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一
有清以武功定天下。太祖高皇帝崛起東方,初定旗兵制,八旗子弟人盡為兵,不啻
舉國皆兵焉。太宗征籓部,世祖定中原,八旗兵力最強。聖祖平南服,世宗征青海,高
宗定西疆,以旗兵為主,而輔之以綠營。仁宗剿教匪,宣宗御外寇,兼用防軍,而以鄉
兵助之。文宗、穆宗先後平粵、捻,湘軍初起,淮軍繼之,而練勇之功始著,至是兵制
蓋數變矣。道、鹹以後,海禁大開,德宗復立海軍,內江外海,與水師並行。而練軍、
陸軍又相繼以起,擾攘數年,卒釀新軍之變。以兵興者,終以兵敗。嗚呼,豈非天哉!
今作兵志:一曰八旗,二曰綠營,三曰防軍,附陸軍,四曰鄉兵,五曰土兵,六曰水師,
七曰海軍,八曰邊防,九曰海防,十曰訓練,十一曰制造,十二曰馬政,並分著於篇。
八旗
清初,太祖以遺甲十三副起,歸附日眾,設四旗,曰正黃、正白、正紅、正藍,復
增四旗,曰鑲黃、鑲白、鑲紅、鑲藍,統滿洲、蒙古、漢軍之眾,八旗之制自此始。每
旗三百人為一牛錄,以牛錄額真領之。五牛錄,領以札蘭額真。五札蘭,領以固山額真。
每固山設左右梅勒額真。天命五年,改牛錄額真俱為備御官。天聰八年,定八旗官名,
總兵為昂邦章京,副將為梅勒章京,參將為甲喇章京,各分三等。備御為牛錄章京。什
長為專達。又定固山額真行營馬兵為阿禮哈超哈,其後曰驍騎營。巴雅喇營前哨兵為噶
布什賢超哈,其後曰護軍及前鋒營。駐防盛京兵為守兵,預備兵為援兵。各城寨兵為守
邊兵。舊蒙古左右營為左右翼兵。舊漢兵為烏真超哈。孔有德之天祐兵,尚可喜之天助
兵,並入漢軍。九年,以所獲察哈爾部眾及喀喇沁壯丁分為蒙古八旗,制與滿洲八旗同。
崇德二年,分漢軍為二旗,置左右翼。四年,分為四旗,曰純皁、曰皁鑲黃、曰皁鑲白、
曰皁鑲紅。七年,設漢軍八旗,制與滿洲同。世祖定鼎燕京,分置滿、蒙、漢八旗於京
城。以次釐定兵制。
禁衛兵大類有二:曰郎衛,曰兵衛。郎衛之制,領侍衛內大臣六人,鑲黃、正黃、
正白旗各二人。內大臣六人。散秩大臣無定員。侍衛分四等。更有藍翎侍衛。凡御前侍
衛、乾清門侍衛由三旗簡用,漢侍衛由武進士簡用,皆無定員。初,鑲黃、正黃、正白
三旗,天子自將,選其子弟曰侍衛,凡值殿廷,以領侍衛內大臣統之。宿衛乾清門、內
右門、神武門、寧壽門為內班,宿衛太和門為外班。行幸駐蹕鹹從。其扈從,後扈二人,
前引十人,豹尾班侍衛六十人。凡佐領親軍,鑲黃旗滿洲八十五佐領,蒙古二十八佐領,
每佐領親軍二人;正黃旗滿洲九十三佐領,蒙古二十四佐領;正白旗滿洲八十六佐領,
蒙古二十九佐領。三旗親軍選六十人隨侍衛行走,餘皆值宿。巡幸則御前大臣侍衛、乾
清門侍衛鹹從。行營則列兩廂,餘於幔城之隅,環拱宿衛。康熙二十九年,以武進士技
優者拔置侍衛,偕三旗值宿。雍正十一年,以親軍未滿十年者,挑選前鋒。滿、漢八旗
左右翼各設前鋒統領一人,備警蹕宿衛。侍衛班內有上駟院侍衛,司轡、司鞍。其兼尚
虞、鷹鷂房、鶻房、十五善射、射鵠、善撲等侍衛,統在三旗額內,俱無定員。鑾儀衛
亦侍從武職。設掌衛司內大臣一人,鑾儀使三人,冠軍使十人,雲麾使、治儀正、整儀
尉各有差,專司乘輿鹵簿。校尉由內府選者為旗尉,由五城選者為民尉。此八旗郎衛制
也。
兵衛之制,定鼎初,即以上三旗守衛紫禁宮闕,以護軍統領、參領、前鋒統領率之。
噶布什賢超哈滿洲、蒙古八旗分左右翼備宿衛。內務府三旗,各設佐領三人,旗鼓佐領
四人,正黃旗設朝鮮佐領一人,每二丁設馬甲一,每佐領各設領催六、護軍十五,以領
侍衛內大臣率之。內務府官兵守護行宮者,分東西北三路,設千總等官、兵額不等。熱
河行宮亦如之。其守護陵寢者,順治初,永陵、福陵、昭陵各設雲騎尉、騎都尉。嗣後
盛京三陵,增設總管、防御、驍騎校。京師東西陵制亦如之。所屬各旗驍騎有差。八年,
制定親王至輔國公等,以次設長史、護衛等官。十七年,定八旗漢字官名,固山額真曰
都統,梅勒章京曰副都統,甲喇章京曰參領,牛錄章京曰佐領,昂邦章京曰總管,烏真
超哈曰漢軍。凡滿、蒙、漢各旗共選四千八百人為養育兵,訓練技藝。嗣後兵額屢增。
乾隆中,滿、蒙養育兵至二萬三百餘人。盛京打牲烏拉,設總管、協領、佐領等員,轄
打牲兵丁。吉林之參戶,蜜戶,漁戶,獵戶,鷹、狐、獺、鸛諸戶,鹹隸內府三旗。其
巡捕營汛守外七城門,上設步兵汛二十五所,城外分中南北三營,馬步兵汛額各有差,
統以參將、游擊等。暢春、圓明、靜明等園守兵,統以守備。康熙初,定駐蹕之地,八
旗護軍分左右翼巡宿,啟蹕則三旗營總、護軍參領隨行。十三年,定八旗步兵二萬一千
餘名,鳥槍步兵凡千七百三十七名。又定內九門外七門設城門校,轄十六門門軍。其步
軍營汛守皇城內各汛專用滿洲,城外各汛兼用蒙古、漢軍。尋定上駐園,則八旗兩翼,
翼分七汛,更番宿衛。每日當值之前鋒、鳥槍護軍共七百二十人。二十一年,定田獵每
年三舉,八旗各簡前鋒軍校以從。二十二年,定車駕巡幸期。八旗驍騎營於內外城並增
汛所。二十三年,以黑龍江所進精騎射、善殺虎者編虎槍營。三十年,設火器營。雍正
元年,設巡捕營,馬兵汛十五,步兵汛五十二。凡朝會期,協尉、副尉率步軍巡警。二
年,諭各旗共選四千八百教養兵,習長槍挑刀各藝。四年,令八旗前鋒習射,月六次。
其專司防火者曰防範兵。九年,令五旗門汛護軍、馬甲均歸本營操演。令三旗增訓練兵
二千,編為二營。十三年,額定馬甲五千二百五十,春秋二季合操。乾隆十四年,設雲
梯兵一營。又於昆明湖設趕繒船,以前鋒軍習水戰。二十五年,令來京回人編一佐領,
以和卓為佐領統轄之,後皆准此。三十九年,定大閱頭隊前鋒八旗,分為八隊,每隊小
旗八,海螺四,為殿後兵。四十一年,以來京之番子視回人例,編一佐領,統於內務府
正白旗。四十六年,增京師步軍左右二營,合南北中為五營,分二十三汛,領兵一萬,
於八旗漢軍鄂爾布、步甲、閒散內擇壯丁充補。嘉慶四年,令巡捕五營以中營作提標,
管圓明園五汛,參將四人,分管南北左右四營,共十八汛,兩翼總兵分轄之。十七年,
以增設之健銳營歸左翼,外火器營歸右翼,合八旗前鋒、內火器營、驍騎營凡三十六營。
咸豐三年,諭京師各旗營兵十四萬九千有奇,統兵大臣分班親閱,馬步火器,務令精整,
不得以臨時召募濫充。十年,從勝保請,令八旗兵加練槍砲抬槍。同治四年,諭醇親王
訓練神機營,旗、綠各營,亦隨時校閱。光緒二十四年,選練神機營馬步隊,以萬人為
先鋒隊,習槍砲及行陣戰法。此八旗兵衛制也。
八旗駐防之兵,大類有四:曰畿輔駐防兵,其籓部內附之眾,及在京內務府、理籓
院所轄悉附焉;曰東三省駐防兵;曰各直省駐防兵,新疆駐防兵附焉;曰籓部兵。
畿輔駐防兵制,順治初,獨石口、張家口、山海關、喜峰口、古北口並設防御一人
或二人,採育裡、固安縣設防守尉、防御有差。康熙十四年,察哈爾八旗,每旗設總管
一人,副總管一人,參領三人,佐領、驍騎校、護軍校各有差。捕盜官每旗二人,親軍、
前鋒各二,護軍十七,領催四,驍騎二十五。在京蒙古都統兼轄之。山海關總管一人,
防御八人,滿、蒙、漢兵七百有奇。尋設張家口總管一,防御七,兵百三十有奇。獨石
口、古北口增防御各二,喜峰口防御二,冷口、羅文峪防御各一,兵多則六十八,少則
十二人。雍正三年,設天津水師營都統一,協領六,佐領、防御、驍騎校各三十二,旗
兵千六百人,蒙古兵四百人,分左右兩翼。乾隆三年,增熱河駐防兵二千人,委前鋒校、
前鋒、領催、鳥槍領催、馬甲、鳥槍馬甲、砲甲、弓矢匠各有差,以千四百人駐熱河,
四百駐喀喇河屯、二百駐樺榆溝。八年,改山海關總管為副都統,增協領、佐領諸屬,
滿、蒙、漢兵共八百人,分左右翼。二十六年,設察哈爾都統一人,駐張家口,理八旗
游牧,兼轄防兵,副都統二人,駐左右翼游牧邊界。四十五年,設駐防密雲滿、蒙兵二
千。嘉慶三年,增熱河圍場副都統。九年,改總管。十五年,改設都統一人。以厄魯特
達什達瓦降眾徙居科布多,旋分其屬為三旗,設總管、副總管、佐領、驍騎校等。尋移
至熱河,作為官兵。先是康熙中,建避暑山莊於熱河,設總管、守備、千總分守各行宮。
乾隆間,增建行宮,設千總、委署千總一二人,兵自六人至九十八人不等。木蘭圍場總
管一人。康熙季年,設有防御八及滿、蒙兵百餘。迨乾隆中年,增左右翼長二,驍騎校
八,駐兵共八百人。每一兵給地一頃二十畝,或地不宜耕種,則改給牛羊。木蘭之地,
周遭樹柵為界,設營房八,卡倫四十,八旗各分五卡倫,各以旗兵守之。道光四年,諭
駐京旗兵,遇閏月賞給甲米,他省不得援例。此畿輔駐防制也。
東三省駐防兵制,共駐四十四所,兵三萬五千三百餘人。凡前鋒、領催、馬甲、守
門庫等兵,步甲、夜捕手、匠役、養育兵、鳥槍馬甲、領催、水手之屬,或設或否,名
額多寡,各視駐地所宜,損益區置之,初無定限。
其在盛京,天聰間始設駐防於牛莊、蓋州,兵九十六人。順治元年,世祖將遷燕京,
設盛京八旗駐防兵,以正黃旗內大臣和洛會總統之,以鑲黃旗梅勒章京統左翼,正紅旗
梅勒章京統右翼。每旗設滿洲協領一,佐領四,蒙古、漢軍佐領各一。設熊岳城守官,
其下滿洲佐領三,漢軍佐領一,錦州、鳳凰城、寧遠城守官,其下各設滿洲佐領各二,
漢軍佐領一,興京、遼陽、牛莊、岫巖、義州城守官,滿洲佐領各一人,蓋州、海州滿、
漢佐領各一,統駐防兵。康熙元年,改盛京昂邦章京為鎮守遼東等處將軍,梅勒章京二
人為副都統,統轄協領、佐領、驍騎校。四年,改遼東將軍為奉天將軍。十四年,設錦
州、義州城守尉各一,佐領、驍騎校各有差。各邊門皆置防御一。尋設開原防御三,金
州防御一,兵弁各有差。五十五年,設金州駐防水師營,船十號,兵五百,水手一百。
雍正五年,設熊岳副都統一人,廣寧、義州、錦州、寧遠至山海關設副都統一,復州、
南金州、鳳凰城、岫巖、旅順等處設副都統一,分轄旗兵。乾隆十二年,改奉天將軍為
鎮守盛京將軍。盛京各額兵都一萬五千有奇。
其在吉林,順治十年,設寧古塔昂邦章京一,梅勒章京二,佐領、驍騎校各八。十
八年,設吉林水師營。康熙元年,改寧古塔昂邦章京為將軍,梅勒章京為副都統。三年,
設水師營總管各員。七年,增寧古塔協領二。十年,以寧古塔副都統一,佐領、驍騎校
各十一,兵七百,移駐吉林。又增吉林協領八,佐領、防御、驍騎校各十二,兵六百人。
尋增防御十五人。十五年,移寧古塔將軍駐吉林,留副都統於寧古塔,增吉林副都統一
人。三十一年,設伯都訥協領二人,佐領、驍騎校各三十,防御八。五十三年,設三姓、
琿春協領一,佐領、驍騎校、防御有差。雍正三年,設阿勒楚喀協領一人,佐領、驍騎
校、防御各五。十年,設三姓副都統一人。尋設吉林鳥槍營參領一人,佐領、驍騎校各
八,鳥槍兵千。乾隆十三年,令打牲烏拉兵歸吉林將軍兼轄。先是順治時,設打牲烏拉
協領二,又設總管一人,統轄珠軒頭目,及參、蜜、漁、獵諸戶,專司采捕諸役。後遞
增佐領、防御八,驍騎校十或八,額兵千。至是以在吉林境,命兼統於吉林將軍。二十
一年,設阿勒楚喀副都統一人。道光六年,以雙城堡移駐京旗分左右翼,各設總、副屯
達二人。嗣又分一旗五屯,增總、副屯達各六人。
其在黑龍江,當康熙初年,自吉林移水師營來駐齊齊哈爾等處,水手一千有奇。盛
京壯丁散處者,隨時編入八旗。巴爾呼人、錫伯人居近吉林,卦勒察人居近伯都訥,庫
爾喀人居近琿春,並設佐領、驍騎校等分駐。其東北最遠者,索倫、達呼爾二部,天命、
天聰間,相率內附,其後分充各城額兵。至鄂倫春所居益遠,使馬、使鹿部分處山林,
業捕貂,皆審戶比丁,列於軍伍。二十二年,初置黑龍江將軍,原水師營總管等並屬之,
設副都統二,協領四,佐領、驍騎校各二十四,防御八,滿洲兵千,索倫、達呼爾兵五
百,駐愛琿城。二十三年,設打牲處總管一,副總管二,以索倫、達呼爾壯丁編設佐領、
驍騎校。尋於墨爾根城設駐防兵。二十九年,移將軍駐墨爾根,又增協領四,佐領、驍
騎校各七,索倫、達呼爾兵四百餘,以副都統一人統兵駐愛琿。尋設兵千餘駐防齊齊哈
爾。三十八年,將軍復自墨爾根移駐齊齊哈爾。四十九年,設墨爾根副都統一人。雍正
六年,增設打牲處總管三,滿洲、索倫、達呼爾副總管十六,索倫、達呼爾佐領、驍騎
校各六十二。十年,設呼倫貝爾統領一,索倫、巴爾呼總管、副總管各二,佐領、驍騎
校各五十,兵三千,尋增兵二千有奇。厄魯特總管、副總管各一。乾隆八年,改呼倫貝
爾統領為副都統。嘉慶九年,以齊齊哈爾等處承種官田馬甲歸各本旗,所墾新田,改增
養育兵耕種。咸豐八年,增黑龍江馬甲千。光緒八年,將軍文緒請由黑省至茂興設七站,
由茂興至呼蘭設五台,共台站六十人,置掌路記防御一,驍騎校二,領催六,分隸鈐束。
黑龍江八旗兵約分五類:曰前鋒,共百四十六人,佩橐鞬,負旗幟,為先導;曰領催,
供會計書寫,馬甲之長也,共七百四十八人;曰馬甲,又稱披甲,共九千二百十三人;
曰匠役,為鳥槍、弓、鐵、鞍諸匠,共一百五十二人;曰養育兵,康熙季年,始以旗兵
屯田,至嘉慶中,改屯田馬甲為養育兵,共八百人。別有未入伍者曰西丹,譯言控馬奴,
不得預征伐之事。此東三省駐防制也。
各直省駐防制,順治二年,始設江南江寧左翼四旗,陝西西安右翼四旗,皆置滿、
蒙兵二千,弓匠二十八,鐵匠五十六。六年,於山西太原設正藍、鑲藍二旗滿、蒙駐防
兵,暨游牧察哈爾兵。初,太宗親征察哈爾,降土默特之眾,後編為二旗,設左右翼,
都統部眾得同辦事。旋裁都統,以旗務掌之將軍、副都統,與內八旗等。至是,游牧察
哈爾遂列於山西駐防。十一年,設山東德州鑲黃、正黃二旗滿、蒙領催、馬甲暨弓、鐵
匠。十五年,增設西安佐領、驍騎校二十八,驍騎一千。設浙江杭州滿、蒙八旗馬甲、
步甲、弓匠,漢軍馬甲、步甲、鐵匠,滿、漢棉甲兵,共四千有奇。其後每旗並增佐領、
驍騎校、驍騎。十六年,改設京口駐防鎮海將軍一,副都統二,協領、參領、防御、佐
領、驍騎校有差。尋增江寧、西安步甲各一千。
康熙十三年,增西安右翼四旗滿、蒙馬甲千,弓、鐵匠十四,漢軍馬甲等,江寧馬
甲千。後又各增兵二千及弓、鐵匠等。是年增京口步甲千人。十五年,設陝西寧夏八旗
滿、蒙領催,馬甲,步甲,弓、鐵匠。十九年,設福建福州左翼四旗漢軍領催、馬甲、
步甲、鐵匠,及滿、蒙步甲。二十年,設廣東廣州鑲黃、正黃、正白上三旗漢軍領催、
馬甲、砲甲、弓匠。二十二年,設湖廣荊州八旗滿、蒙領催,馬甲,步甲,弓、鐵匠,
共二千八百有奇,尋增至四千人。是年又增西安將軍,增滿洲左右翼副都統各一,漢軍
左右翼亦如之,八旗滿、蒙協領各八,漢協領、佐領、防御、驍騎校不等,滿、蒙、漢
兵共七千,滿、蒙步軍七百,暨弓、鐵匠等。二十三年,續設廣州鑲白、正紅、鑲紅、
正藍、鑲藍五旗漢軍兵,設將軍一人,副都統二,協領、參領各八,防御、驍騎校各四
十,八旗鳥槍領催、鳥槍驍騎、領催、驍騎、砲驍騎、弓、鐵匠共三千有奇,兼置綠旗
左右前後四營,將領八,兵三千四百有奇。尋於福州、荊州、寧夏、江寧、京口、杭州
並分設鳥槍領催、鳥槍驍騎、領催、驍騎各有差。京口步軍內兼設鳥槍、弓、箭、長槍、
籐牌等兵額。是年增設杭州駐防八旗滿、蒙、漢兵共三千二百人。三十二年,設山西右
衛八旗滿、蒙、漢護軍、領催、馬甲、鐵匠共五千六百有奇,以將軍統之,設隨甲四十
八,筆帖式六。三十六年,裁京口綠旗水師總兵,改設京口副將,分左右二營,設游擊
以下將領八人,兵一千九百人。五十九年,設河南開封滿、蒙領催,鳥槍領催,馬甲,
鳥槍馬甲,弓、鐵匠。六十年,設四川成都副都統一,協領四,佐領、防御、驍騎校、
鳥槍領催、鳥槍驍騎、驍騎暨步軍,弓、箭、鐵匠。
雍正元年,福州駐防漢軍步兵悉改馬兵。二年,增太原、德州駐防兵各五百人。六
年,設福州駐防水師營協領一人,佐領、防御各二,驍騎校六,水師五百。七年,設駐
防浙江乍浦水師營。設青州駐防將軍、副都統各一人,協領四,佐領、防御、驍騎校十
六,暨八旗滿、蒙兵弓、鐵匠。設廣州駐防水師營協領一人,佐領、防御各二,驍騎校、
八旗漢軍水師領催有差。八年,以各省駐防漢軍營伍廢弛,令所在將軍訓練之。設駐防
青州八旗滿洲兵二千人。增右衛駐防兵五百人,自將軍及兩翼副都統以下,設協領,佐
領,防御,驍騎校,滿、蒙前鋒,滿、蒙、漢領催等,及驍騎三千有奇。十三年,設甘
肅涼州八旗滿、蒙、漢兵凡二千人。設駐防莊浪八旗滿、蒙、漢兵凡千人。
乾隆二年,設駐防綏遠城,以征准噶爾之滿、蒙、漢開戶家丁二千四百,熱河駐防
兵千,及右衛蒙古兵五百,凡三千九百人。設涼州將軍、副都統各一人,滿、蒙、漢佐
領、防御、驍騎校、步軍尉及八旗驍騎二千人,步軍六百人。又設莊浪駐防副都統一人,
滿、蒙、漢協領、佐領、防御、步軍尉及八旗驍騎一千人,步軍四百人。四年,改寧夏
駐防步甲六百為養育兵。增荊州養育兵四百人。十年,設江寧駐防養育兵。二十一年,
定開封城守尉歸巡撫統轄。二十二年,裁京口將軍,以綠旗左右營改隸江寧將軍。二十
五年,改綏遠城將軍駐防兵額,步軍、養育兵各四百,共領催、前鋒、驍騎實二千四百
人。二十八年,以土默特二旗歸綏遠城將軍統轄。設歸化城副都統一人。三十九年,改
杭州駐防步軍一百二十八人為養育兵。四十一年,設成都駐防將軍一人。四十九年,增
西安副都統一人。嘉慶十二年,飭各將軍不得以老弱充兵額。此各直省駐防制也。
新疆駐防兵制,乾隆二十五年,始議於新疆設兵駐守。命阿桂率滿洲、索倫驍騎五
百,綠營兵百,回人二百,至伊犁搜捕馬哈沁,招撫厄魯特,並築城屯墾。其後陸續由
內地增調屯田兵至二千五百人,五年更替,以五百人差操,二千人屯種,分二十五屯,
設屯鎮總兵。其明年,阿桂奏定卡倫侍衛十五人,增伊犁駐防馬兵千五百,合原額兵凡
二千五百人。二十七年,以涼州、莊浪駐防兵五千,並戶口移駐伊犁。旋以新疆底定,
設駐防兵制。凡卡倫兵以侍衛領之,屯田兵以督屯武職領之,駐防馬兵以佐領領之,綠
旗兵以營員領之,而特設將軍為之總轄。侍衛、章京等皆按年番替。二十九年,調綠營
兵千,在伊犁河岸築惠遠城。其管理築城兵,設副將一,守備二,千總二,把總八。以
察哈爾移駐兵一千八百戶編兩昂吉,領隊大臣統之,設十二佐領,分左右二翼,每佐領
設兵二百。以黑龍江移駐戶千編一昂吉,設六佐領,領隊大臣統之。又撥錫伯兵、熱河
滿、蒙兵各一千,及達什達瓦厄魯特兵五百,俱攜眷駐伊犁。定馬兵永遠駐守,綠旗兵
五年番換。三十年,以投出之厄魯特人編一昂吉,與達什達瓦部眾俱為厄魯特昂吉,以
領隊大臣統之。原厄魯特兵作厄魯特右翼。自領隊大臣以下,二三等侍衛、藍翎侍衛無
定員。三十一年,定烏魯木齊駐辦事大臣及協辦大臣,統駐防兵及工作官兵,置經理新
疆貿易、稽察卡倫台站各官。三十二年,定左翼厄魯特六佐領為上三旗,右翼厄魯特共
十佐領編為下五旗。三十四年,增惠寧城滿兵領隊大臣一人。三十七年,以投誠之沙畢
納爾人等歸入下五旗厄魯特,增設四佐領統之。嘉慶二十年,於沙畢納爾四佐領內增副
總管一人。道光十年,以惠遠城滿兵四千六百有奇,巴燕岱滿兵二千一百有奇,諭將軍
等不得議增兵額。同治六年,以哈薩克人東犯,飭李雲麟訓練厄魯特、蒙古兵以防之。
增布倫托海辦事大臣,督率喇嘛,建署治事,並設幫辦一人。此屬新疆北路者也。
其在南路防兵,烏什駐總理回務參贊大臣、協辦大臣各一人,統轄滿洲、綠旗及屯
田各官兵,兼轄阿克蘇、賽裡木、拜城各駐防兵。所屬有侍衛、章京等官。滿洲營領隊
侍衛二,駐轄翼長、參領各一,副參領、委署參領各二,前鋒校六,綠旗營游擊以下、
屯田副將以下各十八人。阿克蘇駐章京一,綠旗營游擊一。賽裡木駐翼長一,兼統拜城
駐防。葉爾羌駐辦事參贊大臣及領隊大臣,統轄滿洲營領隊副都統、侍衛、參領、副參
領等,如烏什例。和闐、喀什噶爾並駐辦事大臣及領隊大臣,統轄滿洲營侍衛、章京、
領隊侍衛、參領、副參領等,暨綠營總兵、參將等官。庫車駐辦事官,統轄綠營都司以
下官,兼轄沙雅爾事。哈喇沙爾駐辦事官,統轄綠旗營城守,及屯田駐防兵。辟展駐領
隊大臣一,統協領、佐領以下暨步兵、綠旗兵。
乾隆二十四年以後,於烏什駐辦事大臣,阿克蘇駐辦事大臣、協辦大臣各一人,葉
爾羌設辦事大臣二人,及章京、卡倫侍衛等。滿洲營設副都統一人,統健銳營前鋒參領、
副參領等,安西滿洲營佐領五品官、索倫五品官、察哈爾佐領等,綠營總兵、游擊以下
各官。又於和闐駐領隊總兵官及游擊以下。又喀什噶爾駐總兵、理回疆事務大臣、協辦
大臣各一。滿洲營設副都統一,領隊侍衛二。領隊侍衛兼統索倫兵。索倫設委署副總管
及佐領各二,察哈爾總管一,副總管二,及護軍校以下。綠營設提督及都司以下官。英
阿薩爾駐領隊總兵官一,兼統索倫、察哈爾、綠旗兵。又於庫車、哈喇沙爾、辟展並駐
辦事大臣。初台站之改,屬辟展者凡六。每台置外委千、把總一人。葉爾羌西路南北路
卡倫六,各置坐卡侍衛一人,東西南三路凡二十一台,各置筆帖式一人。沙雅爾南路卡
倫一。庫車東路至哈喇沙爾西凡十台。台置筆帖式一人。每台、卡俱置防守兵,多至十
人,少或一人,俱有供役回人十戶。尋各官兵歸並烏什、阿克蘇,止駐一章京及游擊以
下,旋改駐協辦大臣及領隊侍衛等。喀什噶爾之總理大臣移駐烏什之永寧,尋改設辦事
大臣二人。三十一年,撤回索倫兵,改遣健銳營兵九百人換防,並令健銳營翼領一人,
正副委署參領十八人,護軍校二十四人,統兵分駐各回城。四十四年,裁辟展辦事大臣,
改設領隊大臣。旋設吐魯番屯田都司以下官。
道光八年,以阿克蘇為南路適中之地,增兵一千,移柯爾坪防兵五百歸阿克蘇,裁
拜城參將以下弁兵,共新舊防兵二千二百人,守卡借差兵外,得練兵一千三百人,控制
各路。九年,於喀什噶爾邊增八卡倫弁兵。尋以八卡倫內喀浪圭、圖舒克塔、烏拍拉特
三處通霍罕要路,於明約洛建堡,設都司一人,綠營兵二百人駐守。阿爾瑚馬廠三處建
堡,置兵二百或六十人。葉爾羌屬卡倫七,以亮葛爾、庫庫雅爾為通夷要隘,英吉沙爾
屬卡倫五,惟烏魯克為要路,皆建土堡兵房,設千總官,其次設把總、外委,駐守兵多
者六十人,少者十五或十人。
咸豐三年,以新疆南北兩路駐兵四萬餘人,歲餉一百四十五萬,軍興後饋食軍艱難,
諭陝、甘赴口外駐防官自是年始,即行停止。其喀什噶爾、英吉沙爾、葉爾羌、和闐八
城防兵,由烏魯木齊駐防滿洲兵、綠旗兵酌撥。四年,改定新疆南路換防兵制。增伊犁
滿洲兵二百人,烏魯木齊綠營兵千二百人,滿洲兵三百人。裁葉爾羌、喀什噶爾、烏什、
阿克蘇四城防兵一千人。七年,以喀城肅清,撤回土爾扈特蒙兵,留伊犁官兵防守。八
年,令南路換防官兵自是年始,分六年抽換,以節繁費。天山以南,為回部所居,自設
台站、卡倫,無俟重兵防守。烏什、葉爾羌、喀什噶爾、英阿薩爾鹹以滿、漢兵協力守
邊。他如和闐、阿克蘇、庫車、哈喇沙爾、辟展則守以綠旗兵。凡滿洲營駐防兵,以三
年更換,綠旗營駐防兵,以五年更換。此南路之制也。
同治以來,回疆不靖,欽差大臣左宗棠次第殄平之,新疆漸歸版籍。光緒初年,改
省議起。左宗棠擬令將軍率旗營駐伊犁,塔爾巴哈台改設都統,並統綠、旗各營。迨八
年收復伊犁,從譚鍾麟、劉錦棠言,於南北兩路增設額兵,其舊有參贊、辦事、領隊各
大臣悉予裁汰。即自哈密至伊犁都統暨諸大臣名額亦酌撤之。巴裡坤、古城、烏魯木齊、
庫爾喀拉烏蘇等處所餘旗丁,歸並伊犁滿營,均改從各省駐防將軍營制。十一年,行省
制成。伊犁旗營實存勇七千,留其精壯,改馬隊九旗,步隊十三旗,以提督、總兵分領
之。伊犁開屯由此始,而旗屯居其一焉。蓋新疆自籓部迄於設行省,綜其駐防旗兵制度,
約略如此。
其籓部兵制,曰內外蒙古,曰青海,曰西藏。內外蒙古之兵,設旗編次,略同內八
旗。每旗設札薩克一人,汗、王、貝勒、貝子、公、台吉為之。協理旗務二或四人,亦
台吉以上充任。按丁數編為佐領。設佐領一,驍騎校六。每六佐領設參領一人。佐領較
多者,設章京、副章京。各率所屬以聽於札薩克。內札薩克蒙古凡二十四部、四十九旗。
科爾沁六旗,分左右二翼,二翼又各分前後旗。崇德元年,設左翼旗、左翼前旗、右翼
旗、右翼前後旗。順治六年,設左翼後旗。郭爾羅斯前後二旗,杜爾伯特一旗,扎賚特
一旗,皆順治五年設。扎魯特二旗,左翼崇德元年設,右翼順治五年設。喀爾喀左翼一
旗,康熙三年設。奈曼一旗,敖漢一旗,皆崇德元年設。土默特二旗,左翼崇德元年設,
右翼順治二年設。喀喇沁三旗,右翼崇德元年設,左翼順治五年設,康熙中增設一旗。
翁牛特左右二旗,阿魯科爾沁一旗,皆崇德元年設。巴林左右二旗,順治五年設。克什
克騰一旗,順治三年設。烏珠穆沁二旗,右翼崇德六年設,左翼順治三年設。浩齊特二
旗,順治三年設左翼,十年設右翼。阿巴哈納爾二旗,康熙四年設左翼,六年設右翼。
阿巴噶二旗,崇德六年設右翼,順治八年設左翼。蘇尼特二旗,崇德六年設左翼,七年
設右翼。四子部落一旗,順治八年設。烏喇特右翼一旗,順治十年設。茂明安一旗,順
治元年設。烏喇特前中後三旗,順治五年設。鄂爾多斯七旗,兩翼、中旗、前旗、後旗
皆順治六年設,雍正九年,增設一旗。歸化城土默特左右二旗,崇德元年設,後置副都
統,隸綏遠城將軍轄之。是為內蒙古兵制。
外札薩克蒙古,喀爾喀四部,凡八十六旗。喀爾喀土謝圖汗部二十旗為中路。康熙
三十年,設十七旗。逮雍正間,遞增至三十八旗。尋分二十旗屬三音諾顏部,存十八旗。
乾隆初,復增二旗,於本旗外分十九札薩克掌之,仍統於土謝圖汗部。車臣汗部二十三
旗為東路。康熙三十年,設十二旗。其後增至二十一旗。乾隆間,遞增二旗,於本旗外
分二十二札薩克掌之,仍統於車臣汗。札薩克圖汗部十七旗為西路。康熙三十年,設八
旗。逮雍正間,遞增至十五旗。乾隆時,遞增二旗,於本旗外分十六札薩克掌之,仍統
於札薩克圖汗。三音諾顏親王部二十二旗,雍正十年設,即於土謝圖汗部內分轄二十旗。
乾隆初,增二旗,於本旗外分二十一札薩克掌之,仍統於三音諾顏札薩克親王。烏蘭烏
蘇厄魯特部二旗,康熙二十五年分設。乾隆間,隸移烏蘭烏蘇並隸三音諾顏部。賀蘭山
厄魯特一旗,康熙三十六年設。青海厄魯特部二十一旗,雍正三年設二十旗,乾隆十一
年增設一旗。青海游牧綽羅斯部二旗,輝特部一旗,土爾扈特部一旗,喀爾喀部一旗,
皆雍正三年設。哈密一旗,康熙三十六年設。吐魯番一旗,雍正十年設。都爾伯特十四
旗,乾隆十八年編設。土爾扈特部,乾隆三十六年編設。康熙十三年,定每年春季,王、
貝勒以各旗下台吉兵丁合操。乾隆元年,諭內札薩克六會,防秋兵丁各備牧馬器械,分
二班,錫林郭勒、烏蘭察布、伊克昭三會為一班,哲裡木、昭烏達、卓索圖三會為一班,
以大札薩克為盟長,每年遣大臣會同盟長,按旗察閱兵丁。其喀爾喀四部游牧防守兵萬
人,遣參贊大臣同喀爾喀將軍、貝勒、公等分年簡稽軍實。三年,命賞六會防秋牧馬之
兵,視康熙間成例,分給弓矢、衣服、銀兩有差。五十一年,諭蒙古兵丁應習圍場者,
車臣汗、土謝圖汗二部,由庫倫辦事王、大臣,三音諾顏、札薩克圖汗二部,由烏裡雅
蘇台將軍、大臣等分領練習,並令各部落汗、王、公選大台吉各四人,小台吉十人,赴
木蘭圍場。道光三年,從陝甘總督那彥成言,以青海二十四旗分左右二翼,每翼設盟長、
副盟長,每六旗設霍碩扎爾噶齊,每三旗設一梅勒,每旗設一甲喇,各旗兵按人數之多
寡,隨官兵番值巡防。十一年,允楊遇春請,以蒙古兵五百人析為二班,分防八卡。十
五年,諭令察哈爾兵丁選補缺額,與札薩克游牧共衛北邊。同治十年,諭邊外各路台站,
都統或盟長分任管轄。每台額定駱駝百頭,馬五十匹,戈壁地備駱駝百五十頭。此內外
蒙古及青海兵制也。
蒙古各盟,當雍、乾時,征討准、回,資其兵力以集事。自俄人闌入,烏蘭海南北
並受羈牽,喀魯倫東西侵為田牧,雜居無限,卡倫鄂博,蓋同虛設矣。
西藏旗兵,自乾隆五十七年始。前後藏各設番兵千。定日、江孜各設五百。前藏領
兵者曰戴琫,其下如琫,又下甲琫、定琫。原置戴琫三人,二駐後藏,一駐定日,復增
戴琫一人駐江孜。前藏番兵,游擊統之。後藏及江孜、定日,都司統之。原有唐古特兵,
歸戴琫督練。初制,每番兵千,弓箭三之,鳥槍七之。嗣選唐古特兵三千,鳥槍、刀矛
各半。至是新設額兵三千,每千人五成鳥槍,三成弓矢,二成刀矛。其唐古特兵,由駐
防將領督同番目教練。前藏駐游擊、守備各一,千總二,把總三,外委五。後藏駐游擊、
都司各一,守備三,千總二,把總七,外委九。是年,以福康安疏請江孜增守備一,外
委一,兵三十人,定日增守備一,把總一,外委一,兵四十人。尋用和琳疏言,定日要
隘曰轄爾多,曰察木達杏嶺,曰古喇噶木洞,曰宗喀,每處各設定琫一人,番兵二十五
人。此西藏兵制大略也。
當乾隆十五年,始除西藏王爵,設駐藏大臣,以達賴喇嘛統前藏,班禪統後藏。前
後藏凡設四汛,游擊、都司、守備、千把總、外委十六人,兵丁六百六十人,戴琫、如
琫、甲琫、定琫百六十六人,番兵三千人,騎兵五百人,駐藏大臣與達賴、班禪參制之。
鹹、同以後,廓爾喀崛強於西,英吉利侵軼於南,中朝威力羈縻而已。
八旗官兵額數,代有增減,舉其最近者以見例。光、宣之季,實存名數,職官約六
千六百有奇,兵丁十二萬三百有奇。八旗各營印務參領雖設專職,大率參領、副參領兼
之。印務章京、印務筆帖式亦兼職。親軍校、親軍、拜唐阿等在各旗支餉,實於他所供
差。其醇王園寢守護兵,光緒間始增設前鋒、護軍統領諸職,雖已汰去,而設官已久,
職亦較崇,仍序列之。其他不具錄雲。
鑲黃旗滿洲,都統一,副都統二,印務參領二,參領、副參領各五,印務章京八,
佐領八十六,驍騎校八十六,印務筆帖式八,凡二百有三人。領催四百二十八,馬甲千
五百六十二,隨甲八十六,養育兵二千二百二十七,親軍校十一,親軍百五十八,弓匠
長七,弓匠七十八,倉甲二十五,通州十九,清河六。餘如通州領催,備宴馬甲,盔、
鏇、鞍、□頭、箭、鐵諸匠,拜唐阿分網戶、粘桿、備箭,一人至九人,陸軍部承差三
人,凡四千六百三十人。
正黃旗滿洲,自都統至印務章京及筆帖式並同鑲黃旗,惟佐領九十三、驍騎校九十
二為小異,凡二百十六人。領催四百六十二,馬甲千六百二十八,隨甲九十三,養育兵
二千三百九十三,親軍校十一,覺羅親軍四,親軍百七十一,南苑驍騎校一,弓匠長八,
弓匠八十四,餘如南苑馬甲,備宴馬甲,倉甲,盔、金旋、鞍匠,庫使、守吏、酒吏、
鷹手、鞭子手、亭兵,網戶、粘桿拜唐阿等一至六人,陸軍部承差一人,凡四千九百十
二人。
正白旗滿洲,都統以下並同上,佐領、驍騎校亦同鑲黃旗,凡二百有三人。領催四
百三十,馬甲千四百十四,隨甲八十六,養育兵二千二百四,親軍校十一,覺羅親軍五,
親軍百五十六,弓匠長十,弓匠七十六,倉甲三十,通州二十,清河十。餘如南苑馬甲,
備宴馬甲,□頭、鞍、箭、盔諸匠,鞭子手,網戶、備箭拜唐阿,傳事兵等一至十二人,
陸軍部承差三人,凡四千四百八十八人。
正紅旗滿洲,都統以下並同上,惟佐領、驍騎校各七十四,凡一百七十九人。領催
三百七十,馬甲千二百八十七,隨甲七十四,養育兵一千八百八十八,親軍校十六,親
軍百三十二,弓匠長二,弓匠七十二,倉甲二十七,通州十九,清河八。餘如南苑馬甲,
守吏,庫使,傳事兵,粘桿、宰牲拜唐阿等一至九人,凡三千八百九十五人。
鑲白旗滿洲,都統以下並同上,惟佐領、驍騎校各八十四,凡一百九十九人。領催
四百二十,馬甲千四百十四,隨甲八十四,養育兵二千一百八十,親軍校十三,親軍百
五十四,覺羅親軍二,弓匠長二,弓匠七十二,帳房頭目二,倉甲二十七,通州二十,
本裕倉七。餘如鏇、盔諸匠,鞭子手,傳事,渡吏,亭兵,備箭、宰牲拜唐阿等一至四
人,陸軍部承差三人,凡四千三百九十七人。
鑲紅旗滿洲,都統以下並同上,佐領、驍騎校亦同鑲黃旗,凡二百有三人。領催四
百三十,馬甲千五百四十八,隨甲八十六,養育兵二千二百四,親軍校十九,覺羅親軍
三,親軍百五十,弓匠長六,弓匠八十,倉甲二十七,通州二十,本裕倉七。餘如盔匠、
金旋匠、鞭子手、南苑馬甲、承差、傳事兵、亭兵、宰牲拜唐阿等一至四人,凡四千五
百七十七人。
正藍旗滿洲,都統以下並同上,惟佐領、驍騎校各八十三,凡一百九十七人。領催
四百十七,馬甲千四百九十一,隨甲八十三,養育兵二千一百三十九,親軍校十七,覺
羅親軍十一,親軍百四十,弓匠長二,弓匠八十三,倉甲十九,通州十七,清河二。餘
如金旋匠、盔匠、鞭子手、承差兵、傳事兵、亭兵、南苑馬甲、守吏、拜唐阿、宰牲拜
唐阿等一至五人,凡四千四百三十三人。
鑲藍旗滿洲,都統以下並同上,佐領、驍騎校俱同鑲白旗,凡一百九十九人。領催
四百三十九,馬甲千五百九十,隨甲八十六,公缺馬甲二十四,恩缺馬甲一,養育兵二
千二百四十九,親軍校十五,覺羅親軍六,親軍百五十五,弓匠長六,弓匠八十八,餘
如南苑馬甲、南苑領催、帳房頭目、金旋匠、鞭子手、酒醋局吏、庫使、傳事兵、亭兵、
宰牲兵等一至八人,陸軍部承差一人,凡四千六百九十人。
鑲黃旗蒙古,都統一,副都統二,印務參領一,參領二,副參領二,印務章京四,
佐領、驍騎校各二十八,印務筆帖式四,凡七十二人。領催一百四十,馬甲四百九十七,
隨甲二十八,養育兵五百九十二,親軍校四,親軍五十二,弓匠長一,弓匠二十七,餘
如長號達、長號、盔匠、鞍匠、網戶、苑甲、承差、傳事兵、亭兵等一至六人,凡千三
百六十三人。
正黃旗蒙古,自都統以下至印務章京及筆帖式,並同鑲黃旗,惟佐領、驍騎校各二
十四,凡六十四人。領催百二十,馬甲四百五十二,養育兵五百八,親軍校四,親軍四
十四,弓匠二十四,餘如長號、拜唐阿、茶拜唐阿、鞍匠,一至七人,凡千一百七十一
人。
正白旗蒙古,都統以下並同上,惟佐領、驍騎校各二十九,凡七十四人。領催百四
十五,馬甲四百八十七,隨甲二十九,養育兵六百九,親軍校四,親軍五十四,弓匠長
二,弓匠二十七,餘如長號、拜唐阿達、拜唐阿、網戶拜唐阿、南苑馬甲、盔匠、鞍匠、
亭兵等一至七人,凡千三百七十八人。
正紅旗蒙古,都統以下並同上,惟佐領、驍騎校各二十二,凡六十人。領催一百十,
馬甲三百八十一,隨甲二十二,養育兵四百六十,親軍校六,親軍三十八,弓匠長三,
弓匠十八,餘如南苑馬甲、哈那器馬甲、盔匠、粘桿拜唐阿、亭兵等一至五人,凡一千
五十人。
鑲白旗蒙古,都統以下並同上,佐領、驍騎校俱同正黃旗,凡六十四人。領催一百
二十,馬甲四百四十,養育兵五百八,親軍校二,親軍四十八,凡千一百十八人。
鑲紅旗蒙古,都統以下並同上,佐領、驍騎校如正紅旗,凡六十人。領催一百十,
馬甲三百八十八,隨甲二十二,養育兵四百五十九,親軍校三,親軍四十一,弓匠長一,
弓匠十八,承差、盔匠各一,凡一千四十五人。
正藍旗蒙古,都統以下並同上,惟佐領、驍騎校各三十,凡七十六人。領催一百五
十,馬甲五百四十四,隨甲三十,養育兵六百三十,親軍校九,親軍五十一,弓匠長二,
弓匠二十八,承差、盔匠、馬甲、亭兵、蒙古通事兵各一,凡一千四百四十八人。
鑲藍旗蒙古,都統以下並同上,惟佐領、驍騎校各二十五,凡六十六人。領催百二
十五,馬甲四百四十二,隨甲二十五,養育兵五百二十七,親軍校五,親軍四十四,包
衣護軍校二,弓匠長一,弓匠二十二,鞍匠、盔匠、恩缺馬甲、聽差馬甲、亭兵各一,
凡千一百九十八人。
鑲黃旗漢軍,都統一,副都統二,印務參領二,參領、副參領各五,印務章京六,
佐領、驍騎校各四十一,印務筆帖式六,凡一百有九人。領催二百五,馬甲千六百八十
一,隨甲四十一,敖爾布三百二十八,養育兵九百三十七,藍甲三十九,弓匠長六,弓
匠三十一,砲手四十,餘如更夫、承差兵、拜唐阿、銅匠、盔匠、鞍匠、亭兵等一至五
人,凡三千三百三十二人。
正黃旗漢軍,自都統以下至印務章京及筆帖式,並同鑲黃旗,惟佐領、驍騎校各四
十,凡一百有七人。領催二百,馬甲、隨甲千六百八十,敖爾布三百二十,養育兵九百
十四,藍甲三十一,弓匠長三,弓匠三十六,砲手四十,餘如更夫、承差兵、拜唐阿、
備箭拜唐阿、銅匠、盔匠、鞍匠、聽差兵、亭兵一至十二人,隨印外郎一人,凡三千二
百六十人。
正白旗漢軍,都統以下並同上,佐領、驍騎校亦同鑲黃旗,凡一百有七人。領催二
百,馬甲千六百四十,隨甲四十,敖爾布三百二十,養育兵九百十四,藍甲五十二,弓
匠長二,弓匠三十八,砲手四十,餘如更夫、承差兵、拜唐阿、銅匠、盔匠、鞍匠等一
至六人,隨印外郎三人,凡三千二百六十八人。
正紅旗漢軍,都統以下並同上,惟佐領、驍騎校各二十八,凡八十三人。領催百三
十八,馬甲千一百五十三,隨甲一,敖爾布二百二十,藍甲五,養育兵六百四十一,弓
匠長八,弓匠十四,砲手三十九,餘如更夫、拜唐阿、盔匠、鞍匠、亭兵、承差兵等一
至五人,凡二千二百三十二人。
鑲白旗漢軍,都統以下並同上,惟佐領、驍騎校各三十,凡八十七人。領催百五十,
馬甲千二百三十,隨甲三十,敖爾布二百四十,養育兵六百九十九,弓匠長四,弓匠十
五,砲手四十,餘如更夫、備箭拜唐阿、承差兵、盔匠等一至五人,隨印外郎一人,凡
二千四百二十四人。
鑲紅旗漢軍,都統以下並同上,惟佐領、驍騎校各二十九,凡八十五人。領催百四
十五,馬甲千一百八十七,隨甲二十九,敖爾布二百三十三,養育兵六百七十四,弓匠
長二,弓匠二十,砲手四十,餘如拜唐阿、更夫、承差兵、盔匠、亭兵,一至四人,隨
印外郎二人,凡二千三百四十二人。
正藍旗漢軍,都統以下並同上,佐領、驍騎校俱同鑲紅旗,凡八十五人。領催百四
十五,馬甲千一百九十四,隨甲二十二,敖爾布二百三十二,養育兵六百七十六,弓匠
長四,弓匠二十二,砲甲、砲手各二十,餘如盔匠、馬甲盔匠、公主門甲、更夫、拜唐
阿、承差兵、亭兵等一至七人,凡二千三百六十二人。
鑲藍旗漢軍,都統以下並同上,佐領、驍騎校亦同鑲紅旗,凡八十五人。領催百四
十五,馬甲千二百十八,敖爾布二百三十二,養育兵六百七十五,藍甲十八,弓匠長五,
弓匠二十四,砲手四十,餘如更夫、拜唐阿、盔匠、匠役、亭兵等一至五人,隨印外郎
二人,凡二千三百七十六人。
圓明園隨同辦事營總二,營總六,護軍參領八,副護軍參領十六,委護軍參領三十
二,護軍校、副護軍校各百二十八,包衣營總一,包衣護軍參領、副護軍參領各三,包
衣護軍校九,凡三百三十六人。護軍三千六百七十二,馬甲三百,槍甲四百,養育兵千
八百二十六,包衣護軍一百二十,包衣馬甲三十,包衣養育兵六十,凡六千四百八人。
健銳營翼長四,正參領八,副參領十六,委參領三十二,番子防御一,前鋒校、副
前鋒校各七十,凡百有二人。前鋒千九百六十,委前鋒一千,領催四,馬甲八十一,養
育兵八百三十三,凡三千八百七十八人。
內火器營管營長官二,正翼長、委翼長各一,營總四,正參領四,副參領八,委參
領十六,護軍校一百十二,凡一百四十八人。鳥槍護軍二千五百十二,砲甲五百二十八,
養育兵八百八十,凡三千九百二十人。
外火器營全營翼長一,委翼長一,營總三,正參領四,副參領八,委參領十六,護
軍校一百十二,凡一百四十五人。鳥槍護軍二千五百三十,槍甲三百五十二,養育兵八
百十八,凡三千七百人。
左右翼前鋒營,左右翼前鋒統領二,前鋒參領、前鋒侍衛各十六,委前鋒侍★八,
空銜花翎十六,前鋒校九十六,空銜前鋒校八,藍翎長四十八,委藍翎長十六,印務筆
帖式四,凡二百三十人。前鋒兵千六百六十八人。
八旗護軍營,護軍統領八,護軍參領、副護軍參領各一百十二,委護軍參領五十六,
空銜花翎一百十二,護軍校八百八十二,空銜護軍校五十六,藍翎長一百十二,門筆帖
式三十六,印務筆帖式十六,凡一千五百有二人。護軍萬四千八十一人。
八旗包衣屬鑲黃旗者,參領、副參領各五,佐領十一,管領十,章京一,護軍參領、
副護軍參領各五,護軍校三十五,驍騎校十一,凡八十八人。領催七十九,護軍四百,
披甲千六百八十九,隨甲十一,養育兵八十八,拜唐阿四百二十一,凡二千六百八十八
人。屬正黃旗者,參領、副參領各五,佐領十三,管領十,護軍參領、副護軍參領、委
護軍參領各五,護軍校三十三,前鋒校二,驍騎校十三,凡九十六人。領催九十五,護
軍四百七十八,披甲千八百九,隨甲十三,養育兵八十九,拜唐阿等三百四十七,凡二
千八百三十一人。屬正白旗者,參領、副參領各五,佐領十二,管領十,護軍參領、副
護軍參領、委護軍參領各五,護軍校三十三,前鋒校二,驍騎校十二,凡九十四人。領
催八十八,護軍三百六十,前鋒四十,披甲等千七百三十八,隨甲十二,養育兵八十五,
拜唐阿等六百三十五,凡二千九百五十八人。屬正紅旗者,參領五,佐領十一,管領十
九,包衣達等十六,護軍校六十,驍騎校十二,凡一百二十三人。領催三十四,護軍八
十五,馬甲八百四十六,藍甲三百三十二,蒙古護軍七十,凡千三百六十七人。屬鑲白
旗者,參領五,佐領十四,管領十一,包衣達等三十二,親軍校一,護軍校八十,驍騎
校十三,凡一百五十六人。領催七十四,護軍百四十二,藍甲五百六十六,白甲千一百
三十一,拜唐阿三,凡一千九百十六人。屬鑲紅旗者,參領五,佐領十七,管領六,包
衣達等六十三,護軍校五十八,驍騎校十二,凡一百六十一人。領催四十七,護軍一百
八,紅甲千一百十八,藍甲五百四十五,凡千八百十八人。屬正藍旗者,參領五,佐領
六,管領七,包衣達等五十九,護軍校一百三,驍騎校十六,凡一百九十六人。領催七
十八,護軍二百二十六,馬甲千六百二十四,藍甲七百六十一,拜唐阿十五,凡二千七
百四人。屬鑲藍旗者,參領五,佐領二十一,管領三十八,司庫等九十二,護軍校一百
三十七,驍騎校十六,凡三百有九人。領催七十八,護軍百八十九,馬甲千三百八十六,
藍甲千二百八十二,凡二千九百三十五人。
醇賢親王園寢翼領一,防御一,驍騎校一,凡三人。領催二,披甲四十六,凡四十
八人。
以上凡職官六千六百八十人。兵丁十二萬三百有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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