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國演義 第四十一回又謀世襲內府藏名 戀私財外交啟釁 前回書中,敘到歐戰發生,中國宣告中立,日本興兵至膠州灣,攻打德國租占的青島。 青島原有德兵駐紮,約不過一二千人,明知眾寡不敵,守不住這個青島,但若拱手讓人,殊 不甘心。膠州總督,系管轄青島的德將,職守所在,當即下令拒敵。德人雖敗,勇力可嘉。 日本兵艦,未能直入膠州灣,遂由龍口登岸,進兵濰縣西境,抄入青島背後,以便腹背夾 攻。惟龍口、濰縣等處,完全是中國領土,日兵進境,明是侵犯中立條規,袁政府與他交 涉,他只自由行動,不肯撤回,但說是攻取青島,仍為中國幫忙,俟得青島後,當完全交還 中國。看官!你想天下人有這等俠義麼?同是中國人,尚且爭權奪利,互鬩不休,況中日不 相聯屬,怎肯把處心積慮的青島謀取到手,還要完璧歸趙呢?透徹之至。袁總統聰明過人, 豈有不曉得的道理?惟勢力既不及日本,更且想仰仗日人,贊助帝制,那時只好模糊過去, 不過與日人劃一戰線,讓他數十裡中立地面,聽令出入,戰線以外,不得運兵。日人得了運 兵路徑,已是心滿意足,當與袁政府約定,仗著一股銳氣,夾攻青島。德兵多方防守,相持 至三月有余,兩造傷亡,恰也不少。畢竟德人勢孤力弱,弄得餉盡援絕,無法可施,不得已 懸旗乞降,好好一個青島,由德人經營十多年,建築完固,至此國際紛爭,竟被日人乘間占 去了。為好拓地者作一棒喝。 袁總統也無心過問,按日裡收攬大權,規復專制,所有新頒章程,又增添了若干條。就 中有立法院組織法,及地方自治試行條例,名目上是改良舊制,維持共和,其實是徒有虛 名,掩飾人目。當時有一個在京人員宋育仁,居然倡議復辟,欲請出宣統帝來,仍登大寶。 為文武二聖人先聲。會被袁總統聞知,即下一申令,說他邪詞惑眾,紊亂國憲,著即驅逐回 籍。就是王闓運、勞乃宣等,主張君主立憲,袁總統尚滿口共和,自謂帝王總統,均非所 願。誰知他口是心非,暗地裡卻著著進行,到了三年十二月終旬,先改定大總統選舉法,公 布出來,錄述如後: [[大總統選舉法]] 第一條 有中華民國國籍之男子,完全享有公權,年滿四十歲以上,並居住國內滿二十 年以上者,有被選舉為大總統資格。 第二條 大總統任期十年,得連任。 第三條 每屆行大總統選舉時,大總統代表民意,依第一條所定,敬謹推薦有被選舉為 大總統資格者三人。 前項被推薦者之姓名,由大總統先期敬謹親書於嘉禾金簡,鈐蓋國璽,密貯金匱於大總 統府,特設尊藏金匱石室尊藏之。 前項金匱之管鑰,大總統掌之。石室之管鑰,大總統及參政院院長國務卿分掌之,非奉 大總統之命令,不得開啟。 第四條 大總統選舉會,以下列各員組織之: 一 參政院參政 互選五十人。 二 立法院議員 互選五十人。 前項各款之互選,用記名連記投票法,以得票較多數者為當選,由內務總長監督之。 屆組織大總統選舉會,立法院在閉會期內時,以在京議員之名次在前者五十人,為大總 統選舉會會員。 第五條 大總統選舉會,由大總統召集,於每屆選舉期前三日以內組織之。 第六條 大總統選舉會,以參政院議場為會場,以參政院院長為會長。 參政院院長,如系副總統兼任,或有其他事故時,以立法院議長為會長。 第七條 選舉大總統之日,大總統敬謹將所推薦有被選舉為大總統資格者之姓名,宣佈 於大總統選舉會。 第八條 大總統選舉會,除就被推薦三人投票外,得對於現任大總統投票。 第九條 選舉大總統,以會員四分之三以上到會,用記名單名投票法。得票滿投票人總 數三分之二以上者為當選。若皆不足當選票額時,就得票多數之二人行決選,以得票較多數 者為當選。 第十條 每屆應行選舉大總統之年,參政院參政,認為政治上有必要時,得以三分之二 以上之同意,為現任大總統連任之議決,由大總統公佈之。 第十一條 大總統任期未滿,因故去職時,應於三日內組織大總統臨時選舉會。 臨時選舉未舉行前,大總統職權,由副總統依約法第二十九條之規定代行之。如副總統 同時因故去職,或現不在京,及有其他事故,不能代行時,由國務卿攝行其職權。但第三條 第一項第二項所規定之職權,不得代行或攝行。 第十二條 屆行臨時選舉之日,由代行或攝行大總統之職權者,咨行大總統臨時選舉會 會長,指任會員十人,監視開啟尊藏金匱石室,恭領金匱到會,當眾宣佈。就被推薦三人 中,依九條之規定,投票選舉。 第十三條 現任大總統連任,或當選大總統繼任,均應於就職時,為下列之宣誓。 余誓以至誠遵守憲法,執行大總統之職務,謹誓。 憲法未公佈施行以前,前項誓詞,須聲明遵守約法。 第十四條 副總統之任期,與大總統同。任滿時,由連任或繼任之大總統推薦有第一條 資格者三人,准用選舉大總統之規定行之。 第十五條 本法自公佈日施行。(本法施行之日,中華民國二年十月五日所宣佈之大總 統選舉法廢止之。) 依這選舉法看來,是大總統一任十年,且得連任,或一次或兩次三次,並未明定限制。 試想做了大總統,已是年滿四十,人生上壽,不過百年,若連任數次,便是終身為大總統 了。釋明上文第一,二,七,八,十三各條。後任的大總統,須由前任的大總統推薦三人, 署名金簡,密貯金匱,將來選舉後任大總統時,除對於現任大總統,得票選舉連任外,只有 金簡中所寫的姓名,可以選舉,此外不能羼入,照此制度,明明是總統得以世襲,如袁總統 有子十余人,他若寫著三個兒子的姓名,藏將起來,俟後任選舉,總要把他三個兒子中,選 出一人,否則惟有老袁永遠活著,仍歸他連任下去,別人是永世無望了。釋明上文第三及十 二各條。小子曾記前清雍正年間,雍正帝定立儲法,默選儲君,書名納匣,藏在正大光明殿 額的後面。袁總統做過前清大員,想是熟悉掌故,所以把雍正成制,抄襲了來。以袁總統比 雍正帝,陰鷙相似,而膽略尚恐未逮。還有一篇告令,說明改正選舉法,實為總統絕續時, 預防爭亂起見,小子也似信非信,只好付諸闕如。惟總統選舉法,既已改定,袁總統應如法 照行,他便就意中所愛的三人,書藏金匱,或說是黎元洪、徐世昌及袁大公子克定,或說是 克定、克文、克良、克端等類,統是袁家公子。大約此說近是。但袁總統素好秘密,書藏時 無人在旁,只由他一手做成,因此外人無從知曉,不過憑虛推測罷了。 隔了兩天,復定出國璽條例。國璽分作三項,一為中華民國璽,凡遇國家大典禮大政事 及國際交換國書等項,應用此璽;二為頒爵襲職,及封贈冊軸等所用,叫作封策之璽;三為 給予勳位勳章,及其他榮典文書等所用,叫作榮典之璽。此外加大總統印,陸海軍大元帥 印,一時不便稱璽,仍然沿稱為印,附入國璽條例中。改印為璽,非帝制而何? 光陰似駛,又是民國四年,元旦覲賀等禮儀,且不必說。惟袁總統把新頒官制,策令群 僚,授徐世昌為上卿,楊士琦、錢能訓為中卿,趙爾巽、李經羲加上卿銜,各部總長,除陸 海軍兩部外,並授中卿,獨章宗祥、湯化龍,資望稍輕,以少卿加中卿銜,梁士詒、周樹 模、汪大燮、貢桑諾爾布等,均授中卿,董康、莊蘊寬等,均授少卿。他如文官加給嘉禾 章,武官加給文虎章,或酌授勳位,無非是施澤如春,有加無已的至意。語帶雙敲。一面令 教育部整飭學校,提倡忠孝節義,所有小學校中,應讀論、孟二書。列入科目,不得廢經。 一面頒附亂自首特赦令,凡在民國三年十二月前,所有附亂人等,或被脅,或盲從,均得向 地方行政官署,悔罪自首,當由地方行政官呈請大總統特赦,給予免罪證書,回籍營業。總 算皇恩浩蕩。 是時白狼已平,余匪肅清,就是民黨中人,亦無隙可乘,只有假借文字,詆毀老袁,也 沒有甚麼效力。歐洲各國,日務戰爭,舊有中外交涉,盡行擱置,無暇向中國尋隙,美國雖 守中立,未曾與戰,但距華較遠,又素抱和平宗旨,與中國沒甚齟齬。只有東鄰日本,眈眈 在側,自攻取青島後,屯兵不撤,日夕綢繆,不但青島領土權,被他占去,就是青島街市 上,所有營業行政等權,亦歸日人占領。袁總統得此消息,不由的吃了一驚。看官道是何 故?原來青島中有一德華銀行,前由德人經理,老袁曾存著巨款,約計二千萬馬克,馬克, 德幣名。預備將來恢復帝制,提出使用。此次聞日人干涉營業,恐他囫圇吞去,無從追索, 豈不是白費金錢,破壞好事?領土權可以拋棄,私款是萬難割捨的!當下情急智生,亟通牒 英、德、日三國,宣告撤銷山東戰域,牒文內列著三種理由,一是青島戰事,現已完畢,二 是膠、萊、龍口各處情形,已甚安靖,三是中國應設兵防海,阻禁匪徒侵入膠、萊各處作 亂,為此三大要件,不能不要求日本撤兵。哪知牒文才發,日本政府,卻已有照會到來,他 的照會中,卻含混說著道:「君有大志,何必親近德意志,難道我大日本帝國,就不能作一 幫手麼?」隱隱約約,確是妙文!袁總統接閱照會,巧巧碰入心坎,躊躇了好一會,便邀請 顧問員有賀長雄、西板大佐等,秘密商議一番,托他電達本國政府,極力贊助;一面電囑駐 日公使陸宗輿,疏通日本內閣。 那時日本內閣首相,名叫大限重信,他本是個勳戚舊臣,外交能手,既得了這個消息, 便視為奇貨可居,當下提出元老院,議決二十一條件,向袁要索,作為日後的報酬。未曾出 力幫助,先已要索酬金,求人者其鑒諸。看官曾否閱過清史?當中日戰爭以前,老袁曾任朝 鮮公使,彼時屢與日本反對,遂釀成中日戰事,害得喪師失律,割地賠款,才行了案。日人 中島端氏,且於民國二年冬季,著有《支那分割的命運》一書,日人稱中國為支那。內述袁 氏秘史,種種揶揄,幾笑他一錢不值,難道老袁毫不記憶,毫無聞見,反欲向他求助麼?若 非利令智昏,何至於此?古語說得好:「人必自侮,然後人侮。」袁氏為帝制起見,竟惹出 二十一件大要挾來,小子有詩歎道: 欲成王道貴無私,知白何如守黑時。 只手難遮天下目,欺人反使別人欺。 畢竟二十一條件,說的甚麼?待小子下回表明。 ---------- 總統與皇帝,原是不同,但據袁氏之總統選舉法,是已得任終身總統,且為世襲總統 矣,與皇帝幾無區別,寧必稱帝而後快乎?總之袁氏心目中,全然不脫俗念,念茲在茲,曰 惟帝制,釋茲在茲,亦曰惟帝制。夫既欲為帝,即自稱為帝可也,何必鬼鬼祟祟,向人求 助,反為東鄰所輕視乎?嗚呼袁氏!為了帝制二字,憧擾胸中,欲為帝則恐人反對,不為帝 又難饜私心,人欲勝,天理泯,而心力為之交疲矣。人謂袁氏智,袁氏其果智乎哉! ------------------ 黃金書屋 整理校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