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演義 第三十七回 眾大臣聯銜入奏 老平章嫉俗辭官 卻說平章政事張珪,既擬就奏稿,出示百官,由員外郎宋文瓚,代讀奏稿,其詞雲:  國之安危,在乎論相。昔唐玄宗前用姚崇、宋璟則治,後用李林甫、楊國忠,天下騷 動,幾致亡國,雖賴郭子儀諸將,效忠竭力,克復舊物,然自是藩鎮縱橫,紀綱亦不復振 矣。良由李林甫妒害忠良,佈置邪黨,奸惑蒙蔽,保祿養禍所致,死有余辜。如前宰相鐵木 迭兒,奸狡險深,陰謀叢出,專政十年,凡宗戚忤已者,巧飾危間,陰中以法,忠直被誅, 竄者甚眾。始以髒敗,諂附權奸失列門,及嬖倖也裡失班之徒,苟全其生。尋任太子太師。 未幾仁宗賓天,乘時幸變,再入中書。當英廟之初,與失列門等恩義相許,表裡為奸,誣殺 蕭、楊等以快私怨,天討元兇,失列門之黨既誅,坐邀上功,遂獲信任。諸子內布宿衛,外 據顯要,蔽上抑下,杜絕言路,賣官鬻獄,威福己出,一令發口,上下股栗,稍不附己,其 禍立至,權勢日熾,中外寒心。由是群邪並進,如逆賊鐵失之徒,名為義子,實其腹心,忠 良屏跡,坐待收系,先帝悟其奸惡,僕碑奪爵,籍沒其家,終以遺患,搆成弒逆。其子鎖 南,親與逆謀,所由來者漸矣。雖剖棺戮屍,夷滅其家,猶不足以塞責。今復回給所籍家 產,諸子尚在京師,夤緣再入宿衛,世祖時,阿合馬貪殘敗事,雖死猶正其罪,況如鐵木迭 兒之奸惡者哉!臣等宜遵成憲,仍籍鐵木迭兒家產,遠竄其子孫於外郡,以懲大奸。 君父之仇,不共戴天,所以明綱常,別上下也。鐵失之黨,結謀弒逆,君相遇害,天下 之人,痛心疾首,所不忍聞,比奉旨以鐵失之徒,既伏其辜,諸王按梯不花、孛羅、月魯不 花、曲呂不花、兀魯思不花,亦已流竄,逆黨脅從者眾,何可盡誅,後之言事者,其勿復 舉。臣等議古法弒逆,凡在官者殺無赦,聖朝立法,強盜劫殺庶民,其同情者猶且首從俱 罪,況弒逆之黨,天地不容,宜誅按梯不花之徒以謝天下。 書曰:惟闢作福,惟闢作威,臣無有作福作威。臣而有作福作威,害於而家,兇於而 國。蓋生殺予奪,天子之權,非臣下所得盜用也。遼王脫脫,位冠宗室,居鎮遼東,屬任非 輕。國家不幸有非常之變,不能討賊,而乃覬幸赦恩,報復仇忿,殺親王妃主百余人,分其 羊馬畜產,殘忍骨肉,盜竊主權,聞者切齒。今不之罪,乃復厚賜放還,仍守爵土,臣恐國 之紀綱,由此不振,設或傚尤,何法以治。 且遼東地廣,素號重鎮,若使脫脫久居,彼既縱肆,得無忌憚;況令死者含冤,感傷和 氣,臣等議累朝憲典,聞赦殺人,罪在不原,宜奪削其爵土,置之他所,以彰天威。 刑以懲惡,國有常憲。武備卿即烈,前太尉不花,以累朝待遇之隆,俱致高列,不思補 報,專務奸欺,詐稱奉旨,令撒梯強收鄭國寶妻古哈,貪其家人畜產,自恃權貴,莫敢如 何,事聞之官,刑曹逮鞫服實,竟原其罪,輦轂之下,肆行無忌,遠在外郡,何事不為!夫 京師天下之本,縱惡如此,何以為政?古人有言:「一婦銜冤,三年不雨。」以此論之,即 非細務。臣等議宜以即烈、不花,付刑曹鞫之中賣寶物,世祖時不聞其事,自成宗以來,始 有此弊。分珠寸石,售直數萬,當時民懷憤怨,台察交言。且所酹之鈔。率皆天下窮民膏 血,錙銖取之,從以箠撻,何其用之不吝!夫以經國有用之寶,而易此不濟饑寒之物,是皆 時貴與斡脫中寶之人,妄稱呈獻,冒給回賜,高其直且十倍。蠶蠹國財,暗行分用,如沙不 丁之徒,頃以增價中寶事敗,具存吏牘。陛下即位之初,首知其弊,下令禁止,天下欣幸。 臣等比聞中書,乃復奏給累朝未酬寶價四十余萬錠,較其元直,利己數倍。有事經年遠者, 計三十余萬錠。復令給以市舶番貨。計今天下所征包銀差發,歲入止十一萬錠,已是四年征 入之數,比以經費弗足,急於科征。臣等議番舶之貨,宜以資國用,紓民力,寶價請俟國用 饒給之日議之。 太廟神主,祖宗之所妥靈。國家孝治天下,四時大祀,誠為重典。比者仁宗皇帝皇後神 主,盜利其金而竊之,至今未獲,斯乃非常之事,而捕盜官兵,不聞杖責。臣等議庶民失 盜,應捕官兵,尚有三限之法,監臨主守,倘失官物,亦有不行知覺之罪。今失神主,宜罪 太常,請揀其官屬免之。 國家經費,皆出於民。量入為出,有司之事。比者建西山寺,損軍害民,費以億萬計, 刺繡經幡,馳驛江浙,逼迫郡縣,雜役男女,動經年歲,窮奢致怨。近詔雖已罷之,又聞奸 人乘間,奏請復欲興修,流言喧播,群情驚駭。臣等議宜守前詔。示民有信,其創造刺繡 事,非歲用之常者悉罷之。 人有怨抑,必當昭雪,事有枉直,尤宜明辨。平章政事蕭拜住,中丞楊朵兒只等,枉遭 鐵木迭兒誣陷,籍其家以分賜人,聞者嗟悼。比奉明詔,還給原業,子孫奉祀家廟,修葺苟 完,未及寧處,復以其家財仍賜舊人,止酬以直,即與再罹斷沒無異。臣等議宜如前詔,以 原業還之,量其直以酬後所賜者,則人無冤憤矣。 德以出治,刑以防奸。若刑罰不立,奸宄滋長,雖有智者,不能禁止。比者也先鐵木兒 之徒,遇朱太醫妻女,過省門外,強拽以入,奸宿館所。事聞有司,以扈從上都為解,竟勿 就鞫。元惡雖誅,羽翼未戢。臣等議宜遵世祖成憲,凡助惡為虐者,悉執付有司鞫之。臣等 又議天下囚系,不無冤滯,方今盛夏,宜命省台選官審錄,結正重刑,疏決輕系,疑者申問 詳讞。 邊鎮利病,宜命行省行台,體究興除。廣海鎮戍卒更病者給粥食藥,力死者人給鈔二十 五貫,責所司及同鄉者歸骨於其家。歲貢方物有常制,廣州東莞縣大步海,及惠州珠池,始 自大德元年,奸民劉進、程連言利,分蜒戶七百余家官給之糧,三年一采,僅獲小珠五六 兩,入水為蟲魚傷死者眾,遂罷珠戶為民。其後同知廣州路事塔察兒等,又獻利於失列門, 創設提舉司監采。廉訪司言其擾民,復罷歸有司。既而內正少卿魏暗都剌,冒啟中旨,馳驛 督采,耗廩食,疲民驛,非舊制,請悉罷遣歸民。 善良死於非命,國法當為昭雪。鐵失弒逆之變,學士不花,指揮不顏忽裡,院使禿古 思,皆以無罪死,未得褒贈。鐵木迭兒專權之際,御史徐元素以言事鎖項死東平,及賈禿堅 不花之屬,皆未申理。巨等議宜追贈死者,優敘其子孫,且命刑部及監察御史體勘,其余有 冤抑者具實以聞。 政出多門,古人所戒。今內外增置官署,員冗俸濫,白丁驟升,出身入流,壅塞日甚, 軍民俱蒙其害。夫為治之要,莫先於安民,安民之道,莫急於除濫費,汰冗員。世祖設官分 職,俱有定製。至元三十年以後,改升創設,日積月增,雖嘗奉旨取勘減降,近侍各私其 署,夤緣保祿,姑息中止。至英宗時,始銳然減罷崇祥壽福院之屬十有三署,徽政院斷事官 江淮財賦之屬六十余署,不幸遭罹大故,未竟其余。比奉詔凡事悉遵世祖成憲,若復尋常取 勘調虛文,延歲月必無實效,即與詔旨異矣。臣等議宜敕中外軍民,署置官吏,有非世祖之 制,及至元三十年已後,改升創設員冗者,詔至日悉減除之。 自古聖君,惟誠於治政,可以動天地,感鬼神,初未嘗徼福於僧道,以厲民病國也。且 以至元三十年言之,醮事佛事之目,止百有二,大德七年,再立功德使司,積五百有余。今 年一增其目,明年即指為例,已倍四之上矣。僧徒又復營干近侍,買作佛事,自稱特奉傳 奉,所司不敢致問,供給恐後。夫佛以清淨為本,不奔不欲,而僧徒貪慕貨利,自違其教, 一事所需,金銀鈔幣,不可數計,歲用鈔數千萬錠,數倍於至元間矣。凡所供物,悉為己 有,佈施等鈔,復出其外,生民脂膏,縱其所欲,取以自利,畜養妻子,彼既行不修潔,適 足褻慢天神,何以邀福?比年佛事愈繁,累朝享國不永,致災愈遠,事無應驗,斷可知矣。 臣等議宜罷功德使司,其在至元三十年以前,及累朝忌日醮祠佛事名目,止令宣政院主領修 舉,余悉減罷。近侍之屬,並不得巧計擅奏,妄增名目。若有特奉傳奉,從中書復奏乃行。 古今帝王治國理財之要,莫先於節用。蓋侈用則傷財,傷財必至於害民。國用匱而重斂 生,如鹽課增價之類,皆足以厲民矣。比年游惰之徒,妄投宿衛部屬,及官者女紅太醫陰陽 之屬,不可勝數。一人收籍,一門蠲復,一歲所請衣馬芻糧,數十戶所征入,不足以給之, 耗國損民,莫此為甚。臣等議諸宿衛宦女之屬,宜如世祖時支請之數給之,余悉簡汰。 闊端赤牧養馬駝,歲有常法,分佈郡縣,各有常數。而宿衛近侍,委之僕御,役民放 牧,始至即奪其居,俾飲食之,殘傷桑果,百害蜂起,其僕御四出,無所拘鈐,私鬻芻豆, 瘠損馬駝。大德中始責州縣正官監視,蓋暖棚團糟櫪以牧之。至治初復散之民間,其害如 故。監察御史及河間路守臣屢言之。臣等議宜如大德團糟之制,正官監臨,閱視肥瘠,拘鈐 宿衛僕御,著為令。 兵戎之興,號為兇器,擅開邊釁,非國之福。蠻夷無如,少梗王化,得之無益,失之無 損。至治三年,參卜郎盜劫殺使臣,利其財物而已,至用大師,期年不戢,傷我士卒,費國 資糧。臣等議好生惡死,人之恆性,宜令宣政院督守將,嚴邊防,遣良使抵巢招諭,簡罷冗 兵,明敕邊吏,謹守禦,勿生事,則遠人格矣。天下官田歲入,所以贍衛士,給戍卒。自至 元三十一年以後,累朝以是田分賜諸王公主駙馬,及百官宦者寺觀之屬,遂令中書酬直海 漕,虛耗國儲。其受田之家,各任土著,奸吏為贓官,催甲斗級,巧名多取,又且驅迫郵 傳,徵求餼廩,折辱州縣,閉償逋負。至倉之日,變鬻以歸,官司交忿,農民窘竄。臣等議 惟諸王公主駙馬寺觀,如所與公主桑哥剌吉,及普安三寺之制輸之公廩,計月直折支以鈔, 令有司。兼令輸之省部,給之大都。其所賜百官及宦者之田,悉拘還官著為令。 國家經費,皆取於民。世祖時,淮北內地,惟輸丁稅。 鐵木迭兒為相,專務聚斂,遣使括勘兩淮、河南田土,重併科糧,又以兩淮、荊襄沙 磧,作熟收征,徼名興利,農民流徙。臣等議宜如舊制,止征丁稅,其括勘重並之糧,及沙 磧不可田畝之稅悉除之。世祖之制,凡有田者悉役之民,典賣田隨收入戶。鐵木迭兒為相, 納江南諸寺賄賂,奏令僧人買民田者,毋役之以裡正主首之屬,逮今流毒細民。臣等議惟累 朝所賜僧寺田,及亡宋舊業,如舊制勿征;其僧道典買民田,及民間所施產業,宜悉役之著 為令。 僧道出家,屏絕妻孥,蓋欲超出世表,是以國家優視,無所徭役。且處之官寺,宜清淨 絕俗為心,誦經祝壽。比年僧道,往往畜妻子無異常人。如蔡道泰、班講主之徒,傷人逞 欲,壞教干刑者,何可勝數?俾奉祠典,豈不褻天瀆神!臣等議僧道之畜妻子者,宜罪以舊 刑,罷遣為民。 賞功勸善,人主大柄,豈宜輕以與人?世祖臨御三十五年,左右之臣,雖甚愛幸,未聞 無功而給一賞者。比年賞賜氾濫,蓋因近侍之人,窺伺天顏喜悅之際,或稱乏財無居,或稱 嫁女取婦,或以技物呈獻。殊無寸功小善,遞互奏請,要求賞賜,奄有國家金銀珠玉,及斷 沒人畜產業。 似此無功受賞,何以激勸?既傷財用,復啟幸門。臣等議非有功勳勞效,著明實跡,不 宜加以賞賜,乞著為令。 臣等所言弒逆未討,奸惡未除,忠憤未雪,冤枉未理,政令不信,賞罰不公,賦役不 均,財用不節,民怨神怒,感傷和氣,惟陛下裁擇以答天意,消弭災變。臣等不勝翹切待命 之至! 宋文瓚一氣讀畢,樞密院御史台翰林集賢兩院官,統鼓掌道:「近今弊竇,統由張平章 說盡。若此奏上去,能邀聖上允准,一一施行,乃是國家的大幸了!」張珪道:「我擬親至 上都,面陳此疏,免得內臣沮格。」宋文瓚道:「晚生願隨老平章同去,何如?」張珪道: 「好極!但繕錄奏稿,還仗大筆!我已老朽,不願作蠅頭小楷了。」文瓚道:「晚生理當效 勞。」 當下百官散歸,文瓚亦回寓,把奏稿恭楷錄正,差不多至半日余,方才告竣。並將會議 各官,聯銜署名。到了次日,便偕張珪赴上都。珪即入覲泰定帝,遞上奏疏。泰定帝展覽多 時,似乎有些討厭的神氣。張珪嘔盡心血,不值泰定帝一顧奈何?淡淡的答道:「朕知道 了!卿自京至此,未免勞頓,且在行轅休息,再作區處。」張珪叩謝而出。 待了兩日,並不見有詔敕下來,轉增煩悶。適宋文瓚亦來謁談,張珪道:「我等奏議, 共有數條,偏似大石沉海,一條未蒙敕行,難道就此過去,便好治國麼?」文瓚道:「老平 章何不再行謁奏?總要宸衷酌行,方可漸除時弊。」張珪點頭。次晨復至行宮朝泰定帝,行 禮畢,復啟奏道:「臣聞日食修德,月食修刑。應天以實不以文,動民以行不以言。目今刑 政失平,所以天象垂變,陛下仰承天心,務乞矜察,臣等逐條奏議,即請施行!」泰定帝答 道:「待朕返京師後,擇要施行便了。」珪不便再陳,只得告退。既而御史台臣禿忽魯、紐 澤等,復奏陳災異屢見,宰相宜避位以應天變,可否仰自聖裁。且言臣等為陛下耳目,不能 糾察奸吏,慢官失守,宜先退避以授賢能。泰定帝覽了此奏,便批諭:「御史所言,失在朕 躬,卿等不必辭職。」台官等無可奈何。只丞相旭邁傑、倒剌沙兩人,心中未安,也遞呈一 疏。略說天象告儆,陛下以憂天心為心,反躬自責,謹遵祖宗聖訓,修德慎行,飭臣等各勤 乃職。手詔至大都,居守省臣,皆引罪自劾,臣等為左右相,才下識昏,當國大任,無所襄 贊,以致災祲迭見,罪在臣等,理應退黜。此外諸臣,各勤職守,無罪可言!語中帶刺。泰 定帝仍批諭道:「卿等若皆辭避,國家大事,誰與共理?總教靖供爾職,勉迪百工,自可徐 回天變,不必再辟!」嗣是以後,不聞再詔,連回蹕京師的期限,也懸宕過去。 張珪憤悶得很,遂托稱老病,上表辭職。有詔常見免拜跪,並賜小車,得乘至殿門下。 珪復請克日還京,總算邀准。回鑾後,只望泰定帝踐著前言,如議施行,偏詔旨下來,一道 是禁言赦前事,一道是將赦前籍沒的家產,如數給還。看官,你想此時的張平章,還肯在朝 委蛇麼?當下奏陳病勢日劇,非扶掖不能行,懇即日放歸,得返首邱,死且感恩雲雲。 小子有詩詠張平章道: 忠臣不肯效阿容,可奈良言未見從! 從此掛冠林下隱,白雲深處住行蹤。 未知泰定帝曾否允准,且至下回敘明。 ---------- 張珪一疏,為《元史》中僅見之文,列傳中備錄無遺。本回亦就此采入,一以揚張平章 之忠,一以明泰定帝之失。泰定以旁支入承大統,龍飛九五,仰荷天休,不於此時從賢納 諫,除害興利,何以孚輿望而貽孫謀乎?卒致晏駕以後,即滋內變,生無德政,歿無美謚, 一代嗣君,反成國位,是不得謂非咎由自取也!張珪屢諫不從,即托病乞歸。古人雲,以道 事君,不可則止,吾於珪殆遇之焉。 ------------------   黃金書屋 整理校對 轉載請保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