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春秋
第三十六章 國會爭權
黎元洪在湖北慘殺革命黨人,湖北、上海兩地革命黨人對黎懷有深怨巨仇,送以綽
號「黎屠夫」。他們不甘坐視,紛紛醞釀誓欲將黎推倒。逃到上海的何海鳴在《民權報》
上發表文章,號召與黎元洪反動政權作鬥爭。在上海活動的革命黨人顧斌、顧開文、羅
子常、羅子達等到鄂設立秘密機關,稱「振武會」。總機關設在武昌城內札珠街13號,
顧開文為司令長,顧斌為干事,又設分機關3處,還有許多小的秘密機關不下10處,聯絡
有志為張振武復仇的革命黨人。他們一方面鼓吹社會,揭露袁、黎勾結,鎮壓湖北革命
黨人的罪行,謂「袁、黎不死,即不能真正享共和之幸福」;另方面積極與軍隊中黨人
聯絡,希圖乘時暴動。
駐紮城外南湖之馬隊第2標積極響應,計劃於10月10日武昌起義周年紀念日起事。
黎元洪戒備森嚴。9月23日,憲兵隊在嘉賓樓拿獲黨首1人,漢口亦獲大頭目黃某,
立即正法。南湖馬隊恐事機洩漏,決定提前於24日夜12時起事,卻不料24日下午城內的
總機關被黎元洪的密探偵破,黎當夜派憲兵1營包圍札珠街13號,將顧斌、顧開文、羅子
常、羅子達等8人抓捕,將二顧二羅4人在都督府前斬首示眾,其他4人監禁20年。
南湖馬隊2標得悉城內機關被破獲,即有第2營管帶集合全標官兵演說,道:「機關
已破,不如趁此時攻進城內。」聲稱有某標某營可為接應,決不至於失敗。2標標統周某
亦和之,遂率全標官兵出。先攻起義門,希圖乘敵不備,斬關而入,但第4師師長蔡漢卿
已奉黎元洪令,事先在起義門埋伏,並在城牆上以重炮向馬隊轟擊,擊死數十人。馬隊
後隊即往撲保門進攻,那裡有第1師師長黎本唐把守。蔡漢卿亦率軍出城夾攻,馬隊官兵
腹背受敵,雙方激戰3個多小時,至天明,馬隊3營僅剩1營,退回南湖本營,鳧水死者甚
眾,僅存的400余人,猶敢恃險抵抗。黎本唐、蔡漢卿率軍追隨圍捕,直至中午1時始逃
散。對於被捕之馬隊官兵,有的被就地處決,有的被解至都督府或司令部正法,有的被
解至閱馬場殺害,標統和2營管帶均被正法。
次日,黎元洪下令巡查城內各軍,遇有馬隊2標中人,格殺勿論。又令軍警稽查散兵,
捉獲即殺,不問口供,屍體丟進長江,連姓名、罪狀均不宣佈。此役死於戰鬥中的馬隊
官兵200余人,湖中泅水死者數十人,被「正法」者數十人,共300余人,此外,有部分
並未參加起事的馬隊也被誤會,指為亂兵,四圍合攻,當場槍殺200余人。蔡漢卿率軍到
南湖,又誤會炮隊參與起事,斃炮隊數十人。
馬隊2標失敗後,又有馬隊1標革命黨人繼起,密謀再舉,結果被拿獲,又處決數人。
9月25日到10月中旬,又陸續破壞「振武會」機關10余處,數十人被處死。此外,在武昌
周圍各縣:襄河、沙洋都有振武會活動,荊門、當陽等縣亦有振武會分支七星會組織,
均遭破壞,多人被殺。加上零散被搜捕殺害者,死者當在1000人以上。軍法局收禁的人
犯達500余人,以至人滿為患。這次被殺的革命黨人,基本上是國民黨員,即原來文學社
系統的革命黨人,經過這次殺戮,倖存下來的極少。
黎屠夫電告袁世凱,輕描淡寫地說:「正法5人,其余均棄械逃潰,暴動業已平定,
現在省垣人心安謐。」他雖然這麼說,但內心十分恐慌,特電袁世凱要求從直隸、江西、
江蘇、安徽4省派軍到鄂駐紮,以資鎮懾。袁世凱立即抽調北洋軍1000余人到漢口,駐南
湖馬隊附近,又命4省派軍隊援鄂。直隸、江西、江蘇各派1營陸續到鄂駐紮。
黎元洪還采取了多種防範措施:設立鄂軍稽查處,加強對革命黨人的秘密偵訊;下
令禁止軍人參加政黨、社團,已入者務須脫離,尤禁參與秘密結社或開會,違反者,則
惟該管上官是問;加強警戒,各軍隊按照區域添班逡巡,每晚發特別口號,在險要地點
酌設快炮、機關鎗,巡警廳、消防廳分途巡邏街道,晚9點鐘以後戒嚴。10月5月以後,
又下緊急戒嚴令。
首義周年紀念日前幾天的武漢,氣氛異常緊張,人民均有恐懼之色,群以國慶日為
不祥之日,必須度過此日,方可安枕。
10月10日,紀念會場設在前清萬壽宮,宴會廳設在抱冰堂。兩個場所附近皆駐軍隊,
旁架機關鎗,預防變亂。參加會議的人限制極嚴,各行政官署、局、所、學堂、軍隊只
准派2名代表入場,其他一概不准入場。袁世凱這日發佈大總統令,授黎元洪為人勳位,
特派哈漢章前來參加武漢的紀念會,並帶來授與黎元洪的嘉禾勳章1枚,以及紀念祭文一
道。黎元洪佩戴此嘉禾章,在首義周年紀念會上演說,他贊頌一番「中華民國共和立憲
政體」誕生,然後便把民國成立1周年「國基未固,民生未寧,秩序未復,紀綱未振,風
俗未淳,奸宄未戢」等等現象歸咎於堅持革命的黨人。又把辛亥革命的功勞完全歸於袁
世凱:「元洪得有今日,武昌得有今日,中華民國得有今日,皆我大總統旋乾轉坤,與
各都督宣戰議和。」
黎元洪演說之後,惟恐革命黨會有非常舉動,匆匆離開會場,連國慶宴會也未敢參
加。
首義紀念日在機槍、大炮保護之下過去,但局勢遠未平定。1913年陰歷年關,又發
生「同志乞丐團」的反黎活動。同志乞丐團的主力是退伍軍人。他們謀生乏術,日食維
難,曾上書黎氏求籌生計,亦被置之不理。於是以胡某等為首,聯合被迫遣散而生活無
著的起義官兵組成同志乞丐團,設立事務所,印發傳單,共謀乞丐生涯。臨近舊歷年關,
同志乞丐團向各暴富戶告貸年費,於是各「偉人鉅子公館鹹有破衣無褐輩」要求資助,
此去彼來,絡繹不絕,甚有成群結隊硬索巨數,不予不走。
黎元洪惟恐聚眾,茲擾來府,別蓄隱謀,即派人攜銀1.2萬元,交給該發起人按名
遣散。同志乞丐團拒卻不受。該團參與革命黨人活動,組織秘密機關,準備發難。黎偵
悉後,督飭軍士警察日夜奔馳,皆以捕亂黨、抄機關、搜軍械為事。捕獲之人皆由軍法
處秘密處死。城內宣佈戒嚴,每日下午2時即閉城門,除軍警、憲兵外,又加派正式軍隊
2營公駐各街巷;並加派楚材號軍艦逡巡武漢。特飭警廳出示禁放鞭炮,甚至不准商舖停
貿閉市,不准舉辦慶祝活動。以至商民無不嗟怨共和反不如專制之自由也。
黎元洪即使這樣防範,仍不能安枕。由於歷次反黎鬥爭均以軍隊為主,他對鄂軍隊
已不信任。同志乞丐團人數甚廣,他不敢繩之以法,又苦於無法安置,便電請袁世凱設
法維持,於是又一批北洋軍進入湖北。
湖北革命黨人幾經鎮壓,黨人被殺得寥落殆盡,稍有學望節操之士,則去之唯恐不
速。南湖馬隊事件後,軍務司正副司長蔡濟民、吳醒漢辭職離去,黎元洪在革命黨人累
累屍骨上,逐步鞏固了自己的統治地位。以後又進一步倒向袁世凱,為袁氏北洋軍統一
全國出力。
孫中山離開北京之後,不再過問袁世凱的政治,而一心撲在中國的鐵路建設上,他
為考察日本實業和解決經營鐵路的經費問題,於1913年2月,與夫人盧慕貞及其子女孫科、
孫婉、英文秘書宋靄齡,乘坐山城丸號輪船離開上海,前往日本。
南京臨時參議院《臨時約法》規定,要在其施行10個月內,需根據臨時參議院制定
的國會選舉法,進行國會選舉。袁世凱由於迫不及待地急切登上大總統寶座,要求臨時
參議院盡快制定出國會組織法和國會選舉法。臨時參議院在袁世凱的催促下,於8月3日
通過了《中華民國國會組織法》和《參議院議員選舉法》、《眾議院議員選舉法》,袁
世凱以臨時大總統的名義,及時予以頒布。
《國會組織法》首先確定國會由參議院和眾議院組成,其次規定參議院由以下幾方
面議員組成:1、各省省議會每省選10名;2、蒙古選舉會選27名;3、西藏選舉會選10名;
4、青海選舉會選3名;5、中央學會選8名;6、華僑選舉會選6名,總計議員274名。眾議
院以各地方人民選舉議員組成,其名額:各省取人口比例主義,每80萬人選議員1名,但
由於全國人口尚未普查,普查也非一時所能辦到,所以各省名額實際分配采取前清諮議
局額數1A3為標準,總計議員596名。
國會議員「選舉法」規定實行限制選舉制。所謂限制選舉,除年齡、居住期限有所
限制外,最主要的是財產限制、教育限制、性別限制。具體規定是:凡有中華民國國籍
的男子,年滿21歲以上,於編製選舉人名冊以前在選舉區內居滿2年以上,具有下列資格
之一者有選舉眾議員、省議員權:1、年納直接稅2元以上;2、有價值500元以上不動產;
3、小學以上畢業;4、有與小學以上畢業的相當資格。其中1、2項為財產資格限制,3、
4項為教育資格限制。
限制選舉使一般貧苦大眾被排於選舉之外。相當一部分工商資產者由於無田產,又
未能在小學畢業,也失去了選舉權。其次,無視女界要求,拒不承認女子有選舉權及被
選舉權。以唐群英為代表的「女子參政同盟會」,為爭取政治上男女平等,從南京到北
京掀起頗有聲勢的女子參政活動,接連兩次上書臨時參議院,指責參議院不承認女子選
舉權,是違背約法,蹂躪人權,不以女子為人,堅決要求補定「女子選舉法」。一部分
參議員同情,大部分參議員拒絕,未經討論,女界要求即被打消了。
「選舉法」雖然對選舉資格作了種種限制,但各省登記的選民仍有4000萬以上,占
總人口4萬萬的9.98%,約每10人中便有1名選民,這較清末諮議局選舉則增加24倍以上
選民。「選舉法」放寬了選舉資格,使更多的人獲得選舉權,畢竟有了點民主氣氛,多
少體現了民主共和精神。
國會選舉自1912年12上旬開始,到次年3月基本結束。
還在國會選舉籌備階段,各黨派就已秣馬厲兵,為全面競選作準備,宋教仁擔任了
國民黨代理理事長後,為了使國民黨在國會選舉中取得多數席位,號召黨員:介紹黨員,
以有選舉權者為標準,蓋黨員愈多,人才愈眾。多一黨員則將來多一選舉權,並可多得
一議員,政治上始有權力。宋教仁還說:
「我們此時雖然沒有掌握著軍權和政權,但世界上的民主國家,政治的權威是集中
於國會的。所以,我們要停止一切運動,來專注於選舉運動。我們要在國會裡頭獲得半
數以上的議席,進而在朝,就可以組成一黨的責任內閣;退而在野,也可以嚴密的監督
政府,使它有所憚而不敢妄為,應該為的,也使它有所憚而不敢不為。」
共和黨也視國會選舉為最注重之事,決心傾力以爭。統一黨於選舉一事,同樣不甘
落後,它聲稱:「無論用何項手段,總以不使國民黨取勝為是。」民主黨雖成立最晚,
但它以選舉勝利激勵黨員說:「出而組織內閣,出而為各省省長,掌握政權,亦何所不
可。」
各黨激烈地競選,而又不是通過宣傳政見,而是倚仗行政手段控制選舉,那選舉便
不可能在完全「合法」範圍內進行,以至明搶暗奪,愈演愈烈,出現了種種「怪狀」和
「醜聞」。諸如浮報選民,競相傚尤;拉票、冒投,還有比拉票、冒投更為新奇的,就
是「列名指定」,真是無奇不有;搶票、毀票,時有發生;金錢收買,變本加厲;手持
手槍,威逼脅迫;那些預料不能取勝的政黨,最後使出拒不到會,以為抵制。「選舉法」
固然有違法、舞弊情事,得向地方、高等審判廳起訴的明文規定,但司法機關通常為一
黨把持,很難做出公正裁決,起訴、審判,幾若虛設,無法有效地制止舞弊行為的發生。
國會選舉開始,人們普遍歡欣鼓舞,認為「吾國今日之國勢已如是,強弱興亡,在
此一舉」。但五花八門的選舉作弊現象,使許多人大失所望,也引起不少選民的反感。
但是,儘管暴露出上述種種污點,卻並非所有選民都不珍惜自己的權利,因此卷入了唯
黨是爭的漩渦,當選議員者,也不都是出於非法手段。有數千萬選民參加的國會選舉,
客觀上又是全國範圍內的一次民主大演習,使人民平等、人民有權利決定國家事務的觀
念得到進一步傳播。
宋教仁擔任了國民黨代理理事長後,成為該黨最引人注目的人物。為了把中國建成
一個獨立富強的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他第一步是領導國民黨奪取國會選舉勝利,組織
完全政黨內閣。1912年10月18日,宋教仁離京南下,佈置各省選舉事宜,同時順道探望
離別8年的老母和妻子。不久,傳來國民黨初選告捷的消息,他興奮不已,又匆匆告別親
人,繼續出游。他經長沙到上海,後又到杭州與南京,到處會見國民黨人,到處發表慷
慨激昂的演說,他的演說沒有謾罵,沒有恫嚇,表現了一個政治家「平心論事的風度」。
他的演說,抨擊袁世凱政府,反覆宣傳國民黨的政見,滿懷信心地準備組織國民黨內閣,
實行他的政治抱負。宋教仁的活動,博得了各界的支持。
在參眾兩院初選和復選中,國民黨獲得了壓倒優勢的勝利。在眾議院的596個席位中,
國民黨獲得269個,占45.1%,共和、統一、民主黨為154個,占25.7%。在參議院的
274個席位中,國民黨獲得123個,占44.9%,共和黨、統一、民主黨為69個,占25.2
%。國民黨雖未能達到超過半數的地位,但所占議席數,遠遠超過了其他任何政黨。國
民黨競選的勝利,使全黨一片歡騰。但是,在國會如何開法?憲法如何制定?國民黨人
同袁世凱勢力展開了激烈地爭論。
《民權報》在上海組織歡迎國會團,發表《歡迎國會團宣言書》,倡議國會自行召
集,先開預備會議於上海,再舉行成立會於南京,認為這樣可以保持立法機關的安全,
預防北京的干涉,使議員可以自由議定憲法,選舉總統。
袁氏一聞此說,即張惶失措,日夕焦慮,求所以消弭之策。首先出來替袁世凱說話
的是原同盟會會員孫毓筠。他發表反對遷移國會的通電。說自行召集國會,自行擇定國
會地點,即是變更國都地點,欲假國會之力,迫政府使必遷南方而後已。自孫、黃入都
後,南北意見已洽,今倡此議,徒今南北人心又生一重惡感,影響所及大有全國分裂之
憂,小則亦起亂公安之漸。
針對孫毓筠的通電,激進派進行批駁,雙方又展開了激烈的論戰。
袁世凱使出種種手段,力圖取消「國會歡迎團」。他暗中指使馮國璋通電進行威嚇,
說:「該團員競肆其無意識謬論,冀破壞我民國初基,其罪既不容誅,其心尤不可問。
國璋嫉惡如仇,愛國如命,凡有敢簧鼓其僻辭邪說,冀以動搖國本、盅惑人心者,惟有
執法以隨其後。」
袁世凱親自上陣,電令程德全取消「國會歡迎團」,並通電各省:「謂人心甫定,
倘再動搖,演成分裂局面,不啻自求滅亡。」
有人問袁:「上海歡迎國會團一事,甚為危險,總統當有以防其漸。」
袁答道:「這都是瞎鬧,本可以不理他們,他們若真干起來,則穩健派必齊到了北
京,其余暴烈派主張南都者,必不肯來,就一概不要他,一概除名,令各地方另選。如
果他們不服,我自有辦法。」
上海歡迎國會團成立後,曾派出代表到各地活動,並得到各地革命派的激烈進步分
子的熱烈響應,繼上海歡迎國會團之後,在北京成立了國會地點研究會。袁世凱想盡辦
法,破壞歡迎國會團。利用金錢收買,允以官爵加以引誘,是袁世凱的一貫手法。袁通
過孫毓筠用巨款收買了北京國會地點研究會赴上海代表石寅生,讓石寅生到上海去活動,
解散歡迎國會團。由於國民黨穩健派不支持歡迎國會團的活動,它們的目的便不能達到。
憲法如何制定問題,袁世凱一再聲明,他反對制定限制總統權力的憲法;國民黨人
則反覆論述,憲法為一國基礎,一字之出入,或關係於國本之安危,一語之增減,或關
系於國民之消長,決不可忽視。袁世凱無視國會組織法「憲法由參眾兩院各選同數委員
起草議定」之規定,企圖另行成立憲法起草機構,以便加以操縱控制。在袁的授意下,
江蘇都督程德全發出通電說:
「夫憲法必由國會起草,表面雖似合共和原理,而實質上其弊甚大,因為國會中立
法事件,極為紛繁,再益以最重之憲法草案,其不能得寬閒之時間,靜一以求之,是可
斷言者。」
他主張由各省都督聯合呈請大總統向參議院提議,仿美國各州推舉代表之例,由各
省都督,各舉學高行修識宏才俊之士2人,一為本省者,一為非本省者,集為憲法起草委
員會。草案既立,然後提交國會,再行議決。
程德全的通電,遭到國民黨的猛烈抨擊,但得到許多都督的通電贊同。袁世凱便利
用這些通電,宣佈成立憲法起草委員會,國務院選定李家駒、汪榮寶、楊度等為委員。
袁世凱的這一舉動,立即遭到國民黨的反對,北京國民黨本部否認憲法起草委員會。
不僅國民黨否認,連一向支持袁世凱的黎元洪也不贊成設立憲法起草委員會。
袁世凱鑒於成立憲法起草委員會確實沒有法律根據,便將起草委員會改稱討論委員
會。這事又遭到國民黨人的批駁,激烈抨擊袁世凱有心劫奪,必欲將僅存一線之立法權
摧殘之無餘而後快。袁世凱又將憲法討論委員會改稱憲法研究委員會,但仍遭到批駁。
國民黨與袁世凱勢力的爭論,不限於憲法的起草權,而且涉及憲法的內容。袁世凱
先是一再表示反對限制總統權力的「弱國憲法」,後來又明白地提出,憲法必須規定
「國務總理及陸海軍總長委任之權,為總統專有,方能為正式總統之候補員。」為適應
袁世凱的要求,雲南都督蔡鍔、江蘇都督程德全、貴州都督唐繼堯、四川都督胡景伊、
直隸都督馮國璋、山東都督周自齊、河南都督張鎮芳、陝西都督張鳳翽八省都督,致電
袁世凱,提出制定憲法的4條要點,為袁世凱張目。這4條是:1、組織內閣無須取得國會
同意;2、大總統任期7年以上;3、大總統有解散國會之權;4、大總統有不可裁奪之法
律權。袁世凱接此電,喜出望外,立刻交給憲法研究會作為議題。
這個消息發表後,國民黨人立即發表文章抨擊,指責8都督逢迎袁世凱,實為無理取
鬧。國民黨根本不承認什麼憲法研究會,聲言研究會的經費應該由都督自己拿出,所研
究的結果,不得向國會饒舌一句。
袁世凱沒有達到目的,由於輿論界的批駁,使各省所舉憲法起草委員,其自好者皆
電京辭不就職。這樣袁世凱始終沒有能建起一個「學高行修識宏才俊之士」的班子。袁
世凱所成立的那個有楊度、汪榮寶、李家駒等人的「旋起旋滅」的憲法起草委員會,也
始終沒有得到參議院的通過。袁世凱得知參議院將他提出的「憲法起草委員會大綱案」
打消的消息,大怒:「若正式政府成立,選舉余為大總統,國會新訂憲法對大總統責任
權限過於苛刻,沒有意外干涉,余不認其咎。」
除國會如何開法,憲法如何制定之外,還有選舉誰做正式大總統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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