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曾
梁曾,字貢父,燕人。祖守正,父德,皆以曾貴,贈安定郡公。曾少好學,日記書
數千言。中統四年,以翰林學士承旨王鶚薦,辟中書左三部令史,三轉為中書省掾。至
元十年,用累考及格,授雲南諸路行省都事,佩銀符。久之,升員外郎。十五年,轉同
知廣南西道左右兩江宣撫司事。明年,除知南陽府。唐、鄧二屬州為襄陽府所奪,曾按
圖經、稽國制以聞,事得復舊。南陽在宋末為邊鄙,桑柘未成,而歲賦絲,民甚苦之,
曾請折輸布,民便之。
十七年,朝廷以安南世子陳日烜不就征,選曾使其國。召見,賜三珠金虎符、貂裘
一襲,進兵部尚書,與禮部尚書柴椿偕行。至安南,語秘不傳。明年,日烜遣其叔遺愛,
奉表從曾入獻方物。帝封遺愛為安南國王,賜幣帛,遣歸。二十一年,除曾湖南宣慰司
副使。居三年,以疾去。二十九年,改淮西宣慰司副使,復以親老辭。召至京師,入見
內殿,有旨令曾再使安南,授吏部尚書,賜三珠金虎符、襲衣、乘馬、弓矢、器幣,以
禮部郎中陳孚為副。十二月,改授淮安路總管而行。三十年正月,至安南。其國有三門:
中曰陽明,左曰日新,右曰雲會,陪臣郊迎,將由日新門入。曾大怒曰:「奉詔不由中
門,是我辱君命也。」即回館,既而請開雲會門入,曾復執不可,始自陽明門迎詔入。
又責日燇親出迎詔,且講新朝尚右之禮。以書往復者三次,具宣佈天子威德,而風其君
入朝。世子陳日燇大感服,三月,令其國相陶子奇等從曾詣闕請罪,並上萬壽頌、金冊
表章、方物,而以黃金器幣奇物遺曾為贐,曾不受,以還諸陶子奇。八月,還京師,入
見,進所與陳日燇往復議事書。帝大悅,解衣賜之,且令坐地上,右丞阿裡意不然,帝
怒曰:「梁曾兩使外國,以口舌息兵戈,爾何敢爾!」是日,有親王至自和林,帝命酌
酒,先賜曾,謂親王曰:「汝所辦者汝事,梁曾所辦,吾與汝之事,汝勿以為後也。」
復於便殿賜酒饌,留宿禁中,語安南事,至二鼓方出。明日,陶子奇等見詔,陳其方物
象、鸚鵡於庭,而命曾引所獻象。曾以袖引之,像隨曾轉,如素馴者,覆命引他象,亦
然。帝以曾為福人,且問曰:「汝亦懼否?」對曰:「雖懼,君命不敢違。」帝稱善。
或讒曾受安南賂者,帝以問曾,曾對曰:「安南以黃金器幣奇物遺臣,臣不受,以屬陶
子奇矣。」帝曰:「苟受之,何不可也!」尋賜白金一錠、金幣二;敕中書以使安南三
珠金虎符與之。仍乘傳之任淮安。到官,興學校,厲風俗,河南行省事有疑者,皆委曾
議之。
大德元年,除杭州路總管,戶口復者五萬二千四百戶,請禁莫夜鞫囚、游街、酷刑,
朝廷是之,著為令。四年,丁內艱。先是,丁憂之制未行,曾上言請如禮。七年,除潭
州路總管,以未終制,不赴。明年,遷兩浙都轉運鹽使。又明年,拜雲南行省參知政事,
賜三珠金虎符。尋召還京,辭以母喪未葬,扶柩北歸,至長蘆,有旨賜鈔一百錠,使營
葬。十年,召為中書參議。嘗預燕,賜只孫一襲。十一年,轉正奉大夫,出為河南行省
參知政事,尋遷湖廣行省參知政事。四年,以疾辭歸,敕賜藥物,存問備至。
皇慶元年,仁宗以曾前朝舊臣,特授昭文館大學士、資德大夫。累章乞致仕,不允,
復起為集賢侍講學士。國有大政,必命曾與諸老議之。延祐元年,奉詔代祀中岳等神。
還至汴梁,以病不復職,寓居淮南,杜門不通賓客,惟日以書史自娛。至治二年卒,年
八十一。卒之前十日,有大星隕於所居,流光燭地,人皆異之。
○劉敏中
劉敏中,字端甫,濟南章丘人。幼卓異不凡,年十三,語其父景石曰:「昔賢足於
學而不求知,豐於功而不自炫,此後人所弗逮也。」父奇之。鄉先生杜仁傑愛其文,亟
稱之。敏中嘗與同儕各言其志,曰:「自幼至老,相見而無愧色,乃吾志也。」
至元十一年,由中書掾擢兵部主事,拜監察御史。權臣桑哥秉政,敏中劾其奸邪,
不報,遂辭職歸其鄉。既而起為御史台都事。時同官王約以言去,敏中杜門稱疾。台臣
請視事,敏中曰:「使約無罪而被劾,吾固不當出;誠有罪耶,則我既為同僚,又為交
友,不能諫止,亦不無過也。」出為燕南肅政廉訪副使,入為國子司業,遷翰林直學士,
兼國子祭酒。大德七年,詔遣宣撫使巡行諸道,敏中出使遼東、山北諸郡,守令恃貴幸
暴橫者,一繩以法;錦州雨水為災,輒發廩賑之。除東平路總管,擢陝西行台治書侍御
史。九年,召為集賢學士,商議中書省事。上疏陳十事,曰整朝綱,省庶政,進善良,
剔奸蠹,顯公道,杜私門,廣恩澤,實鈔法,嚴武備,舉封贈。成宗崩,奸臣希中旨,
贊其邪謀,敏中援禮力爭之。武宗即位,召敏中至上京,庶政多所更定,授集賢學士、
皇太子贊善,仍商議中書省事,賜金幣有加。頃之,拜河南行省參知政事,俄改治書侍
御史,出為淮西肅政廉訪使,轉山東宣慰使,遂召為翰林學士承旨。詔公卿集議弭災之
道,敏中疏列七事,帝嘉納焉。以疾還鄉里。
敏中平生,身不懷幣,口不論錢;義不苟進,進必有所匡救,援據今古,雍容不迫。
每以時事為憂,或郁而弗伸,則戚形於色,中夜歎息,至淚濕枕席。為文辭,理備辭明,
有《中庵集》二十五卷。延祐五年卒,年七十六。贈光祿大夫、柱國,追封齊國公,謚
文簡。
○王約
王約,字彥博,其先汴人,祖通,北徙真定。約性穎悟,風格不凡。從中丞魏初游,
博覽經史,工文辭,務達國體,時好不以動其心。至元十三年,翰林學士王磐薦為從事,
承旨火魯火孫以司徒開府,奏授從仕郎、翰林國史院編修官,兼司徒府掾。既而辟掾中
書,除禮部主事。二十四年,拜監察御史,授承務郎。首請建儲及修史事。時丞相桑哥
銜參政郭佑為中丞時奏誅右丞盧世榮等,故誣以他罪,約上章直佑冤。按治成都鹽運使
王鼎不法,罷官除名。轉御史台都事。南台侍御史程文海入言事,多斥桑哥罪。桑哥怒,
又以約與之表裡,六奏殺之,上不從。約以隴西地遠,請立行台陝西,詔從之。出賑河
間饑民,均核有方,全活甚眾。
三十一年,遷中書右司員外郎。四月,成宗即位,言二十二事,曰實京師,放差稅,
開獵禁,蠲逋負,賑窮獨,停冗役,禁鷹房,振風憲,除宿蠹,慰遠方,卻貢獻,詢利
病,利農民,勵學校,立義倉,核稅戶,重名爵,明賞罰,擇守令,汰官屬,定律令,
革兩司。又請中書去繁文,一取信於行省,一責成於六部。調兵部郎中,改禮部郎中。
請行贈謚之典以旌忠勳,付時政記於史館以備纂錄,立供需府以專供億,皆從而行之。
拜翰林直學士、知制誥同修國史。奉詔賑京畿東道饑民,發米五十萬石,所活五十余萬
人。因條疏京東利病十事,請發米續賑之,中書用其言,民獲以蘇。
高麗王炬年老,傳國子謜,有不安其政者,飛讒離間,及謜朝京師,潛使人賂用事
者,留謜不遣。炬復位,乃委用小人,厚斂淫刑,國人群訴於朝。中書令執其首惡,系
刑部,其黨復不悛,奏屬約驗問。約至,宣佈明詔,而諭之曰:「天地間至親者父子,
至重者君臣。彼小人知自利,寧肯為汝家國地耶!」炬感泣,謝曰:「臣年耄,聽信憸
邪,是以致此,今聞命矣。願奉表自雪,且請子謜還國,其小人黨與,悉聽使者治。」
翼日,約逮捕覆按其罪,流二十二人,杖三人,黜有官者二人。命故臣洪子籓為相,俾
更弊政,罷非道水驛十三,免耽羅貢非土產物,東民大喜。還報,稱旨,除太常少卿。
尋詔約同宗正、御史讞獄京師,約辭職在清廟,帝不允。乃閱諸獄,決二百六十六
人,當死者七十二人,釋無罪者八十六人,平反吳得誠冤,嫁良家入倡女十人,杖流元
旦帶刀闌入殿庭者八十人。因議鬥毆殺人者宜減死一等,著為令。又以浙民於行省、南
台互訟不決,命約訊之。約至杭,二十日而理,省、台無異辭。特拜刑部尚書,以錄前
功。
大德十一年,仁宗至自懷州,肅清宮禁,以平章賽典赤、安西王阿難答與左丞相阿
忽台潛謀為變,命刑曹按責其狀。約曰:「在法,謀逆不必搒掠,竟當伏誅。」由是結
知仁宗。富寧庫失金,約疑番直宿衛者盜之,未幾,果得實,庫官吏獲免。監察御史言
通州倉米三萬石,因雨而濕。約謂必積氣所蒸,驗且堪用,釋守者罪。宗王兄弟二人守
邊,兄陰有異志,弟諫不聽,即上馬馳去,兄遣奴挾弓矢追之,弟發矢斃其奴,兄訴囚
其弟,獄當死。約慮囚曰:「兄之奴,即弟之奴,況殺之有故。」立釋之。遷禮部尚書,
請定丁憂之制,申旌表之恩,免都城煤炭之征,皆從之。京民王氏,仕江南而歿,有遺
腹子,其女育之,年十六,乃訴其姊匿貲若干,有司責之急。約視其牘曰:「無父之子,
育之成人,且不絕王氏祀,姊之恩居多。誠利其貲,寧育之至今日耶!」改前議而斥之。
柴氏初無子,命張氏子後,既得己子,張出為僧,柴之子又歿,僧乃訟家產,詔約詰之。
約問曰:「汝出家,既分承汝師衣缽,又何為得柴氏業乎?」僧不能答,遂歸柴氏應後
者。
至大二年正月,上武宗尊號及冊皇後,凡典禮儀注,約悉總之如制。仁宗在東宮,
雅知約名,思用以自輔,擢太子詹事丞。從幸五台山,約諫不可久留,即日還上京。初,
安西王封於秦,既以謀逆誅,國除,版賦入詹事院。至是,大臣奏請封其子,復國。仁
宗以問,約曰:「安西以何罪誅?今復之,何以懲將來!」議遂寢。明年,進太子副詹
事,約抗章諫節飲,辭意懇切,仁宗嘉納焉。承製立左衛率府,統侍衛軍萬人,同列欲
署軍官,約持不可,眾難之曰:「東宮非樞密使耶?」約曰:「詹事,東宮官也,預樞
密事可乎?」仁宗復召問約,對曰:「皇太子事,不敢不為;天子事,不敢為。」仁宗
悟,竟罷議。同列復傳命增立右衛率府,取河南蒙古軍萬人統之。約屏人語曰:「左衛
率府,舊制有之,今置右府何為?諸公宜深思之,不可累儲宮也。」又命取安西兵器,
給宿衛士。約謂詹事完澤曰:「詹事移文數千里取兵器,人必驚疑。主上聞之,奈何?」
完澤色慚曰:「實慮不及此。」又命福建取繡工童男女六人。約言曰:「福建去京師六
七千里,使人父子兄弟相離,有司承風動擾,豈美事耶!」仁宗止之,稱善再三。家令
薛居敬上言陝西分地五事,因被命往理之,約不為署行,語之曰:「太子,潛龍也。當
勿用之時,為飛龍之事可乎?」遂止。薦翰林學士李謙為太子少傅,請立故丞相淮安忠
武王伯顏祠於杭,皆從之。
仁宗以詹事院諸事循軌,大喜,面賜犀帶,力辭;又賜江南所取書籍,亦辭。仁宗
常字而不名,諭群臣曰:「事未經王彥博議者,勿啟。」又謂中丞朵□曰:「在詹事而
不求賜予者,惟彥博與汝二人耳。」一日,仁宗西園觀角抵戲,有旨取繒帛賜之。約入,
遙見問曰:「汝何為來?」仁宗遽止之。又欲觀俳戲,事已集而約至,即命罷去,其見
敬禮如此。四年三月,仁宗正位宸極,欲用陰陽家言,即位光天殿,即東宮也。約言於
太保曲樞曰:「正名定分,當御大內。」太保入奏,遂即位於大明殿。中書奏約陝西行
省參知政事,帝大怒,特拜河南行省右丞。約陛辭,帝賜卮酒及弓矢。
先是,至大間尚書省用建言者,冒獻河、汴官民地為無主,奏立田糧府,歲輸數萬
石,是歲詔罷之,竄建言人於海外,命河南行省復其舊業。行省方並緣為奸,田猶未給。
約至,立期檄郡縣,厘正如詔。會詔更銅錢銀鈔法,且令天下稅,盡收至大鈔。約度河
南歲用鈔七萬錠,必致上供不給,乃下諸州,凡至大、至元鈔相半。眾以方詔命為言,
約曰:「吾豈不知,第歲終諸事不集,責亦匪輕。」丞相卜憐吉台贊之曰:「善。」遣
使白中書,省臣大悅,遂遍行天下。南陽孛術魯沖以書謁約,大奇之,即署為郡學正。
既又薦之中書,擢翰林國史院編修官。
皇慶改元元日,詔中書省曰:「汴省王右丞可即召之。」約以三月一日至,召見,
慰勞,特拜集賢大學士,推恩三世,贈謚樹碑。約首奏:「河南行省丞相卜憐吉台,勳
閥舊臣,不宜久外。」召至,封河南王。約又建議行封贈、禁服色、興科舉。皆著為令
甲。上疏薦國子博士姚登孫、應奉翰林文字揭傒斯、成都儒士楊靜,請起復中山知府致
仕輔惟良、前尚書參議李源、左司員外郎曹元用,皆除擢有差。辯奏故左丞竇履有遺腹
子棄外,宜收養歸宗,為竇氏後。
延祐二年,丞相帖木迭兒專政,奏遣大臣分道奉使宣撫,命約巡行燕南山東道。約
至衛輝,有毆母置獄者,其母泣訴,言老妾惟此一息,死則一門絕矣。約原其情,杖一
百而遣之。冠州民有兄訐其弟厭詛者,讞之,則曰:「我求嗣也。」索《授時歷》驗其
日良信,乃立縱之使還。拜樞密副使,視事,明日召見賜酒,帝謂左右曰:「人言彥博
老病,朕今見之,精力尚強,可堪大任也。」是夕,知院駙馬塔失帖木兒宿衛,帝戒之
曰:「彥博非汝友,宜師事之。」
至治元年,英宗即位,帖木迭兒復相,約辭職不出。二年,以年七十致仕。三年,
丞相拜住一新政務,尊禮老臣,傳詔起約,復拜集賢大學士,商議中書省事,以其祿居
家,每日一至中書省議事,至治之政,多所參酌。又嘗奉詔與中書省官及他舊臣,條定
國初以來律令,名曰《大元通制》,頒行天下。朝廷議罷征東省,立三韓省,制式如他
省,詔下中書雜議,約對曰:「高麗去京師四千里,地瘠民貧,夷俗雜尚,非中原比,
萬一梗化,疲力治之,非幸事也,不如守祖宗舊制。」丞相稱善,奏罷議不行。高麗人
聞之,圖公像歸,祠而事之,曰:「不絕國祀者,王公也。」泰定元年,奉詔廷策天下
士,第八剌、張益等八十五人,始增乙科員額至一十五人。
天歷元年,文宗踐祚,約入賀,賜宴大明殿,帝勞問甚歡。時年七十有七,平居襟
度和粹,謙抑自持,後進謁見,必加禮貌;俸祿所入,布散姻族,外及貧士;從父居貧,
月奉錢米饋餚膳,事之如父;歲時朔望,攜子姓至先塋,殿拜懷戀,謹時祭及五祀,動
稽古禮,邦人以為矜式。至順四年二月己酉卒,年八十二,皇太后聞之嗟悼,以尚醞二
尊,遣徽政院臣臨吊致奠,敕中書省以下賻贈有差。是月庚申,葬城西岡子原。
約平生著作,有《史論》三十卷、《高麗志》四卷、《潛丘稿》三十卷,行於世。
子思誠,奉議大夫、秘書監著作郎。
○王結
王結,字儀伯,易州定興人。祖逖勤,以質子軍從太祖西征,娶阿魯渾氏,自西域
徙戍秦隴,又徙中山,家焉。結生而聰穎,讀書數行俱下,終身不忘。嘗從太史董樸受
經,深於性命道德之蘊,故其措之事業,見之文章,皆悉有所本。憲使王仁見之,曰
「公輔器也。」年二十余,游京師,上執政書,陳時政八事,曰:立經筵以養君德,行
仁政以結民心,育英材以備貢舉,擇守令以正銓衡,敬賢士以厲名節,革冗官以正職制,
辨章程以定民志,務農桑以厚民生。其言剴切純正,皆治國之大經大法,宰相不能盡用
之。時仁宗在潛邸,或薦結充宿衛,乃集歷代君臣行事善惡可為鑒戒者,日陳於前,仁
宗嘉納焉。武宗即位,以仁宗為皇太子。大德十一年,命置東宮官屬,以結為典牧太監,
階太中大夫。近侍以俳優進,結言:「昔唐莊宗好此,卒致禍敗,殿下方育德春宮,視
聽宜謹。」仁宗優納之。
仁宗即位,遷集賢直學士。出為順德路總管,教民務農興學、孝親弟長、戢奸禁暴,
悉登於書,俾朝夕閱習之。屬邑巨鹿沙河有唐魏徵、宋璟墓,乃祠二公於學,表其言論
風旨,以厲多士。遷揚州,又遷寧國,以從弟紳歛江東廉訪司事,辭不赴。改東昌路,
境有黃河故道,而會通堤遏其下流,夏月潦水,壞民麥禾。結疏為斗門以洩之,民獲耕
治之利。
至治二年,參議中書省事。時拜住為丞相,結言:「為相之道,當正己以正君,正
君以正天下;除惡不可猶豫,猶豫恐生它變;服用不可奢僭,奢僭則害及於身。」丞相
是其言。未幾,除吏部尚書,薦名士宋本、韓鏞等十余人。泰定元年春,廷試進士,以
結充讀卷官。遷集賢侍讀學士、中奉大夫。會有月食、地震、烈風之異,結昌言於朝曰:
「今朝廷君子小人混淆,刑政不明,官賞太濫,故陰陽錯謬。咎征薦臻,宜修政事,以
弭天變。」是歲,詔結知經筵,扈從上都。結援引古訓,證時政之失,冀帝有所感悟。
中宮聞之,亦召結等進講,結以故事辭。明年,除浙西廉訪使,中途以疾還。歲余,拜
遼陽行省參知政事。遼東大水,谷價翔踴,結請於朝,發粟數萬石,以賑饑民。召拜刑
部尚書。
天歷元年,文宗即位,拜陝西行省參知政事,改同知儲慶司事。二年,拜中書參知
政事,入謝光天殿,以親老辭,帝曰:「忠孝能兩全乎?」是時迎立明宗於朔方,明宗
命文宗居皇太子位,於是遣大臣奉寶北迓。近侍有求除拜賞賚者,結曰:「俟天子至議
之。」初,上都之變,失皇太子寶,更鑄新寶,近侍請視舊制宜加大,結曰:「此寶當
傳儲嗣,不敢逾舊制也。」或致人於死,而籍其妻孥貲產者,結復論之。近侍益怒,譖
詆日甚,遂罷政。又命為集賢侍讀學士,丁內艱,不起。
元統元年,復除浙西廉訪使,未行,召拜翰林學士、資善大夫、知制誥同修國史,
與張起巖、歐陽玄修泰定、天歷兩朝實錄。拜中書左丞。中宮命僧尼於慈福殿作佛事,
已而殿災,結言僧尼褻瀆,當坐罪。左丞相疾革,家人請釋重囚禳之,結極陳其不可。
先時,有罪者,北人則徙廣海,南人則徙遼東,去家萬裡,往往道死。結請更其法,移
鄉者止千里外,改過聽還其鄉,因著為令。職官坐罪者,多從重科,結曰:「古者刑不
上大夫,今貪墨雖多,然士之廉恥,不可以不養也。」聞者謂其得體。至元元年,詔復
入翰林,養疾不能應詔。二年正月二十八日卒,年六十有二。
結立言制行,皆法古人,故相張珪曰:「王結非聖賢之書不讀,非仁義之言不談。」
識者以為名言。晚邃於《易》,著《易說》一卷,臨川吳澄讀而善之。及卒,公卿唁於
朝,士大夫吊於家,曰:「正人亡矣。」四年五月,詔贈資政大夫、河南江北等處行中
書省右丞、護軍,追封太原郡公,謚文忠。有詩文十五卷行於世。
○宋□
宋□,字弘道,潞州長子人,金兵部員外郎元吉之孫。□善記誦,年十七,避地襄
陽,已而北歸,屏居河內者十有五年。趙璧經略河南,聞其名,禮聘之。中統三年,擢
翰林修撰。李□畔,璧行中書省事於濟南,至元五年,大兵守襄陽,璧行元帥府事,□
皆從焉,軍事多所咨訪。六年,高麗權臣林衍廢其國王,而立其弟溫,詔遣國王頭輦哥
暨璧將兵討之,以□為行省員外郎,持詔徙江華島居民於平壤。覆命,慰勞良厚,仍賜
衣段,授河南路總管府判官,不赴。十三年,入為太常少卿,屬省官制行,兼領籍田署
事。十六年,太子以耆德召見,應對詳雅,大愜睿旨,自是數蒙召問,侍講經幄,開諭
為多。十八年,除秘書監。十九年,江西分地當署郡邑守令,皆命□銓舉。二十年,初
立詹事院,首命□為太子賓客。每燕見,優賜容接,多所錫賚。二十三年卒,有《秬山
集》十卷行於世。
○張伯淳
張伯淳,字師道,杭州崇德人。少舉童子科,以父任銓受迪功郎、淮陰尉,改揚州
司戶參軍,尋舉進士,監臨安府都稅院,升觀察推官,除太學錄,入本朝。至元二十三
年,授杭州路儒學教授,遷浙東道按察司知事。二十八年,擢為福建廉訪司知事。歲余,
有薦伯淳於帝前者,遣使召問。明年,入見,帝問冗官、風憲、鹽策、楮幣,皆當時大
議,所對悉稱旨,命至政事堂,將重用之,固辭,遂授翰林直學士,進階奉訓大夫,謁
告以歸。授慶元路總管府治中,行省檄按疑獄衢、秀,皆得其情。大德四年,即家拜翰
林侍講學士。明年,造朝,扈從上都。又明年卒。有文集若干卷,藏於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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