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全球經濟:比較與聯繫
    雖然人們很難「準確地估量」近代早期亞洲的經濟總產值……但是人們所能見到的
各種資料都證明,東方的經濟規模和利潤比歐洲要大得多。例如,日本在16世紀後半期
是全世界最主要的白銀和銅的出口國,它擁有55,000名礦工,白銀產量超過秘魯,銅
產量超過瑞典。雖然西方的資料往往強調理亞爾(西班牙銀幣)或每年進出日本的荷蘭
商船的作用,但事實上元寶和中國帆船遠比它們更重要。南亞和東亞之間的情況也是如
此:歐洲人……及其商船僅為中國人及其船隻的1/10;而且歐洲人的貨物主要不是歐
洲產品,而是中國的瓷器和絲綢。
    這兩種商品的產量令人瞠目結舌。僅南京一地,眾多的陶瓷工廠每年出產100萬件
精美的瓷器。其中許多是專門為出口而設計的——出口歐洲的瓷器繪有宮廷圖案,出口
伊斯蘭國家的瓷器則繪有雅緻的抽像圖案。…在印度,17世紀80年代,僅孟加拉的卡辛
巴扎爾城就每年生產200萬磅生絲,僅西部古吉拉特一地的棉紡織工人每年就生產出口
300萬匹布。相比之下,歐洲最主要的生絲產地墨西拿每年僅出口250,000磅生絲……
而歐洲最大的紡織業,萊頓的「新布業」,每年僅生產不到100,000匹布。在整個近代
早期,世界工業的中心是亞洲,而不是歐洲。亞洲也是最強大的國家的所在地。當時最
強大的君主不是路易十四或彼得大帝,而是滿清皇帝康熙(1662—1772)和「大莫臥爾」
的奧朗則市。(泰晤士插圖世界史)1.數量:人口、生產、生產力、收入和貿易
    所謂的歐洲在現代世界體系中的霸權是很晚的時候才發展起來的,而且是很不徹底
的,從來沒有達到獨霸天下的程度。實際上,在1400年一1800年這一時期,雖然有些時
候被人們說成是「歐洲擴張」和「原始積累」並最終導致成熟的資本主義的時期,但是
世界經濟依然主要是籠罩在亞洲的影響之下。中國的明一清帝國、土耳其的奧斯曼帝國、
印度的莫臥爾帝國和波斯的薩菲帝國無論在經濟上還是在政治上都極其強大,只是從這
個時期臨近結束之時才在與歐洲人的對抗中日漸衰微。因此,如果說有什麼霸權的話,
那麼現代世界體系當時是處於亞洲的霸權之下,談不上什麼歐洲霸權。同樣的,在這整
個時期,世界經濟的實際動力大部分出自亞洲,而不是歐洲。直至1750年或1800年,亞
洲人之所以在世界經濟和體系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不僅是由於人口和產量的龐大數
量,而且還由於生產力、競爭力和貿易的優勢,簡言之,由於資本構成方面的優勢。再
有,與後來歐洲編造的神話相反,亞洲人擁有自己的技術,並且發展出相應的經濟和金
融制度。因此,在這幾個世紀裡,現代世界體系中的積累和權力的「格局」實際上沒有
很大的變化。中國、日本和印度居於前列,東南亞和西亞緊隨其後。從各個方面看,一
直苦於貿易逆差的歐洲在世界經濟中顯然沒有亞洲那麼重要。另外,歐洲的經濟是建立
在進口而不是出口的基礎上,而不論在當時還是在今天,貿易順差都是工業優勢的基本
特徵。人們也很難發現亞洲列強之間及其與歐洲之間的相對地位有什麼重大變化。直到
18世紀末和19世紀初之前,歐洲還沒有形成為一個足以向亞洲挑戰的「新工業化經濟
體」。只是在那之後,世界經濟的中心才開始轉移到歐洲。
    亞洲經濟活躍群體在亞洲的舉足輕重的地位,亞洲在世界經濟中的舉足輕重的地位,
一直被人們所忽視,一方面是由於人們的注意力集中於「西方的興起」,另一方面是由
於人們過分地強調歐洲在亞洲的經濟和政治滲透。本章將論證和強調,這種歐洲擴張論
是如何偏離了世界的真實情況。但是,這裡的論證不會也不可能僅僅局限於對歐洲和亞
洲進行比較,或對中國和印度這兩個亞洲主要經濟體進行比較。分析的重心需要轉移到
世界範圍的經濟聯繫,這些聯繫包括生產力、技術以及它們所啟動和支持的經濟和金融
制度。這些聯繫是在全球範圍內發展的,而不是僅僅在某一地區發展的,當然也不是僅
僅在歐洲發展的。與歐洲中心論的說法相反,世界經濟體系本身絕不是歐洲人「創造」
出來的,他們也沒有發展出世界「資本主義」。

    (1)人口、生產和收入

    眾所周知,有關19世紀以前的,甚至20世紀以前的世界和地區人口增長的數據都是
推測得來的。但是,對較多的數據以及其中的一些變量加以考察後,我們還是能夠看到
一幅關於世界和地區相對人口增長速率的比較清晰的和發人深省的圖像。人們一直使用
卡爾一桑德斯(1936)關於17世紀和18世紀的估算以及他對瓦爾特﹒威爾科克斯(1931)
的估算的修正,後者也因此而修正了自己原來的估算。聯合國人口署的相關文件(1953
年,1954年以及後來的各種出版物)也對卡爾一桑德斯的結論作了一些修正。科林﹒克
拉克(1977)利用上述資料以及另外9個資料作了一些估算;我們用表4.2概括了他的
估算結果。貝內特(1954)根據上述資料和其他資料也得出了自己的估算結果。他的數
字是最全面和最詳細的,我們據此制定了表4.1。對這些估算結果進行比較就會發現,
它們與其他一些在此沒有引用的估算結果十分接近。我之所以沒有引用那些估算結果,
是因為它們采用了不同的地區劃分方法(例如,把俄國的亞洲部分都劃入「歐洲」)。
但是,我對所引用的估算結果中的關鍵的1750年的數字進行了核對,主要是把它們與約
翰﹒杜蘭德(1967,1974)對許多人口數字的評估加以對比,另外還參考了雷納﹒麥肯
森和海因策﹒韋沃(1973)所引用的沃爾夫岡﹒科爾曼(1965)的研究成果。
    這些關於世界和地區人口增長的估算基本上都顯示了同樣的重要歷史進程,因此我
們使用貝內特(1954)的數字不會有太大的偏差。世界(以及歐洲)人口在14世紀下降,
從1400年起又恢復了向上的增長。世界人口在15世紀增加了大約20%,在16世紀增加了
大約10%(這裡引用的數字都是表4.1中的總數的百分比約數)。但是,減去美洲在哥
倫布到來之後的人口急劇下降後的數字(這些表格都低估了這種情況,可比較本書第2
章中引述的減少90%以上的數字),世界其他地方的人口在16世紀依然增長了16%。接
著,世界人口加速增長,在17世紀增長了27%,除去美洲不算,則增長了29%。17世紀
中期似乎是一個轉折和進一步加速時期,因此,從1650年到1750年的這一百年,世界人
口增長了45%。世界人口發展中的這些重大增長得到生產同步增長的支持,而正如第3
章所論述的,生產的增長則是由於世界貨幣的供給和分配的增長促成的。
    這種人口增長的地區分佈和差異也是很重要的。在15世紀和16世紀,歐洲的人口增
長相對快一些,分別達到53%和28%,因此歐洲人口占世界人口中的比例從1400年的12%
上升到1600年的18%。但是,在此之後直到1750年,歐洲人口在世界人口中的比例基本
維持在9%,到1800年才增加到20%,到1850年增加到23%。但是,與此同時,從1600
年起,亞洲人口增加得更多,增長速度也更快。根據貝內特的估算,在15世紀和16世紀,
亞洲人口已經占世界人口的大約60%,然後增加到1700年的65%,1750年的66%,1800
年的67%。原因在於,人口本來就很稠密的亞洲平均每年人口增長0.6%,而歐洲平均
每年僅增長0.4%。根據李維一巴齊(1992:68)後來計算的數字,歐洲人口增長率僅
為0.3%。也就是說,比較而言,歐洲人口的增長速度僅為亞洲的一半或2/3,亞洲的
基數本來就龐大,當然增長的絕對數字就更大了。克拉克(1977)也肯定亞洲人口的這
種快速增長。按照他的估算,亞洲人口占世界人口的比例在1500年大約為54%,在1600
年和1650年為60%,在1700年、1750年和1800年為66%。麥肯森和韋沃(1973)和杜蘭
德(1967,1974)也認為,1750年亞洲所占的比例為66%。
    另外,在亞洲最重要的地區和經濟體,人口增長得更快。在中國和日本,從1600年
到1700年人口增長了45%,從1600年到1750年的一個半世紀裡則增長了90%,在同樣的
兩個時段,印度人口的增長分別為47%和89%,而整個亞洲則分別為38%和74%,歐洲
僅僅為29%和57%。克拉克的估算(見表4.2)顯示人口增長速度有一種差距越來越大
的趨勢:印度從1600年到1750年增長100o,中國在度過17世紀中期的危機後(見第5
章),從1650年到1750年也增長100%,而在相同的時段,歐洲僅分別增長56%和44%。
只有亞洲其他地區,即中亞(部分地由表4.1上的俄國亞洲部分來代表)和西亞、東南
亞的人口增長較慢,分別為9%和19%。貝內特估算,東南亞人口在1750年為2,800萬,
在1800年為3,200萬,克拉克的估算則分別為3,200萬和4,000萬,但顯然是把錫蘭包
括在內。即便如此,杜蘭德(1974)還是認為克拉克的數字太低了。因此,在1600年一
1750年這段時間,按照貝內特的估算(表4.1),東南亞人口增長了33%,而按照克拉
克的估算(表4.2)則為100%,即與中國和印度一樣。根據第2章的考察,東南亞與中
國和印度有著密切的經濟聯繫,因此後一個數字似乎更合理。按照杜蘭德(1974)的意
見,東南亞的人口增長速度還應該更高一些,在1600年一1750年/1800年期間,應該比
歐洲要高出許多。
    因此,只有西方,或許還有中亞和非洲的人口增長比較慢;當然,美洲是負增長。
在1500年到1800年的這三個世紀裡,非洲總人口穩定在9000萬(根據另外一些人的估計,
包括表4.2的估算,非洲人口穩定在1億),因此在世界總人口中的比例逐步下降。由
於「哥倫布接觸和交流」的後果,美洲人口絕對地下降了,至少下降了75%(根據第2
章所引述的更精心的估算,下降了90%)。因此,美洲人口在1500年到1650年的世界人
口中的比例也下降了,1650年到1750年僅有緩慢的回升。
    總之,儘管對於現有的人口估算有各種不同的修改意見和疑問,但是可以肯定,從
1400年到1750年,甚至到1800年,M洲,尤其是中國和印度的人口增長比歐洲快得多。
遺憾的是,我們沒有對同一時期世界和地區生產總值的估算數字,但是可以推測,亞洲
之所以有如此之高的人口增長,只有一種可能性,即它的生產也增長得比較快,因此才
能支持這種人口增長。那種認為亞洲的生產或人均收入保持穩定或相對於歐洲來說下降
了的理論上的可能性,根據我們在第2章中的考察是似是而非的,而且也不能獲得實證
的支持。下面有關世界』總產值和地區比較產值、人均收人的估算將進一步否定這種論
點。
    當然,我們很難獲得有關這一時期的全球生產和收入的準確數據,這一方面是因為
很難找到和統計這種數據,另一方面則是因為很少有人想做這件事情。不過,畢竟有一
些學者殫精竭慮地對18世紀的一部分情況作出了估算。他們是想用這些估算數字作為基
線來評估人們更感興趣的在此之後的西方和世界經濟發展。這對於我們來說就很不錯了,
因為這些估算至少提供了在我們考察的這個時期接近結束之時的世界和各地的生產和收
入的某些線索。
    布羅代爾(1992)引用了保羅﹒拜羅克關於1750年的世界和地區生產總值的估算。
按1960年的美元計算,1750年世界國民生產總值為1,550億美元,其中1,200億美元或
77O 的產值出自亞洲,350億美元的產值出自整個「西方」,即歐洲和美洲,還包括俄
國與日本——拜羅克在估算時把它們合在一起,是為了強調後來「西方』的發展。如果
我們把日本和俄國西伯利亞部分重新劃回亞洲,那麼亞洲在世界國民生產總值中的比例
肯定超過80%。拜羅克本人認為,在1750年的1,480億美元的國民生產總值中,有1,
120億美元即76%出自今天的「第三」世界,其中包括拉丁美洲,另外350億美元的產值
即24%出自今天的「發達國家」,也包括日本。拜羅克對於英國工業革命開始以後的
1800年所作的估算是,世界總產值為1,830億美元,其中l,370億美元即75O出自今天
的欠發達世界。只有470億美元,即只有世界國民生產總值的33%出自今天的工業化國
家(BairochandLevy-Leboyer1981:5)。到半個世紀以後的1860年,世界國民生產總
值上升為2,800億美元,出自今天的「第三」世界的產值為1,650億美元,即將近60%,
出自現在的發達國家的產值為1,150億美元,剛剛超過40%(參見Bairoch1992:534)。
    顯然,在1750年和1800年時亞洲的生產要龐大得多,而且它的生產力和競爭力也強
於歐洲和美洲加在一起的力量,儘管後者能夠從美洲和非洲獲得金銀。如果我們確定亞
洲在18世紀,即我們考察的這個時期的末期能夠生產出大約世界總產值的80%,那麼我
們只能推想在這四百年的開端或中期會是怎樣一種比例。由於在這四百年間亞非地區和
歐洲再加上美洲都是按照同樣的速度發展,因此原來各地所占的比例與後來一樣?因為
歐洲的發展較快,而且它的美洲殖民地也添加了產值,因此歐洲原來所占的比例更低,
而亞非地區所占的比例更高?但是,前面5;證的人口增長速度的比較數字會使我們否
定這兩種假設。相反,15世紀時亞洲在世界生產總值中的比重是比較低的,然後才逐漸
上升,這是因為亞洲各地經濟在隨後幾個世紀裡比歐洲增長得快。前面有關相對人口增
長速度的數字,第2章和第3章中的許多資料以及我們關於歐洲的通貨膨脹率高於亞洲的
論證,都支持這最後一種假設:亞洲的生產也比歐洲增長得快!另外,如果說歐洲的通
貨膨脹率和物價都高於亞洲,那麼它們或許也造成了一種直線上升的偏見,使拜羅克關
於國民生產總值的估算得出西方高於東方的結論。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亞洲和歐洲、
美洲之間在實際產值與消費方面的差距可能要比80:20的比率還大。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各種估算都證實,1750年亞洲占世界總人口的66%,而亞
洲的產值占世界的80%。也就是說,占世界人口2/3的亞洲人生產出世界4/5的產值,
而占世界人口1/5的歐洲人僅生產出其余1/5產值中的一部分,另外的部分是非洲人和
美洲人的貢獻。因此,在1750年時,亞洲人的平均生產力大大高於歐洲人!毋庸置疑,
最能幹的亞洲人在中國和印度,那裡的人口也增長得更快。他們的生產能力應該比歐洲
人更強出許多。在日本,從1600年到1800年,人口只增長了45%,但是農業產量翻了一
番,因此生產力肯定有重大提高。到1800年,日本和英國的棉紡工人的工資、國民的平
均收入、平均壽命和身材的高矮都差不多,但是到19世紀初日本的平均生活質量可能高
於英國。
    再有,拜羅克估算,1800年中國的人均收入為228美元,高於他對擔世紀英國和法
國若干年份的估算,因為後者在150美元到200美元之間。到1850年,中國的國民生產總
值下降到人均170美元,當然印度的國民生產總值在19世紀也下降了,而且很可能在18
世紀後半期已經下降了(Braudel1992:534)。
    實際上,所有的人均收入估算也否定了一些人的歐洲中心論偏見。那些人認為,亞
洲占有較大的經濟比重只不過反映了亞洲人口比歐洲多。拜羅克(1993)考察了各種對
世界範圍人均收入差異的估算。他發現,遲至1700年到1750年期間,世界範圍的最大差
異是1到2.5。但是,他也提到西蒙﹒庫茲涅茨較近的估算(1到2.4),戴維﹒蘭德斯
的估算問到2.2和2.6),安格斯﹒麥迪遜的估算(1到1.6或1.3甚至1.1)。他還
考察了另外7種估算,包括18世紀學者的看法,最後得出一個估算數字為1到1.1,或者
說,世界各地的收入或生活水準實際上相同。
    或許,最重要的生活水準「指數」——預期壽命——在歐亞各地大體上差不多。如
果說70歲以上的老人到處可見的話,中國的這項指數確實不低——1726年,將近1%的
人口超過70歲,其中還有超過100歲的老人。
    按照麥迪遜(199:10)的估算,中國和西歐在1400年的人均產值和人均收入幾乎
相同。但是,拜羅克發現,1750年時,歐洲生活水準低於世界其他地區,尤其低於中國。
他在1977年的著作中對此作了進一步的論證(見本書第1章)。而且,他估算,1800年
「發達」地區的人均收入為198美元,所有「欠發達」地區為188美元,而中國為210美
元(BairochandLevy -Leboyer1981:14)。何炳棒(1959:263,213)的人口研究著
作早已提示,中國在18世紀的生活水準呈上升趨勢,農民的收入不低於法國,肯定高於
普魯土和日本。吉爾伯特﹒羅茲曼(1981:139)也作了「國際比較」,得出的結論是,
在前現代階段,中國人至少與其他民族一樣能夠很好地滿足家庭需求。有意思的是,在
糖的人均消費方面,中國似乎高於歐洲;要知道,中國只能利用自身的資源來生產糖,
而歐洲能夠從殖民地奴隸制種植園廉價地進口糖。在論述印度的情況時,沃勒斯坦
(198157一158)引用了哈比布、斯皮爾(PercivalSpear)和德塞的成果。這些成果都
證明,17世紀印度的人均農業產量和消費水平肯定不低於、可能還高於當時的歐洲人,
而且肯定高於20世紀早期和中期的印度人。但是,波梅蘭茨(1997)則認為,當時歐洲
的消費水平高於亞洲人
    也就是說,現有的各種關於世界和地區人口、生產和收入的估算以及前面對世界貿
易的論述都證明,至少到1800年,與「西方」任何部分或整體相比,亞洲及其各地經濟
體都具有更大的生產力和競爭力,在全球經濟中更擁有不可比擬的份量和影nAo如果不
能把這種情況完全歸因於亞洲的龐大人口——正如亞洲的人口與其產值的比率及人均收
入的數字間接證明的——那麼怎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有關亞洲在世界經濟中具有更大
的生產力和競爭力的大量直接證據能夠部分地回答這一問題。對此我們在下面還要詳細
論述。再有,技術和經濟制度也促成了亞洲的這種領先地位。對此我們將在本章的最後
兩節加以討論。

    (2)生產力和競爭力

    關於亞洲的絕對和相對生產能力和競爭能力,尤其在工業生產和世界貿易方面的能
力,我們可以看到一些直接的證據。喬杜裡指出:
    即使是在前機器時代,對工業產品的需求也能表明一個社會在專業化和勞動分工方
面所達到的程度。毫無疑問,從這個角度看,在1500年到1750年這個時期,印度次大陸
和中國擁有亞洲最先進和最複雜的經濟。
    不僅是亞洲的,而且是全世界最先進的經濟!
    顯然,在17世紀的一段時間裡,亞洲之所以吸收大量的白銀以及一部分黃金,主要
是由於國際生產成本和價格上的相對差價造成的。直到19世紀歐洲大規模使用機器以後,
生產成本的結構才發生了根本變化,歐洲才能克服價格差異的影響。(Chaudhuri1978:
456)
    但是,也有人指出,印度紡織業的競爭力主要不是緣於更先進或更複雜的機器生產
設備。卡納卡拉塔﹒穆昆德(1992)認為,印度人的優勢在於其(手工業)工人的高超
技藝。而這則部分地緣於各種生產過程中的高度專業化和細密分工。再者,印度的競爭
力也依賴於一種靈活的組織結構,後者能夠根據出口市場對紡織品的規格樣式的需求變
化而迅速地作出調整。另外,在種植優良的長絨棉方面,在印染技術加工方面,印度也
處於領先地位。最後,由於食品和工資低廉,生產成本很低;而這是由於印度的農業能
夠以很低的成本生產出這些食品。
    喬杜裡對亞洲的一些工業生產作了如下概述:
    可想而知,亞洲文明的三大手工業是棉絲紡織品,包括首飾在內的金屬製品以及陶
瓷器M的制造業。另外還有許多次要的手工業,也都具有工業技術和工業組織的全部特
征;它們生產爆竹、磚瓦、樂器、家具、胭脂、香水等等,這些都是亞洲大部分地區日
常生活的必需品。……現存的歷史資料,無論涉及加工過程的還是關於分配體制的,都
明明白白地顯示,亞洲的大部分手工業都包含有一系列中間環節,而職能的劃分既是社
會職業的劃分,也是技術上的分工。在紡織業裡,一塊印花布或平紋細布需要經過棉農、
采摘1、軋棉1、梳棉L、紡紗1、織布1、漂白1、印花1、畫圖工、軋光工和修補工等一
系列工作才能到達公眾手裡。……用金屬製成的文物可以列出一個很長的目錄。農業器
具,建築物的金屬扣栓、金屬門和金屬鎖,炊具,厚重精緻的兵器,宗教用品,錢幣和
首飾……在亞洲各地都形成活躍的貿易,以各種方式買賣粗布、陶器、鐵器和銅器。平
民百姓和達官貴人都購買這些簡單的日用品。
    有一個笑話說,一個稅卡官員感到大惑不解的是,有一個人總是推著一輛什麼都不
裝的手推車通過邊界。後來收稅官恍然大悟:原來這個人在走私手推車!實際上,這不
是笑話,而是嚴肅的生意:大多數貨物,無論產地是哪裡,也無論是在亞洲各個口岸之
間進行的合法貿易還是非法貿易,都是用亞洲的船隻運送的,而這些船隻是用亞洲的材
料,西亞、南亞、東亞和東南亞的人工,亞洲的資金建造的。因此,船舶、軍艦和港口
的建造、維修以及相關的金融活動本身就已經是亞洲各地的一項主要的持續發展並不斷
擴大的「無形」產業,可能直到19世紀汽船出現為止,歐洲所有的小打小鬧的覬覦者都
難以望其項背。
    另一個類似的「無形」產業是包括采礦和鑄造在內的鑄幣業。這些錢幣主要是用於
本地、本地區和本國,但也有許多是為出口鑄造的。金、銀、銅、錫、鐵等等金屬錢幣、
條塊等形狀的錢幣、貝殼、巴達姆等通貨(包括紡織品)的生產、鑒定和兌換,是國家
和私人企業的大生意。柏林(1993)等學者對此作了大量的研究。大體上說,人們可以
按照表面價值或重量接受錢幣,但並不總是如此,尤其在它們貶值時;對金銀條塊必須
作重量和純度的鑒定,這意味著一種商業成本,但也給國家或私人企業提供了另一個商
業機會。
    從世界經濟的角度看,在出口大量貴重商品和進口大量白銀方面,一馬當先的是中
國,而不是印度。但是,印度似乎也沒有被甩掉多遠,也是重要產業中心的聚集地,尤
其是棉紡織業。印度也進口大量的金銀,尤其是黃金(印度是黃金的「秘窖」)。我們
已經在第3章中反駁了那種歐洲中心論的神話:亞洲人接受金銀是為了把它們囤積起來。
相反,亞洲人之所以掙得金銀,首先是因為他們從一開始就更勤奮,更能幹;而新增添
的金銀則接著在亞洲促成了更大的需求和更大規模的生產。
    西亞憑借著自身的產業基礎,如棉紡織業和絲織業,再加上轉運亞洲其他地區與歐
洲之間的商品,呈現出欣欣向榮的景象。東南亞和中亞也是一派繁榮氣象,主要是依賴
兩地之間的金銀和商品流通,其次是由於東南亞當地生產絲綢並向日本出口。
    歐洲人能向東方銷售的產品很少,因此主要是通過參與亞洲經濟本身的「境內貿易」
來謀取利潤。歐洲的利潤主要來自在眾多市場之間,尤其是在整個世界經濟範圍內進行
金銀、貨幣和商品的多邊交易。過去,沒有一個大國或它的商人能夠同時在所有的市場
展開活動,或者說能夠把自己在這些市場之間的活動組織成這樣一種實現利潤最大化的
連貫系統。歐洲人之所以能夠做到這一點,關鍵在於他們控制了巨大的金銀供給來源。
他們的海上能力長期以來是一個很小的非決定性因素;而且正如我們下面要論證的,他
們的帝國的或私人的商業公司在組織上也與競爭對手沒有什麼兩樣。在16世紀和16紀早
期,歐洲人所做的就是在亞洲各國的黃金和白銀的兌換差價之間套利,以及在某些貿易
往來中、尤其中國和日本的貿易往來中充當中間人的角色。但是,從世界經濟的角度看,
至少從1500年到1800年這三個世紀,歐洲所能生產和出口的最重要的商品,實際上是唯
一的商品,就是金銀——而它是依賴在美洲的殖民地才實現這一點的。
    有一點是十分清楚的:歐洲當時不是向世界經濟的其他地區出口產品的主要產業中
心。第2章和第3章已經證明,實際ˍ,由於歐洲沒有能力出口金銀以外的商品,這就導
致了長期的支付赤字,從而也導致了金銀不斷地從歐洲流向亞洲。只有用歐洲在美洲的
殖民主義勢力範圍才能解釋歐洲為什麼在世界經濟中還能生存,如果沒有美洲殖民地,
歐洲就無法彌補它與亞洲的商品貿易的巨大赤字。即便如此,歐洲也從來沒有足夠的金
錢來實現貧窮可憐的歐洲人的夢想,因為正如一個荷蘭商人在1632年向國內通報的:
「我們不是沒有找到商品……而是我們沒有造出購買它們的金錢」(Braudel1979:
221)。這個問題直到18世紀末、尤其到19世紀才解決,此時金錢的流向終於顛倒過來,
從東方流向西方了。

    (3)1400年一1800年的世界貿易

    根據前面對亞洲的人口、生產、生產力、競爭力、本地和地區貿易以及各方面的持
續增長的情況的論證,人們會很自然地得出結論:國際貿易是被亞洲主宰著。但是,有
一種神話卻愈演愈烈,那就是,世界貿易,即使在亞洲,也是由歐洲人創造和主宰的。
我們現在舉出一系列理由來反駁這種神話。
    葡萄牙人以及追隨其後的普遍的歐洲人「迷惑」了歷史學家,使後者把全部注意力
放在歐洲人身上,完全誇大了他們在亞洲貿易中的重要性。正本清源,這種對葡萄牙人、
荷蘭人和英國人的盲目迷戀,在一定程度上是緣於這樣一個事實:正是他們留下了有關
亞洲貿易的大部分記載。當然,這些記載更多地反映了他們自己的活動和利益,而不是
亞洲合夥人和亞洲競爭對手的活動與利益。
    但是,在對待亞洲貿易中歐洲人的活動的問題上,這種歐洲中心論的立場受到越來
越多的批駁。莫蘭(Moreland1936:201)在他那部現已成為經典的《柳度簡史》中指
出:「葡萄牙人在印度造成的直接影響並不大。」接下來的猛烈炮火出自一位原先在印
度尼西亞任職的荷蘭官員范勒爾(1955)。他用一系列的論斷批駁了當時依然盛行的歐
洲中心論的觀點:
    亞洲的國際貿易的總體格局基本上維持著原樣。……當時的葡萄牙人殖民統治並沒
有給東南亞的商業帶來一種新的經濟因素。……從數量上看,中國人日本人道羅人。爪
哇人印度人…以及阿拉伯人所經營的貿易超出葡萄牙人的貿易許多倍。……各地的貿易
繼續安然進行。……這條亞洲內部的重大貿易路線依然發揮著重要作用。……凡是聲稱
18世紀(更不用說更早的時候!)有一個歐洲人的亞洲的說法都是無稽之談。
    范﹒勒爾進一步斷言:「遠東的葡萄牙帝國與其說是一種事實,不如說是一種想
象。」而且正如梅林克一羅洛夫斯(196)反覆指出的,這種想象不得不向事實屈服。
梅林克一羅洛夫斯捍衛歐洲中心論的立場,因此她在悉心寫成的學術著作中駁斥范﹒勒
爾的觀點。她明確地宣稱,亞洲貿易中的歐洲勢力比范﹒勒爾所承認的要大得多,也要
早得多。但是,她本人的論證以及她對葡萄牙人的影響的一再否定,似乎進一步支持了
「范﹒勒爾的觀點:只是到1800年前後歐洲才開始超過東方」(Meihnk-Roelofsz1962:
10)。她本人的研究局限於東南亞一隅,而那裡是亞洲受到歐洲影響最大的地方,但是
她表明,即使在那個地區,當地的和華人的貿易也能抗拒荷蘭人的影響。
    現在,越來越多的學者——例如喬杜裡(1978)、達斯﹒古普塔和皮爾遜(1987)、
阿拉薩拉特南(1986)以及雷喬杜裡和哈比布(1982)——肯定了范﹒勒爾的論點:當
時的亞洲貿易是一項繁榮昌盛的事業,歐洲人只是作為附加的次要角色躋身於其中。
    亞洲的胡椒生產僅在16世紀就翻了一番以上,而大部分是被中國人消費掉的
(Pearson1989:40)。只有較少的一部分,肯定不到1/3的胡椒出口到歐洲;1503年,
由亞洲人從陸地上穿越西亞運輸的香料比葡萄牙商船繞好望角運送的香料多15倍,甚至
到1585年從紅海路線運輸的香料也是繞好望角運輸的香料的4倍(DasGuPta1979:257)。
雖然海上運輸是葡萄牙人的主業,但是摩鹿加丁香被他們運到歐洲的從未超過15%,而
東南亞的胡椒農其他香料則大量地出口到中國。另外,有些掛葡萄牙旗的船隻實際上是
屬於亞洲人的,他們掛這種「便利旗」是為了在某些口岸享受葡萄牙人才能享受的低關
稅。葡萄牙人施展軍事和政治的強硬手段來「壟斷」貿易和勒索關稅,因此他們在亞洲
貿易中所占份額雖小,獲得的利潤卻佔他們總利潤的80%,只有20%的利潤出自他們所
開闢的好望角南路貿易(DasGuptaandPearson1987:71,78,84,90;
Subrahmanyam1990::361)。這可以從1580年出版的一本資料詳細的葡萄牙文書籍中
得到具體證明。該書以葡萄牙克魯扎多(金幣名稱)為計算單位記錄了各條商路和各次
航行的利潤。在路程較短的澳門一逞羅、澳門一帕坦(印度地名)、澳門一帝泱的航線
上往返一次,利潤為1,000克魯扎多;在澳門一類他航線上往返一次,利潤為6,000到
7,000克魯扎多;在果阿一馬六甲一日本航線上往返一次,利潤為35,000克魯扎多。
相比之下,在裡斯本一好望角一果阿航線上往返一次,貨主僅有10,000到12,000克魯
北多的收入,船長也僅有4,000克魯扎多的收入(見Lourido1996a:18-19)。
    日本的白銀出口貿易對於葡萄牙人十分重要,但是,從1600年到1620年他們在這種
貿易中所占的份額從未超過日本出口總量的10%,只是在17世紀30年代達到37%的最大
份額(DasGuntaandPearson1987:76)。葡萄牙人在印度的情況也大同小異。甚至在16
世紀葡萄牙人對亞洲的「滲透」達到頂峰之時,古吉拉特的貿易由他們經手的也只有大
約5%。雖然他們的大本營設在果阿,但是在印度西南地區的胡椒生產中,他們插手的
部分不到10%。維持葡萄牙的「印度領地」使葡萄牙納稅人和政府承受的負擔超過了葡
萄牙從印度直接獲得的收入,當然葡萄牙的商人獲得了好處,正如其他的歐洲「僱員」
從各自的公司獲得了好處。
    葡萄牙在東亞和東南亞規模甚小的貿易活動後來被荷蘭人所取代。正如我們在第2
章中看到的,儘管荷蘭人竭盡全力想壟斷至少東南亞一部分地區的貿易,但是他們從未
取得成功,實際上,荷蘭人在主要排擠葡萄牙人的過程中搶佔的地盤又再次被中國人和
其他東亞人收復,當時後者在自己海域——更不用說自己領土——的支配地位從未受到
嚴重的挑戰。從17世紀晚期起,「歐洲人的滲透實際上被擊退了」
(DasGuptaandPearson1987:67)。歐洲人被中國人擊敗了。從1680年到1720年,抵達
長崎的中國船舶增加了兩倍;在巴達維亞發生對華人的大屠殺的1740年,抵達那裡的中
國船舶達到頂峰(DasGuptaandPearson1987:87)。例如,在1684年長崎港口重新開放
後的4年裡,平均每年接待近100艘中國船隻,平均每星期兩艘;到1757年為止的這段更
長的時間裡,每年也平均接待40艘以上。1700年,中國商船把2萬噸貨物運到華南,而
歐洲商船僅裝走500噸。1737年,歐洲商船運走的貨物為6,000噸,直到18世紀刀年代,
歐洲人的貨運量才達到2萬噸(Marks1997a)。
    克萊因(1989)的論文闡述了16世紀到19世紀毗鄰朝鮮。日本和琉球的中國東海以
及東南亞所環繞的中國南海的貿易情況。他發現,歐洲人從來就沒能控制、更談不上支
配這些貿易活動,甚至連部分的壟斷權也沒有。在中國東海,貿易完全掌握在亞洲人手
中;歐洲人幾乎擠不進去。在中國南海,到17世紀中期為止,葡萄牙人和荷蘭人趁該地
區動亂之機才先後勉強獲得一個立足點。但是,17世紀後半期和18世紀,由於東亞在經
濟和政治上的復興,這種立足點受到擠壓,僅能苟延殘喘(包括英國人在內)。克萊因
的結論是,
    16世紀和17世紀,歐洲人之所以能夠對中國附近海域進行滲透,完全是由於該地區
內部和地區間權力關係本身發生特殊變化。歐洲對該地區經濟的影響始終是邊緣性的。
歐洲在這個世界經濟體的商業活動僅僅是暫時性的,局限於歐洲人在亞洲的極其脆弱而
有限的貿易網。在1680年前後,該地區重新建立了權力均勞,此後,該地區內的海上貿
易進入了一個在傳統機制的完整架構內興旺發展的新時期。18世紀後半期,這種貿易及
其機制逐漸損壞……(而且包括)歐洲的商業活動……也瀕臨瓦解。19世紀的歐洲霸權
根本不是建立在前工業時代歷史發展的基礎上……(而是建立在)全新的條件和環境上。
(Klein1989:
    (甚至在歐洲人的商業活動更容易延伸過去的亞洲西端,)阿拉伯海域是中國、東
南亞、印度和中東之間進行交流的一個古老而龐大網絡的組成部分……歐洲人在那裡附
著於原有的格局,屬於異域商人之列……(他們介民不情願地與亞洲人合作,他們之間
相互信任的程度不可誇大。
    我們再來看亞洲貿易在整個世界貿易中的重要性。繼范﹒勒爾之後,尼爾斯﹒斯廷
斯加爾德(1972)是最同情亞洲的歐洲歷史學家之一。他也認為,葡萄牙對印度洋地區
改變甚少,16世紀最重要的事件乃是1576年莫臥爾皇帝阿克巴征服孟加拉
(Steensgaard1987:137)。
    因此,當我們看到斯廷斯加爾德(1990a)說亞洲人在印度洋的貿易活動是「邊緣
性的」、無足輕重時,不能不感到驚訝。他接著說:「這個觀點可能像是在重申一個明
擺著的事實。」他首先引述莫蘭(1936)和巴爾﹒克裡什納的估算:17世紀初,亞洲的
長途貿易量是52,000—57,000噸或74,500噸。然後他把這兩個數字與歐洲的貨運能
力(50萬噸到100萬噸)加以比較,從而得出貶低亞洲貿易的結論。但是,成交的貨物
重量與貨運能力二者之間是很難加以比較的。斯廷斯加爾德也指出,這些印度洋貿易的
數字不包括沿海運輸,而沿海運輸本身的規模更大,而且也是長途貿易的一個組成部分,
因為長途貿易也依賴於轉運貿易。歐洲船舶主要往返於距離不太長的波羅的海和地中海
沿岸,大多沒有沿印度洋或東南亞海域航行的距離長。因此,這種比較看來不足以衡量
印度(更不用說亞洲)與歐洲在世界貿易中的相對份量。
    另外,正如本書第2章指出的,亞洲的內陸貿易和海上貿易的互補性大於競爭性。
巴倫德斯也指出:
    陸上貿易和海上貿易之間的關係很複雜:在二者之間進行選擇,一方面取決於途經
的流通區域,另一方面取決於「通行費用」。陸上遠程貿易並沒有被海外貿易取而代之。
在有些情況下,海上貿易甚至還刺激了陸上遠程貿易。在另一些情況下,特別在陸上遠
程貿易變得危險時,商業活動就部分地轉移到海上路線,例如17世紀晚期的印度就是如
此。…沿海貿易依賴於內地貿易。許多市場都是內地大城市的沿海衛星城,例如勝利城
的巴塞羅爾、比賈布爾的達波爾以ILAk名字上就顯示出與拉合爾的關係的拉豪利邦達爾。
制造業和政府的中心都在內地,大宗的農產品都是在那裡加以調配。(Barendse1997:
chap.1)
    我們在第2章指出,內陸遠程貿易也在興旺發展。在印度和中亞,每頭牛負載100到
150公斤貨物,總數在一兩萬頭牲畜的馱隊並不罕見;多達4萬頭牲畜的馱隊也並非沒有。
有的馱隊還有上千輛牛車,每輛車配有周到12頭役牛。商隊客棧彼此相距一天的路程,
能夠容納總計加起來多達1萬的客人和牲畜(Burton1993:25)。在17世紀,僅班賈拉
斯這一個商會就平均每年運送82,100萬噸英里的貨物,這些貨物平均行程為720英里。
相比之下,兩個世紀以後,1882年,印度的全部鐵路運載量為2,500噸英里。
    各種跡象顯示,亞洲與歐洲的貿易雖然在這幾個世紀裡增長了,但與亞洲內部貿易
(包括長途貿易)相比,始終是一個很小的數字。英國東印度公司主管喬舒亞﹒蔡爾德
在1688年指出,僅在幾個印度港口進行的亞洲貿易量就十倍於歐洲人經手的貿易量總和。
    根據上面對亞洲貿易的概述,尤其是克萊因(1989)對中國海域貿易的分析,卡爾
一路德維格﹒霍爾特弗列裡奇(19844)的說法就特別值得注意。克萊因的文章就收在
他主編的論文集裡。他在導言中斷言:「歐洲主宰了這整個時期。」霍爾特弗列裡奇
(1984:5,tablel.2)還宣稱,在1720年和1750年,歐洲在世界貿易中的份額分別為
69%和72%,而印度只占11%和7%(表上列出的各個時期的另外12%屬於拉丁美洲,8%
屬於「其他地區」)。
    本書中所討論的證據和克萊因(1989)對中國海域的中國貿易(不是歐洲貿易)的
分析都否定了這種自吹自擂的歐洲中心主義的論斷。另外,根據斯廷斯加爾德(1990:
150)計算的1752—1754年的數字,亞洲向歐洲的出口量雖然不大(在亞洲貿易中僅占
很小的份額),卻一直多於歐洲從美洲的進口量。(歐洲向美洲的出口量較高,但還趕
不上歐洲人從其他地區,如亞洲的出口量。)1626年,伊比利亞半島的一位匿名學者甚
至寫了一篇「論文」,在標題中宣稱要「論證……從貿易角度看東印度比西印度更重要,
因此我們發現了東方貿易失敗和我們眼看著西班牙論人悲慘的貧困狀態的原因」隊。
undo1996b:19)。
    特裡﹒博斯韋爾和喬亞﹒米斯拉(1995)提供了一個形象的例子,表明歐洲中心論
的有色眼鏡如何遮蔽了西方人的目光,使他們看不到世界經濟和貿易的大部分情況,甚
至也扭曲了他們對歐洲的「世界經濟」的感知。首先,他們表示,在沃勒斯坦和他們的
心目中,「儘管存在著貿易聯繫,但是非洲和亞洲依然外在於(世界體系)。無論是邏
輯曲線還是長波影響都應用不到它們身上。」其次,他們與沃勒斯坦的分歧在於:「我
們認為,即便說亞洲整體外在於世界體系,也有理由把東亞貿易機為世界體系的一個領
先部門」。因此,他們在計算「全球」貿易時把「東亞貿易」包括在內,僅僅是為了指
出這樣一個情況:「數以千計的船舶參與波羅的海貿易,相比之下,只有數以百計的船
舶參與大西洋貿易和亞洲貿易。」由於後兩種貿易的行程更長些,因此他們讓它們在
「全球貿易」的計算中占有更多一點的份量。可悲呀,由於目光短淺,他們在東西方貿
易中僅看到有數百艘船舶可以納入他們所謂的「全球貿易」中,而沒有看到也沒有統計
亞洲內部貿易活動中的數以千計的船隻,霍爾特弗列裡奇(198)雖然低估了它們,但
至少還把它們打在數裡。波斯韋爾和米斯拉還掉進另一個他們自己佈置的陷阱。首先,
他們宣稱,「東亞貿易表現出一種與大西洋貿易和全球貿易不同的(循環)模式,(這
一發現本身)就進一步表明後二者是外在於前者的」。他們甚至沒有考慮到,「東亞貿
易」不同於東西方貿易之處可能恰是一種補償,正如有短處就有長處。這樣考慮就會使
他們的發現變成相反的證據:亞洲及其貿易不是「外在於」,而是內在於這個體系!接
著,他們宣稱,他們對偶然的上下波動循環所作的進一步研究恰恰表明:「這一發現提
示,與人們的預期相反,亞洲貿易對於資本主義世界經濟具有更關鍵的作用!」
(BoswellandMisra1995:478)當然,他們所「預期」的是他們自己的歐洲中心論有色
眼鏡所制造的效果,但是這反而證明,這種有色眼鏡甚至扭曲了他們自己對「歐洲的世
界體系」的分析,當然也蒙蔽了他們,使他們看不到亞洲存在著一個大得多的世界經濟
和貿易。
    總之,直到19世紀為止,亞洲經濟和亞洲內部貿易一直具有比歐洲貿易及其對亞洲
的侵入大得多的規模。或者可以借用達斯﹒古普塔和皮爾遜在《150年一1800年的印度
和印度洋》一書中的論斷:
    一個至關重要的論點是,當歐洲人在海洋上赫然出現時,他們卻不是主角。毋寧說,
他們是以各種成功的方式加入一個正在發展的結構中。……在16世紀的印度洋歷史中,
連續性比葡萄牙人的影響所造成的斷裂起著更重要的作用。
    甚至歐洲主義者布羅代爾也一貫認為,直到優世紀末以後,世界經濟的重心才開始
向西轉移,直到18世紀末和19世紀才轉移到西方。實際上,「只是到18世紀末才開始發
生變化,而且在某種程度上,這是一場內部通婚的競爭。歐洲人終於脫穎而出,並且改
變了這個結構,但是他們是從一個亞洲的歷史環境裡突圍出來的」
(DasGuptaandPearson1987:20)。
    因此,儘管歐洲人獲得美洲的金銀並以此買通進入亞洲的世界經濟的道路,但是在
1500年以後的三個世紀裡,他們一直是一個小角色,而且不得不適應——而不是制訂!
——亞洲的世界經濟的游戲規則。另外,亞洲人在世界經濟中依然是成功的競爭者。如
果按照流行的歐洲中心論的「見機』,亞洲人缺少科學、技術以及制度性基礎,那麼他
們怎麼能做到這一點?答案是,亞洲人並不缺少這些東西,而且在這些領域裡經常技高
一籌。因此,我們現在就來考察現實世界中科學、技術和制度的發展情況,看看它們與
歐洲中心論的神話所宣揚的東西是如何大相徑庭的。

    2.質量:科學與技術

    1)貶低亞洲科技的歐洲中心論

    流行的歐洲中心論的神話宣稱,在1400年到1800年這段時期,或者至少從巧皿年開
始,歐洲在技術上一直優於亞洲。另外,歐洲中心論在科學技術方面的偏見通常也擴展
到制度方面,對此我們在下一節加以考察。這裡集中探討幾個問題:(1)總體上看,當
時究竟是歐洲的科技還是亞洲的科技更先進,這種情況延續到什麼時候?(2)在從中
國引進指南針、火藥、印刷術等等之後,是否只有歐洲的技術在發展,而中國和亞洲其
他地方的技術就不再發展了?(3)多少年後技術是否沿著從歐洲到亞洲的方向擴散?
(4)技術的發展僅僅是歐洲或中國或其他地方的一種當地的和地區性的進程,還是世
界經濟的力量影響噹地而造成的一種全球進程?下面將對這些問題作出解答,但可以預
先宣佈,所有的解答都與流行的歐洲中心論在科技方面的「見識」針鋒相對,至少是提
出重大質疑。
    技術從來不是獨立發展的,而是迅速地擴散或適應相同的或不同的環境。具體地說,
技術的選擇、應用和「進步」其實是對機會成本的合理回應,而機會成本則是由世界經
濟和當地供求狀況決定的。也就是說,技術的進步不論在哪裡都主要取決於世界經濟的
「發展」,而不是主要取決於地區的、民族的、當地的特點,更不是取決於文化特徵。
而技術的制度形式受世界經濟的「發展」的影響則小一些。
    但是,在這方面經常被人們提到的專家J.D貝爾納(1969)則把西方科技的興起歸
因於西方本土資本主義的興起(他是用與馬克思和韋伯相同的詞句)。羅伯特﹒默頓
(193)論述「科學。技術與社會」的經典著作完全是一套韋伯主義的話語,甚至與韋
伯關於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的論點直接掛鉤。正如本書第1章指出的,這就使
他得出的有關科學技術的論點變得十分可疑;斯蒂芬﹒桑德森(1995:324ff)也對他
的論點提出批評。羅斯托(1975)關於現代經濟起源的「核心論點』洲更加徹底和明確:
現代經濟完全是借助於科學革命而從現代歐洲起步的。
    這種關於科學技術革命的歷史和作用的研究看來遠比它引以為據的科學技術更帶有
意識形態的動機。例如,卡洛﹒奇波拉(197:207)就贊同地援引過一位西方的技術史
的「專家」林思﹒小懷特的論斷:「歐洲之所以在1500年前後能夠躍居全球支配地位,
是因為向亞洲挑戰的歐洲擁有任何亞洲文明都望塵莫及的工業能力和技術。」我們在前
面已經看到,如果事實與懷特的歐洲中心論的說法恰恰相反的話,那麼歐洲在1500年根
本沒有上升到『吱配」地位。
    查爾斯﹒辛格等人編寫的《技術史》第二卷承認並且強調,從公元500年到1500年,
「在技術方面,西方幾乎沒有傳給東方任何東西。技術的流向是相反的。」書中複製了
李約瑟(1954)的一個圖表,上面列出中國的幾十項創造發明與歐洲最初采用它們之間
的時間差。大多數的時間差長達10到15個世紀(鐵燁犁則相差25個世紀);少數的時間
差為3到6個世紀;火炮和金屬活字版印刷術的時間差最短,也有一個世紀。「基本上是
模仿,有時對技術和原型加以改造,由此……西方的產品最終達到了完美」。
    然而,這些敘述本身也過於偏重歐洲的情況。歐洲確實承受了許多技術傳播的結果;
但是在1500年以前的一千年間,技術主要是在東亞、東南亞、南亞和西亞之間流傳,尤
其在中國和波斯之間交流。在這些技術流傳到歐洲之前,其中大部分必須先經過伊斯蘭
世界,尤其是當時穆斯林統治的西班牙。1085年基督教奪取托萊多,繳獲那裡的伊斯蘭
學者和重要圖書,後來又奪取科爾多瓦,大大推進了技術知識在歐洲的「西進」。拜占
廷以及後來的蒙古人也促成知識從東向西的傳播。
    辛格等人在第三卷論述1500年到1750年這段時期時則明確地專注於西方了。書中不
加比較就斷言:「但是,可以肯定」到1500年局勢已經發生了變化,「由於歐洲擁有巨
大的海陸軍事優勢,歐洲對遠東的控制幾乎是不可避免的結局」。另外,書中還宣稱:
「可以認定,在17世紀,歐洲總體上擁有比世界其他地區更高的技術效能」;其原因歸
結為歐洲、尤其英國的更「自由的社會制度」、「宗教的凝聚力」以及其他的「文明」
特徵。書中也提到,所有這些「絕不是與(絲綢和瓷器方面的)低劣落後格格不久」,
但是書中根本沒有提及棉紡織業和其他產業。
    但是,這裡所說的社會文化的優越性不過是我們在第1章裡已經批駁的歐洲中心論
偏見,我們下面在考察制度之後還必須加以批駁。從理論上說,歐洲在陶瓷業、絲織業
和棉紡織業等重要產業方面是落後的,但可能在其他技術方面是比較先進的。但是,
(技術史)對於「可以認定」的東西沒有提供任何經過比較的證據,而我們將會看到,
出自其他方面的證據並不支持這部多卷本歷史著作中的假定。實際上,在二十幾年後,
戴維﹒阿諾德(1983:40)就已經指出:「現在人們越來越意識到,15世紀和16世紀歐
洲與中國、印度和穆斯林世界之間的技術差距是比較小的。」
    歐洲中心論對科學史的處理也大同小異,雖然在17世紀中期以前科學是否不再局限
於發明者的獨立活動而對西方的技術產生某種影響是很值得懷疑的。一些著名的多卷本
歷史著作就體現了流行的和極端的歐洲中心論對科學史的處理方式。克龍比(1959)在
回顧賠世紀到17世紀的中世紀和近代早期的科學時,甚至根本不涉及西歐以外的任何科
學。貝爾納(1969)的《科學史》第一卷在論述科學如何從中世紀破土而出時,給了中
國一些榮譽,對西亞也有所肯定。但是,貝爾納的第二卷從1440年開始就再也不提及歐
洲之外的科學了。貝爾納僅僅在第一卷裡提到:只是由於李約瑟的研究成果,「我們才
開始看到中國技術發展對整個世界的巨大意義」(Bernal1969:vol.l,3if)。遺憾
的是,當貝爾納寫作時,李約瑟剛剛開始推進他的重大研究。因此,在緊接著的一段文
字裡,貝爾納就又老調重彈了,甚至引用李約瑟的成果來論證:「中國的這種早期的技
術進展以及印度和伊斯蘭國家幅度較小的進展,本來有一個很好的開端,但是到15世紀
以前卻止步不前了,結果……停留在一個較高的卻靜止的技術水平上」(Bernal1969:
vol.l,312)。於是,在貝爾納的第二卷裡,亞洲消失了。我們在下面會看到,實際
情況恰恰相反。
    弗洛裡斯﹒科恩最近發表的一部視野開闊的著作《科學革命的歷史研究》(1994)
乍一看似乎是別開生面,但是細讀之後也令人大失所望。科恩著重區分了科學與科學在
技術中的應用,緊扣為什麼在歐洲而不是在別的什麼地方發生「科學革命」這一「重大
問題」考察了大量的相關研究文獻。當然,他的考察反映了我們前面提到的韋伯、默頓、
貝爾納和李約瑟等人以及其他一些學者在這方面的探索。科恩對李約瑟很重視,用了64
頁的篇幅來評述他的研究成果。他還用39頁的篇幅來論述「西歐之外」「沒有出現」近
代早期科學的伊斯蘭世界和其他地區的情況。這一部分占了全書的1/5。
    但是,在科恩對這一「重大問題」的整個考察中,貫穿的主錢其實是,唯有歐洲才
是科學的社會溫床。顯然,這是韋伯主義的命題,而且早被默頓應用於科學史。遺憾的
是,它也曾經是李約瑟最初的馬克思主義和韋伯主義的出發點。在李約瑟發現了有關中
國科技的越來越多的資料後,他努力使自己擺脫這種歐洲中心論的原罪。正如科恩也看
到的,李約瑟的這種原罪是直接從馬克思那裡繼承來的。但是,李約瑟一直未能如願,
這可能是因為他全神貫注於中國,沒有顧得上修正他對歐洲本身的種族中心觀。科恩也
同樣未能跳出舊的案自。
    實際上,就像考察經濟和社會活動那樣,當我們像科恩那樣超出歐洲範圍仔細地考
察世界範圍的科學和技術時,我們的研究越深入,就越難為宣揚17世紀或現代以前任何
世紀的(歐洲的!)科學革命的作用的歐洲中心論的論點找到歷史依據。另外值得一提
的例子是內森﹒西文(1982)的文章《為什麼中國沒有發生科學革命——或者中國沒有
發生科學革命嗎「。西文考察並反駁了一些有關這個問題的歐洲中心論假說,但是他沒
有提出同樣重要的問題:如果科學革命對技術的發展有影響的話,它是什麼樣的影響?
    科恩也沒有提出這個問題,他對這一「革命」及其作用的考察甚至被他的出發點和
結論攪得更混亂。科恩似乎一開始就接受了科學只出現在歐洲的命題。因此他基本否定
了李約瑟的論斷:1644年明朝結束時,中國和歐洲的科學沒有明顯的差距。但是,科恩
對李約瑟等人有關歐洲之外地區的著作的評述卻又表明,其他地區不僅有科學,而且科
學還在繼續發展。這顯然支持了人們的懷疑:所謂的「東方一西方」之間在社會和體制
上的差異是一種神話,而不是事實。而且,這種懷疑還會得到下面提供的證據的支持。
但是,如果其他地區也有科學,那麼科恩為什麼把注意力首先放在歐洲?
    或許更重要的是,雖然科恩堅持科學與技術是有區別的,但他不想費神去研究科學
是否以及如何影響技術。然而,在著名的17世紀科學革命發生後的兩個世紀裡,科學實
際上對歐洲的技術和工業發展根本沒有作出任何貢獻。
    深入研究了西方科學對一般的技術乃至工業「革命」的所謂貢獻後,就很容易解釋
史蒂文﹒沙平(199)最新著作的卷頭語:「根本沒有什麼17世紀科學革命,本書(的
一節)對此作了闡述。」從弗朗西斯﹒培根到托馬斯﹒庫恩的一系列權威學者的結論是,
這些科學進展不論是否具有「革命性」,似乎對任何技術都沒有直接影響,對一個世紀
以後才開始的工業「革命」肯定沒有影響。
    培根指出:「說科學的發現者們對機械技術及其發明者作出貢獻,這對他們是過分
的誇獎」。三個世紀後,《科學革命的結構)(1970)的作者庫思指出:「我認為,不
是別的,而是神話蒙蔽著我們,使我們不能清楚地認識到,除了最近這個階段,在人類
歷史的其他所有階段上,智力需求的發展幾乎無需與技術發生關係」。有關的嚴肅研究
都表明,這個最近的「階段」是從19世紀後半期才開始的,是在1870年以後才真正開始
的,這已經是在科學「革命」過了兩個世紀以後,在工業「革命』發生一個世紀以後。
按平專門用一章討論。(科學)知識有什麼用途。,他的小標題分別是自然哲學、國家
權力、宗教的婢女、自然與上帝、智慧與意志,但沒有技術。他也斷言:「現在看來,
無論在17世紀還是在識世紀,科學革命的『高級理論』不可能對經濟上實用的技術有任
何持續直接的影響」(Shapin1996140)。
    另外,羅伯特﹒亞當斯(1996)的隊之途:一個人類學家對西方技術的探究》考察
了技術與科學之間的各種關係,包括「17世紀科學革命』。他引述了大量有關技術乃至
產業革命的研究。基於這些研究和他本人的研究,亞當斯至少在十幾處作出論斷。在19
世紀晚期之前,科學家及其科學對技術創新沒有作出任何明顯重要的貢獻。亞當斯寫道:
「工業革命的重點技術幾乎沒有可以被認為是直接以科學為基礎的。它們至多被描述成
在一些重要方面以手工業為基礎。」因此,他的結論是:『官到進入19世紀,科學理論
與技術創新的關係還是相對不太重要的」(Adams1996:131,101)。亞當斯最大度的
結論是:「應該強調的是,科學發現不是技術創新浪潮背後的唯一發動或促進力量,它
顯然也不是必要條件」(Adams1996:256)。綜觀18世紀的英國,在680個科學家中只
有36%的人,在240名工程師中只有18%的人,在「著名的應用科學家和工程師」中只
有8%的人曾經與牛津或劍橋有聯繫;另外,在後一種人中70%以上根本沒有受過大學
教育(Adams1996:72)。因此,亞當斯和其他一些學者把技術進步主要歸因於手工業
技術、創業精神乃至宗教。亞當斯甚至認為,技術對科學的進展所起的推動作用遠遠大
於科學對技術的推動作用。
    最後,雖然羅森伯格和伯澤爾把西方「致富」的原因完全歸結為歐洲在各方面的發
展,但是甚至他們也承認:
    很顯然,經濟增長與科學的領先之間的聯繫不是直截了當的。不僅西方的科學進展
和經濟進展在時間上是分開的(伽裡略與工業革命的開始相隔150年到200年),而且事
實上直到1875年前後甚至更晚的時候,西方經濟中應用的技術大多發端於並非科學家的
人,而且這些人往往幾乎沒有受過科學訓練。除了化學家外,科學與工業在行業上的隔
絕是相當徹底的。(RosenbergandBidzuN86:
    還應指出的是,牛頓崇信煉金術;歐洲的一個利用科學測量手段的例子是,威尼斯
的齊奧萬﹒瑪利﹒博納爾多在1589年的著作《換算成我們的長度單位的所有領域的大小
和距離)中發現:「地獄與我們的距離是3,758又V4英里,寬度為2,505又VZ英里;天
堂與我們的距離是1,799995,500英里」。
    因此,不勝枚舉的證據表明,17世紀或18世紀甚至19世紀的科學對技術或工業革命
的所謂貢獻不過是庫恩所進的「神話」。既然這樣,從有關廠世紀科學革命的「重大問
題」到有關『官方的衰落」和「西方的(暫時)興起」的「重大問題」豈不是無的放矢
嗎?基本如此,至少在我們所談論的1800年以前的這個時間框架裡是完全沒有意義的。
因此,科恩(1994:500)作為結語而提出的問題十分正當且值得稱讚:「『科學革命』
(這個用了50年的老概念)是否正在走所有歷史概念的老路?」他回答說;「可能是,
因為這個概念迄今已經履行了其一度有用的職責;已經到了拋棄它的時候了。說到底,
歷史概念不過是隱喻,人們千萬注意要具體地對待它們。」阿門!
    除了感歎以外,不要太樂觀了:這種歐洲中心論的神話看來還有生命力,而且在亞
洲人中間也是如此。亞洲人由此而產生的對科學技術發展的曲解甚至更令人吃驚!例如,
阿尼魯德哈﹒羅易和S.K、巴格齊把哈比布稱為印度中世紀技術史研究的先驅。阿赫桑
﹒凱薩爾(1982)也對哈比布深表謝意,因為他的研究著作(印度對歐洲技術和文化的
反響》是根據哈比布的建議撰寫的。實際上,哈比布本人也為羅易和巴格齊主編的著作
寫了論述問一主題的一章。另外,哈比布在另一篇文章中也寫道:「即使還沒有對史料
進行詳細的研究,但是要否認(在技術方面)印度在問世紀肯定已經被西歐超越了,則
是愚蠢之舉。」對哈比布提出的一些證據,我們在下面將金加以考察。正如我們在第3
章中已經看到的,普拉卡什(1994)駁斥了哈比布的許多推論,還駁斥了亞洲和歐洲的
許多所謂差異。他斷言,亞洲在近代早期的世界經濟中扮演了被廣泛低估了的關鍵性角
色。但是,甚至普拉卡什也寫道:「在科技知識領域裡,歐洲相對於亞洲具有無可置疑
的全面優勢。」
    羅易﹒麥克勞德和迪帕克﹒庫馬爾(1995)主編的著作也對1700年到1947年西方技
術及其向印度的轉移進行了研究;儘管到標題中的起始時間是1700年,他們卻明確地宣
布不考慮前殖民時代;但是正如我們下面要評述的,該書的一些撰稿人(英克斯特、桑
帕爾)其實論述了這個時期。儘管如此,這兩位主編在該書的導言中還是提出了一些沒
有依據的論斷,而至少有一個撰稿人的論證其實是駁斥這些論斷的、主編者寫道:
「(在英國人統治之前的印度)技術的變革肯定與歐洲無法相比。技術的全部進程都是
循著熟練技巧的方向發展(我們要問,難道歐洲不是這樣嗎?);而且局限於當地市場
(我們要問,如果真的如此,當時印度怎麼會支配世界市場?)。歐洲旅游者……對某
些印度產品感到不可思議,但是從來都對印度的風俗抱批判態度。」但是,甚至該書的
第一位撰稿者伊安﹒英斯克特就考察和駁斥了所謂印度的文化基礎低劣的論點。主編者
宣稱,諸如此類的「修飾詞」(更文雅的偏見!)「表明印度經濟與原工業化時期的歐
洲、德};I幕府時期的日本乃至明代中國相比是孱弱的」(McLeodandKumar1995:
12)。嗚呼,他們是反著看世界;因為根據本書中的所有證據,經濟強弱的次序正好是
顛倒的:中國最強,歐洲最弱,日本和印度介於二者之間。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亞洲學者的論著都是研究技術從歐洲向印度的傳播以及當地對
技術有選擇的接受,而沒有研究相反的過程。但是正如我們下面要論述的,傳播是雙向
的;兩地以及其他地方的接受和適應是根據當地的環境而對共同的世界經濟發展所作出
的反應。
    就中國而言,李約瑟的煌煌巨著《中國科技史)享有盛譽,但是可能由於它過於博
大精深,因而沒有得到學術界的充分考察。科林﹒羅南(1986)整理出一部四卷本的節
本,李約瑟(1964)本人寫了一個概述:「科學與中國對世界的影響」。他對一些人的
批評作了明確的反駁:「就技術的影響而言,在文藝復興之時和之前,中國占據著一個
強大的支配地位。……世界受中國古代和中世紀的頑強的手工業者之賜遠遠大於受亞歷
山大時代的技工、能言善辯的神學家之賜。」(Needham1964:238)李約瑟列出的清單
上不僅有眾所周知的火藥、造紙術、印刷術和指南針。他還考察了鋼鐵冶煉技術、機械
鐘表、以及把旋轉運動變成直線運動的傳動帶和傳動鍊、拱橋和鐵索橋、深井鑽探設備
等工程技術發明,水上航行用的明輪船、前桅帆、後桅帆、密封倉和尾舵等以及其他許
多東西。
    另外,李約瑟還認為,在中國,科學研究活動受到扶持,技術的革新和應用在近代
早期沒有中斷,在天文學和宇宙論領域、在解剖學、免疫學和藥學等醫學領域也都有所
發展。李約瑟斷然否定歐洲人的說法:中國人只是發明,而不想或不懂如何應用。雖然
他考察了東方和西方在某些方面的平行發展,但他也推測了它們相互影響和交流的渠道
和程度。
    關於印度也有類似的研究論著,只是在卷秩規模上稍遜於李約瑟的鴻篇巨製。例如,
庫普拉姆和庫姆達馬尼(199)就發表了一部12卷的印度科技史,拉赫曼(1984)也主
編了一套印度科技史。這兩部著作都顯示,不僅在1500年以前,而且在1500年以後,印
度的科學和技術一直在發展。達拉姆帕爾(197)收集了18世紀歐洲人的文章,這些文
章顯示了歐洲人對印度科技的興趣以及從中獲得的好處。在17世紀和18世紀,印度的數
學和天文學相當先進,因此歐洲人引進了印度的天文圖表及相關著作。在醫學方面,接
種預防天花的原理和做法都出自印度。我們在後面還要談到,印度還出口造船、紡織和
冶金方面的科技。
    與之類似的是,納斯爾(1976)、阿赫曼德﹒哈桑和唐納德﹒希爾(1986)撰寫和
編纂了自古以來伊斯蘭世界科技發展和擴散的歷史。喬治﹒薩裡巴(1996)提供了許多
例子,證明在文藝復興前後乃至17世紀阿拉伯科學對文藝復興的重大影響。這裡只須舉
出薩裡巴談到的一個例子:哥白尼通過文字資料了解阿拉伯的各種學說,而這些學說對
他的「革命」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因此,無論像辛格那樣「可以認定歐洲擁有巨大的海陸軍事優勢」,還是像哈比布
那樣宣稱「即便還沒有對史料進行詳細的研究,但是要否認(歐洲在其他領域的技術優
勢),則是愚蠢之舉」,都是沒有充分依據的。還是應該像古迪(199)和布勞特
(1997)開始做的那樣,更謹慎地考察有關亞洲人能力的資料,尤其在這兩個領域。辛
格撰寫的技術史提到的歐洲人占有優勢的另一個領域是煤鐵業,哈比布和另外一些人還
提到印刷業和紡織業。只要稍做研究就會發現,亞洲許多地方的技術要「先進」得多,
而且在1400年以後的幾個世紀裡這些技術還在發展。在全球性競爭更激烈的陸軍和海軍
技術方面尤其如此。而且,恰恰是對這兩個領域的比較研究(Grant1996)駁斥了所謂
的「奧斯曼帝國的衰落」,我們在第5章和第6章中還將從其他方面提出論證。另外,技
術上的先進也體現在一些更具有「地方性」的領域,如水利工程和其他公共工程,鐵器
業和其他冶金業(包括兵器制造以及煉鋼業),造紙和印刷術以及其他的諸如陶瓷業和
紡織業的出口產業。

    火炮

    我上面之所以說「其他的」出口產業,是因為兵器業和造船業也是重要的出口產業。
奧斯曼帝國、莫臥爾帝國和中國的明清帝國被稱作「火藥帝國」(McNeill1989)不是
沒有緣由的。它們發展了最新最好的武器和其他軍事技術,當時世界上凡是能夠使用這
些武器而且負擔得起這方面開支的統治集團,都竭力購買或仿造這些武器(Pacey1990;
另參見本書第5章)。但是,齊波拉(1967)的(火炮與帆船)和麥克尼爾(1989)的
《火藥帝國的時代,1450年一1800年)卻反覆宣稱,歐洲的火炮、尤其是裝在船上的火
炮始終要比其他民族的火炮先進得多。
    但是,齊波拉和麥克尼爾也提供了某些相反的證據。他們兩人都論述了奧斯曼帝國
的軍事技術和實力的發展。奧斯曼人(以及泰國人)擅於兵器制造,歐洲人和印度人都
承認這一點,而且模仿、改造和複製奧斯曼的大型和小型兵器技術,以適應自己的環境
和需求。麥克尼爾(1989:33)斷言:「直到1600年前後,奧斯曼軍隊在技術上以及在
其他軍事效能方面一直處於領先行列。」齊波拉同樣承認奧斯曼帝國在軍事技術上的這
種高水準。喬納森﹒格蘭特(1996)經過比較研究也肯定這一點。雖然這三位學者都指
出,17世紀奧斯曼帝國在軍事上變得虛弱(因此敗於俄國),但是前兩位學者還是強調,
在18世紀後半期以前,歐洲軍事技術的發展還不能開始改變亞洲任何地方以陸地為基礎
的力量格局。
    在海上和沿海地區,歐洲人的堅船利炮確實具有某些軍事技術上的優勢,但是齊波
拉和麥克尼爾也都承認,這種優勢還不足以使歐洲人獲得他們所向往的任何經濟壟斷地
位。一位奧斯曼君主曾經說,1571年歐洲海軍在勒班陽的勝利不過是燒焦了他的一點胡
須。16世紀,葡萄牙人利用他們在霍爾木茲、果阿和澳門的基地而侵入阿拉伯海、印度
洋和中國海,但這只是有限的和暫時的。17世紀,荷蘭人的挺進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葡
萄牙人,但是正如我們在前面看到的,他們也未能在亞洲海域取得壟斷地位,甚至在
「荷屬」東南亞也未能如願。
    歐洲人的槍炮更沒有對中國和日本造成重大的軍事衝擊,倒是在火炮技術方面有相
反的傳播。在歐洲中心論的神話裡,中國人發明了火藥,但不會利用它。李約瑟(1981)
已經把這種神話批駁得體無完膚。他歷數了最遲自公元1000年起中國軍隊如何廣泛地把
火藥用於發射器、燃燒器和噴火器。而且,中國人還發展和使用了50多種拋射火箭,其
中有兩級火箭,在第一級升空後再點燃第二級推進器。最初的火箭發射裝置是固定的,
後來則改進成活動的。而歐洲人在13世紀末以前還沒有把火藥用於軍事上,他們只是在
東地中海受到火器重創後才醒悟過來。再有,正如傑弗裡﹒帕克描述的,中國人和日本
人也迅速地采納和改造外國先進的火炮技術:
    火器、要塞、常備軍和戰船長期以來是中國、朝鮮和日本的軍事傳統的組成部分。
銅炮和鐵炮在1300年前後向西傳到歐洲,在此之前已經在中國得到充分發展。但是……
到1500年,西方制造的——由土耳其或歐洲鑄工制造的——銅炮和鐵炮比東方的火炮更
有威力,也更靈活……它們大概最早是在16世紀20年代隨著一支人數眾多的奧斯曼使團
而傳到明代中國的。……對於大多數中國人來說,第一次見到西式火器是在16世紀40年
代後期,當時在福建一帶活動的倭寇手中持有這種武器。……在1635年以前,中國北部
邊疆就采用了西方武器。
    歐洲人的「優勢」如果存在的話也僅限於海軍火炮,而且當時也是暫時的。誠然,
或許正如荷屬東印度總督科恩在1614年指出的:「不經過戰爭就不能維持貿易,沒有貿
易就不能維持戰爭」(轉引自Tracy1991:180)。但是科恩是荷蘭人,他是想控制幾個
印度尼西亞的小島,所遇到的阻力是比較小的。但是,即便在那些地方,荷蘭人也與他
們之前的葡萄牙人一樣,從未能夠對香料貿易實行經濟壟斷。如果說歐洲人在陸地軍事
技術方面真的有什麼優勢,那麼這種軍事技術沒有、也不可能在亞洲任何地方有效地施
展——除非它們被直接模仿和改造。曾經有人認為,歐洲人對亞洲的人侵之所以局限於
少數沿海港口,原因之一是(與歐洲人在美洲以及後來在非洲的情況不同)他們沒有深
入到內陸的軍事能力。這或許道出了真相。但是,雖然特雷西(1991)及其主編的著作
中的撰稿者,如帕克,竭力復興這種「解釋」,他們卻對亞洲多數經濟體所擁有的更強
大的力量避而不談。另外,正如今天核武器不可能被長期壟斷一樣,任何武器技術都會
迅速地擴散到有錢購買的人手中。

    造船業

    在16世紀的歐洲,造船業當然屬於「高技術」產業之列(Pacey1990:72)。但是,
無可置疑的是,早在幾個世紀之前,中國的船舶就更大、更好、數量更多,抵達的地方
也更遠。一個突出的例子是,15世紀初鄭和幾次率領通商艦隊前往非洲。這些艦隊的規
模和船隻之大,遠遠超過哥倫布和達﹒伽馬的船隊(後者幾乎晚了一個世紀,卻仍需雇
用一個阿拉伯領航員)。另一個例子是1274年元代中國進攻日本的艦隊與1588年西班牙
進攻英國的「無敵」艦隊二者的差異。二者都是被天氣而不是被防御者打敗的,但是中
國艦隊擁有了2,000多艘船,而西班牙艦隊只有132艘船。
    後來,尤其在明代官方政策不再重視海域之後,歐洲的船舶業是否真的超過了中國
的船舶業?歐洲人通常作出肯定的回答,但這種回答其實是大可懷疑的。李約瑟(196)
在《中國科技史》第四卷中對航海活動作了考察,羅南(1986)對此作了概述。他們引
述了一個歐洲人在1669年的說法:「中國的船隻比已知世界的其他地方所有的船隻的總
和還要多。這在許多歐洲人看來是不可思議的。」這個歐洲人還解釋了他為什麼確信這
個事實(Ronan1986:89)。在李約瑟的詳盡研究和羅南的概述中還引述了17世紀和18
世紀許多航海家和船員的言論,這些人都對中國船舶的質量表示驚歎。另外,李約瑟和
羅南還詳細列舉了中國的船舶技術、航海技術、推進技術、駕駛技術和設備技術。這些
技術不亞於或優於其他各國,因此被其他各國所模仿或改造。這些技術方面的創新包括
船身的形狀、密封倉的分割、排水和作戰滅火用的抽水機械。李約瑟總結說:
    看來幾乎只能得出這樣一個結論:顯然,中國的航海技術具有明顯的優勢。…我們
的全部分析顯示,歐洲的航海技術從東亞和東南亞航海民族的貢獻中獲益之多,很可能
遠遠超過人們通常的想象。輕視(他們)的態度是過於草率了。(Ronan1986:210,
272)
    實際上,西班牙人甚至在菲律賓購買船隻,而且在那裡維修他們的船隻,利用在他
們抵達那裡之前就有的技術和手藝。英國東印度公司也采用同樣的做法,只是在程度上
差一些。
    史實表明,南亞的造船業同樣如此。與中國和歐洲的造船業不同,印度造船業沒有
用鐵釘來固定遠洋船的甲板。如果這僅僅是因為鐵相對短缺而昂貴的話,那就說明印度
人在采用這項技術時過於節約,因為他們采納了其他合適的外來技術(Sangwan1995:
139)。他們采用的是纖維結和捻縫技術。由於這種種原因,印度造的船更結實耐用,
當時的歐洲人就贊揚印度船的質量——關於這一點,可以參見凱薩爾(1982:22)和桑
萬(199:140)援引的言論。另外,歐洲人購買了許多印度船,既是因為這些船更結實
耐用,又是因為它們比歐洲船便宜,1619年時,一艘500噸的船大約能便宜1,000英鎊
(Qaisar1982:22)。
    英國東印度公司也在孟買經營自己的船塢(從蘇拉特招募造船木工),在1736年以
後在孟買和印度其他地方建造大船。葡萄牙人和後來的荷蘭人早在英國人之前就這樣做
了;實際上,阿姆斯特丹為了保護自己的造船業而禁止荷蘭人購買印度大船。印度的造
船成本比葡萄牙、荷蘭和英國低30%到50%。另外,印度制造的船隻更適合在印度洋水
域航行,它們在印度洋的使用壽命是歐洲制造的船隻的兩倍或三倍(Barendse1997:
chap.l)。在18世紀最後20年裡,英國東印度公司和英國海軍至少在印度訂購了70艘
船,在19世紀初的20年裡訂購了大約300艘船。當時就有人指出:
    我們確實發現有許多原因資使我們在這個國家建造船舶。這裡的木材、鐵制品和木
工都十分便宜。這裡的活兒比英國做得更實在,各個部件做得更得當,它們與甲板一樣
只需要用繩索和白噩。
    薩特帕爾﹒桑萬(1995140)的結論是:「這個時期印度造的船與世界任何地方造
的船相比,質量毫不遜色,甚至技高一等。」愛德蒙﹒戈斯也同聲相應:「說他們建造
出世界上無與倫比的船隻,並非言過其實」(轉引自Barendse1997:chap.1)。它們
一般不會裝配火炮。然而,由於競爭的需要,裝配火炮的船逐漸增多了。為了嚇唬海盜,
有些印度船隻建造得很像是歐洲戰艦(Bar。ndse1997:chap.1)。總之,正如佩西指
出的:
    因此,亞洲以高超的制造技術而著認。到18世紀初,印度的某些(造船)技術明顯
地優於歐洲同行。…,印度人和歐洲人相互學習的熱忱簡直令人瞠目。……歐洲人對印
度和菲律賓造船業的依賴也是西方人剝削亞洲的知識和技能的一部份。
    儘管哈比布對印度的技術水平在總體上持懷疑態度,他(1969:15—16)也承認,
印度造船業曾經發生過「一次沒有載入史冊的革命」,在某些方面優於歐洲。但是,他
依然斷言,這並不能消除他所謂的落後差距。
    毫無疑問,亞洲人也利用和改造歐洲的造船技術、航海技術,甚至利用歐洲技術人
員。這反而證明,與其他領域一樣,競爭性的航海業編技術進步與發展是世界性的,是
由世界經濟推動的。另外,「只要還有『替代性的』或『適用的』本地技術能夠在一定
程度上合理地滿足印度人的需要,歐洲的同類技術就會被置於一旁」。

    印刷術

    印刷業之所以特別引人注意,不僅是因為它是一項重要產業,而且因為它是傳播知
識、傳播科學與技術的服務性產業,它還反映了文化的「理性程度」和社會的「開放程
度」。因此,中國發明和使用活字版印刷術比其他地方早五百年,其意義也就非同小可
了。彩印在中國始於1340年;五色彩印始於16世紀80年代,17世紀和18世紀在中國和日
本廣泛采用(流傳之廣肯定超過西方)。金屬活字版印刷始於朝鮮,很快就傳到其他地
方,但是在很長時間裡未能進入伊斯蘭世界。正如布魯克(1998)指出的,中國的印刷
技術嚴格地說可能沒有大的變化。但是,從經濟和社會角度看,印刷、發行和識字程度
都得到大發展,肯定造成了比歐洲廣泛得多的影響——甚至包括偽造紙幣,直至明朝政
府廢止紙幣的流通。

    紡織業

    工業革命的一個主要部門顯然是紡織業。我們在前面已經看到在世界經濟中中國、
波斯和孟加拉絲織業的優勢地位以及印度棉織業的主宰地位。它們都是制造業中質高價
廉的產業,比起軍火業和造船業來,它們在世界上具有更大的競爭力。正如我們前面指
出的,紡織品生產也把農業、機器制造業、運輸業。植物染料業、礦產化學工業以及金
融業聯繫起來。為了生產和出售物美價廉的紡織品,就必須在這些產業中實行生產競爭
與合作。印度則是其中的校校者。
    另外,止步不前必然失敗,必須通過不斷地改進技術和降低成本才能保持自身的競
爭力。至少在1400年到1800年這4個世紀裡,印度保持了競爭優勢。印度還輸入新的技
術,尤其是從奧斯曼帝國和波斯輸入印染技術以及熟練工人。莫臥爾時代的一部著作列
出印染45種色調的77種不同的工藝。印度還與中國和波斯交流陶瓷業的新技術。英國人
也向印度學習基本的印染技術。
    奇怪的是,哈比布(196)雖然承認印度人並非從來就抵制技術變革,卻仍然貶低
印度的技術水平,甚至否認印度紡織業的技術進步。維甲亞﹒拉馬斯瓦米(1980)考察
了有關哈比布提到的一些紡織技術的資料後指出,印度采納這些技術的時間比哈比布設
想的要早得多。拉馬斯瓦米的結論是:
    至少在(印度)紡織業領域,把技術的發展說成是突然的迸發,說成是外力作用的
結果……或者說成是16世紀從歐洲引進的,實在是大錯特錯。印度的工業不僅有技能專
業化和勞動成本低廉的優點,而且正如前面已經比較詳細地闡述過的,當地的紡織技術
也在逐漸地發展,並且融進了某些引進的技術。
    毫無疑問,在紡織業這項世界上競爭最激烈的產業裡,世界任何地方提供給消費者
的選擇以及對生產技術的選擇都要參照其他地方的情況加以決定和改變。我們在第6章
將對英國工業革命、尤其是紡織業的動力作更深入的考察。
    這裡我們僅需引用佩西在這方面的論述(他則引用了布羅代爾的論述):
    印度的紡織業有充足的勞動力,工資又很低廉。因此幾乎沒有任何促使印度商人實
行生產機械化的刺激。正如布羅代爾指出的,這種刺激「迂迴地起作用」。英國為了在
價格和質量上與印度花布競爭而發明了新機器,另外還引進了印染技術。……由於在英
國有了許多新的應用方式,在印度、伊朗和土耳其使用了多少世紀的技術在英國得到迅
速的擴展。(Pacey1990:121,120)
    我們在第6章討論英國工業革命背後的世界經濟競爭時將會再回到布羅代爾的論點。
我們將會看到,與今天東亞各個新工業化經濟體一樣,英國是借助保護主義和其他對國
內棉紡織業的刺激,通過實行國內市場的「進口替代」而開始工業化的。然後英國推行
面向世界市場的「出口拉動」。到1800年,英國生產的棉布有4/7出口;出口的棉布占
英國總出口的1/4,到1850年占總出口的一半。

    冶金、煤炭和動力

    人們通常認為,歐洲的優勢主要體現在冶金業和相關的煤炭開采及作為燃料和機械
動力的使用方面(包括在煤礦使用的機械動力)。首先應該指出,這種發展只是在19世
紀才成為工業革命的一部分。在18世紀的大部分時間裡,人們還沒有如此大量地使用煤
炭。只要人們還能普遍地獲得木炭,而且價格低廉,就不會用更昂貴的煤炭來取代它。
在不容易獲得煤炭的地區,尤其是南亞,更是如此。在英國,在18世紀前半期木炭價格
大大上漲,而到該世紀中期,煤炭價格下跌,從而使得人們用煤炭和木炭來煉鐵的成本
變得比較低廉了。
    中國也早就使用煤炭,如果說他們沒有很重視它,可能是因為成本上的考慮,肯定
不是因為缺乏適當的技術。因為中國人早就在許多類似的技術方面發展得無與倫比,例
如水利工程以及修建和維護廣泛的運河系統和其他公共工程的技術。正如波梅蘭茨
(1997)指出的,遺憾的是,與英國不同,中國的煤炭富礦遠離工業中心。另外,他們
的木炭煉鐵技術領先其他地區多少個世紀。
    在16世紀和17世紀,煉鋼技術也在日本、印度和波斯得到高度發展。有一些資料顯
示,1790年英國進口印度的伍茲鋼di樣品,經過專業實驗室的化驗,發現其質量與瑞典
生產的鋼不相上下,而優於英國當時生產的鋼。另外,18世紀末印度有1萬個冶煉爐,
其中許多冶煉爐能夠比英國謝菲爾德的冶煉爐更快(用兩個半小時而不是四個小時)、
更便宜地生產鋼鐵。
    亞洲雖然人力豐富,但有些地方的勞動力並不便宜,因此機械裝置,也包括金屬部
件得到發展和應用。中國、印度和波斯都使用水車或水磨;這些水車和水磨為灌溉、農
業、工業和其他方面提供了動力。亞洲許多地區在水利和農業的其他改良措施方面,在
農田的開墾方面都成績非凡。條播樓犁在印度的最初發展以及後來在亞洲的廣泛使用對
於提高農業生產特別重要。
    我們在後面還要論證,中國和印度的農業生產力及相關技術確實與歐洲一樣「發
達」。按平均可耕地計算,亞洲確實有能力養活更多的人;我們在後面將會看到,中國
南方的農業效率比歐洲任何地方都高。

    運輸

    拉塞爾﹒梅納德(1991:274)考察了14世紀到18世紀是否有一場「歐洲的運輸革
命」,最後得出的結論是否定的。貨運費用幾乎沒有下降,商品之所以更容易流通,不
是因為運輸成本降低了,而是因為商品更便宜了,包括來自亞洲的商品。與此同時,亞
洲許多地方的水陸運輸則借助於機械發明而得到順利發展。波梅蘭茨(1997)發現,總
體上看,在陸路運輸方面歐洲相對於亞洲毫無優勢可言,更具體地看,哈比布估算的印
度運輸業的噸英里數在總數量上超過沃納﹒桑巴特(1967)估算的德國運輸業5倍多,
按人均算可能略少一點。
    1776年,亞當﹒斯密(1937:637一638)把中國和印度廉價的江河與運河運輸業與
歐洲的同類運輸業作了比較,宣稱前者更優越。亞洲運輸業使用大量的人力乃是固有的
經濟上的有利條件。但是,中國、印度、中亞、波斯和奧斯曼帝國在港口、運河、道路
和驛站等基礎設施上的投資也很大,從各方面看都有較高的效率和競爭力。亞洲內部和
周邊的「國際」運輸就更發達和更有競爭力;我們在後面還會一再地看到,歐洲人正是
由於參與到這體『發展」中而獲益非淺。
    總之,人們通常認為,歐洲的「技術優勢」可以追溯到1500年,而事實卻與此大相
徑庭。只要把歐洲和亞洲的技術加以比較,至少就會對這個歐洲中心論的論點提出嚴重
的質疑。

    (2)世界的技術發展

    我們還可以基於另外兩個更重要的理由對這個強調歐洲優勢的論點提出質疑。第一
個理由是,正如我們已經指出的,只要有一個情況存在,歐洲就不可能有這種優勢,其
他地方的人也不可能有這種優勢。這就是,技術實際上是在來來回回地擴散的。其方式
包括購買或盜竊有技術含量的物品;仿造它們;通過自願和強制(通過奴隸制)地遷徙
和僱傭熟練工匠、工程師和航海人員而造成生產工藝和生產組織的轉移;通過出版物了
解技術;通過工業間諜獲得技術。
    另外,為了增加產量和擴大出口,亞洲人也需要並且也鼓勵發展技術。例如,有證
據表明,在15世紀和16世紀初的中國,不僅生產和出口都增長了,而且支撐著這種出口
生產的生產能力和技術進步也有重大的發展。這在陶瓷業、絲織業和棉織業。印刷出版
業(出現了用銅鉛合金鑄造的活字模)、制糖業以及水地和旱地農業(包括對農產品的
加工和引進美洲新作物)表現得尤其明顯。毫無疑問,在16世紀和17世紀,印度也發展
和改進了技術,提高了生產力。這在競爭激烈的紡織業和武器制造業尤為明顯。
    第二個更重要的理由是從第一個理由引申出來的:根本就沒有什麼歐洲的技術!在
一個實行勞動分工和存在激烈競爭的世界經濟裡,民族的、地區的或部門的技術優勢是
無法維持的,原因在於至少有一些實際的或潛在的競爭對手熱衷於並且完全能夠取得這
種技術。也就是說,技術的發展是一個世界經濟進社,它發生在世界經濟/體系的結構
裡,也是由於世界經濟/體系的結構而發生的。誠然,這個世界經濟/體系過去是、現
在依然是在結構上是不平等的,在時間上是不平衡的。但是,這不等於說技術的發展或
者其他方面的發展主要取決於當地的、地區的。民族的、文化的因素;也不等於說,在
這個世界經濟/體系裡,任何地方的任何民族擁有任何根本性的「壟斷』地位或『優
勢」。正如我們在下面要論證的,更不能說任何所謂的「優勢」是基於「獨特的」的制
度、文化、文明或種族!

    3.機制:經濟和金融制度

    如果說在亞洲許多地區,以生產、生產力和技術為基礎的貿易和消費絕對地和相對
地處於前列,那麼就可以推想,那裡也應該相應地有必要的制度「基礎』來促成經濟的
發展。這樣思考自然就會對自馬克思、韋伯及其眾多信徒所傳播的那種歐洲中心論的
「說法」產生嚴重的懷疑:「亞細亞生產方式」停滯不前、死氣沉沉,而歐洲的制度則
在不斷進步。不過,還是讓我們來比較一下相關的經濟和金融制度,探索一下它們的起
源。
    我們先來考慮一般的制度和具體的政治或國家制度的角色。歷史學、社會科學和經
濟學,更不用說一般的公眾,長期以來把注意力集中在各種制度上。他們有時明確地、
但更經常地是含蓄地把各種人類行為和歷史事件歸因於這些制度。甚至凡勃論(Thorst,
inVeblen)等人還有一種自報家門的「制度經濟學」;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道格拉斯﹒
諾思(DouglassNorth)對整個經濟史、尤其是「西方的興起」也作了某種程度的制度
分析。另外,大家都特別偏重法律、政治制度——簡言之,國家制度。
    在西方,強調這些制度對於「解釋」歷史——包括經濟史、西方的興起和資本主義
——的重要性,一直是古典政治經濟學、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韋伯社會學、大部分
歷史學以及希梅爾法爾布(Himmelfarb1987)所辯護的「政治史」的一個中心信條。雖
然許多人已經抨擊「把國家請回來」(Sk。。pci1985)的主張,但還不夠堅決。歐洲
的國家及其法律等方面的制度往往被說成對資本主義的興起、西方的興起、工業革命、
現代化等等起了很大的乃至決定性的作用。贊成這些「解釋」的人會認為,本書對制度
和國家沒有給予充分的或足夠的經濟分析。
    然而,本書第2.3章以及第4章的前面幾節已經多次論及國家及其對經濟的干預。
例如,中國、日本、印度、波斯和奧斯曼帝國的國家(政府)向運河及其他交通基礎設
施傾注了大量的投入,並且組織有關的維護工作;這些國家擴展疆域、組織移民和開墾
耕地;它們還提供軍事支持來促進「民族」經濟利益。因此,所謂的亞洲「東方專制」
國家無力促進經濟發展的說法完全是無稽之談。
    另一種歐洲中心論的「理論」講的是國際性國家體系
(Internationalstatesystem)。據說,1648年威斯特伐利亞和約之後歐洲的(不是中
國的!)「戰國」及其「國際體系」使歐洲的(不是亞洲的!)某種合作性競爭制度化
了,由此促成了各國經濟——至少是軍備技術——的發展。遺憾的是,事實也否定了這
種國際性國家體系命題。雖然明一清帝國和莫臥爾帝國的國家要比歐洲小國龐大得多,
但不能說它們因此就缺少活力,無所欲求。它們也卷進各種戰爭。東南亞的情況與歐洲
一樣,各個城邦和「民族」國家也相互競爭。而且,正如我們在第2章中看到的,在西
亞,在奧斯曼帝國與薩菲帝國之間,在它們與歐洲國家之間,經濟、政治和軍事等方面
的競爭也是尋常現象。這種說明是否對這些政治和制度因素給予了充分的注意,是可以
商榷的。
    但是,問題主要不在於是否對制度給予了充分的注意,而在於對這些制度的經濟分
析是否充分。因為本書的一個主題恰恰是,與其說制度是經濟進程及其各種變動的決定
因素,不如說是它們的衍生物;制度僅僅是利用而不是決定經濟進程及其變動。也就是
說,制度是經濟進程衍生的適應性工具,而不是經濟進程的原因或波拉尼所說的社會溫
床。而且,要對這個問題作出判斷,不能把制度當作萬應靈藥,而是要用分析方法。本
書所作的世界、地區和部門的經濟分析能夠在多大程度上解釋各種事件和歷史進程,比
用制度來解釋更好還是更糟,讀者將自有結論。按照本書的解釋,即使說制度不是經濟
變動造成的,制度也必須使自己適應經濟變動。
    在這方面,至少使作者感到欣慰的是,還有一位學者即格雷姆﹒斯努克斯,也持有
相同的見解;
    (制度)並非起著一種根本原因的作用。本書的觀點是,人類社會的運動是由基本
的經濟力量——「首要的動力機制」——推動的,制度通過「次要的機制」對這些力量
作出反應,而不是推動這些力色
    對於各種人類社會的瓦解——包括我們在第6章將要論述的「東方的衰落」——斯
努克斯認為:
    (瓦解乃是)通過運作策略起作用的基本經濟力量發生變化的結果,而不是社會復
合體造成的制度問題的後果。誠然,制度問題強化了基本問題,但是它們基本上是一種
反映……
    另外,斯努克斯也談到工業革命和「西方的興起」,尤其談到諾思所作的制度分析。
他認為:
    (這種分析)無論在方法論上還是在解釋上都恰好與我截然相反。……他關注的是
制度在引導增長過程時的作用,而我關注的是基本的經濟力量的作用,我認為基本的經
濟力量決定著社會的進步及其制度變遷和意識形態變遷。
    談到工業革命,他認為:
    (技術)範式變化的原因在於,各種經濟力量在一個激烈競爭的環境裡持續不斷地
推動,再加上自然的、人力的和物質的資源的要素贈予——相對的要素價格一發生根本
變化。
    這也是我在第6章分析「西方的興起」及其工業革命的經濟基礎。在此我們將對某
些早期的經濟和金融制度作一比較,看看它們本身在全球經濟中是如何被激烈競爭的環
境塑造的。我們將會看到在亞洲許多地區它們是如何適應這種環境並因此而促進——既
不是決定也不是阻礙——經濟增長。實際上,在1800年以前,亞洲許多地方的制度比歐
洲更有效率。

    (2)亞洲和歐洲的制度比較與聯繫

    以本章這最後一節的篇幅,不可能概述金融和商業制度的歷史。我只想討論一個問
題,或者說是一個常見的假定:歐洲的這類制度比其他地方發展得更「先進」,因此歐
洲向外「輸出」它的各種制度,而其他地方只能采用它們。這就是絕大部分歐洲一西方
歷史學和社會理論(更準確地說是假設)在這個問題上所傳遞的信息。這種信息至少是
從馬克思、韋伯和西方經濟史學家到社會科學家和新聞工作者一脈相傳。大部分作品都
是基於對歐洲以外的情況茫然無知或偏見而寫成的。雖然韋伯對歐洲和亞洲的宗教、社
會和制度作了許多研究,但是像他這樣的早期權威學者基本上就成了後來和當下研究者
援引的「權威」。後者很少有人再去辛苦地深入探索,甚至根本不想一想,面對已經眾
所周知的其他事實,他們所接受的「理論」究竟能否自圓其說。
    遺憾的是,有關歐洲以外地區的這些制度的直接資料是不完整的,只有比較少的歷
史學家和社會理論家去艱辛地考察它們。但是,有一批亞洲歷史學家提供了有關制度組
織的資料,而大部分是作為研究經濟活動的背景或順便提到的。我在本書中的許多地方
都援引他們的成果,而且我們可以用他們的研究來考察制度的情況。另外還有少數(主
要是西方的)歷史學家具有較廣闊的視野,也根據這些研究以及自己的研究作出某些歸
納總結。但是,他們只是在不同程度上克服自身的西方歐洲中心論偏見。我主要指的是
范﹒勒爾(199)、斯廷斯加爾德(197,1990C)、布羅代爾(197,1992),伊嫩可
(197),尤其是柏林(1990,1993,1994),因為柏林徹底拋棄了歐洲中心論。
    下面的論證將憑借他們的研究成果。我的宗旨和能力都不允許我對制度全貌作一番
詳細的、甚至不太完整的概述。但是,流行的歐洲中心論的制度解說和相關理論也大量
地借助各種論證,不過其中有許多是錯誤的論證。我在選擇時當然是有立場的,例如,
我將論證,如果生產和商業的結構和進程確實如本書其他地方所證明的那樣,那麼我們
就應該問,造成這種情況的可能是或應該是何種制度組織。
    根據這一任務,我們就要提出下列問題並尋求它們的答案。例如,在那裡有什麼樣
的經濟、生產、商業、貿易和金融等等方面的活動?本書的宗旨就是勾畫和』總結這種
活動。什麼樣的金融一商業等經濟制度和政治、社會制度促成了不同地區的這種活動?
對此我們將援引某些資料,主要援引權威成果。這些制度有什麼歷史淵源,尤其是,它
們是否是本地區「內生的」或至少是早已存在的?在回答時,我們將盡可能詳細地勾稽
資料。如何對不同地區的制度加以比較?對此我們將憑借現有的研究,同時作出盡量合
理的論證。

    (2)全球的制度聯繫

    除了這種「比較」的角度,還有一個更重要的「聯繫」角度。這些制度的發展是否
基本上是相互獨立的,只是反映各個地區不同的或相似的文化、歷史和環境?或者,這
些制度是否對共同的問題和挑戰作出共同的反應?或者,是不是有一種相互依存的制度
發展趨勢構成了一個共同的、相互依存的經濟結構和進程的組成部分?如果確是這樣,
那麼這種相互依存是不是從一個地方擴散到另一個地方,具體地說,是不是從歐洲擴散
到其他地區?或者,這種環球的相互依存的制度發展是不是一個相互依存的世界經濟結
構和進程的組成部分?這是最關鍵的問題。它已超出了波梅蘭茨(199)的結論:歐洲
和西方的經濟制度本身是在滿足貿易需求的過程中發展的。但是,正如普拉卡什(1995:
12)指出的,亞洲也是如此:「毋庸贅言,在莫臥爾帝國時期的印度經濟中,貨幣供給
的增加與金融方式的發展二者之間有一種重要的有機聯繫。」但是與其他地方一樣,印
度的貨幣供給(更逞論需求)本身當然也是全球經濟運作的一個側面。
    對各種制度是如何基於世界背景而發生適應性轉變,或許很難找到充分的證據來確
立一個令人信服的例證。但是,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說,「提出恰當的問題比獲得半個正
確答案還重要」。或者用琅林的話說:「我們應該考慮……追問,在『世界』歷史的同
一時刻,是否可能存在著類似的、甚至同樣的力量對各地這些不同類型的政治經濟施加
影響,因而是否可能存在著更大的結構性力量」(Perlin1990:50)。柏林接著寫道:
    我們不僅需要加以比較,還需要進而試著對更宏觀的結構做出一些結論。例如,或
許可以說,(印度的)社會進步和原始資本主義關係這一背景……以及亞洲其他地方的
類似發展……構成了歐洲逐漸卷入次大陸的一個基本前提條件……也構成了歐洲在其中
逐漸建立霸權的國際交換一依附體系的一部分前提條地。…總之,歐洲和亞洲的商品制
造業乃是更廣闊的國際發展的一個組成部分。世界不同地區的商業資本的興起,歐洲、
亞洲和北美面向市場的制造業的興起,日益擴大的農民生產被整合進國際商品流通網絡,
這一切都需要從一個涵蓋國際貿易和勞動分工的相關框架來考慮。
    當然,這也正是本書的宗旨——而且也是我和吉爾斯於1993年發表的兩篇論文的宗
旨。那兩篇論文涵蓋了一個更長的長時段。我們下面討論近代早期的金融和商業制度時
也始終不離這個宗旨。
    為了說明我的意圖,我們不妨首先訴諸某些權威。布羅代爾在《15至18世紀的物質
文明、經濟和資本主動第二卷(197:114)標題為「歐洲以外的世界」的那一節裡寫道:
「歐洲在交換領域是否處於同一個發展階段……這是一個需要回答的關鍵問題。」他的
回答是,歐洲當時確實是處於同一階段,或者說,「世界其他人口稠密地區——即同樣
得天獨厚的地區」也處於同一階段或同一水平。這也就意味著布羅代爾、馬克思、韋伯
以及他們的信徒得出錯誤的結論。
    有一點是明確無誤的:世界經濟中的主要結構變遷、甚至主要制度變遷並不是由於
歐洲制度的擴散造成的。例如,
    西方商人的到來擴大了亞洲瓷器市場,但並沒有改變其基本模式。……商業活動也
許沒有被完整地記載下來,但是南洋的市場發展應該是一如既往。正如前面指出的,自
14世紀以來南洋對日用器M的需求是始終如一的。另外,商業組織也沒有根本改變:
    (華南的)鄭氏家族首先於1658年動了向海外銷售日本瓷器的念頭,荷蘭東印度公
司在第二年迅速作出反應,也接手這項生意。……鄭氏家族的商業和政治情報網的效率
肯定至少不遜於其主要對手滿清政府與荷蘭人的情報網。……
    可以說,鄭氏的組織具有某些與荷蘭東印度公司相同的特點。因此,我們應該贊同
喬杜裡的論述:
    勞動分工、工業生產以及遠程貿易乃是自遠古以來社會共同生活的組成部分。我們
在任何時代任何地方都難以找至賠哪一個社會不具有基於相對價值觀念、貨幣和市場的
交換經濟的某些特徵。凡是從事維持生存的農業和工業生產的共同體幾乎肯定會與那些
受市場機制和資本控制的影響的共同體相互依存。……雖然缺乏固定資本,但是商業資
本主義乃是亞洲手工業者和農民日常生活中的一個事實。…二作為商業活動的資本主義
在印度洋幾乎無所不在。……當然,印度洋的遠程貿易無論怎樣界定,也是一種資本主
義活動。……織布工、紡紗工、蠶農、金屬工匠以及香料種植園主,都是通過價格機制
來獲得回報。遠程貿分商業資本主義和面向出口市場的生產三者之間的聯繫一直是很緊
密的……而且,這種經濟聯繫還是世界性的。
    關於進一步的證據,我們可以援引喬杜裡對亞洲不同地區制造業的制度和組織的概
述:
    在中國和印度都可以發現,日益壯大的勞動力隊伍非常靈活地在農業和工業之間流
動。……亞洲歷史中有許多例子顯示,手工業者為了尋找更好的機會而在各地流動和遷
徙。……遷徙和流動是一個對付自然災害、政治壓迫、經濟萎縮等等的通用手段。……
許多現有的資料顯示,在印度和中國各地,當商業蕭條時,失業工人為了掙錢而轉向農
業勞動,如幫助農民收穫莊稼。……無論在中東、印度和中國,在市場銷售和工業生產
之間都顯現出一種垂直聯繫。……
    每當買方的競爭力疲軟時,商人對手工業者的支配就成為一種現實。史料還顯示,
亞洲商人,無論他們是在印度還是在中東或中國活動,都會為了滿足特定的商業需求而
直接干預工業生產。……某些地區成為出口商品產地的真正原困是,甚至在非機械生產
時代,L業的地理分佈也受到勞動力的相對價格、生活用品以及資本的強烈影響,因為
這些因素的空間面已置是很不均衡的。……中東、印度和中國都有一些地區專門生產供
應國內外的紡織品。……亞洲許多地方都形成了面向出口的工業,直到18世紀後半期歐
洲才有能力對這些出口工業提出挑戰……
    珍妮特﹒阿布一盧格霍德(198:12ff.)也指出,在13世紀,整個歐亞大陸的經
濟發展的水平和制度具有「驚人的相似性,遠遠超過其差異性」。如果說差異,那就是
歐洲落後於亞洲。她援引了齊波拉的說法:自從羅馬帝國衰落後,一直到13世紀和14世
紀,歐洲始終是一個「欠發達地區……一塊野蠻人盤踞的土地」(Abu-Lughod1989:
99;另參見Cipolla1976:206)。但是,很奇怪,在沒有提供超出她的論述時間框架的
任何證據的情況下,阿布一盧格霍德就宣佈,到16世紀歐洲就遙遙領先了。現有的證據
能夠支持她對早期歷史的論斷,但否定她的後一說法。
    甚至歐洲主義者布羅代爾也承認:
    從埃及到日本,我們處處可以發現真正的資本家、批發商、零售商以及眾多的附屬
人員、代理商、中間、貨幣兌換商和金融家。在交換的技術、可行性和保障方面,這些
商人集團都可以與西方的同行一比高低。
    在1至18世紀的物質文明、經濟和資本主助的第二卷中,布羅代爾(1979:219)斷
言:「歐洲人的出現絲毫沒有改變原來的狀況。葡萄牙、荷蘭、英國和法國的商人都向
穆斯林、班楊(印度的商人種姓)或(日本)京都的高利貸者借錢。」實際上,歐洲人
不僅為了在亞洲用錢而借貸,而且是向當地已有的金融機構借貸,他們實際上還采用它
們的運作方式。布羅代爾把桑巴特稱作歐洲理性主義特殊論的「最直言不諱的辯護者」,
接著追問:
    最後,在資本主義運用的理性手段的單子上,除了複式簿記外還有其他的工具:匯
票、銀行、交易所、市場、背書、貼現等。但這些手段在西方世界之外、在西方奉若神
明的理性之外也完全可以找到。……同企業生的革新精神相比。貿易量的擴大更為重
要。……與歐洲一樣,世界其他地區多少世紀以來就懂得生產的必要性、貿易的規則和
貨幣的流通。
    實際上,正是世界的生產、貿易和貨幣流動從一開始就吸引歐洲並使之可能擴大自
己的生產和貿易,並在發現美洲金銀後的三個世紀裡攜帶著美洲金銀加入這個世界經濟
體。因此,經濟、生產、貿易、商業和金融方面的必要制度肯定早就存在,而且還一直
延續發展,這樣歐洲人才可能加入這個游戲。實際上,正如波梅蘭茨(1997)反覆指出
的,產權和法律制度也是如此,也早在亞洲各地確立和不斷發展。

    印度

    在此,我們似乎可以不必詳述這些制度的形式,而是借助權威人士舉出的有關南亞
和東南亞的一個小例子來說明問題;
    (印度的)銀行體系效率很高,遍佈全民由大商號和大銀號並出的本票或免票在印
度各地以及在伊朗、在中亞的喀布爾、赫拉特、塔什干等地都享有很好的聲譽。二。由
代理人、經紀人、據客、中間人等等組成了一個複雜的網絡,其中包括一個迅速傳遞市
場價格動態的靈活系統。
    如果說現代印度的第一位總理尼赫魯在其(印度的發冊一書中可能對自己的國家有
所偏愛的話,那麼葡萄牙人托馬斯﹒皮雷斯也應該同樣偏愛自己的國家,但是他卻建議:
    我國想當公司職員和代理商的人都應該去(印度的坎貝)……向古吉拉特的印度人
學習,因為在那裡經營貿易本身是一門學問。
    近年也有兩位學者得出類似的見解:
    有證據表明,有一個極其發達的階層經營著貨幣、商業信貸、貸款、商品保險等
等。……他們無疑與農村小資產階級有著密切聯繫。……這是把一定份額的農業賸餘轉
移到商業階層手中的一種重要聯繫。……現在還不清楚葡萄牙是否在很有限的地區或部
門給印度的商業和工業生產造成任何組織上的變化。……從各種表象看,他們是利用現
有的(生產和商業)機制。
    自16世紀晚期以來,有價證券資本家是印度政治經濟活動中的特有人物。這些企業
家包稅、介入地方農產品貿易,能夠調動軍事資源(軍用牲畜、武器和人力),並且多
次在印度洋貿易的大游戲裡激起波瀾。
    我們再援引一個當事人的言論,也許至少能展現生動的畫面和某些當地風情。蘇拉
特的一家英國工廠的董事長傑勒德﹒阿溫吉爾於1677年向倫敦的東印度公司總部報告:
    我們充分注意到你們關於降低胡椒在歐洲的價格的建議和你們要求在這裡也降低價
格的命令;在這方面我們一直不敢稍有松懈,但是毫無成效。因為這些國家的胡椒消費
量很大,因此有許多商人從事這方面的經營。他們把它運往異地以及德平高原和馬拉巴
爾。因此不可能把價格壓低到你們限定的程度。
    格羅弗(1994:219-255)對17世紀和18世紀印度北方的鄉村社會作了全面的考察
後強調,印度的商業活動滲透到與海岸、港口和歐洲人遙不相反的窮鄉僻壤。哈比布
(1969;71)用一個保險費率的例子顯示印度西部和東部這種商業和運輸業的高效安全:
在17世紀中期,315、550和675英里距離(按直線距離算,比實際距離少)分別收取被
保險物資價值的0.5%、2石%和1%。
    哈比布(1969,1980,1990)對莫臥爾帝國時期印度經濟和殖民主義人侵前時期印
度商人群體所作的研究毫無疑義地證明了商業和金融業的「發展」。市場是開放的、競
爭性的。既有豪門巨商,也有小商小販。信貸被普遍使用。艾哈邁達巴德的商人幾乎完
全用票據支付和清理債務,幾乎所有的匯票和支付字據都能兌換成貼現的商業票據
(Habib1969:73)。顯示金融市場的「發展」的另一個證據是,月利率從1%到50%不
等,與英國與荷蘭的利率差不多。
    另外一位學者作了如下總結;
    (歐洲的)公司官員所作的記錄展現了一幅有關印度南部農業商品生產的複雜多變
和高度分化的圖景。……學者們支持這樣一種觀點:t…在美國統治之前的三個世紀裡,
分佈不均但普遍的貿易擴張、資本積累、勞動專業化和生產多樣化等等造成了國家稅收
的商業資源…、(因而)產生出國家得以搾取捐稅的商業經濟。
    當地農產品和工業品的生產者和銷售者都被納入信貸或實物預支的複雜體系裡。柏
林認為:「事實上,信貸和金融是根據一種包括各種組織層次和社會層次的放債人的復
雜安排運作的。,覆蓋了較大比例的農產品」,更不用說工業品了。
    這些機制和制度則使得(放債人)通過向眾多生產者——沉重的租稅和極低的產品
銷售價格使後者難以應付氣候和價格的波動——提供信貸而占有很高比例的收入,……
並且能夠打破空間和時間的阻割,使商業交易變得多樣化。
    制造商利用信貸來購買原料,僱傭手工業者,向他們支付工資。另外一些手工業者
也是在領取工資的條件下為國家壟斷部門勞動,還有一些手工業者則從事獨立勞動。他
們都是一個面向當地市場、地區市場和出口市場的金融、信貸、分配、貿易和生產的
「體系」的組成部分,而這些市場長期以來就是而且今後仍將是世界市場的組成部分。
當歐洲人加入進來時,例如荷蘭東印度公司進入印度阿格拉附近地區時,他們是進入
「一個覆蓋了很大地域的三角網絡,一個使公司能夠在若干地點之間調度周轉的結構,
(這)僅僅是一個具有匯款機制和信貸機制的組織體系的一端,這個體系覆蓋了印度次
大陸的大部分,而且還遠遠地伸展到印度次大陸之外」。
    伯頓﹒斯坦(1980)對殖民主義入侵前印度經濟的這種情況作了部分的考察,也肯
定了印度商業化的普遍性以及鄉村和城鎮之間、星羅棋布的大小城市商業中心之間的廣
泛而密切的生產和商業聯繫。斯坦和蘇布拉馬尼亞姆在他們的合集(南亞的制度與經濟
變遷)(1996)導論中還指出,合集中的文章有一條主線,即經濟活動與制度結構始終
在經濟變化中相互作用,對經濟環境和經濟需求的變動作出反應。斯坦(1989)還指出,
印度健全的金融體系不僅向印度生產者和商人提供了大量的資本,而且也向英國東印度
公司以及歐洲商人個人提供了大量資本,使他們能夠在印度境內外展開經營活動。
    在許多世紀裡——在上千年的時間裡(Frank1993a)——印度貿易向西延伸到中亞、
波斯、美索不達米亞、安納托利亞、黎凡特、阿拉伯半島、埃及和東非。當然,那些地
方也有類似的——和有聯繫的——生產、商業和金融制度。阿拉伯和穆斯林貿易在歐洲
黑暗時代就很繁榮,在近代早期繼續興旺發展,儘管阿拉伯商人越來越受到東西兩方競
爭的擠壓。例如,伊本﹒赫勒敦也論述過14世紀穆斯林和其他人的貿易情況:
    貨物稀少,價格就會上漲。反之…貨物豐富,價格就會下跌。……經商是用增加本
金、賤買貴賣的辦法謀取利潤,奴隸、糧食、牲畜、武器和布匹都可買賣。盈餘就是利
潤。……由此可見,收益和利潤都是或大部分是勞動所得。……再者,真主創造了兩個
寶藏,即金礦和銀礦,使金銀成為一切資本積累的價值尺度。世上之人偏愛金銀和財產。
    即使有時獲得了別的東西,也只是為了最終獲得(金銀)。其他東西都受制於市場
波動。…利潤可以出自易貨貿易;商人為了牟利或者(攜帶商品)奔走各地,或者囤積
居奇、待價而沽。這便是經商…經商是牟利的自然途民
    但是,幾乎無商不奸,賤買貴賣,謀取利差。有盈餘才有利可圖。因此,法律允許
商業中的狡詐,因為(經商)有賭博因素。
    阿布一盧格霍德也論述了伊斯蘭世界的商業,考察了許多金融手段和經濟制度。亞
伯拉罕﹒尤多維茨(1970)等人考察了穆斯林的「商業技術」;雖然早期的穆斯林、甚
至穆罕默德本人就是商人。這個事實本身就足以說明問題,但馬克西姆﹒羅丹松(1970,
1972)仍專門探討了伊斯蘭教與資本主義和商業的相互兼容性。布魯斯﹒馬斯特斯
(1988)在對阿勒頗的研究中竭力找出奧斯曼帝國經濟政策與歐洲經濟政策的區別。但
是他對商旅貿易、商人、商業制度、貨幣、信貸和投資的描述都顯示了奧斯曼帝國經濟
的徹底商業化和貨幣化。他對債務訴訟記錄的考察『給我們提供了一幅曲折的債務循環
圖象,這種債務循環把鄉村地區同城市裡的各種有錢有勢的人聯繫在一起」
(Masters1988:156一167)。另外,馬斯特斯還強調婦女獨立而活躍地參與奧斯曼帝
國經濟活動的表現。
    在東南亞,印度穆斯林商人和其他商人也占據著穩固和不斷壯大的地盤。馬來族和
其他民族也形成自己的商業金融制度結構,並且允許來自西方的阿拉伯人、波斯人、印
度人以及後來的歐洲人和來自北方的中國人進入這些結構。

    中國

    毫無疑問,中國人(和日本人等等)與這種國際勞動分工和貿易有聯繫。而本書的
一個論點是,他們在生產領域占有一種優勢地位。我們已經考察了中國的一部分遠程對
外貿易。在這方面,當然正如王庚武(1990:402ff)所說,「中國人與其他貿易民族
一樣從事遠洋貿易」。儘管明朝政府加以限制,但華南地區仍繼續與海外通商,「海外
華人」群體和外國人都參與這種貿易。特別重要的一批海外華人,尤其是在長崎、馬尼
拉和巴達維亞定居的「福建人」(Hokkens——閩南語)都從事中國貿易。
    但是,中國國內肯定也有必要的和互補的生產、商業和金融制度。有意思的是,似
乎宋元時期的制度基礎比明清時期還好(Yang1952,Ma1971,EIVin1973)。但是,柏
林(1990:280)認為:「我所看到的所有文獻都顯示,在中國的流通領域裡有一種實
際貨幣和計算貨幣的空間組織方式,基本上類似於殖民地時期以前的印度、中近東、近
代早期的歐洲以及西屬美洲的組織方式。」柏林在更早的一部著作(1983:66)裡寫道:
「南亞在遭受殖民主義侵略之前與當時的中國一樣,發生了一種根本性的變化,使社會、
經濟和政府的基本面貌有所改觀。」當然,這就是說,它們以及歐洲都參與進同一個全
球經濟的同一發展!因此,當阿布一盧格霍德在評述中國的「商業活動和制度」時很自
然地援引了加籐(Kato)的話,說「雙人』的商會與歐洲的行會很相像。
    我們在第2章就已經看到,自11世紀和12世紀的宋代以來,中國的經濟在工業化、
商業化、貨幣化和城市化方面遠遠超過世界其他地方。伊激可在回顧18世紀以前幾個世
紀的情況時作了一些總結:
    中國的經濟已經商業化了。這種發展的一個標志就是,經營結構變得越來越複雜
了。……(另外的標志是)介入跨地區貿易的錢莊、票號和商會的成長……(以刷地方
市場網絡的密度增加。……企業家的才幹也並不缺乏。這裡有一個關於陝西慶陽縣如何
降低燃料價格的記載。……我們因此可以得出結論:在中國前現代的最後三個世紀裡,
湧現出遠比以前多得多的私人經濟組織;這裡既有量變也有質變。特別是,鄉村工業通
過愈益細密的市場網絡而得以協調,城鎮工業通過這個網絡而獲得原料和顧客並形成管
理大批僱傭工人的新結構。
    例如,伊撤可描述了J;1鄂陝三省的制鐵廠,那裡有六七個冶鐵爐的工廠,需要雇
傭上千個工人;他還引述了一份當時關於江西瓷器制造中心景德鎮的記載:
    萬排之聲殷地,火光燭天,夜令人不能寢,戲目之日:四時雷電鎮。
    伊俄可的結論是:
    經濟上的進取精神到傳統中國的晚期似乎還很活躍。人們對於比較價格有敏銳的意
識。這明顯地體現在它對技術的影響上(例如,隨著木柴愈益稀少和昂貴,人們在制鹽
時用蒸發技術取代熬製技術)。……因此可以推測,對許多或大多數技術的選擇都是出
於完全理性的短期考慮。
    中國南方由於缺少可以建造船舶的優質硬木樹,致使木材價格上漲,造船業向木材
豐富而便宜的退羅和馬來亞轉移。
    談到華南的情況時,馬克斯(199:77)還指出:「到18世紀中期,嶺南的農業經
濟體系已經大多商業化了,比起同一時期的英國、法國和美國,這裡有更大比例的糧食
進入市場,市場也運轉得更加有效。」吳清江也證明,不僅是他專門研究的18世紀的廈
門,而且廈門所在的福建省也已經相當廣泛地商業化了。另外,他還考察了福建與其他
地方之間複雜的貿易和遷移關係,這種關係遠及海峽對岸的台灣、沿海而下的廣州和澳
門,以及重慶和四川其他地區的長江流域稻米產區,甚至遠及滿洲。他不僅分析了政府
通過根據季節或其他情況出售儲備糧來干預市場、穩定物價的做法,而且認為:「沿海
水路網絡的港運已經超出了單純的救濟目的而變得高度商業化了。」(Ng1983:13o)
至於長江流域地區的商業發展和商業制度,我們在第2章已經根據王國斌(1997)的研
究作了論述。
    波梅蘭茨指出,中國農民把他們的產品投放到市場的比例要比西歐農民投放的比例
更大,因此中國農民也比西歐農民更有競爭力。與此同時,中國農民也比西歐農民有更
多的自由參與面向市場的手工業生產。波梅蘭茨還證明,中國的財產權和土地買賣自由
比西歐多。
    另外,農業有一種地區專業化的趨勢(Gernet1982:427-428),經濟作物的種植,
尤其是桑樹種植,更為明顯。許多農業生產越來越商業化,有力地支持了工業和出口經
濟。例如,養蠶用的桑葉的價格在早、午、晚都有變化。土地可以買賣,尤其是賣給想
成為紳士的商人,結果地主逐漸被稱為「財主」。
    有一段1609年寫的文字或許足以讓人感受到當時的一種風氣:
    出賈既多,士田不重。操資交捷,起落不常。……末富居多,本富盡少。富者愈富,
貧者愈貧。起者獨雄,落者辟易。資愛有屬,產自無恆。……富者百人而一,貧者十人
而九。貧者既不能敵富,少者反可以制多。金令司天,錢神卓地。
    但是,中國農業及農產品市場的制度結構明顯地適應著生態和經濟環境及社會需求
的變動,而且比同一時期的英國更有適應能力。在這兩個國家,糧食價格都是隨著收成
好壞而波動。但是,中國南方的糧價波動沒有英國那麼劇烈,不是因為市場的作用更小,
而是因為市場運作得更好!在中國南方,由於種植兩季作物而使產量增加,由於加強了
水利建設而使收成相對穩定,地方儲備和跨地區貿易也使供給得到調節。馬克斯
(1977a)的比較研究顯示:「在消除惡劣氣候對其農業經濟的影響方面,中國南方的
農民、政府官員和糧食商人比英國的同時代人做得更好。」馬克斯把這種成功歸因於
「水利工程為代表的先進技術、它倉體系和有效的市場機制等,這些都有助於減輕氣候
變化對中國南方農業收成和稻米價格的影響」——比18世紀的英國更有效。
    對中國和西歐各地的市場制度作了許多細緻的比較後,波梅蘭茨也得出結論:
    在我們轉向土地和勞動力的要素市場時,我們驚訝地發現,中國似乎至少與1800年
以前的西歐一樣符合近代歐洲關於有效的經濟制度的觀念。……例如,中國在使用勞動
力方面與使用土地的情況相似,看來至少與歐洲一樣符合「市場經濟」的原則,而且似
乎做得更好。……另個中國家庭勞動的使用方式雖然蒙上許多惡名,但仔細考察就會發
現,這些方式與西北歐一樣很靈活地適應著機會變化和價格信號。西歐最發達的部分絕
不是獨一無二的,看來與歐亞大陸其他人口稠密的核。C地區具有共同的關鍵性經濟特
征:商業化,產品、土地和勞動的商品化,市場驅動的增長,根據經濟潮流對家庭生育
和勞動配置的調節……
    實際上,國家所造成的稅收、市場和其他刺激,不僅有助於墾殖新的土地,而且也
鼓勵千百萬人流向勞動力緊缺地區。
    另外,波梅蘭茨也對中國和歐洲的遠程糧食運輸作了比較,H者當時都需要由商業
機構通過某種市場網絡來分配。在18世紀的中國北方,每年的長途糧食貿易養活著600
萬到1000萬的成年男子。這是波羅的海平常時期糧食貿易量的10到15倍,高峰時期的3
倍。實際上,運到中國南方一個省的糧食所養活的人就比整個波羅的海的糧食貿易養活
的人還多
    伊微可(1973)注意到這些發展也促成和支持了城市化(反之亦然)。除了有一段
時間遜於日本外,中國的城市化無論規模還是速度都超過世界其他地方。宋代兩個城市
的人口就高達500萬(FrankandGills1993:且對,轉弓I自Gernet1985)。伊#可發現,
近代早期的城市化比例為6%到7.5%,城市人口有600萬,而這種估算「無疑低估了大
城市人口」。中國依然是世界上城市化程度最高的國家,只是把首席地位讓給了鄰近的
日本。但是,到1900年,中國城市人口下降到大約總人口的4%,也就是說遠低於13世
紀的水平。
    總之,很顯然,與歐洲中心論的神話相反,「洲際貿易(也包括大量的地區和地方
貿易)中的所有企業家都是按照理性運作,盡量充分地利用自己的資源,不僅東印度公
司和利物浦奴隸貿易商人,而且印度尼西亞或馬拉巴爾胡椒種植者、印度商人或非洲的
奴隸出口商都是如此」(Steensgaard1990c:16)。因此,後來的歐洲中心論對亞洲人
和非洲人的貶低(或波拉尼式的抬高)是沒有史實依據的。他們肯定沒有受到所謂的
「亞細亞生產方式」(馬克思)、『體利一官僚社會」(魏特夫)、缺乏「理性』城甚
至非理性(韋伯,桑巴特)等等的壓制。所謂的「再分配社會」(波拉尼)或其他的所
謂「傳統社會」(勒納、羅斯托以及各種現代化理論家)的說法也是無的放矢。
    這種歐洲中心論的近視病也傳染了那些研究「現代世界體系」的人。例如,沃勒斯
坦主編的(評論》發表了托尼﹒波特(TonyPorter1995)的一篇隱含著新意的文章。波
特沿著安格斯﹒卡梅倫(AngusCameron)的思路,確定和分析了從公元1000年至今這整
個時期裡的長波「邏輯曲線」周期,描述了這些周期中的「全球」金融和霸權,也包括
「世界生產」。可惜的是,他使用的「世界生產」的數據取自喬舒亞﹒戈德斯坦的著作
(1988),而後者所謂的「世界」僅限於歐洲。這無關緊要,因為波特所謂的金融制度
和「霸權」也無關緊要。事實上,在歐洲以外的世界經濟中也有重要的金融制度和創新,
也有經濟周期,但是沒有霸權。而波特似乎並不關心這個事實。但是,正如我們在上面
和第2章指出的,他所分析的荷蘭和歐洲其他國家的金融制度是與亞洲的金融制度緊密
相連的,是依附於亞洲的金融制度的。波特在提出他的「全球金融創新模式」中幾乎無
視亞洲,從而也敗壞了他對歐洲的「實際」歷史以及歐洲所謂獨立的「世界經濟」的分
析。遺憾的是,齊奧瓦尼﹒阿裡基問994)的著作《延長的20世紀》也是如此。這部著
作本來可以成為一部經典之作,榮獲大獎,但也不能擺脫歐洲中心論的偏見,完全專注
於歐洲的金融創新(見本書第6章的評論)。
    這一切對於所謂的資本主義的歐洲起源論究竟意味著什麼,我們留待總結性的第7
章來探討——我們先要考察更多的否定這一命題的證據,因為這一命題本身與它的傳播
一樣是十分可疑的。
    總的來說,這一章考察了全球各地的人口、生產、收入、生產力、貿易、技術以及
經濟和金融制度,對主要地區作了比較,得出的結論是,它們都是單一的全球經濟的市
場結構和發展運動的組成部分和產物。我們指出,比較而言,亞洲許多地區的發展不僅
在1400年,即我們論述的這個時期的開端遠遠領先於歐洲,而且直到1750-1800年,即
這個時期的結束時也依然如此。再者,歷史地看,我們的考察表明,與歐洲制造出來的
流行「見識」相反,歐洲在1800年以後的「起飛」並不是基於歐洲特有的科學、技術和
制度「準備」。歐洲的發展也不是基於在「(文藝)復興」時期獲得的所謂「搶先位
置」,更不是基於古希臘和猶太教所留下的所謂理性和科學的優秀「遺產」。所有這些
流行的「見識」不過是建立在神話基礎上的歐洲中心論意識形態,而不是建立在真正的
歷史學或社會科學基礎上的。相反,哪怕是稍微作些充分的研究,就必然會把「西方的
興起」看作是世界「其他地方」更早和同時的發展所派生的結果。這正是後面幾章要論
證的內容。
    為了總結我們的「比較」分析,在我們進行全球分析之前,不妨看看另一位考察亞
洲「衰落」和歐洲「興起」時間表的學者的結論。羅茲﹒墨菲為了估量東方和西方的相
對「效率」,對軍事實力、經濟繁榮和擴張、技術發展和政治凝聚力的總和作了評估:
    大概從17世紀末或18世紀初開始,西方在許多方面的效率達到了一種上升狀態,這
個時間很可能與亞洲大部分傳統(原文如此!)秩序的效率出現下降狀態的時間吻合。
西方的興起和東方的衰落是絕對的,它們在時間上的重疊構成了對立模式。
    墨菲畫了一條「西方』的上升曲線和一條「亞洲」的下降曲線,二者在1815年交叉。
在印度的交叉點稍早一點,在1750年前後或更早一點,而在中國的交叉點晚一些。也就
是說,墨菲對亞洲和歐洲的總體「效率」的這種印象主義的但完全獨立的估計也支持了
本書的論點:至少到1800年,亞洲在世界上還占有優勢。
    以上的論述只是構成了後面分析的基礎。在第5章我們將分析世界經濟的各不同部
分是如何同時回應同樣的、往往是周期性的全球經濟力量。這種分析又為我們在第6章
的探索作了準備;亞洲各經濟體什麼時候和為什麼同時衰落了,西方如何和為什麼不僅
僅是相對於亞洲而「興起」,為什麼說這種興衰是整個世界經濟本身的結構與運動所產
生的全球性、地區性和部門性後果。然後我們再來看世界經濟的結構性和周期性力量,
這些力量僅僅是在19世紀和周世紀才顛倒了東西方關係,而且從現象上看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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