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斌
崔斌,字仲文,馬邑人。性警敏,多智慮,魁岸雄偉,善騎射,尤攻文學,而達政
術。世祖在潛邸召見,應對稱旨,命佐卜憐吉帶,將游騎戍淮南。斌負才略,卜憐吉帶
甚敬禮之。兵駐揚州西城,俾斌領騎兵覘敵形勢,斌視敵兵亂,潛出襲之,多所殺獲。
俄丁父憂,襲授金符,為總管。中統元年,改西京參議宣慰司事。世祖嘗命安童舉漢人
識治體者一人,安童舉斌。入見,敷陳時政得失,曲中宸慮。時世祖銳意圖治,斌危言
讜論,直指面斥,是非立判,無有所諱。帝幸上都,嘗召斌,斌下馬步從。帝命之騎,
因問為治大體,今當何先。斌以任相對。帝曰:「汝其為我舉可為相者。」斌以安童、
史天澤對,帝默然良久。斌曰:「陛下豈以臣猥鄙,所舉未允公議,有所惑歟?今近臣
鹹在,乞采輿言,陛下裁之。」帝俞其請,斌立馬揚言曰:「有旨問安童為相,可否?」
眾歡然呼萬歲。帝悅,遂以二人並為相。除斌左右司郎中。每論事帝前,群言終日不決
者,斌以數言決之。進見,必與近臣偕,其所獻替,雖密近之臣,有不得與聞者,以此
人多忌之。會阿合馬立制國用使司,專總財賦,一以掊克為事,斌曰:「與其有聚斂之
臣,寧有盜臣!」於帝前屢斥其奸惡。
至元四年,出守東平。五年,大兵南征,道壽張。卒有撤民席,投其赤子於地以死,
訴於斌。斌馳謂主將曰:「未至敵境,而先殺吾民,國有常刑,汝亦當坐。」於是下其
卒於獄,自是莫敢犯。歲大昆,征賦如常年,斌馳奏以免,復請於朝,得楮幣十萬緡,
以賑民饑。六年,除同歛樞密院事。襄樊之役,命斌歛河南行省事。方議攻鹿門山,斌
曰:「自峴山西抵萬山,北抵漢江,築城浚塹,以絕餉援,則襄陽可坐制矣。」時調曹、
濮民丁,屯田南陽。斌議罷曹、濮屯民,以近地兵多者補之,民以為便。又議戶部給濱、
棣、清、滄鹽券,付行省,募民以米貿之,仍增價和糴。遠近輸販者輻輳,饋餉不勞而
集。有旨:河南四路,籍兵二萬,以益襄樊。斌即馳奏曰:「河南戶少,而調度繁多,
實不堪命,減其半為宜。」從之。襄陽既下,轉嘉議大夫,仍歛行中書省。
十年,詔丞相伯顏總兵南征,改行省為河南宣慰司,加中奉大夫,賜金虎符,充宣
慰使。是時,襄陽、正陽諸軍,悉道河南,供億雖繁,而事無缺失。伯顏既渡江,分阿
裡海牙定湖南,詔斌貳之,拜行中書省參知政事。十月,圍潭州,斌攻西北鐵壩。阿裡
海牙中流矢,不能軍,斌以軍夜集柵下,黎明畢登,不利。斌曰:「彼軍小捷而驕弛,
吾今焚其角樓,斷其援道,塹城為三周,如此則城可得。」諸將然之。乃誓師,銜枚潛
登鐵壩,人□芻秸,梯其樓火之,且豎木柵城上。詰旦,布雲梯鼓噪而上,斌挾盾先登。
阿裡海牙持酒勞曰:「取此城,公之力也。」斌自語阿裡海牙曰:「潭人膽破矣。若斂
兵不進,許其來降,則土地人民皆我有,自重湖以南,連城數十,可傳檄而定。若縱兵
急攻,彼無焦類,得一空城何益!」從之。明日,即遣開示禍福,城中爭出降。諸將怒
其抗敵持久,鹹欲屠之。斌喻以興師本意,諸將曰:「編民當如公說,敵兵必誅之。」
斌曰:「彼各為其主耳,宜旌之,以勸未附者,且殺降不祥。」諸將乃止。捷聞,帝嘉
之,進資善大夫、行中書省左丞,潭人德之,為立生祠。十一年,奉旨撫諭廣西,尋命
還治湖南。潭屬邑安化、湘鄉、衡山以南,賊周龍、張唐、張虎等,所在蜂起,斌駐兵
南岳。凡來降者,同僚議欲盡戮,以懲反側,斌但按誅其首惡,脅從者盡釋之。
十五年,被召入覲。時阿合馬擅權日甚,廷臣莫敢誰何。斌從帝至察罕腦兒。帝問
江南各省撫治如何。斌對以治安之道在得人,今所用多非其人,因極言阿合馬奸蠹。帝
乃令御史大夫相威、樞密副使孛羅按問之,汰其冗員,黜其親黨,檢核其不法,罷天下
轉運司,海內無不稱快。適尚書留夢炎、謝昌元言:「江淮行省事至重,而省臣無一人
通文墨者。」乃命斌遷江淮行省左丞。既至,凡前日蠹國漁民不法之政,悉厘政之,仍
條具以聞。阿合馬慮其害己,捃摭其細事,遮留使不獲上見,因誣構以罪,竟為所害。
裕宗在東宮,聞之,方食,投箸惻然,遣使止之,已不及矣。天下冤之。年五十六。至
大初,贈推忠保節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追封鄭國公,謚忠毅。
子三人,良知、威、恩。孫一人,敬。皆為大官。
○崔彧
崔彧,字文卿,小字拜帖木兒,弘州人。負才氣,剛直敢言,世祖甚器重之。至元
十六年,奉詔偕牙納木至江南,訪求藝術之人。明年,自江南回,首言忽都帶兒根索亡
宋財貨,煩擾百姓,身為使臣,乃挈妻子以往,所在取索鞍馬芻粟。世祖雖聽其言,然
虛實竟不辨決也。
十九年,除集賢侍讀學士。彧言於世祖,謂:「阿合馬當國時,同列皆知其惡,無
一人孰何之者;及既誅,乃各自以為潔,誠欺罔之大者。先有旨,凡阿合馬所用之人皆
革去,臣以為守門卒隸亦不可留。如參知政事阿裡,請以阿散襲父職,倘使得請,其害
又有不可勝言者。賴陛下神聖,灼知其奸,拒而不可。臣已疏其奸惡十余事,乞召阿裡
廷辯。」帝曰:「已敕中書,凡阿合馬所用,皆罷之,窮治黨與,纖悉無遺。事竟之時,
朕與汝別有言也。」又請以郝禎剖棺戮屍,從之。尋奉旨鉤考樞密文牘,遂由刑部尚書
拜御史中丞。彧言:「台臣於國家政事得失,生民休戚,百官邪正,雖王公將相,亦宜
糾察。近唯御史得有所言,臣以為台官皆當建言,庶於國家有補。選用台察官,若由中
書,必有偏徇之弊,御史宜從本台選擇,初用漢人十六員,今用蒙古十六員,相參巡歷
為宜。」皆從其言。二十年,復以刑部尚書上疏,言時政十八事:一曰開廣言路,多選
正人,番直上前,以司喉舌,庶免黨附壅塞之患。二曰當阿合馬擅權,台臣莫敢糾其非,
迨其事敗,然後接踵隨聲,徒取譏笑。宜別加選用,其舊人除蒙古人取聖斷外,余皆當
問罪。三曰樞密院定奪軍官,賞罰不當,多聽阿合馬風旨。宜擇有聲望者為長貳,庶幾
號令明而賞罰當。四曰翰苑亦頌阿合馬功德,宜博訪南北耆儒碩望,以重此選。五曰郝
禎、耿仁等雖在典刑,若是者尚多,罪同罰異,公論未伸,合次第屏除。六曰貴游子弟,
用即顯官,幼不講學,何以從政。得如左丞許衡教國子學,則人才輩出矣。七曰今起居
注所書,不過奏事檢目而已。宜擇蒙古人之有聲望、漢人之重厚者,居其任,分番上直,
帝王言動必書,以垂法於無窮。八曰憲曹無法可守,是以奸人無所顧忌。宜定律令,以
為一代之法。九曰官冗,若徒省一官員,並一衙門,亦非經久之策。宜參眾議,而立定
成規。十曰官僚無以養廉,責其貪則苛。乞將諸路大小官,有俸者量增,無俸者特給。
然不取之於官,惟賦之於民,蓋官吏既有所養,不致病民,少增歲賦,亦將樂從。十一
曰內地百姓流移江南避賦役者,已十五萬戶。去家就旅,豈人之情,賦重政繁,驅之致
此。乞特降詔旨,招集復業,免其後來五年科役,其余積欠並蠲,事產即日給還。民官
滿替,以戶口增耗為黜陟,其徙江南不歸者,與土著一例當役。十二曰凡丞相安童遷轉
民臣,悉為阿合馬所擯黜,或居散地,或在遠方,並令拔擢。十三曰簿錄奸黨財物,本
國家之物,不可視為橫得,遂致濫用。宜以之實帑藏、供歲計。十四曰大都非如上都,
止備巡幸,不應立留守司,此皆阿合馬以此位置私黨。今宜易置總管府。十五曰中書省
右丞二,而左丞缺。宜改所增右丞置諸左。十六曰在外行省,不必置丞相、平章,止設
左右丞以下,庶幾內重,不致勢均。彼謂非隆其名不足鎮壓者,奸臣欺罔之論也。十七
曰阿剌海牙掌兵民之權,子侄姻黨,分列權要,官吏出其門者,十之七八,其威權不在
阿合馬下。宜罷職理算,其黨雖無污染者,亦當遷轉他所,勿使久據湖廣。十八曰銓選
類奏,賢否莫知。自今三品已上,必引見而後授官。疏奏,即日命中書行其數事,余命
與御史大夫玉昔帖木兒議行之。
又言:「江南盜賊,相挻而起,凡二百余所,皆由拘刷水手與造海船,民不聊生,
激而成變。日本之役,宜姑止之。又江西四省軍需,宜量民力,勿強以土產所無。凡給
物價與民者,必以實,召募水手,當從其所欲,伺民氣稍蘇,我力粗備,三二年後,東
征未晚也。」世祖以為不切,曰:「爾之所言如射然,挽弓雖可觀,發矢則非是矣。」
彧又言:「昨中書奉旨,差官度量大都州縣地畝,本以革權勢兼併之弊,欲其明白,不
得不於軍民諸色人戶,通行核實。又因取勘畜牧數目,初意本非擾民,而近者浮言胥動,
恐失農時。乞降旨省諭詔中書即行之。」又言:「建言者多,孰是孰否,中書宜集議,
可行者行之,不可則明諭言者為便。」又言:「各路每歲選取室女,宜罷。」又言:
「宋文思院小口斛,出入官糧,無所容隱,所宜頒行。」皆從之。
二十一年,彧劾奏盧世榮不可居相職,忤旨,罷。二十三年,加集賢大學士、中奉
大夫、同歛樞密院事。尋出為甘肅行省右丞。召拜中書右丞。與中書平章政事麥術丁奏
曰:「近者桑哥當國四年,中外諸官,鮮有不以賄而得者。其昆弟故舊妻族,皆授要官
美地,唯以欺蔽九重、朘削百姓為事。宜令兩省嚴加考核,凡入其黨者,皆汰逐之。其
出使之臣及按察司官受賕者,論如律,仍追宣敕,除名為民。」又奏:「桑哥所設衙門,
其閒冗不急之官,徒費祿食,宜令百司集議汰罷,及自今調官,宜如舊制,避其籍貫,
庶不害公。又大都高貲戶,多為桑哥所容庇,凡百徭役,止令貧民當之。今後徭役,不
問何人,宜皆均輸,有敢如前以賄求人容庇者,罪之。又,軍、站諸戶,每歲官吏非名
取索,賦稅倍蓰,民多流移。請自今非奉旨及省部文學,敢私斂民及役軍匠者,論如法。
又,忽都忽那顏籍戶之後,各投下毋擅招集,太宗既行之,江南民為籍已定,乞依太宗
所行為是。」皆從之。二十八年,由中書右丞遷御史中丞,彧奏:「太醫院使劉岳臣,
嘗仕宋,練達政事,比者命其參議機務,眾皆稱善。乞以為翰林學士,俾議朝政。」又
言:「行御史台言:『建寧路總管馬謀,因捕盜延及平民,搒掠至死者多;又俘掠人財,
迫通處女,受民財積百五十錠。獄未具,會赦。如臣等議,馬謀以非罪殺人,不在原
例。』宜令行台詰問,明白定罪。」又言:「昔行御史台監察御史周祚,劾尚書省官忙
兀帶、教化的、納速剌丁滅裡奸贓;納速剌丁滅裡反誣祚以罪,遣人詣尚書省告桑哥。
桑哥曖昧以聞,流祚於憨答孫,妻子家財並沒入官。祚至和林遇亂,走還京師。桑哥又
遣詣雲南理算錢谷,以贖其罪。今自雲南回,臣與省臣閱其伏詞,為罪甚微,宜復其妻
子。」皆從之。二十九年,彧偕御史大夫玉昔帖木兒等奏:「四方之人,來聚闕下,率
言事以干進。國家名器,資品高下,具有定格。臣等以為,中書、樞密,宜早為銓定,
應格者與之,不當與者,明語其故使去。又言事有是非當否,宜早與詳審言之。當者即
議施行,或所陳有須詰難條具者,即令其人講究,否則罷遣。」帝嘉納之。又奏:「納
速剌丁滅裡、忻都、王巨濟,黨比桑哥,恣為不法,楮幣、銓選、鹽課、酒稅,無不更
張變亂之;銜命江南,理算積久逋賦,期限嚴急,胥卒追逮,半於道路,民至嫁妻賣女,
殃及親鄰,維揚、錢塘受害最慘,無故而殞其生五百余人。近者闍裡按問,悉皆首實請
死,士民乃知聖天子仁愛元元,而使之至此極者,實桑哥及其兇黨之為也,莫不願食其
肉。臣等其議:此三人者既已伏辜,宜令中書省、御史台從公論罪,以謝天下。」從之。
又言:「河西人薛闍干,領兵為宣慰,其吏詣廉訪司,告其三十六事,檄僉事簿問。而
薛闍干率軍人禽問者辱之,且奪告者以去。臣議:從行台選御史往按問薛闍干,仍先奪
其職。」又言:「行台官言:去歲桑哥既敗,使臣至自上所者,或不持璽書,口傳聖旨,
縱釋有罪,擅籍人家,真偽莫辨。臣等請:自今凡使臣,必降璽書,省、台、院諸司,
必給印信文書,以杜奸欺。」帝曰:「何人乃敢爾耶?」對曰:「咬剌也奴、伯顏察兒,
比嘗傳旨縱罪人。」帝悉可其奏。又奏:「松州達魯花赤長孫,自言不願為錢谷官,願
備員廉訪司,令木八剌沙上聞。傳旨至台,特令委用,台臣所宜奉行。但逕自陳獻,又
且嘗有罪,理應區別。」帝曰:「此自卿事,宜審行之。」又奏:「江南李淦言葉李過
愆,被旨赴京以辯,今葉李物故,事有不待辨者。李淦本儒人,請授以教官,旌其直
言。」又奏:「鄂州一道,舊有按察司,要束木惡其害己,令桑哥奏罷之。臣觀鄂州等
九郡,境土亦廣,宜復置廉訪司。行御史台舊治揚州,今揚州隸南京,而行台移治建康;
其淮東廉訪司舊治淮安,今宜移治揚州。」又奏:「諸官吏受賕,在朝則詣御史台首告,
在外則詣按察司首告,已有成憲。自桑哥持國,受賕者不赴憲台憲司,而詣諸司首,故
爾反覆牽延,事久不竟。臣謂宜如前旨,惟於本台、行台及諸道廉訪司首告,諸司無得
輒受。又監察御史塔的失言:女直人教化的,去歲東征,妄言以米千石餉闍裡鐵木兒軍
萬人,奏支鈔四百錠,宜令本處廉訪司究問,與本處行省追償議罪。」皆從之。
三月,中書省臣奏,請以彧為右丞,世祖曰:「崔彧不愛於言,惟可使任言責。」
閏六月,又同御史大夫玉昔帖木兒奏:「近耿熙告:河間鹽運司官吏盜官庫錢,省台遣
人同告者雜問,凡負二萬二千餘錠,已征八千九百余錠,猶欠一萬三千一百余錠。運使
張庸,嘗獻其妹於阿合馬,有寵;阿合馬既沒,以官婢事桑哥,復有寵。故庸夤緣戚屬,
得久居漕司,獨盜三千一百錠。臣等議:宜命台省遣官,同廉訪司倍征之。」又言:
「月林伯察江西廉訪司官術兒赤帶、河東廉訪司官忽兒赤,擅縱盜賊,抑奪民田,貪污
不法,今月林伯以事至京,宜就令詰問。」又言:「揚州鹽運司受財,多付商賈鹽,計
直該鈔二萬二千八百錠,臣等以謂追征足日,課以歸省,贓以歸台,斟酌定罪,以清蠹
源。」並從之。又奏:「江西詹玉,始以妖術致位集賢。當桑哥持國,遣其掊核江西學
糧,貪酷暴橫,學校大廢。近與臣言:撒裡蠻、答失蠻傳旨,以江南有謀叛者,俾乘傳
往鞫;明日,訪知為禿速忽、香山欺罔奏遣。玉在京師,猶敢誑誕如此,宜亟追還訊
問。」帝曰:「此惡人也,遣之往者,朕未嘗知之。其亟禽以來。」三十年,彧言:
「大都民食唯仰客糴,頃緣官括商船載遞諸物,致販鬻者少,米價翔踴。臣等議:勿令
有司括船為便。」從之。
寶泉提舉張簡及子乃蠻帶,告彧嘗受鄒道源、許宗師銀萬五千兩;又其子知微訟彧
不法十余事。有旨就辯中書。彧已書簡等所告與己宜對者為牘袖之,視而後對。簡父子
所告皆無驗,並系獄,簡瘐死,仍籍其家一女入官;乃蠻帶、知微皆坐杖罪除名。三十
一年,成宗即位。先是,彧得玉璽於故臣扎剌氏之家,其文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
即以上之徽仁裕聖皇後。至是,皇後手以授於成宗。彧以久任憲台,乞遷他職,不許。
成宗諭之曰:「卿若辭避,其誰抗言哉!」彧言:「肅政廉訪司案牘,而令總管府檢劾,
非宜。」成宗曰:「朕知難行,當時事由小人擅奏耳,其改之。」大德元年,彧又條陳
台憲諸事,皆見於施行。
於是彧居御史台久,又守正不阿,以故人疾之,監察御史斡羅失剌,劾奏「中丞崔
彧,兄在先朝嘗有罪,還其所籍家產非宜」等事,成宗怒其妄言,笞而遣之。十一月,
御史台奏:「大都路總管沙的,盜支官錢,及受贓計五千三百緡,准律當杖百七,不敘,
以故臣子從輕論。」而成宗欲止權停其職,彧與御史大夫只而合郎執不可。已而御史又
奏:「彧任中丞且十年,非所宜。」彧遂以病辭,成宗諭之曰:「卿之辭退,誠是已,
然勉為朕少留之。」閏十二月,兼領侍儀司事,與太常卿劉無隱奏:「新正朝賀,歲常
習儀大萬安寺。」成宗曰:「去歲兀都帶以雪故來後,今而復然。諸不至及失儀者,殿
中司、監察御史同糾之。」二年,加榮祿大夫、平章政事,尋與御史大夫禿赤奏:「世
祖聖訓,凡在籍儒人,皆復其家。今歲月滋久,老者已矣,少者不學,宜遵先制,俾廉
訪司常加勉勵。」成宗深然之,命彧與不忽木、阿裡渾撒裡同翰林、集賢議,特降詔條,
使作成人材,以備選舉。彧以是歲九月卒。至大元年七月,贈推誠履正功臣、太傅、開
府儀同三司,追封鄭國公,謚忠肅。
○葉李
葉李,字太白,一字舜玉,杭州人。少有奇質,從學於太學博士義烏施南學,補京
學生。宋景定五年,彗出於柳,理宗下詔罪己,求直言。是時,世祖南伐,駐師江上,
宋命賈似道領兵御之。會憲宗崩,世祖班師,鄂州圍解。似道自詭以為己功,因復入相,
益驕肆自顓,創置公田關子,其法病民甚,中外毋敢指議。李乃與同捨生康棣而下八十
三人,伏闕上書,攻似道,其略曰:「三光舛錯,宰執之愆。似道繆司台鼎,變亂紀綱,
毒害生靈,神人共怒,以干天譴。」似道大怒,知書稿出於李,嗾其黨臨安尹劉良貴,
誣李僭用金飾齋扁,鍛煉成獄,竄漳州。似道既敗,乃得自便。會宋亡,歸隱富春山。
江淮行省及宣、憲兩司爭辟之,署蘇、杭、常等郡教授,俱不應。
至元十四年,世祖命御史大夫相威行台江南,且求遺逸,以李姓名上。初,李攻似
道書,其末有「前年之師,適有天幸,克成厥勳」之語,世祖習聞之,每拊掌稱歎。及
是,其姓名聞,世祖大悅,即授奉訓大夫、浙西道儒學提舉。李聞命,欲遁去,而使者
致丞相安童書,有雲:「先生在宋,以忠言讜論著稱,簡在帝心。今授以五品秩,士君
子當隱見隨時,其尚悉心,以報殊遇。」李乃幡然北向再拜曰:「仕而得行其言,此臣
夙心也,敢不奉詔!」二十三年,侍御史程文海,奉命搜賢江南。世祖諭之曰:「此行
必致葉李來。」李既至京師,敕集賢大學士阿魯渾撒裡館於院中。它日,召見披香殿,
勞問「卿遠來良苦」,且曰:「卿向時訟似道書,朕賞識之。」更詢以治道安出。李歷
陳古帝王得失成敗之由,世祖首肯,賜坐錫宴,更命五日一入議事。時各道儒司悉以曠
官罷,李因奏曰:「臣欽睹先帝詔書,當創業時,軍務繁夥,尚招致士類。今陛下混一
區宇,偃武修文,可不作養人才,以弘治道?各道儒學提舉及郡教授,實風化所系,不
宜罷。請復立提舉司,專提調學官,課諸生,講明治道,而上其成才者於太學,以備錄
用。凡儒戶徭役,乞一切蠲免。」可其奏。
是時,乃顏叛北邊,詔李庭出師討之,而將校多用國人,或其親暱,立馬相向語,
輒釋仗不戰,逡巡退卻。帝患之。李密啟曰:「兵貴奇,不貴眾,臨敵當以計取。彼既
親暱,誰肯盡力?徒費陛下糧餉,四方轉輸甚勞。臣前用漢軍列前步戰,而聯大車斷其
後,以示死鬥。彼嘗玩我,必不設備,我以大眾踣之,無不勝矣。」帝以其謀諭將帥,
師果奏捷。自是帝益奇李,每罷朝,必召見論事。二十四年,特拜御史中丞,兼商議中
書省事。李固辭曰:「臣本羈旅,荷蒙眷知,使備顧問,固當竭盡愚衷。御史台總察中
外機務,臣愚不足當此任。且臣昔竄瘴鄉,素染足疾,比歲尤劇。」帝笑曰:「卿足艱
於行,心豈不可行耶?」李固辭,得許。因叩首謝曰:「臣今雖不居是職,然御史台天
子耳目,常行事務,可以呈省。至若監察御史奏疏、西南兩台咨稟,事關軍國,利及生
民,宜令便宜聞奏,以廣視聽,不應一一拘律,遂成文具。臣請詔台臣言事,各許實封,
幸甚。」又曰:「憲臣以繩愆糾繆為職,苟不自檢,於擊搏何有!其有貪婪敗度之人,
宜付法司增條科罪,以懲欺罔。」制曰:「可」。由是台憲得實封言事。
會尚書省立,授李資善大夫、尚書左丞,李復固辭,以謂「論臣資格,未宜遽至
此」。帝曰:「商起伊尹,周舉太公,豈循格耶!尚書系天下輕重,朕以煩卿,卿其勿
辭。」賜大小車各一,許乘小車入禁中,仍給扶升殿。始定至元鈔法。又請立太學。一
日,從至柳林,奏曰:「善政不可以徒行,人才不可以驟進,必訓以德義,摩以《詩》
《書》,使知古聖賢行事方略,然後賢良輩出,膏澤下流。唐、虞、三代,鹹有冑學,
漢、唐明主,數幸辟雍,匪為觀美也。」乃薦周砥等十人為祭酒等官,凡廟學規制,條
具以聞,帝皆從之。時帝欲徙江南宋宗室及大姓于北方,李乘間言:「宋已歸命,其民
安於田裡。今無故聞徙,必將疑懼,萬一有奸人乘釁而起,非國之利也。」帝大悟,事
遂寢。升尚書右丞,轉資德大夫。時淮、浙饑饉,谷價騰踴,李奏免江淮租稅之半,運
湖廣、江西糧十七萬石至鎮江,以賑饑民。帝欲伐交趾,召李入議,李曰:「遐方遠夷,
得之無益,軍旅一興,費縻巨萬,今山路險□戲,深入敵境,萬一蹉跌,非所以威示遠
人也。」乃止。
二十五年,升平章政事,李固辭,許之。賜以玉帶,視秩一品,及平江田四千畝。
於是桑哥為尚書丞相,顓擅國政,急於財利,毒及生民,事具《桑哥傳》。李雖與之同
事,然莫能有所匡正。會桑哥敗,事頗連及同列。久之,李獨以疾得請南還。揚州儒學
正李淦上書言:「葉李本一黥徒,受皇帝簡知,可為千載一遇。而才近天光,即以舉桑
哥為第一事;禁近侍言事,以非罪殺參政郭佑、楊居寬;迫御史中丞劉宣自裁,錮治書
侍御史陳天祥,罷御史大夫門答占、侍御史程文海,杖監察御史;變鈔法,拘學糧,征
軍官俸,減兵士糧;立行司農司、木綿提舉司,增鹽酒醋稅課,官民皆受其禍。尤可痛
者,要束木禍湖廣,沙不丁禍江淮,滅貴裡禍福建。又大鉤考錢糧,民怨而盜發,天怒
而地震,水災洊至。尚賴皇帝聖明,更張政化。人皆知桑哥用群小之罪,而不知葉李舉
桑哥之罪。葉李雖罷相權,刑戮未加,天下往往竊議,宜斬葉李以謝天下。」書聞,帝
矍然曰:「葉李廉介剛直,朕所素知者,寧有是耶!」有旨驛召淦詣京師。
二十九年二月,李南還,至臨清,帝遣使召之,俾為平章政事,佐丞相完澤治省事,
李上表力辭。未幾,卒,年五十一。李既卒而淦至,詔以淦為江陰路教授,以旌直言。
帝嘗問兵部郎中趙孟頫,李與留夢炎孰優,孟頫對:「夢炎優。」帝笑曰:「不然,夢
炎以掄魁位宰相,而附賈似道,病民誤國,伴食中書,無所可否;李舊由諸生,力詆似
道,其過夢炎甚遠。然其性剛直,人不能容,而朕獨愛之也。」李前後被賜之物甚多,
而自奉甚儉。嘗戒其子曰:「吾世業儒,甘貧約,唯以忠義結主知。汝曹其清慎自持,
勿增吾過。」指所賜物曰:「此終當還官也。」比卒,悉表送官,一毫不以自私。至正
八年,贈資德大夫、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右丞、上護軍,追封南陽郡公,謚文簡。
○燕公楠
燕公楠,字國材,南康之建昌人,宋禮部侍郎肅之七世孫。母雷氏,夢五色巨翼入
幃,遂生公楠。十歲能屬文,居父喪,廬墓三年。再貢於鄉,不第,後以連帥辟,五遷
至通判贛州事。至元十三年,世祖既平江南,帥臣板授同知贛州事。十四年,以平廣南
功,遷同知吉州路總管府事。二十二年夏,召至上都,奏對稱旨,世祖賜名賽因囊加帶,
命參大政,辭,乞補外。除歛江浙行中書省事,俄移江淮。尚書省立,就歛江淮行尚書
省事。江淮在宋為邊陲,故多閒田,公楠請置兩淮屯田,勸導有方,田日以墾。二十五
年,除大司農,領八道勸農營田司事。按行郡縣,興利舉弊,績用大著。劾江西營田使
沙不丁貪橫,罷之。
二十七年,拜江淮行中書省參知政事。桑哥既敗,而蠹政未盡去,民不堪命。公楠
赴闕,極陳其故,請更張以固國本。世祖悅。會欲易政府大臣,以問公楠,公楠薦伯顏、
不灰木、闍裡、闊裡吉思、史弼、徐琰、趙琪、陳天祥等十人。又問孰可以為首相,對
曰:「天下人望所屬,莫若安童。」問其次,曰:「完澤可。」明日,拜完澤為丞相,
以公楠及不灰木為平章政事,固辭。改江浙行中書省參知政事,賜弓矢及衛士十人以行。
三十年,復為大司農,得藏匿公私田六萬九千八百六十二頃,歲出粟十五萬一千一百斛、
鈔二千六百貫、帛千五百匹、麻絲二千七百斤。元貞元年,進河南行省右丞,厘正鹽法,
民便之。召入覲。成宗以公楠先帝舊臣,慰勞良至,改拜江浙行省右丞。明年,遷湖廣
行省右丞。轉運司判官唐申,家沅州,豪橫奪民田;武昌縣尹劉權殺主簿,誣系其妻子。
悉正其罪。五年,召還朝,以卒。帝聞,甚傷悼之。賻贈有加,特命朝臣護喪南歸。
○馬紹
馬紹,字子卿,濟州金鄉人,從上黨張播學。丞相安童入侍世祖,奏言宜得儒士講
論經史,以資見聞。平章政事張啟元以紹應詔,授左右司都事。出知單州,民刻石頌德。
至元十年,歛山東東西道提刑按察司事。益都寧海饑,紹發粟賑之。十三年,移歛河北
河南道提刑按察司事。未行,屬江淮甫定,選官撫治,遷同知和州路總管府事,民賴以
安。
十九年,詔割隆興為東宮分地,皇太子選署總管,召至京師,為刑部尚書。萬億庫
吏盜絨四兩,時相欲置之重典,紹言:「物情俱輕,宜從貸減。」乃決杖釋之。河間李
移住妄言惑眾,謀為不軌,紹被檄按問,所全活幾百人。二十年,參議中書省事。二十
二年,改兵部尚書。逾年,復為刑部尚書。二十四年,分立尚書省,擢拜參知政事,賜
中統鈔五千緡。時更印至元鈔,前信州三務提舉杜
璠言至元鈔公私非便。平章政事桑哥怒曰:「杜璠何人,敢沮吾鈔法耶!」欲當以
重罪。紹從容言曰:「國家導人使言,言可采,用之;不可采,亦不之罪。今重罪之,
豈不與詔書違戾乎?」璠得免。拜尚書左丞。親王戍邊,其士卒有過支廩米者,有司以
聞,帝欲究問加罪。紹言:「方邊庭用兵,罪之,懼失將士心。所支逾數者,當嗣年之
數可也。」制可。宗親海都作亂,其民來歸者七十余萬,散居雲、朔間。桑哥議徙之內
地就食,紹持不可。桑哥怒曰:「馬左丞愛惜漢人,欲令餒死此輩耶?」紹徐曰:「南
土地燠,北人居之,慮生疾疫。若恐餒死,葛若計口給羊馬之資,俾還本土,則未歸者
孰不欣慕。言有異同,丞相何以怒為?宜取聖裁。」乃如紹言以聞,帝曰:「馬秀才所
言是也。」桑哥集諸路總管三十人,導之入見,欲以趣辦財賦之多寡為殿最。帝曰:
「財賦辦集,非民力困竭必不能。然朕之府軍,豈少此哉!」紹退至省,追錄聖訓,付
太史書之。議增鹽課,紹獨力爭山東課不可增。議增賦,紹曰:「苟不節浮費,雖重斂
數倍,亦不足也。」事遂寢。都城種苜蓿地,分給居民,權勢因取為己有,以一區授紹,
紹獨不取。桑哥欲奏請賜紹,紹辭曰:「紹以非才居政府,恆憂不能塞責,詎敢徼非分
之福,以速罪戾!」桑哥敗,跡其所嘗行賂者,索其籍閱之,獨無紹名。桑哥既敗,乃
曰:「使吾早信馬左丞之言,必不至今日之禍。」帝曰:「馬左丞忠潔可尚,其復舊
職。」尚書省罷,改中書左丞,居再歲,移疾還家。元貞元年,遷中書右丞,行江浙省
事。大德三年,移河南省。明年卒。有詩文數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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