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國演義 第二十一回 訊兇犯直言對簿 延律師辯訟盈庭 卻說滬寧車站的西崽,審視捕房人犯,指出兇手面目。那人不禁大駭,把頭垂下,只口 中還是抵賴,自言:「姓武名士英,籍隸山西,曾在雲南充當七十四標二營管帶。現因軍伍 被裁,來滬一游,因與應桂馨素來認識,特地探望,並沒有暗殺等情。」法總巡哪裡肯信, 自然把他拘住。但武士英既是兇手,何故未曾逃匿,卻在應宅安居呢?說將起來,也是宋靈 未泯,陰教他自投網中,一命來抵一命。可為殺人者鑒。 原來武士英為應所使,擊死宋教仁,仍然逃還應家。應桂馨非常贊賞,即於二十三日晚 間,邀他至李桂玉家,暢飲花酒。此外還有座客數名,彼此各招名妓侍宴。有一李姓客人, 招到妓女胡翡雲。胡妓甫到,才行坐定,即有中西探到來,將應桂馨拘去。座客聞到此信, 統吃了一大驚; 內有武士英及胡翡雲,越加謊張。武士英是恐防破案,理應賊膽心虛,那胡翡雲是個妓 女,難道也助應逞兇麼?小子聞得胡應交情,卻另有一番緣故。應素嗜鴉片,嘗至胡妓家吸 食。他本是個闊綽朋友,纏頭費很不吝惜,胡妓得他好處,差不多有萬金左右,因此親密異 常,彷彿是外家夫婦。此日胡妓應召,雖是李客所征,也由應桂馨代為介紹。李客聞應被 拘,遂語胡妓道:「應君被拘,不知何事?卿與他素有感情,請至西門一行,寄語伊家,可 好麼?」李客不去,想亦防有禍來。胡妓自然照允。武士英亦插嘴道:「我與她同去罷。」 自去尋死。於是一男一女,起身告辭,即下樓出弄,坐了應桂馨原乘的馬車,由龜奴跨轅, 一同到了應宅。方才叩門進去,那法租界中西探二十余名,已由法總巡電話傳達,說是由英 總巡轉委,令他們至應宅看管。他們乘著開門機會,一擁而入,竟將前後門把守,不准出入。 胡翡雲頭戴瓜皮帽兒,梳著油松大辮,身穿羔皮長袍,西緞馬褂,仿效男子裝束,前回 所說的男裝女子,就是該妓。解明前回疑團。她與武士英同入應宅,報明桂馨被拘,應家女 眷,還道是因她惹禍,且問明武士英,知她是平康裡中人,越加不去睬她。她大是掃興,回 出門房,欲呼龜奴同去,偏為西探所阻,不令出門,她只得兀坐門房,也是冷清清的一夜。 總算是遙陪應桂馨。次日,英法兩總巡俱到,見門房內坐著少婦,不管她是客是主,竟驅她 同上樓房,一室圈禁。 胡翡雲叫苦不迭,沒奈何捱刻算刻;就是飲食起居,也只與應宅媼婢,聚在一處。真叫 做平地風波,無辜受苦哩。受了應桂馨許多金銀,也應該吃苦幾日。 又過了一天,法總巡帶了西探三名,華捕四名,並國民黨員一人,又到應宅搜查,抄得 極要證物一件,看官道是何物?乃是五響手槍一柄,槍內尚存子彈二枚,未曾放出,拆驗槍 彈,與宋教仁腰間挖出的彈子樣式相同,可見得宋案主兇,已經坐實,無從抵賴了。主兇還 不是應桂馨,請看下文便知。是日下午,即由法國李副領事、聶讞員,與英租界會審員關炯 之,及城內審判廳王慶愉,列坐會審。兇犯武士英上堂,起初不肯供認,嗣經問官婉言誘 供,乃自言本姓本名,實叫作吳福銘,山西人氏,曾在貴州某學堂讀書,後投雲南軍伍,被 裁來滬,偶至茶館飲茶,遇著一陳姓朋友,邀我入共進會。晚上,同陳友到六野旅館寓宿, 陳言應會長欲辦一人。我問他有何仇隙?陳言:「這人是無政府黨,我等將替四萬萬同胞除 害,故欲除滅那廝,並非有甚麼冤仇。」我尚遲疑不決。次日,至應宅會見應會長,由應面 托,說能擊死該人,名利雙收,我才答應了去。到行刺這一日,陳邀我至三馬路半齋夜餐, 彼此酒意醺醺,陳方告訴我道:「那人姓宋,今晚就要上火車,事不宜遲,去收拾他方好 哩。」說畢,即潛給我五響手槍一柄。陳付了酒鈔,又另招兩人,同叫車子到火車站,買月 台票三張。一人不買票,令在外面看風。票才買好,宋已到來,姓陳的就指我說:「這就是 宋某。」後來等宋從招待室出來,走至半途,我即開槍打了一下,往後就逃。至門口見有人 至,恐被拘拿,又從朝天放了兩槍,飛奔出站,一溜風回到應家,進門後,陳已先至,尚對 我說道:「如今好了,已替四萬萬同胞除害了。」應會長亦甚贊我能幹,且說:「將來必定 設法,令我出洋游學。」我當將手槍繳還陳友,所供是實。問官又道:「你行刺後,曾許有 酬勞否?」武言:「沒有。」問官哼了一聲,武又道:「當時曾許我一千塊洋錢,但我只拿 過三十元。」問官覆道:「姓陳的哪裡去了?叫什麼名字?」武答道:「名字已失記了。他 的下落,亦未曾知道。」問官命帶回捕房,俟後再訊。所獲嫌疑犯十六人,又一一研訊,內 有十一人略有干連,未便輕縱,余五人交保釋出,還有車伕三人,也無干開釋。 法總巡復帶同探捕等復搜應宅,抄出外國箱及中國箱各一只,內均要件,亦飭帶回捕 房。越宿,再行復訊。又問及陳姓名字,武士英記憶一番,方說出「玉生」兩字,余供與昨 日未符,但說:「與應桂馨僅見一面,刺宋一節,統是陳玉生教導,與應無涉等情。」這明 是受應囑托。問官料他狡展,仍令還押。胡翡雲圈住應宅,足足三日三夜,虧得平時恩客, 記念前情,替她向法捕房投保,才得釋放。翡雲到處哭訴,說是三日內損失不少,應大老曾 許我同往北京,他做官,我做他家小,好安穩過日,哪知出此巨案,我的命是真苦了。這且 擱過不提。 且說應桂馨被押英捕房,當下卜總巡稟請英副領事,會同讞員聶榕卿,開特別公堂審 問,且令王阿法與應對質,應一味狡賴。英副領事乃將應還押,俟傳齊見證,再行復訊。王 阿法著交保候質。是時江蘇都督程德全,以案關重大,竟親行至滬,與黃興等商量辦法。孫 文亦自日本聞警,航歸滬瀆,大家注意此案,各在黃公館中,日夕研究。陳其美亦曾到座, 問程督道:「應桂馨自稱江蘇巡查長,曾否由貴督委任?」程德全道:「這是有的。」黃興 插口道:「程都督何故委他?」程德全半晌道:「唉!這是內務部洪蔭芝,就是洪述祖所保 薦的。」黃興點頭道:「洪述祖麼?他現為內務部秘書,與袁總統有瓜葛關係,洪為老袁第 六妾之兄,故黃言如此,詳情悉見後文。我知道了。這案的主因,尚不止一應桂馨呢。」程 德全道:「我當徹底清查,免使宋君含冤。」黃興道:「但望都督能如此秉公,休使元兇漏 網,我當為宋漁父拜謝哩。」說著,即起向程督鞠躬。程督慌忙答禮,彼此復細談多時,決 定由交涉使陳貽范函致各國總領事,及英法領事,略言:「此案發生地點,在滬寧火車站, 地屬華界,所獲教唆犯及實行犯,均系華籍,應由華官提訊辦理,請指定日期,將所有人 犯,及各項證據解交」等情。陳函交去,英領事也有意承認,惟因目前尚搜集證據,羽黨尚 未盡獲,且俟辦有眉目,轉送中國法庭辦理,當將此意答覆。 陳交涉使也無可如何,只好耐心等著。法領事以應居文元坊,屬法租界管轄,當提應至 法廨會審。英領事不允,謂獲應地點,在英租界中,須歸英廨審訊,萬不得已,亦宜英法會 同辦理。華人犯法,應歸華官辦理;且原告亦為華人,案情發生又系華地,而反令英法領 事,互奪裁判權,令人感喟無窮。法領事乃允將兇犯武士英,轉解至公共租界會審公堂,聽 候對質。當由法捕房派西捕五人,押著武士英,共登汽車,送至公廨。 武身穿玄色花緞對襟馬褂,及灰色羊皮袍,頭戴狐皮小帽,由兩西探用左右手銬,攜下 汽車,入廨登樓,靜候傳訊。武並無懼色,反自鳴得意道:「我生平未曾坐過汽車,此次為 犯案,卻由會審公堂,特用汽車迎我,也可算得一樂了。」送你歸天,樂且無窮。那應桂馨 愈覺從容,仗著外面的爪牙,設法運動,且延請著名律師,替他辯護。於是原告工部局代 表,有律師名叫侃克,中政府代表,由程都督延聘到堂,亦有律師,名叫德雷斯,被告代 表,且有律師三人,一名愛理司坦文,一名沃克,一名羅禮士。這許多律師,沒一個不是西 洋人。臨審時,應武兩犯,雖曾到庭,問官卻不及訊問,先由兩造律師,互相辯駁,你一 句,我一語,爭論多時,自午後開審,到了上燈,律師尚辯不清楚,還有什麼工夫問及應武 兩犯,只好展期再訊。武仍還押法捕房,應亦還押英捕房。至第二次開審,宋教仁的胞叔宋 宗潤,自湘到滬,為侄伸冤,也延了兩個律師,一名佑尼干,一名梅吉益,也統是西人,律 師越請越多了。無非畀西人賺錢。 嗣是審訊一堂,辯詰一堂,原告只想趕緊,被告只想延宕,就是應武二犯,今朝這麼 說,明朝那麼說,也沒有一定的口供,應且百計托人,往法捕房買囑武士英,叫他認定自己 起意,斷不致死,並以某莊存銀,允作事後奉贈。 武遂翻去前供,只說殺宋教仁乃我一人主見,並沒有第二人,且與應並未相識,日前到 了應家,亦只與陳姓會面。陳名易山,並非玉生。及問官取出被抄的手槍,令武認明,武亦 答雲:「不是,我的手槍,曾有七響,已拋棄在車站旁草場上面。」至問他何故殺宋?他又 說:「宋自尊自大,要想做國務總理,甚且想做總統,若不除他,定要二次革命,擾亂秩 序,我為四萬萬同胞除害,所以把他擊死。他捨去一命,我也捨去一命,保全百姓,卻不少 哩。」只此數語供詞,已見得是政府主使。問官見他如此狡辯,轉詰應桂馨。應是越加荒 誕,將宋案關係,推得乾乾淨淨。那時未得實供,如何定案?程德全、孫文、黃興等,乃決 擬搜集書證,向法捕房中,索取應宅被搜文件。法捕房尚未肯交出,忽國務院來一通電,內 述應桂馨曾函告政府,說是近日發現一種印刷品,有監督議院政府,特立神聖裁判機關的宣 告文,詞雲: 嗚呼!今日民國,固已至危險存亡之秋,方若嬰孩,正當維護哺養,豈容更觸外邪?本 機關為神聖不可侵犯之監督議院政府之特別法庭,凡不正當之議員政黨,必以四萬萬同胞公 意,為求共和幸福,以光明公道之裁判,執行嚴厲正當之刑法,使我天賦之福權,奠定我莊 嚴之民國。今查有宋教仁莠言亂政,圖竊權位,梁啟超利祿薰心,罔知廉恥,孫中山純盜虛 聲,欺世誤國,袁世凱獨攬大權,有違約法,黎元洪群小用事,擅作威福,趙秉鈞不知政 治,罔顧責任,黃克強大言惑世,屢誤大局;其余汪榮寶、李烈鈞、李介人輩,均為民國神 奸巨蠹。內則動搖國本,貽害同胞,外則激起外交,幾肇瓜分。若不加懲創,恐禍亂立至, 茲特於三月二十日下午十時四十分,將宋教仁一名,按照特別法庭,於三月初九日,第一次 公開審判,由陪審員蔣聖渡等九員,一致贊同,請求代理法官葉義衡君判決死刑。先生即時 執行,所有罪狀,另行宣佈,分登各報,以為同一之宋教仁儆,以上開列各人,但各自悛 悔,化除私見,共謀國是而裕民生,則法庭必赦其既往,其各猛省凜遵!切切此諭。 這電文傳到滬上,杯影蛇弓,愈滋疑議。無非是亂人耳目。既而國民黨交通部,又接得 匿名信件,約有數通,多半措詞荒謬,不值一笑。內有一函略通文墨,節錄如下: 敬告國民黨諸君子!自內閣一翻,爾黨形勢,亦甚支絀矣。詎圖不自銷匿,猶生覬覦, 教仁樗材,引類招朋,冀張其政黨內閣之說,吾甚惑焉。夫吾人所欲甘心於爾黨者,承宗指 孫。與道周指黃。二人。一濂烏足?指宋。然非先誅濂,恐無以儆余子,爰遣奇士試其鋒, 設諸子悔禍有心,幡然改計,吾又何求?倘其堅抱政黨內閣之旨,謬倡平民政治之說,則炸 彈手槍,行將遍及。水陸江海,坑爾多人,人縱不恤其私,猶不思既稱鉅子,當建偉業,苟 留此身,終有樹立。管夷吾不羞小節,曷不師之?至侈言議員多出爾黨,南方不少民軍,試 問軍警干涉之單朝傳,參議員夕皆反舌,漢陽師徒之鋒少挫,黃司令已遁春申。此四語全是 老袁得意事,已不啻自供招狀。凡此穢跡,獨非爾黨往日之事乎?總之殷鑒未遙,前車宜 鑒,此時苟避匿以讓賢,他日或循序而見舉。諸子方在青年,顧不必歎河清也。吾人素樂金 革,死且不厭,非欲效孔璋之檄,暴人罪狀,乃姑說生公之法,冀感頑石。久聞爾黨濟濟, 當有達材,試念忠告,勿作金夫! 統觀全書,無非是設詞嚇迫的手段,蛛絲馬跡,隱隱可尋,大家揣測起來,已知戕宋一 案,與袁政府大有關係。 並由法捕房傳出消息,所抄應宅文件,內與洪述祖往來信札,恰是很多。又經程都督邀 同應民政長,共至滬上調查,電報局中取應犯送達北京電稿,一一校譯,不但與洪述祖通同 一氣,就是國務總理趙秉鈞,也與應時常通信,電文多從密碼,且有含糊影響等詞。程應兩 人,又會同地方檢察廳長陳英,仔細研求,展細尋譯,那密碼中的語意,已十得七八,乃電 致內務部,請將洪述祖拘留,事關嫌疑,須押至備質等語。誰知洪述祖已聞風颺去,部復到 滬,又由程督電呈袁總統,請他飭令嚴拿。袁總統也居然下令,略言:「內務部秘書洪述 祖,攜帶女眷一人,乘津浦車至濟南,由濟南至浦口。此人面有紅斑黑須,務飭地方官一體 嚴拿!」其實是一紙空文,徒掩耳目,那陰謀詭計的洪殺坯,早已跑到青島,托庇德膠州總 督宇下,安心享福去了。誰令颺去,隱情可知。 此外有自北京來滬的人物,什麼偵探長,什麼勤務督察長,統說是考查宋案而來,亦未 嘗為宋盡力。恐是為應盡力。最注目的,是總統府秘書長梁士治,及工商總長劉揆一,匆匆 南下,又匆匆北去。劉與孫黃見了一面,返至天津,稱疾辭職。或謂劉已洞悉宋案真相,不 願在惡政府中,再行干事,以此托故求歸。彼此聚訟,疑是疑非,且不必說。惟程應孫黃等 人,屢與領事團交涉,要求交出兇犯及一切證據。北京的內務部司法部,也電飭陳交涉使, 囑:「援洋涇濱租界權限章程,凡中國內地發生事件,犯人或逃至租界,捕房應一體協緝, 所獲人犯,仍由中國官廳理處等情。照此交涉,定可將此案交歸華官,依法辦理」雲雲。陳 貽范接到此文,自然與英法領事,嚴重交涉。英法兩領事,卻也無從推諉,只好將全案人犯 及證件,移解華官。當由上海檢察廳接收,把兇犯嚴密看管。才過數天,即由看守所長呈 報,兇手武士英即吳福銘,竟在押所暴死了。正是: 為恐實供先滅口,只因貪利便亡身。 欲知武士英身死情形,待至下回分解。 ---------- 武士英一傀儡耳,應桂馨亦一傀儡也,兩傀儡演劇滬濱,而主使者自有人在。武固愚 矣,應焉得為智乎?不惟應武皆愚,即如洪述祖趙秉鈞輩,亦不得為智者。仁者不枉殺,智 者不為人利用而枉殺人。何物梟雄,乃欲掩盡天下耳目,嗾獒噬人耶?應犯所陳神聖裁判機 關宣告文,夾入袁黎諸人,顯是欺人之計。至若匿名揭帖之發現,借刺宋以儆孫黃,同是一 手所出,故為此以使人疑,一經明眼人窺透,蓋已洞若觀火矣。故本回敘述,雖似五花八 門,要無非一傀儡戲而已。傀儡傀儡,吾嫉之,吾且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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