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陽光暗號之謎 「羅賓,講一個你最精彩的冒險故事來聽聽吧!」盧布朗,一位年輕的推理小說作家, 對羅賓說。 「喔!差不多全說了,假若沒有新的案情發生的話,話題就只能到這裡了。」 羅賓嘴裡叼著雪茄,坐在鋪著厚墊的椅子上左顧右盼,心不在焉地說著。 這是盧布朗的房間,巴黎某公寓的二樓。他就是《亞森·羅賓全集》的撰稿人——莫裡 斯·盧布朗。 怪盜亞森·羅賓和盧布朗,是在盧布朗被捲人一件叫「紅心7」的奇怪案子時認識的。 那件案子收錄在《亞森·羅賓全集》的第一冊中,講述他們兩個人也就是從那時成為了 莫逆之交。之後,羅賓便把自己所經歷的種種冒險,和一些奇特的犯罪案子,都一字不漏地 講給盧布朗聽。盧布朗把他的講述記錄下來,然後寫成小說,那便是有名的《亞森·羅賓全 集》。在盧布朗的筆下,怪盜羅賓的名字風靡全球。然而,在羅賓尚未經歷那次驚險絕倫的 「奇巖城」大冒險之前,誰也想不到他有飛天金剛一般的卓絕功夫。 「嘿,不管是什麼,講個來聽聽嘛!」 「嗯——」羅賓好像提不起精神似地,呆呆地望著窗外。忽然,他的眼睛閃爍著光芒, 緊接著說:「喂!盧布朗,快把筆和紙拿來。」 「太妙了,這下子又有精彩的冒險故事聽了。」滿懷喜悅的盧布朗立即準備妥當,手握 鉛筆,把紙攤開。這時,羅賓的眼睛仍凝神望著窗外。 「好了嗎?」羅賓問。 「準備好了。」 「好!開始寫,19、21、18、20、15、21、20……」 「這是什麼意思呢?」 「先不要管它,你只管記好啦,一個字也不要記錯,哦!接著9、12、6、1……」 羅賓專心致志地注視著窗外,念著莫名其妙的數字;盧布朗有點一頭霧水的感覺,只好 把他所念的全部記在紙上。 「……21」這時他稍微停頓了一下,接著又念道「20、6……」盧布朗一邊寫著那些數 字,一邊把眼睛往上翻了一下,看了一眼,羅賓仍專注望著窗外,他那雙眼越來越銳利,熠 熠放光,接著又繼續念道:「21、9、18、……」 在窗外正前方不遠的地方,可以清楚地看到一棟古老而又陳舊的房子,牆壁很髒,已顯 灰黑色,可是與之相映襯的卻是巴黎那湛藍的天空。 那棟房子已經有好多年沒人住了,自從盧布朗搬到這個公寓以來,從來沒有看到那兒開 過一次窗戶。現在看過去,門還是關得緊緊的,四周寂靜無聲,沒有任何動靜。 「12、5、4、1……記好了嗎?可不要記錯喲!」羅賓說道。與此同時,他的眼睛就好 像被那邊的牆給吸住了似的。 盧布朗有了這個發現後,一邊用鉛筆記著數字,一邊用眼睛向牆壁那邊瞥去,喔,原來 如此,他已經看出了一個苗頭。在那邊黑灰色的污穢牆上,一閃一爍地反映著陽光反射的光 ,而且有一定的時間間隔,反覆閃爍。原來,羅賓正在數著閃光的次數。 「14、7……」 緊接著又閃了5下,盧布朗數後說:「5」。 「哈哈!你也知道了啦?」羅賓笑道。接著他走到窗口,把玻璃窗輕輕地推開,看清了 反射光線射出的方位,又坐回到椅子上說:「光線反射的方位你也知道了,這次由你來數。 」 盧布朗開始數,羅賓執筆記錄。 刺眼火熱的太陽正高掛空中,「不知道是什麼人用鏡子反射日光,把陽光從這邊公寓的 房子裡反射到對面的破牆上。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也許是小孩子們鬧著玩吧?真無聊,一 點兒意義也沒有。」想到這裡,盧布朗不再往下數了。 「不要停下,繼續數下去!」羅賓用很嚴厲的口吻說道。 反射的光芒繼續閃爍著,盧布朗沒法只好跟著數下去。然而,片刻功夫,閃爍的光芒突 然停下來,消失了。 「大概是到此為止了。好,拿張紙過來。」 羅賓拿起紙,凝神定睛地看著紙上所記的數字。他的眼睛越看越炯炯有神。 「羅賓,怎麼啦?有什麼……」 「噓,不要說話,安靜!」羅賓看著數字深思了片刻,然後滿含深意地點了點頭,隨即 說道:「嗨!這倒是蠻有意思的。」 「啊?……」 「這些數字都是暗號。」 「什麼?暗號?……這下子又有事幹了!」盧布朗興奮道。 「這還說不準。」羅賓冷靜地回答道,「你把26個英文字母全都給我寫出來,中間要有 空格。」 「沒問題。」一聽是暗號,盧布朗立即手腳麻利地拿出一張紙,把ABC……26個英文字 母寫了下來,羅賓在每個字母下面注上阿拉伯數字。 「把剛才記錄數字的那張紙拿來,跟這張紙對照一下,「19、21、18、20、15、21、 20,照這樣改寫英文字母以後再看,就變成了SURTOUT(意思是:無論在什麼地方),」 「噢!這樣變成了完整的一個單詞。」 「假如用這個方法,把這些數字全都變成英文字母的話,9、12是11。(那是。)6、 21、9、18、5就是FUIRE(逃避的意思)4、1、14、7、5、5、18就是DANGEER(危險或危機 的意思)。 「那麼,整句話的意思就是:『不管在什麼地方,一定要躲避危險。』」 「喔!原來如此。」 「照此方法譯解過來,大概就是下面的一段,『不管在什麼地方,一定在躲避危險。避 免被攻擊,謹慎接近敵人,然後……』這之後因為閃光停止閃爍,下面的便無從知道了。但 是,從上面看來,這個打暗號的人沒有多少學識,這是因為他把字拼錯了,可以看出在字的 旁邊加上記號的便是有誤,不過,這些姑且不談。總而言之,這是一個要他接近敵人的命令 。」 羅賓說完這些話後,便又聚精會神地思考起來。他的額上皺起幾道深深的皺紋,眼睛彷 彿在凝神於前方,這是他深思時所特有的表情。 現在是午後5點30分,落日的餘暉從窗口灑入室內,也映紅了西面半邊的天空。 羅賓一面思考,一面在室內踱來踱去。突然,他停了下來說道:「唉,盧布朗給勒卜修 特因男爵打個電話,告訴他我今晚10點鐘去拜訪他。」 「喔?勒卜修特因男爵?……那個有名的女賊的丈夫嗎?」 「沒錯。」 「讓我往那裡打電話,喂,你是不是在開玩笑?」 「誰跟你開玩笑?」羅賓態度很嚴肅地說,聲音很高,盧布朗只得急忙去查電話簿。 「喂,等一下,」羅賓眼睛看著那張記著暗號的紙接著說:「不用打電話了,給他說了 也沒有什麼用,還是先辦這件緊急重大的事吧,它使我放不下心來。」 「什麼事使你不能釋懷?」 「還不是這個暗號?怎麼會有頭無尾呢?怎麼會反一半光就停下來了呢?我就是為這件 事放不下心來。我們首先要解決這個問題。」羅賓戴上帽子,拿起手杖,說,「走,盧布朗 ,我們必須先把這個問題搞清楚。」 「你有何線索了?」 「目前還沒有。總之,還是先走吧!」羅賓催促著盧布朗,倆人一起走出了公寓。 「勒卜修特因男爵是位有名的大富豪,他特別熱衷於賽馬,在今年的賽馬大賽上,他眷 養的一匹叫做·埃托拿』的馬為他贏得了最高的優勝獎。 「勒卜修特因夫人是位非常美麗的金髮婦人,癡迷於裝束。平常生活奢侈無度,且虛榮 心極強,大肆揮霍他丈夫的錢財,為此男爵可謂傷透了腦筋。 「但是,在兩個星期前,這位夫人把他丈夫保險箱中的300萬法郎、許多寶石以及布汝 尼公爵夫人寄存的鑽石、珍珠一卷而走,至此再也沒有露過面。 「法國警方在全國乃至歐洲各地下通緝追捕這位夫人。然而,至今也沒有逮住她。警探 葛尼瑪前天將一位揮金如士的美女在比利時的某一大飯店擒獲,以為這下子可立下了大功, 誰成想一經調查才知道逮錯了人。這位美女竟是有名的女歌星——妮莉黛貝。而所追捕的勒 卜修特因夫人卻了無蹤跡。後來,男爵急了,他懸賞20萬法郎追緝夫人。但是,為了賠償布 汝尼公爵夫人寄存的鑽石、珍珠等名貴飾物,在迫不得已情況下,變賣寶馬以及哈斯曼大街 的住宅,同時拍賣掉了勒匡科爾的別墅。」 「我從報紙上也曾看過這個案件的報道,聽說男爵明天就要把所拍賣的錢償還給布汝尼 公爵夫人。」 「但是,這件案子和剛才那個殘缺不全的暗號有什麼聯繫呢?」 羅賓沒有作聲,默默地走下樓梯,到了街上,來到相距五六家的一棟半新的公寓門前站 住。「剛才用陽光反射暗號的就是這一家。喔,你瞧!那扇窗戶不正開著嗎?一定從裡面反 射出來的。」 羅賓抬起頭,用下巴指了一下四樓的一個窗戶,然後向站在門口的女人問道:「打擾了 ,勒卜修特因男爵的朋友住在這棟公寓裡嗎?」 「是的,他是男爵的秘書——萊貝奈先生,他是個安分守己的紳士。由於是獨身,因此 由我負責他身邊的瑣事。」 「我想拜訪他……」 「拜訪他?……啊!他現在正生病在床呢……」 「他的病很嚴重嗎?……有很長時間,是嗎……」 「是的,先生。自從男爵夫人那件事情以後,由於事務繁忙,警察又經常傳他去問話, 大概是操勞過度所引起的吧?真叫人擔心,自從那件案子發生的第二天,他就因發燒病倒了 ,請假在家裡休養,已經有兩個禮拜了。」 「兩個禮拜了?……病好點了嗎?」 「啊,這個我就不清楚了。」 「不清楚?你不是負責他身邊的瑣事,照看他的嗎?」 「不,醫生囑咐過,因為病人情緒受到刺激,最好不要讓他人進出他的房間,我也禁止 入內。」 「醫生是這樣說的嗎?」 「是的,醫生每日都來三次,可是,從不讓他人進去。」 「喔,他長什麼樣子?」 「是個留著花白的鬍子,戴著一副眼鏡,駝著背,走路趔趄的一個老人。剛才還到這裡 看病呢,大概20分鐘前走的。」 羅賓眼睛轉動了一下,忽然從女人的身邊穿過,向樓上跑去。 「喂,你去哪裡?」女人急忙向羅賓喊道。 「他去病人的房間。是四樓嗎?」盧布朗幫著答道。 「啊!不可以的!醫生囑咐不能讓人進去!而且你們也沒有鑰匙,醫生把鑰匙帶走了。 」 「什麼?鑰匙被……嘿!盧布朗,快!」羅賓鼓足了勇氣,衝上樓去。 「喂,不行!……不行!……」女人一邊嚷著,一邊跟在他們的後面,追上樓去。 羅賓和盧布朗一口氣衝到四樓,停在一間面向大街的房門前。羅賓轉動轉動把手,已經 上鎖,沒辦法開門。於是,羅賓便拿出他那七種工具,插到鎖孔中,轉動幾下,終於,門被 打開了,接著兩個人進入房間裡。 這是一間小客廳,窗戶緊閉著,屋裡很昏暗,從盡頭的門縫裡擠進幾絲陽光當羅賓一邁 進那扇已被打開的臥室的門,就說:「唉!遲啦,已經遲了!」 那女人從後面探過頭,看到屋裡的情形,當即暈倒過去。 萊貝奈已經死了,不用問他就是那個秘書。他好像受盡了折磨和苦痛,手腳枯瘦如柴, 彎曲地扭到一起;消瘦得只剩下皮包著骨頭的身體,活像一具骷髏,難看得使人發悚;雙眼 睜得很大,好像看到了一件可怕的東西;一張扭得變形的嘴,彷彿在恐怖地狂叫,又彷彿在 呼救,嘴唇僵硬而又蒼白,猶如冰凍一般。 「他是被人謀殺的。」羅賓微語道,「可是,連一滴血也找不到。」 羅賓彎下腰,拉開屍體上掉了扣子的襯衣,才發現,在胸部有幾縷血絲。 「這是致命的傷口,兇手一隻手掐住他的咽喉,另一隻手拿著利器,很準確地插進他的 心房,並且用的是一種特細的利器,所以,沒有流多少血。好像用的是長針一類的東西扎進 去的,傷口細微。」 在屍體的旁邊丟著一面攜帶式的小鏡子,無庸置疑這就是用來打暗號用的道具。 向窗外望去,可以看到反映著光芒的灰黑色牆壁,剛才牆壁上的反射光一定是這個秘書 萊貝奈搞的鬼把戲。 女人甦醒過來後,立即哭喊道:「快來人哪!」 「別喊!」羅賓喝道,「安靜下來!等一會兒再叫人,聽我的話,然後乖乖地回答我的 問題,因為這可是件人命關天的事……這個萊貝奈先生一定有朋友住在附近,是嗎?」 「是的,是的……「而且,那個傢伙的住處和這個公寓相連,是在公寓的右邊,對嗎? 」 「是的。」 「他和他的那個朋友每日傍晚時分,就不約而同在這附近的咖啡館裡見面,並且互換畫 報,是不是?」 「對,對。」 「那個人是個英國人吧?」 「是的。」 「他叫什麼名字?」 「哈哥路卜。」 「他家的門牌號是多少?」 「就在這排的第五家,是92號。」 「行了,沒問題了。可是,末了還有一件事……就是那位醫生過去一直在地方行醫嗎? 」 「不是的。我一點也不瞭解他的情況,他是自從萊貝奈先生生病之後,才到這裡的。」 「謝謝你的回答,你現在可以叫人了。嗨,盧布朗,我們該走了。」 羅賓和盧布朗急忙趕到92號。那是一棟不大的房子,樓下有個比較齷齪的小酒吧。一個 老闆模樣的人正在門口吸著香煙。 「請問,哈哥路卜先生在家嗎?」羅賓問道。 「他剛離開這裡,大約在半個小時前他急匆匆地攔了輛出租車走的,他平時幾乎不坐出 租車的。」 「您知道他去哪裡了嗎?」 「這我倒不知道,他沒有說要去哪裡,不過,隱約聽見他向司機說要去警察局。」 「喔,是這麼回事。那麼,後來有沒有人又來找他?」 「有一個白鬍子老頭。他戴著一副眼鏡,走路趔趔趄趄的,他按了哈哥路卜先生的門鈴 好長一段時間,確定他出去了,這才轉身離去。」 「謝謝您!謝謝您!」 羅賓剛想舉手欄一輛過路的出租車,可是又一琢磨:「不行啊,他走的要快得多。」他 如此自言自語。隨即又陷入沉思之中,低著腦袋,緊閉雙唇,默默地走著,也不和盧布朗說 話。 盧布朗心想:「這一定又是一樁傷腦筋的案子。」因此,他沒有去打擾羅賓的沉思,默 默地跟在他後面。 走了一段路,羅賓回過頭來,嘟囔著,道:「這個案子可真棘手,但是卻值得動動腦筋 。」 當他倆走上一條佈滿綠蔭的大道(勃耳柏爾)時,引人注目的是這條街上的小圖書館, 他倆走進圖書館的閱覽室,羅賓翻閱著近兩周的報紙。儘管盧布朗不知道羅賓在查閱什麼資 料,但是,看來各類報紙上均有刊登。羅賓一會兒自言自語幾句,一會兒滿意似地點點頭。 他翻閱一會兒,又把眼睛閉起來,彷彿在腦中整理剛才所看到的資料。 他們在圖書館裡呆了好長時間,出來時天已經黑下來了。他們在最近的小飯店裡吃了飯 後,便向哈士曼街的勒卜修特因男爵的住宅走去。 那是一座非常漂亮的四層樓的別墅,前方矗立著古代大理石圓柱,旁有站著的古希臘的 女神像,給人整個感覺是:堅強穩重、富麗堂皇。當之無愧為大富豪和貴族的居所。但是這 棟豪華的別墅,卻由於女主人的行為不檢而遭受到拍賣的命運,只是男主人還沒有搬出去罷 了。 「男爵大概獲得買主的允許,在尚未找到合適的住處前還可以住在裡面。」 「你想拜訪男爵嗎?」 「沒錯。」緊繃著臉的羅賓說道。在路燈的燈光下,盧布朗望著羅賓這表情心想:「他 見男爵目的何在?看他的表情,這決不是一般的拜訪。」 盧布朗估計這其中一定有原因,只是現在不知道罷了。盧布朗靜靜地看著羅賓越來越嚴 肅的臉,知道在他的眼角已經燃起雄雄的鬥志。 「羅賓,你去拜訪男爵幹什麼?」 「向他挑戰。」 「啊?挑戰?」 「對了,這將是一場激烈而又富有冒險的戰鬥。」 「這太危險了吧?」 「哈哈,我不會有事的。」羅賓爽朗地笑道,「放心吧!盧布朗,我一個人去鬥他,單 對單,你回去吧!」 「但是……」 「我不是跟你說過嗎?不用為我擔心,明天我會把戰績向你匯報的。」 「可是,假如……」 「沒事的,你回去吧!如果自此我們不能相見的話……」接著,一邊揮手向他告別,一 邊哼著那時很流行的一首歌曲,羅賓在盧布朗的目送下進了別墅。羅賓那迷人而又幽雅的歌 聲傳入耳中:「請你在我墓旁種下楊柳吧!隨風哭泣,我親愛的垂柳。」盧布朗雖然十分擔 心他,可是,他又很瞭解羅賓的性格,因此不得不目送他邁入別墅。 羅賓的背影消失在大門外。黯淡的夜色,分外黑暗的大門……羅賓按了按門鈴。 「請問勒卜修特因男爵在家嗎?」 「在。」管家非常有禮貌地鞠了一躬,「請問……您貴姓?」 「我是來拜訪男爵的。」 「主人晚上一概不見客的。」管家上下打量了一下羅賓的穿著,說話的態度雖然很是委 婉,但是爽快地拒絕了。可是,羅賓並不為此而告辭。 「請問男爵知道他的秘書萊貝奈已經被害了嗎?」 「是的,警察已經通知了。」 羅賓故意提高聲音說道:「有關這樁案件,我有十分重要的事,要當面告訴男爵,因此 特意來拜訪……」看情形男爵已經聽到他們的對話,這時,由二樓傳出話來:「艾狄旺,請 那位先生到裡面來。」 管家畢恭畢敬地把羅賓帶到二樓。在寬闊的走廊上鋪著華麗的猩紅地毯,樓上的房間很 多,在其中一扇半開的門口站著一位紳士。羅賓一看便知他就是那位被夫人捲走巨款和寶石 的大富豪。因為紳十的面貌和登在報紙上的相片分毫不差(在夫人逃走不久),是個儀表堂 堂的貴族。 「請問,閣下就是勒卜修特因男爵嗎?」羅賓非常有禮貌地向他鞠了一躬。 「正是在下,請裡邊坐。」 男爵用非常沉著的優雅的姿勢把羅賓請到房間裡面。男爵有著高大的身材,寬厚的肩膀 和強壯的體格,身著筆挺的西服,鬍子刮得乾乾淨淨,臉上露著溫文可親的笑容。可是,那 笑容有點不自然,在他的眼睛裡有著隱藏不住、無可名狀的悲傷和畏戒。 男爵的客廳是個有著三扇窗戶的大房子,裡面擺設著一些豪華的傢俱、書架、衣櫃等。 請羅賓坐在一張沙發上後,男爵也坐了下來。然後用很焦灼的語氣問:「閣下,已經知道了 些什麼?」 「是的,男爵。」 「是萊貝奈被謀殺的事嗎?」 「對,另外有關尊夫人的事也……」 「啊?賤內的事你也……,那就麻煩您……」這時,男爵看起來很是焦急,把上身往前 探了探,一副迫不及待的姿態溢於言表。 「男爵,那我說了,事情的發展確實很嚴重。」 「不管什麼,請您馬上說出來吧!」 「萊貝奈已經被醫生禁止外出有兩個星期了,確切地說,還不如說是被監禁在屋子裡面 更恰當一些。所以,他便和外界無法聯繫。於是,他就想出了一個辦法,大約五六個小時之 前,他用陽光的反射為暗號和尚不知道的一個人聯絡。陽光反射在我的房子對面的牆上,我 是在偶然中發現的,因為那是一種很簡單的暗號,因此被我很快地譯解出來。直感告訴我, 這一定和某一特別的案件有聯繫。但是,這一暗號居然中途斷了,那是因為萊貝奈用反光傳 達信息時,突然被兇手殺死了。」 「是誰?……那個兇手是什麼人?」 「就是把萊貝奈監禁起來的那個醫生。」 「那個醫生叫什麼?」 「目前還不清楚。不過,萊貝奈的朋友一定認識他。」 「那位朋友叫……?」男爵說到這時,臉色有點不對勁。 「他是一位英國的紳士,叫哈哥路卜。其實,萊貝奈就是用陽光暗號和他聯絡。 那個英國人發現暗號中斷後,便急匆匆乘出租車去警察局了。」 「他為什麼要去警察局呢?……後來呢?……」男爵的面色越來越不對勁。 「後來,警察便把您的別墅包圍起來。男爵請您從窗口向下看、有十幾個警察正躲在樹 林和窗戶下面呢!他們接到命令,守到大亮,然後便要衝上來逮捕兇手。」 「什,什麼?……兇手已躲到這裡了?他是誰?他是……這裡的傭人?這是……喔,對 了,您說的把萊貝奈監禁在房間裡的那個醫生,就是……」 「不是,男爵先生,哈哥路卜去警察局不是為了萊貝奈的事,因為那時他還不知道萊貝 奈已經被人殺害了,是因為另外一樁事情。」 「另外一樁?……那又是什麼事情呢?」 「那是有關尊夫人失蹤的事。當哈哥路卜看到萊貝奈發出的暗語後,就知道了有關尊夫 人的天大機密。」 「啊?那麼,那個叫哈哥路卜的英國紳士知道賤內的下落嗎?他知道賤內在什麼地方啦 ?在哪裡?她拿走的錢和寶石呢?……人沒事吧?」男爵激動地站了起來,一口氣問了這麼 多的問題。 男爵像瘋了一樣用雙手抓著羅賓的肩膀,搖動著說:「喂,快告訴我,我已經等不急了 ,賤內,賤內在哪裡?不,她怎麼了?」 「嗨!不要激動,請坐下來……」羅賓扶著男爵坐在沙發上。 「在我尚未說出真相之前,我有幾個問題想向您請教,根據報紙上刊載,尊夫人對您的 職業和其他所有的秘密,似乎都非常清楚,而且保險箱的鑰匙也是由她保管的,是不是這樣 ?」 「是的。」 「然後尊夫人就渺無人跡,是不是?」 「是的。為了這件案子,我曾經向警局報了案,請他們通緝賤內,同時還刊登了懸賞的 啟示,希望可以找到她。但是,至今連一個影子也沒有見到。」 「是嗎?大概是這樣,因為尊夫人再也不會回來了。」 「為什麼?這是為什麼?」 「因為尊夫人已經被人殺害了。」 「什麼?被殺害了?賤內被,……不,不可能的!」 「不,她確實是被殺害了。而且就在傳聞尊夫人失蹤的那天夜裡,就已經被殺了。所以 不論你怎麼找,最終還是找不到。」 「什麼?你這個人是否有點毛病,居然說賤內已被謀殺了,真是胡說八道!況且到現今 也沒有發現她的屍體,警方也正在追查賤內的行蹤,並且有幾次就要逮住她時,又都被她巧 妙地逃跑了,再也看不到她的影子了。」 「不,警方所要逮捕的並不尊夫人,而是另一位女性。」 「另外一位女性?那麼她是誰呢?」 「她就是殺害尊夫人的幫兇。」 「是殺害內人的幫兇?哪裡有這麼一回事?」 「不,夫人確實已被害了。你的秘書萊貝奈知道這件事,可是當兇手知道這個秘密後, 馬上把他監禁在房子裡。就是那棟舊公寓的四樓,兇手也曾經住在那裡。 他用暴力把秘書關起來,不准他邁出房間一步,同時又向門房謊稱萊貝奈先生已經生病 了。然後,兇手化裝成一位老醫生,假裝去替他看病,其實是去威迫他,叫他不得報警,也 不得向任何人洩漏。要不然就殺了他,這樣兇手還是放心不下,每日部要看他兩三次;但是 ,萊貝奈絞盡腦汁,也要通知他的朋友去設法救他。結果經過苦思才想出利用陽光的反射原 理,發出暗號。這事被兇手發現後,悄悄摸進房間,從背後把正在專心致志打著反光暗號的 萊貝奈的脖子掐住,同時,用針一樣的利器,準確地刺進他的胸口,刺透了心臟,把萊貝奈 殺死了。」 「這麼說是那個老醫生殺的內人,同時又把秘書謀殺了,是這樣嗎?那個壞蛋是什麼人 ?那個魔鬼是誰?他從哪裡來?」男爵叫道,由於憤怒、驚怖,他的臉漲得通紅。 羅賓平靜地望著他說道:「他從哪裡來,您還不知道嗎?」 「不知道。」 「您想知道這個人是誰嗎?」 「當然想知道。他是我的殺妻仇人,是他殺死了內人和秘書,有何不想知道的道理?您 知道嗎?那麼請您告訴我,那傢伙現在在哪裡?」 「我曉得。」 「他在什麼地方?」 「就在這棟別墅裡。」 「什麼?在我的家裡?可能嗎?」男爵的臉色馬上變成鐵青色。 「錯不了的。」 「那……那……他是誰?」 「是你!」羅賓的聲音像冰一般冷喝道。男爵面色蒼白,騰地一下子站了起來。 「喂,別跑!你就是兇手,男爵先生。」羅賓把雙手搭在他的肩上,就像鐵臂鉗住了一 般。當男爵想甩掉時,卻無法動彈。 「請坐下,別急,聽我把話說完嘛。」 男爵軟綿綿地癱坐在椅子上。兩個人一聲不響地凝視了一會兒,旋即羅賓打破了沉寂: 「男爵,你對夫人的妄為,奢舉浪費,大肆揮霍無能為力,你恨透了她,同時你又愛上了另 外一個女人。你將巨款、珍寶藏匿起來,同時串通那個女人殺死了夫人,之後把丟失的巨款 的責任推到夫人的身上,同時以夫人卷財逃逸的罪名向警察報了案。然而,你這個秘密不小 心被你的秘書萊貝奈先生發現了。因此你就偽裝成一個老醫生,把他殺死u你已犯了雙重謀 殺罪,同時,你還私吞布汝尼公爵夫人所寄存的珠寶,又把這一罪名推到尊夫人身上,然後 把這些東西交給幫兇,讓她逃走。我說得對嗎?男爵?」 男爵把頭抬起來,臉色已經恢復成原來的氣色,他用驚詫的眼神望著羅賓的臉,好像把 他當作一個精神病人,讓他語無倫次。片刻,動了動嘴唇,彷彿要說什麼,旋即又改變了主 意,接著接了一下小桌子上的鈴。 不一會,管家進來了。「您有何吩咐?」 「喔,艾狄旺,你可以去休息了,客人由我來招待。」 「是!那,燈要不要關?」 「大門口的燈不要熄。」 管家點了點頭退出客廳男爵從寫字檯的抽屜裡拿出支手槍來,故意讓羅賓看見,之後把 手槍裝進門袋口袋裡;用低沉而又緩慢的聲音說:「我不知你的來歷,但是,你剛才所說的 話使我非常驚詫。我不知道你為何說出如此毫無依據的話,你又為何說我是殺人兇手,把罪 證推到我身上,我百思不得其解。 「請您原諒我的冒犯,我認為您神經有問題,為此我很害怕。為了預防萬一,所以我才 拿出槍來。你的大腦也許不太正常,大概是昨晚做了惡夢,而把這看作事實,因此跑到這裡 來找我的麻煩。我是個貴族,有地位,名譽卓著,財產豐厚,這些都是大家所共識的,我為 何又要去殺人呢?自從賤內失蹤後,我幾乎每夜都無法入睡,時時刻刻為她擔心,內心非常 痛苦,弄得我是疲憊不堪。你居然又來說出如此無中生有的話,我真不知拿你如何是好? 「我並非你想像中的那種人,更不會去殺人,請你立刻離開這裡吧!」男爵語帶悲痛地 說,眼裡噙滿了淚水。羅賓看到他這一表情,疑道:「難道我誤會他了嗎? 男爵並不是殺人犯……那眼淚,那音調,啊,男爵彷彿是清白……。」 羅賓幾乎不相信自己的判斷。可是,當他瞥見男爵胸前的領帶時,心中不由回憶起一樁 事來。 在男爵的領帶上夾著一根領帶別針,那是一根比普通的長許多的金別針,在針頭上鑲著 一粒大珍珠,別針呈三角狀。被殺害的秘書的胸口就是被一根非常細的利器刺穿心臟的,從 傷口的形狀看來,那決不是小刀一類的東西。對了,萊貝奈一定是被那根別針刺死的。他將 別針倒置手中,用拇指壓在那粒珍珠上,只要用勁一扎,心臟便被扎透……想到這裡,羅賓 又恢復了自信。 「男爵先生,你是位非常不簡單的人物,你說我神經有問題,腦筋不正常,做了惡夢來 掩飾你的罪行。哼!事情不像你所想像的那樣單純。既然你玩捉迷藏,那麼,我就更詳細地 告訴你!先生,你的那個同黨就是被警長葛尼瑪所逮捕的女歌星妮莉黛貝。妮莉在你的吩咐 下,帶著裝有巨款和珠寶的大皮箱四處逃避。葛尼瑪認錯了人,以為她就是尊夫人,於是把 她逮捕。結果,當他搞清妮莉是一名歌星後,便把她放了。因為葛尼瑪非常老實,所以被她 巧妙地瞞過去了。但是我是不會被你所迷惑的。你在報紙上懸賞20萬法郎,追尋尊夫人,這 也是欺騙大家和警方的一種詭計。大家被你那20萬法郎的巨額懸賞所迷惑,四處尋覓。但是 ,你已經把夫人的屍體藏匿起來,誰還會找得到呢?所有這些均是你的蒙人手段,狡猾的特 技表演! 「還有,先生,你嘴裡雖說要賠償布汝尼公爵夫人的珠寶,把這棟住宅及別墅通通拍賣 ,然而一旦你拿到那筆錢之後,就會遠走高飛。不必說,公爵夫人連一文也無法拿到。當你 拿了所有的錢後,一定會逃往國外,先躲到丹麥亦或荷蘭,在那裡和歌星妮莉會合,然後一 塊逃跑到英國去。」 男爵心平氣和地聽完羅賓的話說:「你真會說笑,你究竟是什麼人?」 「哈!哈!我是上帝遣來的天使,專門來懲罰你這個殺人兇手。」羅賓說著突然站起來 ,雙手抓住男爵的肩膀,氣勢洶洶地說:「嗨,先生,如果你不想丟命的話,就乖乖地聽我 的話。你所說的被夫人捲走的300萬法郎,公爵夫人所寄存的珠寶以及拍賣別墅所得的錢應 該全部在你這裡吧? 「你瞧,那個新皮箱已經從幕簾後露出來了。那個皮箱是用來裝錢和珠寶的吧? 大概你打算在今天逃跑。但是,偏偏有數十名警察把你這棟別墅包圍了,你已經無路可 走!你已是閉關之犬!可是,只有我可以救你一命。只要打一個電話,明早凌晨時分,就會 有20多個屬下趕到這裡來,用計把警察引走,到那個時候,你便可以藉機溜走。如何?行吧 ?不過,這是有條件的。對你來講,這是九牛一毛。換句話說,只要你把一半的錢和珠寶給 我,那就萬事大吉了。」 「呵,呵,我明白了,你這是趁火打劫,是不是?」 「你不願被敲詐、勒索?我只是不想看你為此而命喪黃泉,想救你一命,這算是報酬, 一半的金錢可說是太便宜了。如此一來,不但救了你一命,同時還救了你的女朋友——妮莉 一命。喂,先生,你願意你們兩個人一塊送命呢?還是願意分出一半的財寶呢?快回答我! 」 「這就是答案!」男爵騰地站起身來,與此同時拔出槍來。羅賓眼疾手快,就在他要扣 動扳機的那一刻,一轉身,把男爵扔到床上。羅賓從他一拿出槍時,就一直留神他的眼睛, 估計他一定會拔槍,因此不等他開槍,一個擒拿便把他摔倒,子彈射人天花板內,泥土從上 面稀稀落落地掉下來。男爵一個魚躍站起,一把抓住羅賓說道:「嗨,好傢伙!」 兩個人在地上展開殊死搏鬥。一會兒羅賓把男爵騎在身下,一會兒男爵又把羅賓翻倒在 地,兩人滾作一團。突然,羅賓感到胸部被什麼東西紮了一下。「好,你居然……用別針… …」羅賓扼住男爵的手腕,把倒拿著的領帶別針奪了下來,然後把男爵摜倒在地上,上去就 是一腳,同時緊握拳頭,對準他的心臟就是一個虎拳。 男爵當即暈死過去。 「哈,一點兒傷也沒有。由於我襯衣裡穿著防彈背心,所以像這種夾領帶的別針無法發 生作用了。哦,別針的針頭都已經彎曲了。但是,金錢和珠寶在哪裡呢? 喔!很可能就在那個保險箱裡面。」 羅賓從男爵的衣袋裡搜到一串鑰匙,當他快走近大保險箱時,突然站住了,側耳側聽, 「砰!砰!砰!」 「喔,有人正在敲門。沒錯,一定是警察發現了槍聲。如果叫他們進來,事情就複雜了 ,必須馬上把事情辦妥,但是,打開保險箱的密碼是什麼呢?」 他把門從裡面鎖住,防止外人從外面進來。然後他便蹲在保險箱前,默默地注視著密碼 的鍵盤,苦思冥想起來。「密碼……四個字吧?像這種保險箱,一般都是四個字的,哦,應 是××和××呢?知道密碼的可能就只有男爵和他夫人了。但是夫人已經被殺,男爵在那裡 人事不知,把這小子弄醒,逼他說出來……不行,沒有時間了,警察已經在外面喊開了,到 他們破門而入大概只剩下二三十秒鐘了。快,趕快想呀!」 羅賓絞盡腦汁拚命思索。突然一個念頭像閃電般掠過他的腦海。「喔,對了,萊貝奈的 反光暗語中一定藏著密碼。對,沒錯,萊貝奈一定知道保險箱的密碼。」 他把手指伸向鍵盤,按動刻著ABC到XYZ的字母表,字母排列成圓形,如果按動這些字母 ,將它拼成一種密碼,把鑰匙插進去,保險箱便可以打開了。 「嘰!嘰!嘰!嘰!」他連續按了四個字,然後把鑰匙插入,使勁一轉,兩手握住保險 箱的把手,把厚重的門往外一拉,保險箱的門被打開了。但是,當他朝裡面一瞧後,禁不住 倒退了兩步。 在保險箱裡有一具屍體,是個半裸的女人,已變成兩截。凌亂的頭髮遮住了她的面目。 羅賓立刻把屍體拔出來。「啊!原來是男爵夫人!」他驚叫了一聲。 與此同時,嘈雜的腳步聲從樓梯處傳來。「啊,他們已經上來了。」時間非常緊迫,已 來不及去拿那些金錢和珠寶了。 羅賓急忙奔向隔壁的房間,從窗口跳出來沿著水管滑下去,飛快跑過院子,之後穿過樹 林,越過石牆,從大路溜走了。 翌日清早,羅賓來到盧布朗的公寓。 「戰績如何,羅賓?」 「唉,失敗,太失敗了!真是得不償失。」羅賓苦笑道,但是臉上卻是一絲滿不在乎的 微笑。 「所謂的失敗,是否沒有找到男爵夫人?」 「不,男爵夫人已經被害,是被他丈夫殺死的。」 「什麼?」 「我打一開始,就懷疑是他殺死了他的夫人和秘書。結果藏在保險箱裡的夫人屍體被我 找到了。」 「那麼,錢呢?」 「我親眼看到那個包也在保險箱裡。」 「你沒有拿那些東西?」 「對了,我之所以說大失敗了就是指此,這應是我一生最大的失策了。」 「如何不把它拿出來?以你慣例不是如此呀!」 「不,那確是太糟了,一具屍體被鎖在保險箱裡達兩個禮拜之久,那種氣味你是可想而 知了。 「當我一聞到那氣味時,差點沒暈過去,哪還顧得了那些金錢與珠寶呢?況且,警察馬 上就到,我這是勉強逃出來的。」 「喔,原來如此,那簡直太可笑了。」 「有何好笑的?真是糟透了。」 盧布朗看著羅賓的表情,忍不住捧腹大笑。可是,忽然又像回憶起什麼似地說:「喔, 對了,你是如何知道那個保險箱的密碼的?」 立刻,羅賓馬上洋洋得意地說:「啊,這就是本人明察秋毫和高明的推理之處。」 羅賓說這話時,那張得意的面孔猶如天真爛漫的孩子一樣。盧布朗就愛看他這一表情, 彷彿有意恭維似地道:「那快告訴我你是如何利用聰明的智慧和偉大的推理,發現密碼的吧 !」 於是,羅賓又得意地說道:「啊,其實只要用心仔細想一想,喂!盧布朗你對前些時那 個陽光暗號還有印象嗎?」 「喔,當然有印象。當時譯解暗號時用的紙還在這裡呢!」盧布朗拿出那張紙。 「現在,再一次把它寫在上面看一看:「不管在什麼地方,一定要避免危險,避免被攻 擊,小心謹慎地靠近敵人……、』 「你瞧,這四句話的拼字均有誤,況且是極簡單的錯誤。假如,不是一點知識沒有的人 ,是絕對不會出現如此低級的錯誤。可是,萊貝奈是一名秘書,是大學畢業,受過正規教育 ,像如此拼字的錯誤,一定是有意為之。我發現他有一個英國籍的朋友,叫哈哥路卜。在黃 昏時分,他們倆經常去附近的咖啡館,邊喝著咖啡,一邊玩報上的填字、猜謎及各種暗號遊 戲,以此消遣、取樂。同時,他們喜歡用簡單的暗號通信。這也是遊戲吧。因此,當萊貝奈 被監禁起來後,為了把此事通知給他的朋友,便利用陽光反射的原理,用鏡子的閃光和朋友 聯絡。那天,萊貝奈把大人的屍體藏在保險箱這一秘密也告之了他的朋友,希望他去報案。 於是,在這些暗語中,又加入一個暗語。」 「另加的暗語同保險箱的四個字有聯繫嗎?」 「沒錯,你瞧!這四個單詞的錯誤是……。」 「嗯——確實有點不對勁。」盧布朗道。 把拼錯字母的單字列表如F:危險:DANGER(正確拼寫),DANGEER(錯誤拼寫)多了一 個字母E;攻擊:ATTAQUE(正確拼音),ATAQUE(錯誤拼寫)少了一個字母T;如此「敵人 」少了一個字母N,「小心」把E拼成A。 「你瞧,把拼錯的字母按順序讀出來,就是ETNA(埃托拿)。『埃托拿』是男爵所養的 寶馬的名字,曾多次為男爵取得優勝獎。他用自己鍾愛的名駒的名字,作為開啟保險箱的密 碼。」 羅賓洋洋得意地說著,同時,仰頭把一股雪茄煙霧吐向天花板。在他眼裡,這彷彿比拿 到那批珠寶和金錢還感到欣慰。儘管羅賓是能使人聽而卻步的大盜紳士,更有甚者說他是魔 鬼,可是他還是擁有那天真的稚氣。 「後來,男爵的結局如何呢?」 「當警方發現保險箱裡的死屍時,一定不會再讓他有任何的詭辯。他是個魔鬼,被推上 斷頭台是個報應。」羅賓靜靜地道。 熾天使書城
【第二章】 2藍寶石之謎 「嘿!那個人真奇怪!葛尼瑪雙眼忽然閃爍起光芒。葛尼瑪是巴黎聲名卓著的老探長, 是警界的風雲人物,是警界的元老。 清晨,走在上班路上的葛尼瑪探長、在貝高樂大街上注意到他前面走的一個男人,身上 穿著破破爛爛的衣服,腳上一雙又醜又大的鞋子,看起來像一個乞丐。可是,巴黎現在已進 入冬季,11月份了,而他還戴著一頂像是從垃圾堆裡撿來的破草帽。 他每走30步就停下來,重新系一下鞋帶,或者有意把手杖掉在地上,再把手杖撿起來。 每次他蹲下時,便從口袋裡拿出一小片小片的桔子皮,然後把桔子皮整整齊齊地擺放在石頭 路邊。 是神經病嗎?看起來又沒有那麼嚴重,可能是呆子,也說不準。乞丐中經常有這種神經 不正常的,沒有人會去理會這種人的。而且,現在又是早班時候,對於他那怪異的舉動,急 急忙忙趕著上班的人也只是順便瞅一眼,任何人也沒往心裡去,轉身而走開了。 但是,葛尼瑪老探長卻一直用疑惑的眼神注視著他,不讓這個人走出自己的視線。老探 長是個熱心、勤懇而又固執的人,假若有仟何感覺出人意料的事時,必定要探個究竟。平素 他是個溫文爾雅的老頭子,可是,一旦發現了案件,馬上便變成另外一個人似的。執著追查 絕不輕易放棄,猶如一隻追尋獵物的獵犬,不顧其他,一味向前追去。 如果他懷疑誰是案犯,決不會放過他,就像一隻獵犬咬上獵物一口,便死也不肯放過一 樣。在案發的現場、有時,一些初出茅廬、辦案比較慢的年輕的檢察官和局長也會被他呵責 得不留情面,甚至督察也對他另眼看待。 現在,老探長已嗅到了犯罪的氣味,於是便跟在這個乞丐後面。這個人的舉止很是蹊蹺 。在路邊放便了一片片的桔子皮後,便轉身向葛蘭特梅大街走去。與此同時,老探長發現在 街對面人行道〔也有一個十二、三歲的小乞丐,他一邊走,一邊同那個男人使眼色「喔,這 倆小子一定是一夥的。」老探長繼續跟蹤。那個男人彎下腰挽起了褲腿,接著又放一小塊黃 色的桔子皮;此時,對面人行道上的少年看到此舉動,便在旁邊的牆上,用粉筆畫了一個圓 ,圓平又畫了一個十字。 「這一定是什麼暗語。」片刻,那個人又向前移動。這回,男人一邊掉下桔子皮,一邊 撿起丟在地上的東西。少年便又在附近牆上畫了一個圓,裡面又加了一個十字。 「越看越像正在進行什麼勾當。」犯罪的跡象愈來愈明顯,葛尼瑪探長的眼睛為之一亮 。這一長一少的兩個傢伙,不斷停下來繼續作出使人不得其解的舉動。看起來,那個年長的 男人已觀察好了地形,然後丟下桔子塊,少年便依他的暗示在牆上作了標記。 當他們走到香西利大廣場時,年長的站住不走了,從口袋裡拿出一支香煙,點著。那個 少年走到那個男子的身旁,想不到如此小的年紀也拿出支香煙來,向他借火。乘此功夫,兩 個人小聲交談起來。老探長從街上的一棵樹後望去,看見少年正把什麼東西一件件地交給那 個年長的乞丐。 「喔!是手槍。」老探長不禁自語道。 那個男的轉身朝前走去,右手在口袋裡不斷伸進伸出,如此進行了六次。探長明白了這 是手槍上膛的動作,然後轉身走去。 「啊!他一定是打算作案了。但是,在哪裡呢?」老探長集中精神繼續跟蹤。 不一會兒,那個男的走進修倫大街的一扇門裡,他匆匆跟過去。伸進頭一瞧,那是一座 樹木林立的大庭院。裡面,是棟非常豪華但又陳舊的四層大房子。這是一座被荒廢了的,陰 森森的古老,院裡的樹沒有修剪,任其滋長。四層樓的窗戶上除了四樓之外,其他的百葉窗 都緊緊閉著。 葛尼瑪探長走進院內,沿著碎石汽車道,來到正廳的前而。大門沒有上鎖,他推門走進 去,然後順著右邊的樓梯,悄悄摸上二樓。 這時,老探長突然聽到四樓傳來嘈雜的聲音,搏鬥和腳步聲、傢俱翻倒在地聲、喝叫聲 、慘叫聲、隨著就是槍聲……。 葛尼瑪下了下決心,然後一口氣衝向四樓。四樓的房門大開著,當他踏進之後,才發現 聲音是由隔壁的房間傳來的。老探長推開門一看,不禁一愣。原來,剛才的兩個乞丐在屋裡 ,拿著椅子在地上」劈啦吧啦」地摔打,同時嘴裡慘叫、怒罵著。 假如不是親眼目睹,還真以為有人在打鬥。不知他們兩個人在這裡搞什麼鬼,葛尼瑪被 眼前此景弄得目瞪口呆。 此時,從隔壁的一個房間裡,走進來一個大約二十八、九歲的紳士,儀表堂堂,穿著一 件華麗的俄產羔皮豪華裝,像一位典型的白俄羅斯年輕貴族。 「唔,葛尼瑪先生,歡迎光臨。」 「喂,你是誰?」 年輕紳士沒有回答葛尼瑪的問話,而是逕自走向那兩個男子,說:「有勞了,你們的仟 務已經完成了。來,這是說好了的獎賞。」青年紳士遞出100法郎的票子。 「打擾了,謝謝您……嗨!還不趕快向老闆道謝!」中年男於接過鈔票,向少年說道。 兩個乞丐連連鞠了幾個躬,然後轉身離去。 青年紳士關上門,轉易向葛尼瑪說道:「非常抱歉,有勞大駕。由於我有件非常重要的 事,不得不請您。再次感謝您的到來,哈哈!」他一面笑著,一面伸手準備同他握手。葛尼 瑪把他的手甩開,臉漲得紅紅的,很不友善地瞪著對方。 「唔,生氣了嗎?葛尼瑪兄。對,是我不對。本來嘛,我應打個電話邀您前來的。但是 ,如此一來,你可能不會爽快答應,就算答應也會帶許多警察,少說嘛,也有一個營。這樣 一來,本人的麻煩就多了,所以,就想了一個辦法,表演了一個小把戲,把您請來了。」 「你是何人?」 「您還不曉得嗎?葛尼瑪,我真有點不好意思!大偵探的眼光也有走眼的時候。 所以啊,人不能老啊!喂,葛尼瑪!我是羅賓呀!」 「什麼?你就是羅賓?」 「不錯,我就是你老罵的死敵怪盜——亞森·羅賓。」 「哼——」葛尼瑪一聲冷哼。可是,他怎麼看也不像是羅賓,反而像一位高貴的俄羅斯 紳士。因為他早就知道羅賓善長喬裝打扮,因此也就無話可說了。 「哦,原來你就是羅賓。」葛尼瑪拉了一張椅子坐了下來,然後問道:「羅賓,你有何 貴幹?」 「先別忙,這是一棟荒靜的古宅,不會有人來打擾的,讓我們好好談一談吧。 啊?這棟房子嗎?它是路修特勒爾伯爵的別墅,可是他一直不住在這裡,因此本人就借 用一下,這可說是本人秘密藏身的其中一處吧。當然,這不是以我的名義租借的,它是以前 內閣大臣杜馬路由的名義租下來的。曾經任為內閣大臣的一職的人很多,用這一官銜來避人 耳目,是再恰當不過的了。」 「這些雞毛蒜皮小事就不用提了,還是言歸正傳吧!你找我有什麼事?」 「你也忒性急了吧?話不多,5分鐘便可搞定。」羅賓也拉過一張椅子,椅背向前,像 騎馬一般兩腿分開坐下;又把兩個胳膊搭在椅背上,兩手托著下巴道:「昨夜凌晨時分,當 一艘小船從新橋下駛過時,突然,一包東西自橋上掉下來。依我琢磨,那包東西本意是丟人 河中,讓它沉入河底的滯成想恰掉在船上。 「船上有一條狗,叨著它來回甩,並不時用爪子和嘴扯撕。這時,恰好有位船夫走近一 看,發現那是用報紙包著的一個紙包,船夫把那條狗攆走後,打開一看,報紙裡包了一些非 常奇怪的東西,於是便把這些拿給他朋友看。而他這位朋友恰是我的屬下,所以,今天一大 早便急忙把那些東西送到我這裡,就是這些……」羅賓站起來,指著桌子上的東西說。 那是一些破舊的報紙,墨水瓶(瓶蓋上繫著一根長線)、玻璃片、破破爛爛的紙盒,另 外還有一條被截為二段的紅色絲巾的其中一段一絲巾邊上綴著和絲巾一樣質地、顏色的圓形 絲穗。 「這些東西有何不妥?」 「不清楚。這些就像一個謎,說不準還有一一些其他東西包在一起,呵能被那條狗甩到 河裡去了。如果東西全部都在的話,說不定可以解開這個謎。葛尼瑪探長,對這方面,你是 個行家,看了這些東西有何感想?比方說,是否感覺到有犯罪的動向?我就是因為想瞭解、 查清這一點,所以才把您請到這兒來……怎麼樣,探長先生?」 葛尼瑪默不作聲,他和羅賓是夙敵,很多次都幾乎抓住他,甚至有一回已經逮住了他, 但馬上又被他使計溜掉了。而且羅賓每次逃脫以後,都要在報紙上公開刊登文章來譏笑他, 或者在拘留所的牆上寫一些揶揄和嘲弄的詩句。因此,他對羅賓可謂恨之入骨,甚至一聽到 羅賓的名字便怒不可遏,葛尼瑪雖然如此痛恨羅賓,但是,不知為何,對他卻有一絲莫名其 妙的感情。一個追,一個逃,互相鬥爭,不知不覺,兩個人竟然有了感情,這確實夠幽默的 了。 「今天費盡心思把你請來,是想聽聽你的高見,沒成想你竟然不開尊口。不過,我認為 你的想法和我的也無甚大區別。那麼,就先聽聽我的吧!如若您認為有何不妥之處,請不吝 賜教。依我的推理,從這些東西得出的結論是這樣的。」羅賓平靜地說道,「昨日夜裡,在 9點到12點中間,一個裝束新潮的女士被人用刀刺殺,然後又被勒死。行兇之人也是個衣著 華貴的紳士,戴著獨眼眼鏡,酷愛玩賭馬遊戲被害的女士吃了兇手帶去的奶油蛋卷和巧克力 奶油蛋糕、」 羅賓點了一支雪茄煙後繼續說道:「嘿,探長先生,你冷笑什麼?是對本人的推理不以 為然嗎?不要以為對於搜查證據和犯罪推理,只有您才有辦法,葛尼瑪兄。 可能你看不起外行人,可是,本人的推理比你們這些專業人士更正確、精密。那是一種 無懈可擊的推理而且,每一個細節都有證據,並不是憑空想像的。注意,案發的時間在21點 以後,這是根據這份報紙推理的。」 羅賓把包著東西的報紙打開,接著說:「喂,你瞧,這是昨天的晚報,而且,這決不是 從報攤上買來的,是報社通過郵局直接寄給長期客戶的。你再看,這上面有粘著沒有撕掉的 封條,郵戳是21時。所以,兇手作案的時間一定是晚上9點以後。 可是,這些有可能成為證據的東兩是今天凌晨1時從新橋上扔下來的,依此推算,女士 被害的時間大概在24點前後。 「至於我說兇手是個講究裝飾的紳十,這是為什麼呢?你瞧,從這些碎玻璃中,可見, 這非一般的玻璃,而是一個沒有鏡框的近視鏡片,而且,在眼鏡片的邊上有一個小圓孔,那 是從來穿帶的。換句話說,那是一個單眼的近視鏡碎片,單眼眼鏡不是一般人戴得起的,只 有那些貴族紳士,愛好新潮,講究裝飾的才能配戴得起。 「兇手帶著蛋糕一類的東西去約會那位女士,從這個紙盒子,一眼便可以看出。 因為這是一個裝蛋糕的盒子,並且盒子裡還沾有奶油,當然奶油還不只是一種,有奶油 蛋卷和巧克力甜蛋糕兩種。 「兇手帶著這些東西去女十那裡。從紅色的絲巾,我們可以想到那位女上一定是一位摩 登女性。因為既然會系這種絲巾,很明顯,必是位美麗而新潮的女人。 「可是,不知為何,那個紳士要用小刀殺死那個女士。因為她沒有馬上斃命,所以便用 這條絲巾把她勒死。」 「你怎麼知道兇手曾用小刀刺傷過那女士呢?」葛尼瑪用懷疑的眼神看了羅賓一眼,然 後說道。 「這很容易,用放大鏡看絲巾就知道了。這上面有帶血刀子抹過的血跡。當那個女士被 勒住脖子時,掙扎著用手揪住絲巾的手印,這上面還有兇手帶血的指紋。 「當時,那女土儘管身中一刀,好像仍然作過一番拚搏和鬥爭,跳起來和兇手拚命。當 時,那女士也許抓住那個男人單眼眼鏡上的吊帶,把他的眼鏡拉掉,摔在地上跌碎了,於是 男人便用絲巾把她勒死了。後來,他便從口袋裡掏出報紙,把有可能作為證據的東西統統包 起來。這張報紙上有昨天的馬賽新聞,由此可知他是一個熱衷於玩馬票的人。 「本來,他想用絲巾包的。可是,那女士在臨死前,因痛苦緊緊拉著絲巾不放手,在無 奈之下只得將沾有自己指紋的那段,用剪刀把它剪下來,然後揉成一團。 接著,他把從地上撿起的破碎眼鏡片連同血跡斑斑的刀子、蛋糕盒子一塊包起來。 也許,他怕這個包太輕無法沉入河底,便把墨水瓶也包在裡面,為了增加包的重量。 他把這些東西包成包,從新橋上朝河裡扔。也許是太背了點,恰好扔在船上。」 「那麼,小刀呢?」 「也許,當狗咬著報紙包時,甩到河裡去了。」 羅賓深深吸了一口煙,又噴出,瞇著眼睛偷偷看了探長一眼。 老探長雙目盯著羅賓的側面,腦袋急速轉動著,「這個怪盜羅賓用桔子皮的遊戲把我引 到這裡來,究竟有何企圖?」 兩個人彷彿都在極力琢磨對方的心思,誰也沒有開口;寬闊的大房子裡寂靜之極,初冬 的陽光從窗口照入屋內。 這時,老探長感到有些尷尬,打了一個冷顫,小心謹慎地注視著羅賓的一舉一動。可是 ,羅賓像什麼事也未發生般,悠然地吐煙納霧。 一段長時間的沉默,空氣也變得壓抑起來。老探長終於忍不住了,開口說道:「羅賓, 你的推理很正確,發生的兇殺案也像真的一樣,可是,你打算讓我如何? 你把我引到這裡的真正目的是什麼?」 「想讓你立一功。」羅賓脫口而出。 「什麼?讓我立功?……」 「沒錯。咱倆雖然是仇敵,可是,我們之間有著一種無法形容的感情。我是你的心頭禍 患,可是不知為何,我卻感到你和藹可親。如果沒有你,我會非常寂寞的。 我好像特別地思慕你,不過,這個案子感覺有點奇怪和恐怖,兇手不會是個小角色。 假如你把他緝捕歸案,這不是大功一件嘛。這個美差我想讓給你,略表鄙人對閣下的敬 意。 「其實,我可以親自去調查這個案子。只是近來我事務繁忙。倫敦的搶劫案,洛山同樣 的搶劫案件,這些犯罪分子都必須繩之以法;在馬賽有個孩子被誘拐,也必須盡快把他找回 來。此外,我還受人之托,去搭救一個有生命危險的小姐。可是現在,我有種分身乏術之感 。我一向是精力充沛,然而這次真感到無法一塊處理了。 「這件兇殺案的證據幾乎已齊全了。因此,調查起來難度不太大,怎麼樣?葛尼瑪,有 沒有立一功的意思?」 葛尼瑪默不作聲羅賓站起來說:「請你接受我的建議吧!喂!讓我再給一些被害人的線 索。從她那時髦的穿著上來看,這個女士很可能是一個歌星,否則就是一個舞女。兇手嘛, 可能是住在新橋不遠的紳士,並且很明顯是住在河的左岸。 「現在,我把這些證據全都給你了,利用這些線索去進一步地調查,我想兇手很快會水 落石出了。喔,對了,這條絲巾我暫時先拿著,另外半截,照理說還在被害人的脖子上,你 找到後把它拿來,因為只要一對,就知道它是不是一條絲巾了。 「對了,從今天起,一個月後,也就是12月28日上午10點,我在這裡恭候你。 好了,就這麼決定了。還有,那個戴單眼眼鏡的兇手是個左撇子。失陪了!祝你順利, 我的朋友!」 羅賓一轉身,剎時,他的背影便在門外消失了。 「嘿,羅賓,稍等片刻。」葛尼瑪探長有話尚未問他,急忙趕到門口。可是,門已經被 鎖上了,他花了10分鐘打開房門,又花了同樣的時間打開第二扇門,費了好大勁走到走廊上 ,然後一口氣衝到三樓的樓梯,羅賓早已蹤跡全無。 「呸,感情?……滿口謊言,這小子的友誼令人難以相信!可是,他的真正目的是什麼 ?」葛尼瑪無法理解羅賓留下證物的真意,他把桌上的東西一包裝進衣袋裡,急忙返回警局 。 當葛尼瑪邁進刑事處的辦公室時,一位同事對他說:「喂,探長,科長剛才正在找你呢 !」 「他在哪裡?」 「剛剛出去」 「到哪裡去了?」 「柏俄大街,好像那裡發生了兇殺案!」 「喔,被害的是什麼人?」 「好像是一位女歌星。」 「什麼?歌星?……」葛尼瑪的臉馬上陰了下來。 葛尼瑪坐上地鐵趕往柏俄大街兇殺現場是一座公寓、警察在保護現場,那是二樓的一個 房問刑偵科長托茲依及法醫正圍在屍體旁,被害人叫珍妮·索非,是一個歌星。屍體倒在一 張椅子上,渾身鮮血,好像曾有過激烈地搏鬥。被害人內衣破碎,胸部裸露,白皙而豐盈的 肩上有處很深的傷口,鮮血自傷口流出,弄得整個椅子上血跡斑斑:雖說是一具死屍,仍不 難看出死者生前是個美人。她緊握雙手,手上攥著半截紅色絲巾,一個手指甲已深陷肉中「 噢,她抓得如此緊,兇手有心拿走絲巾,也不能輕易辦到」探長很們情地看著那死去歌星的 臉。 這時,法醫正向科長報告驗屍結果,「死因很明顯,被害人光是中了兩刀,但這並不是 致命傷。在她激烈反抗時,被兇手用絲巾勒死。」 老探長一驚,這不和羅賓的推理一樣嗎? 「絲巾只有半截!」推理幹事小聲說。 「這是因為兇手剪斷另一半帶走了。可能由於當時時間緊迫,被剪得參差不齊。」 「真的和羅賓的推理一模一樣。羅賓既然沒有到過現場,他怎麼會如此瞭若指掌?簡直 就像他親眼目睹一般……唔,說不定這事是他幹的……不可能,羅賓絕不會殺人的……那… …啊……」葛尼瑪苦思冥想起來。 這時,推理幹事說道:「兇手的作案動機必是謀財害命了?屋裡的門鎖被撬壞,衣櫃、 壁櫥被翻得亂七八糟……可是,他究竟拿走了什麼東西?科長,你怎麼認為呢?」 刑偵科長托茲依搖了搖頭說:「被害者雖說是個歌星,可是並沒什麼出眾之處,只不過 長得比較迷人,很受歡迎罷了。目前可能是個人氣巨旺的歌星。據說在兩年以前,她到蘇俄 作巡迴演出時,那兒有不少的貴族捧她的場,其中一個貴族送給她一顆非常名貴的藍寶石。 她的傭人曾說,自從她擁有那顆藍寶石後,便以此為榮,十分珍惜,甚至很少戴在身上;可 能把它藏在了一個秘密的地方。兇手也許就是為了那顆藍寶石殺了她吧?」 「那個傭人知道那顆藍寶石藏在什麼地方?」 「不知道,據說沒有人曉得。看這個房間被翻得一塌糊塗,兇手很可能也不太清楚寶石 的所在。」 「把那個傭人叫過來問一下!」 在嚴肅的詢問之下,從傭人的回答中知道如下情況:被害人珍妮·索非並不似其他一般 的歌星的生活奢侈無度。她的私生活非常檢點。可是,自從一個月前的一天晚上22點半以後 ,每天她從劇院回來,都會有一個男的和她聊天,凌晨才離去。 這位紳士長得英俊瀟灑,據說他曾向珍妮求過婚。但是,從沒有人看見過這位男士的面 容。每當他經過公寓的門房時,都會把帽子壓得低低的,而且把大衣的領子豎起遮住面孔。 索非每次在這位紳士來之前,都會把傭人支使出去,或者讓她回家休息,好像不願意讓她知 道那紳士長什麼樣似的「如此看來,這個紳士也不是什麼善類。」葛尼瑪說道。 科長接著說:「對!這傢伙一定有問題,必須趕快查明他的來歷,這件事,就交給你去 辦吧!」 「好的,科長。」葛尼瑪充滿信心地回答道。 「雖然我心中有氣,可是,羅賓的推測卻同案件相吻合,不得不使人心服口服。」 葛尼瑪走在巴黎街頭心中不禁苦笑。 「看起來,兇手住的地方離新橋不遠,而且在河的左岸,這很可能就是事實。 但是,被害人卻住在柏俄街。那麼,兇手一定是在從新橋到柏俄街的路上買的蛋糕。」 於是,老探長走遍那段路上所有的食品店。最後,在杉·羅茲車站附近的一家食品店裡 ,發現那裡包蛋糕和紙盒子和自羅賓那帶回來的盒子是同一牌子。 售貨員說:「是的,昨晚23點多一點,有一個身著高貴大衣,並用豎起的皮領子遮住面 孔的年輕紳士,曾來這裡買了奶油蛋糕的巧克力夾心蛋糕。由於他戴著一副童眼眼鏡,所以 對他印象非常深刻。」 「謝謝你。」 羅賓的推理越來越接近事實。這個小子儘管很是囂張,可是終於找到一條線索,心裡安 慰了許多。 葛尼瑪拿著那張可作為證據的爛報紙,到一個賣報攤上去詢問。賣報的老者告訴他說: 「唔,這是有關賽馬新聞的報紙的碎紙片不過,這是報社直接郵寄給客戶的。」 「非常謝謝,」葛尼瑪來到賽馬新聞報社,查了一下訂戶的名單,記下了住在新橋附近 訂戶的姓名和地址,特別是新橋左岸的。 他返回到警局,向六名部下吩咐了些事,然後把他們派出去。晚上,19點鐘左右,有一 個屬下急急忙忙趕回來說:「探長,我找到了一個人,他很像是兇手。」 「嗯,他在哪住?叫什麼?」 「他住在歐尼斯特河岸邊一家公寓的二樓,叫巴勒畢由,他長期訂閱賽馬新聞報。前天 黃昏時分,他從門房那裡拿了一封信和一份賽馬新聞報後,便離開了公寓。 當時,他穿著一件皮大衣,大約凌晨時才回來。這些都是門房告訴我的。」 「他是否經常戴著一副單眼眼鏡?」 「沒錯,他是位時尚的紳士,酷愛賽馬。自己有五、六匹,除了自己騎外,也租給別人 。」 葛尼瑪不在意地回應了一聲。心裡想:「羅賓的推測夠精確的了,我做刑警這麼多年了 ,深信觀察的眼光不會遜於任何人,可就是總輸給羅賓,這小子的推理和敏銳的觀察力,真 叫人心悅誠服……這小子不簡單……」葛尼瑪不禁吐了下舌頭,好像現在才知道羅賓具有這 種非凡的本領。 葛尼瑪馬上申請了張逮捕令,帶著屬下直奔歐尼斯特河岸大街,吩咐手下埋伏在公寓的 各個出口,自己則去敲門,開門的是位女門房。 「巴勒畢由先生在家嗎?」葛尼瑪問。 「他去吃晚飯了,一般他吃完晚飯便會回來。」 「那,我就等他一會吧!」 「你到那邊坐一會吧!」 「不,謝謝你,我們就在這兒等他啦。」 公寓的樓下是一般的小店,二樓的房間出租出去了。由於天氣已晚,小店都已打烊了, 他便藏在不遠的一個角落裡。 當時鐘指向9時,女門房打開葛尼瑪藏身的二樓窗戶,向葛尼瑪喊:「喂,他回來了! 」 在塞納河邊的大路上,正有個男士慢慢朝這邊走過來,他穿著皮大衣,領子豎著當他走 到公寓門口時,葛尼瑪從暗處走了出來,問道:「你就是巴勒畢由先生吧?」 「是的,先生……請問,您是哪一位?」他吃驚地反問道。 「我是警察局的,今……」與此同時,藏在暗處的幾名警察衝了上來;巴勒畢由一看形 勢不對,馬上轉身就跑,跑到已打烊的店門口,背靠著門,警惕地擺出準備應付的架勢。 警察急忙包圍過來。 「滾開,我和你們這些警察沒有關係!」他大聲叫喊。這時,只見他的右手握著一根粗 手杖,左手伸到背後,大概想打開店門。 葛尼瑪猜想這小子想從店面穿堂而過溜走,於是喝道:「甭打什麼鬼主意了,給我乖乖 站在那!」一面準備靠近他。突然,他記起羅賓曾告訴他兇手可能是個左撇子,「這小子沒 準想用左手拔槍,危險!」他急忙蹲下身。這時,只聽「嗖」的一聲,子彈擦身而過。 「忽——」警察蜂擁而上。巴勒畢由被撲倒在地上,接著是手銬的聲音。 經過嚴詞盤問,巴勒畢由的行為和作案經過水落石出。巴勒畢由只是其化名,他真名叫 特莫·杜勒科,是個慣犯。警察在他的住處找到了同捆報紙一樣的一團繩子。同時,又發現 了一柄與被害人傷口極吻合的匕首。 這小子一定是殺人兇手了,可是,他卻可以證明當時他不在現場。他說在案發的當晚, 他在芳莉·巴吉劇院裡看戲,從始至終他都在影院裡看戲。況且,他的口袋裡有當天晚上的 戲票和演出提綱,同時戲票上蓋有可證明的日期、場次的印章然而,食品店的女售貨員卻指 出他就是那晚買奶油蛋糕的男子。另外,公寓裡的女傭人也指出,「就是這個紳士,每大晚 上來找珍妮·索非歌星的。」 可是,僅憑這些還無法說他就是兇手,必須有使他無法狡辯的確鑿的證據。 「假如有指紋,他就無法抵賴了,可是現場偏偏沒有發現像兇手那樣的指紋」 推理幹事建議葛尼瑪道。 「指紋?……那倒有的。」葛尼瑪肯定似地點了點頭,他突然想了起來,「對了,有指 紋的,羅賓拿去的那半截絲巾上有兇手的帶血指紋。」 「推理幹事,有指紋的……。」 「啊?在哪裡?……」 「它在……」葛尼瑪說到一半,突然緘口。 「難道說在怪盜羅賓那裡?這決不能告訴推理幹事,如果說了出來,一定會被懷疑與羅 賓有染,可另外那半截絲巾一定有兇手的指紋,一定可以指證巴勒畢由是殺人兇犯。那麼, 他不在現場的偽證便不成立了。」 「另外那半截絲巾可以找到嗎?」 「不管怎麼樣,都要把那半截絲巾找出來不過,為了萬無一失,必須把這半截帶去,比 較證實一下質地、顏色以及絲巾邊的剪口。」 「好吧,那麼你就拿這半截絲巾去核實一下!」推理幹事把它遞給老探長。 「羅賓曾對我說過,如果找到絲巾的話,12月28日上午10點鐘去找他,同時,囑咐我把 另半截帶去。可是,他為什麼要這麼說呢?這小子一定心懷詭計,必有什麼陰謀。但是,我 也不是呆子。 「明天不就是28號嗎?太好了!」 晚上,葛尼瑪呆在寢室裡,翻來覆去地觀察這半截絲巾,可是並沒有仟何可疑之處。這 個和羅賓所拿的半截一模一樣,甚至邊上綴的珠子也分毫不差。 「假如,一定要說兩者有何區別,那就是這半截絲巾上沒有沾上血跡罷了。可是,一定 有原因。羅賓好像很希望得到另一半,就是看上、眼也滿足了這小於詭計多端,不知又在搞 什麼鬼,那麼我就來個扮豬吃老虎,設計把那半截絲巾弄過來。」 於是,葛尼瑪乘著夜色,來到那棟古宅裡,搜查一下,除大門之外,是否其他地方也可 以進出。然後返回住處,躺在床上謀劃著種種對策。 翌日一大早,葛尼瑪便挑選了幾名精明的屬下,一同前往那棟古宅。 「記住,那棟宅於只有一個正門,除此別無他處,那小子如果想逃走,必定是從止門溜 出來。我一人進去,你們埋伏在正門前的一座咖啡館裡。如果,看見我從四樓的窗戶裡探出 頭向你們示意,便趕快衝進來;如果一個小時後我仍未有暗示,也沒出來,那就是遭那小子 毒手了,你們便立刻衝進來,不論裡面有誰,都統統把他們抓起來。」 葛尼瑪有意沒告訴手下,對方就是羅賓。因為他怕手下知道對手是神龍見尾不見首的飛 天寶剛羅賓時,會因害怕而影響他們的鬥志。 他把手下留在咖啡館裡,獨自從正門進去,寬闊的院子裡鴉雀無聲。他檢查了下槍裡的 子彈是否上了膛,然後便把它插在右邊的口袋裡,以便隨時拔槍自衛。葛尼瑪側耳傾聽,四 周了無聲息。他輕輕推開正廳的門,正廳裡也沒有動靜門窗關得嚴嚴的,屋裡黑乎乎的,如 此氣氛使人喘不過氣來,而且還暗藏殺機。 他緊握手中的槍,鼓了鼓氣,毅然走上樓梯。四樓和月餘前一樣,房門還是敞著,鎖還 是那個壞的。這棟住宅彷彿自上次以後,就再也沒有人住過。四樓上有四個屋,正對咖啡館 的那個房間的窗戶開著,同一個月前一樣,可是渺無人蹤。於是,他又去隔壁的房間看了看 ,也是空空如也,連個鬼影也沒有。 「唔,沒來?……羅賓這混蛋大概知道有危險,所以嚇得不敢來了。」葛尼瑪小聲嘟囔 著。 突然,從背後傳來聲「胡說八道。」 葛尼瑪急忙轉身,只見一個穿著工作服的油漆工幽靈般地出現在門口。 「哇!」葛尼瑪大叫了一聲。 「哈哈!嚇了你一跳吧?探長先生,是我呀!羅賓!我一大早就去幹活了,現在才回來 吃早飯。」他的工作服上濺滿了油漆,紅一片,黃一片,藍一片的,一股油漆味撲鼻而來。 「喂,葛尼瑪,帶來了嗎?」羅賓訕笑道。 「當然帶來了,你呢?」 「那還用說?你看,就是這個嘛,核對核對吧!」 於是,他們倆人把那兩個半截絲巾鋪在桌子上。葛尼瑪一邊鋪著絲巾,一邊偷眼觀察著 羅賓。羅賓漫不經心地拼好兩截絲巾,然後對葛尼瑪說:「沒錯,被剪的刀口合鉚對縫。你 不是想看這半截絲巾上的指紋嗎?喂,你過來,這樣你就看得清清楚楚了。」羅賓把他帶到 一間朝陽的房間,把自己的那半截絲巾,用圓釘釘在玻璃窗上。 「嗨,透過光線,你就可以看清血跡,不過是手指印,而且整個手掌和五個手指都清晰 可見,更甭提指紋了,這一定可以查出來,這個還給你吧。」 「唔,真的!非常感謝,我忘不了你的大恩大德,羅賓。」探長非常激動地點了點頭: 「不客氣,禮尚往來嘛!你瞧,這是左手印,我之所以說他是個左撇子就是根據這。你抓住 的那個兇手……嗯?他叫什麼?」 「巴勒畢由。」 「哦,那個巴勒畢由一定也是個左撇子吧?喂,你是想知道我為何會如此消息靈通嗎? 呵,呵呵,本人的數名下屬便在警局裡擔任警界的幹將,你不知道吧? 「所以本人對警局裡面,以及案件的進行程度瞭若指掌,那個左撇子——戴單眼眼鏡的 兇手說他在案發時正在戲院看戲,毫無疑問,全是謊話連篇。假若你證明那張戲票是假造的 ,那他便無所遁形了,再加上這個指紋。你把這絲巾帶回去,和他的指紋一核對,真兇便是 鐵板釘釘了。」 「非常感謝。」 「哪裡,哪裡,用不著如此客氣!雖然你我勢不兩立,但是,另一方面,我們確是肝膽 相照的朋友。這次,只要能讓你有功可立,我便欣慰了。那麼,這半截絲巾你就帶回去吧! 」 羅賓從窗戶上取下絲巾,把它遞給葛尼瑪。葛尼瑪麻利地把那半截絲巾裝進口袋裡。「 失陪了,我拿走了啦。」 「等一等,」羅賓很輕鬆地說,「我給了你我的那一半,但是,你那半也得讓我看一看 呀!不,我並不是要它,我只是看看罷了。」結果葛尼瑪上了當,他把自己的那半截絲巾從 口袋取出,遞給羅賓「唔,探長,你可能不知道,被害人珍妮·索非歌星是一個心靈手巧的 女士,自己能織帽子和手提包,其中她最拿手的是裝飾品這條絲巾便是她自己織的。 「她買來紅色的絲織布料,花費了數天心血才做成的。可是,不管她如何手巧,業餘人 士做的和商店裡的會有所不同。當初我一眼便看出這是手工藝品;不過,這條絲巾作工十分 細緻,你瞧,就如這邊上綴的小球,做的多精緻。」 羅賓一面小心地轉動著小球,一面說:「實話告訴你,當時包著的那半截絲巾,我曾仔 細地研究過,最終在邊緣的小球上發現了裡面有一枚護身占幣。探長,你認為這是否很有意 思呢?」羅賓衝他笑了笑。又道:「既然這半截上有護身古幣,那麼另半截一定會有些東西 ,這是按常理推測的。所以,我才想看一看你帶來的另一半。嗨,你瞧,拆開這些紅絲絨, 裡面有個木球,就是這個。再看!木球上有個洞。」 羅賓用拇指和食指捏著木球,在探長耳邊搖了搖。 「你聽,是不是有動靜?大概也是護身古幣吧!……唔,不對呀。」羅賓把木球上的孔 朝下,搖了幾下,自球孔掉出一件東西,落在羅賓的手心上。 「啊!藍寶石!」葛尼瑪驚呼起來。 「對,這個藍寶石就是那個白俄羅斯貴族送給她的。哈,哈,這是世間稀有的而又珍貴 的寶石」羅賓由衷地笑了,用右手的兩個指頭捏著藍寶石。高高舉起的美麗的寶石在日光照 射下,光彩奪目。「怎麼樣?探長,這個寶石可歸我了。」 「還我,還給我!」葛尼瑪急得滿臉漲得通紅,羅賓把那半截絲巾對準他擲了過去。葛 尼瑪把罩在臉上的絲巾扯下,高叫道:「不是絲巾,把寶石還給我!」 「那是不可能的!」羅賓冷笑道。 「快給我……要不然的話……」 「你還要怎麼樣?嗨,探長,我為何想要那半截絲巾?假如你靜靜地分析一下,就該知 道我別有目的。可是,你居然沒想到這一點,傻乎乎地尋查了四天,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抓 到兇手。這雖說是大功一件,可你竟沒發現這裡面藏著珍貴寶石,簡直是愚昧之至。」 探長氣得毗牙咧嘴,肺簡直快爆了,全身顫抖不已。他一面盯著羅賓,一面退向隔壁的 一扇門。因為從隔壁那間房子可以看到對面那家咖啡館,只要把玻璃打碎,伸出頭示意,那 些佈署在那裡的手下,將會蜂擁而至。 羅賓並不知道葛尼瑪還有那麼多的手下在咖啡館裡候命,還站在那裡洋洋得意笑著,並 且譏笑著探長「警察的智力真不行。嗨,探長,你們難道對被害人至死都不放圍巾,竟沒有 產生懷疑嗎? 「你們竟沒有想過被害人會把寶石藏在哪裡這個大問題嗎?就因為警察雇的都像你們這 般沒有腦子,所以至今仍無何建樹。本人卻想到了這一點,所以這顆寶石應該歸我擁有。」 得意忘乎所以的羅賓,似乎並沒注意到葛尼瑪退向門口的舉動葛尼瑪終於退到門口,把 手轉到背後,使勁一扭把手。但是,不論怎麼扭也扭不開,不知何時,門已經被鎖上了,葛 尼瑪神色大變見此,羅賓哈哈大笑。 「哈哈哈,打不開吧?這門有特殊裝置,你居然毫不考慮便跑進來,真是個不折不扣的 笨蛋,竟然愚蠢到這種地步。跟本人共事,還是多用些智力吧!」 「什麼?」惱羞成怒的葛尼瑪,自口袋裡拔出手槍,用槍指著羅賓的胸曰道:「羅賓, 你還是老老實實地把手舉起來!」 「唉,你怎麼還這麼蠢。」 「閉嘴,把手舉起來!否則,我就開槍了!」 「開槍吧!看看子彈是否會射出來。嗨,葛尼瑪,你太實在了幾乎近於愚蠢。 實話給你說,你家裡的女傭刻苦而,是本人的手下,她在你今天早上喝咖啡時,乘機把 子彈裡的火藥給弄濕了。你還蒙在鼓裡吧?」 氣憤不已的老探長聽了此話,把手槍往衣袋裡一裝,接著便撲了過來,羅賓一腳把他擊 退,立刻擺出格鬥的姿式、兩個人警戒地看著對方。一會兒,葛尼瑪的胸部猶如波濤般起伏 不定,呼出似火一般的氣,但並未出擊因為,過去他曾和羅賓斗了數次,結果均落敗,因此 不得不三思而後行。 羅賓冷冷地笑道:「嗨,以我之見,你還是不動手為好。探長兒生,你已經歲數不饒人 了,可不能和年輕的比呀!不如乖乖回警局去吧!總之,絲巾已屬於你,而且有了指紋,便 可指證巴勒畢由就是兇手。同時你也立了大功一件,就委屈一下吧!寶石我帶走了,失陪! 」 「不要走!」葛尼瑪怒不可遏地撲過來,羅賓照準他的胃部就是一招惡虎撲食,葛尼瑪 頓時倒在地上,昏了過去。 羅賓笑著轉動著門上的把手,撥動了下機關,旋即房門無聲地被推開了。 20分鐘之後,葛尼瑪甦醒過來。當他返回咖啡館時,一個手下向他報告:「不久前,一 個上了年紀的油漆工,從古宅裡出來,他讓我把這封信轉交給探長。」 葛尼瑪皺著眉頭把來信拆開。它是用鉛筆寫的,字跡龍飛鳳舞。在信低上還粘著一些藍 的、紅的油漆,而且一股油漆味撲鼻而來。 葛尼瑪探長:為了對付我,你居然調動這麼多手下,我真是感到榮幸之至!托你鴻福, 使我可以平安離去。 對於剛才的事,還要請你海涵;可能我的出手重了些,但願你沒有因此而受傷。 對於我說你的子彈被弄濕了,那只是我一個善意的謊言。如您不信,大可把槍口對準太 陽穴,扣動扳機試一下。 如此一來,我的話是真是假便顯露無遺。可是,我並不能保你平安無事。 對於我說你的女傭是我手下,不必解釋,這只是危極之下應付之辭。你的那位克苔麗女 傭確實對你忠心耿耿。因此,在這裡請你善待她。有勞了,有勞了。 亞森·羅賓 熾天使書城
【第三章】 織錦遺失之謎 這確是奇聞一條:具有國寶價值的古代珍貴織錦被盜之後不久又完壁歸趙。 各種跡象顯示:偷寶之人好像有意把藏寶地點,利用高明的安排讓警方知道,從而使珍 貴的織錦再次歸還原主。而且,當時只是偷去了!2幅一組的珍貴織錦中的一幅。為什麼當 時放在一起的另外11幅織錦卻原封未動呢?偷織錦之人抱的是什麼心理?這簡直詭異得像個 謎。 這件事情發生在三年前,從布勒特尼半島西部巴列斯特開往巴黎的快車,中途停留在雷 爾車站時,發現貨車上的車門被人撬了。當時這一列車上乘坐著在布勒特尼半島旅遊的南美 巴西大富豪——陸不上校仕布恩米社先生,同時,這節貨車廂是上校包下來運行李的專用車 廂。而上校和他的夫人正坐在頭等車廂裡。在貨車的行李中有上校愛之如命的東西——古代 大幅珍貴織錦。由於這些織錦價值連城,所以上校小心地把它裝入12個木箱子裡,並在箱子 上釘了堅固的鐵框。然而現在其中一個箱子被破壞了,箱裡的一幅珍貴的織錦已經不翼而飛 。 毫無疑問,此事震驚整個列車。可是,何時、車行何處東西被盜,就連列車長也無知覺 ;這東西被盜一定發生在列車飛速行駛當中,僅知道作案之人從風馳電掣的列車上跳下去了 。 被盜的珍貴的織錦可以說是無法以金錢來估計,這是一件稀世珍品,一件偉大的藝術品 。 兩眼佈滿血絲的上校向鐵路當局要求賠償。因為這套織錦是12幅為一組,這樣損失的就 不僅僅是被盜的一幅,整組的價值也會受到影響。但是鐵路當局卻說無法賠償,這說法有些 差強人意於是警方立即成立專案小組,立案偵察;鐵路當局則拿出一筆巨額獎金,懸賞緝拿 竊犯,並請求社會各界協助緝捕盜賊。可是,兩個禮拜之後,巴黎郵局出人意料地送來一封 給警局的信,那封信的信封已經破敗不堪,而且從外面可窺到信裡的文字。誰成想這封信竟 然和震驚社會的重大失竊案有關係。因此,郵政局長立即派人把它送到警局。 信是羅賓寫給手下的,指示他次日把偷來的珍貴織錦運到北美。正當警察在巴黎各交通 要道加強警衛,布下天羅地同時,在巴黎的勒福恩車站發現了一個大皮箱。 車站人員在警察的陪同下一道打開皮箱,裡面竟是丟失的珍貴織錦。織錦物歸原主,鐵 路局也因解決心頭一患而長出一口氣。這次,羅賓大大失算,不,是有點丟人現眼。 可是,奇怪的是,像羅賓如此精明之輩。難道也會犯如此低級的錯誤?還是他的手下辦 事不力?不,不可能,否則他就是心懷叵測。總而言之,羅賓不會笨至如此,同時也不會就 此罷手。 果然,次日,上校接到如下一封信。 上校先生:鄙人日前之所以只是取走您一幅織錦,是經過深思熟慮的。假如再有機會, 本人會把12幅織錦全部捲走。精明的閣下,經過這一小小提示,想必會知道鄙人是有驚天計 劃的。 亞森·羅賓上校默默地讀了數次來信,兩條粗而濃的眉毛微微挑動,雙唇緊閉,臉上呈 現出矜持而又痛苦的微笑,「好哇,羅賓,你在向我挑戰嗎?」他一面自言自語,一面怒不 可遏地將羅賓的來信撕個粉碎。 仕布恩米杜上校是一位典型的軍人,肩闊體壯,身型魁梧。烏黑的頭髮,黝黑的皮膚配 上素淡的衣服,揚奕著南美巴西人的風采。上校夫人祖籍英倫,體態婀娜,是位非常迷人的 女士,只是體質柔弱且膽小怕事,自從織錦被盜一事之後,終日惶恐不安。 「我真的很害怕。不知什麼時候羅賓再次出現,這織錦只能招來禍事,不論貴賤,我們 還是把它賣掉吧!」夫人對其夫是苦口婆心,但是,上校的性格一貫非常固執,不聽妻子的 忠告,特別是看完羅賓的來信後,更加氣憤不已。心裡暗下決心:媽的,我恭候你的大駕, 羅賓! 儘管上校相當頑固且又魯莽,由於對手是一個素有「怪盜」之稱的羅賓,因此也防備得 十分嚴密。住宅裡戒備森嚴,任何竊賊都插翅難人。 上校的那棟豪華別墅,坐落在巴黎菲珊杜莉大街和夭夫勒仕奈大街的交叉拐角處。他把 面向街道的地方防備得滴水不漏;把後街和兩旁的門窗都予以封閉。然後又請來防盜設備的 廠家,把掛有12幅珍貴織錦的大廳的全部窗戶上均裝上防盜鈴。 假如按一下隱匿在牆壁裡的暗鈕,所有的警鈴便會齊聲大作,同時,室內的電燈會瞬時 全部亮起。那裝置暗鈕的地方也只有上校一個人清楚。 本來,上校準備把這些珍貴的織錦都投上保險。可是,保險公司得知對方是羅賓,所以 也拒絕擔保。經過多次協商,最後上校接受保險公司提出的下列條件,公司才肯接受投保: 必須安排三名警衛人員,每日晚間在樓下的房間裡待命,而薪水則由上校支付;這三名警衛 人員都是由警局精挑細選出來的精英,而且本領出眾,視羅賓為仇敵;傭人則是那些僱用很 長時間,品質良好,絕對可靠的人。 住宅內如臨大敵,戒備森嚴,如此一來,上校才稍感心安。於是,一日,他將以之為傲 的珍貴織錦展出,同時,舉辦家宴,宴請前來觀賞的社會名流。 12幅珍貴的古代織錦懸掛在寬闊的大廳內。這組織錦是一件偉大的藝術品,是關於古代 威震北睡——瑞典和丹麥,統治著諾曼人的英雄威廉,是他率領大軍於1066年征服英倫半島 的歷史再現,是繪製成的12幅連環畫面。是14世紀的巨匠——吉哈·古斯特,歷時數年,傾 注滿腔心血的傑作。 五百年前,這套珍品曾被發現於布勒特尼的一座古堡中。據說,上校僅花了500萬法郎 便據為己有。以如此價格買到這些東西,簡直難以使人信服,即使用黃金萬兩也無法買到像 這樣的曠世絕品。而曾被羅賓偷走的那一幅,便是精品中的精品。 來賓們在畫前聚精會神地欣賞,這織錦生動得簡直讓人有種身置其中的感覺,難怪眾人 不時發出嘖嘖的讚歎之聲。 就在眾人看得津津有味時,突然警鈴驟響。「啊!」隨著夫人一聲驚叫,緊緊抱住上校 ,來賓大驚大失色,上校的臉也晴轉多雲,片刻便陰雲密佈。「暗鈕的位置除了本人之外, 任何人也不曉得,是誰觸動了暗鈕?是誰知道暗鈕之所在?……」 窗上的警鈴齊聲大作,蕩人心魄,接著大廳裡的電燈「刷」地齊滅了。 警鈴作響之後,應是電燈全部燃起,為何反而全部熄滅呢?一定是有人把連在警鈴上的 電燈線給掐斷了。所有人驚惶失措,女人們發出陣陣驚叫,黑暗之中眾人亂成一窩蜂。 「請諸位安靜,不必害怕……不要亂叫,電燈馬上會亮的!」上校高聲呼喊讓眾人鎮靜 ,然後他摸到大廳的拐角處,按下電燈開關,廳內立時恢復光明。 而此時,已有兩位女士昏倒在地。上校夫人因驚慌而臉色煞白,雙手緊緊抓住上校的手 。 「織錦還在那裡,一幅也沒有少!」不知什麼人在人群中喊道。眾人都以為在黑暗、慌 亂之中,羅賓那夥人一定潛進來,把珍貴的織錦偷走了。誰成想,織錦原封未動。眾人都因 剛才有些杯弓蛇影而發出自我嘲笑之聲。 「諸位請放心,這只是一個誤會,盜賊並沒有來,只是警鈴發生了故障。」上校為了緩 解緊張的氣氛,高聲說道。然後他讓那些因驚嚇而失魂落魄的女士們躺在椅子上休息,採取 急救方式,給她們吸乙醚;用力按摩她們的雙手,使其甦醒。 儘管如此,客人們還覺得有些掃興,於是相繼告辭離去。一會功夫,客人們走的差不多 了,最後,也就只剩下兩位新聞記者了。 上校費了好大勁才把暈倒的女士們弄醒,然後讓她們去寢室休息,並吩咐女傭小心照顧 。然後,他又帶著兩個記者及三名警察,仔仔細細地檢查住宅內外,可是並沒有任何可疑之 處。 「唔,大家辛苦了。」上校打開高級香檳向他們敬酒。 「可能是警鈴有問題!那麼,失賠了!」記者也離去了。此時已是午夜2點45分,上校 也回到寢室。 三名警察回到他們的房間。也許,因為不善於喝香檳的緣故,全都醉眼朦朧,不一會兒 ,就昏昏沉沉地睡著了。 早上7點20分時,一個警察起來打開大廳的大門一看,裡面空空如也,12幅織錦已經不 翼而飛。 那個警察嚇得面如土色。照理,他應馬上把此事報告給上校,可是,不知為何,他在沒 有和上校說的情況下,便打電話給警局。是否應通知失主——仕布恩米杜先生呢?警方不會 為此而打破計劃吧?不用說,那個警察受到嚴厲的處分。可是,他這樣作沒有什麼企圖,只 是當時因驚嚇而慌了手腳,忘記通知上校了。 當上校聽到這個消息時,已經是上午8點半了,他正準備出去,忽然接到警局的通知。 他不愧是位勇敢的軍人,聽到此消息後,極力掩飾內心的恐懼、憤怒和失望,沒有一些不安 顯露在臉上。不過,最終他還是支持不住了,彷彿要倒下似地,雙手抱住腦袋,沉重地摔在 沙發上面,發出極度痛苦和失望的嘶叫。上校呆呆地坐在那裡。過了許久,才勉強站起身來 ,扶著警察的肩膀,搖搖晃晃地步入大廳,木然地望著原先掛著12幅織錦的那面牆壁,眼裡 充滿了淚水,那是無可名狀的傷慟,憎恨和怒慨。 「啊!」上校痛苦地呻吟了一聲,然後趔趔趄趄地走到桌子旁邊的椅子上坐下,隨後, 顫抖地提筆寫了一封信。封好之後,對身邊的警察吩咐道:「由於我有一個約會,我必須馬 上出去,假若警局有人來的話,請你把這封信給他。」上校把信交給那個警察之後,便匆匆 忙忙離去。 可能是他的樣子與平素反差挺大,警察覺得有一種不祥之感,心裡七上八下的。 不一會兒,警局的刑偵科長來了,那個警察便把上校的信給了他。信的大概內容如下: 親愛的:請你理解我,寬恕我吧!我實在無法忍受這種悲痛的煎熬。我已失去了活下去的勇 氣。儘管如此,最終,我愛的,牽掛的仍是你。 「上校要自盡!這是他寫給夫人的遺書!」科長急急忙忙去見夫人。夫人由於受到了昨 晚那沉重的刺激,尚未完全恢復過來,還臥病在床。當她看到丈夫的遺書時,隨即又暈了過 去。 黃昏時分,警局接到畢勒·達巴雷火車站打來的一個電話,說在其附近的一個隧道洞口 處發現一具被壓死的死屍。是個男的,面部已經血肉模糊,無法看出其長相,在其口袋裡有 仕布恩米杜上校的名片。 夫人接到警方通知後,乘著私人轎車飛馳到畢勒·達巴雷火車站。當19時左右,夫人被 帶到火車站的一個房子裡,裡面放著被壓得粉碎的屍體。站長把蓋在死屍上的白布揭開時, 夫人一看,便痛哭流涕。屍體已經面目全非,已經無法分辨是不是上校。可是,衣物、鞋子 同上校出門時穿的一模一樣。上校無法承受失去織錦的打擊,臥軌自殺了,夫人又昏了過去 。 社會人士非常同情夫人的不幸遭遇,對羅賓則是一片聲討之聲。 「那小子如果不把織錦偷去,上校也不至於命喪黃泉;而那位漂亮的夫人也不會這樣悲 慟欲絕。」人們都在詛咒著怪盜羅賓。 「可是,和平素一樣,他的動作太利落了。居然沒有人知道他是何時、何地得手的。哇 !他真是個令人恐怖的惡魔?黑暗中的飛天金剛!」大家議論紛紛。同時,又都心有感觸地 嘖嘖不絕。 羅賓這一神龍見首不見尾的作法,實在使人目瞪口呆。警局為了此事,正在全力搜查。 可是,羅賓又是如何在如此短的時間裡,把那麼大的織錦帶走的呢?這的確令人費解。 大廳裡的三扇窗戶已被破壞,想必羅賓的手下就是從那裡偷偷進去的。可是,他們又是 如何穿堂而過?又是如何避過警察的監視?當他們打開窗戶時,警鈴又為何沒響?他們又是 憑何穿進窗子的?也許登梯而上。然而,又沒有那種跡象……從這些看來,彷彿沒有自外而 入的證據。那麼,是有賦嗎?……當然,三個警察是絕對可靠的,他們全都是警局選出來的 精英。推理於事為了以防萬一,還對三名警察的私生活,做了一次詳細地調查,結果,沒有 一絲可疑之外,三名警員沒有作案嫌疑。 於是,著名的老偵探長——葛尼瑪被調來調查這件偷天大案。 他先去見了上校夫人,同時,又詳盡地詢問了案發的經過。 「一定又是羅賓干的,我一定替你先去的丈夫討回公道。」他安慰著上校夫人。 夫人自從丈夫出事後,便遣回三名警察,傭人也辭退了幾個,僅留下了一個年邁的男工 和女傭作伴,足不出戶,過著寂寞、清冷的日子。 葛尼瑪探長搬入夫人的別墅裡,以便隨時作周密地調查,同時,更進一步分析案情。然 而,兩周過去了,仍未有何收穫,除了說這是一件離奇的案子之外,再沒有更恰當的解釋了 。 一日,偵察科長再次來夫人的別墅時,葛尼瑪正在以一種奇怪的表情深思,在他面前放 著一張報紙。 「如何?葛尼瑪,有什麼新發現?」 「不,事實不是那麼簡單。」老探長皺著眉頭道,「不但沒什麼發現,簡直一點蛛絲馬 跡都沒有。每次遇上羅賓的案件,都似進入迷宮一般。這一次,也和從前的沒甚分別……不 過,我剛剛發現有一件事情非常奇怪。」 「那是什麼事?」 「不,現在還不能輕易下結論,也許是我推測有誤。可是,事情實在太奇怪了,我也覺 得似是而非,還不能拿定主意。」 「可以說一說嗎?」 「不,還是稍待幾日後再揭曉。只要你信任我,我一定會查個水落石出,到時,我再打 電話告訴你。那時,不論我身在何處,請你務必乘車趕到。」葛尼瑪似乎很有信心地說。 三天之後,一清早科長收到探長拍來的一封電報:請到厘爾葛尼瑪電報內就是這樣廖廖 數語。厘爾位於法國的北端,那是距離比利時邊境很近的一個城市,距離英國的加萊港也不 遠。 「他究竟讓大家去厘爾幹什麼?」科長百思而不得其解。這一天等待他更詳細地指示, 然而,一直等到次日清晨,也沒有收到任何消息。 「他一定是有什麼重大發現了。因此,在厘爾作進一步調查。」 不出所料,次日深夜,葛尼瑪給科長打來了電話。 「我是葛尼瑪。」 「喔,有什麼發現?我正在替你擔心呢!」 「請您立即派十個人過來!您也最好親自來一趟。」 「你現在在哪裡?」 「上校的別墅裡。」 「什麼?你什麼時候從厘爾回來的?」 「以後我會詳細向你匯報的。我現在正藏在樓下的房子裡,你過來吧,我會在門口迎接 你們。」 「好的,需要開警車去嗎?」 「別,坐普通的出租車,而且,在離別墅大門較遠的地方泊車。偷偷地走過來,讓手下 一個跟一個地進來,千萬別讓別人注意到了。只要吹一聲口哨,我會馬上出來開門。記住, 腳步一定要輕。如果讓裡面的人有所察覺,就不妙了。」 深夜12點,上校的別墅裡燈火全無;大門外鴉雀無聲。這時,傳來幾聲輕微的口哨聲。 大門被藏在院子裡的葛尼瑪打開,科長及12名警察潛進院內。 科長和老探長匆忙耳語幾句,然後便命令手下散開,埋伏於別墅內外各處,倆人則進入 客廳。 「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發現了案犯了?」 「是的,這真相太恐怖了,簡直連我都無法相信。可是,這次是萬無一失。」 「那麼真相是……,作案的是羅賓吧?」 「唉,別著急,聽我慢慢說。這件案子,我發現了兩處疑點。第一就是上校自殺。 「上校為何自殺?當然是他視之如命的織錦丟失,價值連城的寶貝被盜,對他的打擊太 大了,上校因為絕望才自盡的,這是明擺的事。 「既然如此,奇怪的是羅賓將織錦偷走。」 「這有什麼奇怪的?」 「羅賓絕不會去做那些傷天害理的事。他假如知道上校會為此而自殺,為何還要偷走他 的織錦呢?這確實不是羅賓一向所為,這是第一個疑點。」 「那麼,如此說來,作案的不是羅賓囉?」 「請稍等,不要妄下斷論……第二個疑點是,當日晚上警鈴齊聲作響,電燈熄滅,這是 為什麼?」 「他是想混水摸魚,偷走織錦吧?」 「可是,當電燈再亮時,織錦還是完好無損。織錦被盜,發生在凌晨2點45分之後,也 就是客人走後,兩名新聞記者離去之後。」 「如此看來,警鈴大作,電燈熄滅,其目的並不是為了偷織錦,為的是嚇客人一下。」 「沒錯。」 「我想,盜賊非一個人,一定還有同謀。可是,何時、從何處進來的呢?卻查無頭緒。 「我想,那盜賊一定混在賓客之中,待人去房空,潛匿在什麼地方,伺機行動。」 「對了,織錦是在客人們全都離去後才被盜的。按理說,應有人沒走才合理。」 「可是,來賓是63位,離去的也是63位。」 「你怎麼知道的呢?」 「三名警察守在門口,來客進門時,先出示請帖和身份證名,然後再在來賓簿上簽名; 回去時,還要再次簽名。」 「那麼,一定有內賊了?案犯扮成傭人嗎?」 「沒有。」 「那麼三名警察呢?」 「不,絕對可靠。」 「假如沒有人從外面進來……除了裡面的,還會是誰呢?」科長焦灼地問道。 「對,除了有內賊,沒其他可能了,而且這裡面一定有同謀。但是,經過繽密地調查, 發現傭人和警察都是清白的,沒有嫌疑。」 「所以我說案犯不是裡面的人嘛。」 「可是,科長,排除這些,還另有其人。」 「另有其人?那就只剩下上校和夫人啦。可是,他們是受害者啊!」 「上校真的自殺了嗎?」 「什麼……你胡說什麼?你說上校是盜賊?這種想法太愚蠢了。」 「然而,除了上校,其他人更沒嫌疑了。夫人由於驚嚇而暈倒,人事不省地被抬人寢室 ,而上校請留下的新聞記者和警察喝香檳。 「記者走後,三名警察由於繼續接受上校的請求,喝了不習慣的酒,然後就昏昏欲睡。 香檳是高消費物品,警察平時無法喝到,像那樣一瓶接一瓶地喝,豈有不醉之理?而且,上 校很可能在酒裡放了安眠藥。上校於是乘三名警察在房間裡人事不省之機,把織錦取下,然 後遞給等在窗外的羅賓。」 「請稍等,如此說來,上校和羅賓是一夥的?可是,上校為何又要臥軌自殺呢?」 「你為什麼這麼確定上校是自殺的呢?」 「唔,你說什麼?有屍體為證嘛!」 「你能確定那死去的就是上校?」 「屍體上的名片、鞋子、衣服等等都是上校的,這已被夫人證實,了。」 「面貌如何呢?」 「面目全非,毀得太嚴重了。」 「對了,這就是案情之關鍵,科長……」葛尼瑪合併雙腿,從口袋裡拿出一張報紙,攤 開說道:「科長,請看這張報紙,上面有一篇關於厘爾的報道。」 科長看後,不禁臉色巨變。 (據厘爾報道)昨天清晨,本市停屍房丟失一具屍體。 此屍體,是昨天被火車壓死的,男性,身份不詳。據有關方面透露,屍體是被一來歷不 明之人乘看守疏忽之機,盜屍而走。這一事件引發了重大社會責任問題……「那麼,你…… 」科長臉變得蒼白。 「沒錯。我當即趕到厘爾市,才知屍體被盜和仕布恩米杜上校的織錦被盜是同一個晚上 。而且,我也查明當晚有一輛奇怪的汽車在畢勒·達巴雷隧道口逗留了很久。 「那麼,那具死屍是上校的替死鬼了?」 「對了。」 「那麼,衣服及身上的東西呢?」 「假如不是上校所為,就是羅賓干的。」 「哼——」科長一聲悶哼。「可是,上校為何要大費周折,去偷自己的東西? 為何要把偷來的屍體作自己的替死鬼,蒙蔽眾人,甚至連他的夫人也不例外呢?」 「那是因……」 「還有,如果上校和羅賓是一夥的。那麼,當初羅賓偷了其中一幅,還故意寫信讓警察 知道,同時又使織錦完壁歸趙,這是為什麼呢?他如此明目張膽,真不知他葫蘆裡賣的是什 麼藥?」科長深思後又道,「所以,上校沒有死,一定藏在什麼地方!」 「不,他並沒有活著。」 「啊,死了?」 「不,也沒死。」 「那麼?」 「其實從一開始,根本就不存在上校這個人。」 「什麼……」科長認為葛尼瑪神經有問題,憂心地望著他。 「科長,仕布恩米杜上校根本不存在,名字也是憑空捏造的。實際上,他就是羅賓。」 「啊?」 「羅賓在布勒特尼旅行時,發現了這一套絕世珍寶,便用仕布恩米社名義以極低的價格 買下來。於是,包下了一節車廂,把織錦裝在車廂的箱子裡,在由巴列斯特運往巴黎的路上 ,讓手下把其中最有價值的那一幅取走。他故意設置這一迷局,使警方、報社及大家認定這 是羅賓於的。他用殘缺不全的信封裝信,同時又把織錦放在勒福恩車站,這一切都是他有意 使警察發現。」 「那他為何要這樣頗費心機呢?」 「他是不想讓大家知道讓布恩米社是其化名,給大家一個羅賓斗上校的假象,造成社會 轟動效應。這是他那喜歡戲弄人的個性所為。 「由於計劃進行得非常順利,輕易達到了使大家相信羅賓與上校是兩個人的目的。如此 一來,正好符合計劃邏輯,由他來扮上校就不會有人產生懷疑。因此他那天夜裡才能順利偷 走自己的織錦。」 「可是,他為何要費盡心機,自找麻煩呢?他偷自己的東西有何好處?」 「當然有好處了,科長。」 「為什麼?」 「你還沒醒悟過來。科長,本來上校和羅賓是同一個人,可是警方和大家都認為這是兩 個人。換句話說,上校既然存在,他的珍貴織錦被盜,受到了難以計算的損失,而誰都會深 信不疑。而且,上校為此而喪命,可是大家都會非常同情。可是,上校雖然不存在了,可他 的夫人卻還活著。」 「夫人當然活著啦,那又如何?」 「那就會有許多東西流到夫人的口袋裡。」 「什麼東西呀?……」 「保險金……」 「唔,原來如此。」科長恍然大悟地拍了桌子一下。 「上校把那些織錦都投上保險了?」 「對了,他在五個保險公司都投了保,總共有80萬法郎。」 「喔——」科長驚訝道,「這確是一件驚天的大陰謀,這小子想得真是滴水不漏,太可 怕了!不過,夫人已經拿到保險金了嗎?」 「她昨天剛收了一家保險公司的保險金,價值15萬法郎;今天又收到另一家的20萬法郎 ;其他的三家公司,會在一周內相繼寄到。」 「唔,憑什麼?他拿那麼多錢,而夫人卻悲痛欲絕。」 「哎,才不是那麼回事呢!如果真像你說的那樣,也只是作作樣子,她在背後還不知如 何竊笑呢!」 「啊,那麼夫人又是什麼人?她早已知道上校沒有死?」 「豈止知道,就連上校是別人喬裝的,她也知道得清清楚楚。」 「那麼,夫人是何人?」 「她是羅賓的情人。」葛尼瑪氣憤不已地道。 「她假稱是英國人,其實她是俄國人,真名是蘇妮姬。在許久以前,她由於涉身一件大 案,被羅賓所救,所以當羅賓扮作仕布恩米杜上校之後,便讓她以上校夫人的身份住進別墅 。」 「這樣說,夫人早就知道織錦被盜,以及上校自殺是在演戲學? 「那就是說,她昏倒在地,痛哭流涕都是裝的,為的是蒙蔽我們? 「幸虧你看出他的陰謀,真高明。」 「不,你太過獎了。可是,還有內幕呢。」 「還有什麼內幕?」 「羅賓奶娘比科蒂娃扮成女櫥子,也在這個別墅裡。」 「喔,真是令人難以置信。」 「不,還有令你更吃驚的事呢!不只是蘇妮妮和比科蒂娃一類的小人物,還有位高手在 別墅裡。」 「高手?你說羅賓嗎?那小子也藏在別墅裡嗎?」 「他並沒藏起來,而是在別墅裡招搖過市!」 「他喬裝打扮?」 「對了,他扮作傭人。每次你來這時,有個小子總是點頭哈腰,替你穿衣服,那就是他 。」 「哼——」科長又是一聲長哼。他對羅賓的一貫目中無人,膽大妄為的行徑既惱怒又佩 服。 「本來羅賓怕蘇妮婭露出馬腳,所以打算收到全部保險金後,便逃之夭夭。剛開始,我 也想到那是羅賓化裝的。可是,一日深夜,我聽到羅賓奶娘比科蒂娃和一個傭人在樓梯的黑 暗處嘀嘀咕咕的。仔細一聽,那個女廚子彷彿帶著哭音,直叫那個男傭人「少爺、少爺』的 。接著又苦口婆心地勸說那個男傭人。比科蒂娃是個忠厚老實的女人,她眼睜睜地看著自己 一手帶大的羅賓變成一個目無法紀的大盜,心裡非常傷心。於是,老是勸他,不要做壞事。 那天夜裡,當她發覺羅賓又在為非作歹,便找機會勸他,可是即使羅賓變成那樣,她還是一 口「少爺』一口「少爺』地叫他。因此,我才發覺那個男傭就是羅賓,而女廚子就是羅賓的 奶娘比科蒂娃。」 「哦,那他們都還在別墅內?」 「對,蘇妮妮和比科蒂娃住在三樓;而羅賓則呆在四樓的傭人房內。」 「太好了,這回,他可是無路可走。可是,他會不會從窗戶溜走呢?」 「我就是想到了這一點,所以才叫你把帶來的警察中的四個埋伏在窗戶下面。 吩咐他們,假如有腦袋從窗戶裡伸出來,就開槍射擊。開始用假子彈,如若不聽話,就 用真槍實彈擊斃。」 「好!我們立刻行動!」 科長把手下招集過來,葛尼瑪帶著眾人走在前面。當他們靠近夫人的房門前時,大喝一 聲「開門!」 可是,房裡卻沒有任何動靜,而且門也被鎖上了。葛尼瑪雖用力轉動把手,可是房門仍 無法打開。一個警察用全力向房門撞過去,終於破門而入,可房裡人跡全無;隔壁比科蒂娃 的房間也是空空如也。 「媽的,又被他們溜走了!」葛尼瑪叫道。 「他們可能藏在四樓傭人房裡,和羅賓在一起,大家要小心!」科長說。 眾人拔出手槍,衝向四樓。然而,傭人的房門大開著,裡面也是空空如也。眾人分頭搜 尋,什麼地方也沒發現有人影。 「噢,可能藏在哪裡了?」 警察們上上下下、裡裡外外搜了個遍,不要說人,連只耗子也沒有。 「科長,這兒有一件東西。」一名警察拿著一封信跑了過來。那是給葛尼瑪探長的,可 能是走得太匆忙,用鉛筆寫的字體非常潦草。 「從什麼地方找到的?」 「從一樓的房間的桌子上。」 葛尼瑪拆開信一看,不禁惱羞成怒,臉漲得通紅。 「他媽的!」 葛尼瑪氣得咬牙切齒。信上有何內容,使探長如此惱怒?複述如下:葛尼瑪閣下:有勞 你了。想必探長先生花費了無數心血,居然在蛛絲馬跡之下,識破鄙人的巧妙佈局,實在是 可敬可賀。 你的查案作風,鄙人由衷地欽佩。托你鴻福,鄙人只能放棄另外的保險金,帶著我親愛 的蘇妮婭和忠誠的奶娘離去。可是,鄙人對此毫不氣餒,只是欽佩閣下的恪盡職守,欣賞閣 下的兢兢業業之精神。 然而,像先生如此精明之人,競也會慘遭滑鐵盧的慘劇,那只是由于先生沒有發現在客 廳及四樓的傭人房間都裝有竊聽的麥克風。因此,客廳的一言一語,在這裡悉數收到,這也 只是先生的小小失算。可是,卻使我不得不急忙帶著蘇妮短和比科蒂娃離開此地。 雖然,窗下有先生重兵埋伏,可是,我們卻另有密道離開。這條密道從外面看來,正面 的窗戶好像完全釘死了,可是,有一扇窗戶是機關,可以從裡面開啟。十二幅織錦已被我們 從那裡運走。現在我也要帶著蘇妮短和比科蒂娃從那離開了。 辛苦啦!葛尼瑪探長,你真是位卓越的、鼎鼎大名的偵探。 亞森·羅賓「嗷——」葛尼瑪一聲怒叫,憤怒的額頭上漲起一道道的青筋。他眼前不禁 出現羅賓正在嘲笑他的那副神態,惱羞成怒地把那封信揉個稀爛。 熾天使書城
【第四章】 15·4·2之謎 「我一接到你拍的電報,就匆忙趕來了。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一位老者走進公寓的二樓房間,便嚷嚷起來。他雙腿顫抖,抿著沒有牙的嘴巴,樣子雖 然很是狼狽,但神態卻有些高傲,看起來曾經過著尊貴的生活。而如今,身上穿著一套陳舊 的褪了色的黑衣服,頭戴一頂破破爛爛的帽子,簡直是一個叫花子。 走起路來趔趔趄趄的,這是個老頭子。 「誰呀?你是什麼人? 推理小說家盧布朗被自門外突然闖進來的老頭嚇了一跳,急忙站了起來。可是,當那老 頭「噗哧」一笑,他才恍然大悟。 「喔,原來是你呀!羅賓!」 和以往一樣,他的化裝技術爐火純青,假如不是想起自己打電報呼他來,也許現在還無 法分辨出這就是摯友羅賓呢。 「你忽然的一封電報,使我不得不立馬放下手上的活,急急忙忙趕過來。有什麼重大的 事情?」 「沒什麼,我想,也並不是什麼重大的事情。可是,我卻覺得這事很蹊蹺。」 「說來聽一聽嘛!」羅賓的雙眼頓時亮了起來,腰也挺直了,不復剛才老頭子弱不經風 的樣子。同時,露出怪盜紳士魁偉而健碩的真顏。 「好,那麼讓我們先看一看這幅油畫。」 「我的天,這哪裡是畫呀,你從哪個垃圾箱裡撿回來的?」 「買來的呀,不,我也知道這東西什麼也不是,可是我相中了這個畫框,所以才把它買 回來的。」 「從哪裡買的?」 「從塞納柯邊那家齷齪的舊貨店裡。當時,它像廢物一樣扔在牆角,上面落滿了灰塵。 」 「噢,畫框還不錯,可是,畫卻太差勁了。」羅賓退後幾步,歪著腦袋從遠處看了看油 畫道,「喔,畫得太糟了。畫的不知是什麼地方一座陳舊庭院的一角,但運筆倒很是講究, 不過,這是外行人所欣賞不出的東西。譬如,正面的希臘圓柱,前面用石頭所作的石日晷( 規)、池塘,還有文藝復興式屋頂的涼亭、荒廢的古井、長滿了青苔的石凳、石階,這些都 成了畫裡面的擺設。可惜作畫之人的手法拙劣。 畫面雖然華麗,但是卻沒有藝術性。」羅賓酷愛藝術,對畫的鑒賞力比一些專家還要略 勝一籌。 「畫得怎麼樣我分不出來,只是我覺得畫框很有價值,而且價格便宜,所以就買了回來 ,年代已經很長了吧?」 「哦?年代久遠,應是公元1800年左右的東西。」 「哦,這麼說,這幅畫左下方的數字是表示作品的日期了?你瞧!這不是用紅筆寫的 15·4·2嗎?一般在落款時,前面的數字省略,因此,這個2可能就是1802年吧?如此看來 ,15·4·2表示這是公元1802年4月15日。」 「喔……很可能是這樣吧!」羅賓一邊懸妙地吱唔道,一邊盡力思索。 「你說有件事很蹊蹺,特意打電話叫我來,可是,我覺得這事一點也不奇怪。」 盧布朗自牆邊取過帶三角架的望遠鏡,支在窗戶邊,調和焦距,對準對面一家公寓的二 樓窗戶。 「嗨,羅賓,快來瞧。」 羅賓帶著滿腹狐疑把眼睛湊到望遠鏡前,看了一會兒,忽然驚叫道:「哇,真奇怪,和 這幅油畫一模一樣!唔,相同的油畫,而且一樣得分毫不差,在畫面的左下方寫著紅色的 15·4·2,那間房子裡究竟住著什麼人?」 「是位寡婦。……丈夫不在,不知是死了還是離異,可是卻有一個年輕的小女孩。那位 寡婦終日在家裡女紅。母女倆勉強以此度日,總之,好像母女倆的生活十分清貧。」 「叫什麼名字?……知道嗎?」 「知道。叫璐儀絲·戴瑪。」 「喔,姓上有『戴』字,不是普通姓氏,從前非貴族、武士,即大農場主。否則,一般 人家是不准在姓上冠以『戴』字的。」 「唔,我記起來了。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戴瑪家,可能就是在法國大革命時期,被革命 軍送上斷頭台的那家——大農場主。」 「啊,對了,當時的史書上就有戴瑪家庭。」 「聽說,那位寡婦女士便是被送上斷頭台的大農場主的孫女。那麼,4月15日,對她來 說彷彿是一個有重大意義的日子,而且今天就是4月15號啊!」 「哦,原來如此!」 「所以我才特意把你叫來。」 「4月15號,那不是兩幅油畫上的落款嗎?這個日子對璐儀絲·戴瑪,有什麼特別意義 ?」羅賓彷彿對這一問題產生了莫大的興趣。 「像她這樣做女紅的婦道人家終日繁忙,只是每到4月15日,從早晨開始就精神恍惚, 放下手中的活,清掃房間,女兒也不讓去上學,到10點鐘時,便帶著女兒出去,直到天色很 晚也不見回家。她究竟去哪裡了?我不曉得,可是每逢4月15日她都這樣,年年如此。不管 天氣好壞,不論傾盆大雨,亦或狂風大作,她都要出去,怎麼樣?你說奇怪不奇怪?」 「喔,很是奇怪。」 「油畫有兩幅,一幅是我偶然從舊貨店買回來的;而另一幅好像是璐儀絲家傳的。而且 ,兩幅油畫的落款相同。再加上,一到4月15日,璐儀絲必定外出,一整天都不回家,你不 覺得很奇怪嗎?」 「為什麼不?太奇怪了……可是,她出去到哪裡呢?你不清楚嗎?」 「不清楚。她好像是一個沉默寡言的女士,離開家時,也不和門房說。由於一年一次, 誰也沒覺出來有什麼不對勁。而且,每次也只是在4月15日這天,也難怪無人注意到。」 「這麼說,注意到這一現象的,也就只有你一個人了?」 「是吧。開始我也沒注意到她何時外出,可是,當我買到這幅油畫的次日,一個偶然機 會從窗戶看到對面的房間裡也有一幅油畫,由於好奇,拿望遠鏡一看,何止相似,簡直是一 個模子鑄出來的,為此把我嚇得大吃一驚。而且油畫的落款也是4月15日。因為,她每年出 去的時間是4月份,所以猜可能就是15日,也就是今天。 假如我的判斷正確的話,我想她外出必有重大隱情,因此才特地請你來。」 「一切都弄清楚了。你的意思讓我在這裡盯著,看她今天是否會外出?」 「沒錯……哦,看起來,她們開始動身了!」盧布朗不禁叫道。 這時,一個大約7、8歲的女孩從對面的公寓大門口出來,滿臉喜悅,身穿一套出門的衣 服,隨後,那個璐儀絲也走了出來。她年約四十五,身材修長,面容雖然清秀,可是卻蒙著 一絲無可名狀的孤寂。再加上,終日悶在家中作活,所以臉色蒼白。衣著雖樸素卻十分端莊 ,是大家閻秀。 女孩拉著她的手撒嬌,她面露微笑,看起來是位疼愛女兒的母親。 那女人向左右看了看,然後拉著女孩的小手,走下石階,朝對面的馬路走去。 「嗨!我們跟著她們。」羅賓抓起帽子,兩個人急忙下樓而去。 璐儀絲在前面走著,羅盧二人悄悄隨在其後。一會兒,她走到一間麵包房,買了一些麵 包,放進女孩拎著的籃子裡。然後走向愛德華廣場,穿過廣場又越過科笛貝大街。最後,走 向柏酋大道。 「她們要去什麼地方?」 「別囉嗦了,儘管限下去就得了。」羅賓不耐煩地說。此時,他正像一頭捕食的獵犬, 聚精會神地跟蹤著這對母女。 不一會兒,璐儀絲母女倆來到清靜的大街——勒意諾亞大街,大街南面有一處緩坡的山 地,這裡是一處富人區。街道兩側是一排排的古住宅,樹木枝繁葉茂,幽雅寧靜。路上沒有 一個人,四周靜悄悄的,靜得使人喘不過氣來。山地下面就是塞納河,河水在艷陽下波光粼 粼,猶如一條銀色長帶。 璐儀絲牽著女兒的手,走向塞納河邊的一條下坡小路。羅賓和盧布朗仍遠遠地追在後面 。小路很狹窄,坡度很陡,而且百步九折,兩旁古宅錯落有致,又有插著碎玻璃的高大院牆 。 那座大院牆的中間有一小門,母女倆人走到門前停下來。璐儀絲從口袋裡拿出一柄比普 通鑰匙長許多的鑰匙,用它打開小門,帶著女兒徑直邁進院內,倆人的背影消失在門裡。 「哦,這棟古宅一定非比尋常,裡面可能有鮮為人知的東西。」羅賓一邊嘟囔,一邊在 那小門的附近觀察動靜。圍院內古樹參天,蒼涼幽靜。 「真奇怪……可是,她既不左右張望,也不注意四周的情形,好似沒有想到後面被人跟 蹤。如此看來,又好像沒什麼秘密可言。然而,有一點可疑……總之,不論如何,先到小門 那邊看個究竟再說。」 正當羅賓兩個人要從隱身之處出來時,突然,背後傳來腳步聲。於是又急忙退回原處扭 頭一看,只見一男一女兩位年邁的叫花子蹣跚而來。兩個叫花子從他們隱身之處走過,來到 小門前站住。然後那個男叫花子掏出一柄同璐儀絲一般大小的鑰匙,打開門推門而入,那女 的緊隨其後。 「嗨,看清楚了沒有?兩棲鑰匙一模一樣。」 「他們進去之後,便把門仔細鎖好,而且每當小門開時,門總是「吱吱」作響。 可見,門上的合頁已經年久生�蛂A這大概是一年只來一次的緣故吧!」 「而且每次都是4月15日。」 正當二人小聲嘀咕時,後面傳來汽車「嘎」的一聲。他們回頭一看,院牆邊停著一輛汽 車,車門打開,從裡面走出一位年輕的女士,懷裡抱著一隻小狗。面容姣好,衣著時髦,手 指上戴著寶石戒指,頸上垂著一串珍珠項鏈,全身珠光寶氣。一頭金黃色的秀髮油光發亮, 唇上塗著濃濃的口紅,眼睛上裝著假眉毛,看起來不是女歌星就是女演員。總之是個非常妖 艷、時尚的女子。 可是,假如定睛細看,那些寶石和珍珠都是偽造貨。儘管穿得珠光寶氣,細心人一看, 就知道這是一個招搖過市的庸俗女子。她也拿出一柄大鑰匙,用一隻手開門,而另一隻手把 狗緊抱懷裡近下頜,然後走進小門裡。 「哦,欲來欲令人發笑。清貧的寡婦、年邁的一對叫花子、三流女歌星或演員,真是一 群奇怪的人物。究竟這些人是什麼關係?哎,又有人來了,千萬別讓他們看見了,否則就不 妙了。」羅賓又把盧布朗拉回原隱身之處。 倆人定睛凝神一看,這回來的是兩個老太太。衣服破破爛爛,身體纖弱,但長得非常相 像,估計是一對姊妹。 過了一會兒,又有一個身穿工作服,好像在什麼富貴人家當馬伕的人進去了。 跟著,是一個士兵,身上髒兮兮的,臃腫的身上穿著一件滿是補釘的毛衣。最後,一個 工人穿著的人後面跟著五個家人。他們都面黃饑瘦,如不是生病了,就是窮得吃了上頓沒下 頓。 總之,走入院內,都是些神色各異的稀奇古怪人物,而且每人都小心地拎著籃子,或是 夾著一個破舊不堪的包,裡面包著飯盒,飯盒裡面均是食物。 「這些人都是來郊外遊玩的!」盧布朗向羅賓小聲說道。羅賓搖了搖頭說:「看樣子不 像是來玩的,這棟古宅裡定有什麼秘密。他們到底聚在這裡幹什麼呢? 如果不看,那麼就無法曉得。」 二人來到圍牆根,抬著頭仰視,太高了,根本無法翻牆而過。又用手推了推門,小門已 經從裡面反鎖了,紋絲不動。 「得想個法子進去。」當他們正在絞盡腦汁商量對策時,忽然小門從裡面開了,從裡面 走出一個工人家的男孩。倆人急忙又藏到樹後,那男孩飛快地從旁邊跑過去。 可是,沒過多久,便抱著兩瓶水回來了。 「唔,唔,原來去打水去了,看樣子古宅內沒有水。」羅賓微語道。 男孩從口袋裡摸出一柄大鑰匙,開鎖打門。就在這時,羅賓自樹後轉了出來,扮作蹓躂 的模樣靠近小門。那男孩看了羅賓一眼,並沒在意,調頭進門,然後隨手把門帶上。 就在這一剎那,羅賓飛身躍到門前,抽出一柄小刀,把刀尖迅速插進鎖孔裡。 這樣一來,儘管從裡面將鑰匙插入也無法再把門反鎖。男孩把鑰匙插人鎖孔,轉動幾下 ,在確定鎖住了,拔出鑰匙,向院裡走去。 羅賓聽到那孩子的腳步漸漸遠去,長長地出了口氣。然後說:「成了,盧布朗,快來! 」一邊說著,一邊將門輕輕推開,倆人躡手躡腳地閃身進入門裡。寬闊的院子裡,枝繁葉茂 。倆人藏身於草叢之中,探頭向裡面張望,不禁驚叫了一聲。「啊!」 兩人被眼前的景致震驚了,這前院居然和兩幅油畫上的景致一模一樣。 「這究竟有什麼玄虛?」羅賓揉了揉眼睛,疑道。盧布朗心頭升起夢幻般的感覺。 與油畫上一樣的庭院,一樣的建築,而且今天又跟油畫上的日期一樣——月15日,這麼 多形形色色的人聚在一起,不禁疑竇叢生。羅賓和盧布朗藏在草叢裡專心致志地注視著前方 ,此時,那些人分頭落座,開始午餐。有的坐在石階上,有的圍在石凳邊。 璐儀絲母女旁邊是工人一家和那對年邁的叫花子模樣夫婦。馬伕、士兵、胖子和那纖弱 的姊妹,則把報紙鋪開,在上面吃著火腿,奶酪餅和魚罐頭。惟獨那個抱小狗的年輕女士, 沒有吃任何東西,獨自在那邊逗著小狗。所有的人均背對著她,彷彿沒有人想搭理她。璐儀 絲看此情形,好像有些不忍,於是分了幾片三明治給她; 接著,年老的姐妹也分了一些東西給她吃;而那個士兵面帶諂相地和她搭訕。 「那個年輕女子好像和其他人不是一路的,否則,就是和別人處的不融洽……,哦,我 們的肚子「咕咕』叫了。」羅賓側身對盧布朗耳語道。抬腕看了一下,已是下午回點叨分了 。 那夥人吃過午餐之後,女的聚集在一塊交談起來,而男的則在一旁吸煙。那些女人圍坐 在抱小狗女子的四周,聽她眉飛色舞地說著,其他人則專注地傾聽。 「唔,那個女的並不是另一路的,只是和別人合不來,你瞧她吃得多麼的香!」 羅賓輕聲地道。 孩子們此時正在她們不遠處玩耍,一會兒翻觔斗,一會兒又捉起迷藏來。可是,一會兒 ,傳來「哇」的一聲,孩子們紛紛向古井邊擁去。而那些女人聽此聲音則立馬站起來,拚命 地朝古井邊跑過去。 「唔,可能是孩子失足落井了。不,也可能是自己跳下去的。對了,是跳下去的,我剛 才看見兩個孩子中一個年齡較大的把腳伸進井裡。」羅賓說道。 沒錯,是失足,不,是他故意跳下去的。其他孩子在大聲嚷囔著,那幾個男人過來,用 吊桶和繩子七手八腳地把他吊了上來。 像工人樣的男孩,扯著繩子從井裡爬了上來。井裡應該已沒水了,因為孩子身上一點兒 也沒濕,只是膝蓋和胳膊上粘了些紅色的土。 當孩子一上來,大人們便蜂擁而上。其中士兵身手最快,他搶先揪住孩子,準備把他拉 到後院去。而這時,胖子和馬伕則拽住了士兵,好像要奪回孩子。 那一邊的叫花子夫婦,年邁的姊妹,工人夫婦,一邊高聲喝叫,一邊跑過去抱孩子。眾 人拉拉扯扯,亂成一團。 而那個男孩的衣服不一會兒便被拉得一縷一縷的,只剩一件襯衣了。這時,那男孩往下 一蹲,撿起被撕扯得不成樣子的衣服,從人縫裡擠出飛快地跑開。士兵手裡拎著孩子的褲子 ,一邊罵罵咧咧,一邊又要追去。可是被年邁的婦女纏住,她們去爭奪那條褲子。 「這群人都瘋了。」盧布朗驚驚地做道。 「不,不是那麼回事。」羅賓沉吟道。 「可是,為何他們和瘋子無異。」 羅賓沒有吱聲。 此時,那個金髮女郎,把小狗用胳膊夾住,也向那個只穿一件襯衣的男孩追去。 那男孩喧哭帶叫地跑過羅賓和盧布朗藏身前面。兩個人一個追,一個跑,繞著草叢像瘋 子似地轉了好幾遭。最後,男孩跑向他母親身邊,一頭紮在母親懷裡痛哭起來。 「你幹什麼?看你把孩子嚇成什麼樣……。」孩子的母親氣憤地喊道。金髮女郎喘著粗 氣狠狠地瞪了她一眼,然後坐回原來的地方。 自從開始,璐儀絲一直靜靜地站在那裡,看著眾人瘋鬧。直到眾人從瘋癲之中安靜下來 ,她才和大家二塊坐下來。眾人用充滿敵視的眼睛互相對望。就這樣,誰也沒有說話,一直 到太陽落山,仍舊沮喪地呆坐在那裡。 「太不可思議了,看來他們在等什麼吧?」盧布朗對羅賓說。沉思中的羅賓仍沒有吱聲 。 快到17點時,天色漸漸暗下來。胖子看了看手錶,工人和士兵也都抬起手腕看了看,好 像什麼事要發生。 最終什麼也沒發生。17點20分時,他們失望地歎了口氣,接著慢慢站了起來。 其他的人嘴裡不知在念道些什麼,女人們則跪下祈禱,有的還擦了擦眼淚。 金髮女郎和那叫花子老婆婆擁抱在一起哭哭啼啼,璐儀絲緊緊抱著小女兒,傷心地吻著 女兒的臉,眼裡充滿了淚水。 「啊,我們該走了。」羅賓小聲說。 「哦,……再看一會看看……。」 「不,他們就要走了,如果不走在他們之前,會被發現的。」羅賓和盧布朗躡手躡腳地 從小門走出來。門外就是勒意諾亞大街,靜悄悄的。 二人走出門外,來到街上誰也沒有說話,靜靜地走了一段路程後,羅賓說有些事要辦, 讓盧布朗等他一下,然後走到古宅後面的一戶人家。他向門房問了些什麼,然後走了出來。 到了街上招手叫了一輛路過的出租車,倆人上了車。羅賓對司機說:「去久勒街34號。 」 久勒街34號是一座公寓,一樓是公證人布朗吉的辦公地。兩個人馬上敲門進去。 布朗吉是位溫文爾雅的紳士,年約四十五六。 「我是位退役陸軍上尉,叫加尼俄。因為想造一座別墅,正在尋找適當的地方,聽說勒 意諾亞大街的空地,是委託您代管的。」布朗吉聽清羅賓的來意後,便說:「是這麼回事, 可是,那地方是不賣的。」 「噢,原來如此。可是聽人說,正打算出賣的。」 「不,您一定弄錯了。」布朗吉從櫥子裡取出一幅油畫。「先生說的是不是畫上的地方 ?」說著把油畫鋪在桌子上,然後回過頭來面對羅賓和盧布朗。 當盧布朗看到那幅油畫時,不禁倒吸了一口涼氣。這幅油畫不正和自己的那幅一模一樣 嗎?如此一來,相同的油畫,自己已見到三幅了。啊,這太令人吃驚了。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盧布朗呆在那裡說不出話來。 可是,羅賓卻好像初次看見這幅油畫,毫不慌張地說:「唔,對。這是那地方的寫生畫 吧?畫得真是惟妙惟肖呀!」 「這地方的產權屬於戴瑪家。」布朗吉手指油畫說。 「那麼,戴瑪家是……」羅賓裝作好奇地問道。 「戴瑪是大革命時期,被送上斷頭台的一個大農場主。這空的地方是那套大住宅的一部 分。從前,他們的土地非常多。後來,都被其子弟一塊一塊地賣掉,用來維持生活,現在嘛 ,就只剩這點空地了!但是,戴瑪家族對於這一塊地方,卻始終捨不得賣掉,說要留下來, 絕不准許任何人侵佔它。」 「那到底是為什麼呢?」 「說起來也是很奇怪。」 「那麼,可以說來聽聽嗎?」 「當然可以。不過,這倒似一部小說,我這裡有關於它的文章。當我心情舒暢時,經常 拿出來讀一讀,可是越讀就越像一部陳舊的小說,挺有意思的。」 布朗吉大有不吐不快的架勢,饒有興趣地接著說:「在法國大革命爆發之前,戴瑪家族 的主人路易·艾哥烈波·戴瑪,感到形勢嚴峻,而且十分危險,於是便佯裝要去瑞士的日內 瓦看望住在那裡的親人。於是把別墅關閉,打發傭人們回家休息,自己則帶著他的獨生子夏 如鹿隱居在勒意諾亞的大宅子裡。這期間,只有一位忠實年邁的女傭在府中服侍,他們一住 就是三年。如此長的一段時間後,父子倆人以為惡運已過,便安下了心。可是,一日午餐後 ,當他們正在午覺時,女傭忽然衝進臥室裡,告訴他們有一隊軍隊朝住宅衝來。 「路易·艾哥烈波聽此話一躍而起,套了一件衣服,面如土色地說:『5分鐘……只要 有5分鐘的時間就可以了,設法敷衍一下。』他用嘶啞的嗓音囑咐過他兒子後,便跑到後院 去了。沒過多久,革命軍衝了進來,不費吹灰之力便把他抓住了。雖然他兒子夏如鹿當時只 有18歲,但是也被投入監獄。」 「這事大概發生在什麼時候?」 「聽說,是共和歷次年的芽月26日。推算起來就是我們如今的4月15日,也就是今天。 」布朗吉望著柱子上的掛歷接著說:「總而言之,今天是路易·艾哥烈波·戴瑪和他兒子夏 如鹿被革命軍抓住投入監獄的日子。三個月之後,也就是熱月(11月)上旬,路易·艾哥烈 波被處死。而他的兒子更如鹿卻一直被關在監獄裡。後來生死成了個謎。時間一長,也就漸 漸地被人們淡忘了。就這樣,戴瑪的家產全部充軍。」 「那筆家產的數目很巨大吧?」 「那當然啦!可是他家如此一筆巨額財產卻不知所蹤。革命軍政府認為這裡面肯定有鬼 ,於是派人調查。最後發現巴黎市的土地早在革命之前就被變賣了,而鄉下的那棟祖傳的別 墅以及不計其數的金銀財寶也被變賣一空。」 「那麼,只剩下勒意諾亞大街的別墅啦?」 「是的。後來一個叫卜路哥的政府官員以極低的價錢把那棟別墅據為己有,長居此處。 幾年以後,夏如鹿幾經周折才出獄,當他去找那位卜路哥時,卜路哥非但不見他,還命令下 人把他轟走。 「夏如鹿非常氣憤,於是便上法院控告卜路哥佔其居所,請求法官歸還住宅。 可是,最後無始而終,夏如鹿心灰意冷,無可奈何。 「不久之後革命政府被顛覆,到了拿破侖皇帝執政,卜路哥失去蔭庇,那所住宅於是物 歸原主。 「那大約是1802年2月12日。這一天,夏如鹿滿懷喜悅,重返昔日的住宅。可是,當他 快到家門時,可能是興奮過度,思維錯亂。於是便語無倫次,手舞足蹈,至此就再也沒有恢 復過來。」 「哦,真是太可憐了,……那麼後來呢?」羅賓聽得津津有味,身體不自然地向前微傾 ,接著問道:「那麼路易·艾哥烈波的妻子和女兒呢?也就是夏如鹿的母親和妹妹呢?」 「妹妹名叫波琳,在日內瓦和她的表哥結婚,可是不久就因病去世;後來他母親也離開 人世。夏如鹿既瘋又成了個孤兒。只有那個忠實的老女僕人在勒意諾亞街大房子裡照顧著他 。 「就這樣,他們平平安安地過了十年。1812年,那位忠實的老女僕人也離開人世。當她 在彌留之際,請了兩個證人,寫下了遺言,那是一件重大的事,而且是個謎。她在遺言中這 樣說,動亂前夕,主人路易·艾哥烈波,把金銀珠寶裝了幾袋子運進勒意諾亞街住宅來。可 是當主人被抓走後,那些袋子也隨之消失。據少爺夏如鹿說,他父親臨終前曾告訴他,那些 錢袋子藏在院子裡的日晷(規)、古井和涼亭之間。 「我所說的句句屬實,這便是證據』。老女僕邊說著,邊用手指著掛在牆上的三幅油畫 。那些油畫出自一個人之手,三幅一模一樣,其中的一幅便是這一幅。」 「那畫畫的人是誰呢?你知道不?」 「知道。他就是路易·艾哥烈波。」 「啊?路易·艾哥烈波?」 「對。在他被送人監獄中時,憑自己的記憶,畫了這三幅相同的住宅寫生畫,打算留給 妻於兒子、女兒,每人一幅。 「然而,當他畫完這三幅畫不久便被處死了。可是,油畫裡,哪裡可能有寶藏,這就無 法知道了。」 「遺言中只是說在涼亭、古井和日曼之間,可總覺得有點虛無縹緲,你說是吧?」 羅賓深思道。 「是的。僅僅從這幅油畫裡是找不到藏寶之地的。在波琳臨死前,就把油畫的故事告訴 了她的兒子,那個男孩拿著那幅畫,到古宅去尋寶,結果無功而返。由於夏如鹿已瘋瘋癲癲 的,所以寶藏也就失去線索。可是,這裡有一件事情卻令人十分驚奇。」 布朗吉神色得意地望著羅賓和盧布朗,彷彿在向他們說,「如何?精彩吧?好戲還在後 頭呢。」他把煙斗點著,深深地吸了一口煙。 「那令人十分驚奇之事就是夏如鹿的行為舉止。雖然他終日足不出戶,可是每一年一定 有一次搖搖晃晃地走到院子裡,有時他坐在石階上,有時坐在古井邊上的石凳上,木然地望 著天空若有所思,要不然就在四處轉游尋找一氣。而這一天必定是每年的4月15日。那天他 一直要等到下午5點27分過後,才沮喪而失望地歎著氣,站起來,搖搖晃晃地回他的房間裡 休息。次日,假如你去問他昨天的事,他好像已經把那件事忘得一乾二淨。那情形,好像是 患了夢遊症,亦或是睡眼朦朧尚未清醒的人。1820年夏如鹿死去,可是一直至死為止,他仍 沒有停過一次他那古怪的行動。 「我琢磨,他一定曾經從他父親那裡聽過有關寶藏的事。儘管神經錯亂,可是好像還記 得4月15日這一天,以及尋寶的事。」 「哦,很有見地,有見地。」羅賓連連點頭,『呵是,夏如鹿死去以後呢?」 「他死了大約100年左右,這期間,夏如鹿和波琳的子孫們都熱衷於尋找寶藏,把院子 裡翻了個底朝天,而且仔細搜尋屋子裡的許多死角,又搜尋古井的裡裡外外,最終仍是帶著 遺憾離去。」 「距今為止,他們的後代們還在尋寶嗎?」 「不,他們早已沒有那精神勁了。可是,每年4月15日,一年一次聚會便會如約從四面 八方來到這院子裡,呆坐在那裡等待天色黑下來。」 布朗吉說到這時,羅賓朝盧布朗使了個眼色,好像在說,剛才我們看到的奇怪人群,便 是戴瑪家族的後裔。 「戴瑪的後裔們,現在生活都很清貧,甚至有的已淪為叫花子。但是,他們一直深信不 疑,那些金銀珍寶仍舊藏在那棟住宅內。」 「那些金銀珍寶仍在嗎?」羅賓問道。 公證人布朗吉搖搖頭道:「我認為不可能有的,那老女僕遺言值得懷疑,雖然她是位勤 快而又忠實的女人,可是,當她彌留之際,已經老大一把年紀,有些神智不清了。也可能是 因為生病發高燒燒的,吃語連篇,語無倫次。」布朗吉苦笑了一下,接著道:「第一,經過 一個世紀好幾代人先後在這個宅子裡搜尋,均無功而退,而且,除此以外,再沒有其他的地 方了。同時,也沒有發現藏寶閣一類的東西;第二,如果只是鑽石一類的寶石,有個小地方 便可以藏下了。可是,那是黃金和白銀,而且又是好幾袋那麼大的東西,沒有可能找不到呀 ?」 「對了,路易·艾哥烈波所藏的都是整袋的黃金和白銀。」羅賓贊同道,然後又陷入了 沉思之中。一會兒又問道:「你說如此相同的油畫,另外還有兩幅。是嗎?」 「是的。路易·艾哥烈波在獄中共畫了三幅,這一幅是夏如鹿的後代寄存在前公證處處 長戴波那裡的。當我接管這個公證處時,便移交給我了。另一幅應該在波琳的後代一個叫璐 儀絲·戴瑪的寡婦那裡。第三幅,在哪裡,我就不知道了。」 盧布朗正想說,「那一幅在我這裡。」忽然瞥見羅賓給他使眼色,好像讓他千萬別說出 來。 「那三幅畫上的落款時間都一樣嗎?」 「是的。」 「可是,一天無法完成三幅畫呀!」 「不錯。因此,畫上的落款時間並不代表畫成油畫的時間,那天就是他被捕入獄的。不 用說15·4·2是1802年的共和歷4月15日。」 「哦,原來2代表的是1802年的2呀。」羅賓想了想,然後又說道:「我還想請教你一個 問題,如果要解開這個奇怪的謎,是否准許戴瑪家族人考古呢?」 「唔,原來你也想去尋寶呀?可以的。在這之前曾有許多人尋找過那個藏寶之地。在我 的前仟——載波當公證處處長時,曾經有各種人物去那宅裡尋寶,把院子翻得亂七八糟,可 是最後連一法郎也沒找到。如此一來,尋寶之人蜂擁而至,使得戴波疲於應付,於是,他向 那些尋寶人收取一筆費用。」 「多少錢?」 「5000法郎,而且如果找到寶藏,1/3歸尋寶之人,2/3歸戴瑪後裔所有。可是,如今 再沒有想出5000法郎來尋寶的人了。」 「不,這裡有一位。是5000法郎嗎?」 「噢,你?……」羅賓二話無說取出5000法郎拍在巢子上,布朗吉用吃驚的眼神看了羅 賓一眼。 「那麼,請先生收下這5000法郎,然後給我寫一張收據,並且有勞你通知那些戴瑪後代 貴族,就說請他們明年4月15日那天到勒意諾亞大街的古宅子裡去。」 「不,不用通知,他們每年都會齊聚那裡的。可是,為了確保沒有差錯,我會分別緻信 給他們。」 布朗吉寫了一張收據交給羅賓。只見上面寫著:收據今收到加尼俄上校先生現金5000法 郎整。 以上現金是尋找戴瑪古宅寶藏的手續費。加尼俄先生在古宅內享有尋寶的權利。只是當 找到寶藏後,加尼俄先生只能擁有寶藏的1/3,其餘的2/3必須交還給戴瑪家族後代貴族平 分。 公證人:布朗吉羅賓把收據折起來裝進口袋裡,然後叫盧布朗一道離開公證處。 「嗨,你有把握啦?」 「絲毫沒有。」 「那麼,5000法郎不是打了水漂了?」 「但是,這不是非常有意思嗎?到明年4月15日,我們還有一年的時間,我還可以好好 計劃計劃,5000法郎不多嘛!」 「你簡直愚蠢透頂,一個世紀以來,不知有多少人尋寶未遂。」 「沒有謀劃就去挖掘,是找不到的,必須用智力推理才可以呀!首先要搜集各種資料, 然後去探討、分析。要能這麼做,一定可以發現寶藏的。時間還很長嘛! 有一年的光景去推敲,還怕找不到一點蛛絲馬跡嗎?不,365天,彷彿太長了吧!」 羅賓用充滿信心的聲調說。 自從布朗吉那裡離開之後,整整一年,盧布朗失去了羅賓的音信;給他寫信也沒有回復 ;去他巴黎各處的秘密之家去找,門全都上了鎖,羅賓去了哪裡無人知道。 「這小子真是個大忙人,總喜歡到處闖蕩,參與那些迷離或是詭異的案子。」 盧布朗心裡在不停地琢磨,同時,到處尋找他的蹤跡。 這一年,土耳其發生革命。據傳聞,有個神秘的蒙面怪客,在裡面周旋,神龍見首不見 尾,最終迫使土耳其皇帝讓出皇位。而那個怪客,據土耳其情報,認為他就是怪盜羅賓。 不久,情報又稱,羅賓在土耳其革命之後,去東方旅遊去了。總之,這一年當中,羅賓 沒有在巴黎出現過。 光陰似箭,日月如梭,轉眼又到了一年的4月15日。 「今天他該露面了吧?」盧布朗一大早就盼著見到他的音容。可是早餐之後,羅賓沒有 出現;經過一個漫長的上午,還是不見羅賓的影子。 「究竟怎麼回事?」 12點過後,憂心忡忡的盧布朗離開公寓,攔了一部出租車,急忙趕往勒意諾亞大街的戴 瑪古宅。 此時,戴瑪家的貴族已經全都到了,正聚集在大門口,布朗吉也到了。 「喂,只你一個人來啦?加尼俄上尉呢?」盧布朗尚未走出車門,公證人布朗吉便跑過 來問道。 「上尉還沒到嗎?」 「沒有啊!」 「這就奇怪了,他絕不是位不守約的人。我在公寓裡等了一個上午,也沒見到他,還以 為他已經過來了呢。」 「誰也沒看見他呀?大家從一大清早一直等到現在。」布朗吉指著門前的貴族說道。 在那邊,有班儀絲·戴瑪母女,胖子也來了,打扮的花枝招展、濃汝艷抹的金髮女郎也 在。還有工人一家,叫花子夫婦,年邁的姊妹……大家都等得有些疲倦,臉上帶著明顯的不 耐煩。 「我把上尉的吩咐悉數轉達各位,並說這次一定可以如願以償。他們聽了都非常興奮。 哎!上尉到底怎麼搞的?」布朗吉也顯得焦灼萬分。 就在這時,趴在門旁樹上的工人孩子突然叫道:「啊,那輛電單車跑得真快呀! 快瞧,真棒!」 「啊,是的,像飛一樣。喔,是朝這邊開來的。」眾人七言八嘴地紛紛嚷道。 「噠……!」一輛電單車飛馳而至,帶起一陣濃煙。車停下後,跳下一個男子,臉上戴 著一副防風鏡,頭上戴一頂皮帽,手上戴一副大皮手套。 「唔,是加尼俄上尉……」布朗吉叫道。 「我們等你都快急死了,上尉。」 「啊,實在抱歉,讓大家久等了。我坐的從馬賽到巴黎的特別快車中途客車出軌,死了 2個人、因此,火車晚點了,所以……」羅賓一邊向眾人解釋遲到的原因,一邊看了看手錶 ,然後催促眾人道:「啊,時候已經不早了,讓我們趕緊工作吧!」眾人自小門來到院內。 羅賓在前面,朝日晷那邊走去。 日晷上早已佈滿了青青苔薛,可是卻不失為一件卓越的藝術品。用青銅鑄造的古希臘神 話星神肩上架之一塊很大的大理石板,上面刻著時刻的分度線,是半圓形。 因為上面佈滿了青苔灰塵,只能隱隱約約地看到一些線痕罷了。那塊大理石上,愛神丘 彼特展翅欲飛,箭懸弓上。那箭的影子射在大理石的分度線上,表示出時刻。 羅賓全神貫注地望著那分度線,不一會兒,從口袋裡掏出一柄小刀。這時不知從何處傳 來下午2點的鐘聲,丘彼特的箭影分毫不差地射在大理石的一條分度線上。 羅賓立刻把小刀插在那條分度線上,然後清掃上面的青苔和塵土。當清掃了一會兒時, 突然刀尖碰著一種堅硬的東西。羅賓把手指伸進去,掏出一個圓團。他把上面的泥土擦掉, 然後放在布朗吉的手掌心裡。 「哎喲,這是,這是一顆……」布朗吉叫了起來。在他的手上赫然是一枚爍爍發光的大 鑽石。眾人興奮地不約而同叫起來。 羅賓繼續用小刀搜尋。不大功夫,另一顆大鑽石顯現在眾人面前。跟著,三顆、五顆… …一共挖出了18顆鑽石,眾人驚喜得說不出話來。 「看,這就是寶藏,各位。」羅賓說。 「這裡1/3的鑽石是你的。」布朗吉說道。 「不,我不要。可是,承蒙各位盛情,卻之似乎不恭。那麼,我就拿一顆吧!」 羅賓從18顆鑽石中挑了一顆最小的放入自己的口袋裡,剩下的都交給了公證人布朗吉。 「就這樣吧,盧布朗,咱們走吧!」 說著,羅賓頭也不回地,拉著盧布朗從小門匆匆離去。 「你怎麼想到那個日晷上了呢?」一回到公寓,盧布朗便迫不急待地問道。 「那很簡單。可是一個世紀以來,居然沒有一個人想到那上面去,真夠愚蠢的了。眾人 以為寶藏必是整袋的黃金、白銀,所以就無法朝日晷的分度線上想。 「寶藏竟然是鑽石。原來路易·艾哥烈波·戴瑪早已把整袋的黃金、白銀兌成鑽石。這 樣一來,便可以輕易藏寶了。當他聽說革命軍朝住宅開來,急忙朝院子裡跑去,同時叫他兒 子更如鹿去擋一下革命軍,只要敷衍5分鐘就夠了。就在這5分鐘裡,他把鑽石藏進日晷的分 度線裡,然後用∼些泥土蓋在上面。這點活,5分鐘綽綽有餘。假如那寶藏是整袋的黃金、 白銀的話,他不可能那麼快便藏妥了。當他把鑽石埋下時,正是下午2點整,而愛神丘彼特 神箭的影子正好和2點整的時刻線相吻合,因此他馬上決定把那一條分度線作為藏寶之所。 」 「唔,原來如此!可是,你又怎麼想到寶藏是在2點整的分度線下呢?」 「那是從三幅油畫的日期15·4·2推測出來的。15·4應該是4月15日,可2並不代表 1802年,根據我的推測2應是指下午2點。」 「這是為什麼呢?」 「你剛把畫讓我看時,曾說15·4·2可能是代表1802年4月15日,我也說可能是吧。當 時,我就感覺1802年的推測不可靠,因此回答你的話時便含含糊糊,沒有武斷地下結論。果 然不出所料,經過查閱,知道大革命爆發是1789年,而1802年其政府已經垮台了,那時,正 是拿破侖皇帝的黃金時期。 「換句話說,路易·艾哥烈波被捕入獄應是1802年之前發生的。經過一番調查,得知路 易·艾哥烈波被捕的時間應是共和歷的某月26日,如果把它換算成西元,被捕時間就是 1794年的4月15日。 「照此說來,如果路易·艾哥烈波把自己被捕的日子用共和歷記錄的話,應寫成26· 7·2;如果用西元寫的話,應寫成15·4·1794;但是,他記錄下來的卻是15·4·2;。一 加分析,記下的年號是共和歷,而日月卻用西元記的。為此,我感覺這其中必有原因,因為 路易·艾哥烈波不會犯如此低極的錯誤。因此,我斷定2一定不是指1802年,而是指時刻。 「根據以上材料分析。我推測出:15·4·2應指4月15日2時。而我之所以認定2代表下 午2時,是因為畫中的日晷,給了我一個提示。另外,日晷只有在白晝才能運用。如此一來 ,我又斷定「2時』不可能是清晨的2時,而是下午的2時。 「太陽的位置在一年之內每日均有所偏差,因此,箭影的位置,也會因太陽的偏差而相 差甚遠。一年當中,只有同月同日同時,箭影才會出現在相同地方。所以,每年一到4月 15日下午2時,箭影才會出現在同一分度線上。」 「原來如此。所以待到下午2時整,照著箭影所射的分度線位置去掘寶就可以了。」 「不錯,果然皇天不負苦心人。」 「關於日晷的秘密,你是何時發現的?」 「在去土耳其之前就已經發現了。」 「既然你已發現這一秘密,為何不早一點去掘寶呢?」 「如果我想早點取到鑽石,我早就動手了。不過,你想一想,昔日的貴族如今都是一貧 如洗。像璐儀絲會做些女紅,好歹也能勉強度日,這還算不錯的。可是他們之中,有一些已 經淪為叫花子啦,而且他們都是些老實巴交的善良人。在這年頭,也就是因為他們的老實。 善良,才會淪落到如此地步。 「他們都深信,總有一日會尋得寶藏的,像這樣夢幻般的希望,他們從沒放棄過,因此 每逢4月15日這一天,他們都不約而同地齊聚古宅,等待寶藏的出現。還記得去年的4月15日 ,不是有個工人的男孩跳入井中,後來又被救了上來嗎?那時,眾人都以為那男孩從井裡發 現了什麼,於是都瘋了般地去搜,結果幾乎把那男孩剝得一絲不掛。 「他們對寶藏如此癡迷,那麼期待寶藏的出現,難道不是太可憐了嗎?而我又怎能去破 壞他們那美麗的夢想呢?我只要能看到那些貴族們歡天喜地,就心滿意足了。為此,我要當 著他們的面把寶藏找出來。並且放棄我的1/3鑽石就是希望可以讓那些清貧的人多擁有一些 快樂和喜悅。而我之所以取了其中最小的一顆,是為了留作紀念罷了。」 羅賓把那顆小鑽石自口袋裡取出來,放在手掌心上,聚精會神地望著它,心中充滿了無 可名狀的喜悅和欣慰。同時,一絲和樣仁慈的光芒自眼睛裡流出,猶如陽春三月明媚的艷光 ,帶著洋洋的暖意。 熾天使書城
【第五章】 古塔之謎 一具可憐的男孩屍體被河水自上游衝下來漂浮在下游時,被岸邊的一塊大石頭擋住了。 上午10點鐘前後被人發現。屍體的腦袋早已碎裂,臉上佈滿了血跡,使人觸目驚心。 最先發現屍體的是路過此地去農田里幹活的一個老農。 「啊!這,這不是少場主嗎?」老農被嚇得魂魄出竅,大聲驚叫起來。 慘死的男孩是此地過去的農場主——特勒克伯爵的後裔,叫蔣·特勒克。死者除了腦袋 受重創外,其他部位絲毫沒有損傷,衣裳也是完好無損,更沒有曾經掙扎和反抗的痕跡,看 情形不像是被謀殺的。 河的上游有處樹林,那兒有座高達30米的古塔。古塔旁有一株參天大樹。大樹上有一枝 新折斷的樹枝,垂在那邊,而且被折斷的樹枝葉並沒有枯萎。由此可以斷定,這枝折枝的時 間不會很長。 男孩蔣很可能在樹上玩耍,一不小心把樹枝折斷了,從樹上摔到河裡。也許因為這棵樹 太高了,以至於把頭骨摔裂了。 「昨天黃昏時還蹦蹦跳跳的哪!唉,真可憐!」 「可不是嗎,那個巨型皮球在明空的空中飄過時,少場主還和大家在一塊,追來追去地 看那大氣球哩。當時他那歡快的活蹦亂跳的影子,現在還在我的眼前晃呢!」 「真的,不管說什麼,那麼大的氣球,我們還是生平第一次看見哩!昨天晚上,那東西 在明亮的月光旁飄過時,我還以為見鬼了,或是天上的怪物,我嚇得差點沒有暈過去。哪知 道那東西就是最近什麼大科學家發現的,可以在天上飛的氣球。」 「那時,少場主和村子裡的孩子們,一蹦一跳地追著氣球,朝古塔那邊跑去。」 「可不是嗎,他蹦蹦跳跳的高興勁兒,惹人喜歡的臉蛋,誰成想,居然成了最後的一面 了。」一位老婆婆說著說著,還用那乾枯的老手擦了擦眼睛。 「少場主這孩子真可愛,可誰想……」 「他姐姐伊麗莎白,不知會怎麼傷心呢!」 「唔,伊麗莎白小姐跑過來了。你們瞧!她頭髮亂糟糟的,跟瘋了似的。」 「這也難怪,她只有這麼一個弟弟,上沒姐姐,下沒妹妹。」 這時,一位年輕的金髮美少女自上游的橋上跑過來。她就是蔣的親姐姐——伊麗莎白· 特勒克。伊麗莎白伏在弟弟的屍體上,哭得上氣不接下氣。不大功夫,接到報案的葛勒市警 局也派了警察和法醫來驗屍。 由於蔣是自樹上摔下來的,所以驗屍的結果是確定為意外死亡。屍體交給伊麗莎白收埋 ,而且還簽發了一張埋葬許可證給她。 可是不久,社會上卻傳開了,說蔣·特勒克是被人殺害的。警方當然不能閉耳不聽,任 由謠言散播,於是,追查謠言的來源。並且再一次審問那位最先發現屍體的老農,費了九牛 二虎之力,最終仍是一無所獲。 當地的警察受到了很大的責難。不久,當地的一位很有權勢的縣議會長——科茲卜,向 巴黎的警察總署提出申請,要求調查真相。 「事情大概就是這樣,孛修,這個案子就由你負責。」刑警孛修接到督察的命令,立即 趕往現場。 案發現場在法國中部葛勒市山區一個叫麥哲勒叔的小村莊。這一帶曾是特勒克伯爵的封 地。可是,昔日那些大片的土地和城堡如今已歸科茲卜所有(法國大革命後,貴族待遇被廢 ,許多地方荒蕪,而許多城堡或寶塔坍塌)。村子邊有條河叫科魯斯河,是路牙爾河的支脈 。蔣的屍體就被衝到河岸的大石頭上擋住了。 孛修從葛勒東站下了火車,雇了一輛馬車,當他到達麥哲勒叔村時,已是次日清晨了。 孛修來到科魯斯河邊,觀察了一會兒環境。河邊矗立著一座古堡,上爬滿了籐蔓,這座昔日 的特勒克伯爵城堡如今成了科茲卜的住宅了。孛修拿著警察署長的信,步入古堡。 「哦,遠道而來,真是太辛苦了。關於你的情況,署長早已給我拍了電報。唔,請,請 隨我來……」科茲卜伸出他那大手,親切地握著孛修。 科茲卜大概40歲左右,是此地的首富,同時也是位投資業務廣泛的資本家。若以政治家 來論,也是一員精明干將,權勢頗大。他儀表堂堂,很有一種大人物的風範,可是給你的印 象中總擺脫不了一種卑微和庸俗之氣。他的交際能力高人一籌,對任何人都和和氣氣的,同 時又會恭維人,因此頗得人們愛戴。 他帶著刑警趕往出事地點。他們穿過一片栗樹林,走過狩獵場,一座搖搖欲墜的古塔映 人眼簾。 「以前這裡曾是一座古堡,而如今蕩然無存,能看到的也只有這座塔了。」科茲卜介紹 道。 古塔周圍的那些殘垣折牆,上面爬滿了鬱鬱蔥蔥的蔦蘿。古塔下是湍急的克魯斯河,河 水急瀉而下撞在岸邊的岩石上,飛濺起無限的浪花。 「這座古塔大約有30米高。你瞧!這就是那棵大樹,不是有一枝新折斷的樹枝嗎?折斷 的斷口還很新呢。蔣·特勒克就是從那棵樹上不小心摔下來的。」 「噢,原來是這樣。可是,他為何要來這地方而且爬上這麼高的材呢?」 「可能是想看一看他祖上的古塔吧?畢竟登高望得遠,看得清呀!」科茲卜用一種奇怪 的眼神瞥了刑警孛修一眼。 「可是,當地的人們關於那男孩子的死有許多傳聞。因此,我就把這件事報告給署長, 為此署長派你來。請你認真地調查,希望你可以查出真相。你想見一見當地的人吧?那麼, 讓我先帶你去看蔣的胞姐,伊麗莎白小姐,她住在河對面的那片樹林中。」 「這附近有橋嗎?」 「就在前方不遠處。從前,蔣每日都要從那橋上過來,到這兒來玩耍。幾天以前,這上 空還有只氣球飄過,蔣曾追過橋來看那個大氣球。哦,對啦,就是第二天的一大早,蔣的屍 體被發現漂在河邊。我帶你去瞧一瞧那座橋吧!」 從橋這邊朝對岸望去,在對岸的樹叢之中,隱隱約約可見一棟舊房子。 翌日,中午之前,刑警孛修對古塔的裡裡外外作了一番詳細地調查。古塔早已破敗不堪 ,地板、樓梯都已腐爛,沒有立腳之地,當然也沒辦法登上塔頂了,因此只得作罷。於是, 他只好又在古塔的附近以及那棵大樹的周圍查看一會兒,就返回村子裡去,拜訪村子裡的人 ,以及村長和教堂裡的神父,請他們把當時的情況描述一下。 中午,孛修來到村子裡的一間小飯館裡就餐。在下午約2點時,他穿過那座橋,到伊麗 莎白家去。 那是一座破舊的宅子,以前可能是座豪華的別墅,而如今已經破敗不堪。大革命期間, 敗產充公,而所剩無幾的土地,後來為生計所迫,又被一塊塊賣掉,而現在剩下的也只有這 棟舊宅子和一點十地了。可是,儘管如此,村裡的人因為曾受到伯爵的蔭庇,現在仍稱這舊 宅子為「官邸」或是「大公館」。而對於死了的男孩——蔣,則稱為「少主」或是「公子」 。自蔣慘死後,伊麗莎白便成了伯爵家惟一的香火了。由於她尚未出嫁,所以便成了孤苦伶 仃的少女了。 孛修說明來意,然後拿出一張印有職務的名片遞給一個年邁的女僕。女僕進去一會兒出 來,把孛修請到一間又小又簡陋的客廳內。這時,伊麗莎白正與一位紳士交談,當他看見孛 修邁入室內時,急忙起身將他往裡面讓。 親胞弟的慘死,使得伊麗莎白傷心欲絕,看起來十分憔悴,眼眶內仍舊噙著淚水。當孛 修正要說幾句節哀順便的話時,那位紳士站起來說:「唔,你就是孛修先生吧?」 孛修「唉」地應了一聲之後,不禁一愣。原來這位紳士他很熟,正是吉姆·布奈私立偵 探社的社長。 「我正恭候你的大駕。」布奈緊緊握著他的手,好像非常高興見到他似地說,「我今早 上看報,知道你奉命調查這件奇怪的命案,已經到這裡來了,所以就急匆匆趕來,希望對你 有一些幫助。 「小姐,這位就是巴黎警廳的名偵探,只要有他在,這件案子你大可放心,一定可以給 今胞弟一個說法。」 布奈喋喋不休地說著。孛修簡直有苦難訴,「唉!這小子又要充好漢插上一腳,又來多 管閒事了。布奈這小子每碰到什麼使人頭疼的案子,便要來攪一攪混水,他那武斷專行,任 意處置犯人的作法,不但幫不了忙,反而會把案子攪得一塌糊塗。 這回,他又來了,而且是捷足先登,和伊麗莎白談了話。」 想到這裡,孛修氣便不打一處來。可是為了充分地利用他,所以又不得不裝出和言悅色 的架式。 「把我嚇了一跳!真沒想到是你,你居然會來這兒,而且來得如此迅速,實在令我欽佩 不已,失敬失敬。 「小姐,對於這個案子,詳細情況我還不清楚,就請您把知道的一切告訴我吧!」 「對了,我還沒有詳細問小姐呢!那麼,就請您把細節一一描述給我們吧!」 「那好吧。」伊麗莎白低聲說道。她是一位身體苗條而且十分迷人的女子。舉止文雅, 非常像昔日的那些貴族女人。她身著一襲黑色的喪服,沒戴任何首飾。眼眶噙著淚水,用顫 抖的聲音說道:「我也不知該怎麼說,是不是由請你發問,只要我知道,我定為傾囊告訴兩 位先生。」 「你見令弟最後一面是哪一天?幾點?」 「是他死去的前一天晚上10點多鐘。跟往常一樣,我們吃過晚飯,聊了一會幾天,一到 10點鐘,我們就各自回臥室休息去了。」 「你們都聊了些什麼?」 「主要談的就是傍晚時分,天上飄過來的一隻巨型氣球的事。」 「那氣球在這裡不常見嗎?」 「是的。據說村子裡為此引起很大震驚,我是從窗戶裡望見的,那東西是我生平從未見 到過的,為此感到十分驚奇。」 「後來,那個氣球飄哪去了?」布奈很熱心地問道。 「它飛過河對岸的古塔,接著又向南飄去。」 「令弟也看見了嗎?」 「是的。他跑到外面去,據聽說還和村裡的孩子們一塊追著看那氣球哪!他回來之後, 仍是意興未盡,和我說的都是氣球的事。」 「然後,你們就各自回臥室休息去了。可是次日上午10點時,有人發現令弟的屍體在河 裡。 「如此看來,令弟一定是夜裡又從家裡出去了,是不是?」 「不是的。當凌晨3點半天剛濛濛亮時,家裡的老婆婆去開後門,好像曾聽到弟弟出去 的聲音。」 「他到哪裡去了?你知道嗎?」 「前一天晚上,他告訴我第二天一大早要去河邊釣魚。因為我弟弟十分熱衷於這個。」 「這樣說來,從凌晨3點半,一直到屍體被發現,也就是10點鐘,這一段時間裡,你關 於令弟的事一點也不清楚了?」 「是的。只是……」 「只是什麼?」 「那日早上6點15分前後,我曾聽到河邊那裡傳來槍聲,村子裡的好幾個人都聽見了。 好像是獵人在那一帶打獵。據說,那一片的樹林裡經常有獵人悄悄跑來打鳥和野獸。當時, 我的第一個念頭就是這個,可是,又放心不下,於是急忙起床換上衣服。當我趕到河邊時, 那裡已經聚集不少村裡的人,他們正把我弟弟的屍體往岸上抬,準備放到一棵大樹下。」 「噢,原來如此。那麼,槍聲和令弟之死沒有必然的聯繫嘍?因為聽說今弟身上一點傷 也沒有。」 正當布奈這樣分析時,伊麗莎白好像有什麼話要說出來,可是到嘴邊又把話嚥下去了。 布奈一下子看到她的表情,於是說道:「你有什麼可疑之處,請照實說出來。」 伊麗莎白遲疑了片刻,好似鼓起很大的勇氣,用肯定的語氣說:「雖然,我弟弟身上找 不到一處傷,可是,我卻認為那槍聲一定和我弟弟的死有關係。」 「唔?這是為什麼?」 「我弟弟平時辦事十分謹慎,而且反應靈敏,動作非常靈活,對於各種運動,沒有他不 熟練的,特別是上樹像猴子一樣,說什麼也不相信他會從樹上掉下來……」 「小姐,可是那枝樹枝斷了呀!」 「那更令人懷疑了。我弟弟幹什麼是那麼的謹慎,而且,他可算得上是一位爬樹能手, 絕不可能去爬那麼危險的細樹枝的。況且,以我弟弟那體重,那根樹枝根本不會折的。我看 了好幾回,所以才敢這樣肯定地說。」 「會不會樹枝被蟲蛀了?」 「那種樹一般不會有蛀蟲的,而且,根本沒有我弟弟爬上那根樹枝的證據。」 「這麼說,令弟可能是被人害死的了?」 「是的。我弟弟是被人害死的,並不是失足摔死的。」伊麗莎白用不容置疑的口吻說道 。「我弟弟是被人害死的,而且我還知道兇手是誰。」 「啊!兇手……你會去法庭作證嗎?」 「當然,我一定會去作證的。」她要為可愛的弟弟報仇雪恨,那憔悴的面龐因憤怒漲得 通紅,眼神裡含著刻骨的仇恨。 「你認為兇手是何人?有什麼證據?」布東又問了一句。 伊麗莎白說道:「話還得從10年以前提起。那時,我父母因一件事,瀕臨破產,為此, 他把封地、城堡以及那座古塔抵押給葛勒的一個開工廠的大老闆,向他借了20萬法郎。約定 歸還期限是5年,假如到時不還清,便把抵押的財產全都歸那個工廠的老闆所有。」 「噢,那個工廠的老闆是科茲卜的父親吧?」 「是的。」 「可能他覬覦你家的那座古堡和封地已經很久了。」 「是的。他早就眼紅我們的那份家產了。沒想到,家父在4年前的11月,突然患腦溢血 撒手而去。 「家父在去世之前,曾經向我叔叔——也就是家父的胞弟提起過,說他不久就可以償還 科茲卜20萬法郎的債了。這樣,抵押的封地和城堡的所有權,就不至於屬於別人了。 「當時,家父十分高興,可是,沒多長時間他就因急症去世了。」 「20萬法郎還沒還,是嗎?」 「是的。當時我和弟弟尚年幼,不知家父把那筆巨款藏在哪裡。一個月之後,科茲卜的 父親便以債務來還清為由,將我家的城堡和封地全盤收過去了。 「這之後,我和弟弟只好寄居在叔叔家中。叔父是靠那微薄的田租度日的,可是禍不單 行,不久叔叔也撒手西去了。沒多久,科茲卜的父親也死去,他們的家產由現在的科茲卜繼 承了。 「這樣,我和弟弟只好相依為命,依賴叔叔的遺產,就是這座宅子和附近的小塊土地來 勉強度日,過著清貧的生活。每當我們望著河對岸的廣闊的土地,宏偉的住宅以及那座古塔 時,就忍不住傷心半天。啊!那是我們祖傳的家產呀!可如今已被別人佔有……那時心裡甭 提有多麼的難過。特別是弟弟,對於自己不能在祖上的土地上居住而氣憤萬分。 「那麼大的一片土地,那麼好的一幢宅子,僅僅因為借了20萬法郎,就被別人佔去了。 他覺得十分不甘心。 「幾年以後,弟弟也漸漸大了,便找出我們家裡的家史,查看一些有關祖上領地、城堡 等記錄,聊以自慰。終於,一天,他翻到一本帳簿,那是家父生前每年的詳細收支簿,裡面 夾著一張存款單。家父由於長時間的積蓄,已經存了20萬法郎了。」 「哦,怪不得令尊說用不了多久便可以償還科茲卜家的債了。原來已存了這麼多錢了。 」 「可是,那20萬法郎已經全部提出了。為了確保萬無一失,我們曾經到銀行去查,結果 得知家父在去世前一周,去銀行把那20萬法郎悉數提出。銀行還說,當時家父提走的是 200張1000法郎的紙幣。」 「那麼令尊為何沒有拿那筆款去還科茲卜家的債呢?」 「我也不知為什麼。」 「總而言之,令尊並沒有去償還科茲卜家的借款,為此土地和城堡才會被他盡數接管。 可是,那20萬法郎會到哪裡去了呢?你想一想,是不是令尊把它藏到什麼地方了?」 「是啊!現在只得這麼推測了!」 「怎麼樣?能想到錢可能藏在哪裡嗎?……」 伊麗莎白沉默了一會兒,從書櫥的抽屜裡取出一本帳簿,放在布來和孛修跟前。 布奈翻開帳簿,共有20頁,每頁都是密密麻麻的數字。 「我認為,家父很可能把錢藏在這裡。」伊麗莎白翻到最後一頁,那裡畫著一個令人費 解的圖形。好像是兩個大小不等的圓形,可是義都不完整,大圓只剩3/4,它的右邊連著的 小圓形也只剩1/2,這就是說,這是兩個半圓形。在半圓的中間有四條線,其中兩條線中間 用鉛筆畫著個「十」,後來又用墨水筆描了一次。 「這圖形究竟包含著什麼深義?」布奈自言自語道。 「我和弟弟花費了很長時間去分析它,可是,當我們知道了那個圖形的含義後,弟弟卻 遇害了。」 「那麼,你們看出這個圖形代表什麼呢?」 「弟弟說,這個圖形是那座古塔的平面圖。那3/4的大圓形代表占塔,那連著的半圓, 是從塔裡向外延伸的小塔;四條線代表的是塔的頂層,為了防備敵人,用來架槍的。後來, 經過我們實地觀察,發現古塔就是如此。」 「我想也是吧!」 「對了,可能令尊因為腦溢血突然去世,沒機會告訴你們有關藏錢的事。 「那麼,現在我們去和科茲卜打一個招呼,然後上塔去搜查搜查,這不就知道了嘛。你 們曾去查過嗎?」 「我們曾跟科茲卜說過。可是,科茲卜卻不讓我們上去,因為我們和科茲卜一家,由於 上一代的那件事,弄得非常尷尬。再說了,塔裡面岌岌可危,樓梯也年久失修,所以根本沒 辦法爬到頂層上。」 「那麼,可不可以從塔外爬上去呢?」 「古塔高達30多米,恐怕用梯子辦不到呀。」伊麗莎白沮喪地說道「我們想盡了各種各 樣的辦法去嘗試,結果都無功而返。最後,我只得打消了這個念頭,只是,我弟弟卻死也不 甘心。 「我一定要把爸爸所收藏的錢找出來,贖回土地和城堡,用剩餘的錢來做姐姐的嫁妝和 我的學費。』為此,他每天都出神地望著那座古塔冥思苦想。 「弟弟是個神箭手。有一日,一大清早,他就跑到古塔下,把一根很長的細繩綁在箭尾 上,拉弓使勁朝塔頂射去。假如箭能到達那麼;葛,並且準確地穿過塔頂上的石欄杆的話, 那麼細繩就會隨之穿過護欄,然後隨著箭落下來,再把繩子的一頭繫上一根可以承受一個人 重量的粗繩子,這時拉動繫住粗繩子的另一端,這樣一條長長的粗繩子便穿過石欄杆,變成 兩條垂下來。他打算拽著繩子登上塔頂。 「可是,他這一幼稚的想法並沒有實現。就在他死去的頭一天夜裡,他還告訴我:『我 又想出了一個新的方法,這回一定能成功。』當時他十分得意。那天夜裡,他從家裡悄悄出 去,就再也沒有回來。可是,第二天上午,他的屍體便被發現於河中。」說到這裡,伊麗莎 白忍不住內心的悲傷,摀住了臉。 「這麼說,令弟那天夜裡,是因為嘗試新方法才死的?」 「他是被人害死的。」伊麗莎白急忙糾正道,「那槍聲便是殺死弟弟的槍聲。」 「那麼他是誰呢? 「科茲卜!」伊麗莎白的聲音由於悲傷和憤怒而顫抖。 「啊?是科茲卜……你認為是他嗎?」 「我相信一定是他。你別瞧他表面上像個謙和的紳士,肚子裡滿是壞水。」 「即使這樣,那麼他的殺人動機是什麼?……科茲卜為何要害死令弟呢?」 「我也不清楚。而且他是用什麼害死我弟弟的,我也不曉得。因為他的屍體上並沒有子 彈孔。可是,我憑直覺感到他就是殺人兇手,除此以外別無他人。只可惜,至今沒有找到他 殺人的證據。」 「你的心清我很瞭解。可是,小姐你要知道,僅僅憑你的直覺,警方是不會相信的,而 且如果沒有確鑿的證據,警方不會受審案子的。 「不但這樣,弄不好,科茲卜還會反咬一口,說你誹謗,中傷他的名譽呢。」 「那也只得任他控告了,這有什麼辦法呢?我不過是說出我的猜測罷了,但是我深信我 的猜測是正確的。」伊麗莎白很果斷地說。 又坐了一會兒,布奈和孛修向主人告辭,穿過綠蔭道返回麥哲勒叔村。 四日之後,布奈去拜訪科茲卜。 「我是孛修的同事,是由巴黎警署長派來協助調查這樁案子的。這幾日,經過我們二人 的明查暗訪,基本上已有個眉目了,因此必須先向署長匯報一下情況。今天我們打算回巴黎 去,孛修由於很忙,所以特地讓我來向您告個別。」 「唔,原來是這麼回事。那麼,調查的結果……是被謀殺嗎?」科茲卜雙目緊緊盯著布 奈的臉問道。 「不,我們已經調查清楚了,根本沒有被殺的嫌疑。那個男孩是不小心從樹上摔下來, 摔死的。」 「可是,謠言卻傳聞……」 「謠言不能成立,那折斷的樹枝便是再好不過的證據了。」 「那麼,伊麗莎白小姐對此是怎麼看的?」 「她十分悲傷,說樹枝斷了也只好聽天由命。可是,看情況,她好像還是鬱悶在胸。」 「這也難怪,她只有蔣這麼一個親弟弟。」 「真可憐。」布奈由衷地贊同道。同時,環顧屋內的擺設,當他看到牆上的獵槍時,用 十分欣賞的語氣讚道:「啊,這支獵槍真漂亮呀!」 「這不是獵槍,那是軍用來福槍,是用來打熊和鹿這一類大的野獸的。」 「哦,原來是支新式雙發來福槍,我也特別喜歡打獵……不過,也只是喜歡罷了,我那 三腳貓功夫差得太遠了。可是,一見這麼好的槍手就不由得癢癢。」 「噢,閣下也喜歡打獵?……咱們是志同道合呀。」 「對了,據村裡人說,你是有名的神槍手……讓我開開眼界,怎麼樣?」 布奈主動地自牆上取下那支來福槍,架起槍作瞄準的姿勢。 「喂,小心,子彈已經上膛了!」 「平時不用,你也裝上子彈呀?」 「是的,那也只是嚇唬嚇唬那些到樹林裡偷獵槍的人。」 「可是,如果失手把人打死了,那不麻煩大了嗎?」 「只要瞄準腿上就可以了,頂多打瘸他。」 「是從這個孔裡瞄出去嗎?」 「不,偷獵的人不會走得如此近。」 「唔,倒也真是。」 布奈向窗戶外面張望,只見那座古塔聳立在叢林之中。 「哦!從這裡的樹的空隙裡可以看見那座古塔,距離這有250米吧?」 「不,要遠一些。」 「不會吧,有那麼遠嗎?喂!在塔頂上的石頭縫裡有一朵黃花。」布奈遊戲似地舉槍瞄 準,然後扣動扳機,那朵小花忽地消失了。唉,請您原諒我的冒失,剛才的槍聲可能驚嚇了 貴府的僕人。」 科茲卜滿臉苦澀,說不出話來。 「不過,僕人們住得比較遠。如果在夜裡或是清晨,在這裡開槍,他們也許覺察不到。 」 布奈用銳利的眼神望了科茲卜一下。然後又說道:「據村裡人們及伊麗莎白小姐說,在 蔣出事的那天早晨6點30分左右,都曾聽到了槍聲。」 「嘿……你的意思是,那一槍聲和蔣的死有關係,是不是?」科茲卜好像有些生氣地說 道。 「對」 「可是,他是由樹上掉下來的呀。」 「不是這樣的,不知是什麼人把蔣所抓的那根樹枝,或是繩子射斷了,也說不定。」 「什麼?」科茲卜的臉因激動漲得通紅。「那麼,你是說是我用槍把樹枝或是繩子弄斷 的了?胡說八道……有證據嗎?」 「有!」布奈用十分肯定的語氣回答道; 「什麼?」 二人虎視眈眈,凝視了一會兒,布奈接著道:「蔣攀上了古塔,然而當他順著繩子往下 下時,突然繩子斷了。不,更加確切地說,有人用槍把繩子射斷了。而那開槍之人……就是 你!」布奈用他粗壯的食指,使勁地指著科茲卜的鼻子。 「簡直是胡說八道……他,他為什麼要攀到古塔上呢?」科茲卜滿臉通紅,惡狠狠地瞪 著布奈。 「那個男孩蔣只是想取回他父親所藏的錢。伯爵將藏錢的地方畫在了一張古塔的平面圖 上,並且用「十』作了記號。」 「哦,我也曾聽說過伯爵藏錢於古塔的事。可是,那不是很奇怪嗎?到期不能還清借款 ,那座古塔也會被我父親所接收,而他居然會藏巨款在那裡面?有可能嗎?」 「錢已經還債了。」 「假如,借款已經償還,我父親不是無權去接收那些抵押的土地、古塔以及這座古堡了 ?就是因為他沒還錢,所以抵押物才會被接收。」 「不,錢已經還了,有證人。」 「什麼人?」 「你一定認識哥勒莫吧?他曾在你的工廠裡當過財務。」 「怎麼會不知道呢?而且還相當熟悉,他是位優秀的財務。」 「哥勒莫曾經告訴我,伯爵自銀行裡提出20萬法郎的現金,次日便還給了你父親。換句 話說,借債已經償還了。」 「那,那麼後來呢?……」 「伯爵從你父親那取回一張還錢的收據,把它藏在古塔的頂層,那幅藏寶圖的十字記號 便代表那個地方。誰成想幾日之後,伯爵因腦溢血突然撒手西歸,所以他已償還借債的事, 便沒機會告訴他的兒女們。這時你父親便借此良機,昧著良心說債務尚未還清,以此為由把 所抵押的古堡、古塔以及土地悉數收去。」 「你,你誹謗我父親的聲譽!還侮辱我父親的人格!要知道,我父親絕不是那種卑鄙的 人!」 「你父親是什麼樣的人我並不清楚。可是,我卻知道他覬覦那古塔和土地已非一日。」 「你說我父親是個偽君子?」 「對不起,非常遺憾,別人如此說他,也是他自作孽。」 「你有證據嗎?……有什麼為證?……在什麼地方?」 「最確鑿的證據便是蔣之死。他攀上古塔取寶,而正當他往下下時忽然被人用槍射斷了 繩子,蔣臨空失去依托,掉下來摔死了。」 「簡直是造謠中傷……那古塔足有30米高,他那麼大一個孩子如何爬得上去呢?」 「可是,他卻是借助繩子攀緣而上。」 「哦,哦!關於那根繩子的事嗎?把繩子綁在箭尾上,然後用弓射上去嗎?這小兒科我 也曾經見過蔣樂此不疲。可是,他射了無數次,沒有一次是成功的。那種小孩的遊戲絲毫沒 用。」 「不,那是繩子的事,可繩子並非是綁在箭尾上射上去的。」 「那麼到底是什麼繩子?」 「繩子是從天上垂下來的。」 「從天而降的寶繩嗎?……你簡直是在講神話故事。」 「沒錯,那繩的確是從天而降。你可能也知道,蔣出事的前一天,黃昏時分,有一個大 氣球飄過這一帶上空,下面繫著一個吊籃,裡面坐著兩三個人,乘風勢由北向南飄去,此情 景對當地的人來說是生平罕見的。氣球在中途扔下了幾個沙袋,在這一帶上空也不例外。 「氣球的下面的吊籃裡有一些沙袋,假如氣球漏氣,亦或是其他原因使氣球下墜,便把 沙袋扔下來,使其負重減輕,以此來保持氣球在天空的高度。這樣便可以避免墜落,或者是 撞到參天大樹和古塔一類的建築。 「當氣球接近古塔時,因球下墜有觸塔的危險,所以把沙包扔下。可能是扔的時候過於 匆忙,一不小心一團繩子也帶了下去。那團繩子在空中散開了,剛巧掛在古塔的石欄杆上而 另一頭垂下來,搭落在塔邊的一棵大樹上。 「當時,蔣和村裡的夥伴們只是一味地跟著氣球,沒人注意到那條繩子。可是,當蔣回 家路過古塔時,偶然間一抬頭,剛好看到一根繩子搭在樹枝上。他曾嘗試許多辦法想登上塔 頂,結果均告失敗,這次他想用那根繩子,說不準可以如願以償。 於是,他睜大眼睛,仰視了一會兒,因為那繩子的一頭搭纏在樹枝上,他想把它弄下來 ,便使出渾身的勁,在下面猛扯。結果沒扯幾下,樹枝斷了,繩子也隨之落下來。 「如此一來,不就可以上去了嗎?蔣萬分喜悅。當日晚飯後,他和姐姐聊了些氣球的事 。次日天剛濛濛亮,他便從家裡偷偷出去跑到古塔下邊,繩子仍在那裡。 「多虧那根繩子穿過塔頂的石欄杆,一分為二垂了下來。他用雙手握住繩子,再把雙腳 踩在古塔外壁上,沿著繩子往上攀登,他用的是攀巖的功夫,儘管這是一件困難的活,可是 蔣是個全能的運動健將,特別是擅長爬樹和登山。 「他耗費了那麼多心智和力氣,最終如願以償,在古塔頂層找到他父親畫下藏圖的『十 』字之地。果然不出所料,發現了一張20萬法郎的收據。正當蔣興沖沖地順繩而下時,卻被 某人注意到。那人抄起來福槍瞄準那下垂的繩子就是一槍,那人是個神槍手,子彈正中那根 繩子,繩斷了,蔣一個倒栽蔥,從半空撞到一塊石頭上,然後滾落入河……這就是蔣·特勒 克的死亡真相。」 「怎麼會這樣?這一定是你瞎編濫造的虛構故事。」 「這就是事情的真相。」 「請你拿出證據來!」 「在這裡!」布奈自口袋裡掏出一張舊的發黃的收據。「這是你父親寫給伯爵的還債 20萬法郎的收據。」 布奈展開收據,遞到科茲卜的鼻子下。這時科茲卜臉色巨變。 「啊!這張……張……你從哪裡找到的?」 「哦,你早就知道,塔頂上藏著收據。你惟恐這張收據落到蔣和伊麗莎白手中,那樣, 這座古堡、土地以及古塔就不得不物歸原主。為此,你絞盡腦汁要把它搞到手,然後毀掉。 只是,你無法攀上塔頂。當你看到蔣在設法爬上塔頂時,便驚慌失措。 「只是你表面上還裝作一副伸張正義的名流模樣,以獲取當地人的擁護,否則下一屆縣 議會選舉時,你的議會長之位便不保。因此,當蔣之死的謠言四起時,你害怕沾上嫌疑,於 是請求巴黎的警察總署派刑警來調查此案。 「如此一來,就不會把蔣之死懷疑到你的頭上,換句話說,孛修刑警的到來,實際上就 是來掩飾你的罪行。 「如果只有孛修一個人從巴黎來,那正合你的初衷,他定會向署長報告說,蔣之死是意 外失足。如此一來,此案便會以意外死亡而結案,而你便會去此心頭之患。 以後仍可毫無顧忌地以地方名流自居,大擺你的臭架子,土地和古堡已成囊中之物,這 可謂是你的如意算盤。可是,不只是孛修一個人從巴黎來,隨後的還有一個可怕的布奈。十 分遺憾,這位布奈是站在正義一邊的,對於像伊麗莎白如此可憐的人,他不會坐視不管的。 「像你這種外表冠冕堂皇的紳士,背地裡盡作些傷天害理的事的人,布奈是不會放過他 們的,這是私立布奈偵探社的神聖職責之所在。這也算你倒霉,遇上了我。 我看你還是認罪吧!」在布奈的怒斥之下,科茲卜臉色蒼白,可還要誓死狡辯:「你簡 直在胡說!如果我要殺蔣,那麼我為何不取走這張收據呢?」 「嘿,你不用跟我耍花腔。你十分想得到這收據,也曾搜過蔣的屍體,可惜沒有搜到罷 了。你當然搜不到了,因為收據根本沒有在他身上。」 「啊?」 「蔣不僅聰明而且十分小心。當日他取到收據後,可能是考慮到順繩而下時會被樹枝或 什麼東西鈞住,怕把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的字據毀於一旦。於是,他把收據和一塊石頭用手絹 包住,先從上面扔了下來。雖然你處心積慮地把蔣殺死,可是卻一無所獲。但是,鄙人昨日 卻去河邊的草叢裡找到了這張收據。」 突然科茲卜像一隻惡虎般撲過去,去奪布奈手中的收據。布奈閃身後退數步,晃著手中 的收據道:「噢,居然來這一套!你的這一行為正說明了你就是殺人兇手! 也暴露了你想奪取這收據的野心!你嘴裡不承認,可是,你現在的這一動作正好說明你 承認了你的所作所為,這就叫作不打自招。」 科茲卜氣得咬牙切齒,恨不得一口吃了布奈的模樣。 二人凝視了一會兒,還是科茲卜先開口了。 「你能不能把那張收據交給我?至於錢的方面,你儘管開口。」 「這並非商品。假如,條件談得攏的話,這收據也不妨給你。」 「那麼,條件是什麼呢?……」 「還是當著孛修刑警的面說吧。聽!門鈴響了,說曹操曹操到。」 一陣門鈴聲後,一個僕人進來說:「孛修到了。」 「科茲卜先生,蔣之死一案已調查完,我將返回巴黎,調查結果,蔣沒有被謀殺的嫌疑 ,他是死於失足。」孛修對科茲卜說道。後者聽了如釋重負,長長地出了一口氣。 正在這時,布奈急忙走上前去道:「這件事剛才我也告訴了科茲卜先生,對於蔣之死, 科茲卜先生表示非常之痛心,為了同情伊麗莎白小姐的不幸遭遇,先生正打算把土地和城堡 全都還給她,藉此表示安慰。」 「那麼……」 正當科茲卜要說話時,布奈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好像在告誡他「還不閉嘴」,把他到嘴 邊的話又給頂了回去,接著搶著道:「科茲卜正打算退出政壇,已經找到一塊風景絕好的地 方隱居,所以願意將這座古堡和土地,贈還給原來的主人——伊麗莎白小姐。這些都是剛才 科茲卜先生告訴我的。 「另外,科茲卜先生還說,正準備簽一張20萬法郎的支票,送給伊麗莎白小姐,讓它用 作她弟弟的喪事上。」 科茲卜自己並沒有向布奈說過上面的話,也可以說想都沒有想過,聽了布奈隨意捏造的 話後,氣得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哦,那麼,科茲卜先生,現在您就簽一張支票吧!」布奈道。 科茲卜無話可說。他心裡十分清楚,假如他不答應的話,布奈定會把蔣之死的真相在刑 警面前抖露出來。於是他無可奈何地提筆簽了一張20萬法郎的支票。 「再請你把古堡、土地等其他設施讓經伊麗莎白之事,寫一張證明吧?」 科茲卜只得照辦,又寫了一份證明。布奈把這張證明和支票分別封在兩個信封內。 「一會兒,請孛修兄把這些送給伊麗莎白小姐,她一定會欣然接受的。那麼,科茲卜先 生再見啦!孛修兄,我們走吧!」倆人相隨離去。 「究竟發生了什麼事?科茲卜為何大改主意要把土地和古堡還給伊麗莎白小姐呢?是否 ……」 「不用多說了!這其中自有原因。實際上伊麗莎白小姐的父親——特勒克公爵已經還了 債,而科茲卜父親所寫的還款收據已被找到了。」 「哦,在哪裡?」 「既然你想知道其中緣由,我便一一道來……總之,科茲卜的父親所寫的那張20萬法郎 收據已被找到了,因此,科茲卜不得不歸還土地和城堡。那張收據我已放在那個信封中,所 以伊麗莎白一看自然會明白。 「這兩個封信你拿去,請你把它們交給伊麗莎白小姐;一會兒,我在村裡的小飯店等你 。」 「好的,我立刻就去。」二人在橋頭分手。 一刻鐘之後,孛修回到村中的小飯店,布奈早已等在那裡。孛修拿過一張椅子,在布奈 對面坐下來。 「如何?伊麗莎白小姐都說了些什麼?」 「當她拆開那個信封時,看到那張20萬法郎的收據時,不禁喜極而泣,說:『啊,父親 到底是還了那20萬法郎的借款。』 「當她看到科茲卜寫的那張退還古堡和土地的證明時,說這是應該的,然後把它裝入口 袋中。她打算把這些證據今日送到法院去,讓法院證明古堡等都是她家的財產,如此一來, 便可告慰她弟弟的在天之靈。說這些話時,她眼淚止不住地往下掉。」 「另一個裝著支票的信封,你也交給她了嗎?」 「當然。不過,當我告訴她是科茲卜送給令弟辦葬禮時,她十分氣憤地說:『就是他殺 死了我弟弟,還假惺惺裝什麼?!他把我當作什麼人了?他以為金錢可彌補一切嗎?哼,他 一直裝作與此事無關,可我早就懷疑他就是殺人兇手了。』說到這裡,她連信封也沒拆,便 撕碎,揉了揉,然後扔進火爐裡。一眨眼功夫,20萬法郎變成灰了。」 「哦,原來這樣,辛苦你了。」布奈冷笑了一聲之後,從口袋裡掏出一張10萬法郎的支 票鋪放在孛修眼前。 「喲!這……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當我把支票往信封塞時,用一張廢舊的舊支票來了個李代桃僵。」 「這麼說,這一張才是科茲卜簽的支票了?」 「不錯。現在,我就要去銀行兌換成現金。」布奈瞇起一隻眼睛,同時向孛修作了一個 鬼臉。 「反正伊麗莎白不會接受這筆錢。再說了,這錢是科茲卜這小子的,鄙人就拿來用一用 吧,不用白不用嘛。」 「哦,閣下的手法很像亞森·羅賓的風格,手腳真利落呀!」 「唔,唔,你說鄙人像羅賓嗎……不過,也許吧!」 布奈的另一隻眼睛瞇成了一條線,臉上現出一絲古怪而神秘的笑容。 熾天使書城
【第六章】 兩顆金牙之謎 布奈這小子確實是一個不能小覷的角色。在上一樁案子裡,他突然出現在案發現場,使 孛修刑警接手的棘手案子撥雲見日,另外,也順便攜了10萬法郎。 那件案子,刑警又被他搞得雲煙霧罩。每一想起那件事,孛修心裡便不痛快。 可是,回過頭來說,他又十分佩服布奈的敏銳的洞察力和準確而周密的推理。 「那小子雖然叫人十分的惱火,但卻非常的了不起,只要是他插手的案子,不管案情是 多麼的離奇、曲折,很快便能水落時出。那小子辦事雖有點邪,卻不失為一個名偵探。」孛 修心裡清楚,自己無法和他相提並論,實是相差甚遠。因此,這一回一定要好好地利用他。 所以專程來此拜訪布奈。因為孛修遇到了一樁不知如何下手的頭疼案子。 「那小子雖說可惡之極,可是拿他卻毫無辦法,只好和他商量商量。如果進行順利的話 ,不妨再利用他一回,只要能把犯人擒拿歸案,我這不就是大功一件嗎?」 孛修一邊想著,一邊按動私立布奈偵探社的門鈴。 「哦,原來是孛修兄!不知光臨寒舍,又有何案子見教?既蒙光臨,當然歡迎之至。上 次那樁案子,讓我獲取10萬法郎,聽說孛修兄十分惱怒,今日先生竟忍住那股怒氣屈臨敝舍 ,一定是又有什麼棘手的案子,想要借重我的聰明才智。是不是?」 布奈洋洋得意地說著,可沒等孛修接話,便又接著道:「究竟是什麼案子?你我都是老 朋友了,你儘管開口,你的事情我還能不幫嗎?只要你說出來,我一定赴湯蹈火在所不惜, 你能獲取功勞,我是十分欣慰的呀! 「喂,是兇殺案?亦或盜竊案?還是……究竟是什麼案子呢?」 「在巴黎的郊區,有一個天主教神父……」 「哦,被害了嗎?」 「別胡說了!是樁盜竊案。那位神父報案說,教會裡的寶物被竊。 「好吧,那麼,我們去見一見那位神父,詳細地和他談一談。帶路吧!」 「那還用說,你老兄的事嘛,又不是外人。可是,巴黎郊區那麼大,到底在什麼地方? 」 「是個叫柏那的小村莊,教堂雖是陳舊,可是建築十分宏偉。那個奇怪的盜竊案就發生 在那座教堂裡。」 布奈和孛修兩個人乘汽車到達柏那村。小村十分幽靜,四面環山,山上鬱鬱蔥蔥,山下 是個盆地,而那寧靜的村莊便坐落在盆地內。 在村子的中央矗立著一座教堂,那是一座古羅馬式的宏偉建築,看起來歷史悠久。神父 的家就在教堂的附近,孛修帶著布奈直奔那裡。神父名叫德索盧,年約50歲上下,長的胖胖 的,是個慈祥和藹的人,身著黑色教服,臉上帶著一絲焦慮和不安。 「孛修刑警已經和我說了,您這裡發生了盜竊案,在我們能力範圍內,我會盡最大努力 查出犯人,追回贓物。不過,為了查案,請您描述一下當時的情形,好作為破案的參考。」 布奈說道。 「謝謝,那麼,就有勞您了。實際上,在這教堂裡有幾件很古老的寶物,那是18世紀時 ,這地方的土地領主——柏那捐給教堂的兩個金製聖體盒(天主教徒在舉行彌撒之後,用小 塊的圓薄麵包片充當主耶和華的肉,以葡萄酒當作主耶和華的血,由神父把麵包放在信徒們 的嘴中,這種麵包稱為聖體〔hostia〕,裝聖體的小容器便稱作聖體盒),兩個十字架,燭 台一個,放聖體的箱子一個,還有其他一些,總共9件;個個都是神聖而珍貴的寶物。許多 信徒為了瞻仰這些聖物,絡繹不絕,有的信徒甚至不遠萬里跋山涉水而來。 「為了保護這9件寶物不受損或防止被盜,我一直小心翼翼地呵護著,誰成想……」 神父說到這裡嚥下了一口唾沫,然後又掏出手帕拭了拭額角上的汗。 「我經常為這些寶物祈禱,希望神來庇護,就這樣,還是擔心出亂。這些寶物一向都是 放在聖堂的祭壇之後的聖器櫃裡,聖器櫃像個保險櫃,非常厚,而且外面又加了一道鎖。聖 器櫃的門面朝祭壇後的通道開著。櫃門是厚重的槲木板製成的,鑰匙我隨身帶著,從不離身 。 「每逢信徒瞻拜寶物時,一律由我在旁陪同親自打開聖器櫃,任何人也沒有代勞過。一 到天黑,聖堂大門便上鎖,由我拿著鑰匙,從沒讓下人們碰過。此外,沒有人知道聖器櫃裡 有一條電線通到我的臥室,只要有人觸動櫃門,警鈴立刻大作,「儘管如此,我仍舊提心吊 膽。所以每天夜裡,我都會把寶物中最貴重的聖骨盒(相傳是裝主耶和華聖骨的)帶回臥室 裡,嚴加保護。這具聖骨盆鑲著不少寶石,是一件罕見的了不起的藝術珍品。」 神父陷入當時可怕情景的回憶之中,臉色泛青。他一邊拭著額上的汗水,一邊接著說道 ,「那天夜裡警鈴安然無恙,可是不知什麼原因,心裡總是煩躁不安,無法入睡,在漆黑的 床上,輾轉反側,心頭湧起以往種種不愉快的情景,更加難以入睡。心想,還不如起來,到 處查看查看,腦子雖然這麼想著,可是不知什麼原因迷糊了一會兒。 「突然我聽到『啪噠』一聲,好像有什麼東西掉在地上,我急忙穿衣下了床。 我心頭冒出的第一個念頭就是,會不會有小偷來偷我拿到臥室中的聖骨盒。想到這裡, 不禁心中一震。 「我大喊了一聲「什麼人?』 「可是,毫無動靜。但我覺察到我床邊有個人靜靜地站在那裡。是在對面,亦或是在旁 邊,就不清楚了。總而言之,我感覺到一定有人潛進我的臥室裡來了。突然,一陣涼風自窗 外吹進來。這時,我立刻明白,那個人必定是從窗戶爬進來的。 「這時,我用手去摸放在床頭的手電筒,打開了照過去,忽然『啪』的一聲,手電筒被 人打掉在地上。就在那一瞬間,我看見一個人,是男的,戴著一頂黑色的帽子,帽沿壓得很 低,紫色的上衣領高高豎起來把面目遮住。儘管如此,他的臉還是被我從正面瞥見了,那是 一幅帶著譏笑的嘴臉,面目扭曲得很是厲害,嘴裡露出兩顆金牙。」 布奈接道:「唔,左邊有兩顆金牙?你沒有看錯嗎?」 「錯不了……雖然只是一剎那,可是我敢肯定那嘴的左邊確有兩顆金牙。 「他把我拿著的手電筒打掉之後,轉身便走。黑暗中,我不顧一切地追,誰成想,我居 然一頭撞在壁爐上。」 「唔,壁爐上?……壁爐的位置和窗戶不是正好相反嗎?」 「是的,那個人的動作十分快,他把我的手電筒打翻在地,可能轉身便逃,從窗戶跑掉 了。可是,我當時暈了頭,只顧往前衝,所以才撞在壁爐上。」 「是不是你當時太緊張了,不知不覺中,調了一下頭,所以,你追去的方向和那傢伙逃 跑的方向正好背道而馳。」 「噢——我想太不可能了!總之,我猛地撞在壁爐的大理石角上。好玄沒把牆上的一面 鏡子給撞掉了。 「我費了好大勁才找到一盒火柴。當我點燃時,屋內早已蹤跡全無,只見窗戶下面架著 一副梯子。 「我急忙趕到藏聖骨盆的壁櫃邊,打開門一看,聖骨盒已經不翼而飛。我嚇得面如土色 ,差點栽倒在地,呆呆地站在那,手足無措。 「當我稍稍鎮靜了一下,急忙趕往聖堂,查看聖器櫃內的其他寶物。唉,裡面也是空空 如也,所有的寶物被一卷而空了。」神父又擦了擦頭上的汗。 「難道警鈴一點動靜都沒有?」 「是的。電線已經被人格斷了。」 「警鈴是由你親手裝上的,沒有第二個人曉得,是不是?」 「是。除我知道外,再沒有其他人了。」 「電線既然被剪斷了,那麼,盜寶之人必是對教堂十分熟悉的人。」 「正當我大聲叫有賊時,隔壁公館的哥拉畢文奧男爵聽到喊聲,跑了過來,然後他駕著 私人汽車,把巴黎的孛修刑警叫來了。」 「我是坐男爵的汽車,早上8點到的。」孛修接道。 「之後,大約11點鐘便把盜賊擒獲。」 「這麼說,戰果夠輝煌的啦!」 「唔,這並不困難,頭戴黑帽,身著紫色上衣,嘴裡鑲著兩顆金牙的男人,此地無人不 曉。他是一個小販,販賣針、線、髮夾一類的小東西,名叫布尼申,他有個奇怪的綽號叫『 月4日。』」 「為什麼他有這麼一個稀奇古怪的綽號呢?」 「因為,每年的3月4日,他都會來這個小村子裡,從無例外。他總是趕著一駕裝著物品 的馬車,到老主顧家中去販賣。」 「哦,有這麼回事。每年的3月4日他必定會來,是不是?」 「是的。當我趕到他落腳的那家旅合時,他恰好出去作生意了。於是,我便借用男爵的 汽車追去,結果在鄰村把他堵住了。經過盤問,剛開始,他一問三不知,後來終於承認了。 可是他並沒有完全交待,只是承認一部分事實。」 「他都承認了些什麼?」 「他只是交待曾在聖堂附近和墓地一帶蹓躂,然後再三哀求:『請你千萬不能把這件事 告訴我妻子。』」 「唔,那麼,寶物呢?……東西是不是被他偷走的?」 「我曾仔細地搜過他的馬車,可是什麼也沒發現,他也沒吐出藏東西的地方。」 「那麼,有充足的證據可以證明是他偷的東西嗎?」 「那是當然,……聖堂後墓地上留的鞋印和他所穿的鞋子十分吻合。而且,在東西被盜 的頭一天,神父曾看見他在墓地一帶轉悠。一個賣針線的販子去墓地裡蹓蹓躂躂,豈非十分 奇怪嗎?死人不可能買他的東西,那麼,他必定是竊賊。」 「既然如此,你為何還叫我來?這案子又不是毫無頭緒,亦或古怪離奇,把我帶到這裡 有何貴幹?」 「不是這樣。這其中還有些十分奇怪的事,所以才勞您大駕,剛才,不是說竊賊鑲著兩 顆金牙嗎?這裡出了一些分歧。神父說竊賊的兩顆金牙在左邊,而布尼申的金牙安在右邊呀 !」 「也可能是神父起床慌張,沒看清楚,把右邊看作左邊了。」 「不,不可能的。」和藹慈祥的神父搖了搖他那白皙而厚實的大手說。「我看得十分清 楚,金牙確實鑲在左邊,絕對沒有看錯。」 「這就令人費解了。孛修兄,請你把布尼申帶過來吧!」 刑警把布尼申帶了進來,在後面跟著一位紳士,體格健壯,他用手槍抵住布尼申的腰眼 連推帶扯地將他押了進來,那位持槍紳士便是哥拉畢艾奧男爵。 布尼申十分驚慌,臉色蒼白,哆哆嗦嗦地站在一邊。自從被押後,他滴水未進,兩腮深 深陷下去,鬍子蓬亂,深陷的雙眼帶著一絲恐懼和不安,不斷地四處環視,對於刑警的詢問 回答得結結巴巴、前言不搭後語。 「我……我……什麼……什麼也不曉得……什麼寶貝……警鈴……電線,我……我什麼 也不知道呀!」 「閉嘴!你還裝瘋賣傻?」孛修怒斥,「別裝了!趕快乖乖招出來吧!」 「我……我沒什麼可以招的,我什……我什麼也沒做。我只不過到這個村子來,似乎有 些不對,我請你們千萬不要把這些事告訴我妻子,拜託了,拜託了。」 「你為何這麼怕你太太?想不到你倒是位懼內的主哩!」布奈笑著說道,一邊把眼睛湊 到布尼申嘴前,看一看,兩顆金牙確確實實在右邊,左邊沒有。接著,他又用一把小刀子敲 了敲金牙,確是醫生鑲上去的假牙,非是隨便安裝的。 「我還以為左右調個個呢?如此看來,神父您是不是眼花了?」 「不,不可能……我可以向神發誓。那天深夜,我看得很清楚,金牙確實在左邊。」神 父臉漲得通紅,十分固執地堅持他所看到的不會錯。 布奈考慮了一下兒,然後對眾人說:「不論是左,還是右,這個問題交給我來處理。」 明天清晨9點鐘,我會把竊賊緝捕歸案,另外,讓他親口告訴各位寶物藏在哪裡。在這一段 時間內,任何人不要離開這間房子。今晚就請諸位在這裡將就一夜吧!男爵,給您添麻煩了 ,今晚,也請您在這間房子裡委屈一夜!孛修兄,請你給布尼申戴上手銬,派人輪流值班。 神父,請你也不要離開,我去調查一件事情。」 說完,布奈走了出去。 當布奈返回來時,已是凌晨。此時,眾人均已入睡,只有布尼申還在椅子上輾轉反側。 當他一見到布奈回來了,就急忙說道:「請你無論如何也不要把此事告訴我妻子,拜託您了 。」布尼申又懇求了一番。 「哦,知道啦。」布奈應了一聲之後,便躺在地板上,不大功夫便睡著了。布尼申憂心 仲忡地望著布奈那張熟睡的臉龐。 天大亮,大家都醒來,此時,恰好是8點45分。布東站了起來,四處環視了眾人一眼, 然後說:「昨天我離開之後,就到村子裡的各處跑了跑,收集了一些資料。 不論如何,我曾說今天9點鐘把竊賊交給你們。唔,這案子也把我弄得暈頭轉向!不過 ,幸好,問題已經全部解決了,謎底也揭曉了。首先,我要把布厄申先生「3月4日』的綽號 由來向大家介紹一下。 「大約在18年前,這地方來了一位叫亞歷山大·布尼申的推銷員,他是某個制針廠的, 在各地推銷縫衣針。可是,當他來到這個村子並住在村旅館時,不禁愛上了村裡的一位美麗 迷人的姑娘——愛姬莉歌。不久之後,他們結婚了,婚後他們一直恩愛如初。然而,天妒麗 人,兩年之後愛姬莉歌因病去世,布尼申帶著無可名狀的心情離開了這個傷心地。雖然後來 他又一次結婚,可是,仍然無法忘掉愛妻——愛姬莉歌。而他的第二任夫人卻是個醋罈子, 為此,每逢愛姬莉歌的忌辰,他都會瞞著後妻,悄悄地祭奠愛姬莉歌。那一天正是3月4日。 我曾到教會的基地去過一次,墓碑上刻著愛姬莉歌的生卒日期。 「起初,我便看出布尼申不像是竊賊,同時他又一再哀求,不要把這裡的事告訴他的妻 子。所以,我認定這其中必有內情,或有一些不為人知的秘密。後來,我聽村裡的人講了愛 姬莉歌的故事,又去墓地裡看了看,一切都明白了。 「布尼申先生,現在確定你不是那個竊賊。」布尼申激動得一下子站了起來,雙眼噙滿 了淚水。 「那個真正的竊賊,必定是對教堂裡的事十分瞭解。像布尼申先生這種外來人,是不可 能知道聖堂中的寶物收藏在哪裡,更不清楚那嘔有個秘密警鈴。這個人肯定住在離教堂不遠 ,和神父的交情不錯,另外他已發現了神父安裝秘鈴一事。可是,此人十分狡猾,想要嫁禍 於他人,也就是說,他設下一計,使人們認為竊取寶物的就是布尼申光生。他戴著的帽子, 身上穿的衣服,這些顏色全部與布尼申先生相同。 另外,嘴裡又臨時套上兩顆牙齒,扮作布尼申的模樣。」 「哦,原來如此……」孛修擊掌讚道,「那個竊賊雖然扮作布尼申而且惟妙惟肖,但是 ,卻把金牙的位置裝錯了。」 「不,竊賊絕不是那種粗心之人,金牙確在右邊。」 「可是神父卻清清楚楚地看到竊賊的金牙鑲在左邊呀,神父,是吧?」 「沒錯,金牙的確在左邊。」 「不,應該在右邊吧?神父。」 「不,就是左邊,我不會胡說八道的。」 「的確,你所看到的是在左邊。可是,實際上金牙在右邊。」 「你究竟說什麼?我無法理解。」男爵和孛修聽了布奈的話,不禁疑竇叢生,用眼睛盯 著布奈。可是,布奈卻毫不在意,只是衝他們笑了笑。 「神父,請問,這間房子的結構和您臥室的相同嗎?」 「一樣的。臥室雖說在樓上,可牆壁、窗戶、以及壁爐的設施完全相同。」 「那麼現在,讓我給大家作一項有意思的實驗。孛修兄,請幫忙把百葉窗放下來,同時 把窗簾拉上。」 立刻,屋子陷入一片漆黑之中。布奈戴上布尼申的帽子,穿上他的上衣,帽子壓得非常 低,上衣領子豎了起來。 「神父,請你站在我的對面。」 神父照此話站好。布奈張大嘴巴,突然把手電筒打開。 「哇,小偷……就是這個人,戴著金牙。」神父高聲叫了起來。 「唔,真正的那個竊賊是私家偵探吉姆·布奈?……」眾人「嗖」地一聲全部站了起來 。 而這時,布奈嘻嘻笑道:「各位,現在看清楚金牙在哪邊呀?」 「哦,是在右邊。」神父說,「可是,那天晚上,我卻看到的在左邊呀!」 布奈把手電筒熄滅了,屋裡又是一片漆黑,他扳住神父的肩膀,把他轉了一下,改變了 神父面對的方向,然後退後三步,與神父站在一條線上。 「現在,請你往正前方看,馬上燈就要亮了。」布奈把手電筒打開,讓光照向前方壁爐 上的一面巨型鏡子上,光線從鏡子裡反射回來,布奈的面目便特別清楚地映在鏡子上。 「現在看清金牙在左邊還是右邊?」 「哦,——在左邊。」神父叫道。 然後,布奈將窗簾拉開,將百葉窗升起。 「通過這一實驗,想必你已弄清楚了吧?神父,你看到的是鏡子中的竊賊的面部,因此 我說你把左右的位置弄混了! 「那晚你被驚醒,可是眼睛尚不適應,以至方向弄錯了,你錯把面向壁爐當作面對窗戶 ,而事實卻是正好相反。那個竊賊離你只有三步的距離,並且站在一條線上。 「當你打開手電筒,並沒照在那竊賊的臉上,而是照在鏡子上,由於光線反射的原理, 你是從鏡子裡看到那竊賊的嘴臉。另外,鏡子裡之所以沒有你的影子,是因為你和他有三步 之遙。換句話說,這與光線反射的角度密切相關,在那角度之下,你可見到竊賊,可並不能 見到自己的身影;反過來說,竊賊也只是見你而不見他自己。如果,畫出圖來,便是這樣… …」布奈操起一支筆和一張紙,在上面用鉛筆畫了一副示意圖。 「神父,那麼,犯人便是右邊鑲金牙的了!」 「恰好,布奈你的金牙也在右邊!失禮了,我現在要正式逮捕你!」一個刑警一邊說著 ,一邊衝上去抓住布奈的腕子。 「嘿嘿,不要急,稍待片刻,我這個金牙是假的。」布奈用手指把嘴裡右邊的金牙取了 出來。「你們看清楚了,這是十分薄的黃銅(銅和鋅的合金)片製成的,假如有了這一玩意 ,自己就可以製成牙套,套在牙上,這小把戲,任何人都是舉手之勞。」 布奈看了一下手錶。然後對孛修說:「哦,已到9點了,我曾和大家說在這時要把竊賊 挖出來交給你,現在,時辰已到。……剛才我說作這種金牙套的小手藝是舉手之勞,當然我 們的這位男爵也不會例外。昨天晚上,村子裡五金店的老闆告訴我說,三個月前,男爵曾從 那裡買走過黃銅片。」 男爵的臉上立刻陰暗不定。 「孛修,真正的竊寶之人就是他。」布奈指著男爵。然後又說,由於他欠了一屁股債, 現今已快傾家蕩產。可是,為了躲避這一危機,他便開始打教堂寶物的主意。 「他製造各種機會靠近神父,花言巧語之下得知警鈴的所在以及藏寶之地。然後,為了 嫁禍於布尼申,便準備了一些和布尼申一模一樣的衣物,並且還造了兩顆偽牌的金牙,喬裝 打扮成布尼申的模樣,去竊取教堂的寶物。」 「那麼,那些寶物呢?……他藏在哪裡了?」孛修和神父不約而同地追問道。 「在男爵的公館有一個牧場,那裡堆積著像小山包一般的乾草,9件寶物全部藏匿在其 中。你們快去吧!」布東話剛一落地,孛修和神父便奔出門去。 就在這時,男爵自口袋裡掏出了一隻手槍抵在自己的太陽穴上。就在那一剎那,布奈一 個進身,劈手奪下他手中的槍。男爵崩潰了,一頭向後昏了過去,正當他快要倒在地上時, 他身後的布尼申用雙手把他抱住了。 熾天使書城
【第七章】 瘋狂汽車之謎 一種使人恐懼,令人發狂的氣氛籠罩在村子的上空。那樁兇殺案是如此的慘無人道,簡 直是非人類所為。世上的兇案千千萬萬,可是,卻沒法和那樁殘忍的殺人案相提並論,恐怕 那十八層地獄中的魔鬼也無此毒辣的作為吧?不,即使是那地獄中的魔鬼,也不忍看那人間 的慘劇,也會掉過頭去。村子裡的人如此驚惶不已是在常理之中的,是不足為怪的了。 那是一個禮拜天,一個陽光明媚的清晨。那些從聖·尼古拉教堂裡作完禮拜的村民,三 三兩兩走出教堂的大門,有的正在打招呼,有的在打鬧嘻笑,也有一些村民在談論今年麥子 的長成。有一些人正向回家的路上走去,其中幾個村婦走在最前面,她們一邊走著,一邊談 笑風生。 突然,一聲慘叫傳來,只見那些村婦紛紛避向道的兩旁,有的甚至緊緊抱住道旁的大樹 。 只見一輛巨型汽車風馳電掣般馳來,帶起漫天塵霧,沖得那些村婦四處躲藏,同時發出 野獸般的吼聲,直向教堂正面衝過去。 「轟」一聲,汽車撞到石階上,碎石飛濺,緊跟著,又一個急拐彎,擦教堂的石牆而來 ,頓時牆又被撞了很大一個窟窿,然後汽車穿街而過,飛馳而去。 這從天而降的事故令人驚恐不已。好在沒人受傷,這真可謂是不幸中的萬幸。 當村民定下心神,四處查看時,那輛汽車早已跑得不知蹤影。那就像一陣煙隨風飄過, 轉眼間便消失在街道那邊。 儘管如此,村子裡還是有幾個人看見了那個開車之人。 「他好像是穿著一件羊皮的上衣。」 「對,頭上戴了一頂帶毛的皮帽子。」 「長什麼樣?」 「沒看清,他戴了一副很大的防風眼鏡。」 假如只是酗酒開車,還不至使人如此驚慌。可是,一個村民卻發現一樁十分駭人的事, 他嚇得面色蒼白,結結巴巴地說:「不好,不好了……那個人……那個人殺了人呀!在他身 旁還躺著一具女屍哩!」 經他這麼一說,立刻又引起一陣不小的震動。一會兒,村民們稍微鎮靜下來,他又接著 道:「在汽車的助手台上,還躺著一個血肉模糊的女人,我看見了,她的帽子已經稀爛,滿 臉都是血。」 接下來又有人說,曾聽到有女人的慘叫聲。 「那麼,車子剛衝過來時,女的好像還沒斷氣。可是,那凶人究竟要把屍體運到哪裡去 ?」 「呵,那輛汽車轉眼即逝,就像一陣輕煙,一下子就渺無蹤跡啦!」 村民們在教堂前面的廣場上議論紛紛。這時有人突然叫了起來。 「哎呀,那邊有血,有血跡!」 眾人隨著他手指的方向望去,那用石板鋪就的地面上,滴著一滴滴的鮮血。眾人齊身順 著血跡跟下去,只見街上的血跡曲曲折折,一會兒忽左,一會兒忽右,這正說明汽車是忽東 忽西地向前飛馳。 「這駕車主人必定是位酒徒,哦,幸好還沒有開進河裡或是闖進田地裡去。」 「開車的不是喝醉了,就是精神失常,要不就是無證駕駛。」 「總而言之,我們順著血跡跟下去,一定可以找見。沒準車子已經撞在樹上,翻了車。 」 「好的,我們一塊去看看吧!」 五六個人順著血跡跑下去。可是沒發現汽車的影子,只見路上的斑斑血跡和車輪軋過的 痕跡是斷斷續續的。這條公路是通往木魯科森林的。 「可能是開到森林裡了吧?」 「不可能。假如真地開進森林裡的話,準會翻車的。裡面都是些伐過的樹樁。」 眾人走到聖·尼古拉村不遠處時,有一段舒緩的彎路,那裡有一個上坡,而且全部是粘 粘的紅色土,每當下過雨後,開車一不留神,便會滑車。另外,去森林的路口,不遠處便有 一個急轉彎,對這裡不熟悉的司機,常常會撞上路邊的林木。同時,拐彎的地方又會因為剎 車不及時而發生撞車。總之這一帶是事故多發地帶,如果不減速行駛是十分危險的,因此在 道旁便豎著「慢」和「嗚」的路標。 「哦,在那邊!」 「在哪裡?……車翻了!」 一棵高大的櫸樹之下,一輛大型汽車歪倒在那裡。可能是因為猛烈地撞在大樹上,車頭 撞得稀爛,一部分機器零件散的滿地都是。 「噢,女屍——有具女人的屍體。」 探身望向翻車的那個人驚叫起來。 眾人走近,只見一具鮮血淋淋的女屍。赫然躺在車的旁邊。可能是因為車衝下去時慣性 太大了,所以屍體從車裡甩了出來。 「哎,這真是慘不忍睹……。」 女屍體被一塊巨石砸得面目全非,血肉模糊,而且還有一塊尖銳石頭插在頭蓋骨上,觸 目驚心。村民們都被眼前的慘劇嚇得面如土色。 眾人戰戰兢兢地向前方搜索,然而那個坐在駕駛台上的穿羊皮上衣的男人,已經蹤跡全 無。 村民們在森林裡四處尋找,可是就是找不到那個穿羊皮上衣的人。不一會兒,由森林裡 走出來五六個工人。 「你們看到一個穿羊皮上衣的男人了嗎?」其中一個村民問道。 「沒有呀!」工人都不約而同地回答。 很可能是跑到森林裡藏起來了。正當眾人猜疑不定時,接到報案的警察們趕來了。他們 馬上開始搜索,村民們也幫忙一塊尋找了一番,可是始終沒有再發現什麼。 又過了一會兒,檢察官和警察署長也來到現場,經過幾日地毯式地搜索,仍舊蹤跡全無 ,更不用說犯人的殺人動機了。 「兇手必定是個強悍的傢伙,你瞧那塊大石頭。」檢察官緊鎖眉頭,對警察署長說道, 「這塊大石頭並不是此地的,必定從別處搬來的。兇手在非常短的時間內,搬起這塊大石頭 ,把這個女人砸死,然後逃之夭夭。此人真是力大無窮。不,這並非一般人可以做到的。這 兇手定是羅漢之軀,要不然就是一個魔王降世。」 搜索繼續進行著。警員們在森林中採用地毯式搜索法,不放過一棵樹,一根草甚至於樹 梢之上,都毫不遺漏,最後仍然找不到兇手的蛛絲馬跡,搜查工作陷入困境之中。 第八天,卻發現了一樁十分蹊蹺的事。一位警員在一處懸崖邊上,撿到了一件羊皮上衣 。 「是不是以前遺漏在這裡?」 「那懸崖邊我去過好幾次,而且,其他的警員也去過。」 「如此說來,兇手是故意冒著被捕的危險,把羊皮上衣送到那裡的了?」 「他居然可以避開如此嚴密的防範?」 檢察官與警察署長不禁面面相覷,他們對兇手這一行為感到頗為費解。兇手為何要這麼 做?他又有何動機?在撿回的上衣中只有一把酒啟子和一條餐巾,除此之外別無他物。這兩 樣東西好像對案子無甚作用,無法從這兩件東西當中判斷兇手的職業或是殺人的動機。 兇手所丟棄的那輛汽車生產商查明了。於是警員們立刻趕到那家汽車生產行。 「哦,那輛汽車大約三年前被一位俄國貴族買走了,不久,他又轉讓他人了。」 生產商這樣介紹。當問起那位俄國貴族的姓名和地址時,他說已忘記。還說那位貴族紳 士至此再也沒有在此出現過。 現在已無法知道汽車到底賣給了什麼人,而且車子上的牌照已被摘掉了。被害的那位女 士也無從知道身份和地址,因為頭部被砸得血肉模糊,已經面目全非。 警員們在詢問汽車途經的那個村的村民得到一些珍貴的線索。 那個禮拜六的黃昏時分,在距聖·尼古拉村大約320公里處的一個鄉村小店前,曾有一 輛巨型汽車在那裡逗留過,從小店裡買了一些汽油和食物。 「他們到底都買了些什麼食物?」警員詢問小店的老闆。 「唔,有火腿、水果、葡萄酒、餅乾,另外還有一小瓶三星牌白蘭地。」老闆說。 「車上坐的是不是一個男的和一個女的?」 「是的。來買食物的是個男的,女的坐在駕駛室內沒有出來。不過,在車子裡好像還有 一個人,他坐在車的後座裡。」 「哦,他長什麼模樣?」 「不知是男的還是女的。因為車子上的簾子是拉著的,不過,他(她)曾經動了幾下, 所以才知道車後座裡有人。」 警員聽了此話,陷入了沉思當中。「如果真是這麼回事,那麼,車子內應有第三個人, 而這個第三個人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人呢?他到什麼地方去了? 不久之後,又有一條頗有價值的線索。在距聖·尼古拉村20公里處的草地裡,有個白蘭 地的小酒瓶和火腿的包裝紙。提供這一線索的是村子裡的一個牧童。 他帶警員們來到現場。沒錯,小酒瓶和包裝紙仍舊留在地上,而且那小酒瓶上的商標正 是三星牌。那地方離公路很遠,是個十分隱蔽的地方。他們定是把車子停在那裡休息。那白 蘭地的小酒瓶的瓶口是被一塊小石頭敲下去的,而那塊小石頭就丟在不遠處。 「兇手可能是用這塊石頭打開瓶口的。你瞧,石頭上還粘著一些封瓶口的錫鉑呢!」 「對,你瞧,這瓶口裡的木塞還完好無損。可是,軟木塞上有一個洞,好像是用酒啟子 鑽了一個洞,可惜沒有成功,為此,才用那石塊把瓶口打碎的。」 「如此看來,這小子夠笨的了,空有一身力氣,卻無法把瓶塞啟出來。」 「這小子很可能就是兇手。」警員們這樣分析著。然後把那些可能作為陳堂證供的東西 ,謹慎地收了起來。 警員們又耐心地在附近尋找線索。 他們走到公路邊不遠處的一條污水河邊,然後順河邊逆流而上,走了沒多遠,來到一片 草叢,穿過草叢,是一個深水潭子。 「哦,哪來的一股臭味?……唔,是什麼東西腐爛掉的味。」 警員們的心為之一緊,一陣陣令人作嘔的臭味隨風飄過來。眾人拚命忍著,在草叢裡搜 查。啊!有一具男人的屍體橫在那裡。 「是具男屍。」 「啊?腦袋也被石頭砸個稀爛。」 其他警員一聽,臉色蒼白,眾人目瞪口呆。噢!真夠慘的了,腦袋已被砸扁了,全身已 經腐爛,上面滿是蛆,而且頭上的蛆明明可見,在那裡蠕動。 那屍體上身著一個黑色的上衣,下身是一條灰色的皮褲子,口袋裡空空如也,什麼也沒 發現。屍體橫陳的地方以及周圍也沒發現錢包、手錶、日記本之類的小物件。 那個小店的老闆被召來了。 「你見過這個人嗎?」 「啊,就是他來小店裡買東西的。」老闆一見屍體就不假思索地說。 「買東西的人不是一個穿羊皮上衣的男人嗎?」 「不是,我沒見過什麼羊皮上衣的男人。」 「噢,事情有點溪蹺,開車闖進聖·尼古拉村的是一個穿著皮上衣的男人,旁邊躺著一 個渾身是血的女人。可是,到那小店買東西的卻是穿西裝上衣,皮褲子的男人。那麼,那個 穿羊皮上衣的男人在哪裡呢?……」 「哦,對了,小店老闆曾告之,車的後座裡好似坐著一個人,那極可能就是穿羊皮上衣 的那傢伙。穿黑上衣的男子進去買東西。」 「那天夜裡,他們在草叢裡露宿。後來,那穿黑上衣的男人遭到襲擊,死了。 兇手就是藏在車後座的那個穿羊皮上衣的人,之後,他駕車瘋闖聖·尼古拉村。我想案 子的經過,大概就是這樣的。」 「對,是用大石頭行兇的。兩個案件是同一個人所為。很明顯,兇手便是那位穿羊皮上 衣的男人。」 警員們的推理似乎很正確,可是,那個穿羊皮上衣的男人卻像煙一樣消失在空氣當中, 不論警員們怎麼嚴加搜索,仍舊不見其蹤影。只憑他放在懸崖上的那件皮上衣,便不能忽視 他潛進如此嚴密的警戒網的能力,他將上衣放在那裡,確實令人費解!他為何要這麼做?他 又有何動機?他這一行為根本無法用一般的常識來推測。 案子就這樣粘在那裡。時間過得飛快,幾天之後,警員們又在懸崖邊上發現了兇手的那 頂皮帽子。哦,他為何要這樣做呢?事態的發展越來越撲朔迷離。 怪事接二連三地發生。兩三天之後,一個警員埋伏在森林之中,等待兇手再次露面。可 是,守了整整一夜什麼也沒發現。次日清晨在他回返的路上,在林蔭道上又發現了一副防風 眼鏡,不用說,這也是兇手的裝備之一,現在故意扔在那兒的。 這個神秘的兇手為何冒生命危險來放置那些衣物呢?這其中又有什麼陰謀? 到這裡,這樁兇殺案彷彿走進了迷宮。儘管警方不遺餘力,可是,依舊毫無頭緒。指揮 這樁案子的指揮官,由於徹夜不眠地主持這件使人無從下手的案子,最後病倒了,接辦這一 案子的指揮官雖然耗費了大量精力,但是仍沒能找到什麼線索。 在命案現場,警方曾抓獲兩名流浪漢,經過嚴謹地調查,證明了案發時,他們均不在現 場。 由於此案的案情十分慘忍,為此輿論嘩然,抨擊警方的無能無力,報紙上也大事責怪負 責此案的刑偵人員。一家報紙,登出了如下一篇文章:警方對於這樁慘無人道的兇殺案,儘 管不遺餘力,但是,案子沒有一點眉目。 可能是負責此案的檢察官和刑偵人員陷入了迷宮,只是在黑暗中摸索,簡直窩囊得令人 洩氣。 警方到底要讓那殺人手段如此殘酷的兇手逍違法外到什麼時候呢?兇手難道有飛天入地 之神功嗎?他衝破了嚴密的警戒網,有意把衣物放回到案發現場,這簡直是對警方的一種諷 刺,一種嘲弄。很明顯,他在向警方宣戰。 即使大名鼎鼎的偵探福爾摩斯,恐怕也是束手無策。至於怪盜亞森·羅賓也可能拿他毫 無辦法吧! 哦!這個凶殘的神秘兇手,到底是什麼人?他又躲在哪裡呢? 上面的文章刊出的次日,這家報社便又接到一封電報,大概內容如下:聖·尼古拉村的 兇殺案,簡直就是一個只能欺騙小孩的伎倆,鄙人沒必要參與此案。 亞森·羅賓報社在當天晚上,便把這封電報登出來,並在電文之後加上了編者的話:上 面一封電報,不知是什麼人以羅賓的名義拍給本社的,想必這是假冒他人之名,想必這是一 種椰榆之詞,此事原不是信,可是本社遵循一貫之作風——給讀者以真實的宗旨。為此,把 原電報一字不漏地刊出,以饗讀者。 又過了兩天,羅賓把一封長信寄給報社。報社接到後便把它刊登在晨報上,現在原文錄 下:G報總編閣下:前日之電報,閣下以為是有人冒名頂替鄙人之名,和貴社開了個玩笑。 可是,你的猜測恰好錯了,那封電報確是本人所拍。 鄙人對於聖·尼古拉村的兇殺一案,時至今日仍覺其案情簡單,簡直就是一個愚弄小孩 子的伎倆。 然而,警方卻視之極其複雜,傳言說什麼飛天之金剛,神秘之怪客。真是愚蠢得可歎可 笑,案情哪有那麼撲朔迷離呢?實話告訴你,最初,我一聽到這一消息時,也倍覺蹊蹺。 第一,汽車在公路上風馳電掣,而且左右搖擺,警方推測這是酒後駕車,亦或是開車之 人神經不正常,這些都是推測之常理。另外,兇手殺人之手法又是如此不合邏輯,因此斷定 這決非一般人所為。 第二,殺害一名手無縛雞之力的女子,又何必大費周折從遠方運來如此大的一塊石頭, 又把她的腦袋砸得稀爛呢?一塊小石塊便足以致她於死命呀!兇手想必是一個有勇無謀之人 ,可是動作倒十分的矯捷。汽車在森林裡撞到樹上,一翻的一剎那,他居然可以迅速地跳出 車去,而沒被壓死,這不是一般人辦得到的,這簡直就如馬戲團裡身輕如燕的藝人。 兇手必是位孔夫有武,身手敏捷之人。可是,根據他用一塊巨石砸死那個女人來看,好 像腦筋極簡單。 為何他又甘冒如此大的危險,把衣物等丟回現場的周圍呢?……如此一來,兇手的心理 便更加難以揣摩了。警方日夜埋伏在現場的周圍,而他又憑借什麼進過警員的耳目,衝破警 戒如此嚴密的網,把那些東西丟回原處呢? 他那飛簷走壁的功夫,是常人可以理解的。 首先,他如此折騰一番又有何目的呢?這不是白費力氣,惹禍上身嗎?不!另外,他又 為何把那生命垂危的女人放在助手台上,使路人看見,而且無所顧忌地穿街過莊。 只要是一個思維正常的人,他都會把她藏在車後座下,惟恐他人發覺。可是,他居然毫 不考慮這一點,這難道不令人費解嗎? 綜合以上事實分析,這一舉動好像只有醉漢和瘋子才能做得出來。不,或許是個野人也 說不定。為何這麼說呢?……請你分析一下,總編先生,他可是連一個白蘭地酒瓶都不會打 開的呀!而且他用的殺人工具,兩次都是石塊。他用小石頭敲掉瓶口,用巨石砸死那個男的 ,又用巨石砸死那個女的。 在這個文明的社會中,人是不會有如此舉動的。他難道除了使用石頭之外,就不會用其 他的工具了嗎?如果真像上面分析的一樣,那麼他定是個野人。一個野人喝下了強烈的酒— —白蘭地,你可以想一想會是什麼情形。不容置疑,他的殘忍本性便會暴露無遺,他把那個 男人砸死,接著又用石頭把那個女人打得奄奄一息。 他身穿羊皮上衣,頭戴有毛的皮帽子,被關在汽車後面的車座內。那個小店的老闆透過 窗簾看見裡面有人挪動的就是他。而坐在汽車的駕駛台上的男人和助手台上的女人,是他的 主人夫妻二人。他們駕駛著汽車行駛,夫妻倆知道他性情殘忍,為此就把他關在汽車後面的 車座之內。然而,正當汽車前不著村後不著店時,天色漸漸地黑了下來,於是,他們便打算 在野地裡露宿一晚,同時又把從小店裡買來的食品當作晚餐。就在二人打算用餐時,他趁主 人不注意,偷偷地從車上下來,抱著一塊大石頭朝他們走來。此時,夫妻二人正在興高采烈 地用餐,忽然覺得背後不對勁,扭頭一看,是他,便大聲地呵責他返回車裡。然而這個時候 ,他以視主人的命令於無物,舉起大石頭,猛擊男主人的頭部。男主人尚未有何準備,便倒 地斃命。 女主人見此情形,一聲驚叫,可是立刻被石塊擊暈過去,不省人事。 這時,他似乎才感覺到閣下彌天大禍,於是把男主人的屍首扔到潭邊的草叢中,然後抱 起氣息奄奄的女主人,放入汽車的助手台上。他驚慌失措,不知如何是好。 為了緩解一下緊張的神經,想找一些水喝,這時忽然發現草地上丟著一瓶白蘭地,他認 為裡面裝的是水,但是,他又不會用酒啟子。他曾見過男主人使用它,於是便也試了試,結 果失敗了,因為他從未使用過這類東西。 然後,他只得拿起一塊小石頭,很巧妙地把瓶口敲掉。他拿起開啟的瓶子一揚脖便喝了 個精光。白蘭地如此強烈的酒,全都進入肚子裡何滋味,何況,他平常根本沒喝過酒這類東 西,於是,便醉意十足了。 他爬上汽車,坐在駕駛台上,雖然他不會開,可是學著男主人的樣子,腳踏油門,雙手 抱著方向盤,無巧不成書,汽車居然被他發動了,立刻像飛一般向前衝出去。然而,他不知 怎麼減速,便操作不好那個方向盤,以至於汽車東倒西歪地向前急馳,最後,撞在一棵大樹 上。在汽車即將翻的一剎那,他充分展示了他矯捷的身手,縱身躍出車外,打算逃之夭夭。 就在他轉眼欲走時,放在駕駛助手台上被打昏的女主人,在汽車猛烈地撞擊下醒了過來 並發出痛苦的呻吟聲。兇手顧忌到她活下來,會對自己的安全產生威脅,於是,便匆忙搬起 一塊巨頭,猛擊仍在地上呻吟的女主人腦袋。 上面所述的殘忍行為,非普通人所為的,一定是精神不正常之人,亦或是野人幹的。不 ,或許是兇猛的野類才會有此舉動。 那麼,他到底藏到什麼地方去了呢?……總編先生,其實這一答案並不繁瑣。 我希望警方再去森林裡仔細地搜查一番。 毫無疑問,兇手是在森林當中,而且如今仍舊在那裡。警員雖說把森林翻了個底朝天, 可是,難免會有疏漏之處。兇手仍舊藏匿其中,他害怕別人逮住他,現在正在戰戰兢兢地縮 作一團哩! 那麼,警員所遺漏之處會是在什麼地方呢?據我判斷,他正藏匿在樹上。那是一棵參天 大樹,一般人根本爬不上去的,此刻他應藏在那樹的高枝之上。鄙人雖說不是親眼目睹,但 我堅信我的判斷,這是鄙人根據以上分析和他作案手法及多年經驗得出來的。 總編先生,讓我再次申明一次,兇手正躲在森林那棵參天大樹之上,勞駕你把鄙人的推 理告之警方。 當初,我本打算幫忙去破解此案,可是,由於近來事務繁忙,無法脫身,為此頗感遺憾 。 撰安亞森·羅賓羅賓上面的這封信一經報紙刊出,社會人士皆被震驚,而報紙多次增印 ,均被搶購一空。 早餐時分,年輕的推理小說家盧布朗一邊用餐,一邊翻閱當天的晨報。當他一看到報紙 刊出的那封羅賓致G報社總編先生的信後,擱下手中的咖啡,立即駕車直奔羅賓家中。 「感覺如何?看到那封信了吧?」羅賓笑道。 「當然,這不我就急忙趕來了,你知道兇手是誰了嗎?」 「知道了,信中都已寫明了,只是,尚未謀面。」 「那兇手果真是非洲或是南洋地區的野人嗎?」 「不,不是野人。」 「那麼,是個精神病患者?」 「不,也不是。 「是個醉漢?」 「不也不是。 「哦,既非野人,也非精神失常,更非酒後肇事,世上真有那麼殘暴的人嗎? 而且,你還說他藏在參天大樹之上……啊,我想起來了,是只大猩猩?」 「也不是大猩猩?」 「是鬼?是妖怪?」 「世上哪有那些虛無飄渺的鬼神之類的東西,是一種真真實實的生物。」 「不是人,也非什麼大猩猩?」 「那是介於人和大猩猩之間的動物。換句話說是猴子和人的混血,就像是猴子進化為人 的中間動物。」 「世上真有這種動物嗎?」 「以後應該是不再有了。人是由猿進化而來,猿猴當中也有高等的,譬如:靈長目的類 人猿的大猩猩或黑猩猩,他們的智力高於其他動物一等。 「雖說如此,畢竟,它們和那些最原始的野人相比,智力仍舊遜色許多。不論大猩猩如 何聰明,仍舊不能和那些住在澳洲的原始野人族相提並論的!它們雖屬高等猿類,跟人類的 智慧相比更是望塵莫及。 「但是,一些生物學專家卻認為猿和人之間還存在一種中間動物,它們沒人類聰明,但 勝於大猩猩之類的動物。時至今日,世上仍沒發現此種動物,不論是在非洲原始森林深處, 還是喜馬拉雅雪山之巔。 「雖然曾傳聞,在喜馬拉雅山上有一種神秘的雪人,可誰也沒有親眼見過,因此一些人 便把它說成是當地的神話。但是,那種動物確實存在著。」 「唔,在哪裡?」 「它生存於澳洲的密林深處。發現的人是鼎鼎大名的動物學家兼古生物學家——巴勒哥 局博士。博士和夫人在澳洲研究了好幾個春秋,最近才寫了一封信給巴黎布倫森林公園的動 物園園長。 「信中說,博士在澳洲的密林深處,發現一種奇特的動物,於是費盡千辛萬苦,終於把 它捕獲了。那動物既非人也非猩猩,那是介於二者中間的一種動物,是學術界從未發現過的 ,好似是高等猿類和野蠻人的混血兒,博士雖然在這方面頗有造詣,可仍無法分辨出是人亦 或猿類。為此,博士夫婦打算在近期內親自把它運回巴黎,以便讓其他專家一道研究。 「但是,博士夫婦已於六周之前,乘船抵達馬賽,可卻至今未見返回巴黎。動物園園長 為此十分擔憂。於是,電請馬賽警方調查一下。不久,回復說,博士已經起程,現正在巴黎 的途中,這之後,便失去蹤影。另外還補充說明一下,博士夫婦已把那動物從籠中放出來, 把它安置在汽車的後座裡,並用簾子遮了起來。」 「那麼,博士為何要把它放出來呢?」 「據說,它有一些地方像大猩猩,力大無窮且殘暴,而另一些地方十分似人,平常十分 聽博士夫婦的話。它十分討厭別人把它看作一個大猩猩。博士惟恐它在途中獸性大發,盡量 把它當作人來對待,給它穿上羊皮上衣,戴皮帽子,甚至還給他戴了一幅防風眼鏡,盡可能 地遮住它那張醜陋無比的臉。同時為了避免驚世駭俗,於是在後車座拉上了布簾。」 「那麼,它為何又要傷害對它呵護有加的主人呢?」 「這就無法知曉了。不過,因為他並非人類,所以就無法用我們人的心理來推測它的行 為舉止了。 「也可能是博士夫婦雖說十分愛護它,但是,一個學者在把它當作研究的對象時,難免 有時粗魯了些。所以,它表面上十分溫馴,可是內心深處卻十分仇視人類吧!另外,像大猩 猩一類的動物,雖說對人十分馴服,偶爾也會暴露它凶殘的本性。 也許是博士對待它過分嚴厲,以至於獸性大發,用巨石襲擊他們夫婦。 「可是,它已經酩酊大醉,居然還能駕車逃逸,這難道不令人費解嗎?」 「博士為了測試它的智力,曾教過它一些人類的生活東西。譬如,數東西,分辨顏色。 夫人曾教過它如何使用刀叉。也可能開汽車稍微涉及了一些。 「當我聽說這件奇怪案子時,發現它使用的是一塊巨石,而且不會開啟白蘭地酒瓶的木 塞,而是用小石頭打掉瓶口,便推測它不是野人,便是猩猩一類的動物。 於是,就立刻去科訪森林公園的園長,向他請教一些猩猩的知識。在交談中,園長還告 訴了我博士在澳洲發現一個怪人的事,而且將來信出示給我。同時,還把他擔憂的事告訴了 我,說博士從馬賽返回巴黎至今已有六周了,可還是不見人的影子。 「如此一來,我心中便霍然開朗,於是提筆致信給報社。請你稍等,今天報社或警方一 定會有消息。」 羅賓的話音未落,桌上的電話鈴便響了起來。羅賓拿起電話聽了片刻,放下電話對盧布 朗說道:「已有消息,盧布朗。是警長打來的,他是我的一個好友,一有消息便馬上掛了個 電話,果然不出所料,它藏在大樹上。」 「是那個怪物嗎?」 「沒錯。警員費了好大勁,才把它制住。那怪物的酒勁已經全部過去了,好像對於殺死 主人一事十分傷心,據說直淌眼淚呢。」 「別說,還有點人性呢。」 「那是,畢竟它的血裡一半流淌著的是人的血液。幸好沒有用槍把它擊斃。」 「這麼說,它仍活著?在哪裡?」 「據說已被運到森林公園裡去了。這回,那些動物學家、古生物學家以及其他科學家們 應齊聚那裡,展開研究了。我想,這對於進化論方面,肯定是一個新大陸,我為此感到欣慰 。」 「它會不會以謀殺罪名而被起訴呢?」 「我認為不可能。因為,他一半是猩猩嘛。到底他是何模樣,我們還是去先睹為快吧! 我對進化論也頗感興趣,我在巴黎有所秘密去處,那裡有間各種設備齊全的研究室。 「我得先去瞧一瞧那個怪物。汽車我已停在外邊。喂,盧布朗,快走呀!」羅賓說著, 拿起他的帽子和手杖,並且戴上了他那副單眼眼鏡。 熾天使書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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