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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少年弟子抬來了一張與人等高的本色大板在中間大案前立好,陳囂便扶著荀子出了山洞。午後艷陽當頭,庭院林下卻是山風習習涼爽宜人。各在錯落山坡的石案前席地而坐的弟子們見老師到了,便一齊拱手高聲齊誦一句:「治學修身,磨礪相長!」荀子從容走到恰在半坡的中間大案前,坐到一張大草蓆上淡淡一笑:「今日臨機大講,所為只有一事:名家辯士公孫龍子,要來蒼山學館論戰。為師老矣!若得你等後學與公孫龍子論戰而勝,老夫不勝欣慰也!為此,你等須先得明瞭名家之來龍去脈與所治之學,亦當熟悉老夫當年與名家三子之論戰情形。故此,今日大講之題便是:名實之辯與二十一事。」荀子緩緩巡視了一遍林下弟子,輕輕叩著大石案,「誰先來說說,何謂二十一事?」話音落點,弟子們的目光便齊刷刷聚在了荀子左右的三位大師兄身上。
「弟子慚愧!」李斯對著荀子深深一躬,「名家之學,弟子素來不以為然,心存輕慢,二十一事大約只記得一半……」
「弟子也只記得一半。」陳囂也是滿臉張紅。
「學宜廣博也!」荀子輕輕歎息了一聲,「積土成山,風雨興焉。積水成淵,蛟龍生焉。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老夫所做《勸學》篇,你等日每誦之,見諸己身便熟視無睹,此修學之大忌也,戒之戒之!」
弟子們滿場肅然,人人有羞愧之色。便在此時,卻見韓非一拱手吟唱道:「老師明察,弟子以為名家陷於瑣細詭辯,關注此等學問,無異於自入歧途也!兩師兄原是瀏覽過名家之學,只記憶有差,不足為過也!」
「韓非學兄差矣!」一黃衫少年弟子赳赳站起高聲道,「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此求學之道也!名家縱失之荒謬,亦是天下一大家。不知不戰,無以開正道之學,何言不足為過也!」
「甘羅此說卻是在理。」荀子淡淡一笑,「韓非素來博聞強記,是當真不知二十一事,還是輕蔑名家不屑重申?」
「老師明察!」韓非慨然一拱,「弟子對名家二十一事尚算熟悉,這便給諸位學弟解說一遍。」見荀子點頭,韓非便起身走到大板前拿起案上一方白土,在大板上寫一條唱說一條,雖來得緩慢,卻也將二十一事說了個通透。
原來,這「二十一事」卻是名家四位大師惠施、宋鉼、尹文、公孫龍子先後提出的二十一個論戰命題,件件與常識背道而馳,教人匪夷所思!出世伊始,二十一事便遭到了法儒墨道四大顯學的輕蔑嘲諷,任名家孜孜尋釁,四家大師卻幾乎是無一例外地不屑與之論戰。然則,無論顯學大家們如何蔑視,名家「二十一事」卻以新穎奇特乃至為常人喜聞樂道的方式,在天下士林與庶民國人中蓬蓬勃勃地成了勢頭。但凡坊間酒肆聚會,遊學士子們便會不期然選擇一個命題,相互駁論以為樂事。市井國人之能者,也會在親朋遇合之時津津樂道地辯駁卵究竟有沒有毛,雞究竟是兩腳還是三腳,不管結論如何,人們都會快樂得捧腹大笑。如此奇特功效,任何一家顯學都望塵莫及!由是日久,無論顯學名家們如何斥責名家惑亂人心,終究都無法對名家的二十一事置若罔聞了。
於是,相繼有了墨子莊子一班大師對名家的種種駁斥。
戰國諸大家之中,以莊子對名家最有興趣,在《天下篇》中破例記載了名家的「二十一事」並做了評判。有人說,莊子與名家大師惠施是論學之友,很熟悉惠施,也很讚賞惠施的學問,故而關注名家。也有人說,莊子淡泊寬容,對天下學問皆無敵意,是故與名家能和而不同。然則無論如何,莊子終歸不贊同惠施的學說。用莊子的話說便是:「惠施多方(廣博),其書五車,其道舛駁,其言也不中!」在記錄「二十一事」之後,莊子又批駁了追隨名家的辯者們:「辯者之徒,飾人之心,易人之意,能勝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辯者之囿也!」但莊子也實事求是地承認:「(二十一事)天下之辯者相與樂之!」
真正直搗名家學說之根基者,還只有荀子。
看官留意,名家「二十一事」在戰國後期已經引起諸子百家之廣泛注意。其後兩千餘年,「二十一事」始終被歷代學者以各種各樣的方式做著各種各樣的拆解,孜孜以求,奇說百出,以致成為中國學說史的一道奇特的思辯風景!然歲月蹉跎文獻湮沒,傳之今世,二十一事已成撲朔迷離的古奧猜想,許多命題已經成為無解之謎,依然被當代各色學者們以各種觀念揣摩著研究著。應當說,作為先秦非主流的名家,其思辯之精妙,實在是人類思想史的奇葩!這是後話了。
這名動天下的「二十一事」是:
其一,卵有毛。卵者,蛋也。蛋無毛人人皆知。名家偏說蛋有毛,其推理是:蛋能孵
化出有毛之物,故而蛋有毛。
其二,雞三足。雞有兩腳人人皆知,名家卻偏說雞有三隻腳。公孫龍子在其《通變論》中說得理由是:「雞足(名稱)一,數(雞)足二,二而一故三。」
其三,郢有天下。郢者,楚國都城也。郢,分明只是天下的一小部分。名家卻偏說郢包含了天下,其理由是:郢為「小一」,天下為「大一」,「小一」雖是「大一」之一部,其實卻包含了整個「一」之要素,故雲郢有天下。兩千餘年之後,胡適先生解此命題道:「郢雖小,天下雖大,比起那無窮無盡的空間來,兩者都無甚分別,故可說『郢有天下』。」
其四,犬可以為羊。犬就是犬,羊就是羊,這在常人眼裡是無須辯說的事實。可名家偏說犬也可以是羊,羊也可以是犬!《尹文子》對此種說法的理由是:物事的名稱由人而定,與實際物事並非渾然一體;鄭國人將未曾雕琢的玉叫「璞」,周人卻將沒有風乾的老鼠肉叫做「璞」,換言之,玉石也可以為老鼠肉!
其五,馬有卵。馬為胎生,禽為卵生,馬根本不可能產蛋。可名家卻偏偏說馬能生蛋!惠施的理由是:「萬物畢同」(萬物本質是同一的),胎生之馬與卵生之禽都是(動)物,馬完全可以有蛋,或者可以蛋生。兩千餘年後的胡適先生解此命題說:「馬雖不是『卵生』,卻未必不曾經過『卵生』的一種階級。」倒是頗見諧趣也。
其六,丁子有尾。丁子者,楚國人對蝦蟆(青蛙)之稱謂也。人人皆知青蛙沒有尾巴,可名家偏偏說青蛙有尾巴!其理由便是:青蛙幼體(蝌蚪)有尾,可見其原本有尾,故雲丁子有尾也。
其七,火不熱。火可燒手,雖三歲小兒知之也。可名家偏偏說火不熱,其理由是:火為名,熱為實,「火」不是熱;若「火」是熱,人說「火」字便會燒壞嘴巴;說「火」而不燒嘴巴,可見火不熱也。
其八,山出口。山者,溝壑�糪p之象也。尋常人所謂「山口」,說得是進出山巒的通道。可名家偏說,此等「山口」出於人口,並非真正山口;故此,「山口」非山口,山口當是山之出口,譬如火噴(火山)之口、水噴(山泉)之口,聲應(回聲)之口,皆謂「山出口」也。
其九,輪不碾地。常人皆知,車行於地,車輪非但會碾在地上,而且會留下深深的轍印。可名家偏偏說,車行於地,輪子並不碾在地上。其理由是:輪為全物,所碾部分乃輪之些許一點也;地為全物,被碾者乃些許一點也;碾地之輪非「輪」,被碾之地非「地」,故此輪不碾地也。
其十,目不見。眼睛能看見物事(盲人除外),這是誰也不會懷疑的事實。可名家偏偏卻說眼睛看不見東西,豈非咄咄怪事!公孫龍子的理由是:暗夜之中,人目不見物;神眠之時,人目亦不見物(熟視無睹),可見目之不能見物也;目以火(光線)見物,故目不見,火(光線)見物也;目以神(注意力)見物,故目不見,神(注意力)見也。
十一,指不至,至不絕。常人看來,只要用手指觸摸某件物事,也就知道了這件物事的情形。這便是尋常士子學人們所謂的「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也就是說,常人總以為只要看見了(視)接觸了(察)物事,自然便知道了這件物事的形狀體貌(外觀)與其屬性(意),從而能夠對物事命名。可名家偏偏說,常人這種認知事物的方法是錯誤的,人即使接觸了某件物事,也不能完全知道這件物事(指不至);即使為某件物事定下了名稱,也不能完全知道這件物事的全部(至不絕)!名家在這裡說的「至」,不是「到達」,而是「窮盡」之意。用白話說,「指不至,至不絕」便是,接觸了事物不能窮盡事物,命名了事物同樣也不能窮盡事物。這是「二十一事」中最具思辨性的命題之一,名家大師公孫龍子甚至特意作了一篇《指物論》來闡發他的見解。
十二,龜長於蛇。蛇比龜長,成體尤其如此,這是人人皆知的常識。可名家偏說龜比蛇長,不能不令人愕然!其理由是:龜有大小,蛇有長短,大龜可以長過短蛇,故雲龜長於蛇也。名家大師惠施從此出發,生發出一大篇常人難以窺其堂奧的辨物之論:「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內,謂之小一。無厚,不可積也,其大千里。天與地卑,山與淵平。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大同而與小同異,此謂小同異;萬物畢同畢異,此謂大同異。南方無窮而有窮。連環可解也。汜愛萬物,天地一體也!」
十三,矩不方,規不可以為圓。矩者,曲尺也。規者,圓規也。常人皆知,曲尺是專門用來畫方的,圓規是專門用來畫圓的。連荀子在《賦》篇中也說:「圓者中規,方者中矩。」可見方圓規矩非但是常人常識,也是學家之論。可名家偏偏說:曲尺不能畫方,圓規不能畫圓!名家的說理是:「方」與「圓」都是人定的名稱,既是名稱,便有共同標尺(大同);而規、矩所畫之圓之方,事實上卻是千差萬別(大異);是故,矩所畫之方非「方」,規所畫之圓非「圓」;所以說,矩不能畫方(「方」),規不能畫圓(「圓」)。
十四,鑿不圍枘。鑿者,卯眼(榫眼)也。枘者,榫頭也。榫頭打入,榫眼自然便包圍了榫頭。這是誰都懂得的事理。可名家偏偏說,榫眼包不住榫頭!名家的理由是:榫頭入榫眼,無論多麼嚴實,都是有縫隙的;否則,榫眼何以常要楔子;是故,鑿不圍枘也。
十五,飛鳥之影未嘗動也。鳥在天上飛,鳥兒的影子也在動。這是三歲小兒都知道的常識。可名家偏說,飛鳥的影子是不動的!公孫龍子的說法是:「有影不移,說在改為。」意思是說:鳥影不動。飛鳥與影子總是在某一點上,新鳥影不斷生成,舊鳥影不斷消失,此謂影動(改為)之錯覺也!
十六,簇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時。射出的箭頭在疾飛,這是誰都看得見的,常人沒有人會說箭頭不動。可名家卻說,疾飛的箭頭既不動(不行)也不停(不止)!令人驚歎的是,名家此說與稍早的古希臘學者芝諾在遙遠的愛琴海提出的「飛矢不動」說幾乎如出一轍!芝諾的理由是:一支射出的箭在飛,在一定時間內經過許多點,每一瞬間都停留在某一點上;許多靜止的點集合起來,仍然是靜止的,所以說飛箭是不動的。而中國名家的說理是:疾飛之箭,每一瞬間既在某點又不在某點;在某點便是「不行」,不在某點便是「不止」,故雲飛矢不行不止!與芝諾說理相比,既在又不在(不行不止),顯然比純粹「不動」說深邃了許多。
十七,狗非犬。常人觀之,狗就是犬,犬就是狗,一物二名而已。可名家卻說,狗不是犬!周典籍《爾雅??釋畜》云:「犬未成豪曰狗。」也就是說,犬沒有長大(豪)時叫做狗。公孫龍子由此說理:二名必有二物,狗即「狗」,犬即「犬」;狗不是犬,犬亦不是狗;非大小之別也,物事之別也。
十八,黃馬驪牛三。驪牛者,純黑色牛也。在常人看來,一匹黃馬與一頭黑牛,顯然便是兩物。名家卻說,一匹黃馬與一頭黑牛是三件物事!公孫龍子的理由是:黃馬一,黑牛一,「黃馬黑牛」名稱一,故謂之黃馬黑牛三。這與「雞三足」乃同一論戰命題。
十九,白狗黑。白狗是白狗,黑狗是黑狗,這是常人絕不會弄錯的事。可名家偏與常識唱對台,說白狗可以是黑狗!理由便是:狗身有白曰白狗,狗身有黑曰黑狗;今白毛狗生黑眼睛,同為狗身之物,故白狗也是黑狗。墨子當年為了批駁此論而先解此論,在《小取》篇推論解說:馬之目眇(瞎),謂之馬眇(瞎馬);馬之目大,而不謂之馬大。牛之毛黃,謂之牛黃;牛之毛眾,而不謂之牛眾。據此推論:狗目瞎可叫做瞎狗,狗目黑自然可以叫做黑狗也。
二十,孤駒未嘗有母。無母之兒為孤兒,無母之駒為孤駒。然無論孤兒孤駒,都是曾經有過母親的。這是常人毫不懷疑的事實。但名家卻說,孤駒從來(未嘗)沒有過母親!理由便是:「孤駒」,物名也,母死謂「孤駒」,母未死不謂「孤駒」;但為「孤駒」,一開始便沒有母親;故雲,孤駒從來沒有母親。
二十一,一尺之椎,日取其半,萬世不竭。一根木杖用刀攔腰砍斷,每日從中一半一半砍去,砍不了幾日便砍無可砍,木杖自然也就不存在了。這是常人都知道的事理。名家卻說,即或一尺長的木杖,每日取一半,萬世也分割不盡!理由便是:物無窮盡(物不盡),一尺之椎本身有盡,然不斷分割(取),便成無盡也。
到了戰國中後期,公孫龍子成為名家最有名的大師。這公孫龍子非但對「二十一事」大有增補,更獨創了「離堅白」(石頭的「堅」與「白」是可以分離的)、「白馬非馬」等論戰題目。因了「二十一事」已為天下熟知,所以公孫龍子後期的這兩個命題便沒有列入「二十一事」之中。雖然如此,卻也同樣是名家的重要命題。
卻說公孫龍子率一班追隨者遊歷天下處處求戰,竟日漸大成勢頭。許多名士即或不贊同名家之說,卻也公然欽佩公孫龍子學問。這年來到邯鄲,平原君邀得信陵君與幾個名士與公孫龍子席間論戰,恰恰便有當世兩個最負盛名的顯學大家——荀子與孔子第六代孫孔穿。孔穿自恃大儒,不屑與公孫龍子辯駁那些雞零狗碎偏離大道的雜說,只淡淡笑道:「白馬非馬,異說也。公孫子若棄此說,孔穿便拜足下為師耳。」
「足下大謬也!」公孫龍子昂昂然道,「吾之成名,惟因白馬非馬之辯也!果真棄之,何以教人,何以為足下之師?」
「豈有此理!」孔穿頓時張紅了臉。
「無理者,足下也!」公孫龍子笑道,「足下欲拜人為師,無非因才學不如人也。今足下要我棄立身之說,猶先教誨於我而後再求教於我,豈非無理也!再說,白馬非馬之說,當年孔子也曾用之,足下何以羞於受教耳?」
「子大謬也!先祖幾曾有過此等邪說?」
「足下學未到家也!」公孫龍子卻是頗有戲謔,「當年,楚王射獵而丟失弓箭,左右急忙尋找。楚王曰『楚人丟之,楚人得之,何須尋找?』孔子聞得此事評點曰,『楚王道未至也!人丟弓,人得弓。何須定說『楚人』?由此看去,孔子視『楚人』與『人』為二,『楚人』非『人』也!足下若贊同孔子楚人非人之說,卻又指斥白馬非馬,豈非矛盾之謬乎!」
「詭辯邪說!」孔穿憤憤然一句便噎得沒了話說。
「公孫子又來惑人矣!」一生論戰的荀子終於沒能忍得住,擲下大爵便與公孫龍子論辯起來,從白馬非馬說開去,到離堅白又到二十一事,兩人直從正午論戰到風燈高挑,竟是未見分曉。平原君信陵君大為振奮,次日在胡楊林下搭起了高台,三千門客與遊學邯鄲的名士將胡楊林擠得滿蕩蕩人山人海。公孫龍子支撐三日,最後終於長笑一躬:「在下今日拜服,心中卻終歸不服也!但有十年,再見分曉!」
荀子乃趙國大家,平原君倍感榮耀,將書吏錄寫的論戰辯辭廣為散發,自然也給了荀子長長一卷。此後荀子到了蘭陵,便將論戰辭做了一番修訂,定名為《正名》。這《正名》篇備細記載了荀子對名家的全面批駁,使公孫龍子「今日拜服」的要害卻在其中的根基之論,大要有三:
其一,正名正實。也就是先對「名」「實」作出明確界定。荀子說:「名固無宜(物事的名稱本無所謂好不好),約之以命(眾人相約以命名)。約定俗成謂之宜,易於約則謂之不宜。名無固實(什麼名稱指向什麼物事,並非一開始就固定的),約之以命實(眾人相約用這個名稱命名這個物事),約定俗成謂之實名(眾人都承認了,這個實物的名稱也就確立了)。」荀子此論一出,「名」「實」便有了確定的界限。
其二,名、實之關聯變化。名家辯題之出,大多在名實之間的關聯變化上做文章。所以荀子特意申明:「名有固善(名稱要起得很好),逕意而不拂(平直易曉而不使人誤解),謂之善名。物有同狀而異所者(物事有形狀相同而實質不同者),有異狀而同所者(有形狀不同而實質相同者),可別也。狀同而異所,雖可合,謂之二實。狀變而實無別而為異者,謂之化,有化而無別,謂之一實。此事之所以稽實定數也(稽查物事的實質來確定名稱的多寡),此,制名之樞要也。後王之成名,不可不察也。」這裡,對名實之變做了根基上的說明,實際上便駁倒了名家的混淆名實之論。譬如名家「二十一事」之「狗非犬」,便是拿大狗小狗名稱不同做文章。可荀子指出,形狀變而「實」沒有區別,只是相異,這便是化(變化),有變化而無區別,便是二名「一實」!也就是說,大狗小狗形狀各異,其「實」相同,所以是一種物事而兩種名稱罷了。
其三,揭示名家辯術要害所在。荀子羅列了名家所有命題的三種辯術,叫做「三惑」(三種蠱惑之法):其一,用名以亂名,如狗非犬、白馬非馬等辯題;其二,用實以亂名,如山出口、山與淵平等辯題;其三,用名以亂實,如黃馬驪牛三等辯題。如此一來,名家之「術」便了無神秘,詭辯之法也易為人識破了。
《正名》篇最後告誡天下士子說:「無稽之言,不見之行,不聞之謀,君子慎之!」也就是說,對那些徒以言辭辯術標新立異驚人耳目的言行,一定要慎重辨別。顯然,這是對名家的警告,也是對天下學子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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