」影片。  
    香港有大小電影制片公司上百家,其中邵氏兄弟(邵逸:
夫、邵仁枚)公司、國泰、長城等公司在亞洲頗有影響。香
港有東方影都之稱,當時與亞洲電影的另兩位「大哥」日本、
印度在亞洲成鼎足之勢。
    這一切,在一心想做好萊塢頭號東方影星的李小龍眼裡,
是不存在的。曾有記者和影界人士試探李小龍有無留港從影
的志向,立即遭到李小龍嘲弄般的回絕。  

    李小龍帶著香港之行的美好印象回到洛杉礬的家。好萊
塢對他的態度一如既往,既不敢輕視他,又不敢重用他。在
整個好萊塢的歲月中,李小龍有兩次能成全他獲取巨大成功
的機會(電影《無聲笛》、電視《功夫》),又如絢麗斑斕的肥
皂泡沫,轉瞬幻滅。
    李小龍對好萊塢深深地失望,對自己的前景亦感茫然。
    在他倍受好萊塢冷落的同時,他回港掀起的「李小龍
熱」仍在激盪。尤其是港人又親睹他另一部非凡的電視劇
《盲探神犬》後,「李小龍熱」繼續升溫,大有汪洋大潮之勢。
    一位「異想天開」的電台記者,在越洋采訪中向「正在
好萊塢得意」的李小龍提出這樣的問題:「您雖然加入美國籍,
卻正如您說,永遠是一個中國人。您願不願意回您的祖國,比
如香港;台灣等地方從事您心愛的電影事業?」
    李小龍的回答很乾脆:「那當然,如果片酬與劇本都合適
的話。」
    事實證明,這位記者並非「異想天開」,「正在好萊塢得
意」的李小龍此刻情緒低落——華納公司直言不諱地談了他
們對李小龍的看法,無疑在較長時間內宣判了李小龍出人頭
地的「死刑」。李小龍是誠懇地回答這一問題的,若稍前,李
小龍或許多少會嘲弄這位不「識相」的記者一番。
    李小龍的聲音在港台傳播媒介及影迷中廣泛流傳。人們
翹首盼望這位「民族英雄」早日回來。就這一點,撇開其他
一切不計,李小龍的功夫片肯定賣座。
    發自香港台灣的邀請拍片的電話信函潮水般地湧向洛杉
礬,致使李小龍應接不暇,低落的情緒得到極大的安慰。
    李小龍非常認真地開列出赴港台拍片的條件:影片制作
投資不得少於60萬港幣,這是李小龍依據好萊塢的投資法則
再降低標準開的價。一般來說,投資大的影片質量相對就高,
可出高片酬聘請名編劇、名導演、名攝影、名演員,場景、布
景、道具皆可顯大家之氣。如果只捨得二三十萬的話,定是
粗製濫造之作。「若這樣你們另請高明,就是單獨為我一個人
開高片酬,我也不干。」
    李小龍不要求對方參照好萊塢明星制的做法,一切圍繞
明星轉,賦予他極大的權力(其實好萊塢有權的是制片人,明
星只是受寵)。「我有權修改劇本,因為世界上除了我的功夫
學生施裡芬,不再會有第二個劇作家能寫出真正表現我的截
拳道的劇本。我的權力要與導演一樣大,因為我實在不知道
導演怎樣才能表現出我的截拳道。」
    李小龍還有一個條件是他可以聘請外國演員。即是「我
不希望我的功夫片只是在香港上映,而是要風靡全世界的。好
萊塢的演員已為世界影迷所熟悉、所崇拜,有他們參加的影
片,必定會產生世界性的反響(李小龍在這點上,不自覺地
存有純粹華人演的電影缺乏世界性的好萊塢式的偏見)。」
    李小龍沒有開列片酬的具體數額。在他看來,拍出一部
高質量、很賣座的電影,比個人的經濟利益更為重要。
    李小龍的這些條件,把港台那些影視界的要人們嚇得望
而卻步。港台一慣沒好萊塢鴻作巨製的氣派,多是小打小鬧,
以求最少的成本而獲得最大的利潤。港台也模仿好萊塢的明
星制,可是,演員的權力怎能與制片、導演並駕齊驅?聘請
好萊塢的洋演員更是難以接受,且不說付不起片酬,他們自
以為高人一等的派頭和架子,也是港台制片公司侍候不了的。
    不少港台影業人士認為,李小龍的這些要求,簡直是癡
人做夢,無法在港台實現。不到兩年,李小龍果真實現了,這
些人才無話可說。
    當時的情形是,初時熱鬧,末了冷清。李小龍一時困惑,
罵這些人是葉公好龍。施裡芬分析說:「可能你的條件苛刻
了。」李小龍承認了,但他說:「他們實在不懂電影。」
    真正有意跟李小龍合作的,只有香港邵氏電影公司一家。
這使李小龍感到極大的安慰。李小龍從小就仰慕邵氏公司的
名氣。邵氏公司是香港影業的大哥,財大氣粗,歷史悠久,幾
乎壟斷了香港的戲院,並在東南亞有龐大的發行網——這在
很大程度上決定電影是否能拍攝、是否賣座。
    香港的大電影制片公司,習慣以有沒有制片廠來衡量的。
香港100多家電影制片公司,絕大部分有片無廠,攝制須租
用別人的攝影棚及制作設備。不少制片公司,一年難得出品
一兩部影片,若砸了賠血本,關門改行做其他的。邵氏公司
是香港少有的數家擁有自己的制片廠及發行網的大公司。
    李小龍不知道眾多聞所末聞的小制片公司,但不會不知
道邵氏公司。
    大公司有大公司的派頭,邵逸夫沒有就李小龍開的條件
討價還價,而是開列出自己的條件。他付給李小龍的片酬是
每部兩千美元;每部影片的制作成本計劃在7萬美元左右;最
好是簽訂長期合約。
    邵逸夫並沒有因為李小龍是好萊塢演員而特別優惠他,
他給他手下的男女明星也大致是這個待遇。這些明星通常簽
6年一期的合約,其間,並不能經常拍片,收入自然會降低。
邵逸夫不想讓李小龍成為香港的勞倫斯(弗洛倫斯•勞倫斯,
好萊塢早期當紅女演員,1910年環球公司老板破例給她高片
酬和署名權,使其成為好萊塢第一位明星),那會產生多米諾
效應,使得其他明星紛紛欲與李小龍比肩看齊。邵逸夫認為,
他手下的明星們收入已相當不錯了。
    聰明的邵逸夫就憑李小龍在好萊塢影視圈從未飾過主角
這一點,認定「正在好萊塢得意」的李小龍並非得意。他不
會像影迷那樣為李小龍頭頂的光環所迷惑,但他也極欣賞李
小龍的功夫和演技。邵逸夫認為,他開出的條件,以及他公
司的聲望,對夢寐以求飾電演主角的李小龍是有吸引力的。
    果真,李小龍有了回音,表示願意加盟邵氏公司,但他
並沒有答應就簽約,而是要邵逸夫把劇本及有關資料寄給他
看,他再考慮後一步的事情。
    一直習慣於左右明星命運的邵逸夫怎會被李小龍所左
右?邵邊夫吩咐手下的人:「叫他先到香港來,一切都可以安
排。」
    這下可把李小龍惹火了,李小龍的答覆是:「是你們向我.
發出邀請的,請你們來洛杉磯與我談。你們不來,拉倒!」
    李小龍與邵逸夫合作之事崩了。
    就以後發生的事來看,邵逸夫未網羅住李小龍是一決策
失誤。他或許不須增加片酬,只須稍稍遷就一點李小龍的傲
氣,或只須派員赴美「一顧茅廬」,就能把處境困難的李小龍
「搞掂」。
    邵逸夫未能委屈一下至尊之位。在他看來,李小龍加不
加盟邵氏公司,對公司這艘巨艦都不會產生太大的影響。然
而,李小龍對邵逸夫的對手來說卻是至關重要。正是由於李
小龍的加盟,使邵逸夫的對手那艘剛剛下海,隨時有傾覆之
危的小船揚起了風帆,駛向勝利的彼岸。置身於競爭社會裡
的邵逸夫氣度再大,也不會希望對手如此強大,來與他分一
勺羹的。
    這個對手,便是嘉禾公司的老板鄒文懷。

    1970年,香港影業發生了一件大事。在邵逸夫門下擔任
宣傳部主任,地位僅次於邵逸夫的鄒文懷,毅然決定脫離邵
氏公司另立門戶,創立嘉禾影業公司。邵氏公司是香港影業
的巨頭,邵逸夫和鄒文懷皆是名人,當時的輿論很是熱鬧了
一陣。
    當時的輿論對鄒文懷不太有利,不少人指責他忘恩負義,
他是在邵氏公司才會這般有名、這般能干,如今翅膀硬了卻
要遠走高飛。傾向鄒文懷的人則說,鄒文懷為邵氏公司的發
展立下過汗馬功勞,而邵老板始終把他看成一個「馬仔」。持
中立態度的人認為,一山不容二虎,像鄒文懷這樣有才幹、有
野心的人,總不會一輩子寄於邵氏之籬下。
    且不說邵鄒二人過去有什麼恩怨,鄒文懷跳槽,使邵逸
夫面子上很過不去,人們會說:赫赫有名的邵氏公司,連鄒
文仔這樣的將才都留不住。為此,邵逸夫心中十分惱火。
    鄒文懷初創十分艱難,根底淺,資金短缺,隨時都有被
邵氏這個龐然大物擠垮的危險。當時不少人等著看鄒文懷的
笑話,認為他也會像許多新創立的制片公司一樣,在香港影
壇還沒露一露崢嶸,就關門大吉永遠消失了。
    鄒文懷憑著精明能干,憑著待人為善,見風使舵,使這
艘剛下海的小船末給大浪傾覆,仍在飄搖顛簸中艱難行駛。
    如果邵逸夫能與李小龍合作,鄒文懷是不敢與其競爭的。
當他獲悉邵逸夫與李小龍聯手之事崩了之時,鄒文懷立即覺
得是個機遇。經深思熟慮,他向李小龍發出邀請。
    這件事,使邵鄒對立的狀況蒙上一股火藥味,香港輿論
炒得十分熱鬧。自1970年李小龍回港度假起,他漸漸關注起
香港影壇的信息來。李小龍鄭重表明他的態度,他對香港影
壇的是是非非毫無興趣;他更不會介入邵氏公司與嘉禾公司
或者其他公司的糾紛之中;他不會幫任何一方;他關心的只
是自己的事業、自己的利益。
    李小龍的話可作兩種解釋:一、他不會加盟邵氏和嘉禾
中的任何一家;二、只要滿足李小龍事業、經濟上的要求,他
會為任何一家效力。
    當時,嘉禾的財政狀況很不樂觀,鄒文懷慘淡經營,求
賢若渴,急待一名資深水手來鼎助他拯救這艘隨時有滅頂之
災的小船。他知道襁褓中的嘉禾,對李小龍是不具吸引力的。
他只有靠高片酬,靠「親善」來拉攏李小龍。
    鄒文懷公務纏身,不能親蒞美國李小龍的住處,他也沒
把這等大事借助電話解決。這之前,影星鄭佩佩脫離邵氏赴
美結婚。嘉禾門下的制片人、導演羅維的太太劉亮華追到美
國,試圖拉攏鄭佩佩加盟嘉禾,鄭佩佩最終沒有答應。於是,
鄒文懷就叫劉亮華力爭把李小龍的事「搞掂」。劉亮華便輾轉
好萊塢拜訪李小龍。
    這是李小龍接待的第一位遠涉重洋來誠聘他的港台制片
商,這種古老的交際方式比借助現代通信手段顯得更富人情
味。一慣傲慢的李小龍熱情地接待了劉亮華女士,把她介紹
給妻子蓮達、母親何金棠,和兒子李國豪。劉亮華能說會道,
又有女人特有的心細,跟李小龍一家處得很熟。
    話題自然會談到嘉禾的老板鄒文懷,談到邵鄒分手一事。
劉亮華沒有什麼隱瞞,也不表現出袒護任何一方。李小龍說:
「都是香港影界的頂尖人物,論才華誰不比誰差,幹嗎一輩子
屈著腰做人家馬仔?」李小龍很贊同鄒文懷另立門戶之舉。他
信奉尼采的權力意志論,欽佩所有向自己、向他人挑戰,極
大限度張揚自己的權力慾望的人。
    這種家常式的交談很有成效,李小龍並沒有因為嘉禾規
模太小、名氣不響而輕視嘉禾及嘉禾的老板,從而拒絕加盟
於鄒文懷旗下——這曾是鄒文懷和劉亮華深為擔憂的。
    接著,他們又談了嘉禾及香港影業的其他事情,劉亮華
的言談舉止,完全是一個女強人,這使李小龍覺得,嘉禾人
員雖少,卻都很精干。
    嘉禾給李小龍的片酬是每部7500元美金。劉亮華表示,
李小龍的其他要求,他們會盡最大的努力滿足。
    李小龍沒有為條件之事跟「已交上朋友」的劉亮華討價
還價。這種片酬,按照好萊塢的標準是很低的,但按香港的
標準卻是很高的,尤其是對嘉禾這種小公司來講,無疑是付
出血本。
    但李小龍卻沒跟劉亮華簽約,因為他沒看到劇本,他很
想知道他們請他拍的片是怎樣的——這才至關重要。
    李小龍口頭答應為嘉禾拍兩部影片。
    對於回港拍片的動機,李小龍在獲得巨大成功後是這樣
對媒介說的:
    「我所以有這份信心,就是我覺得,我既然在《青蜂俠》
裡以第二男主角的身份,受到廣大英語電視觀眾的認可,既
然在《盲探神犬》裡,輕描淡寫的《截拳道》就得到全美電
視觀眾和評論家的捧場,我幹嗎不可以用中國演員的身份出
任第一男主角主演電影,繼續受到外國觀眾的捧場?不過,也
許我是個練武的人,不習慣毛遂自薦這一套,我只想用行動
使外國人知道中國演員也不乏人才。所以,我回來替嘉禾主
演《唐山大兄》和《精武門》,我相信這樣做一定可以產生強
烈的影響。」
    李小龍說的是事實,但他又「巧妙」地掩蓋了他當時在
好萊塢的窘境。李小龍不是有意這樣做,他呈現在人們眼前
的,全然是一個充滿自信、百折不撓的硬漢、他即使在情緒
最低落時,也不會輕易將內心深處的痛苦、抑鬱、彷徨甚至
軟弱顯露出來。只有他妻子蓮達才能感察到他心靈深處的東
西。
    蓮達是這樣向媒介解釋李小龍回港發展的原因的:
    「小龍並不真太想重歸香港,但畢竟在美國影視圈處處碰
壁。尤其是在電影圈,他雖然參加過幾部電影的演出,導演
也准許他使用中國功夫,可是他被指派扮演的,只是一些黑
社會『大哥』、『爛仔』之類的角色,只准打敗,不准打贏,這
對他這位功夫高手來說,無異是件痛苦而不過癮的事。他已
意識到,他的特有的形象(中國傳統的功夫師)拍片的唯一
機會只有在香港,那裡才意味著他藝術創作的自由及財富的
獲得。沒有百分之百把握的事他從來不幹,因此他說:『讓好
萊塢和他們的垃圾合約去見鬼吧!』他希望拍出高質量的電
影,而香港的電影界則給他提供了一個可以實現他理想的機
會。」
    蓮達中肯地道出李小龍回港的原因,無意因李小龍已經
獲得巨大成功而掩飾李小龍並不輝煌的過去。而當時有言論
說,李小龍離美返港完全是出於古代俠客的仗義豪舉,嘉禾
瀕臨破產,可憐兮兮,於是李小龍放棄在好萊塢飛黃騰達的
機遇而回港拯救。

    劉亮華赴美的隱蹤,不久便公之於眾。其時,李小龍還
只是口頭許諾,並未正式簽約。
    這是鄒文懷所不希望發生的,事情未最後「搞掂」,總擔
憂別人插一槓子。劉亮華本事再大,也無法封住在大洋彼岸
李小龍的口。「李小龍要跳槽(李小龍並未正式加盟嘉禾,也
就不存在跳槽一說),我們也毫無辦法。」
    李小龍依然是港台眾片商追逐的目標。
    鄒文懷擔心他人把李小龍挖去,對公眾輿論這樣說道:我
們絲毫不擔心李小龍會接受其他片商的邀請,因為李小龍不
會那樣做。他是個信守諾言的人,如古人所說:君子一言,駟
馬難追。
    港台片商並沒有為鄒文懷的煙幕彈所迷惑,仍在鼓動李
小龍加盟他們的公司。他們聲稱可以付出比嘉禾高出幾倍的
片酬,並答應李小龍開初提出的所有條件。李小龍自然為之
心動,但最終沒有拋棄鄒文懷。
    其實,鄒文懷最擔心的是邵逸夫插一槓子,憑著邵氏公
司的實力和名望,只須稍稍放寬條件,就足以誘惑李小龍
「策反」。結果邵逸夫並沒這樣做,他大概不屑加入這場「逐
李」的游戲,從而把這個心高氣傲,在好萊塢又混得並不怎
麼樣的李小龍抬到天上去。
    鄒文懷常給大洋彼岸的李小龍掛去「關懷」電話。一次
李小龍突然說:「我想看看港產的功夫片,你給我弄幾部拍得
最好的來!」
    鄒文懷立即拜託一名正要赴美的港客,給李小龍送去港
產功夫片的傑作。
    李小龍看後,在電話裡大發雷霆:「你給我弄些什麼破片
子來?太糟了!糟得不忍目睹!這就是你講的港產功夫片的
傑作?」
    李小龍將港產功夫片,大大地嘲諷貶低一番:
    「人人都是干篇一律地打來打去,一見面就打,無緣無故
就打,為打而打,不打就不成戲,既不真實,又太過火!
    「打法毫無新意,主角也好,配角也好;正角也好,反角
也好;男角也好,女角也好;南派也好,北派也好……統統
是一個打法!好像是一個功夫師傅教出來的。
    「功夫片表現的應是功夫,而不是殘暴。見面就打,見人
就殺,出手就鮮血飛濺,缺腿斷臂,陳屍遍地,這是中國功
夫的目的嗎?歷史上的武俠如大刀王五、霍元甲、孫玉峰等,
是以這種殺人如麻的方式來行俠的嗎?片中的這些武俠,只
有『武』,而沒有一點『俠』的味道!
    「香港功夫片的編劇、導演、演員們,統統地不懂什麼叫
武功、什麼叫武俠、什麼叫武道!」
    李小龍將香港的功夫片貶得一無是處,全盤抹殺。平心
而論,李小龍雖偏激,也還是有一定的道理。鄒文懷亦有同
感。但由於商業的需要和其他因素的制約,港產功夫片總是
流於粗淺和熱鬧。作為鄒文懷本人,他根本無法左右港產功
夫片的導向。
    鄒文懷擔憂,李小龍會因看不起港產功夫片和香港電影
圈,而訂消回港拍功夫片的念頭。
    李小龍在電話裡說:「看我的!看我回港拍出什麼樣的功
夫片,一定是第一流的!」鄒文懷說:「那好,我們攜手合作,
拍出第一流的功夫片叫他們看看!」
    李小龍對港產功夫片的看法,還在其他場合直言不諱地
表露過。這使得李小龍還未回港,已在香港電影圈樹敵多多。
    自從劉亮華一回港,鄒文懷傾力於劇本一事。因為李小
龍能否最後回港拍片,得看劇本能否對他有足夠的吸引力。
    劇本的具體操作由倪匡和羅維聯手進行,倪匡拉出初稿,
羅維再從導演的角度進行電影技巧方面的處理。倪匡是香港
大師級的武俠小說作家,他與金庸、梁羽生並稱為香港武俠
小說的「三劍客」。倪匡的名氣,決定了他的稿酬不菲。。
    就當時嘉禾的財力,一切都得奉行節省的原則。鄒文懷
像當初高價邀請李小龍一樣,不惜血本,毅然聘請名家來寫
劇本。一部電影是否具備票房價值,有時不是看質量如何,而
是看有多少名人加盟。現在鄒文懷有了名導演羅維,特邀了
名演員李小龍,自然要拉一個名作家進來。
    劇本的打印稿作為航空件飛到李小龍手中。
    喜歡看武俠小說的李小龍自然熟悉倪匡的大名。但真正
引起李小龍興趣的,是劇本裡的人物和故事。李小龍與鄒文
懷談了自己的感想及修改意見,表示可以擔任片中的主角並
跟嘉禾簽了約。
    這個劇本,就是後來轟動一時的《唐山大兄》。
    在李小龍簽約後到《唐山大兄》正式開拍,其間「逐
李」的游戲並沒結束或降溫。李小龍後來回憶道:「一個台灣
的片商要我撕毀與嘉禾公司簽的合約而幫他拍戲,他給的報
酬比嘉禾所給的還優厚得多,並且已為我毀約後的官司問題
都做好了准備,但我當然不會這樣做。」
    李小龍在接受一家雜誌記者專訪時又提起此事:「這些人
並不了解我的性格,以為我會像其他電影明星一樣,貪名慕
利。如果我一旦落筆簽名。一切就定了。」
    李小龍的美國律師阿德利安•馬歇爾是這樣評價李小龍
的:「布魯斯•李是信守合約的人,他對片約和提片約的人,
他部有說話的權利和控制權。他不會出爾反爾,同時也不會
放過不守合約的人。」
    李小龍的這一品質,只能靠他以後的行動來證實。就當
時輿論,都以為生活在自由國度的李小龍是個隨意性很大的
人。因此,有李小龍的簽約在身的鄒文懷仍擔心李小龍會變
卦。鄒文懷跟李小龍約好,他直接由美國飛往泰國,再轉外
景地,以免轉機麻煩,旅程疲勞。鄒文懷的實際用意是:避
免李小龍回港受到不利於嘉禾的干擾。
    但李小龍還真的回了一趟香港,在曼谷的鄒文懷知道這
訊息,著實吃了一驚。但很快又被證實是虛驚一場。
    李小龍回香港並沒有要事。他只是向外界表明他是個獨
立自主不受他人控制的人。李小龍向記者和朋友說:「我跟鄒
文懷簽了拍電影的合約,並沒有把身子賣給他,我想怎樣,是
我的自由。」
    李小龍沒有逗留太久,轉機去了曼谷。時間是1971年的
7月酷暑天。
    自此,李小龍踏上了一生中最輝煌的從影之路。

掃瞄校正:Luo Hui Ju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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