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章 假如有人用槍指著你
1、殺時間對峙。
哈森和三美手上各持一槍,但哈森這才知道,自己的槍膛裡居然是沒有子彈的。
子彈給人偷去了。
偷走他的子彈的居然是「自己人」:駱鈴!
「你為什麼要害我!?」
挺著槍的哈森憤怒極了。
「我沒有害你,」駱鈴不忘分辯,「我只是取走你槍膛裡的子彈。」
「你為什麼要偷走我的子彈!?」
哈森簡直是恐懼了。
」我以為你是奸的。」!駱鈴是有一點歉意——但那也只不過是一點,她已即時反
詰:「——誰叫你的長相像是奸的!」
「你——!」
哈森氣得直頓著腳。
但不能發作。他們的對話壓低語音(當然沒因而也壓低火氣):「你們在幹什麼!
?」他不發作三美可發作了。
駱鈴和哈森喁喁細語但誇張的表情,令他覺得無可忍受;他們之間耳語愈密,三美
越覺自己落於下風,甚至是正給出賣。
「你們再說我聽不懂或聽不見的活。」三美雙手持槍。兩膝微屈,他蹲得用力,槍
也抓得用力,所以肘部和腿部的關節和肌肉都在抖哆著,這情形他份外清楚的感覺得出
來,但他生怕他的對手也感覺到這一點,所以他愈發大聲(就像要以吆喝來震醒自己的
心和膽一樣)
的叱道:「我就開槍了!」
「只有你會開槍?」哈森索性吼了回去,「我就不會開槍!?我就沒有槍!?」
誰知駱鈴居然細聲的在他耳邊說:「你不是不會開槍,只是不能開槍;你不是沒有
槍,而是沒有子彈。」
哈森怕給三美聽到這些話,嚇得臉都黃了,瞪了駱鈴一眼,狠狠地.只在心裡叫苦
:這回卻是遇上了個瘋癲女子!
三美倒是一時給哈森的虎吼嚇住了,哈森決意乘勝追擊:「三美,你在警署裡不是
做的好好嗎?幹什麼要做這種事?」
「你快放下槍,我前事不究,這件事上頭方面我擔待了。你再執迷不悟,可要後悔
莫及了!」
「別說我不警告你:警方這次決心要把毛氏企業的犯罪集團一網打盡,繩之於法,
你在這時候做這種事,我為你的前程感到可惜!」
「放下你的槍嗎!」
「閉你的嘴!」對他上司哈森的勸告,三美反應十分強硬,「我在警署裡領多少錢
一個月,能讓我養妻活兒?我不貪污。就一定是先給內部的人處理掉的犧牲品!告訴你
,雷柏明警官也是毛家暗中僱傭的,他是直接指揮我的人呢!我看,戴洪華和那姓陳的
,這時候早已死腸穿肚爛了!」
哈森聽了,額角滲出桿來,向駱鈴瞟了一眼,眼色裡滿懷擔憂。
駱鈴只眨了眨眼睛,略顯豐潤的秀額稍揚了揚,就抿著唇肯定的說:「不,不會的
.大肥鴨早有防備,那又姓雷又姓何的才暗算不了他!」
她居然還滿懷信心,而且,對她自己和陳劍誰都一樣「看好。」
此時此境,哈森真感動得快要哭出來了,也急得快要喊出聲來了。
「放下槍吧,」這回到三美的勸道:「我會替你求情,請拿督毛和丹斯裡張放你一
條生路,你只要也像我這樣,為他們服務,穿金戴銀買房置田,不少你的!」
「笑話!」哈森知道這時候只有死撐一途,「放下槍!」
「你放下槍!」
「放下槍的是你!」
「你不放槍,我就開槍了!」
「放屁!你開槍我不會開槍!?」
「你……」三美始終不敢開槍,也不敢放下手槍,「你們這樣下去,誰也永不了誰
,對誰都不好——尤其是你們,長待下去,只有更加不利,誰也殺不了誰!」
哈森當然知道這點。
但他沒有辦法。
因為他的槍裡沒有子彈。
——若有子彈,還可以搏一博,或者可以找個下台階進行談判。
現在,他手中不只是沒有了「皇牌」,根本連牌也沒有了,除了要脅對方先放下槍
這外,他不知道有什麼可以保住性命的辦法。
豈料,駱鈴聽了,倒搭了腔:「你說錯了。」
「錯了」,三美也很似乎很有興趣要知道:「我錯在哪裡?」
「你們兩位這樣對峙下去,」駱鈴饒有興味的說,「還是可以殺死一樣東西的。」
「什麼東西?」
三美忍不住問。
哈森也想聽聽這瘋女子指的是什麼。
「時間。」
駱鈴看來心情怪好的、銀鈴般笑也起來:「你們在殺死的是時間!」
三美、哈森,兩人都為之氣結。他們都忍不住瞥向這個剛把話說完的女子,好像她
那張美臉忽然變成了一張地圖!
駱鈴無疑大小姐成了習慣,她無疑很有點天真,但決不笨;她是很有些傻乎乎的,
但傻乎乎絕不是真的傻。
是的,天真不是笨,憨直也不是傻;不地,乍看還是難免有些兒笨,有點兒傻的感
覺。
就是因為這點「錯覺」,使這種讓人以為是笨頭笨腦的人。反而容易有機可已大可
扮豬吃老虎,甚至給吃得連骨頭都不必吐。
駱鈴說那些話,就是要讓三美不放地人眼裡——可是,只要看她一眼,看一眼就夠
了。
三美這一眼看去。便沒望向哈森。
她決定要在這時候出手,出手對付三美——只要哈森配合得當,就一定可以解決掉
三美;要是解決不了,至少也可以解決掉他手上的槍。
可是她忘了一點:哈森不是陳劍誰。
哈森也不是她其他的「同黨」:牛麗生、史流芳、莫利哀……等任何一人。
哈森跟她本就沒有默契。
哈森甚至也不是她的朋友。
哈森可以說是「押解」她來這裡:他們是今天才相識的。
哈森雖然當了警官,但養尊處優慣了,他指揮人的機會多,很少有這種「直接搏殺
」的行動;他有妻有兒,早已多享樂少運動,也就是說,他根本就配合不了駱鈴的行動
!
而且駱鈴也忘了另一個要害:三美雖正沒好氣的瞪了她一眼,那一剎間,視線是沒
向著哈森,但他的槍口仍向著哈森。
在這種情形下,一見異動——任何異動,過度緊張的持槍人通常都可能作出兩種反
應:開槍,射向原來的方向(哈森)。一調正槍口,開槍,射向敵人發出異動的方向(
駱鈴)。
不管是從哪個方向,三美的反應難免都是:開槍。
——一旦開槍,非死即傷。
駱鈴可擔待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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