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二十五 禮三(吉禮三)

    社稷  朝日夕月   先農  先蠶  高禖  祭告  祈報  神祇  星辰靈星壽星司中司
命司民司祿  太歲月將風雲雷雨  岳鎮海瀆山川  城隍
    ○社稷
    社稷之祀,自京師以及王國府州縣皆有之。其壇在宮城西南者,曰太社稷。明初建
太社在東,太稷在西,壇皆北向。洪武元年,中書省臣定議:「周制,小宗伯掌建國之
神位,右社稷,左宗廟。社稷之祀,壇而不屋。其制在中門之外,外門之內。尊而親之,
與先祖等。然天子有三社。為群姓立者曰太社。其自為立者曰王社。又勝國之社屋之,
國雖亡而存之,以重神也。後世天子惟立太社、太稷。漢高祖立官太社、太稷,一歲各
再祀。光武立太社稷於洛陽宗廟之右,春秋二仲月及臘,一歲三祀。唐因隋制,並建社
稷於含光門右,仲春、秋戊日祭之。玄宗升社稷為大祀,仍令四時致祭。宋制如東漢時。
元世祖營社稷於和義門內,以春秋二仲上戊日祭。今宜祀以春秋二仲月上戊日。」是年
二月,太祖親祀太社、太稷。社配以後土,西向。稷配以後稷,東向。帝服皮弁服,省
牲;通天冠、絳紗袍,行三獻禮。初,帝命中書省翰林院議創屋,備風雨。學士陶安言:
「天子太社必受風雨霜露。亡國之社則屋之,不受天陽也。建屋非宜。若遇風雨,則請
於齋宮望祭。」從之。三年,於壇北建祭殿五間,又北建拜殿五間,以備風雨。
    十年,太祖以社稷分祭,配祀未當,下禮官議,尚書張籌言:
    按《通典》,顓頊祀共工氏子句龍為後土。後土,社也。烈山氏子柱為稷。稷,田
正也。唐、虞、夏因之。此社稷所由始也。商湯因旱遷社,以後稷代柱。欲遷句龍,無
可繼者,故止。然王肅謂社祭句龍,稷祭後稷,皆人鬼,非地祇。而陳氏《禮書》又謂
社祭五土之祇,稷祭五谷之神。鄭康成亦謂社為五土總神,稷為原隰之神。句龍有平水
土功,故配社,後稷有播種功,故配稷。二說不同。漢元始中,以夏禹配官社,後稷配
官稷。唐、宋及元又以句龍配社,周棄配稷。此配祀之制,初無定論也。至社稷分合之
義,《書召誥》言『社於新邑」,孔注曰:「社稷共牢。」《周禮》「封人掌設王之社
壝」,注雲:「不言稷者,舉社則稷從之。」陳氏《禮書》曰:「稷非土無以生,土非
稷無以見生生之效,故祭社必及稷。」《山堂考索》曰:「社為九土之尊,稷為五谷之
長,稷生於土,則社與稷固不可分。」其宜合祭,古有明證。請社稷共為一壇。至句龍,
共工氏之子也,祀之無義。商湯欲遷未果。漢嘗易以夏禹,而夏禹今已列祀帝王之次,
棄稷亦配先農。請罷句龍、棄配位,謹奉仁祖淳皇帝配享,以成一代盛典。□遂改作於
午門之右,社稷共為一壇。
    初,社稷列中祀,及以仁祖配,乃升為上祀。具冕服以祭,行奉安禮。十一年春,
祭社稷行新定儀。迎神、飲福、送神凡十二拜,餘如舊。建文時,更奉太祖配,永樂中。
北京社稷壇成,制如南京。洪熙後,奉太祖、太宗同配。舊制,上丁釋奠孔子,次日上
戊祀社稷。弘治十七年八月,上丁在初十日,上戊在朔日,禮官請以十一日祀社稷。御
史金洪劾之,言如此則中戊,非上戊矣。禮部覆奏言:「洪武二十年嘗以十一日為上戊,
失不始今日。」命遵舊制,仍用上戊。
    嘉靖九年諭禮部:「天地至尊,次則宗廟,又次則社稷。今奉祖配天,又奉祖配社,
此禮官之失也。宜改從皇祖舊制,太社以句龍配,太稷以後稷配。」乃以更正社稷壇配
位禮,告太廟及社稷,遂藏二配位於寢廟,更定行八拜禮。其壇在西苑豳風亭之西者,
曰帝社稷。東帝社,西帝稷,皆北向。始名西苑土谷壇。嘉靖十年,帝謂土谷壇亦社稷
耳,何以別於太社稷?張璁等言:「古者天子稱王,今若稱王社、王稷,與王府社稷名
同。前定神牌曰五土谷之神,名義至當。」帝采帝耤之義,改為帝社、帝稷,以上戊明
日祭。後改次戊,次戊在望後,則仍用上巳。春告秋報為定製。隆慶元年,禮部言:
「帝社稷之名,自古所無,嫌於煩數,宜罷。」從之。
    中都亦有太社壇,洪武四年建。取五方土以築。直隸、河南進黃土,浙江、福建、
廣東、廣西進赤土,江西、湖廣、陝西進白土,山東進青土,北平進黑土。天下府縣千
三百余城,各土百斤,取於名山高爽之地。
    王國社稷,洪武四年定。十一年,禮臣言:「太社稷既同壇合祭,王國各府州縣亦
宜同壇,稱國社國稷之神,不設配位。」詔可。十三年九月,復定製兩罈一壝如初式。
十八年,定王國祭社稷山川等儀,行十二拜禮。
    府州縣社稷,洪武元年頒壇制於天下郡邑,俱設於本城西北,右社左稷。十一年,
定同壇合祭如京師。獻官以守禦武臣為初獻,文官為亞獻、終獻。十三年,溧水縣祭社
稷,以牛醢代鹿醢。禮部言:「定製,祭物缺者許以他物代。」帝曰:「所謂缺者,以
非土地所產。溧水固有鹿,是有司故為苟簡也。百司所以能理其職而盡民事者,以其常
存敬懼之心耳。神猶忽之,於人事又何懼焉!」命論如律。乃敕禮部下天下郡邑,凡祭
祀必備物,苟非地產、無從市鬻者,聽其缺。十四年,令三獻皆以文職長官,武官不與。
    裡社,每裡一百戶立壇一所,祀五土五谷之神。
    ○朝日夕月
    洪武三年,禮部言:
    古者祀日月之禮有六。《郊特牲》曰:「郊之祭,大報天而主日,配以月」,一也。
《玉藻》曰:「翰日於東門之外」,《祭義》曰:「祭日於東郊,祭月於西郊」,二也。
《小宗伯》:「肆類於四郊,兆日於東郊,兆月於西郊」,三也。《月令》:孟冬「祈
來年於天宗」,天宗,日月之類,四也。《覲禮》:「拜日於東門之外,反祀方明,禮
日於南門之外,禮月於北門之外」,五也。「霜雪風雨之不時,則禜日月」,六也。說
者謂因郊祀而祀之,非正祀也。類禜而祀之,與覲諸侯而禮之,非常祀也。惟春分朝之
於東門外,秋分夕之於西門外者,祀之正與常也。蓋天地至尊,故用其始而祭以二至。
日月次天地,春分陽氣方永,秋分陰氣向長,故祭以二分,為得陰陽之義。自秦祭八神,
六曰月主,七曰日主,雍又有日月廟。漢郊太乙,朝日夕月改周法。常以郊泰畤,質明
出行宮,東向揖日,西向揖月,又於殿下東西拜日月。宣帝於神山祠日,萊山祠月。魏
明帝始朝日東郊,夕月西郊。唐以二分日,朝日夕月於國城東西。宋人因之,升為大祀。
元郊壇以日月從祀,其二分朝日夕月,皇慶中議建立而未行。今當稽古正祭之禮,各設
壇專祀。朝日壇宜築於城東門外,夕月壇宜築於城西門外。朝日以春分,夕月以秋分。
星辰則祔祭於月壇。□從之。其祀儀與社稷同。二十一年,帝以大明、夜明已從祀,罷
朝日夕月之祭。嘉靖九年,帝謂「大報天而主日,配以月。大明壇當與夜明壇異。且日
月照臨,其功甚大。太歲等神,歲有二祭,而日月星辰止一從祭,義所不安」。大學士
張璁亦以為缺典。遂定額春秋分之祭如舊儀,而建朝日壇於朝陽門外,西向;夕月壇於
阜城門外,東向。壇制有隆殺以示別。朝日,護壇地一百畝;夕月,護壇地三十六畝。
朝日無從祀,夕月以五星、二十八宿、周天星辰共一壇,南向祔焉。春祭,時以寅,迎
日出也。秋祭,時以亥,迎月出也。十年,禮部上朝日、夕月儀:朝日迎神四拜,飲福
受胙兩拜,送神四拜;夕月迎神飲福受胙送神皆再拜。餘並如舊儀。隆慶元年,禮部議
定,東郊以甲、丙、戊、庚、壬年,西郊以醜、辰、未、戌年,車駕親祭。餘歲遣文大
臣攝祭朝日壇,武大臣攝祭夕月壇。三年,禮部上朝日儀,言:「正祭遇風雨,則設小
次於壇前,駕就小次行禮。其升降奠獻,俱以太常寺執事官代。」制曰「可」。
    ○先農
    洪武元年,諭廷臣以來春舉行耤田禮。於是禮官錢用壬等言:「漢鄭玄謂王社在耤
田之中。唐祝欽明雲:「先農即社。」宋陳祥道謂:「社自社,先農自先農。耤田所祭
乃先農,非社也。至享先農與躬耕同日,禮無明文,惟《周語》曰:「農正陳耤禮。」
而韋昭注雲:「祭其神為農祈也。」至漢以耤田之日祀先農,而其禮始著。由晉至唐、
宋相沿不廢。政和間,命有司享先農,止行親耕之禮。南渡後,復親祀。元雖議耕耤,
竟不親行。其祀先農,命有司攝事。今議耕耤之日,皇帝躬祀先農。禮畢,躬耕耤田。
以仲春擇日行事。」從之。
    二年二月,帝建先農壇於南郊,在耤田北。親祭,以後稷配。器物祀儀與社稷同。
祀畢,行耕耤禮。御耒耜二具,韜以青絹,御耕牛四,被以青衣。禮畢,還大次。應天
府尹及上元、江寧兩縣令率庶人終畝。是日,宴勞百官耆老於壇所,十年二月,遣官享
先農,命應天府官率農民耆老陪祀。二十一年,更定祭先農儀,不設配位。
    永樂中,建壇京師,如南京制,在太歲壇西南。石階九級。西瘞位,東齋宮、鑾駕
庫,東北神倉,東南具服殿,殿前為觀耕之所。護壇地六百畝,供黍稷及薦新品物地九
十余畝。每歲仲春上戊,順天府尹致祭。後凡遇登極之初,行耕耤禮,則親祭。
    弘治元年,定耕耤儀:前期百官致齋。順天府官以耒耜及穜AL種進呈,內官仍捧
出授之,由午門左出。置彩輿,鼓樂,送至耤田所。至期,帝翼善冠黃袍,詣壇所具服
殿,服袞冕,祭先農。畢,還,更翼善冠黃袍。太常卿導引至耕耤位,南向立。三公以
下各就位,戶部尚書北向跪進耒耜,順天府官北向跪進鞭。帝秉耒,三推三反訖,戶部
尚書跪受耒耜,順天府官跪受鞭,太常卿奏請復位。府尹挾青箱以種子播而覆之。帝御
外門,南向坐,觀三公五推,尚書九卿九推。太常卿奏耕畢,帝還具服殿,升座。府尹
率兩縣令耆老人行禮畢,引上中下農夫各十人,執農器朝見,令其終畝。百官行慶賀禮,
賜酒饌。三品以上丹陛上東西坐,四品以下台下坐,並宴勞耆老於壇旁。宴畢,駕還宮。
大樂鼓吹振作,農夫人賜布一匹。
    嘉靖十年,帝以其禮過煩,命禮官更定。迎神送神止行二拜。先二日,順天府尹以
耒耜穜AL種置彩輿,至耕耤所,並罷百官慶賀。後又議造耕根車載耒耜,府尹於祭日
進呈畢,以耒耜載車內前玉輅行。其御門觀耕,地位卑下,議建觀耕台一。詔皆可。後
又命墾西苑隙地為田。建殿曰無逸,亭曰豳風,又曰省耕,曰省斂,倉曰恆裕。禮部上
郊廟粢盛支給之數,因言:「南郊耤田,皇上三推,公卿各宣其力,較西苑為重。西苑
雖農官督理,皇上時省耕斂,較耤田為勤。請以耤田所出,藏南郊圓廩神倉,以供圜丘、
祈谷、先農、神祇壇、長陵等陵、歷代帝王及百神之祀。西苑所出,藏恆裕倉,以供方
澤、朝日、夕月、太廟、世廟、太社稷、帝社稷、禘佩、先蠶及先師孔子之祀。」從之。
十六年,諭凡遇親耕,則戶部尚書先祭先農。皇帝至,止行三推禮。三十八年,罷親耕,
惟遣官祭先農。四十一年,並令所司勿復奏。隆慶元年,罷西苑耕種諸祀,皆取之耤田。
    ○先蠶
    明初未列祀典。嘉靖時,都給事中夏言請改各宮莊田為親蠶廠公桑園。令有司種桑
柘,以備宮中蠶事。九年,復疏言,耕蠶之禮,不宜偏廢。帝乃敕禮部:「古者天子親
耕,皇後親蠶,以勸天下。自今歲始,朕親祀先農,皇後親蠶,其考古制,具儀以聞。」
大學士張璁等請於安定門外建先蠶壇。詹事霍韜以道遠爭之。戶部亦言:「安定門外近
西之地,水源不通,無浴蠶所。皇城內西苑中有太液、瓊島之水。考唐制在苑中,宋亦
在宮中,宜仿行之。」帝謂唐人因陋就安,不可法。於是禮部尚書李時等言:「大明門
至安定門,道路遙遠,請鳳輦出東華、玄武二門。」因條上四事:一、治繭之禮,二、
壇壝之向,三、采桑之器,四、掌壇之官。帝從其言,命自玄武門出。內使陳儀衛,軍
一萬人,五千圍壇所,五千護於道,余如議。
    二月,工部上先蠶壇圖式,帝親定其制。壇方二丈六尺,疊二級,高二尺六寸,四
出陛。東西北俱樹桑柘,內設蠶宮令署。采桑台高一尺四寸,方十倍,三出陛。鑾駕庫
五間。後蓋織堂。壇圍方八十丈。禮部上皇後親蠶儀:蠶將生,欽天監擇吉巳日以聞。
順天府具蠶母名數送北郊,工部以鉤箔筐架諸器物給蠶母。順天府以蠶種及鉤筐一進呈,
內官捧出,還授之。出玄武右門,置彩輿中,鼓樂送至蠶室。蠶母受蠶種,浴飼以待。
命婦文四品、武三品以上俱陪祀,攜一侍女執鉤筐。皇後齋三日,內執事並司贊、六尚
等女官及應入壇者齋一日。先一日,太常寺具祝版,祭物,羊、豕、籩豆各六、黑帛,
送蠶宮令。是日,分授執事女官。日未明。宿衛陳兵備,女樂司設監備儀仗及重翟車,
俱候玄武門外。將明,內侍詣坤寧宮奏請。皇後服常服,導引女官導出宮門,乘肩輿,
至玄武門。內侍奏請降輿,升重翟車。兵衛儀仗及女樂前導,出北安門,障以行帷,至
壇內壝東門。內侍奏請降車,乘肩輿,兵衛、儀仗停東門外。皇後入具服殿,易禮服,
出,至壇。司贊奏就位。公主、內外命婦各就拜位。祭先蠶,行三獻禮,女官執事如儀。
迎神四拜,賜福胙二拜,送神四拜。凡拜跪興,公主、內外命婦皆同。禮畢,皇後還具
服殿,更常服。司賓引外命婦先詣采桑壇東陛下,南北向。尚儀奏請,皇後詣采桑位,
東向。公主以下位皇後位東,亦南北向,以西為上。執鉤者跪進鉤,執筐者跪奉筐受桑。
皇後采桑三條,還至壇南儀門坐,觀命婦采桑。三公命婦采五條,列侯、九卿命婦采九
條。訖,各授女侍。司賓引內命婦一人,詣桑室,尚功率執鉤筐者從。尚功以桑授蠶母。
蠶母受桑,縷切之,以授內命婦。內命婦食蠶,灑一箔訖,還。尚儀奏禮畢,皇後還坐
具服殿。司賓率蠶母等叩頭訖,司贊唱班齊。外名婦序立定,尚儀致詞雲:「親蠶既成,
禮當慶賀。」四拜畢,賜宴命婦,並賜蠶母酒食。公主及內命婦於殿內,外命婦文武二
品以上於台上,三品以下於丹墀,尚食進膳。教坊司女樂奏樂。宴畢,公主以下各就班
四拜。禮畢,皇後還宮,導從前。詔如擬。
    四月,蠶事告成,行治繭禮。選蠶婦善繅絲及織者各十人。卜日,皇後出宮,導從
如常儀,至織堂。內命婦一人行三盆手禮,佈於織婦,以終其事。蠶宮令送尚衣織染監
局造祭服,其祀先蠶,止用樂,不用舞,樂女生冠服俱用黑。
    十年二月,禮臣言:「去歲皇後躬行采桑,已足風勵天下。今先蠶壇殿工未畢,宜
且遣官行禮。」帝初不可,令如舊行。已而以皇後出入不便,命改築先蠶壇於西苑。壇
之東為采桑台,台東為具服殿,北為蠶室,左右為廂房,其後為從室,以居蠶婦。設蠶
宮署於宮左,令一員,丞二員,擇內臣謹恪者為之。四月,皇後行親蠶禮於內苑。帝謂
親耕無賀,此安得賀,第行叩頭禮,女樂第供宴,勿前導。三十八年罷,親蠶禮。四十
一年,並罷所司奏請。
    ○高禖
    嘉靖九年,青州儒生李時颺請祠高禖,以祈聖嗣。禮官覆以聞。帝曰:「高禖雖古
禮,今實難行。」遂寢其議。已而定祀高禖禮。設木台於皇城東,永安門北,震方。台
上,皇天上帝南向,騂犢,蒼壁。獻皇帝配,西向,牛羊豕各一。高禖在壇下西向,牲
數如之,禮三獻。皇帝位壇下北向,後妃位南數十丈外,北向,用帷。壇下陳弓矢、弓
韣如後妃嬪之數。祭畢,女官導後妃嬪至高禖前,跪取弓矢授後妃嬪,後妃嬪受而納於
弓韣。
    ○祭告
    明制,凡登極、巡幸及上謚、葬陵、冊立、冊封、冠婚等事,皆祭告天地、宗廟、
社稷。凡營造宮室,及命將出師,歲時旱潦,祭告天地、山川、太廟、社稷、後土。凡
即位之初,並祭告闕裡孔廟及歷代帝王陵寢。
    洪武二年,禮部尚書崔亮奏,圜丘、方丘、大祀,前期親告太廟,仍遣使告百神於
天下神祇壇。六年,禮部尚書牛諒奏,太歲諸神,凡祈報,則設一十五壇,有事祭告,
則設神位二十八壇。中,太歲、風雲雷雨、五岳、五鎮、四海,凡五壇。東,四瀆、京
畿、湖廣、山東、河南、北平、廣西、四川、甘肅山川,夏冬二季月將,京都城隍,凡
十二壇。西,鐘山,江西、浙江、福建、山西、廣東、遼東山川,春秋二季月將,旗纛、
戰船等神,凡十一壇。若親祀,皇帝皮弁服行一獻禮,每三壇行一次禮。八年,帝駐蹕
中都,祭告天地於中都之圜丘。九年,以諸王將之籓,分日告祭太廟、社稷、岳鎮海瀆
及天下名山大川,復告祀天地於圜丘。初,諸王來朝還籓,祭真武等神於端門,用豕九、
羊九、制帛等物,祭護衛旗纛於承天門,亦如之。二十六年,帝以其禮太繁,定製豕一、
羊一,不用帛。尋又罷端門祭,惟用葷素二壇祭於承天門外。
    永樂七年,巡狩北京,祭告天地、宗廟、社稷,嘉靖八年秋,以躬祭山川諸神,命
先期不必遣官告太廟。凡出入,必親告祖考於內殿。聖誕前一日,以酒果告列聖帝后於
奉先殿,至日,以酒脯告皇天上帝於玄極寶殿,遣官以牲醴祭神烈、天壽、純德諸陵山,
及東嶽、都城隍,以素羞祭真武及靈濟宮,又告修齋於道極七寶帝尊。隆慶三年,以親
祭朝日壇,預告奉先、弘孝、神霄殿。
    ○祈報
    洪武二年,太祖以春久不雨,祈告諸神祇。中設風雲雷雨、岳鎮海瀆,凡五壇。東
設鐘山、兩淮、江西、兩廣、海南北、山東、燕南燕薊山川、旗纛諸神,凡七罈。西設
江東、兩浙、福建、湖廣荊襄、河南北、河東、華州山川、京都城隍,凡六壇。中五壇
奠帛。初獻,帝親行禮,兩廡命官分獻。三年夏,旱。六月朔,帝素服草履,步禱於山
川壇。蒿席露坐,晝曝於日,夜臥於地,凡三日。六年,從禮部尚書牛諒言,太歲諸神,
春祈秋報,凡十五壇。中,太歲、風雲雷雨、五岳、五鎮、四海。東,四瀆、京畿山川,
春秋二季月將,京都各府城隍。西,鐘山、甘肅山川,夏冬二季月將,旗纛戰船等神。
各五壇。時甘肅新附,故附其山川之祭於京師。其親祀之儀與祭告同。正統九年三月,
雨雪愆期,遣官祭天地、社稷、太歲、風雲雷雨、岳鎮海瀆。弘治十七年,畿內、山東
久旱,命官祭告天壽山,分命各巡撫祭告北嶽、北鎮、東嶽、東鎮、東海。
    嘉靖八年春,帝諭禮部:「去冬少雪,今當東作,雨澤不降,當親祭南郊社稷、山
川。」尚書方獻夫等言:「《周禮﹒大宗伯》:『以荒禮哀兇札。』釋者謂:『君膳不
舉,馳道不除,祭事不縣,皆所以示貶損之意。」又曰:『國有大故,則旅上帝及四
望。』釋者曰:『故謂兇災。旅,陳也,陳其祭祀以禱焉,禮不若祀之備也。』今陛下
閔勞萬姓,親出祈禱。禮儀務簡約,以答天戒。常朝官並從,同致省愆祈吁之誠。」隨
具上儀注。二月,親禱南郊,山川同日,社稷用次日,不除道,冠服淺色,群臣同。文
五品、武四品以上於大祀門外,餘官於南天門外,就班陪祀。是秋,帝欲親祀山川諸神。
禮部尚書李時言:「舊例山川等祭,中夜行禮,先一日出郊齋宿。祭畢,清晨回鑾,兩
日畢事,禮太重。宜比先農壇例,昧爽行禮。」因具儀以進。制可。祭服用皮弁,迎神、
送神各兩拜。
    十一年,大學士李時等以聖嗣未降,請廷臣詣岳鎮名山祝禱。帝欲分遣道士□香帛
行,令所在守臣行禮,在廷大臣分詣地祇壇祈告。於是禮部尚書夏言言:「我朝建地祇
壇,自岳鎮海瀆以及遠近名山大川,莫不懷柔,即此而禱,正合古人望衍之義。但輔臣
所請,止於岳鎮。竊以山川海瀆,發祥效靈,與岳鎮同功,況基運、翊聖、神烈、天壽、
純德諸山,又祖宗妥靈之地,祈禱之禮,皆不可缺。」遂命大臣詣壇分祀。
    ○神祇壇
    洪武二年,從禮部尚書崔亮言,建天下神祇壇於圓丘壝外之東,及方丘壝外之西。
郊祀前期,帝躬詣壇,設神位,西向,以酒脯祭告。郊之日,俟分獻從祀將畢,就壇以
祭。後定遣官預告。又建山川壇於正陽門外天地壇西,合祀諸神。凡設壇十有九,太歲、
春夏秋冬四季月將為第一,次風雲雷雨,次五岳,次五鎮,次四海,次四瀆,次京都鐘
山,次江東,次江西,次湖廣,次淮東、淮西,次浙東、浙西、福建,次廣東、廣西、
海南、海北,次山東、山西、河南、河北,次北平、陝西,次左江、右江,次安南、高
麗、占城諸國山川,次京都城隍,次六纛大神、旗纛大將、五方旗神、戰船、金鼓、銃
砲、弓弩、飛槍飛石、陣前陣後諸神,皆躬自行禮。先祭,禮官奏:「祝文,太歲以下
至四海,凡五壇,稱臣者親署御名。其鐘山諸神,稱余者請令禮官代署。」帝曰:「朋
友書牘,尚親題姓名,況神明乎?」遂加親署。後又定驚蟄、秋分後三日,遣官祭山川
壇諸神。七年令春、秋仲月上旬,擇日以祭。九年,復定山川壇制,凡十三壇。正殿,
太歲、風雲雷雨、五岳、五鎮、四海、四瀆、鐘山七罈。東西廡各三壇,東,京畿山川、
夏冬二季月將。西,春秋二季月將、京都城隍。十年,定正殿七罈,帝親行禮,東西廡
遣功臣分獻。二十一年,增修大祀殿諸神壇壝。乃敕十三壇諸神並停春祭,每歲八月中
旬,擇日祭之。命禮部更定祭山川壇儀,與社稷同。永樂中,京師建山川壇,並同南京
制,惟正殿鐘山之右,益以天壽山之神。嘉靖十一年,改山川壇名為天神地祇壇,改序
雲師、雨師、風伯、雷師。天神壇在左,南向,雲、雨、雷,凡四壇。地祇壇在右,北
向,五岳、五鎮、基運翊聖神烈天壽純德五陵山、四海、四瀆,凡五壇。從祀,京畿山
川,西向;天下山川,東向。以辰、戌、醜、未年仲秋,皇帝親祭,餘年遣大臣攝祭。
其太歲、月將、旗纛、城隍,別祀之。十七年,加上皇天上帝尊稱,預告於神祇,遂設
壇於圜丘外壝東南,親定神祇壇位,陳設儀式。禮部言:「皇上親獻大明壇,則四壇分
獻諸臣,不敢並列。請先上香畢,命官代獻。」帝裁定,上香、奠帛、獻爵復位後,分
獻官方行禮。亞、終二獻,執事官代,餘壇俱獻官三行。隆慶元年,禮臣言:「天神地
祇已從祀南北郊,其仲秋神祇之祭不宜復舉。」令罷之。
    ○星辰壇
    洪武三年,帝謂中書省臣:「日月皆專壇祭,而星辰乃祔祭於月壇,非禮也。」禮
部擬於城南諸神享祭壇正南向,增九間,朝日夕月祭周天星辰,俱於是行禮。朝日夕月
仍以春秋分祭,星辰則於天壽節前三日。從之。四年九月,帝躬祀周天星辰。正殿共十
壇,中設周天星辰位,儀如朝日。二十一年,以星辰既從祀南郊,罷禜星之祭。
    ○靈星諸神
    洪武元年,太常司奏:「《周禮》『以□□燎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天
府》『若祭天則祀司民、司祿,而獻民數、谷數,受而藏之。』漢高帝命郡國立靈星祠。
唐制,立秋後辰日祀靈星,立冬後亥日遣官祀司中、司命、司民、司祿,以少牢。宋祀
如唐,而於秋分日祀壽星。今擬如唐制,分日而祀,為壇於城南。」從之。二年,從禮
部尚書崔亮奏,每歲聖壽日祭壽星,同日祭司中、司命、司民、司祿,示與民同受其福
也。八月望日祀靈星。皆遣官行禮。三年,罷壽星等祀。
    ○太歲月將風雲雷雨之祀
    古無太歲、月將壇宇之制,明始重其祭。增雲師於風師之次,亦自明始。太祖既以
太歲諸神從祀圜丘,又合祭群祀壇。已而命禮官議專祀壇壝。禮臣言:「太歲者,十二
辰之神。按《說文》,歲字從步從戌。木星一歲行一次,歷十二辰而周天,若步然也。
陰陽家說,又有十二月將,十日十二時所直之神,若天乙、天罡、太乙、功曹、太沖之
類。雖不經見,歷代因之。元每有大興作,祭太歲、月將、日直、時直於太史院。若風
師、雨師之祀,見於《周官》,後世皆有祭。唐天寶中,增雷師於雨師之次。宋、元因
之。然唐制各以時別祭,失享祀本意。宜以太歲、風雲雷雨諸天神合為一壇,諸地祇為
一壇,春秋專祀。」乃定驚蟄、秋分日祀太歲諸神於城南。三年後以諸神陰陽一氣,流
行無間,乃合二壇為一,而增四季月將。又改祭期,與地祇俱用驚蟄、秋分後三日。
    嘉靖十年,命禮部考太歲壇制。禮官言:「太歲之神,唐、宋祀典不載,元雖有祭,
亦無常典。壇宇之制,於古無稽。太歲天神,宜設壇露祭,准社稷壇制而差小。」從之。
遂建太歲壇於正陽門外之西,與天壇對。中,太歲殿。東廡,春、秋月將二壇。西廡,
夏、冬月將二壇。帝親祭於拜殿中。每歲孟春享廟,歲暮祫祭之日,遣官致祭。王國府
州縣亦祀風雲雷雨師,仍築壇城西南。祭用驚蟄、秋分日。
    ○岳鎮海瀆山川之祀
    洪武二年,太祖以岳瀆諸神合祭城南,未有專祀。又享祀之所,屋而不壇,非尊神
之道。禮官言:「虞舜祭四岳,《王制》始有五岳之稱。《周官》:「兆四望於四郊」,
《鄭注》以四望為五岳四鎮四瀆。《詩序》巡狩而禮四岳河海,則又有四海之祭。蓋天
子方望之事,無所不通。而岳鎮海瀆,在諸侯封內,則各祀之。奏罷封建,岳瀆皆領於
祠官。漢復建諸侯,則侯國各祀其封內山川,天子無與。武帝時,諸侯或分或廢,五岳
皆在天子之邦。宣帝時,始有使者持節祠岳瀆之禮。由魏及隋,岳鎮海瀆,即其地立祠,
有司致祭。唐、宋之制,有命本界刺史、縣令之祀,有因郊祀而望祭之祀,又有遣使之
祀。元遣使祀岳鎮海瀆,分東西南北中為五道。今宜以岳鎮海瀆及天下山川城隍諸地祇
合為一壇。與天神埒,春秋專祀。」遂定祭日以清明霜降。前期一日,皇帝躬省牲。至
日,服通天冠絳紗袍,詣岳鎮海瀆前,行三獻禮。山川城隍,分獻官行禮。是年,命官
十八人,祭天下岳鎮海瀆之神。帝皮弁御奉天殿,躬署御名,以香祝授使者。百官公服,
送至中書省,使者奉以行。黃金合貯香,黃綺幡二,白金二十五兩市祭物。
    三年,詔定岳鎮海瀆神號。略曰:「為治之道,必本於禮。岳鎮海瀆之封,起自唐、
宋。夫英靈之氣,萃而為神,必受命於上帝,豈國家封號所可加?瀆禮不經,莫此為甚。
今依古定製,並去前代所封名號。五岳稱東嶽泰山之神,南岳衡山之神,中岳嵩山之神,
西嶽華山之神,北嶽恆山之神。五鎮稱東鎮沂山之神,南鎮會稽山之神,中鎮霍山之神,
西鎮吳山之神,北鎮醫無閭山之神。四海稱東海之神,南海之神,西海之神,北海之神。
四瀆稱東瀆大淮之神,南瀆大江之神,西瀆大河之神,北瀆大濟之神。」帝躬署名於祝
文,遣官以更定神號告祭。六年,禮官言:「四川未平,望祭江瀆於峽州。今蜀既下,
當遣人於南瀆致祭。」從之。十年,命官十八人分祀岳鎮海瀆,賜之制。
    萬歷十四年,巡撫胡來貢請改祀北嶽於渾源州。禮官言:「《大明集禮》載,漢、
唐、宋北嶽之祭,皆在定州曲陽縣,與史俱合。渾源之稱北嶽,止見州志碑文,經傳無
可考,仍祀曲陽是。」
    其他山川之祀。洪武元年躬祀汴梁諸神,仍遣官祭境內山川。二年,以天下山川祔
祭岳瀆壇。帝又以安南、高麗皆臣附,其國內山川,宜與中國同祭。諭中書及禮官考之。
安南之山二十一,其江六,其水六。高麗之山三,其水四。命著祀典,設位以祭。三年,
遣使往安南、高麗、占城,祀其國山川。帝齋戒,親為祝文。仍遣官頒革正山川神號詔
於安南、占城、高麗。六年,琉球諸國已朝貢,祀其國山川。八年,禮部尚書牛諒言:
「京都既罷祭天下山川,其外國山川,亦非天子所當親祀。」中書及禮臣請附祭各省,
從之。廣西附祭安南、占城、真臘、暹羅、鎖裡,廣東附祭三佛齊、爪哇,福建附祭日
本、琉球、渤泥,遼東附祭高麗,陝西附祭甘肅、朵甘、烏斯藏,京城不復祭。又從禮
官言,各省山川居中南向,外國山川東西向,同壇共祀。其王國山川之祀,洪武十三年
定製。十八年定王國祭山川。儀同社稷,但無瘞埋之文。凡岳鎮海瀆及他山川所在,令
有司歲二祭,以清明、霜降。
    ○城隍
    洪武二年,禮官言:「城隍之祀,莫詳其始。先儒謂既有社,不應復有城隍。故唐
李陽冰《縉雲城隍記》謂『祀殿無之,惟吳越有之。』然成都城隍祠,李德裕所建,張
說有祭城隍之文,杜牧有祭黃州城隍文,則不獨吳越為然。又蕪湖城隍廟建於吳赤烏二
年,高齊慕容儼、梁武陵王祀城隍,皆書於史,又不獨唐而已。宋以來其祠遍天下,或
錫廟額,或頒封爵,至或遷就傅會,各指一人以為神之姓名。按張九齡《祭洪州城隍文》
曰:『城隍是保,氓庶是依。』則前代崇祀之意有在也。今宜附祭於岳瀆諸神之壇。」
乃命加以封爵。京都為承天鑒國司民升福明靈王,開封、臨濠、太平、和州、滁州皆封
為王。其餘府為鑒察司民城隍威靈公,秩正二品。州為鑒察司民城隍靈佑侯,秩三品。
縣為鑒察司民城隍顯佑伯,秩四品。袞章冕旒俱有差。命詞臣撰制文以頒之。
    三年,詔去封號,止稱其府州縣城隍之神。又令各廟屏去他神。定廟制,高廣視官
署廳堂。造木為主,毀塑像舁置水中,取其泥塗壁,繪以雲山。六年,制中都城隍神主
成,遣官□香幣奉安。京師城隍既附饗山川壇,又於二十一年改建廟。尋以從祀大禮殿,
罷山川壇春祭。永樂中,建廟都城之西,曰大威靈祠。嘉靖九年,罷山川壇從祀,歲以
仲秋祭旗纛日,並祭都城隍之神。凡聖誕節及五月十一日神誕,皆遣太常寺堂上官行禮。
國有大災則告廟。在王國者王親祭之,在各府州縣者守令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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