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熾天使書城 }=-

    綠 髮

                     【第一章】 
    
    第一章 假如有人用槍指著你
    
      1、殺時間對峙。 
     
      哈森和三美手上各持一槍,但哈森這才知道,自己的槍膛裡居然是沒有子彈的。 
     
      子彈給人偷去了。 
     
      偷走他的子彈的居然是「自己人」:駱鈴! 
     
      「你為什麼要害我!?」 
     
      挺著槍的哈森憤怒極了。 
     
      「我沒有害你,」駱鈴不忘分辯,「我只是取走你槍膛裡的子彈。」 
     
      「你為什麼要偷走我的子彈!?」 
     
      哈森簡直是恐懼了。 
     
      」我以為你是奸的。」!駱鈴是有一點歉意——但那也只不過是一點,她已即時反 
    詰:「——誰叫你的長相像是奸的!」 
     
      「你——!」 
     
      哈森氣得直頓著腳。 
     
      但不能發作。他們的對話壓低語音(當然沒因而也壓低火氣):「你們在幹什麼! 
    ?」他不發作三美可發作了。 
     
      駱鈴和哈森喁喁細語但誇張的表情,令他覺得無可忍受;他們之間耳語愈密,三美 
    越覺自己落於下風,甚至是正給出賣。 
     
      「你們再說我聽不懂或聽不見的活。」三美雙手持槍。兩膝微屈,他蹲得用力,槍 
    也抓得用力,所以肘部和腿部的關節和肌肉都在抖哆著,這情形他份外清楚的感覺得出 
    來,但他生怕他的對手也感覺到這一點,所以他愈發大聲(就像要以吆喝來震醒自己的 
    心和膽一樣) 
     
      的叱道:「我就開槍了!」 
     
      「只有你會開槍?」哈森索性吼了回去,「我就不會開槍!?我就沒有槍!?」 
     
      誰知駱鈴居然細聲的在他耳邊說:「你不是不會開槍,只是不能開槍;你不是沒有 
    槍,而是沒有子彈。」 
     
      哈森怕給三美聽到這些話,嚇得臉都黃了,瞪了駱鈴一眼,狠狠地.只在心裡叫苦 
    :這回卻是遇上了個瘋癲女子! 
     
      三美倒是一時給哈森的虎吼嚇住了,哈森決意乘勝追擊:「三美,你在警署裡不是 
    做的好好嗎?幹什麼要做這種事?」 
     
      「你快放下槍,我前事不究,這件事上頭方面我擔待了。你再執迷不悟,可要後悔 
    莫及了!」 
     
      「別說我不警告你:警方這次決心要把毛氏企業的犯罪集團一網打盡,繩之於法, 
    你在這時候做這種事,我為你的前程感到可惜!」 
     
      「放下你的槍嗎!」 
     
      「閉你的嘴!」對他上司哈森的勸告,三美反應十分強硬,「我在警署裡領多少錢 
    一個月,能讓我養妻活兒?我不貪污。就一定是先給內部的人處理掉的犧牲品!告訴你 
    ,雷柏明警官也是毛家暗中僱傭的,他是直接指揮我的人呢!我看,戴洪華和那姓陳的 
    ,這時候早已死腸穿肚爛了!」 
     
      哈森聽了,額角滲出桿來,向駱鈴瞟了一眼,眼色裡滿懷擔憂。 
     
      駱鈴只眨了眨眼睛,略顯豐潤的秀額稍揚了揚,就抿著唇肯定的說:「不,不會的 
    .大肥鴨早有防備,那又姓雷又姓何的才暗算不了他!」 
     
      她居然還滿懷信心,而且,對她自己和陳劍誰都一樣「看好。」 
     
      此時此境,哈森真感動得快要哭出來了,也急得快要喊出聲來了。 
     
      「放下槍吧,」這回到三美的勸道:「我會替你求情,請拿督毛和丹斯裡張放你一 
    條生路,你只要也像我這樣,為他們服務,穿金戴銀買房置田,不少你的!」 
     
      「笑話!」哈森知道這時候只有死撐一途,「放下槍!」 
     
      「你放下槍!」 
     
      「放下槍的是你!」 
     
      「你不放槍,我就開槍了!」 
     
      「放屁!你開槍我不會開槍!?」 
     
      「你……」三美始終不敢開槍,也不敢放下手槍,「你們這樣下去,誰也永不了誰 
    ,對誰都不好——尤其是你們,長待下去,只有更加不利,誰也殺不了誰!」 
     
      哈森當然知道這點。 
     
      但他沒有辦法。 
     
      因為他的槍裡沒有子彈。 
     
      ——若有子彈,還可以搏一博,或者可以找個下台階進行談判。 
     
      現在,他手中不只是沒有了「皇牌」,根本連牌也沒有了,除了要脅對方先放下槍 
    這外,他不知道有什麼可以保住性命的辦法。 
     
      豈料,駱鈴聽了,倒搭了腔:「你說錯了。」 
     
      「錯了」,三美也很似乎很有興趣要知道:「我錯在哪裡?」 
     
      「你們兩位這樣對峙下去,」駱鈴饒有興味的說,「還是可以殺死一樣東西的。」 
     
      「什麼東西?」 
     
      三美忍不住問。 
     
      哈森也想聽聽這瘋女子指的是什麼。 
     
      「時間。」 
     
      駱鈴看來心情怪好的、銀鈴般笑也起來:「你們在殺死的是時間!」 
     
      三美、哈森,兩人都為之氣結。他們都忍不住瞥向這個剛把話說完的女子,好像她 
    那張美臉忽然變成了一張地圖! 
     
      駱鈴無疑大小姐成了習慣,她無疑很有點天真,但決不笨;她是很有些傻乎乎的, 
    但傻乎乎絕不是真的傻。 
     
      是的,天真不是笨,憨直也不是傻;不地,乍看還是難免有些兒笨,有點兒傻的感 
    覺。 
     
      就是因為這點「錯覺」,使這種讓人以為是笨頭笨腦的人。反而容易有機可已大可 
    扮豬吃老虎,甚至給吃得連骨頭都不必吐。 
     
      駱鈴說那些話,就是要讓三美不放地人眼裡——可是,只要看她一眼,看一眼就夠 
    了。 
     
      三美這一眼看去。便沒望向哈森。 
     
      她決定要在這時候出手,出手對付三美——只要哈森配合得當,就一定可以解決掉 
    三美;要是解決不了,至少也可以解決掉他手上的槍。 
     
      可是她忘了一點:哈森不是陳劍誰。 
     
      哈森也不是她其他的「同黨」:牛麗生、史流芳、莫利哀……等任何一人。 
     
      哈森跟她本就沒有默契。 
     
      哈森甚至也不是她的朋友。 
     
      哈森可以說是「押解」她來這裡:他們是今天才相識的。 
     
      哈森雖然當了警官,但養尊處優慣了,他指揮人的機會多,很少有這種「直接搏殺 
    」的行動;他有妻有兒,早已多享樂少運動,也就是說,他根本就配合不了駱鈴的行動 
    ! 
     
      而且駱鈴也忘了另一個要害:三美雖正沒好氣的瞪了她一眼,那一剎間,視線是沒 
    向著哈森,但他的槍口仍向著哈森。 
     
      在這種情形下,一見異動——任何異動,過度緊張的持槍人通常都可能作出兩種反 
    應:開槍,射向原來的方向(哈森)。一調正槍口,開槍,射向敵人發出異動的方向( 
    駱鈴)。 
     
      不管是從哪個方向,三美的反應難免都是:開槍。 
     
      ——一旦開槍,非死即傷。 
     
      駱鈴可擔待得起!? 
    
    
    踴躍購買他們的書籍,用實際行動來支持你欣賞的作者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