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揮血
        淚長如線,燈暗無花。夢霞得此意外之驚耗,急痛攻心,為之暈絕。良久始稍
清醒,危坐如癡,神色沮喪。復取書,複閱之。繼取發摩撫之,心更大痛不可止。淚珠
歷落,襟袖盡滿。旋目注詩冊,若有所感,變色而起,執卷就燈焚之,須臾已成灰燼。
悲憤之情不能自抑,如飛蛾之撲火者然。然而,其心苦矣。
        即焚稿,復就坐,沉思至再,欲作一復書,而急切不知作何語。驟受劇烈之痛
苦,神經盡為之瞀亂。知梨娘此時之悲哀激切,當必有較甚於己者,不再有以慰之,不
知又將續演出若何慘劇矣。讀者諸君,梨娘之為此,出於一時憤激,繼知夢霞見之,必
不能堪,亦自覺其過甚。當夢霞躊躇不決之時,正梨娘追悔莫及之際。在夢霞則以釁自
我開,不怪梨娘之無情,而惟恨己之無情,無端以一書傷其心,致彼憤而出此,實無顏
以對知己矣。嗚呼,兩人之情,深摯若此,纏綿若此,非至死時,豈尚有解決之希望者?
今欲一朝決絕,亦徒自增其煩惱耳。夢霞此時急欲作一謝罪之函,以解梨娘之怒,而心
亂如麻,苦不能成隻字。時已鐘鳴一下矣,乃仍以紙納函,以帕裹發,置之枕旁,忍痛
就睡。
        就睡後,輾轉不能成夢。約二小時,夢霞忽推枕起,時燈焰漸熄,就案剔之,
光明復現。尋檢一潔白之素箋,復取一未用之新筆,嚙指出血,以筆醮血而書之紙上。
其咬處在左手將指之下,傷處甚深,血流不止。而夢霞若不知痛苦者,隨出隨蘸,隨蘸
隨書。頃刻間滿紙淋漓,都作深紅一色,書成而血猶未盡。此時稍覺微痛,函封既竣,
乃徐徐以水洗去指上血痕,以巾裹其傷處,復和衣就榻臥。晨光已上窗矣。嗚呼,男兒
流血自有價值,今夢霞仍用之於兒女之愛情,毋乃不值歟!雖然,天地一情窟也,英雄
皆情種也。血者,制情之要素也,流血者,即愛情之作用也。情之為用大矣,可放可卷,
能屈能伸。下之極於男女戀愛之私,上之極於家國存亡之大,作用雖不同,而根於情則
一也。故能流血者,必多情人。流血所以濟情之窮,癡男怨女,海枯石爛不變初志者,
此情也。偉人志士,投艱蹈險不惜生命者,亦此情也。能為兒女之愛情而流血者,必能
為國家之愛情而流血,為兒女之愛情而惜其血者,安望其能為國家之愛情而拼其血乎?
情摯如夢霞,固有血性之男子也。彼直視愛情為第二生命,故流血以贖之耳。情自可貴,
血豈空流?雖雲不值,亦何害其為天下之多情人哉!
        次日,梨娘得書,驚駭幾絕。血誠一片,目炫神迷,斑斑點點,模模糊糊,此
猩紅者何物耶?霞郎、霞郎,此又何苦耶!梨娘此時又驚又痛,手且顫,色且變,眼且
花,而心中且似有萬錐亂刺,若不能一刻耐者。無已,乃含淚讀其辭:
        嗚呼!卿絕我耶!卿竟絕我耶!我復何言,然我又何可不言!我不言,則我之
心終於不白,卿之憤亦終於不平。卿誤會我意而欲與我絕,我安得不剖明我之心跡,然
後再與卿絕。心跡既明,我知卿之終不忍絕我也。前書過激,我已知之,然我當時實驟
感劇烈之激刺,一腔怨憤,捨卿又誰可告訴者?不知卿固同受此激刺,而我書益以傷卿
之心也。我過矣,我過矣!我先絕卿,又何怪卿之欲絕我?雖然,我固無情,我並無絕
卿之心也。我非木石,豈不知卿為我已心力俱瘁耶?我感卿實達於極點,此外更無他人
能奪我之愛情。卿固愛我憐我者也,卿不愛我,誰復愛我?卿不憐我,誰復憐我?卿欲
絕我,是不啻死我也。卿竟忍死我耶?卿欲死我,我烏得而不死?然我願殉卿而死,不
願絕卿而死。我雖死,終望卿之能憐我也。我言止此,我恨無窮,破指出血,痛書二紙
付卿,將死哀鳴,惟祈鑒宥。
        巳酉十一月十一日四鼓夢霞嚙血書。
        梨娘閱畢,心大不忍,哭幾失聲。其驚痛之神情,與夢霞之得彼書時,正復相
似。無端情海翻波,還說淚珠有價,其實兩人均有誤會,逞一時之憤激,受莫大之痛苦,
自作之孽,夫又奚尤!兩人生於情,死於情,層層情網,愈縛愈緊,使其果能決絕也,
亦何待於此日。夢霞曰:「欲出奈何天,除非身死日。」斯言是也。不到埋香之日,安
有撒手之期?不慎語言,自尋煩惱,徒自苦耳,甚無謂也。得書後之梨娘,早易其怨憤
之心,復為憐惜之心矣。彼以堂堂七尺,為一女子故,出此過情之舉,甘作謝過之詞,
並忘剜膚之痛,余罪大矣。今無他法,惟有權作溫語以慰之耳。
        錦箋往返,忙煞鵬郎。夢霞再得梨娘書,心乃大慰。意謂幸有此一點血誠,得
回梨娘之心,此彼再不能多言挑釁矣。梨娘函尾,尚有一絕句,其起聯曰:「血書常在
我咽喉,一紙焚吞一紙留」,其下二句,則記者不能復憶,但記其押劉字韻而已。夢霞
亦續賦二律以答之曰:

        春風識面到今朝,強半光陰病裡消。
        一縷青絲拼永絕,兩行紅淚最無聊。
        銀壺漏盡心同滴,玉枕夢殘身欲飄。
        風雨層樓空悵望,錦屏秋盡玉人遙。
        時有風濤起愛河,遲遲好事鬼來磨。
        百年長恨悲無極,六尺遺孤累若何。
        艷祿輸人緣命薄,浮名誤我患才多。
        萍根浪跡今休問,眼底殘年疾電過。

        次日,梨娘復以簡約夢霞往,夢霞從之。此次為兩人第二次會晤。前次相見時,
梨娘曾有今日之事,可一不可再之言,今何以忽有此約?梨娘非得已也,欲一見以剖明
其衷曲,解釋其疑團也。以雙方誤會之故,一則亂斬情絲,一則狂拼熱血,演出離奇慘
痛之怪劇。情思之纏綿曲折,本非管城子所能達其萬一。青鳥無知,慣傳訛信。黃昏待
到,便是佳期。兩人相見後,自有一番情話,然亦不過如上文所雲,大家以溫存體貼之
言,互相和解,今亦不必贅述。惟當時夢霞曾賦六絕句,錄之以為此章之煞尾。

        深深小巷冒寒行,一步回頭一步驚。
        計此時光夜將半,半牆殘月趁人明。
        回廊曲曲傍高垣,舊地重經路轉昏。
        行到階前還細認,逡巡未敢便敲門。
        拈毫日日費吟神,苦說燈前一段因。
        後會不如何處是,卿須憐取眼前人。
        情愛偏從恨裡真,生生世世願相親。
        桃源好把春光閉,莫遣飛花出舊津。
        保此微軀尚為劉,我生不免淚長流。
        當初何不相逢早,一局殘棋怎樣收。
        誓須攜手入黃泉,到死相從願已堅。
        一樣消磨愁病裡,明知相聚不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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