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簡介《江湖怪異傳》是平江不肖生的作品,成書於1923年,由上海世界書局出版,共
21章,計六萬字。書敘作者家鄉湖南巫風等事。湖南素多迷信,尤尚巫術,書中所舉光
緒年間諸案例:貢院中之懸屍、三件巫蠱殺人案等,多與排教、師教、諸天教徒勾結惡
人詐騙錢財有關。三件巫蠱殺人案經官方審理結案。貢院中之懸屍一案,官方審理為死
者自縊結案。時福爾摩斯偵探小說盛行,長沙城裡一班公子哥兒組織的頑意團,便研究
起偵探術來,對懸屍一案頗多懷疑,經多方分析、調查,漸露端倪。民元伊始,頑意團
一班人因從軍有功,傅繼祖掌管湘潭縣,譚延壽在軍務廳,公孫賓之在民政司,重新偵
察此案,終於水落石出,將謀財害命的兇手槍斃完案。書內鋪排「打猖」大典,斗黑山
聖母,廣東老媽子行魘術,關大雄「巫蠱殺人」,許多奇奇怪怪情節,或由著者正面道
來,或從羅滿口中側面說出,寫得恍恍忽忽,若真若幻。在諸語怪說部中,彼實獨具一
格。尤其全卷以頑意團偵破彭禮和「被鬼迷死」案貫始終,處處懸念,層層揭迷,偵探
小說味頗濃,又為行文增色。要之,該作溶語怪、偵探於一書,異於《江湖奇俠傳》合
語怪、義俠於一卷,亦可謂不肖生別開生面之作。《序》稱:「《江湖怪異傳》……蓋
與《江湖奇俠傳》同體而異事也。」斯言非盡善。
此次掃校,所據本乃葉洪生先生主編之《中國近代武俠小說名著大系江湖怪異傳》
(《江湖奇俠傳》卷七之附錄),台灣聯經出版事業公司民國七十三年(1984)11月初
版。順便在此感謝柳湖俠影為我提供該書複印件。
原序張冥飛愷然新作「江湖怪異傳」系述湖南之巫風,蓋與「江湖奇俠傳」同體而
異事也。攜來囑為校閱,既竟,余語愷然曰:巫之為禍,事之不可解者也;而巫之所以
為禍,事之易解者也。
巫蠱自漢而有,然其敕勒咒禁,不知其何以有效,不可解者也。而巫之為人敕勒咒
禁,則多屬為家庭爭鬩,乃招致妖人以戕其骨肉。富貴之可歎,一至於此!人心既死,
不鬼亦鬼,不妖亦妖,不待煩言而解矣。夫人而鬼而妖者遍天下,則巫之假鬼與妖以售
其術者,又安得不雲譎波詭、層見迭出乎哉!
湘吾故土,而居者日淺;篇中所述,亦嘗聞之。世祿之家,鮮克由禮;鬼瞰其室,
妖由人興,無足怪者。比年頗聞扶乩之術盛行;行乩之制,由美洲來,蓋襲吾舊術,而
變易其器械,青年趨之若狂。則以腐敗方士之技,加有一洋字頭街。故以言國家則無政
治;以言社會則無公道;以言家庭,則混亂鄙陋、未有紀極!而青年之頭腦,又復如是
。今之現象,無一而非鬼非妖也,則又何惑乎巫禍之騰勃歟!愷然顧而笑之,因書以弁
其端。
第一章 楔子
巫的來源古得很。追溯起來,無非是藉著替人治病的名頭,造作種種神權,嚇詐一
班人的財物供給,原是靠不住的。何以偏有一班人去迷信他呢?難道幾千年下來,簡直
沒有人看破他?看破了,簡直沒有法子去革除他嗎?由此講來,巫的所以存在,和一班
人的所以迷信,其中一定有一個道理的。
作者曾經仔細研究一番。從歷史上、社會上、政治上觀察起來,以為這種種巫術所
以成為風俗的原故有三:一、醫藥沒有標準。假使某種病是有治的,某種病是不治的;
某種病應該用某種藥,一一的都有至當不移的診斷,那就病人和病家都有了投奔的方向
。何至於寒熱雜投、中西並進、小病弄成大病、大病弄成死症呢!所以在那病急亂投醫
的擋口,人心惶惶,毫無主意,毫無信賴。那時候除了求神拜鬼,向著虛無縹緲的地方
,暫時寄托著生命,請問還有甚麼安慰病人和病家的法子?這是巫風成立到今不滅最普
通的一個原因。
第二,法律沒有標準。假使人民的生命財產,確實有法律可以保護著:殺人的果然
償命,欠債的果然還錢;乃至欺人害人的,都有正確的責罰,絕不許有萬一的僥倖,那
就一班人都可以放心大膽的在秩序範圍裡過日子。然而不能,試看歷年來殺人放火的、
霸佔別人妻子家業的,十九沒人敢管;卻是老實安分的、貧苦力作的,十之九都要遭冤
枉、受刑罰、甚至於送了性命!請問這樣的世界,無錢沒勢的人時時刻刻都有身家生命
的危險;他除了求菩薩保佑,那裡還有自衛的辦法?這就是巫風更加膨脹的一個原因。
第三,人類沒有立身的標準。假使社會上有點公論,做好人的雖然苦惱,大家卻知
道尊重他;做惡人的雖然快活,大家卻知道唾罵他。這一種社會制裁也還可以引人向善
,戒人莫作惡。
誰知一班人的是非之心,敵不住他的勢利之見。本來人不作惡決不會有錢有勢;既
然有錢有勢,作惡就更加凶了。然而一班人巴結有錢有勢的人還來不及,那裡敢反對他
?有時候還恐怕巴結下上,那裡敢得罪他?
由此對於做好人而窮困不堪的人,不揶揄、不理睬已經是格外看得起,那裡還有尊
重的一說呢?社會上既然沒有是非,作惡的不怕沒人學樣,自然而然的一天多似一天。
於是受害的人和沒有作惡的能力的人,按捺不下一口不平之氣;又實在沒法子奈何那作
惡的,也只好是希望東嶽大帝、十殿閻王,有靈有聖,把許多作惡者下地獄;將不作惡
的,或被害的升入天堂。借此吐吐怨氣。這就是巫風永遠存在的一個原因。
有此三個重要的大前提,又有許多的小前提;古今一班人的迷信,就絕對不是毫無
理解的了。迷信的人一多,巫所得的環境的助力,當然很大。加之巫的本身,又實在有
許多興妖作怪的能耐,更自成了一種特殊的勢力。說起來又可怕、又可惱、又可丑、又
可笑!作者今就見聞所及慢慢道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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