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與和平 1 歷史是一門研究各民族和人類生活的學科。然而,人們卻不能直接地去探索,並通過語 言文字詳盡說明——不僅描述人類的生活,而且盡述一個民族的生活,也是不可能的。 以前的史學家們常常用一種簡單的辦法來描述和探索那種似乎難以捉摸的民族生活。他 們總是闡釋一個民族的統治者的生平活動;他們認為,這種活動反映了整個民族的活動。 至於少數個別人是怎樣使各族人民按照他們的意志活動的呢?這些人自己的意志又受什 麼支配呢?對這些問題,史學家是這樣回答的:史學家對第一個問題的回答是——承認神的 意志,使各民族服從一個各自選出的人的意志;對第二個問題的回答則是——還是承認那個 神,是他引導被選定的人的意志去達到指定的目標。 如此這般,上述問題就用信仰神直接干預人世間的事務的辦法得到了解決。 新的歷史科學在理論上否定了這兩條原則。 看來,現代史學觀既然否定了古人關於人類服從於神和他指引各民族奔向一個既定目標 這種信仰,那麼,它所研究的本不該再是政權的表面現象,而應當是政權形成的原因了。但 是,並沒有做到這一步。它在理論上雖否定了以前史學家的觀點,而在實踐中卻依然追隨著 他們。 現代史學抬出的不是一些領導芸芸眾生的天賦非凡、才能超人的英雄,便是從帝王到記 者的一些形形色色的領導民眾的人物,用以代替前人提出的具有神賦權力和直接去執行神的 意志的人們。代替從前迎合神意的猶太、希臘、羅馬等民族的目的(古代史學家認為這就是 人類活動的目的),現代史學家還提出——他們的目的是為法國人、德國人、英國人的福 祉,採用最為抽像的概念:為全人類文明的福祉,而全人類這裡一般是指僅占大陸西北角一 小塊地方的各民族。 現代史學雖否定了古人的信仰,卻沒有用新觀點去取代它,而且受大勢所趨,其邏輯迫 使那些在意念中否定沙皇王權神授及古人的命運觀的史學家又殊途同歸地承認:一、各族民 眾是受個別人領導的;二、各民族和全人類都奔向一個已知的目標。 從基邦到保克爾的這些現代史學家們,雖然他們好像各有分歧,其觀點也貌似新穎,但 在其全部著述中,基本上仍然迴避不了那兩個陳舊的原則。 首先,史學家記述的是他所認定的領導人類的個別人物的活動(有的人認為帝王將相就 是這類人物;另有人認為除帝王將相之類而外,還有演說家、學者、改良家、哲學家和詩 人)。其次,史學家認為人類所要達到的目標:有的人認為這個目標就是羅馬、西班牙、法 國的恢宏強盛,另外有人認為這個目標就是世界上那個稱為歐洲的一個小小角落的自由、平 等和人們知道的某種文明。 一七八九年,巴黎掀起騷亂,它不斷地擴大、蔓延,並形成一個自西向東的民族運動。 這場運動曾多次向東挺進,並與自東向西的逆向運動發生沖突;一八一二年、該運動東進至 其終點—莫斯科,緊接著,一個自東向西的運動,以其奇妙的對等方式、恰似頭一個運動, 它把中歐各民族吸引到自己的一方。這個逆向的運動,也到達了它的西部終點——巴黎,然 後平息下來。 在這二十年中間,大片田園荒蕪了,廬捨燒燬了,商業改變了經營方針;千百萬人變窮 了,發跡了,遷徙他鄉,千百萬宣講愛世人的教義的基督徒在互相殘殺。 這一切究竟意義何在呢?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呢?是什麼迫使這些人燒燬房屋和殺害自 己的同類呢?這些事件的原因是什麼呢?是什麼力量使人們這樣做呢?喏,當人們接觸到那 個已經消逝的時期的運動遺跡和傳說的時候,總要提出一些意想不到的、天真的而又符合天 理人情的問題。 為了解答這些問題,我們就向歷史科學求教,因為歷史科學是各民族和全人類藉以洞悉 自己的一門科學。 如果史學依然堅持陳腐的觀點,它就會說:那是神在獎賞或懲罰他的子民,才賜給拿破 侖權力,並且指導他的意志去實現他那個神的旨意。這個回答可以說是圓滿的、明確的,人 們可以相信,也可以不相信拿破化被賦予神的作用,但是在相信的人看來,那個時期的全部 歷史都是可以理解的,其中不可能有任何一點矛盾。 然而,現代歷史科學則不能這樣回答問題。科學不承認古人關於神直接參與人間萬事的 觀點,所以它應該作出另外的解答。 現代歷史科學回答這些問題時說:你們想知道這個運動的意義嗎?它為何發生?是什麼 力量造成這些事件?請聽吧: 「路易十四是一個非常驕傲自負的人。他有這樣的一些情人,他有這樣一些大臣,他治 理法國無方。路易的繼承人也是一些懦弱無能之輩,而且也都把法國治理得很糟糕。而這些 繼承人又有那樣一些寵臣和那樣一些情婦。同時,有些人這時還寫了一些書。十八世紀末 葉,有二十來個人在巴黎聚會,開始議論人人都應享有平等和自由的話題。因此,人們在整 個法國互相殘殺,這些人殺了國王和許多其他的人。與此同時,在法國出現了一位天才人物 拿破侖。他所到之處,戰無不勝,也就是說,他屠殺了很多人,因為他是一位天才。後來他 又以某種借口去殺戮非洲人。他討伐非洲人,幹得如此狡猾和長於心計,所以,他回到法 國,能夠命令大家都臣服於他。於是大家都懾服了。拿破侖當了皇帝以後,他又去屠殺意大 利人,奧地利人和普魯士人。在那兒又屠殺了許多人。當時,俄國也有個皇帝,叫亞歷山 大。他決心恢復歐洲的秩序,因此跟拿破侖打起來。但是,在一八零七年,他又突然同拿破 侖修好,一八一一年,他兩人又反目為仇,於是,許多人又遭他們殺戮。接著,拿破侖率領 六十萬大軍長驅俄羅斯,攻佔了莫斯科;可是隨後他突然又逃離莫斯科。當時亞歷山大皇帝 在施泰因和別的人的勸告下,把歐洲的武裝力量聯合起來,反對那個破壞歐洲太平的人。所 有拿破侖的盟國一下子都變成了他的敵人;這支聯軍立即攻打拿破侖剛剛糾集起來的軍隊。 盟軍戰勝了拿破侖,進駐巴黎,迫使拿破侖退位,並把他流放到厄爾巴島。雖然流放他的五 年前和一年以後,大家公認他是一個無法無天的強盜,不過,當時並未取消他的皇帝稱號, 仍盡力對他表示尊敬。嗣後路易十八即位,不過,此人一向只是法國人和盟國人取笑的對 象。拿破侖揮淚告別老近衛軍,遜位以後就被流放他鄉。然後,精明練達的國家政要和外交 家(尤其是塔列蘭,他搶先他人坐上頭把交椅,從而擴大了法國的疆域。)在維也納發表談 話,使得有人喜,也有人愁。突然,外交家與君主又幾乎爆發爭執,就在他們準備再次訴諸 武力、互相殘殺的時候,拿破侖率領一營人馬又回到法國,而仇恨他的法國人立刻向他屈 服。為此,盟國的君主極為惱怒,於是,又跟法國人交戰。天才的拿破侖被打敗了,送到了 聖赫勒拿島,人們又恍然承認拿破侖確實是一個強盜。就是這個流放者離別了心愛的人們和 他鍾愛的法國,在孤島的礁石上慢慢地死去,把他恢宏的業績留給後世。歐洲的反動勢力又 重新抬頭,各國的君主又重新欺壓百姓。 列位諸君切莫認為這是一個諷刺——是一幅描述歷史的漫畫。恰恰相反,這是對所有史 學家,從回憶錄、各國專史到那個時代的新文化通史的編著者所作出的矛盾百出和答非所問 的論述所給予的最溫和的表述。 這些回答之所以荒誕可笑,是因為現代史好像一個聾子,在回答著誰也沒有問他的問題。 如果說,史學的宗旨是記述人類和各民族的活動,那末,第一個問題(不回答這個問 題,則其余的一切都不可理解)就是:各民族的活動是受什麼力量推動的?對這個問題,現 代史不是處心積慮地說拿破侖是一個了不起的天才,就是說路易十四狂妄,剛愎自用,再不 然就例舉有哪些作者撰寫了哪些書。 雖然,所有這一切說法很可能都是對的,人們也願意同意這些說法,可是,那畢竟還是 答非所問。假如我們承認神權,它依靠其自身(的力量),總是借助於拿破侖之流、路易之 流和著作家們來管理本民族的話,縱然,這一切說法,都可能是非常有趣的,可是,我們並 不承認這種神權,因此,在談論拿破侖之流,路易之流和著作家們之前,應該闡明這些人物 和各民族的活動之間有什麼關係。 假如不是神權而是另有一股力量,那末,就要說明那又是一種什麼樣的新力量,因為歷 史研究的全部旨趣就在於此。 史學家彷彿認為這種力量是不言而喻和盡人皆知的。然而,任何一位飽覽史籍的人,盡 管滿心想承認這股力量是已知的,都不禁感到疑惑不解的是:既然這股新的力量是令人皆知 的,為什麼史學家們又眾說紛紜,莫衷一是呢? ------------------ 戰爭與和平 2 什麼力量推動各民族前進? 有些傳記史家和個別民族史的史學家認為這種力量乃是英雄和統治者天賦的權力。按照 他們對歷史的闡釋,歷史事件的發生完全是由拿破侖之流、亞歷山大之流的意志所決定的。 這類史學家對推動歷史事件的力量這個問題的回答,只有當普天之下只有一位歷史學家,而 且只對每個歷史事件加以闡述的時候,才算是令人滿意的。可是,一旦不同國家不同觀點的 史學家論述同一歷史事件的時候,他們的各種答案便頓然失去一切意義,因為他們對這種力 量的理解不僅各不相同,而且常常是完全相反的。一位史學家說,某一事件是由拿破侖的權 力造成的;另一位史家說,是由亞歷山大的權力造成的;而第三位卻說是由第三個某某人的 權力造成的。此外,這類史學家甚至連解釋某人權力所依據的力量的時候,也是彼此矛盾 的。波拿巴派的梯也爾說,拿破侖的權力是建立在他的仁德和天才上的,共和派的朗弗裡則 說,他的權力是基於他的詭詐和對人民的欺騙。這類史學家互相攻訐,使人們無法理解產生 歷史事件的力量究竟何在,甚至連什麼是歷史的本質問題都提不出任何像樣的答案。研究各 國歷史的通史家,似乎覺察到專題傳記史家對造成歷史事件的力量的觀點有欠公允,他們不 承認這種力量就是英雄和統治者的天賦的權力,而認為這種力量是各種各樣不同傾向的力量 相互作用的結果。因此,世界通史家,對描述一場戰爭或者征服一個民族的問題,他們不是 從某一個人物的權力上尋找原因,而是從與事件有關聯的許多人物的相互作用中尋求原因。 根據這種觀點,歷史人物的權力既然是由許多力量互相作用而產生的、似乎就不可能再 把它當作造成事件的力量了。可是,世界通史家多半仍然把權力視為一種促成歷史事件的力 量並把它作為事件發生的原因來看待。根據他們表述的觀點,歷史人物是他那個時代的產 物,他的權力只是不同力量相互作用的結果;而歷史人物的權力是一種造成事件的力量。例 如,革飛努斯ヾ、斯羅薩ゝ以及其他一些人,時而證明拿破侖是革命的產物,是一七八九年 思想意識的產物,等等,時而又乾脆地說,一八一二年的遠征以及別的他們所不喜歡的事件 只不過是拿破侖的錯誤意志的產物,而且,一七八九年的思想意識發展之所以受阻也是由於 拿破侖的獨斷專行所致。革命思想,普遍的情緒產生了拿破侖的政權,而拿破侖的政權又壓 制了革命思想和公眾的情緒。   ヾ革飛努斯(1805∼1871),十九世紀德國史學家、文學史家。 ゝ斯羅薩(1776∼1861),十九世紀德國史學家。 這種奇怪的自相矛盾並非偶然。這種情況不僅到處可以見到,而且世界通史家的論著從 頭到尾都是由這一系列矛盾構成的。這種矛盾之所以產生,是因為通史家一走上分析矛盾的 道路,就半途而廢了。 要把幾種分力組成一個合力,則合力必須等於各分力的總和,世界上的通史家們從來就 沒有恪守這個基本條件,因此為了要說明合力,在找不到足夠的分力的情況下,只得假設還 有一種影響合力的不可解釋的力量。 專題史學家在論述一八一三年遠征或者波旁王朝的復辟時,很直率地指出,這些事件是 由亞力山大的個人意志所造成的。但是通史家革飛努斯斷然否定專題史學家的這種觀點,他 極力證明、一八一三年的遠征和波旁王朝的復辟,除了由於亞歷山大的意志外,還由於施泰 因、梅特涅、斯塔埃爾夫人、塔列蘭、費希特、謝多勃良以及其他諸人的行動造成的。 這位傳記史學家顯然把亞歷山大的權力化為以下各分力部分:塔列蘭、謝多勃良等等。 這些分力的總和也就是謝多勃良、塔列蘭、斯塔埃爾夫人以及其他諸人的作用,顯然不等於 整個合力,也就是說,並不等於千百萬法國人順從波旁王朝這一現象。因此,要說明這些分 力是以何種方式變成千百萬人屈服的原因,也就是說,等於一個A的那些分力是怎樣得出等 於一千個A的合力的,這位史學家又不得不回到他否定的那個力量——權力,並且承認權力 是那些力量的合力,也就是說,他不得不承認一種無法解釋的影響合力的力量。通史家們就 是這樣做的。其結果是他們不僅與專題史學家矛盾,而且自相矛盾。 鄉下人不懂得下雨的原因,他們說「風吹烏雲散」,還是說「風吹烏雲來」,這要看他 們需要雨還是需要晴天而定。世界通史家也是這樣,有時候,當他們願意這樣說的時候,當 這樣說符合他們的理論的時候,他們就說,權力是事件的產物,而當他們需要證實其他論點 時,他們就說:「權力造成事件。」 第三類史學家,就是所謂的文化史學家,他們遵循通史家開闢的道路,有時認為作家和 女人是造成事件的力量。他們對這種力量的理解截然不同,他們認為所謂的文化、智力活動 就是這種力量。 文化史學家完全追隨著前輩通史學家走過的道路前進,因為,如果歷史事件可以用某些 人的相互關係來說明,那麼,歷史事件為什麼不可以用某些人寫了某些書來說明?文化史學 家從伴隨著每個重要現象的大量特徵中選出智力活動這一特徵,並且聲言這一特徵就是事件 發生的原因。但是,儘管他們竭力證明事件發生的原因在於智力活動,而我們只有作出重大 讓步,才能承認智力活動與民族運動之間有某種共同之處。但是,無論如何我們不能承認是 智力活動指導人們的行動,因為宣揚人人平等的學說,所引起的法國革命的殘酷屠殺,宣揚 博愛的學說所引起的罪惡的戰爭和執行死刑,這些現象同這種假定相矛盾。 但是,即使承認那些充斥於史書的荒誕離奇的論斷都是正確的,承認各民族是受一種所 謂觀念的不明確的力量所支配的,而歷史的主要問題仍然沒有得到解答,或者,除了以前君 王的權力,除了世界通史家所提出的顧問和其他人的影響,還要加上一種力量——觀念,而 觀念同群眾的關係則有待說明。如果說拿破侖擁有權力,所以事件就發生了,這還可以理 解。退一步說,拿破侖與別的勢力結合起來,成為發生事件的原因,這也可以理解。但是一 本《民約論》ヾ如何能使法國人互相殘殺,如果不把這種力量和那個事件的因果關係說清 楚,就無法理解了。   ヾ《民約論》原文中用法語。 毫無疑問,同時存在的有生命力的事物之間都存在著聯繫,因此從人們的智力活動和他 們的歷史運動之間也可以找到某種聯繫,這就像在人類的活動和商業、手工業、園藝,或者 任何哪一行業之間可以找到這種聯繫一樣。但是,為什麼文化史學家認為人類的智力活動是 全部歷史活動的原因或表現,這就令人費解了。史學家的這種結論只能用以下兩點來說明: 第一,歷史是由學者來編寫的,因此,他們自然樂於認為他們那個階層的活動是全人類活動 的基礎,就像商人、農民和軍人也會有同樣的想法(只是由於商人和軍人不寫歷史,所以沒 有以文字的形式表達出來)。第二,精神活動、教育、文明、文化、思想——這是一些模糊 的、不明確的概念,在這些模糊概念的幌子下就更便於使用那些意義更加含混,因而可以隨 意編成理論的字句。 但是,我們姑且不說這類歷史著作的內在價值(這類歷史著作很可能對某個人或某件事 是有用的),值得注意的是文化史越來越接近通史,這些歷史學家仔細認真地分析各種宗 教、哲學和政治學說,認為它們是產生歷史事件的原因,每當歷史學需要敘述某一實際歷史 事件(例如一八一二年的遠征),這些歷史學就不自覺地把這樣的歷史事件說成是權力的產 物,開門見山地說,這次遠征是拿破侖意志的產物。如果文化史學家這樣說的話,他們就不 由自主地陷於自相矛盾之境地。因為這種情況表明,他們杜撰出來的新力量並不能說明各種 歷史事件,而他們似乎不願意承認的那種權力才是理解歷史的唯一途徑。 ------------------ 戰爭與和平 3 一輛機車在行進。如果要問:它為什麼會移動?一個農夫說:是鬼在推它。另一個說: 機車移動是因為它的輪子在轉。第三個滿有把握地說:機車移動是因為風把煙吹開了。 農夫是駁不倒的。他已經想出了一個圓滿的解釋。要想駁倒他,就得有人向他證明沒有 鬼,或者另一個農夫向他解釋,不是鬼,而是一個德國人在開動機車。直到發現矛盾百出, 他們才知道他們兩個都錯了。但是,那個把輪子轉動作為原因的人,可以把自己駁倒,因為 只要他加以分析,就會想得更深、更深:他必須解釋輪子轉動的原因。在他沒有找到鍋爐裡 的蒸氣壓力是機車移動的最終原因的時候,他就沒有停止探索原因的權利。那個用吹到後面 的煙來解釋機車移動的人,顯然是這樣的:他看出車輪轉動不能作為原因,於是就把他看到 的第一個跡象作為原因了。 唯一能夠解釋機車運動的概念,是與所見到的運動相等力量的概念。 唯一能夠解釋各民族運動的概念,是一種與各民族全部運動相等力量的概念。 不過,對這種概念,不同的史學家各有不同的理解,他們所理解的力量完全與所見到的 運動力量不相等。有些人把它看作英雄們天賦的力量,猶如那個農夫以為機車裡有鬼;另一 些人把它看作由幾種別的力量產生的力量,猶如車輪的運轉產生了力量;又有一些人把它看 作智力的影響,猶如被風吹走的煙。 只要歷史所寫的是個別的人物,不管這些個別的人是凱撒,是亞歷山大,是路德,還是 伏爾泰,而不是參加事件的所有的人——毫不例外的所有的人的歷史,就不能不把迫使別人 向著一定目標活動的力量歸於個別的人。權力就是史學家所知道的這種唯一的概念。 這個概念是掌握現在所記述的歷史材料的唯一的把柄,誰要是折斷這個把柄,像保克爾 那樣,而又不懂得研究歷史材料的其他方法,誰就只能使自己失去研究歷史材料的唯一方 法。用權力概念解釋歷史現象的必然性,由世界通史家和文化史家本身表示得最為明顯,因 為他們雖然表面放棄權力這個概念,而每邁出一步都得求助於它。 歷史科學在對待人類的問題方面,至今仍然類似流通的貨幣——紙幣和硬幣。傳記和專 題民族歷史好似發行的紙幣。這種紙幣可以供使用、可以供流通,在完成自己的使命時,對 任何人都無害,而且還有益,只要不發生它是靠什麼作保證的問題。只要把英雄們的意志是 怎樣產生事件的這個問題置於腦後,梯也爾之流的歷史就會是饒有趣味的、富有教益的,也 許還帶有一點詩意。但是,正如由於紙幣造得太容易,發行得過多,或者因為大家都要兌換 黃金,於是鈔票的真實價值就成問題一樣,由於這類歷史寫得太多,或者由於有人幼稚地提 出問題:「拿破侖究竟是靠什麼力量做了這一手?」也就是想把通行的紙幣換成實際理解的 純金的時候,這類歷史的真正價值也就會引起疑問了。 世界通史家和文化史家正像那種人——他認識到紙幣的缺點,決定用比黃金輕的金屬鑄 成硬幣來取代貨幣。那種硬幣的確叮噹作響,但也只是叮噹作響而已。紙幣還可以愚弄無知 的人們;但是那種只能叮噹作響而沒有價值的硬幣是欺騙不了任何人的。黃金之所以為黃 金,是因為它不僅可以供交換,而且可以供使用,世界通史家也是這樣,他們如能回答「權 力是什麼?」這個歷史的主要問題,才算是真金。世界通史家對這個問題的回答矛盾百出, 而文化史家則迴避這個問題,環顧左右而言他。正如貌似黃金的籌碼,只能在一些同意用它 代替黃金的人們中間使用。或者在不知道黃金的性質的人們中間使用,不回答人類主要問題 的世界通史家和文化史家們就是這樣,他們不過是為了某種目的供給大學和那些愛讀正經書 本的讀者中間流通的硬幣。 ------------------ 戰爭與和平 4 如果否定舊的觀點,即否定一個民族的意志服從一個由神選出來的人,而那個人的意志 又是服從神的,那麼歷史就得從下列兩件事中選擇其一:或者恢復神直接干預人類事務的舊 信仰,或者明確地闡明產生歷史事件的、所謂權力的力量的涵義,否則歷史每走一步都要發 生矛盾。 回到第一種說法是不可能的,因為舊信仰已經被破除了; 所以必須說明權力的涵義。 拿破侖下令召集軍隊去作戰。我們對這種看法是這麼習以為常,對這種看法是這麼熟 悉,以致於為什麼拿破侖一發出命令六十萬人就去作戰,這樣的問題就毫無意義了。他有權 力,所以就照他的命令辦。 假如我們相信權力是上帝賦予他的,這個答案就令人十分滿意了。但是我們若是不承認 這一點,那就得斷定一個人統治別的人們的這種權力是什麼。 這種權力不可能是一個強者對一個弱者在體力上占有優勢的那種直接的權力——運用體 力或以體力相威脅的那種優勢,例如赫拉克勒斯ヾ的權力;它也不可能建立在精神上的優 勢,猶如一些歷史家的幼稚的想法,他們說,歷史上的大人物都是英雄,即賦有特殊精神和 智慧,以及賦有所謂天才的人們。這種權力不可能建立在精神的優勢上,因為,暫且不提拿 破侖之流的英雄人物,關於這類人物的道德品質的評價眾說紛紜,歷史向我們表明,統治千 百萬人的路易十一和梅特涅在精神上都沒有任何特殊的優勢,相反,他們多半在精神上比他 們所統治的千百萬人中的任何一人都差得多。   ヾ赫拉克勒斯是希臘神話中的大力士。 假如權力的源泉既不在於擁有權力的人固有的體力,也不在於他的道德品質,那末很明 顯,這種權力的源泉一定在人的身外,在掌握權力的人同群眾的關係中。 法學對權力的理解就是如此,法學這個歷史的貨幣兌換處,允諾對權力的歷史理解兌換 成純金。 權力是群眾意志的總和,群眾或以贊同的言語或以默許把意志交給他們所選出的統治者。 在法學領域裡,在論述國家和政權應該妥善地建設(假如可以妥善地建設)時,這一切 都是十分明白的;不過,在應用到歷史上的時候,這個權力的定義就需要加以說明了。 法學對待國家和權力,好像古代人對火一樣——看作一種絕對存在的東西。但是,就歷 史來看,國家和權力只是一種現象,正如就現代物理學來看,火不是一種化學元素,而是一 種現象。 由於歷史與法學在觀點上有這種根本的差別,法學雖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見詳細說明, 權力應當怎樣構成,以及不受時間限制的權力是什麼,但是對於歷史所提出的隨著時間的推 移而變化著的權力的意義問題,它根本解答不了。 假如權力是移交給統治者的群眾意志的總和,那末,布加喬夫是不是群眾意志的代表? 假如不是,那麼為什麼拿破侖一世是代表呢?為什麼拿破侖三世在布倫被俘的時候是一個罪 犯,後來被他拘捕起來的那些人又成了罪犯呢?ヾ   ヾ拿破侖三世曾三次奪取帝位,前兩次都失敗了,第三次成功了。 有時只有兩三個人參與的宮廷政變也是把群眾意志移交給一個新的統治者嗎?在國際關 系中,也是把一個民族的群眾意志移交給征服者嗎?萊茵聯邦的意志在一八○八年移交給拿 破侖了嗎?一八○九年,當我們的軍隊聯合法國人去打奧國人的時候,俄國人民的意志移交 給拿破侖了嗎? 對這些問題可能有三種答案: 一、或者承認,群眾的意志總是無條件地移交給他們選定的統治者或統治者們,因此, 任何新權力的出現,任何反對既經移交的權力的鬥爭,都應視為對真正權力的破壞行徑。 二、或者承認,群眾的意志是在明確的眾所周知的條件下移交給統治者們的,並且指 出,對權力的種種限制、衝撞、以至摧毀,都是由統治者們不恪守移交權力的條件造成的。 三、或者承認,群眾的意志是在不確定、不為人知的條件下移交給統治者的,承認許多 政權的興亡,它們之間的鬥爭,是因為統治者或多或少滿足了群眾意志,由一些人轉給另一 些人的不為人知的條件。 這就是史學家對群眾與統治者的關係的三種解釋。 一些史學家,就是上面提到的那些傳記作者和專題史學家,不了解權力的意義這個問 題,他們幼稚地認為,似乎群眾意志的總和是無條件地移交給歷史人物的,因此,在記述某 一種權力的時候,這些史學家就把這種權力視為唯一的、絕對的、真正的權力,任何反對這 種權力的勢力都不是權力,而是對權力的一種侵犯、一種暴力。 他們的理論只適用於原始的、和平的歷史時期,而當各民族處在複雜而動亂的時期,各 種權力同時並起,互相鬥爭,他們的理論就不適用了,因為正統派的史學家將會證明,國民 議會,執政內閣和波拿巴都不過是真正權力的侵犯者,而共和派將會證明,國民議會是真正 的政權,波拿巴派將會證明帝國是真正的政權,其他一切都是權力的侵犯者。顯然,這些史 學家所提供的各執一詞的解釋,只能講給小孩子聽聽罷了。 另一派史學家認識到這種歷史觀的錯誤,他們說權力的基礎是有條件地移交給統治者的 群眾意志的總和,歷史人物只有在執行人民意志向他們默許的政綱的條件下才有權力。但是 這些條件是什麼呢?這些史學家沒有告訴我們,即或告訴了,他們說的話也總是互相矛盾的。 每一個史學家,根據他對民族運動目的的看法,認為法國或別國的公民的偉大、財富、 自由,或教育就是這些條件。但是姑且不說史學家對這些條件的看法互相矛盾,就算有這樣 一個包括這些條件的共同綱領,歷史事實也幾乎總與那種理論相矛盾。如果移交權力的條件 在於人民的財富、自由和教育,為什麼路易十四和伊凡四世能在王位上太平無事,得到善 終,而路易十六和查理一世卻被人民送上斷頭台?史學家回答這個問題說,路易十四違反政 綱的行動在路易十六身上得到了報應。但是為什麼不在路易十四或路易十五身上得到報應 呢?為什麼剛好在路易十六身上得到報應呢?這種報應的期限有多長呢?這些問題得不到答 案,也不能得到答案。持有這種見解的人不能解釋,為什麼那意志的總和一連幾個世紀掌握 在某些統治者及其繼承人的手裡,然後突然在五十年間就移交給國民議會,移交給執政內 閣,移交給拿破侖,移交給亞歷山大,移交給路易十八,再度移交給拿破侖,移交給查理十 世,移交給路易﹒菲力普,移交給共和政府,移交給拿破侖三世。在說明民眾的意志這樣迅 速由一個人轉移給另一個人,尤其是涉及國際關係、征服和聯盟的時候,這些史學家只得承 認,這些轉移中,有一部分不是人民意志的正常的轉移,而是與狡詐、錯誤、陰謀,或者與 外交家、帝王、政黨領袖的軟弱無能分不開的偶然事件。因此,在這些史學家看來,大部分 歷史現象——內戰、革命、征服——並非自由意志轉移的結果,而是一個或幾個人的錯誤意 志轉移的結果,也就是說,這又是對權力的摧毀。因此,在一些史學家看來,這類歷史事件 偏離了歷史理論。 這些史學家就像那樣的植物學家,他看見一些植物都是從雙子葉的種子裡生長出來的, 便堅持說,一切植物都要長成兩片葉子;而那些已經長大的棕櫚、蘑菇,甚至橡樹與兩片葉 子毫無相似之處,他就認為這些植物偏離了理論。 第三類史學家說,群眾的意志有條件地移交給歷史人物,但是我們不知道那些條件。他 們說歷史人物具有權力,只不過是因為他們履行了移交給他們的群眾意志。 但是,這麼說來,假如推動各民族的力量不掌握在歷史人物手中,而掌握在各民族自己 手中,那末這些歷史人物還有什麼價值呢? 這些史學家說,歷史人物表達了群眾的意志;歷史人物的活動代表群眾的活動。 但是,這麼說來,就產生了一個問題:歷史人物的全部活動都是群眾意志的表現呢,還 是只有一部分是群眾意志的表現呢?假如像某些史學家所想的那樣,歷史人物的全部活動都 是群眾意志的體現,那麼,拿破侖們、葉卡捷琳娜們的傳記中所有宮廷丑聞都成了民族生活 的表現——這麼說顯然是十分荒謬的;但是,假如像另外一些假哲學家兼史學家所想的那 樣,只有歷史人物的行動的某一方面是人民生活的表現,那麼,為了斷定歷史人物的行動的 哪一方面表現了人民的生活,我們首先必須知道民族生活的內容。 這類史學家在遇到這些困難的時候,便想提出一些可以適用於絕大多數事件的最模糊、 最難捉摸、最籠統的抽像概念,然後說,這一抽像概念是人類活動的目標:幾乎為所有史學 家所采用的最普通的抽像概念是:自由、平等、教育、進步、文明、文化。史學家一面把某 種抽像概念視為人類活動的目標,一面研究那些為自己留下為數最多紀念文物的人們——國 王、大臣、將軍、著作家、改革家、教皇、新聞記者的事跡,依照他們的意見,就是研究這 些人物在多大程度上促進或阻礙某一抽像概念。但是,因為無法證明人類的目的是自由、平 等、教育或文明,因為群眾與統治者和人類啟蒙者的關係完全建立在這種任意的假定上:群 眾意志的總和經常移交給我們認為出類拔萃的人物,所以在關於十個人不燒房子、不務農 業、不殺害同類的人們的活動的記載中,永遠見不到千百萬人遷徙、燒房子、拋棄農業、互 相殘殺的活動。 歷史一再證明這一點。十八世紀末西方各民族的騷動和他們的東進,能用路易十四、十 五和十六、他們的情婦和大臣們的活動來說明嗎?能用拿破侖、盧梭、狄德羅ヾ、博馬捨ゝ 和別的人們的生活來說明嗎? 俄國人民東進到喀山和西伯利亞,在伊凡四世病態的性格的細節中和他同庫爾布斯基ゞ 的通信中有所反映嗎? 十字軍東征時代各民族的移動,能用對哥弗雷々們、路易們和他們的情婦們的生活的研 究來說明嗎?那場沒有任何目的、沒有領袖、只是一群烏合之眾和一個隱士彼得ぁ的自西而 東的民族運動,對我們來說,依舊是不可理解的。在歷史人物們已經明確地給十字軍定下一 個合理的、神聖的目標——解放耶路撒冷的時候,而那次運動的中止尤其不可理解。教皇 們、國王們和騎士們煽動人們去解放聖地;但是人們不去,因為先前推動他們前去的那個未 知道的原因已經不復存在了。哥弗雷和抒情歌手們あ的歷史顯然不能包涵各民族的生活。哥 弗雷和抒情歌手們的歷史依舊是哥弗雷和抒情歌手們的歷史,而各民族的生活和他們的動機 的歷史依舊是未知的。   ヾ狄德羅(1713∼1784),法國啟蒙思想家、唯心主義哲學家、文學家,《大百科 全書》主編。 ゝ博馬捨(1712∼1799),法國喜劇作家。 ゞ安德烈﹒庫爾布斯基公爵是伊凡四世手下的主要貴族之一。他逃亡立陶宛,從那裡寫 信給伊凡,責備他的殘酷、虛偽和專斷。伊凡回信:「根據上帝的法則」為他自己辯護。 々哥弗雷是十七世紀末第一次十字軍領袖。 ぁ彼得是一名法國修道士,禁慾主義者,據傳說,第一次十字軍東征是由他鼓動起來的。 あ抒情歌手出現於十二三世紀的德國,他們到處唱情歌,也唱十字軍軍歌。 著作家和改革家的歷史更少向我們說明各民族的生活。 文化史向我們說明一個著作家或一個改革家的生活與思想動機和特點。我們知道,路德 脾氣急躁,說過如此這般的話;我們知道盧梭多疑,寫過如此這般的書;但是我們不知道, 宗教改革以後,各民族為何互相屠殺,也不知道,法國革命時期,人們為何彼此處以死刑。 假如把這兩種歷史結合起來,就像當代史學家們所做的那樣,那麼,我們所得到的將是 帝王們和著作家們的歷史,而不是各民族生活的歷史。 ------------------ 戰爭與和平 5 少數幾個人的生活並不能包括各民族的生活,因為還沒有發現那幾個人和各民族之間的 關係。有一種理論說,作為這種關係的基礎的,是把群眾意志的總和移交給歷史人物,但 是,這種理論只不過是假說,並未得到歷史經驗的證實。 群眾意志的總和移交給一些歷史人物的理論,在法學領域內也許可以說明許多問題,對 法學的目的而言也許是有必要的;但是,一應用到歷史上,一當出現革命、征服,或內戰, 也就是說,一當歷史時期開始,這種理論就不能說明什麼問題了。 那種理論好像是駁不倒的,因為人民意志移交的活動是無法檢驗的。 不管發生什麼事件,不管事件由什麼人領頭,那種理論總可以說,某某人所以成為事件 的領導,是因為意志的總和移交給他了。 一個人看見一群牲口移動,而不注意不同地區的不同性質的牧場,也不注意牧人的驅 策,就斷言那群牲口之所以從這個方向或從那個方面走動、是由於那頭牲口引路的緣故,這 個人的答案就跟那種理論對歷史問題的答案一樣。 「牲口所以朝那個方向走,是因為那只在前面走的牲口引導著它,所以別的牲口的意志 總和都交給那群牲畜的頭頭。」 這就是第一類歷史學家——那些認為無條件移交權力的人——的回答。 「假如帶領那群牲口的牲畜更換了,那是因為那頭牲口帶領的方向不是一群牲口所選擇 的方向,所有牲畜的意志的總和就由一個頭頭移交給另一個頭頭。」這就是那些認為群眾意 志的總和在他們認為已知的條件下移交給統治者的史學家的答案。(使用這種觀察方法就常 常發生以下的情形:那個觀察者按照他所選定的方向,把那些由於群眾改變方向,不再走在 前頭、而走在一邊、甚至有時把落在後面的人當作帶頭的人。) 「假如前頭的牲口不斷地更換,一群牲口的方向不斷地變換,那是因為,為要到達既定 的方向,牲口把它們的意志移交給我們注目的那些牲口,因此,為研究一群牲口的運動,我 們應當觀察這群牲口周圍走動的所有令人注目的牲口。」認為所有歷史人物——從帝王到新 聞記者——是他們時代的代表的第三類史學家就是這樣說的。 群眾意志移交給歷史人物的理論,不過是一種代用語——不過是對那個問題換一種說法 而已。 歷史事件的原因是什麼呢?——是權力。權力是什麼呢?權力是移交給一個人的意志的 總和。群眾意志是在什麼條件下移交給一個人呢?——在那個人代表全體人民的意志的條件 下。這就是說,權力是權力,即是說,權力就是我們不解其含義的詞語。 假如人類知識的領域只限於抽像的思維,那麼,把科學對權力所作的解釋加以批判後, 人類就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權力不過是一個詞語,實際是不存在的。但是,為了認識現 象,人類除了抽像的思維,還有一個用來檢測思維結果的工具——經驗,而經驗告訴我們, 權力不僅是一個詞語,而且是一個實際存在的現象。 不待說,沒有權力的觀念,就無法敘述人們的集體活動,而且權力的存在已經由歷史和 對當代事件的觀察所證實。 一樁事件發生了,總有一個人或幾個人出現,那樁事件好像由於他或他們的意志發生 的。拿破侖三世頒布一道命令,於是法國人到墨西哥去了ヾ。普魯士國王和俾斯麥頒布一道 命令,於是一支軍隊進入了波西米亞ゝ。拿破侖一世頒布一道命令,於是一支軍隊進入了俄 國。亞歷山大一世頒布一道命令,於是法國人服從了波旁王朝。經驗告訴我們,無論發生什 麼事件,那樁事件總與頒布命令一個人或幾個人的意志相聯繫。   ヾ一八六四年,在法軍支持下,馬克西米連取得了墨西哥王位。 ゝ指一八六六年奧、普戰爭。 史學家們依照舊習慣——承認神干預人類的事務,想從賦有權力的個人的意志表現上尋 找事件發生的原因;但是,這種結論即不能用推理證實,也不能用經驗證實。 一方面,推理表明,一個人的意志的表現——他說的話——只是表現在一樁事件上(例 如在一場戰爭中或一次革命中的全部活動的一部分);所以,不承認一種不可理解的超自然 的力量——奇跡,就不能設想幾句話會是千百萬人的運動的直接原因,另一方面,即使我們 假設幾句話可以是事件發生的原因,但是歷史又表明,歷史人物的意志的表現在許多情形下 不產生任何效果,就是說,他們的命令非但時常不被執行,有時竟出現與他們的命令完全相 反的情況。 不假設神干預人類的事務,我們就不能把權力當作事件發生的原因。 從經驗的觀點來看,權力不過是存在於個人意志的表現和另一些人對履行這個意志之間 的依賴關係。 為了說清楚這種依賴關係的條件,我們首先應當確定意志表現的概念,承認它是屬於人 的,而不是屬於神的。 假如神發佈一道命令,表示自己的意志,就像古代歷史告訴我們那樣,那麼,這種意志 的表示與時間無關,也不由任何東西引起,因為神與事件並無牽連。但是,如果談到命令— —它是在一定時間行動的、彼此相關的人們的意志的表現,為了說明命令和事件的關係,就 應當重新確定:一、發生一切的條件:事件和發佈命令的人在一定時間內行動的連續性, 二、發佈命令的人和那些執行他的命令的人之間的必然聯繫的條件。 ------------------ 戰爭與和平 6 只有不以時間為轉移的神的意志的表現,才可以和若干年或若干世紀的一整串事件有 關,只有不受任何事物影響的神,才可以由他自己的意志來確定人類行動的方向;但是人是 按一定時間行動,而且親自參與事件的。 只要重新確定第一個被忽略的條件——時間條件,我們就可以看出,沒有使後一道命令 可以執行的前一道命令,則任何命令都是不可能執行的。 從來沒有一道命令是自發地出現的,也沒有一道命令是適用於一連串事件的;而每道命 令都是來自另一道命令,從來不是針對一連串事件,只是針對事件的某一時刻。 例如,當我們說拿破侖命令軍隊去作戰的時候,我們是把一系列連續的、互相關聯的命 令結合在一道同時下達的命令中的。拿破侖不能下命令出征俄國,也從來未曾下過那樣的命 令。他今天命令向維也納、柏林、彼得堡發出這樣那樣的公文;明天又向陸軍、艦隊、兵站 部發出這樣那樣的指示和命令,等等,等等——成百萬條命令,這許多命令形成一系列導致 法國軍隊進入俄國一連串事件相應的命令。 拿破侖在位時,曾發出遠征英國的命令,並且為此用了比用在任何別的計劃上更多的力 量和時間,可是在他統治的全部時間內,從來不曾有一次企圖執行這個計劃,卻侵入了他屢 次認為宜於結成同盟的俄國,其所以會發生這樣的情形,是因為前面那些命令對一連串事件 不適宜,而後面一些命令卻是適宜的。 若要命令確實能夠執行,就必須發出能夠執行的命令。但是,要知道什麼能執行、什麼 不能執行,是不可能的,不但在有成百萬人參加的拿破侖進攻俄國的情形下不可能知道,即 使在最簡單的事件上也不可能知道,因為在這兩種情形下都會遇到成百萬種阻礙。每種被執 行了的命令,同時總有大量未執行的命令。一切不能執行的命令,都與事件不相聯繫,所以 未被執行。那些能執行的命令,只有與一貫的命令相關聯,與一系列事件相符合,才得以執 行。 我們以為一個事件的發生是由於它的前一道命令所引起的,這個錯誤的觀念之所以產 生,是由於我們只看見事件發生了,在成千上萬條的命令中,只有幾條與事件有聯繫的命令 得到了執行,卻忘記了由於不能執行而未被執行的那一些。此外,我們在這方面的迷誤的主 要原因是:在歷史記載中,一系列不同的難以數計的、細小的事件,例如引導法國軍隊到俄 國去的那些事件,按照這一系列事件所產生的結果被歸納成一樁事件,與這一歸納相應,又 把那一系列命令歸納成一個單獨的意志表現。 我們說拿破侖想進攻俄國,就進攻了。事實上,我們從拿破侖的一切行動中從未發現任 何類似這種意志的表現,只發現許許多多的最繁雜的最不明確的命令,或者說他的意志表 現。在拿破侖的無數未被執行的命令中,關於一八一二年戰役的那些命令被執行了,這並非 因為那些命令與別的未被執行的命令有什麼不同,只因為那一系列命令與導致法國軍隊進入 俄國的一系列事件相符合;正如用鏤花模板繪製這樣或那樣的圖形,並非在哪一面或照什麼 樣塗上顏色,而是在模板上雕刻的圖形的各個面都塗上顏色。 因此,考查命令與事件在時間上的關係時,我們就發現,命令無論如何不是事件的原 因,而兩者之間不過存在著一定的關係罷了。 要了解這種關係是什麼,這就需要把一切不來自神而來自人的命令所具備的、被疏忽的 條件恢復過來,那個條件就是,發出命令的人親自參與了事件。 頒發命令者和接受命令者之間的關係,就是叫作權力的東西。這種關係包括以下各點: 人們為共同行動而結成一定的團體,在這些團體中,儘管為共同行動所確立的目的不 同,但參與行動的人們之間的關係總是相同的。 人們結合成這些團體,彼此之間總有這樣的關係:在他們結合起來采取集體行動時,大 多數的人是直接參與的,少數人是間接參與的。 在人們為集體行動而結成的團體中,軍隊是最明確、最清楚的例子之一。 每支軍隊都包括低級軍事人員——列兵,他們總占絕大多數;比較高的軍事人員——班 長和軍士;他們的總數比列兵少;更高級的軍官的總數目更少,由此類推,直到權力集於一 人之身的最高軍事首腦。 軍事組織酷似圓錐體,直徑最大的底部是由列兵組成的;比底部較高的截面,是由較高 級軍事人員組成的;由此類推,直到圓錐體的頂端就是總司令了。 人數最多的士兵組成圓錐體的底部和它的基礎。士兵直接去刺、殺、燒、搶,也總從高 級人員接受從事這些行動的命令;他們自己從來不發佈一道命令。那些軍士們(為數較少) 行動比士兵為少;但是他們發佈命令。軍官更少地直接行動,但是命令發得更多了。將軍只 是指揮部隊,指示目標,幾乎從來不使用武器。總司令從來不直接參加戰鬥,只是發佈有關 群眾行動的總的命令。在人們從事共同行動的所有團體中——在農業、商業和一切行政機關 中,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都是這樣。 因此,不用特意分解連成一體的圓錐體的各個部分——一支軍隊的所有官職,或任何行 政機關或公共事業中由最低級到最高級的職稱和職位,我們就可以看出一種法則,根據這種 法則,採取聯合行動的人們結成下面的關係:愈多地直接參與行動的人,他們的指揮權就愈 小,他們的人數就愈多;而愈少地直接參與行動的人,他們的指揮權就愈大,他們的人數也 就愈少;照這樣從底層上升到最後那個人,那個人最少地直接參與行動,最多地發號施令。 指揮者和被指揮者的這種關係,就是所謂權力這個概念的實質。 恢復了時間條件(一切事件都是在時間條件下發生的),我們發現,命令只有在它與一 系列相應的事件相關聯的時候才得以執行。恢復了發命令者和執行命令者之間的關係的必要 條件,我們發現,由於這種條件的性質,命令者最少地參與事件本身,他們的活動僅僅是發 號施令。 ------------------ 戰爭與和平 7 一樁事件發生時,人們對那樁事件表示自己的意見和願望,因為事件是許多人的集體行 動產生的,這些表示出來的意見或願望中必然有一個實現了,或者差不多實現了。當其中一 個意見得以實現的時候,在我們的腦子裡,這個意見作為事先發出的命令與事件聯繫起來。 許多人拖一根木頭。每個人都發表意見:怎樣拖和往哪裡拖。他們把木頭拖走了,事後 表明,這件事是照他們之中的一個人的話做的。他發了命令。這就是命令和權力的原始形態。 那個較多地用手幹活的人,就會較少地想他所做的事,也不能考慮共同行動會導致什麼 結果,不能發號施令。那個較多地從事指揮的人,由於他是動嘴,顯然較少地動手了。當一 個比較大的群體共赴一個目標的時候,那些越少直接參加共同活動,越多從事發號施令的人 的等級就更分明了。 一個人獨立工作的時候,他總有他認為指導他的過去行動、為他現在的行動辯護、指導 他計劃將來行動的一些想法。 群體也是這樣,讓那些不直接參與行動的人為他們的集體行動進行考慮、辯護和擬議。 由於我們知道的或不知道的理由,法國人開始互相淹死,互相屠殺。於是與那個事件相 應,用人們的意志為那一事件辯解說:其所以有此必要,是為了法國的利益,為了自由,為 了平等。人們停止互相殘殺,於是對這一事件加以辯解:為了權力統一,抵抗歐洲,等等這 是很有必要的。人們自西而東去殘殺他們的同類,伴隨這一事件而來的是法國的光榮、英國 的卑下等說法。歷史告訴我們,為這些事件所作的辯解沒有任何共同的思想,都是互相矛盾 的、例如說殺人是由於承認他的權力,在俄國殺掉成百萬人是為了羞辱英國。但是這些辯解 在當時卻具有必要的意義。 這些辯解是為了消除那些制造事件的人們的道德責任。這些暫時的目的猶如清掃前面軌 道的刷子,也是為人們的道德責任清道的。沒有這些辯解,就無法回答在考察每一歷史事件 時所遇到的最簡單的問題:千百萬人集體犯罪、打仗、殺人等等。 現時在歐洲的國務活動和社會生活的複雜形式下,任何不由那些君主、大臣、國會,或 報紙發出指示和命令的事件是可以想象的嗎?有什麼集體行動不能從國家統一、愛國主義、 歐洲均勢,或文明上找到辯解的呢?因此,每次發生的事件必然符合某種願望,而且得到辯 解,表現為一個人或幾個人的意志的產物。 一艘船不論朝哪個方向駛行,在它面前總可以看到被它所劃開的波浪。對船上的人來 說,這些波浪的流動是唯一看得見的運動。 只有每時每刻仔細觀察那些波浪的運動,並且把波浪的運動跟船的運動加以比較,我們 才會明白,波浪每時每刻的運動都是由於船的運動引起的,因為我們不覺得自己在運動,所 以產生了錯覺。 假如我們每時每刻注視歷史人物的運動(就是恢復所發生一切的必要條件——運動在時 間上的連續性),不疏忽歷史人物和群眾的必要聯繫,我們就會看見同樣的情況。 船朝一個方向開動的時候,它前面有同樣的波浪,當它常常改變方向的時候,它前面的 波浪也跟著常常改變方向。但是不管它怎樣轉變航向,它的運動總伴隨著波浪。 不管發生什麼事件,人們總覺得那就是他們所預料的事情,奉命辦理的事情。不管船開 到什麼地方去,那波浪總在它前面洶湧澎湃,然而它既不指導也不加強它的運動,從遠處 看,我們覺得那波浪的水花不僅自己移動,而且也指導著船的運動。 史學家們只考察歷史人物的意志表現——它與命令的方式和事件有關係,於是便認為事 件是以命令為轉移的。但是,一考察事件本身和包括歷史人物在內的群眾之間的關係,我們 就發現歷史人物以及他們的命令以事件為轉移的。這個結論的不可爭辯的證據是,無論發出 多少命令,假如沒有別的原因,事件是不會發生的;但是,一旦事件發生了——不管它是什 麼事件,總可以從不同的人們所不斷表現出來的各種意志中,找出一些在意義和時間上是以 命令的方式與事件有關係的意志表現。 得出這個結論後,我們就可以直接而肯定地回答兩個重大的歷史問題了。 一、權力是什麼? 二、是什麼力量造成民族的運動? 一、權力是一個名人與別的人們之間的關係,在這種關係中,這個人對正在進行的集體 行動愈多地發表意見、預言和辯護,他就愈少地參與行動。 二、各民族的運動不是由權力引起的,不是由智力活動引起的,甚至也不是如史學家們 所想的那樣,由兩者的聯合引起的,而是由所有參與事件的人的活動引起的,那些人總是這 樣聯合起來的:直接參與事件最多的人,所負的責任最少;直接參與事件最少的人,所負的 責任最大。 從精神方面來看,權力是事件發生的原因;從物質方面來看,服從權力的那些人是造成 事件的原因。但是,因為沒有物質的活動,精神的活動就不可思議,所以,引起事件的原因 既不在前者,也不在後者,而是在兩者的聯合方面。 或者,換而言之,原因的概念對我們所考察的現象是不適用的。 我們分析到最後,就可以達到無限的循環,達到人類智慧在一切思維領域內達到的極 限,假如智慧不對它所研究的對象采取玩弄的態度的話。電生熱,熱生電。原子互相吸引, 原子互相排斥。 談到熱、電或原子的最簡單的作用,我們不能說為什麼會發生這些作用,我們說,這些 現象的自然屬性就是這樣,這是他們的法則。歷史事件也是一樣。戰爭或革命為什麼會發 生?我們不知道;我們只知道,為了進行某種行動,人們組成一定的集體,他們都參加了那 個集體;我們說,人的天性就是這樣,這是一種法則。 ------------------ 戰爭與和平 8 假如歷史是研究外部現象的,那麼提出這樣一個簡單明了的法則就夠了,我們也就可以 結束我們的討論了。但是歷史法則與人類有關。一粒物質不能對我們說,它完全覺察不出相 吸或相斥的法則,因而那種法則是錯誤的;但是作為歷史研究對像的人,直截了當地說:我 是自由的,因此不屬於什麼法則範疇。 歷史每走一步,都令人覺得有不言而喻的人類意識自由問題的存在。 所有認真思考的歷史學們都不知不覺地遇到這個問題。歷史所有的矛盾和含糊,這種科 學所走的錯誤道路,完全是由於這個問題沒有得到解決的緣故。 假如每個人的意志都是自由的,就是說,假如每個人都可以隨心所欲地行動。整個歷史 就要成為一系列互不連貫的偶然事件了。 假如,在一千年間,一百萬人中有一個人有自由行動的可能,就是說,可以隨心所欲地 行動,那麼很顯然,那個人只消有一個違反法則的自由行動,就會破壞適用於全人類的任何 法則存在的可能。 假如只要有一個支配人類行動的法則,自由意志就不能存在,因為人類的意志要服從那 個法則。 關於意志自由的問題存在著這樣的矛盾,這個問題自古以來就占據了最卓越的人類頭 腦,自古以來就有人提出了它的全部重大意義。 問題就在於,如果把人視為觀察的對象,無論從什麼觀點——神學觀點、歷史觀點、道 德觀點、哲學觀點——我們都發現人正如一切存在的事物一樣,必須服從普遍的必然法則。 但是,如果把它當作我們意識到的事物從我們內心來看他,我們就會感到我們自己是自由的。 這種意識是完全獨立的,不以理性的自我認識的來源為轉移。人通過理性來觀察自己; 也只有通過意識他才認識自己。 如果沒有自我意識,任何觀察和理性的運用都是不可思議的。 要想理解、觀察和推理,人首先必須意識到自己是活著的。一個人有了意願,也就是意 識到他的意志,他才知道自己是活著的。但是,當人意識到構成他的生命實質的意志時,他 也只能意識到它是自由的。 假如人在觀察自己的時候,他看出他的意志總是按同一法則活動(他觀察吃飯的必要性 或者頭腦的活動,或者觀察任何別的現象),他不能不把他的意志總是沿著同樣的方向活動 看作意志的限制,如無自由,則無限制可言。一個人覺得他的意志受限制,正因為他意識到 他的意志是自由的。 你說:我是不自由的。但是我舉起我的手,又把它放下。人人都懂得,這一不合邏輯的 答案是一種無法反駁的自由的證明。 這個答案不屬於理性的意識的表現的範疇。 假如自由的意識不是一個獨立的不依賴理性的自我認識的源泉,那麼,它就是可以論證 和實驗的,但實際並不存在這種情況,而且是不可思議的。 一系列的實驗和論證對每個人表明,他,作為觀察的對象,服從某一些法則;人一旦認 識到萬有引力不滲透性的法則,他就服從這些法則,並且永遠不會抗拒這些法則。但是,一 系列同樣的實驗和論證對他表明,他內心感覺的那種完全的自由是不可能存在的,他的每一 個動作都取決於他的肌體,他的性格,以及影響他的動機;但是人類從來不服從這些實驗和 論證的結論。 一個人根據實驗和論證知道一堆石頭向下落,他毫不狐疑地相信這一點,在任何情況下 他都期望他所知道的那個法則得以實現。 但是,當他同樣毫不狐疑的知道他的意志服從若干法則的時候,他不相信這一點,而且 也不可能相信。 雖然實驗和論證一再向人表明,在同樣的情況下,具有同樣的性格,他就會跟原先一樣 做出同樣的事情,可是,當他在同樣的情況下,具有同樣的性格、第一千次做那總會得到同 樣結果的事情的時候,他仍然像實驗以前一樣確定無疑地相信他是可以為所欲為的。每個 人,不論是野蠻人還是思想家,雖然論證和實驗無可爭辯地向他證明,在同樣的條件下,有 兩種不同的行動是不堪想象的,但是他仍然覺得,沒有這種不合理的觀念(這種觀念構成自 由的實質),他就無法想象生活。他覺得就是這樣的,儘管這是不可能的,因為沒有自由這 個概念,他不僅不能了解生活,而且連一刻也活不下去。 他之所以活不下去,是因為人類的一切努力,一切生存的動機,都不過是增進自由的努 力。富裕和貧寒、光榮和默默無聞、權力和屈服、強壯和軟弱、健康和疾病、教養和無知、 工作和閒暇、飽食和饑餓、道德和罪惡,都不過是較高或較低程度的自由罷了。 一個沒有自由的人,就只能看作是被奪去生活的人。 假如理性認為自由的概念是一種沒有意義的矛盾,好像在同一條件下做出兩種不同動作 的可能性一樣,或者好像一種沒有理由的行動的可能性一樣,那只能證明意識不屬於理性范 疇。 這種不可動搖、不可否認的自由意識,不受實驗或論證支配,為所有思想家所承認,毫 不例外地為每個人所覺察,沒有它就不可能有任何關於人的觀念的自由的意識,這構成問題 的另一面。 人是全能、全善、全知的上帝的造物。由人類的自由的意識中產生的罪惡是什麼呢?這 是神學的問題。 人的行動屬於用統計學表示的普遍的不變法則這一範疇。人類對社會的責任(這一概念 也是從自由的意識中產生的)是什麼呢?這是法學的問題。 人的行動是從他的先天性格和影響他的動機中產生的。良心是什麼,從自由的意識中產 生出來的行為的善惡認識是什麼?這是倫理學的問題。 聯繫人類的全部生活來看,人是服從那決定這種生活的法則的。但是,不從這種聯繫來 看,一個人他似乎是自由的。應當怎樣看待各民族和人類的過去生活呢——作為人們自由行 動的產物呢,還是作為人們不自由行動的產物呢?這是歷史的問題。 只有在我們知識普及、具有自信的時代,因為有對付愚昧的最有力的工具——印刷品的 傳播,才把意志自由的問題提到這個問題本身不能存在的地位。在我們這個時代,大多數所 謂先進人物,也就是一群不學無術的人,從事博物學家的工作,研究問題的一個方面,以求 得全部問題的解答。 靈魂和自由不存在,因為人的生活是筋肉運動的表現,而筋肉運動受制於神經的活動; 靈魂和自由意志並不存在,因為在遠古時代我們是由猿猴變來的,他們就是這樣說、寫、印 成書刊,一點也不懷疑,他們現在那麼賣力用生理學和比較動物學來證明的那個必然性的法 則,早在幾千年前,不僅被所有宗教和所有思想家所承認,而且從未被人否認。他們不知 道,在這個問題上,自然科學只能解釋問題一個方面。因為,從觀察的觀點來看,理性和意 志不過是腦筋的分泌物(secr□tion),根據一般的法則,人可能是在那無人知道的時代從 低級動物發展起來的,這事實不過從一個新的方面說明了幾千年前所有宗教和哲學理論都承 認了的真理,從理性的觀點來看,人從屬於必然性的一系列法則,但是它一點也沒有促進這 個問題的解決,這個問題具有建立在自由意識上的相反的另一方面。 假如人是在無人知道的時代從猿猴變來的,這與說他是在某個時期用一把土做成的,是 同樣可以理解的(前者的未知數是時間,後者的未知數是起源),而人的自由意識怎樣與他 所服從的必然性法則相結合的問題,是不能用比較生理學和動物學來解決的,因為從青蛙、 兔子和猿猴身上,我們只能觀察到肌肉和神經活動,但是從人身上,我們既能觀察到肌肉活 動和神經活動,也能觀察到意識。 那些自以為能解決這個問題的博物學家和他們的信徒,正如這樣一些灰泥匠:本來指定 他們粉刷教堂的一面牆壁,可是他們趁著總監工不在,一時熱情衝動,粉刷了窗子、神像、 腳手架,還未加扶壁的牆壁,他們心裡很高興,從他們作灰泥匠的觀點來看,一切都弄得又 平又光滑。 ------------------ 戰爭與和平 9 在解決自由意志和必然性的問題上,歷史比其他知識部門有一個優點:而這個問題對歷 史來說,不牽涉人類自由意志的實質,只牽涉這種意志在過去和一定條件下的表現。 在解決這個問題上,歷史與其他科學的關係,就像實驗科學與抽像科學的關係一樣。 作為歷史研究對像的不是人的意志本身,而是我們關於它的觀念。 因此,歷史不像神學、倫理學和哲學,它不存在自由意志和必然性相結合的無法解決的 奧秘。歷史考察人對生活的觀念,這兩種矛盾的結合已經在人對生活的觀念中實現了。 每一歷史事件,每一人類活動,在實際生活中都被了解得十分清楚、十分明確,沒有任 何矛盾的感覺,儘管每一事件都表現出一部分是自由的,一部分是必然的。 為解決自由和必然性怎樣結合以及這兩個概念的實質為何物的問題,歷史哲學也可以、 而且應當走一條與別的科學相反的道路。歷史不宜先給自由意志和必然性這兩個概念本身下 定義,然後把生活現象列入那兩個定義之中,歷史應當以大量歷史現象中歸納自由和必然性 這兩個概念的定義,而那些現象總是與自由和必然有關係的。 我們無論怎樣考察關於許多人或者一個人的活動的觀念,我們總是把這種活動理解為部 分人的自由意志和部分必然性法則的產物。 無論我們所談的是民族遷徙和野蠻人入侵,或是拿破侖三世的命令,或是某個人一個小 時前從幾個方向中選出一個散步的方向的這一行動,我們都看不出任何矛盾。對我們來說, 指導這些人的行動的自由和必然性的限度是很明確的。 關於自由多寡的概念時常因我們觀察現象的觀點不同而各異;但是永遠有共同的一面, 人的每一行動,在我們看來,都是自由和必然性的一定的結合。在我們所考察的每一行動 中,我們都看出一定成份的自由和一定成份的必然性。而且永遠都是這樣的:在任何行動中 自由愈多,必然性就愈少;必然性愈多,自由就愈少。 自由與必然性的增減關係,視考察行動時所用的觀點而定;但是兩者的關係總是成反比 的。 一個先足落水的人,抓住另一個人,那人也要淹死了;或者,一個因為哺育嬰兒而疲憊 不堪的、饑餓的母親,偷了一些食物;或者,一個養成遵守紀律習慣的人,在服役期間,遵 照長官命令,殺掉一個不能自衛的人——在知道那些人所處的條件的人看來,似乎罪過比較 小,也就是自由比較小,屬於必然性法則的成分比較多;而在不知道那個人自己就要淹死、 那個母親在挨餓、那個士兵在服役等等的人看來,自由就比較多。同樣,一個人二十年前殺 過人,從那以後就和平無害地生活在社會上,他的罪過似乎比較小;在二十年後來考察他的 行為的人看來,他的行為似乎更屬於必然性的法則範疇,而在他犯罪第二天來考察他的行動 的人看來,他的行為比較自由。同樣,一個瘋狂的、醉酒的、或高度緊張的人的每一行動, 在知道有那種行動的人的精神狀態的人看來,似乎自由比較少,必然性比較多;而在不知道 的人看來,就似乎自由比較多,必然性比較少。在所有這些情況中,自由的概念隨著考察行 動時所持的觀點而增減,必然的概念也相應地或增或減。因此,必然性的成分愈多,自由觀 念的成分就愈少。反之亦然。 宗教、人類常識、法學和歷史本身,都同樣了解必然性和自由之間的這種關係。 我們關於自由和必然性觀念的增減,一無例外地取決於以下三類根據: 一、完成行為的人與外部世界的關係, 二、他與時間的關係, 三、他與引起行動的原因的關係。 一、第一類根據是,我們或多或少地認識人類與外部世界的關係,或多或少地明了每個 人在與他同時並存的一切事物的關係中所占的一定的地位。由這類根據可以看出,一個將要 淹死的人比一個站在干地上的人更不自由,更多屬於必然性;還可以看出,一個在人煙稠密 的地區與別人有密切關係的人的行動,一個受家庭、職務、企業束縛的人的行動,比一個離 群索居的人的行動,無疑地更不自由,更多地屬於必然性。 如果我們只觀察一個人,不管他與周圍一切的關係,我們就覺得他的每一行動都是自由 的。但是,如果我們只要看到他與周圍一切的關係,假如我們看到他與不論何種事物的聯繫 ——與他說話的人、與他所讀的書、與他所從事的勞動,以至與他周圍的空氣,與照在他周 圍的東西上的光線的聯繫,我們就看出,每件東西對他都有影響,至少支配他的行動的某一 方面。於是,我們愈多地看到這些影響,關於他的自由的觀念就越減弱,關於他受必然性支 配的觀念就越增強。 二、第二類根據是,人們或多或少地看出人與世界在時間上的關係,或多或少地明了那 個人的行動在時間上所占的地位。由這類根據可以看出,使人類產生的那第一個人墮落,顯 然比現代人的結婚更不自由。由此還可以看出,在幾世紀前,在時間上與我們有關聯的人們 的生活和活動,我覺得不像一個現代人的生活(我還不知道他的生活的後果)那麼自由。 在這方面,關於或多或少的自由和必然性的逐步認識,取決於完成那一行動和我們判斷 它之間所經歷的時間的長短。 假如我考察我在一分鐘以前與我現在所處的環境幾乎相同的環境下所完成的一次行動, 我覺得我那次行動無疑是自由的。但是,假如我考察我在一個月前完成的一次行動,那麼, 因為是在不同的環境下完成的,我不得不承認,假如沒有那次行動,從現在這次行動所產生 的許多良好的,令人滿意的,甚至是重大的結果也就不會有了。如果我回憶更遠的十年或更 多的時間以前的那一次行動,那麼,我就覺得我現在這次行動產生的後果更為明顯;我也覺 得難以想象,假如沒有那次行動,會是怎麼樣。我回憶得愈遠,或者我對同一件事思考得愈 深,我就愈加懷疑我的行動的自由。 在歷史上,關於自由意志在人類公共事業中所起的作用,我們發現同樣的信念的級數。 我們覺得,現代的任何事件無疑都是一定的人們的行動;但是對於一樁比較遙遠的事件,我 們已經看到它的必然後果,除此而外,我們想象不出任何別的後果。我們回憶得愈遠,我們 就要覺得那些事件不是任意作出的。 我們覺得,奧普戰爭ヾ無疑是俾斯麥狡獪以及其他諸如此類的事產生的後果。 拿破侖發動的戰爭,我們依然認為是英雄的意志所產生的結果,儘管我們對此有所懷 疑;但是,我們已經把十字軍東征看作占有一定地位的事件,沒有這樁事件,歐洲的近代史 就不堪想象,雖然在十字軍的編年史家看來,這樁事件不過是某些人的意志的產物。至於涉 及各民族的遷徙,今天已經沒有人會認為歐洲的復興取決於阿提拉ゝ的任意作為。我們所觀 察的歷史對像愈遠,造成事件的那些人的自由意志就愈益可疑,必然性的法則也愈加明顯。   ヾ一八六六年的奧普戰爭,托爾斯泰於是年撰寫這部小說。 ゝ阿提拉是匈奴族首領(406∼453),在他的時代,匈奴部族聯盟極為強盛。 三、第三類根據是,我們對理性所必然要求的無窮無盡的因果關係的了解,而且為我們 所理解的每一現象(因而也是人的每一次行動),作為以往的現象的結果和以後的現象的原 因,應當有它的確定的地位。 依照這類根據,我們對那些由觀察得來的支配人的生理法則、心理法則、歷史法則認識 得愈益清楚,我們對行動的生理原因、心理原因、歷史原因就會了解的愈益正確,——這是 一方面;另一方面,我們所觀察的行動愈益簡單;我們所研究的人物的性格和頭腦以及他的 行動就愈不複雜,因此我們覺得,我們的行動和別人的行動就愈益自由,就愈益不受必然性 的支配。 當我們完全不了解一種行為的原因時——不論這是罪行還是善行,或者是一種無所謂善 惡的行為,我們就認為這種行為的自由成份最大。假如是罪行,我們就最堅決地要求處罰 它;假如是善行,我們就給予最高的評價。假如是無所謂善惡的行為,我們就承認它是最富 於個性、獨創性和自由的行為。不過,我們只要知道無數原因中的一個,我們就會看出一定 成份的必然性,也就不那麼堅持懲罰罪過,認為善行並不是了不起的功績,對貌似獨創的行 為也認為並非那麼自由了。一個犯人是在壞人中接受教育的,這就使得他的罪惡不那麼嚴重 了。父母為子女作出的自我犧牲,可能得到獎賞的自我犧牲,比無緣無故的自我犧牲更可理 解,因而似乎不那麼值得同情,自由的程度比較小。教派或政黨的創立者或發明家,一旦我 們知道他的行動是怎樣準備起來的,用什麼準備起來的,就不那麼使我們驚異了。假如我們 有許多經驗,假如我們的觀察不斷地在人們的行動中尋求因果關係,那麼,我們愈益準確地 把因果聯繫起來,我們就愈益覺得他們的行動是必然的,是不自由的。如果我們考察簡單的 行動,並且有許多那一類的行動供觀察,我們對那些行動的必然性觀念一定更強了。一個不 誠實的父親的兒子的不誠實行為,一個落到壞人中間的女人的不正當行為,一個酒鬼的醉酒 等等,我們愈益了解這些行為的原因,就愈益覺得這些行動是不自由的。如果我們考察智力 低下的人的行為,例如,考察一個小孩、一個瘋子、一個傻子的行為,那麼,因為我們知道 他們的行為的原因和性格與智力的簡單,我們就會看出必然性成分很大,自由意志成分很 小,甚至我們一旦知道造成那種行為的原因,我們就可以預言它的結果。 一切法典所承認的無責任能力和減罪的情事,僅僅依據這三點理由。責任的大小,要看 我們對受審查的那個人所處的環境認識的多少,要看完成那行為和進行審查相距多少時間, 還要看我們對行為的原因了解的程度而定。 ------------------ 戰爭與和平 10 因此,我們對自由意志和必然性觀念的逐漸減少或增多,要依據某人與外部世界聯繫的 多少,要依據時間距離的遠近並且依據對原因依賴多少(我們是從這些原因中來考察一個人 的生活現象的)而定。 因此,如果我們考察一個人處於這樣一種情況:他與外部世界的聯繫是最為人所共知 的,他完成行為與判斷這一行為的時間距離是極長的,行為發生的原因是最容易理解的,那 麼,我們就得到最大的必然性和最小的自由意志的觀念。如果我們考察一個與外部條件的關 系最少的人,他完成行為的時間離現在非常近,他的行為發生的原因是我們難以理解的,那 麼,我們就能得到最小的必然性和最大的自由意志的觀念。 但是,不論在前一種情形或者在後一種情形,不論我們怎樣改變我們的看法,不論我們 怎樣弄清楚人與外部世界之間的關係,或者不論我們怎樣覺得那種關係無法弄清楚,不論把 時期怎樣延長或縮短,不論我們覺得原因是可知或不可知,我們都不能想象出完全的自由或 完全的必然性。 一、不論我們怎樣想象一個人如何不受外部世界的影響,我們永遠得不到在空間上自由 的觀念。人的任何一次行動都不可避免地受他自己的身體和他周圍事物的制約。我舉起胳 膊,然後把它放下來。我覺得我的行動是自由的;但是我問問自己:我能不能朝各個方向舉 起胳膊呢?於是我看出,我是朝著行動最不受周圍的事物和我自己的身體構造的妨礙的方向 舉起胳膊的。我從各個可能的方向中選出一個,因為在這個方向上障礙最少。如若要我的行 動自由,就必須使我的行動不致於碰上任何障礙。如若要想象一個人自由,我們就得想象他 超出空間以外,那顯然是不可能的事。 二、不論我們怎樣使判斷的時間接近於行動的時間,我們總是得不到時間上自由的觀 念。因為,假如我考察一秒鐘以前完成的一種行為,我們仍然認為那種行為是不自由的,因 為它是與完成它的那一時刻分不開的。我能舉起胳膊嗎?我能把它舉起來;但是我問問自 己:我能在已經過的那個時刻不舉起胳膊嗎?要使我自己相信這一點,我在下一個時刻就不 舉起胳膊。但是,我並非在向我自己提出關於自由的問題的那第一個時刻不舉起它的。時間 已經過去了,留住它並非取決於我,我在那時舉起的胳膊已經不是我在這時不舉的胳膊了, 我在舉起胳膊時的空氣也已經不是現在圍繞著我的空氣了。完成第一次活動的那個時刻是一 去不復返的,在那個時刻我也只能完成一種活動,不論我完成哪種活動,那種活動只能是唯 一的一種。在那個時刻之後,我不再舉起胳膊,並不是證明我能不舉它。因為在那一個時刻 我只能做一個動作,它不可能又是別的任何動作。要把我的動作想象作自由的,就必須想象 現在的它,又是過去和將來之間的它,就是說,超出時間以外的它,這是不可能的。 三、不論對原因的理解有多麼大的困難,我們永遠得不出一種完全自由的觀念(就是 說,完全沒有原因)。不論我們對我們自己或別人的任何行動中的意志表現的原因是多麼難 以理解,智能的第一個要求就是假設和探求一種原因,因為沒有原因的任何現象都是不堪想 象的。我舉起胳膊進行活動,與任何原因無關,但是我要做一個沒有原因的動作,這就是我 的行動的原因。 但是,即使想象一個完全不受一切影響的人,只考慮他現在這一瞬間的行動,假定他這 種行動不是由任何原因引起的,認為必然性的殘餘小得等於零,我們也得不出人有完全自由 的觀念,因為不受外部世界的影響,超出於時間以外,與原因毫無關聯的生物,已經不是人 了。 同樣,我們也絕不能設想一個人的行為完全沒有自由,只受必然性法則的支配。 一、不論我們怎樣增長我們對人所處的空間的條件的知識,這種知識永遠是無窮無盡 的,因為這些條件的數目是無限的,正如空間是無限的一樣。因此,既然不能確定所有的條 件,不能確定人所受到的一切影響,那就不會有完全的必然性,也就是存在著一定成分的自 由。 二、不論我們怎樣延長我們考察現象和判斷那種現象之間的一段時間,而這段時間是有 限的,時間是無限的,因此,在這方面也不可能有完全的必然性。 三、不論行為發生的原因這條鎖鍊怎樣容易了解,我們也永遠不會了解這全部鎖鍊,因 為它是無窮無盡的,因此我們還是永遠得不出完全的必然性。 但是,除此而外,即使假定殘餘的意志自由小得等於零,我們仍認為,在某種情形下, 例如在一個行將死去的人、一個未生的胎兒,或者一個白癡的處境中,根本沒有意志自由, 這樣我們就連我們所考察的那個人的概念也毀滅了;因為一旦沒有意志自由,也就沒有人 了。因此,一個人的行動受必然性法則的支配,沒有任何的意志自由,這種觀念正如一個人 完全自由行動的觀念一樣,是不可能存在的。 因此,要設想一個人的行為受必然性法則的支配,沒有絲毫的意志自由,我們就得假 定,我們知道已有無限數量的空間條件,﹒無﹒限長的時限和﹒無﹒限多的原因存在。 要設想一個人完全自由,不受必然性法則的支配,我們就得把他想象成一個超空間,超 時間,與任何原因無關的人。 在第一種情形下,假如沒有自由的必然性是可能存在的,我們就由那個必然性自身得出 必然性法則的定義,也就是得出一種沒有內容的單純的形式。 在第二種情形下,假如沒有必然性的自由是可能存在的,我們就得到一種超空間、超時 間和無原因的無條件的自由,這種自由本身是無條件的、無限制的,那就是什麼也沒有或是 沒有形式的單純的內容。 一般地說,我們得到那形成人類全部宇宙觀的兩個根據——不可知的人生實質和確定這 種實質的法則。 理性表明:一、空間以及賦予它本身可見性的各種形式——物質,是無限的,不然就是 不堪想象的。二、時間是沒有瞬間停頓的無限的運動,不然就是不堪想象的。三、原因和結 果的聯繫沒有起點,也不可能有終點。 意識表明:一、只有我一人,一切存在都不外乎是我;因此,我包括空間。二、我用現 在靜止的一瞬間來測量流逝的時間,只有現在這一瞬間我才意識到我還活著;因此,我是超 出時間之外的。三、我是超出原因之外的,因為我覺得我生活中的每一現象產生的根源就是 我自己。 理性表達出必然性的法則,意識表達出意志自由的實質。 不受任何限制的自由是人的意識中的生活實質。沒有內容的必然性是有三種形式的人的 理性。 自由是受考察的對象。必然是考察的對象。自由是內容。 必然是形式。 只有把兩種認識的源泉分開時——這兩種認識的關係才算是形式和內容的關係,這就得 出單獨的、互相排斥的和無法理解的自由和必然性的概念。 只有把它們互相結合時,才能得出關於人類生活的明確概念。 在這互相規定為形式和內容結合的兩個概念之外,任何生活都是不堪想象的。 我們對人類生活所知道的一切,只不過是自由和必然的一定關係,這也就是意識和理性 法則的關係。 我們對外部自然界所知道的一切,只不過是自然力和必然性的一定關係,或生活的實質 和理性法則的一定關係。 大自然的生命力存在於我們之外,不為我們所認識,我們就把這些力叫作引力、惰力、 電力、離力、等等;但是人的生命力是為我們所認識的,我們就把它叫做自由。 但是,正如人人所感覺到的,而其本身則無法理解的萬有引力一樣,我們對那支配它的 必然性法則知道多少(從一切物體都有重量這個起碼知識,到牛頓定律),我們就能對他了 解多少,同樣,人人意識到,而其本身則無法理解的自由意志力,我們每個人對那支配它的 必然性法則能認識多少(從每個人都會死亡這一事實,到最複雜的經濟規律或者歷史規律的 知識),我們就能對它了解多少。 一切知識只不過是把生活的實質歸納為理性的法則罷了。 人的自由意志與其他任何力量不同就在於,人能認識到自由意志的力量;但是對理性來 說,自由意志力與別的任何力量並無不同。萬有引力、電力或化學親合力,彼此之間的區 別,只在於理性給它們下了不同的定義。同樣對理性來說,人的自由意志力與別種自然力的 區別,也只是在於理性給它下的定義。自由如脫離必然性,就是說,脫離規定它的理性法 則,就與萬有引力、或熱力、或植物生長力並無任何區別,對理性來說,自由只不過是瞬息 間的、無法確定的生命的感覺。 正如無法確定的推動天體的力的實質、無法確定的熱力、電力或化學親合力,或生命力 的實質,構成了天文學、物理學、化學、植物學、動物學,等等的內容一樣,自由意志力的 實質構成了歷史的內容。但是,正如每種科學研究的對象是未知的生活實質的表現,而這實 質的本身只能是形而上學的研究對像一樣,人的自由意志在空間、時間和因果關係中的表 現,構成歷史的研究對像;而自由意志本身是形而上學研究的對象。 在有關生物體的科學中,我們把已知的東西叫作必然性的法則;把未知的東西叫做生命 力。生命力不過是對我們所知道的生命實質以外的未知的賸餘部分的一種說法。 歷史中也是如此:我們把已知的東西叫作必然性的法則;把未知的東西叫作自由意志。 就歷史來說,自由意志不過是對我們已知的人類生活法則中未知的賸餘部分的一種說法。 ------------------ 戰爭與和平 11 歷史從時間和因果關係來考察人的自由意志與外部世界相聯繫的表現。也就是用理性的 法則來說明這種自由,因此,歷史只有用這些法則來說明自由意志時才是一門科學。 就歷史來說,承認人的自由是一種能夠影響歷史事件的力量,也就是一種不服從法則的 東西,正如對天文學來說,承認天體運動是一種自由的力量一樣。 承認這一點,就取消了法則存在的可能性,也就是取消了任何知識存在的可能性。如果 有一個天體自由運行,那麼凱普勒和牛頓的定律就不再存在了,任何天體運行的觀念也不再 存在了。如果有一種人的自由行動,那麼,任何歷史法則,任何歷史事件的觀念,都不存在 了。 對歷史來說,人的意志有若干運動路線,其一端隱沒在未知世界中,但是在其另一端, 一種現今的人的意志在空間、時間和因果關係中活動著。 這個活動範圍在我們眼前展開得愈廣,這種活動的法則就愈明顯。發現和說明那些法則 乃是歷史的任務。 歷史科學從它現在對待它研究的對象的觀點出發,並沿著它現在所遵循的途徑在人的自 由意志中尋求現象的原因,對歷史科學來說,闡明法則是行不通的,因為,無論我們怎樣限 制人類的自由意志支配的作用,只要把它看作不受法則支配的一種力量,法則也就不可能存 在了。 只有無限地約制這種自由意志力,就是說,把它看作無限小的數量,我們才會相信原因 是完全不可理解的,於是歷史把尋求法則作為它的任務,以取代對原因的探尋。 這些法則的探求早已開始,歷史學應當汲收的新思想方式,在與那不斷把產生現象的原 因一再剖析的舊歷史學自行毀滅的同時,也正在加以采用。 全人類的科學都走這條路子。數學這門最精密的科學獲得無限小數的時候,便放棄解析 的過程,開始總和未知的無限小數的新過程。數學放棄原因的概念而尋求法則,也就是尋求 一切未知的無限小的元素的共同性質。 別的科學也沿著同樣的思路進行研究,儘管其形式不同。當牛頓宣佈萬有引力法則的時 候,他並未說,太陽或地球有一種吸引的性質;他說,從最大到最小的所有物體都具有互相 吸引的性質;就是說,他扔開導致物體運動原因的問題,來說明從無限大到無限小的所有物 體共同的性質。各種自然科學也有這樣的做法:它們扔開原因問題來尋求法則。歷史學也是 站在這條路上的。假如歷史的研究對像是各民族的全人類的運動,而不是記載個人生活中的 若干片斷,那麼,它也應扔開原因的概念來尋求那些為各個相等的、互相緊密聯繫的、無窮 小的自由意志的因素所共有的法則。 ------------------ 戰爭與和平 12 自從哥白尼體系被發現和證實以後,僅僅承認太陽不會運轉,而是地球運轉這一事實, 就足以破除古人的全部宇宙觀了。反駁了這個體系,就可以保持天體運行的舊觀念,但是不 推翻它,似乎不可能繼續研究托勒美ヾ的天動說。但是,就在哥白尼體系被發現以後,托勒 美的天動說還被研究了很長時間。   ヾ托勒美是古希臘學者、天文學家和地理學家,創立天動說。 自從有人宣佈和證明,出生率和犯罪率服從數學法則,一定的地理條件、政治和經濟條 件決定這種或那種管理形式,人口和土地的一定關係造成民族遷徙——從此,歷史賴以建立 的基礎實際上被摧毀了。 推翻了這些新法則,就可以保持舊的歷史觀;但是,不推翻它們,似乎就不能研究作為 人們自由意志產物的歷史事件。因為,假若由於某種地理條件、人種或經濟條件而建立某種 管理形式,或發動某一民族遷徙,那麼,在我們看來那些認為建立管理形式或發動民族遷徙 的人的自由意志就不能被視為原因。 同時,以前的歷史與完全違反它的原理的統計學、地理學、政治經濟學、比較語言學和 地質學的法則繼續被人研究著。 新舊觀點在自然哲學中進行了長期的、頑強的鬥爭。神學保護舊觀點,責備新觀點破壞 神的啟示。但是當真理獲得勝利的時候,神學就在新的基礎上同樣牢固地建立起來。 現時,新舊歷史觀點同樣進行著長久的,頑強的鬥爭,神學同樣維護舊觀點,責備新觀 點破壞神的啟示。 在上述兩種情況下,鬥爭從兩方面喚起強烈的感情,撲滅真理。一方面,為許多世紀建 立起來的整座大廈而恐懼和惋惜;另一方面,出現了要求破壞的熾烈的感情。 在反對新興的自然哲學的真理的人們看來,如果他們承認這種真理,就要破壞他們對上 帝,對創造宇宙萬物,對嫩的兒子約書亞的奇跡ヾ所懷有的信仰。在保衛哥白尼和牛頓定律 的人們看來,例如在伏爾泰ゝ看來,似乎天文學的法則摧毀了宗教,於是他利用萬有引力定 律作為反對宗教的工具。   ヾ見《聖經﹒舊約﹒約書亞記》。 ゝ伏爾泰(1694∼1778),法國唯物主義哲學家。 正如現在的情形一樣,似乎只要一承認必然性法則,就會破壞有關靈魂的觀念,有關善 惡的觀念,以及建立在這些觀念之上的所有國家機構和教會機構。 正如當年的伏爾泰一樣,現在那些自告奮勇的必然性法則的捍衛者利用必然性法則作為 反對宗教的工具;但是,正如哥白尼在天文學方面的定律一樣,歷史的必然性法則不但沒有 摧毀國家和教會機構賴以建立的基礎,甚至鞏固地奠定那個基礎。 現在的歷史學問題正如當年的天文學問題一樣,各種觀點上的不同就在於承認或不承認 一種絕對的單位作為看得見的現象的尺度。在天文學上是地球的不動性;在歷史學上是個人 的獨立性——自由意志。 正如在天文學上,承認地球運行的困難乃在於否定地球不動而行星運動的直接感覺,在 歷史學上,承認個人服從空間,時間和因果關係的法則的困難,乃在於否定我們個人的獨立 性的直接感覺。但是,天文學的新觀點表明:「誠然,我們覺察不出地球的運行,但是,如 果假定它不動,我們就會得出荒謬絕倫的結論;如果假定它在運行,儘管我們覺察不出來, 但是我們卻得出了法則。」歷史的新觀點也這樣表明:「誠然,我們感覺不到我們的依賴 性,但是,如果假定我們有自由意志,我們就得出了荒謬絕倫的結論,如果假定我們對外部 世界、時間、因果關係存有依賴性,我們就得出了法則。」 在第一種情形下,要否定地球在空間靜止的意識,並且承認我們感覺不到它的運動;在 現在的情形下,同樣要否定被意識到的自由意志,並且承認我們感覺不出的依賴性。 ------------------   黃金書屋 整理校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