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國演義 第八十二回 托公民搗亂眾議院 請改制嘩聚督軍團 卻說黎政府接到川電,才知劉存厚擁兵自逞,不服命令,只好變軟為剛,將他免職示 懲,隨即下令雲: 前因川、滇兩軍在成都省城沖突,疊由院部電飭雙方停止爭鬥,茲據戴兼督電稱,劉存 厚於中央停止爭鬥之命,置若罔聞,仍攻督署等語。崇威將軍劉存厚,著即免職,聽候查 辦。所有在省川、滇各軍,責成該兼督嚴飭各該管官長,即日開拔出城,分別駐紮,恪遵前 令,不得再滋事端。倘仍延抗,軍法具在,定惟該管官長等是問。此令。 此令下後,才聞劉存厚有退兵消息。王、張兩查辦使,得安抵川境,實行調查,報告川 民被難情形,由黎總統撥款賑濟,且不必細表。惟外部兵禍,似覺少紓,內部糾葛,又聞迭 起。財政總長陳錦濤,入陳總統,訐發次長殷汝驪,因煉銅廠事,有代人請托情弊。黎總統 方擬核辦,忽由煉銅廠商人柴瑞周等,具稟國務院,聲言陳總長令渠借墊股款,並勒寫字據 等情。當派夏壽康、張志潭查辦。復稱事涉嫌疑,不無可議,因將陳錦濤、殷汝驪一並免 職,交法庭依法審辦。殷汝驪已逃匿無蹤,只陳錦濤到案候質,留置看守所。接連又是交通 總長被控案,交通部直轄津浦鐵路管理局,曾向華美公司,購辦機車,局長王家儉,總務處 長童益臨,納賄舞弊,哄動京中,經交通部查明,將他撤差。總長許世英,自請失察處分, 情願免職。黎總統尚欲挽留,嗣經國務院派員查復,該局確有弊混等情,且與許總長亦涉嫌 疑,因呈報黎總統。黎乃准許辭職,先將局長王家儉,及前副局長盛文頤,並交法庭審理。 總檢察廳且傳訊許世英,亦將他羈住看守所。陳許同時被押,可謂無獨有偶。司法總長張耀 曾,動了兔死狐悲的觀念,竟劾檢察長楊蔭杭,及檢察官張汝霖,未得完全證據,遽傳訊許 世英等,實屬違背職務,污損官紳,於是許世英遂得釋放,連陳錦濤也保釋出來。究竟官官 相護。惟財政交通兩席,暫由財政次長李思浩,及交通次長權量代理。嗣復提出李經羲,擬 任為財政總長,經國會投票通過,老大的雲南故督,又儼然出台來了。為後文伏筆。 國務總理段祺瑞,把閣務視若輕閒,惟一心一意的對付外交,定要與德宣戰。當下電召 各省督軍,及各特別區域都統,赴京會議,解決宣戰問題。山西督軍閻錫山、河南督軍趙 倜、山東督軍張懷芝、江西督軍李純、湖北督軍王占元、福建督軍李厚基、吉林督軍孟恩 遠、直隸督軍曹錕、安徽省長倪嗣沖、察哈爾都統田中玉、綏遠都統蔣雁行、晉北鎮守使孔 庚等,奉召親行,陸續晉京。此外各省,亦均派代表到會。四月二十五日,特開軍事會議, 由段總理主席,極言對德問題,非戰不可。各督軍都統等,統是雄赳赳的武夫,素奉段為領 袖,段要絕德,大家均已贊成,段要戰德,何人再來反對?孟恩遠首先起座,呼出「贊成」 二字,隨後便大家附和,贊成贊成的聲音,震動全院。推孟出頭,為廢國會張本。段祺瑞自 然欣慰,俟散會後,即去報知黎總統。黎很是不樂,但又不便當面駁斥,只好淡淡的答道: 「宣戰不宣戰,總須由國會議決,若但憑軍人主張,何必虛設此國會呢?」段祺瑞道:「提 交國會,是應當的手續,總統宜即日咨行。」黎總統呆了半晌,才道:「請總理代擬咨文便 了。」滿腹牢騷。段也不復再言,竟退出總統府,直至國務院,囑秘書擬定咨文,□送府中 蓋印。黎總統約略一瞧,文中有「本大總統為促進和平,維持公法,保護人民生命財產起 見,認為與德國政府,有宣戰必要」等語,不禁自笑道:「什麼叫作必要?我國的內哄,尚 是未平,難道還想與外人構釁麼?」話原不錯,但受人脅制奈何?說至此,憤憤的檢取印 信,向紙上蓋訖,擲付來人。那來人接手後,便□送眾議院去了。 眾議院接到咨文,免不得議論紛紛,有一大半是不主戰的。次日由議員秘密討論,無非 是主戰的少,不主戰的多,結果是由議長宣言,俟兩日後,開全院委員會,審查這種宣戰案 情。哪知這風聲傳將出去,頓有許多請願書,似雪花柳絮一般,飄飄的飛入院中,有的是署 著陸海軍人請願書,有的是署著五族公民請願團,有的是署著政學商界請願團,還有北京學 界請願團、軍界請願團、商界請願團、市民請願團,迷離惝怳,閱不勝閱,當由院中役夫, 收拾攏來,一古腦兒擲入敗字簏中。請願團化作紙團兒,中國各種團體,也應如此處置。到 了五月十日,眾議院開會審查,甫經召集,門外忽嘯聚數千人,各持一小旗幟,寫著各種請 願團字樣,每團有數十代表,手持傳單,一擁入院,見了議員,便將傳單分給。議員見他們 無理取鬧,不願接收;或接單稍遲,他們即伸出如梃的手臂,似缽的拳頭,向議員面前,猛 擊過來。議員急忙躲閃,身上已被捶數下。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試看上文集議憲法時, 同是議員,尚且彼此互毆,何怪他人乘間侮弄。霎時間院中秩序,被他們搗亂。還是議長湯 化龍,有些膽量,索性向前語眾道:「諸位都是愛國的志士,既已有志請願,應該公同研 究,如何動起蠻來?況我等為了宣戰一案,方在審查,並未倡議反對,奈何便得罪列位 呢!」言未已,只聽一片嘩聲道:「但將宣戰案通過,我等自然罷休。」湯化龍又朗聲道: 「諸君是來請願,並不是來決鬥,就使今日是決鬥問題,也應守著秩序,舉出代表,何必勞 動許多人員。」這數語理直氣壯,說得大眾無可辯駁,乃當場選出六人,作為全體代表,進 見議長。湯化龍接入後,六人各呈名片,一是趙鵬圖,一是吳光憲,一是劉堅,一是白亮, 一是張堯卿,一是劉世鈞。化龍一一瞧畢,便問道:「諸君有何見教?」趙鵬圖應聲道: 「聞貴院今日開會,是解決宣戰問題,目下與德宣戰,乃是萬不得已的情形,要戰便戰,何 待審查?今日如通過宣戰案,是貴院俯順輿情,我輩無不悅服,否則恐多不便。」白亮、吳 光憲復接入道:「如不通過此案,應請議長聲明,不許議員出院。」這種要挾,還是袁世凱 一人教之。湯化龍不覺微哂道:「我卻沒有這般權力,惟列位既已到此,請入旁聽席,少安 毋躁,靜待我等解決。」六人方才無言,退至旁聽席坐下。 化龍即命將全院委員會,改作大會,自己退入後室,憑著電話,傳入國務院,請國務總 理、內務總長、司法總長,速即蒞院彈壓,國務院中複詞照允。好容易挨過兩小時,才見兼 署內務總長范源濂,乘輿到來,又閱兩小時,國務總理段祺瑞,始偕巡警總監吳炳湘,率領 警察百名,荷槍至院。是何濡滯也?是時天已薄暮,夜色淒其,門首各種請願團,尚是喧擾 不休,聲聲口口的譏罵議員。段祺瑞看不過去,當令吳炳湘婉言曉諭,仍然無效,乃借院中 電話,招集馬隊,仗了馬上威風,將各請願團陸續趕散。趙鵬圖等六代表,也坐不安穩,溜 了出去。待院內安靜如初,差不多將二三更天了。議員有數人受傷,先行返寓,還有日本新 聞記者,亦被誤毆致傷,由警察總監吳炳湘,派警送回。段總理,范總長,也相繼歸去,議 長議員等一並散歸,翌日奉黎總統令雲: 據內務部呈稱:「本月十日,眾議院開全院委員會,有多數請願團,麇集院門,發佈印 刷品,致有議員被毆情事。當即嚴令警察廳馳往解散,並將滋事之人查究」等語。著司法部 交該管法庭從速檢察,依法究辦,並責成內務部隨時飭警,妥為保護,毋得稍涉疏懈!此令。 司法總長張耀曾,接到此令,眼見得辦理為難,竟上呈辭職。又有外交總長伍廷芳,及 農商總長谷鍾秀、海軍總長程璧光,均提出辭職書,陸續送呈總統府中。看官聽著!這幾位 總長,乃是國民黨中要人,與段總理感情,本不甚融洽,當時得入閣任事,亦由段氏自欲羅 才,特地化除畛域,採用幾個異派的人物。但黎總統亦曾加入國民黨,黨同道合,自然沆瀣 相投;就是眾議院的議員,一半入國民黨籍,他的黨旨,不願與德宣戰,所以反對段氏,隱 表同情。此次各種請願團,脅迫議院,明明由主戰派指使,無拳無勇的司法部,如何辦理? 且因黨見未合,不能不辭職求去。伍、谷、程三總長,無非因同黨關係,致有連帶辭職的舉 動,偏黎總統並不批答,鎮日裡延宕過去。那提出辭職的總長,也不到國務院,樂得自由數 天。統是心心相印。 只有這位段總理,自信甚深,硬要達到宣戰目的,今朝催眾議院開會,明朝催眾議院議 決。眾議院寂然不動,挨過了七八天,始由議員褚輔成倡議,略謂:「國務員已多數辭職, 此案且從緩議,俟內閣全體改組,再行討論未遲。」當經多數表決,咨復國務院。看官!你 想段總理望眼將穿,恨不得即日宣戰,偏經國會牽掣,不能由他作主,他如何不忿?如何不 惱?當下與督軍團密商,設法洩恨。三個縫皮匠,比個諸葛亮,況有二十余人,會議此事, 應該想出一個絕妙的法兒,他不從宣戰上著想,偏從憲法上索瘢,因即擬定一篇改制憲法的 呈文,由吉林督軍孟恩遠領銜,□交總統府,其文雲: 竊維國家賴法律以生存,法律以憲法為根本,故憲法良否,實即國家存亡之樞。恩遠等 到京以來,轉瞬月余,目睹政象之危,匪言可喻,然猶無難變計圖善。惟日前憲法會議二讀 會通過之憲法數條,內有眾議院有不信任國務員之決議時,大總統可免國務員之職或解散眾 議院,惟解散時須得參議院之同意;又大總統任免國務總理,不必經國務員之副署;又兩院 議決案與法律有同等效力等語,實屬震悚異常。查責任內閣之制,內閣對於國會負責,若政 策不得國會同意,或國會提案彈劾,則或令內閣去職,或解散國會,訴之國民,本為相對之 權責,乃得持平之維繫。今竟限於有不信任之決議時,始可解散。夫政策不同意,尚有政策 可憑,提案彈劾,尚須罪狀可指,所謂不信任雲者,本屬空渺無當,在憲政各國,雖有其 例,究無明文。內閣相對之權,應為無限制之解散,今更限以參議院之同意,我國參眾兩 院,性質本無區別,回護自在意中,欲以參議院之同意,解散眾議院,寧有能行之一日?是 既陷內閣於時時顛危之地,更侵國民裁制之權,憲政精神,澌滅已盡。且內閣對於國會負 責,故所有國家法令,雖以大總統名義頒行,而無一不由閣員副署,所以舉責任之實際者在 此,所以堅閣員之保障者亦在此。任免總理,為國家何等大政,乃雲不必經國務員副署,是 任命總理時,雖先有兩院之同意為限制,而罷免時則毫無牽礙,一惟大總統個人意旨,便可 去總理如逐廝役。試問為總理者,何以盡其忠國之謀,為民宣力乎?且以兩院鄭重之同意, 不惜犧牲於命令之下,將處法律於何等,又將自處於何等乎?至議決案與法律有同等效力一 層,議會專制口吻,尤屬顯彰悖逆,肆無忌憚。夫議員議事之權,本法律所賦予,果令議決 之案,與法律有同等效力,則議員之於法律,無不可起滅自由,與「朕開口即為法律」之口 吻,更何以異? 國家所有行政司法之權,將同歸消滅,而一切官吏之去留,又不容不仰議員之鼻息,如 此而欲求國家治理,能乎不能?況憲法會議近日開會情形,尤屬鬼蜮,每一條文出,既恆阻 止討論,群以即付表決相嘩請,又每不循四分之三表決定例,而輒以反證表決為能事。以神 聖之會議,與兒戲相終始,將來宣佈後謂能有效,直欺天耳。 此等憲法,破壞責任內閣精神,掃地無餘,勢非舉內外行政各官吏,盡數變為議員僕 隸,事事聽彼操縱,以暢遂其暴民專制之私欲不止。我國本以專制弊政,秕害百端,故人民 將士,不惜擲頭顱,捐血肉,慘澹經營,以構成此共和局面。而彼等乃舞文弄墨,顯攫專制 之權,歸其掌握,更復何有國家?以上所舉,猶不過其犖犖大者。 其他鉗束行政,播弄私權,紕繆尚多,不勝枚舉。如認此憲法為有效,則國家直已淪胥 於少數暴民之手。如憲法布而群不認為有效,則禍變相尋,何堪逆計?恩遠等觸目驚心,實 不忍坐視艱辛締造之局,任令少數之人,倚法為奸,重召巨禍,欲作未雨之綢繆,應權利害 之輕重,以常事與國會較,固國會重,以國會與國家較,則國家重。今日之國會,既不為國 家計,是已自絕於人民,代表資格,當然不能存在。猶憶天壇草案初成,舉國惶駭時,我大 總統在鄂督任內,挈銜通電,力辟其非,至理名言,今猶頌聲盈耳。議憲各員,具有天良, 當能記憶,何竟變本加厲,一至於此。惟有仰懇大總統權宜輕重,毅然獨斷,如其不能改 正,即將參眾兩院,即日解散,另行組織。俾議憲之局,得以早日改圖,庶幾共和政體,永 得保障,奕世人民,重拜厚賜。恩遠等忝膺疆寄,與國家休戚相關,興亡之責,寧忍自後於 匹夫?垂涕之言,伏祈鑒察!無任激切屏營之至! 呈文上的署名,除領銜的孟恩遠外,就是王占元、張懷芝、李厚基、趙倜、倪嗣沖、李 純、閻錫山及田中玉、蔣雁行等。又有浙江代表趙禪,奉天代表楊宇霆,黑龍江代表張宣、 張發宸,陝西代表瞿壽禔,甘肅代表吳中英,熱河代表馮夢雲,湖南代表張翼鵬,新疆代表 錢桐,江蘇代表師景雲,貴州代表王文華,雲南代表葉荃,共得二十二人。一面遞呈國務總 理,及通電各省,這一場有分教: 蒼狗白雲多變幻,紅羊浩劫又侵尋。 欲知黎總統曾否照准,且待下回分解。 ---------- 有袁世凱之脅迫議會,勾結軍閥,而段祺瑞乃欲踵而效之,彼請願團之搗亂議會,果誰 使之乎?督軍團之糾劾議會,果誰使之乎?夫議會之一切舉動,固不足盡滿人意,然武夫專 制之為禍,較甚於議會之專制。兵猶火也,不戢將自焚也,袁氏且毒人自毒,段智不袁若, 乃亦起而傚尤,寧非大誤,國家多難,杌隉不安,顧尚堪一誤再誤耶?吾觀段氏之所為,吾 尤不能無憾於袁氏矣。 ------------------ 黃金書屋 整理校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