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描之小自傳——「我的青春帳」
1、手冊
現在,我的手上有一本手冊。
日本興業銀行的小型手冊日記,一九六五年發行的東西。為何這本手冊會跑到當時
限銀行無緣的我家來,已經記不得了。
總之,那本手冊成為當時念高二的我的所有物,到我念高三的冬天為止,用了整整
一年。我想制造手冊的人一定想不到,到了一九八四年的今天,這本用舊了的手冊雖已
瀕臨崩潰,卻依然在我手中。
提起生於一九四八年「嬰兒熱」顛峰期的人,到了高二高三時,即是翌年春天面臨
大學考試,必須一心一意應付考試問題集,上補習班,參加旺文社模擬測驗的時期。
儘管如此,當我翻開這本手冊時,首先最初的記載是一月十五日的「成人節」,上
面寫著「電視:紅風車」。即是在電視上看一部描述羅特烈克生平的影片記錄。旁邊補
寫了「約翰侯斯頓的敘情演出很好」之類。接下去,一月十六日的欄裡,也是寫上「電
視:偷偷飲泣」。
高三的夏天十分短促,即沒去任何地方作海水浴,也沒跟家人去旅行。總之,每天
為考試而上補習課,而且只有一星期的假期。
可是,那段時期的手冊上也沒有補習課的「補」字在其上。只是一味地看電視,並
排站著無數舊法國片的名作:「裡拉之門」、「瑪麗港」、「夜間美女」、「藍麥」等
等的記錄。
我膽敢在這本手冊上一字不提學校的事。我不想提。我對現實中專心考試、考試的
潮流推動著往前的事而有的輕微反抗記錄,就是這本小手冊了。
我從未寫過所謂的日記。寫下每天發生的事,毫無情趣可言。不如寫上「沒有」豈
非更有趣得多?
我從初三起開始想寫小說,在那之前,從過小學起就拚命畫漫畫的我,就一直有這
樣的念頭。
所以,我之開始使用手冊,恐怕一九六五年的手冊是第一本了。為了保護自己不受
考試體制這個「激浪」衝擊,也許我需要這種形式的某種東西也說不定。
高中畢業後,這種情形也沒改變。家境關係,我沒上大學而就職了。對於本來不愛
讀書的我而言,這是相當「意外的幸運」。
可是,出到社會,自有來自社會的難堪,而且跟付錢而上的學校不同。作為領錢的
人,不得不配合周圍而活下去,那種痛苦可真不小。在那種情形下,手冊成了我的精神
支柱。
因我偶而從事編輯方面的工作,印刷公司每年都送手冊給我,我就物盡其用了。當
然,作為社會人,工作計劃必須寫上去。然而不知從第幾年起,我的手冊欄上,一天起
碼有一欄是填滿工作以外的預定計劃的。
做事兩三年,已經不是「新手」了,工作也出現了效果。然而另一方面,我並沒有
丟棄「不想就此結束一生」的想法。
那並不是想成為什麼的夢想,而是想做點什麼的願望。即使一輩子做「打工仔」也
無所謂;只是不想成為一個「除了工作就一無所有」的人。
在手冊上每天填寫一項工作以外的計劃,對我而言,逐漸成為我的「生活意義」。
不是重要的事也無妨。若有好看的電視節目,記下來。一發現稍微有趣的事物,寫
下來。遇有自己想要的書,先把書名記下來。
光是這樣,當我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打開手冊來看時,使我有回到「自己的生活」
的安心感。
本來我想把寫小說當興趣而持續下去,到了今天,很幸運地成為我的生活,我也不
太需要使用手冊來「找回自己」。可是,「記錄」已完全成為一種習慣,一直改不過來。
我用很小的字體,把我想買的書、唱片、想看的電影、錄下的電視節目等等記下來。
什麼?到了三十多歲後期,記憶力衰退的緣故?——那也不是不可能……我決定不
深入思考這個問題。
如此這般,「手冊「是我不可分割的知已朋友。恐怕今後也會繼續板起四方臉,賴
在我的口袋不走,儘管它使我的上衣形狀變得難看。
二十年前成為濫觴的手冊,每翻一頁都會喚醒我的緬懷,尤其是後面的空白頁數上
陣列的書本名稱和數目,更加令我震驚。
山德的《愛神》、舒提夫達的《水晶》、科列特的《黃昏的玫瑰》、維爾夫的《達
洛薇夫人》、傑隆森的《向日丘的少女》、威狄京的《思春期》,以及舒特倫、茲維克、
卡洛沙、羅曼羅蘭、克來斯特、占姆期、謝爾登……
光是寫在手冊上的就有六七十本。此外,我也沉迷於外國的懸疑小說。
我記得最厲害時,兩星期內看了十五本書。這全都是高中最後一年間的事,當然不
可能考上大學了。
事實上,我投考的三門公立大學全都落榜,連預備班也考不上,可以說是必然的結
果吧。
不過,仔細一想,現在幾乎想不起是什麼內容的這些書籍,如今卻在推動我的筆。
也許是有個場面,一句話,某種氣氛,彷彿在記憶的某個角落模模糊糊地留下來也說不
定。
遇到一本書(特別是好書的情形),和遇到一位知己有同等的價值。
我在桐朋學團念書的六年間,結交了好幾位知己朋友,同時遇見了幾十、幾百位鉛
字朋友。
遇見一位人間的知己,需要一點運氣。若是好好尋找的話,也可結交親密的鉛字知
己。
當我注視手冊上排列的鉛字知己時,時常覺得若我沒有遇見這些朋友們的話,人生
是何等的枯燥乏味。當然我會不會成為作家,那是另一回事。
從現在起,我想嘗試談一談這些「朋友」的事。當然,很久以前僅僅見過一次的朋
友,甚至連長相也記不清楚了。到處翻來翻去,我也不曾想過再看它一眼。
記憶中的他們,對我就是「他們」了。
所以,理所當然的,這不是讀書指南,何況太偏了,連細節也忘得一乾二淨,實物
幾乎都不在眼前。
可能也有許多想錯、記錯的地方,不過,對我來說,這些書究竟是什麼?十幾歲的
我,稍微虛弱的體質,患上了「文學斑疹」,到底帶著怎樣的心情去讀那些書?
無論如何,我會設法忠實地說出來。
2、遺憾
小學時代,迄今還有兩件事令我覺得耿耿於懷。
一是當母親在正堂告訴我說,你喜歡什麼書都買給你時,生來優柔寡斷的我(現在
也是),一直遲疑著不知要哪一本,最後等得不耐煩的母親因此惱怒了。當然,書買不
成了。
另一件是投考桐朋中學時,我沒去看榜。
我很少有考試及格的經驗。如前所述,投考三間大學都落了榜,連預備班也有一間
考不上。針對四次的「落榜」,只有兩次的「中榜」,就是參加日本機械學會的入社考
試及格,以及考上桐朋中學的事。
那麼珍貴的中榜之一,居然沒去看榜,現在想起來,真是終生遺憾。
倘若人的一生有所謂的「轉折點」的話,我念六年級時從東京的杉並區搬去中野區
的事,就是其中一個了。
因著搬家,我也從杉並第三小學換去桃國第三小學。倘若我沒進這間小學的話,大
概我也不會投考桐朋中學了。
在杉並小學時,我的成績一直平平,完全不特出,通訊錄上寫的評語通常是「可有
可無」之類,唯一的優點是聽話守規矩而已。但一換去桃園第三小學後,突然成為班上
第三名「模範生」。
迄今我仍不太清楚原因。這間小學對於投考私立中學相當熱衷,學力也很高,但我
一進去,突然就加人「好成績」那一夥了。
也許學校也有「相投」那一回事。
我所念的那班的班主任,對考試特別熱心,十分留意其中五六名模範生,加以特殊
指導。於是我也加入其中。
我被班上同學看成「成績好」,心情多少有點不同,其實自己並沒實力,也不太想
念私立中學,並不怎麼用功。
每天提早一小時上學,接受額外補習課程,而我認真去上的只有起初幾天,以後只
是早到,在學校的運動場閒逛過去。
對對對,我念這間學校時,在音樂課上獨唱過,甚至有人說我「歌聲不錯,加入合
唱團如何?」
看來我和這間小學的相生很好,證據是從此以後,從來沒有人說我「唱得好」!
另一方面,我幾乎沒讀過《少年少女文學全集》之類的書,取而代之的是當時出版
五六種的漫畫月刊雜誌。
《少年》、《冒險王》、《少年畫報》……就如今天的孩子們期待《少年雜誌》、
《少年星期日週刊》之類一樣,我也每天沉迷地閱讀各種月刊漫畫雜誌。
在我是小學生的時代,以手塚治蟲為首的漫畫家陸續登場,提供各種故事性豐富的
長篇漫畫。我之認識故事的趣味性,乃是透過這一類的漫畫而來的。
拜漫畫所賜,我也學到了漢字。只是那是我在學習之前學到的緣故,我的漢字筆順,
迄今還是亂七八糟的自我流派。
我開始模仿和畫自己的漫畫,跟念小學差不多同一時期。四年級時,我為自己所作
的故事而沾沾自喜。由於不需要給別人看,我把麻煩的對白全部省略掉,用一支鉛筆在
白紙上亂塗亂畫,多的時候一天塗滿一兩本白簿子。
我的興趣從漫畫,擴展到鉛字的畫是什麼契機,已經記不清楚了。
不過,在中野區的家後巷恰好有一間圖畫出租店,則是理由之一。
一天五元,總之很便宜的代價,就能讀到各種小說。不過出租生意似乎不太好做之
故,幾年間換過好幾種生意的樣子。
在這裡租來讀過的書籍中,印象最深刻的是其中幾本江戶川亂步全集。在那之前,
只知道《少年偵探團)和《怪人二十面相》,以為亂步只有這些著作,然而讀到他的
《陰獸》、《帕諾拉馬島奇談》,其中充滿幻想、怪異、色情的異樣氣氛,給小學生的
我留下強烈的印象。
小說具有如此一面的世界。有生以來,我第一次模糊地碰到文學」有毒」的部分。
但我不能在學校裡看江戶川亂步的書。怎麼說,我是「模範生」嘛。
因此在讀書時間,我選讀了外國文學。其他同學讀的是《小公子》、《法蘭達斯之
犬》之類,我對這些瞧不起眼,讀的是司湯達的《紅與黑》,而且洋洋得意。
當然不可能看懂內容。總之,我開始接觸文學,一半——不,八成是「虛榮心」作
祟,這是老實話。
不過,撇開動機不談,當我把這些書從頭讀到尾之後逐漸對小說世界產生了憧憬。
看書最要緊的畢竟是「習慣」。習慣以後,無論怎樣的長篇都不覺得辛苦,一旦暫
時放下時,再用眼睛追隨鉛字就痛苦了。
萬事起頭都不難,難在於持續下去。
如此這般,我就升上了桐朋中學,如前所述,我之所以不去看榜,是因我以為肯定
落榜的關係。
這也是我搞不清楚的事情之一。總之,入學試只考數學和國語,原本數理方面不好
的我,入學試的數學問題幾乎全都不懂。
另一名一同投考的同班同學,很有自信地表示大致上都懂,而我連話也說不出,心
情淒慘。可是放榜時,我合格,他落榜了。
迄今我常懷疑是不是有什麼搞錯的地方。現在寫了出來,說不定被桐朋取消畢業資
格,還是不提的好。
總之,此後的六年間,我從當時連商店街也不多一條的國立市(如今是高級住宅
區),每天搭電車去上學。
電車往返一小時,過了六年。這一小時提供我不少閱讀時間。
倘若我沒進桐朋,而是念附近的區立中學的話,包括另外花精神投考高中的時間在
內,我的閱讀量恐怕少掉許多吧!
初中一年級,我從這一年起,開始正式接觸「書」。
3、邂逅
桐朋中學有所謂的「圖書時間」,在圖書館讀自己喜歡的書,寫感想文。而我稍微
乖僻,當大家在看圖書館的書期間,獨有我一個人在看家裡帶來的書。第一本是河出書
房出版的《綠版世界文學全集》之中的赫塞第一卷。
所謂的「綠版」,如今在書店也能看到。沉著的綠色釘裝、文字和大小非常易讀,
收集了不少作品。整整齊齊地裝在盒子裡,當時賣三百九十元一卷,現在想起來,便宜
得難以置信,那時我每個月的零用錢是五百元,可說是貴重書籍了。
這一份書收錄了赫塞的「鄉愁」、「車輪下」和「知與愛」三篇小說,譯者是高橋
健二先生。
德國特有的林中散步、休假中的徒步旅行、小河嬉水,只要踏出外面一步,就有大
自然在等候的青春,對於每天只顧搭電車上學的人而言,實在羨慕得無以復加。
讀過「鄉愁」而寫的感想文,獲得老師贊賞,有時覺得十分光彩,更加勤懇看書了。
嘿,相當純情吧!
「車輪下」的主人翁被考試所逼,在自己的能力界限和大人們的虛榮之間擠垮而死
去,令我深深感動而引起共鳴。我能體驗那種心境,則是好幾年以後的事。
我最喜歡的是「知與愛」,不知重複讀了多少遍。代表「知」的修道士納齊斯,以
及選出修道院,出去流浪的「愛」的雕刻家哥德蒙之間的友情,這是赫塞少有的浪漫趣
味作品,理所當然的,我對生活在藝術道上,受到女性愛戴的哥德蒙有共鳴感,而且向
往。
其後,我沉迷在赫塞的作品中,《德米安》、《庫奴魯布》、《西達爾他》、《美
麗的青春》……
除了最後的長篇小說《玻璃珠演戲》之外,赫塞的作品我都看了。我沒看《玻璃珠
演戲》,純粹為了經濟理由,因為那時沒出文庫本。
初中時代還讀過其他什麼書呢?我嘗試想過。對於幾時看什麼書,或者先看那一本
書,我的印象十分模糊,無法作出肯定。
總之,有什麼就讀什麼則是實情。不過,幾乎可以肯定全是外國文學——而且大部
分是德國或法國的作品。
老實說,我對日本文學幾乎毫無認識。我連夏目漱石的書也很少看。為什麼?
因為大家環知道夏目漱石或森鷗,令我覺得沒趣外,也肯定是出於多多少少的虛榮
心,從那時起,小說等於是我「逃避現實」的場所。
數理不好的傾向,隨著我從初中升上高中而有改善,然而愈來愈走極端。國語考全
級最高分的同時,物理考零分,令人難以置信的成績。當然上學也不太開心了,有只是
為了見見朋友而上學的感覺。
由於小說是我逃離現實世界的避難所,對於描寫身邊到處可能發生的故事的小說,
自然不想看了。更進一步說,我對日本人的名字出現的小說也起反感。
不管是何等悲劇的作品,只要是外國小說,跟自己完全無關的故事,我才會看下去。
儘管如此,我對莫泊桑之類的自然主義作家,卻是敬而遠之,關於這點,德國文學
擁有某種精神主義的思想,悲慘或貧窮不至於太逼真,我反而可以接受。
到了初中三年級時,我有一次決定性的邂逅——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的冒險》。
這本新潮文庫出版的書,其實不是我買的。不知何故,家兄買回來也沒看,隨隨便
便擺在一邊,而我順手拈來而已。
當然我知道福爾摩斯的名字,但在少年讀物魯潘全集的「奇嚴城」中,福爾摩斯被
魯潘幹掉了,他的配角角色並不特出。
迄今我對福爾摩斯沒有被收錄在適合少年看的插圖文摘版而感謝。如果我很早就知
道「花斑之繩」、「紅毛聯盟」的故事的話,我肯定無法品嚐第一次讀文庫本時的興奮
和趣味滋昧。
讓我坦白地說,文摘小說不是小說。附上「適合兒童」的宣傳文字,摘錄名著大綱
之類的書,其實全是「兒童不宜」的。
我覺得,必須讓兒童去讀一些為那個年齡的兒童而寫的原文小說。無論何等粗拙的
文摘,讀了大致上可以知道故事大意,但是當他去讀原文時,將會何等掃興啊!
即使是經典作品,優秀的就是有趣的。有趣包括各種意思,其中最重要的肯定是
「情節有趣」。
為了讓孩子喜歡書,而把《少年少女片世界名著全集》交給孩子的父母,其實是在
拚命讓孩子討厭書。
離題了。對,另外想起一件事,即是曾經出版過的成人版《世界文學文摘版》。羅
曼羅蘭的《約翰克裡斯多夫》編寫為新書版一冊的大小,發行人的話是:「音樂可以抽
出一部分來聽,小說也一樣。」寫得完全估計錯誤,令我相當氣憤。
幸好——而且理所當然的是,這個版本完全不獲好評,很快消失無蹤。
回到福爾摩斯的話題上。
《冒險》一書使我成為福爾摩斯的「俘虜」,以後接二連三地讀福爾摩斯的文庫本
當然也不太多,不過看得太快,零用錢不夠,有時甚至勉強朋友買下來,由我先睹為快
的過分行為也有過。
福爾摩斯的小說中,就如世人所評述的一樣,最有趣的長篇畢竟是《巴斯卡威家之
犬》,短篇是《冒險》。而我因此認識英國正統懸疑小說世界的魅力,並沒誇大。
必讀的作品不缺。克麗斯蒂、狄森卡、埃勒裡奎恩、切斯特頓……
埃勒裡奎恩是美國作家,他的小說具有作為知性游戲的懸疑樂趣,類似《Y的悲劇》
之類的份量更勝他的「國名系列」作品,其中的歐陸氣息更深深吸引我。
從初三到高一期間,稱作是疑經典之作的書大都看了,當時的文庫本只有創元推理
文庫,其它早川袋型懸疑小說太貴,我買不起。不過,所謂的經典都大致上被我讀過,
也就算了。
於是,我就這樣親自寫起懸疑小說來,在初中三年級的時候。
我屬於不喜歡從事團體活動的人。初一那年,我加入地理學會(因我喜歡天文學),
後來覺得半夜觀測星星的事麻煩,退出了。初三時,我加入了排球學會,又嫌練球太麻
煩,退出了。(為了什麼而加入呢?)
然而只有對懸疑小說熱衷的時期,曾對幾位夥伴說,讓我們來組織「懸疑小說同好
會」。我還立下目標,不僅是看小說,寫小說也在活動範圍內。
可是,當我去找班主任,要求這個同好會獲得公認時,老師說:「不是有了文藝會
嗎?」一句話就被推翻了。
若是那樣,私下開始也無妨,結果,不僅沒人陪我一起看小說,更加沒人陪我一同
寫。這個同好會很快就拉倒了。
其中只有我一個繼續不停地寫。可是,包括我本身在內,誰也想不到將來它會成為
我的份內工作。
假如我遲一年才邂逅福爾摩斯的話,到底我會不會從事小說創作?我不敢說,不過
可能性大概是一半一半。
從小學生時代不停地畫漫畫,到了初三時,終究覺得厭倦起來。原本笨手笨腳的我,
從未立志當漫畫家而正式拜師學畫,只是用一支鉛筆去畫一些孩子氣的漫畫,自然會有
厭倦的時候。
不過,當時讀了赫塞或湯瑪斯曼等人的文學作品後,並沒有激起我「模仿」的意念。
有什麼事可以寫的呢?當我湧起那種心情時,「福爾摩斯的冒險」正式「闖入」我
的生活中。
4、反抗
不必經過考試(其實回答了大致上相同的問題),我從初中部升上高中部,但是桐
朋並沒有大學。
對對對,在這裡必須事先澄清一件事。我上的是桐朋學園的普通部,跟出了無數類
似小澤征爾之類的傑出音樂家的音樂系完全不同。因我莫名地喜歡古典音樂,所以帶有
人誤解我是音樂系畢業的緣故,特此聲明。
我念的是普通男生部。女生都在完全不同的地點(音樂系在女生部),加上我不參
加社團交流活動,所以初高中六年來,從未到過女生部一次。畢業很久之後,當我跟當
時的同學提起我沒去過女生部時,他們都嚇呆了,說:
「你真的上過桐朋嗎?」
話說進高中後,不能像初中時代那般優遊自在了。總之,我生於「嬰兒熱」的顛峰
期,乃是考試戰爭激烈的學年。
而且,從我們那年開始改變課程,我們是所謂的實驗個案,必須面對考試制度,從
高中起依成績分班,數學或英語等主要科目成績優良者在A組,不好的在E組,中間分成
B、C、D組。
我在高三以前一直在「中間組」,不上也不下,總之,每學期分班一次,考試成績
分數好的,就上去上面的組,不好的就下去,相當嚴格。可是,不管老師們如何煽動學
生的競爭心,對於初中三年來悠閒度日的我來說,完全不見效果,依然保持從容不迫的
氣度。
倘若不這樣做,我一定受不了。
那種生活,總算掙扎著度過了。舒爾茲的《史諾比與查理布朗》漫畫中,有個好勝
的女孩露絲,以及時常抱著毛毯吮手指的弟弟雷納斯兩姊弟。當露絲把雷納斯送去學校,
說了「慢走,路上小心」之後,一定追上去喊:「好好活下去哦!」我對這種感覺很了
解。
成為作家後,我去過桐朋母校兩次,不僅是班主任,就連教現代國語的老師也想不
起我是誰(國語是我極少成績好的科目之一)。看來我是個令人印象模糊的人。
那麼,說我是個認真的學生嗎?確實,在不惹是生非的觀點上也許算是認真,但我
內心卻有強烈的反感。
那樣子加速了我對小說,以及從那時起對電影熱衷的感情。每當老師提一句「考試」
時,我就一步一步地遠離用功讀書了。
托福,我的成績慘不忍睹。我讓自己沉迷在小說世界,好忘記那種淒慘的回憶,周
而復始。
我很了解赫塞的《車輪下》主人翁的心境。拉克提爾的《叛逆子》小說中,說的是
一名被學校驅逐的猶太少年,跟一個唯一和猶太少年聯繫友情的少年的故事。我根本不
了解猶太人問題,卻對這部小說留下奇妙的印象,多半是因為恰好是我那段時期的心情
之故。
我躲不開就在眼前的「學校」,我也不能逃避「考試」。
如此一來,我只剩下看小說和寫小說的方法來保護自己。那段時期我沒有稿紙,我
只能在線條很細的報告紙上,用小小的字體密密麻麻地橫寫我的小說,跟現在「通風良
好」的字體比起來,簡直判若兩人。
我之所以用報告紙寫稿,是因稿紙只能寫四百個字,又要花錢買的理由。而且報告
紙的面積較小,我可以藏在大本筆記簿下面。
回家後,我先攤開數學筆記和問題集,報告紙擺在其上寫小說。有人想進房間時,
迅速把報告紙藏在筆記簿底下,假裝在用功。
當母親拿點心進來時,我覺得抱歉而心痛。也許母親覺得不可思議,我那麼用功記
憶,干嘛成績不會變好?
那時期寫的已經不是懸疑小說了。我曾模仿福爾摩斯寫了兩三篇,以及一兩篇寫到
一半就放棄了。
我領悟到自己不會寫懸疑小說,(怎麼現在寫起這種東西來,奇怪。)所以轉向普
通的小說。總之,我想寫懸疑小說,對於風景、登場人物的心理描寫也很感興趣,然而
故事一直沒辦法進展。
因著沒有讀者和編輯,我覺得不必勉強自己去寫懸疑小說,於是轉變方向,改寫以
中世紀歐洲為舞台的騎士小說。不妨說,那是一個可以使我遠離一切包圍我的狀況的遙
遠世界。
所謂的騎士小說,並不是冒險浪漫故事。
被逼政治性結婚的年輕王子和他年長的妻子,加上對王子忠心的騎士之間的三角關
系,相當嚴肅的故事。實際上,我沒有任何資料,也沒素材,光是憑想象來描寫城堡,
或者分析複雜的戀愛心態。若是用稿紙謄寫的話,將是一千五百張稿紙的大長篇,現在
想起來也自覺了不起。
至於內容方面,不到一半就寫不下去了。那是高一到高二的事。
我寫這篇小說的契機,乃是那時期熱衷茲維克的《瑪麗﹒安特華納》。
若果說造成我寫小說的契機是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的冒險》的話,使我下決心一
輩子寫下去的就是茲維克了。
生於奧地利,在維也納的優雅文化中長大的茲維克,跟赫塞的樸素、老成風格完全
迥異,他有纖細的神經和洗練的風趣。
茲維克出生在富裕之家,在藝術氣氛裡成長,十六歲出版處女詩集而被譽為天才。
二十六歲時,在維也納最具傳統的布魯克劇院上演他自己創作的戲劇。他是藝術家,又
是在最幸福的環境下培養出來的樣版。
用沒有一件事如願以償的自己相比,我是何等羨慕茲維克這位作家,想必大家可以
了解吧!然後,當我讀了他的自傳《昨日世界》,知道年輕時代的茲維克幾乎不承認運
動的價值,到了十八歲還不會游泳時,我的確很高興。我是十七歲那年學會游泳的。
然後,他在自傳中的一句話:「不注重肌肉鍛煉的人,其後還是可以恢復過來——
只有趁年輕時學習敞開心思的人,其後才能將全世界捕捉在自己裡面。」我把它摘錄在
手冊裡,告訴自己就是這樣。
當然我對茲維克熱衷,不是因著羨慕他的境遇,而是他的小說真的有趣。
向浮洛依德學習過的茲維克,每一篇短篇小說都運用有魄力的筆鋒,把人間的熱情
一剎那捉住。
《牧人的二十四小時》、《薄暮》、《燃燒的秘密》等等,我對他的華麗文采,以
及出色的寫作技巧,不知沉醉多少次。
最有決定性的一本書,則是茲維克唯一的長篇小說《焦躁的心了》。說是長篇,若
是跟托爾斯泰或羅曼羅蘭比起來,那就不算長了,而我還是一口氣看完了。
一名青年將領和腳部不妥的少女之間的故事,卻因把同情和愛情搞錯而發生悲劇的
故事。讀過以後,令我覺得原來傑出的文學也有有趣的一面。
在那之前,我一直以為文學價值高的作品,都是艱深難懂又不太有趣的。可是,這
本書如此有趣,而且擁有傑出的文學價值,使我受到不少衝擊。
不如寫小說吧!到這時候,彷彿覺得還留下的一點遲疑完全消除了。
不過,慎重起見,讓我補添一句話,由於茲維克是猶太人,其後在歐洲被納粹的爪
牙追殺,第二次大戰中,他在亡命地點巴西自殺身亡。過度重視精神和藝術的茲維克,
始終無法忍受苛酷的現實。
5、讀者
現在,我還不時收到讀者來信說「我也想做作家」。其中有人說「請告訴我,怎樣
才能成為作家」。雖然問得簡單,但我非常頭痛。
實際上,應徵小說新人獎有增加的傾向,通常收集的是四五百張稿紙,「志願當作
家」的人數的確不少。
不過,看了「想做作家」的信,令我在意的是有憧憬「當作家的職業」的傾向。當
然,如果決心「當了作家,每天可以睡到中午」,而且真的做了作家的話,那倒無所謂。
但是如果不是「喜歡寫小說」的話,我想不能持久。
活著時懷才不顯,一生寂寞的作家比比皆是。縱使不被承認還是寫下去,那才真是
作家吧!是否受到世人接納,有時要看運氣,也許說得太過了些,不過需要「實力加運
氣」,則是千真萬確的事。
過去我在接受訪問時答過無數次,我從未想過要做作家。即使我決心一輩子寫小說,
也是同時在做別的工作之外寫的。
因我自己寫的東西沒有讓別人看過,我沒想過我的書會「暢銷」。我因此而覺得心
滿意足。
我所向往的工作是電影導演。自從初三時看過「沙漠梟雄」,打開我對電影的眼界
以後,我開始以英國電影、法國電影為中心,定時上「名畫座」看電影去。
那裡上映的不是美國片,而我偏向於歐洲電影,畢竟是小說喜好的延長。直到如今,
我還是以看歐洲電影為主,對「星球大戰」、「第三類接觸」之類的不感興趣。
不過,所謂的電影和小說不同,不能單單用筆和紙完成。假如我家是有錢人,也許
可以用八厘米攝影機或其他的器材自己製作,可是對天天被考試逼迫的我,那是天方夜
譚了。
結果,我只是一天一天不停地寫一些不讓任何人看的小說,過的是說不出的暗淡生
活。
上次寫的是一千五百張稿紙的中世紀浪漫小說,未完成而中止後,這回開始寫現代
小說,依然是脫離現實的故事——以巴黎的上流社會為舞台的愛情小說。
我寫這部小說的契機,多半是歌麗特的《雪莉》或《藍麥》,以及前面提過的茲維
克的短篇小說吧!恐怕也加入了多少法國電影的氣氛。
法國女作家歌麗特,是我很喜歡的作家之一。
特別是她描寫一對青梅竹馬的少年少女,透過一位美貌的太太,變成男人與女人的
微妙思春期代表作《藍麥》,改編成電影,現在還能在錄影帶看到。
另外我很喜歡的是「雌貓」。一對新婚夫婦和丈夫疼愛的一只雌貓,發生奇妙的三
角關係,妻子開始嫉妒雌貓。最終妻子「爭奪」失敗,離家出走了。雌貓在圍牆上目送
女主的最後一幕,予人不寒而慄的印象。這都是描述貓的眾多小說中,出類拔瘁的傑作
之一。不管是《藍麥》還是《戀愛手》,拍成電影後,含有敘情味的原作卻變得冷冰冰
的,看起來硬繃繃的感覺。
而我的創作方面,不妨說是無拘無束的浪漫主義了。巴黎社交界人所共知的俊男和
年長他的愛人,以及好幾名純情少女之間交織而成的戀愛故事。
為免被誤解,我得補充說明,那時我在現實中的戀愛經驗是零。念的是男校,也沒
參加社團活動,回家路上經過的只是書店,這種生活怎麼可能有機會讓愛情萌芽?
也許你不相信,卻是事實——中學六年,我沒有跟女孩交談過,只有兩次是有人問
路,而我告訴她而已。
沒有經驗也能寫愛情小說嗎?搖頭的人一定缺乏想象力。我看小說,在書中不知戀
愛了多少次。後來真的談戀愛時,的確大感震驚。
因為就如「小說一樣」,連失戀的痛苦也是與我憑想象所寫的相同。
小說世界竟然成為「現實」的替身,而我從中培養了克服失戀痛苦的能力。
從高二起,我埋首於大戀愛長篇小說。托福,我有了唯一的「讀者」。
那位朋友因何種契機而讀我的小說,現在想不起來了。總之,他是我現時的密友中
最久的一個,從小學開始交往的人。
「有趣有趣!繼續寫下去吧!」
有人稱讚自己所寫的東西,若是作文還不怎樣。然而小說,當然是第一次。
我帶著不安的心情寫的小說,一想到起碼有一個人在期待著時,就使我拿筆(當時
是用鉛筆)鼓起勇氣寫下去。
自此以後,多的時候每月一章的速度,我寫了五十張稿紙左右的稿量,繼續給那位
朋友過目。這本小說恐怕也超過一千張稿紙吧!跟上次的中世紀浪漫小說相比,故事比
較正經,前後也符合。上次的作品,有過太陽從相同的方位升起和下沉的事!
故事情節差不多決定了,結果到了三分之二的階段左右。又是未完而終。為何中止
不寫,我已記不清楚了,也許是到了初中三年級,考試逼近,不得不好好用功的焦慮感
使然吧!
我並沒有好好用功,但也沒有膽量我行我素,則是老實話。
無論如何,這「唯一的讀者」在推動我那可能中斷了的創作的手,卻是肯定的。對
於他沒有忠告我「現在好好應付考試,等進了大學才做你喜歡的事」,迄今銘心感謝。
6、一冊書
讓我介紹一下最近我愛看的幾本書。
最令我百看不厭的一本,而且非常肯定的,就是湯瑪斯曼的《克雷格》。
總之,我讀破了三本左右,又再買過,稱得上是不平凡的一本書。
湯瑪斯曼二十多歲時寫的自傳式作品,什麼地方如此吸引我?單純地說的話,因為
書裡面有我。
「這就是我所感受的。」
那是感動的本質吧!第一次教會我感動的,乃是《克雷格》。
這個短篇小說由四部分組成。少年時代作風奇特的主人翁克雷格(湯馬斯曼本身),
無法融進周圍環境,卻對一名金髮美少年漢斯.漢湛產生苦惱的愛慕,以及他和金髮少
女恩格的初戀故事.
時間飛逝,已經公認是年輕作家的克雷格,造訪女畫家朋友,她告訴他「你是迷途
的俗人」,隨後克雷格踏上旅程,邂逅了一對,跟他曾經愛慕過的漢斯和恩格相似的少
年少女的故事。
第一次讀這本書是初三的時候,當時只看得懂第一部分,因我本身有莫名的孤立感,
同時對班上的帶頭同學產生近乎愛慕的感情之故。
主人翁克雷格所想的一詞一句.直接說出我的心聲,當我讀著時,產生全身顫抖似
的衝擊,乃是以前看過的書所從未感受到的。
初戀後重讀一遍時,覺得看克雷格初戀的部分,簡直就是在看我自己。
然後——我和克雷格一樣成為作家。不過,克雷格清楚地自覺自己是「偏離正道」
的藝術家,跟他相比之下,我是極其庸俗,到了交稅時才深深領會到自己是個作家的
人……其中有天淵之別。
不過,這本書就在眼前的書架上,則是事實。這本文庫本小說,恐怕還會更新為第
四本、第五本下去。
我讀這本書的契機是因《湯瑪斯曼短篇集》。他的《魔山》,我花一天半時間讀完,
那是高中畢業後不知何去何從的時候。
湯瑪斯曼在二十五歲那年完成的《布登布洛家族》是很久以後才讀的,這本大概是
他的小說中最易讀的一本大作吧!
他年輕時代的作品深深瀰漫著「對死亡的憧憬」,最後終於克服過來。那種堅強是
湯瑪斯曼和茲維克文學作品的不同之處。但是學生時代的我,專一的被湯瑪斯曼的陰沉
面吸引住。
對對對。我的小說中經常出現「……」和「——」,那是模仿湯瑪斯曼的文體,不
知不覺養成的習慣。當然我模仿不到他的小說內容。
舒特姆一度是日本人非常喜歡的作家。
他的小說《湖》、《三色堇》、《遲開的玫瑰》等短篇,充滿敘情和寧靜之美,雖
然沒有重大的事件和驚人的戀情,卻予人難以忘懷的印象。
跟他相對的是森科維茲,當我又廢寢忘食地讀了他的《科瓦提斯》以後。禁不住心
情激動地喊:
「怎麼有如此有趣的小說?」
古代羅馬帝國,在暴君尼祿皇帝的統治下,以年輕的羅馬軍戰士和基督教美女的戀
情為軸,陸續出現羅馬大火、基督教徒的逼害、尼祿的死等等,戲劇性的高潮,令人產
生彷彿在看七十厘米七彩光譜電影的錯覺。特別是主人翁在焚燒中的羅馬城四處尋找戀
人的場面,對少女忠心耿耿的巨漢,在大競技場和大野牛搏鬥的高潮,具有令人邊讀邊
沁汗的魄力。這篇易讀的作品,獲得一九O五年度諾貝爾文學獎。
我很少看英美文學作品。對於著名的《咆哮山莊》或《簡愛》,讀了也不怎麼感動。
不過,享利﹒占姆斯的《碧爐冤孽》倒很有趣。出現幽靈的怪談,可說是心理上的
怪談,跟最近給予生理性恐怖的恐怖小說完全不同,十分獨特的恐怖。
提起獨特,英國的嘉涅特在《變狐狸的太太》、《進動物園的男人》中,寫了奇異
的故事。《變狐狸的太太》是短篇,如題目一樣,是說突然有一天,太太變成狐狸,丈
夫還是繼續愛著她,也許在今天被視為科幻小說也說不定。《進動物園的男人》,是說
個人覺得「動物園裡沒有代表動物的人,是不可理喻的事」,因而走進牢籠中生活。
我也經常使用奇妙的假設,然而嘉涅特的小說獨特於故事的開展,而且自然,充滿
某種童話故事的溫馨感。
介紹起來沒完沒了,就到這裡為止好了。
對對對,不能忘記懸疑小說。
不過,這是個人喜好問題,我不能說只要看了這個或那個就夠。例如有人喜現埃勒
裡奎恩的小說,一不管怎麼差作品也讀個不停,因為是他的「擁戴者」之故。
但若有人準備接觸外國懸疑小說的話,我會推薦你先看克麗斯蒂。
文章易懂,佈局簡潔,光憑對話就使人物性格清晰地浮現,手法新鮮。還有諸如波
洛、瑪波小姐等充滿魅力的名偵探。我想這些人全是天生的說故事者。
克麗斯蒂的作品特徵,在質量好壞的差別很小。「誰也不在」是了不起的傑作之一。
這是不會使人產生不快感的懸疑小說樣本。
克麗斯蒂的作品更有令人百看不厭的樂趣。登場人物的魅力和單純的描寫,足以挑
起讀者的想象力。
從克麗斯蒂入門後,隨興趣而行吧,狄克森卡、埃勒裡奎恩都可以。當你成為懸疑
小說迷以後,你便會到達什麼都想看,不看不行的境界。
到了那個地步時,我的書就有賣不出去的危險啦!
7、歷史
我現在相當喜歡讀書。——可能你會說。怎麼?前面不是說你不喜歡上學嗎?
為自己的興趣而讀,當然不同。
譬如歷史。尤其喜歡聽到或讀西洋史的故事。像歐洲樣,摻雜了各種民族和國家,
國界一年到頭改寫,歷史本就是一部戲劇了。
什麼王朝從那一年到那一年,背起來就很麻煩。我的歷史考試分數雖不太好。但我
很喜歡上世界史的課。
理由之一是不像上數學或英文課那樣,害怕隨時點中自己回答問題。只要聽課就行
了,何等輕松。迄今我還時常收看電視台的「市民大學講座」。是因為絕對不怕被點秋
香的關係。
不過,我受西洋史吸引的契機,畢竟是因課程有趣的緣故。不同數學或化學,內容
光是條理分明,無法傳達歷史的生動趣味。
我念桐朋初一的年輕班主任老師,一直教我世界史到高中,我最喜歡上他的課。
大概是我唯一由衷期待的課吧!
這位老師的課並沒有好好整理過,也許也不擅長背誦吧!
不過,所謂歷史,本來就不能范清楚楚地作出區分或整理。光是學懂表面的事件,
無法掌握龐大的歷史洪流。
關於這點,這位老師的課十分有動力感。我並沒有誇張。他有一種熱情,千方百計
地把歷史的「動向」傳達給學生們。
不過,學生們是否有接受的熱情,則有多少疑問……
總之,帶著熱情的授課捉住了我的心。托這位老師的福,我之對歷史感興趣,畢竟
是受到老師的影響不小。
到了高三,沒有現代史的課時,日本史老師分派講義了事。而這位世界史老師,總
是在周六下午,在三、四小時補習課的時間內,一直教到結束為止。
到了高三,通常學生們都趁機逃課提早回家,補習時間不一定非出席不可,可是周
六幾乎全體出席,證明那是令人難以忘懷的授課之一。
我寫這種事。可能會被數學老師罵。其實出來社會做事的人,除非從事專門工作,
不然在日常生活上即使不懂微積分,也沒什麼為難之處。
可是,不管任何職業都需要寫作能力和表達力。即使是沒有就職的家庭主婦,若是
有能力寫一封表達意念的信,相信她的生活範圍也會大大不同。
不管哪個社會,即使是在電子最尖端研究所做事的人,還是有老調的人事關係、喜
怒哀樂的日子。了解別人的話,表達自己的想法——不是需要運用到我們學生時代所學
到的東西麼?
另外一件事是,當我見到年輕的讀者諸君時,我請求他們做的一件事是:「好好讀
一讀歷史。」
如果不知道昨天的事,你就不可能了解今天世界在發生的事。為了了解昨天,你需
要知道更早一天發生的事……
大致上來說,今天社會發生的事,乃是幾百年,有時是幾千年的歷史的「延續」。
就如只看中間一段的連載小說,毫無情趣可言一樣,為了好好看清現在的世事,必須追
溯很久以前的歷史。
從小說、漫畫或電影進入也可以。請務必將稱作「歷史」的壯大娛樂,加入學生時
代的讀書項目之一。
8、個人主義
在某種意義上,我是非常頑固的人——雖然自己說自己有點奇怪。
譬如在上班族時代,我以不擅交際有名。因我認為除了上班時間以外,其他時間是
屬於我自己的。
當然,我也不是「來者皆拒」,但如星期日的郊遊、棒球大會之類,我通常不肯積
極參加。
時常有人忠告我:「在這間公司一天,還是跟從的好……」
可是,我依然頑固地堅持自己的做法。現在做了作家還無所謂,偶爾我也會想,假
如我一直繼續上班的話,不知會變得怎樣?
一定有人評說我是「怪人」,過了中年就是「窗邊族」了……
我不是認為不要消遣娛樂,理由只是單純的「我很忙,沒有時間」。
想看的書、想看的電影、想寫的故事,太多太多了,要我犧牲這些去參加棒球比賽,
實在不願意。
況且,所謂的公司,並非真心交往的場所,許多不同年齡的男女在一起工作,就成
理所當然了。
與其花時間在表面上的「親睦」,不如尊重彼此的興趣或想法,心情愉快地做事,
豈不是更好?當我聽見,提出星期六休息要求的工會委員長說:「即使星期六可以休息,
也沒什麼好做的」時,覺得真是洩氣。
公司是一切,回家只是看電視棒球節目、睡覺罷了,從學生時代起我就想,我不願
意做那種大人。大概在我心底有著一種想法,我願花一生去「寫小說」,工作只不過是
賺取生活費,為了寫小說而已。
也許我應該對那些,跟我這個想法怪異的社員交往的上司和同僚,說聲謝謝才是。
回到「個人主義」的話題好了。
現在看到高中生穿著校服,在咖啡室若無其事地吸煙的樣子,覺得時代變啦。
我的學生時代,偷偷吸煙的學生也有,不過,畢竟還是「偷偷」的,老師來了慌忙
開窗,或者把煙藏在坐墊下面。老師也是笑嘻嘻的,並沒有一個一個捉來罵。
對於香煙這種玩意,我有銜過,沒有吸過。我之所以銜住煙,是為了幫別人表演魔
術,讓對方點煙而已。(後來香煙被調換,我沒有被火燒傷。)
我常想,那種東西對身體不好,根本不是好事,干嘛每個人都吸煙呢?有些人說像
大人,而「像大人」本身就是小孩子的證據,不可能吸了煙就變成大人吧!
我那個時代,也不是沒有人為非作歹,就像現在也有人遭受停學或退學處分。
不過,無論怎麼看都好,反抗考試體制之類的事沒什麼好神氣的。感覺上,只不過
是在父母注意不到的地方,胡混玩樂而已。
若要反抗大人,首先必須愛惜自己。由於禁止學生吸煙或喝酒,而明知故犯,並不
算對大人反抗。
學生始終不能自己賺取生活費,不是大人。
現在大多數的大人們,年輕時都偷偷吸過煙,一進大學就開始喝酒。
所以,只要決心不做那種大人就是了,那才是真正的反抗,不是嗎?
最近有新聞說,有老年人因著暴走族(飛車黨)的噪音吵得睡不著,痛苦得自殺的
消息,沒有任何事件更能使我心情沉重了。這種咒死老人的社會是什麼社會?
看見暴走族的年輕人,真覺不可思議。幾年青春,一轉眼就過去了,沒有人可以永
遠年輕。總有一天,誰都會變成大人,然後老去。
我不否認每個人有權利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因為我也曾經偷偷躲起來寫小說,不過,
那是別人也認同的權利,而且獲得批准。
上班的人工作了一星期,精疲力竭,總是希望周末可以好好睡一覺,用噪音妨礙別
人的睡眠,不在「做自己喜歡做的事」的權利範圍內。應該尊重別人「好好睡一覺」的
權利,才能因此擁有飛電單車的權利。
好像也有說暴走族是「反抗社會的年輕人的精力發洩」,也有人同意。老實說,那
只不過是牽強附會而已。
如果暴走族真是反社會的話,政府絕不會那樣子放任不管的吧!若是右派的示威,
將會有比示威隊多幾倍的警察動員。假如警方在意的話,暴走族肯定一下子消失無蹤。
因為暴走族不是反社會的,這才置之不理。與其搞得不好,喚醒社會意識,真的成
為反體制組織,倒不如讓他們飛電單車來得「安全」。
看到年輕人飛電單車,還說「制造電單車的是大人」、「沒做過的事不要抱怨」之
類的話時,我為他們覺得遺憾。
從十七、八歲,到二十二、三歲的五、六年時間,決定一個人的視野。一個人能看
透多少世情,作出決定的就在學生時代。
9、遠離鉛字
這是常有所聞的詞語。
對我這樣的作家來說,那是不可能放下的事。因為需要生活嘛!
不過,其中也有媒體增加的因素。例如,電視進入我的家,是我念小學六年級的事。
在那之前,我的游戲道具只有漫畫和畫而已。
在我開始看電視之前,我看過無數的漫畫,知道故事的趣味性。所以,起初我對電
視也覺得稀奇,不久,一天頂多只看三十分鐘到一個鐘頭罷了。(當時放映很多三十分
鐘的美國節目)。
因為沒有任何一套電視劇,可以跟手塚治蟲先生的漫畫框框匹敵。
現在映像可用錄影機庫存起來,連音樂也流行映像化,於是人們不再轉向鉛字,不
是沒道理。
映像自有映像的樂趣,優秀的東西自然應該吸收。可是,鉛字也有其他媒體所沒有
的「長處」,那就是可以盡情發揮想象力。
怎樣的美人,要在腦中制造很簡單,但在實際裡成為映像的話。就有個人喜好的問
題,也會有所不滿意。不想看自己喜歡的小說電影化的心情,我很了解。
寫信給我的年輕朋友中,分為兩派。一派希望我的小說陸續電影化,一派表示拍成
電影會不看。
我本來是電影狂,兩種心情都很了解。作為原著者,能夠放心地斷言「這部沒問題」
的映像化作品,可說很難得見。
另一方面,提起「遠離鉛字」的事,老實說,我也因自己有遠離鉛字的傾向而苦惱。
當然,自己所寫的東西變成鉛字是另一回事,但我的讀書量卻是極端減少了。
理由之一,顯然是沒有時間。即使把我想看的書買了回來,通常讓它在書桌上躺半
年以上。太忙是一種奢侈的牢騷,但我知道必須設法騰出一點讀書的時間才是……
前些時候,久違地花了一天時間看完三本書,說不出的「快感」!令我覺得畢竟書
是好東西。
然而我感覺到自己的讀書能力衰退了。三十多歲的人也許不應該說這種話,學生時
代讀了一半的普魯斯特的《喪夫》(文庫本有十三冊!),後來絕了版。結果我把精裝
本全卷買回來三年了,現在一直還沒讀完。
沒有時間也是問題,高中時代,無論怎樣的巨著都敢交手,如今光是看到書的厚度,
或者全數幾卷時,禁不住裹足不前了。
讀書能力最好的是學生時代,那段時期用電視和漫畫打發過去的話,誠然可惜。還
有一件針對出版社的要求,外國文學的翻譯本,有逐漸從書單上消失的現況,希望出版
社諸君做點什麼才好。
想看卻買不到,還被人說「遠離鉛字」,年輕的一代也會不服氣吧!
紙張快用完了——不,其實是沒東西好寫了。
聽說哲學家尼采,在八歲或九歲時寫第一部自傳,而我光是埋首這麼幾張稿紙就煞
費心機,不由再次感歎,自己度過的是何等無趣的青春。
縱然是「灰色的青春」,年過三十回首一看時,依然看見多處塗上了色彩。只要忘
掉不愉快的事物,人類遠是可以活得很好。
不過我的青春不是「灰色」,事實上是「黑和白」組成的——即是「黑」的鉛字和
「白」的稿紙,還有在電視上看到法國片的黑白畫面,支撐著現在的我,我過的是沒有
戀愛或浪蕩,十分單調的日子,我所失去的部分,全都用想象力來補償了。
所以,當我嘗試寫下這樣的青春時代時,因著過於「空無一物」而暗自心驚。
浪蕩或戀愛在鉛字之中,安全可靠,不必擔心失戀,可能那是生性膽小的我,對人
生采取的「安全對策」也說不定。
不過,我的青春時代遇到無數的好朋友,在某種意義上,可說青春無悔了。沒有任
何利害關係而結交的友情,畢竟是學生時代的好處吧!
我的第一部長篇小說《提線木偶陷阱》,裡頭出現好些今天還在交往中的友人名字。
能夠出第一本書,這樣做是為了向那些扶持我的朋友表示謝意——上西、片山、遠籐君,
多謝你們。
其中的片山君,在「三色貓系列」中繼續讓我使用,變得天下聞名,令我覺得對不
起他。在此補充說明,當事人既非窩囊刑警,也沒有女性恐懼症,而是非常優秀的銀行
家。
嗚呼,累死了。
不是創作,寫的是自己的事,乃是非常勞神的事。
在我裡面還有另一個我,當我想寫一些比較神氣的事情時,總是嘲笑著說:
「那種事,你好意思說出來麼?」
所以,寫起來十分不容易。
不過,讀了這篇文章,如果有年輕的讀者肯動腦筋想一想,這個人和現在的自己有
什麼不同的話——不妨拿起來翻翻看。
如果「買了我的書」以後還有多余的錢,不妨買回去慢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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