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文
尚文,字周卿,世為祁州深澤人,後徙保定,遂占籍焉。文幼穎悟,負奇志。張文
謙宣撫河東,參政王椅薦其才,遂辟掌書記。未幾,西夏行中書省復辟之。至元六年,
始立朝儀,太保劉秉忠言於世祖,詔文與諸儒,採唐《開元禮》及近代禮儀之可行於今
者,斟酌損益,凡文武儀仗、服色差等,皆文掌焉。七年春二月,朝儀成,百官肄習,
帝臨觀之,大悅,遂為定製。冬十一月,立侍儀司,擢右直侍儀使,轉司農都事。十七
年,出守輝州。時河朔大旱,輝獨以禱得雨,境內大稔。懷孟民馬氏、宋氏,誣伏殺人,
積歲獄不能決,提刑使者命文讞以論報。文推跡究情,得獄吏、獄卒羅織狀,兩獄皆釋。
十九年,進戶部郎中,奏罷懷、衛竹稅提舉司,民便之。
二十二年,除御史台都事。行台御史上封事,言上春秋高,宜禪位皇太子。太子聞
之懼,中台秘其章不發。答即古阿散等知之,請收內外百司吏案,大索天下埋沒錢糧,
而實欲發其事,乃悉拘封御史台吏案。文拘留秘章不與,答即古聞於帝,命宗正薛徹干
取其章。文曰:「事急矣!」即白御史大夫曰:「是欲上危太子,下陷大臣,流毒天下
之民,其謀至奸也。且答即古乃阿合馬余黨,贓罪狼籍,宜先發以奪其謀。」大夫遂與
丞相相議,即入言狀,帝震怒曰:「汝等無罪耶?」丞相進曰:「臣等無所逃罪,但此
輩名載刑書,此舉動搖人心,宜選重臣為之長,庶靖紛擾。」帝怒稍解,可其奏。既而
答即古受人金,與其黨竟坐奸贓論死,其機實自文發之。升大司農丞,轉少卿,遷吏部
侍郎,改江南湖北道肅政廉訪使。三十一年,召為刑部尚書。元貞初,拜中台侍御史。
時行台御史及浙西憲司劾江浙行省平章不法者十七事,制遣文往詰之。左驗明著,猶力
爭不服,文以上聞,平章乃言御史違制取會防鎮軍數。成宗命省台大臣雜議,鹹曰:
「平章勳臣之後,所犯者輕,事宜宥;御史取會軍數,法當死。」文抗言:「平章罪狀
明白,不受簿責,無人臣禮,其罪非輕。御史糾事之官,因兵卒爭訴,責其帥如籍均役,
情無害法,即有罪亦輕。」廷辯數四,與省台入奏,帝意始悟,平章、御史各杖遣之。
其守正不阿類如此。
元貞二年,建言:「治平之世,不宜數赦;不急之役,宜且停罷。」鹹為成宗所嘉
納,授河北河南肅政廉訪使。大德元年,河決蒲口,台檄令文按視防河之策。文建言:
長河萬裡西來,其勢湍猛,至盟津而下,地平土疏,移徙不常,失禹故道,為中國
患,不知幾千百年矣。自古治河,處得其當,則用力少而患遲;事失其宜,則用力多而
患速。此不易之定論也。今陳留抵睢,東西百有余裡,南岸舊河口十一,已塞者二,自
涸者六,通川者三,岸高於水,計六七尺,或四五尺;北岸故堤,其水比田高三四尺,
或高下等,大概南高於北,約八九尺,堤安得不壞,水安得不北也!蒲口今決千有余步,
迅疾東行,得河舊瀆,行二百裡,至歸德橫堤之下,復合正流。或強湮遏,上決下潰,
功不可成。揆今之計,河北郡縣,順水之性,遠築長垣,以御氾濫;歸德、徐、邳,民
避沖潰,聽從安便。被患之家,宜於河南退灘地內,給付頃畝,以為永業;異時河決他
所者,亦如之。信能行此,亦一時救荒之良策也。蒲口不塞便。
朝廷從之。會河朔郡縣、山東憲部爭言:「不塞則河北桑田盡為魚鱉之區,塞之
便。」帝復從之。明年,蒲口復決。塞河之役,無歲無之。是後水北入復河故道,竟如
文言。
三年,調山東憲使,歷行省參知政事、行御史台中丞。七年,召拜資善大夫、中書
左丞。浙西饑,發廩不足,募民入粟補官以賑之。山東歲兇,盜賊竊發,出鈔八百五十
余萬貫以弭之。選十道使者,奏請巡行天下,問民疾苦。又奏斥罷南方白雲宗,與民均
事賦役。西域賈人有奉珍寶進售者,其價六十萬錠,省臣平章顧謂文曰:「此所謂押忽
大珠也,六十萬酬之不為過矣。」一坐傳玩,文問何所用之,平章曰:「含之可不渴,
熨面可使目有光。」文曰:「一人含之,千萬人不渴,則誠寶也;若一寶止濟一人,則
用已微矣。吾之所謂寶者,米粟是也,一日不食則饑,三日則疾,七日則死;有則百姓
安,無則天下亂。以功用較之,豈不愈於彼乎!」平章固請觀之,文竟不為動。年六十
九,因疾告老而歸。十年,拜昭文館大學士、中書右丞、商議中書省事,召不起。武宗、
仁宗之世,屢延致,訪以國事,賜燕及金帛有加,進階自光祿大夫轉銀青榮祿大夫,仍
中書左丞,丐還田裡。延祐六年,拜太子詹事,使三往,乃起。仁宗命盡言以教太子,
待以殊禮。泰定三年,以中書平章政事致仕。明年,卒於家,年九十二。
○申屠致遠
申屠致遠,字大用,其先汴人。金末從其父義徙居東平之壽張。致遠肄業府學,與
李謙、孟祺等齊名。世祖南征,駐兵小濮,荊湖經略使乞寔力台薦為經略司知事,軍中
機務,多所謨畫。師還,至隨州,所俘男女,致遠悉縱遣之。至元七年,崔斌守東平,
聘為學官。十年,御史台闢為掾,不就,授太常太祝,兼奉禮郎。帝遣太常卿孛羅問毛
血之薦,致遠對曰:「毛以告純,血以告新,禮也。」宋平,焦友直、楊居寬宣慰兩浙,
舉為都事,首言:「宋圖籍宜上之朝;江南學田,當仍以贍學。」行省從之。轉臨安府
安撫司經歷。臨安改為杭州,遷總管府推官。宋駙馬楊鎮從子玠節,家富於貲,守藏吏
姚溶竊其銀,懼事覺,誣玠節陰與宋廣、益二王通,有司榜笞,誣服,獄具。致遠讞之,
得其情,溶服辜,玠節以賄為謝,致遠怒絕之。杭人金淵者,欲冒籍為儒,儒學教授彭
宏不從,淵誣宏作詩有異志,揭書於市,邏者以上。致遠察其情,執淵窮詰,罪之。屬
縣械反者十七人,訊之,蓋因寇作,以兵自衛,實非反者,皆得釋。西僧楊璉真加,作
浮圖於宋故宮,欲取高宗所書《九經》石刻以築基,致遠力拒之,乃止。改壽昌府判官。
時寇盜竊發,加之造征日本戰船,遠近騷然,致遠設施有方,眾賴以安。
二十年,拜江南行台監察御史。江淮行省宣使卻顯、李兼訴平章忙兀台不法,有詔
勿問,仍以顯等付忙兀台鞫之,系於獄,必抵以死。致遠慮囚浙西,知其冤狀,將縱之,
忙兀台脅之以勢,致遠不為動,親脫顯等械,使從軍自贖。桑哥當國,治書侍御史陳天
祥使至湖廣,劾平章要束木,桑哥摘其疏中語,誣以不道,奏遣使往訊之,天祥就逮。
時行台遣御史按部湖廣,鹹憚之,莫敢往,致遠慨然請行。比至,累章極論之。桑哥方
促定天祥罪,會致遠章上,桑哥氣沮。江西行省平章馬合謀於商稅外橫加徵取,忽辛籍
鄉民為匠戶,轉運使盧世榮榷茶牟利,致遠並劾之。又言占城、日本不可涉海遠征,徒
費中國;銓選限以南北,優苦不均,宜考其殿最,量地遠近,定為立制,則銓衡平而吏
弊革。他如罷香莎米,弛竹課禁,設司獄官醫學職員,皆致遠發之。
二十八年,丁父憂,起復江南行台都事,以終制辭。二十九年,歛江東建康道肅政
廉訪司事,未至,移疾還。元貞元年,纂修《世祖實錄》,召為翰林待制,不赴。大德
二年,歛淮西江北道肅政廉訪司事,行部至和州,得疾卒。
致遠清修苦節,恥事權貴,聚書萬卷,名曰墨莊。家無餘產,教諸子如師友。所著
《忍齋行稿》四十卷,《釋奠通禮》三卷,《杜詩纂例》十卷,《集驗方》十二卷,
《集古印章》三卷。
子七人:伯騏,征事郎、嶺北湖南道肅政廉訪司知事;驥,驪,俱為學官;駉,奉
政大夫、兵部員外郎。
○雷膺
雷膺,字彥正,渾源人。父淵,金監察御史。膺生七歲而孤,金末,母侯氏挈膺北
歸渾源,艱險備嘗,織紝為業,課膺讀書。膺篤志於學,事母以孝聞。太宗時,詔郡國
設科選試,凡占儒籍者復其家,膺年甫弱冠,得與其選,愈自砥礪,遂以文學稱。丞相
史天澤鎮真定,闢為萬戶府掌書記。世祖即位,初置十路宣撫司,詔選耆舊使副子弟為
僚屬,授膺大名路宣撫司員外郎。中統二年,斡林承旨王鶚、王磐薦膺為翰林修撰、同
知制誥,兼國史院編修官。五年,調陝西西蜀四川按察司參議。至元二年,改陝西五路
轉運司諮議。四年,用兵於蜀,佩金符,參議左壁總帥府事,師還,升承務郎、同知恩
州事。憲府表薦其能,遂入拜監察御史,首以「正君心、正朝廷百官」為言,又斥聚斂
之臣不宜作相。十一年,加奉議大夫,歛河東山西道提刑按察司事,以稱職聞。十四年,
進朝列大夫、山南湖北道提刑按察副使。是時,江南新附,諸將市功,且利俘獲,往往
濫及無辜,或強籍新民以為奴隸。膺出令,得還為民者以數千計。十八年,轉淮西江北
道提刑按察副使,以母老辭。二十年,遷行台侍御史,奉母之官,分司湖廣、江西,奏
劾按察使二人及行省官吏之不法者。二十二年,丁母憂,去官。明年,起復,授中議大
夫、江南浙西道提刑按察使。時蘇、湖多雨傷稼,百姓艱食,膺請於朝,發廩米二十萬
石賑之。江淮行省以發米太多,議存三之一,膺曰:「布宣皇澤,惠養困窮,行省臣職
耳,豈可效有司出納之吝耶!」行省不能奪,悉給之。時年六十二,即致仕,歸老於山
陽。二十九年,征拜集賢學士。成宗即位,朝會上都,召諸故老,諮詢國政,膺為稱首,
多所建白。一日,延見便殿,奏對稱旨,賜白玉帶環一。明年,賜鈔五千貫,進秩二品。
大德元年夏六月,以疾卒於京師,年七十三。贈通奉大夫、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參知
政事、護軍,追封馮翊郡公,謚文穆。
子肇,順德路總管府判官。孫豫,南陽府穰縣尹。
○胡祗皞
胡祗遹,字紹聞,磁州武安人。少孤,既長讀書,見知於名流。中統初,張文謙宣
撫大名,辟員外郎。明年,入為中書詳定官。至元元年,授應奉翰林文字,尋兼太常博
士,調戶部員外郎,轉右司員外郎,尋兼左司。時阿合馬當國,進用群下,官冗事煩,
祗遹建言:「省官莫如省吏,省吏莫如省事。」以是忤權奸,出為太原路治中,兼提舉
本路鐵冶,將以歲賦不辦責之。及其蒞職,乃以最聞。改河東山西道提刑按察副使。宋
平,為荊湖北道宣慰副使。有佃民訴其田主謀為不軌者,祗遹察其冤,坐告者。十九年,
為濟寧路總管,上八事於樞府言軍政:曰役重,曰逃戶,曰貧難,曰正身入役,曰偽署
文牒,曰官吏保結,曰有名無實,曰合並偏頗。樞府是之,以其言著為定法。濟寧移治
巨野縣,自國初經兵戈,其廢已久,民居未集,風俗樸野。祗遹選郡子弟,擇師教之,
親為講論,期變其俗,久之,治效以最稱。升山東東西道提刑按察使,所至抑豪右,扶
寡弱,以敦教化,以厲士風。民有父子兄弟相訟者,必懇切諭以天倫之重,不獲已,則
繩以法。召拜翰林學士,不赴,改江南浙西道提刑按察使,未幾,以疾歸。二十九年,
朝廷徵耆德者十人,祗遹為之首,以疾辭。三十年,卒,年六十七。延祐年,贈禮部尚
書,謚文靖。子持,太常博士。
○王利用
王利用,字國賓,通州潞縣人。遼贈中書令、太原郡公籍之七世孫,高祖以下皆仕
金。利用幼穎悟,弱冠與魏初同學,遂齊名,諸名公交口稱譽之。初事世祖於潛邸,中
書闢為掾,辭不就。中統初,命監鑄百司印章,歷太府內藏官,出為山東經略司詳議官,
遷北京奧魯同知,歷安肅、汝、蠡、趙四州知州,入拜監察御史。薊州有禁地,民不得
射獵其中,邏者誣州民冒禁,籍其家,利用糾之,邏者訴於上,利用辨愈力,得以所沒
入悉歸之民。擢翰林待制,兼興文署,奉旨程試上都、隆興等路儒士。升直學士,與耶
律鑄同修實錄。出為河東、陝西、燕南三道提刑按察副使、四川提刑按察使。四川土豪
有持官府長短者,問得其實,而當以罪,民賴以安。都元帥塔海,抑巫山縣民數百口為
奴,民屢訴不決,利用承檄核問,盡出為民。大德二年,改安西、興元兩路總管。其在
興元,減職田租額,站戶之役於他郡者悉除之,民甚便焉。有婦毒殺其夫,問藥所從來,
吏教婦指為富商所貨。獄上,利用曰:「家富而貨毒藥,豈人情哉?」訊之,果冤也。
未幾,致仕,居漢中。
成宗朝,起為太子賓客,首以切於時政者疏上十七事:曰謹畏天戒,取法祖宗,孝
事母后,敬奉至尊,撫愛百姓,敦本抑末,清心聽政,寡慾養身,酒宜節飲,財宜節用,
有功必賞,有罪必罰,杜絕讒言,求納直諫,官職量材而授,工役相時而動,俾近侍時
赴經筵講讀經史。帝及太子嘉納之。皇後聞之,命錄別本以進。利用以老病不能朝,帝
遣醫診視之,利用謂弟利貞、利亨曰:「吾受國厚恩,愧不能報,死生有命,藥不能為
也。」遂卒,年七十七。
利用每自言,平生讀書,於恕字有得焉。廉希憲當時名相,簡重慎許可,嘗語人曰:
「方今文章政事兼備者,王國賓其人也。」武宗即位,以官僚舊臣,制贈榮祿大夫、柱
國、中書平章政事,封潞國公,謚文貞。
○暢師文
暢師文,字純甫,南陽人。祖淵,贈中順大夫、上騎都尉、魏郡伯。父訥,有詩名,
注《地理指掌圖》,仕為汴幕官,贈太中大夫、上輕車都尉、魏郡侯。師文幼警悟,家
貧無書,手錄口誦,過目輒不忘。弱冠,謁許衡,與衡門人姚燧、高凝皆相友善。至元
五年,陳時政十六策,丞相安童奇其才,闢為右三部令史。十二年,丞相伯顏攻宋,選
為掾屬,從定江南,及歸,舟中惟載書籍而已。十三年,編《平宋事跡》上之。十四年,
除東川行樞密院都事,盡心贊畫,多所裨益。十六年,安西王承製改四川北道宣慰司經
歷,尋除承直郎、潼川路治中。修府捨,發地得銀五十錠,同僚分師文十錠,不受,用
以修廟學及傳捨,余作酒器給公用。十九年,承製改同知保寧路事,治尚平簡,反側以
安。二十二年,歛西蜀四川道提刑按察司事。二十三年,拜監察御史,糾劾不避權貴,
上所纂《農桑輯要》書。二十四年,遷陝西漢中道巡行勸農副使,置義倉,教民種藝法。
二十八年,改歛陝西漢中道提刑按察司事。時更提刑按察司為肅政廉訪司,就歛本道肅
政廉訪司事,黜奸舉才,鹹服其公。三十一年,徙山南道。松滋、枝江有水患,歲發民
防水,往返數百裡,苦於供給,師文以江水安流,悉罷其役。駙馬亦都護家人怙勢不法,
師文治其甚惡者,流之。大德二年,改山東道,入為國子司業。七年,出為陝西行中書
省理問官,決滯獄,不少阿徇。頃之,以疾家居。九年,擢陝西漢中道肅政廉訪副使,
又以疾不赴。十年,改太常少卿,轉翰林侍讀學士、朝請大夫、知制誥同修國史。至大
元年,修《成宗實錄》,賜鈔壹百錠,不受。時製作多出其手。二年,加少中大夫。三
年,請補外任,除太平路總管。時大旱,師文捐俸致禱,不數日,澍雨大降,遂為豐年。
當塗人坐殺牛祈雨,囚系者六十余人,師文憫而出之。公田米積之盈屋,曰:「我家幾
人,能盡食此乎!」呼貧士及細民,恣其取去。廉訪分司官前後至者,必先謁師文,稱
為先生。師文在任未久,境內晏然。皇慶二年,復召為翰林侍讀學士、中奉大夫、知制
誥同修國史,奉旨撰《王勃成道記序》等文,賜銀貳鋌,不受。除燕南河北道肅政廉訪
使,以病去官。延祐元年,征拜翰林學士、資德大夫,行至河南,復以病歸襄陽。四年
秋八月,考河南鄉試歸,次襄縣,卒於傳捨,年七十一,葬襄陽峴山。泰定二年,贈資
政大夫、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左丞、上護軍,追封魏郡公,謚文肅。後至元八年,加
贈推忠守正亮節功臣。
三子,長曰篤,仕至太中大夫、江東道肅政廉訪副使。
○張炤
張炤,字彥明,濟南人。父信,以商賈起家,貲雄於鄉。壬辰歲饑,出粟賑貸,鄉
人賴以全活。炤,幼穎悟力學,始補吏濟南,上計壽陽,行省有積年勾考未輸銀一十萬
五千兩,炤條陳利害切至,遂獲免征,民得無擾。中統元年,闢為中書省掾,俄遷右司
提控案牘。四年,出為山東東路大都督府員外郎。至元四年,轉陝西五路西蜀四川行中
書省左右司員外郎。八年,進階奉訓大夫、知兗州事。時州境亢旱,吏民懇禱不雨,炤
始至,甘雨沾足。聞屬邑有桀黠吏,挾官府肆為暴橫,炤繩之以法,杖出境外,民害遂
息。十一年,改授淮西等路行中書省左右司郎中。丞相阿塔海領軍進攻瓜洲、鎮江,炤
運糧儲,給戰具,凡二年,贊畫之力居多。十三年,揚州未下,丞相阿術提兵攻之。五
月,宋將李庭芝棄城遁泰州,炤領兵迫揚州城下,躬往招諭,制置硃煥以城降,庭芝亦
就擒。炤傳檄未下州郡,皆望風款附。從阿術入覲,世祖賜錦衣、鞍勒。十三年,升太
中大夫、揚州路總管府達魯花赤,商議行中書省事,佩金虎符。時行省在揚州,據南北
要津,炤撫綏勞來,上下安之。十六年,改鎮江路總管府達魯花赤,謝病歸,購書八萬
卷,以萬卷送濟南府學資教育。二十一年,起為東昌路總管,蒞政二年,吏民畏服,以
治最稱。二十五年卒,年六十四。延祐五年,贈太中大夫、東昌路總管,追封清河郡侯,
謚敬惠。子用中,沂州山場同提舉。
○袁裕
袁裕,字仲寬,洛陽人。幼孤,從兄避難聊城,因家焉。稍長嗜學。中統初,由聊
城縣丞辟中書右司掾,始建言「給重囚衣糧醫藥,免籍其孥、產,止令出焚瘞錢」,後
著為令。順天路民王住兒,因斗誤殺人,其母年七十,言於朝曰:「妾寡且老,恃此兒
以為生,兒死,則妾亦死矣。」裕言於執政曰:「囚誤殺人,情非故犯,當矜其母,乞
宥之。」執政以聞,帝從之,囚得免死。南京總管劉克興掠良民為奴隸,後以矯制獲罪,
當籍孥、產之半,裕言於中書,止籍其家,奴隸得復為民者數百。至元六年,遷開封府
判官。洧川縣達魯花赤貪暴,盛夏役民捕蝗,禁不得飲水,民不勝忿,擊之而斃,有司
當以大逆置極刑者七人,連坐者五十余人。裕曰:「達魯花赤自犯眾怒而死,安可悉歸
罪於民!」議誅首惡者一人,余各杖之有差。部使者錄囚至縣,疑其太寬,裕辨之益力,
遂陳其事狀於中書,刑曹竟從裕議。八年,拜監察御史,俄有旨授西夏中興等路新民安
撫副使,兼本道巡行勸農副使、奉直大夫,佩金符。時徙鄂民萬余於西夏,有司雖與廩
食,而流離顛沛猶多。裕與安撫使獨吉請於朝,計丁給地,立三屯,使耕以自養,官民
便之。又言:「西夏羌、渾雜居,驅良莫辨,宜驗已有從良書者,則為良民。」從之,
得八千餘人,官給牛具,使力田為農。十三年,進甘州等路宣撫副使,兼西夏中興等路
新民安撫副使。明年,移鎮甘州。十八年,調南陽知府。明年,召拜刑部侍郎,出為順
德路總管。郡有鐵冶提舉張鑒,無子,買妾,其妻妒而殺之。裕捕其妻,訊之服辜。裕
用法平允,而疾惡不少貸如此。二十一年,卒於官,年五十九。裕以其兄有鞠育之恩,
令其子師愈推廕兄子仁,師愈後仕至侍御史。
○張昉
張昉,字顯卿,東平汶上人。父汝明,金大安元年經義進士,官至治書侍御史。昉
性縝密,遇事敢言,確然有守,以任子試補吏部令史。金亡,還鄉里。嚴實行台東平,
闢為掾。鄉人有執左道惑眾謀不軌者,事覺逮捕,詿誤甚眾,諸僚佐莫敢言,昉獨別白
出數百人,實才之,進幕職。時兵後,吏曹雜進,不習文法,東平轄郡邑五十四,民眾
事繁,簿書填委,漫無統紀。昉坐曹,躬閱案牘,左酬右答,鹹得其當,事無留滯。初,
有將校死事,以弟襲其職者,至是革去,昉辨明,復之,持金夜饋昉,昉卻之,慚謝而
去。同裡張氏,以絲五萬兩寄昉家而他適,俄而昉家被火,家人惶駭走避,貲用悉焚,
惟力完所寄絲,付張氏。乙卯,權知東平府事,以疾辭,家居養母。中統四年,參知中
書省事。商挺鎮巴蜀,表為四川等處行樞密院參議。至元元年,入為中書省左右司郎中,
甄別能否,公其黜陟,人無怨言。三年,遷制國用使司郎中。制司專職財賦,時宰領之,
倚任集事,尤號煩重,昉竭誠贊畫,出納惟謹,賦不加斂,而國用以饒。四年,丁內憂,
哀毀逾制。尋詔起復,錄囚東平,多所平反。七年,轉尚書省左右司郎中。九年,改中
書省左右司郎中。昉有識慮,損益古今,裁定典憲,時皆宜之,名為稱職。十一年,拜
兵刑部尚書,上疏乞骸骨,致其事,卒。贈中奉大夫、參知政事,追封東平郡公,謚莊
憲。
子克遹,平陰縣尹。孫振,秘書著作郎;揆,中書省左司都事;拱,常德路蒙古學
教授。
○郝彬
郝彬,字景文,霸州信安人也。世祖初,年十六,充太子宿衛,擢揚州路治中。宋
末,鄞縣顧閏,聚眾海島,時出攻剽,宋羈縻以官,內附後益橫,侵揚州境,彬討禽之。
泰興人有被殺二年而捕賊不獲者,吏誣平人,獄已具。彬疑其誣,讞之,果得真賊。御
史薦彬同知淮西道宣慰司事,核戶版,理屯田,諸廢修舉。江淮財賦總管府掌東宮田賦,
其官屬皆從詹事院奏授,不隸中書,往往為奸利,誅求無厭。彬為總管,入見,請受憲
司糾察以革私弊,罷所隸六提舉司以蘇民瘼。從之,遂罷其四。國家經費,鹽利居十之
八,而兩淮鹽獨當天下之半,法日以壞,以彬行戶部尚書經理之。彬請度舟楫所通、道
裡所均,建六倉,煮鹽於場,運積之倉;歲首,聽群商於轉運司探倉籌定其所,乃買券,
又定河商、江商市易之不如法者,著為法。入為工部尚書,改戶部尚書,拜中書參知政
事,俄免歸。尚書省立,拜參知政事,辭不獲命。同列務生事要功,殺無罪之人,彬積
誠意開引,或從或違,橫不可制。命兼大司徒,不拜。仁宗在東宮,彬懇辭至力,因稱
疾篤。時相強起之,至奏重賜以餌之,彬不為動。議罪之,罪無從得,彬堅臥一榻至數
月,尚書省臣皆得罪,彬不與焉。家居七年,足跡未嘗一出門外。仁宗思之,以為大司
農卿,未幾,謝病。延祐七年三月卒。
○高源
高源,字仲淵,晉州人。高祖揖,為州法吏,用法公平。父汝霖,為真定廉訪司照
磨,使東平,道高唐,遇盜死。源幼力學,事母孝,補縣吏。中統初,擢衛輝路知事,
累升齊河縣尹,有遺愛,去官十年,民猶立碑頌之。遷行台都事,歛江南浙西道提刑按
察司事。劾常州路達魯花赤馬恕奪民田及他不法事。恕懼,走賂權臣阿合馬,以他事誣
源。既系獄,一日,忽釋之,莫知所由。先時,源所居鄰里,多阿合馬姻戚,素知源事
母至孝。至是,聞源坐非辜,悉詣阿合馬曰:「源,孝子也,非但我知之,天必知之。
況媒孽之罪非實,若妄殺源,悖天不祥。」阿合馬感悟,得不死。尋除河間等路都轉運
副使,撫治有條,灶戶逃者皆復業,常賦外,羨余幾十萬緡。至元二十四年,為江東道
勸農營田使。二十八年,遷都水監。開通惠河,由文明門東七十裡,與會通河接,置閘
七、橋十二,人蒙其利。授同知湖南道宣慰司事。卒,年七十七。子夢弼、良弼、公弼。
○楊湜
楊湜,字彥清,真定蒿城人。習章程學,工書算,始以府吏遷檢法。中統元年,辟
為中書掾,與中山楊珍、無極楊卞齊名,時人以三楊目之。中書省初立,國用不足,湜
論鈔法宜以榷貨制國用,朝廷從之,因俾掌其條制。四年,授益都路宣慰司諮議,遷左
司提控掾,請嚴贓吏法。至元二年,除河南大名諸處行中書省都事。三年,立制國用司,
總天下錢谷,以湜為員外郎,佩金符。改宣徽院參議。湜計帑立籍,具其出入之算,每
月終上之,遂定為令。加諸路交鈔都提舉,上鈔法便宜事,謂平准行用庫白金出入,有
偷濫之弊,請以五十兩鑄為錠,文以元寶,用之便。七年,改制國用司為尚書省,拜戶
部侍郎,仍兼交鈔提舉。時用壬子舊籍定民賦役之高下,湜言:「貧富不常,歲久浸易,
其可以昔時之籍,而定今之賦役哉!」廷議善之,因俾第其輕重,人以為平。湜心計精
析,時論經費者,鹹推其能焉。
子克忠,安豐路總管。孫貞。
○吳鼎
吳鼎,字鼎臣,燕人。至元十七年,見裕宗於東宮,命入宿衛。二十五年,授織染
雜造局總管府副總管,後積官至禮部尚書、宣徽副使。太德十一年,山東諸郡饑,詔鼎
往賑之。朝廷議發米四萬石,鈔折米一萬石,鼎謂同使者曰:「民得鈔,將何從易米?」
同使者曰:「朝議已定,恐不可復得。」鼎曰:「人命豈不重於米耶!」言於朝,卒從
所請。至大元年,改正奉大夫、保定路總管。時皇太后欲幸五台,言者請開保定西五回
嶺,以取捷徑。遣使即鼎,使視地形,計工費,鼎言:「荒山斗入,人跡久絕,非乘輿
所宜往。」還報,太后喜,為寢其役。三年,召授資善大夫、同知中政院事。兩浙財賦
隸中政者巨萬計,前往者率多取其贏,鼎治之,一無私焉。浙有兩富豪,曰硃、張家,
多貸與民錢,其後兩家誅沒,而券之已償者,亦入於官,官唯驗券征理,民不能堪。鼎
力為辨白,始獲免。四年,改京畿澧運使。皇慶二年,特旨復歛宣征院事;四月,進資
政大夫、崇祥院使。延祐三年卒,年五十有三。贈榮祿大夫、平章政事、柱國,追封薊
國公,謚孝敏。
○梁德圭
梁德圭,字伯溫,大興良鄉人。初給事昭睿順聖皇後宮,令習國語,通奏對。年十
一,見世祖。至元十六年,為中書左司員外郎,俄升郎中,六遷至參議尚書省事。至元
三十一年,執政入奏事,帝詢其曲折,不能對,德圭從旁辯析,明白通暢,帝大悅,拜
參知政事。在省日久,凡錢谷出納之制,銓選進退之宜,諸籓賜予之節,命有驟至,不
暇閱簡牘,同列莫知措辭,德圭數語即定;間遇疑事,則曰某事當如某律,某年嘗有此
旨,驗之皆然。北京地震,帝閱州郡報囚之數,怪其過多,德圭方在右司,詔問焉。對
曰:「當國者急於征索,蔓延收系,以致此爾。」帝感悟,為大赦中外逋負,民賴以蘇。
大德間,成宗即位,一遵祖武,廟堂以安靜為治,求進者不得逞其志,朋聚興怨,摭事
中傷德圭。會帝有疾,言者盛氣致詰,德圭以位居執政,不受凌轢,慷慨引咎,遂安置
湖廣。帝疾愈,問知之,召使復位。既至,帝問:「卿安在?」德圭涕泣不能語。賜酒
饌,使往拜其母,因以氣疾,乞骸骨歸。大德八年九月,卒於家,年四十有六。
------------------
國學網站獨家推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