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國演義 第九十五回 聞俄亂籌備國防 集日員會商軍約 卻說中日互訂約章,為了軍事協定,各守秘密,嗣經日報揭露,方俾國人知曉,內容底 細,卻是為對外問題,說將起來,實受外界刺激,因發生這種條約。自從歐戰開始,連年不 休,俄皇尼古拉二世,本與英、法諸國,訂就協約,反抗德、奧,起初兵鋒頗銳,突入普魯 士境內,略地甚廣,後來屢戰屢敗,不但將占有普地,悉數失去,甚至屬部波蘭,亦為德所 奪,就是對奧戰爭,勝敗不一,也沒有甚麼得手。就中更有一位俄國皇後,乃是德國非都西 邦的王女,德系聯邦組成,故非都西邦為德國之一部分。名叫亞尼都古司,頗有雌威,干預 政治,德人僑寓俄都,往往恃為後援,願入俄籍,得輾轉充列貴官。俄、德兩國,素來專 制,合兩派人士,掌握政柄,百姓還有何幸?眾怒難犯,醞釀已深。會歐戰事起,俄皇主 戰,俄後懷念祖國,未表同情,所以一切軍機,暗遭牽掣;再加士心不一,民志益離,所以 轉戰數年,迭遭敗挫。俄後又屢次慫恿俄皇,停戰言和。俄皇受英、法諸國的束縛,不能獨 宣和議,因此躊躇未決;惟議會人員,完全主戰,免不得訾議俄皇,俄皇怎肯受責,勒令停 會,輿論大嘩。議員乘勢號召,奮起革命。 時俄皇身兼總司令,方出次京南的樸次可地方,籌劃軍事,突聞京內暴變,急召前敵將 士,返戈勤王。偏革命黨氣焰囂張,雲集影從,差不多有二十萬眾,一夕發難,全局推翻, 凡俄京裡面的各部院,各機關,所有重要人員,一古腦兒被他拘禁。他如郵局、電局,及鐵 路要塞等處,悉被佔領。就是俄後亞尼都古司,立後後,曾改名亞歷山大扶約多羅嫵娜。亦 坐致幽囚,禁居茲亞魯司古鴉西羅離宮。都城統為革命黨蟠踞,遂蜂擁至俄皇行次,把他圍 住,迫令遜位。從古到今,最難做的就是皇帝,做得好時,人人尊敬,做得不好時,個個叛 離,所以皇帝二字的反面,叫作獨夫。想做皇帝者其聽之。俄皇到了此時,已與獨夫相似, 沒人聽他號令,不得已宣佈詔旨,讓位於皇弟米哈爾大公。米氏嘗戀一女優,私下結婚,同 奔奧都維也納,嗣復徙往倫敦,甘作田捨生涯。及聞俄、德宣戰,卻激起一腔忠憤,歸國請 纓,自陳悔過。俄皇也不念舊惡,擢任陸軍最高等官,即令赴敵。果然驍勇無前,屢得戰 績,威名大振,遐邇傾心,故一經俄皇詔下,全國兵民,歡聲雷動。獨米氏自知皇位難居, 不願就任,願將國體問題,聽從民意解決。於是下議院議決,下議院即中國之眾議院。組織 臨時政府,建設新內閣,力反舊制。凡從前政治宗教各人犯,一概赦免,人民集會結社,均 准自由辦理。普及選舉,削除一切階級。舊有憲兵,統改為通常陸軍,調赴戰地。警察改為 民團,團長由國民選舉,隸屬自治會。不到旬日,居然造成了一個共和政府,釐定秩序;不 但前敵將士,連電贊成,即如英、法、美、意、日等國,亦皆投與公文,正式承認。惟俄皇 尼古拉二世,與俄後俱被驅出,徙至西伯利亞,幽錮窮荒,不得自由行動。余若親德派大 臣,或殺或逐,掃盡無遺,比諸中國革命時,難易相去,幾判天淵。新政府且發表政見,聲 言作戰方針,舉國一致,決不與德奧單獨講和,似乎俄國人士,一德一心,可以從此大定了。 哪知國家革命,斷沒有這種容易的事情,試看我國辛亥革命,各省人民,哪一個不歡欣 舞蹈,極力鼓吹,統說是革命告成,大家可享共和幸福,就是內外官吏,無論文武,亦皆翊 贊共和,推倒君主。為甚麼清室遜位,民國成立,擾擾多年,反害得七亂八糟,不可究詰。 難道俄國人民,果皆高尚,絕無爭權奪利、黨同伐異的思想麼?向來俄國分二黨派,除舊政 府外,一為下層階級的急進派,系勞兵團、農民團所組成;一為中等階級的保守派,乃立憲 黨系,及武人軍官所組就。此次俄國革命,全是急進派倡起,保守派不過隨勢附和,略表同 情。首任內閣總理爾伏夫,視事不過數旬,即受各界刺激,辭職自去。繼任為克倫斯基,是 急進派翹楚,當革命時,被舉為司法總長,曾決議廢止死刑,嗣改任陸軍總長,進掌首揆, 所有設施,純主急進。陸軍總長薩微柯甫,及將軍柯尼洛甫,與彼不合,薩氏辭去,柯尼洛 甫獨與克氏競爭,致用武力解決,俄京復起戰事。後雖柯氏失敗,黨爭終未消滅,就中又有 一派過激黨,比克氏還要維新,竟將克氏推翻,另組新政府、新國會。所以俄京大亂,迭起 爭端。 內部不靖,外部當然懈體,德軍得乘隙深入,步步進逼,俄國原是吃緊,還有我國的中 央政府,更禁不住慌張起來。如此怯弱,奈何參戰?中國西北一帶,與俄接壤,萬一俄人不 能制德,被德人穿過俄境,由歐入亞,必且仇恨中國,乘勢報復。中國加入參戰團,本是徒 慕虛名,怎可弄巧成拙,反遭實禍?參戰督辦段總理,為主戰的發起人,並且親操政柄,內 外處置,叢集一身,哪得不暗暗著急,加添了一樁心事?虧得小徐等代為設法,想出了借助 他山的政策,預備不虞。環顧列強,只有東鄰日本,地處同洲,依為唇齒,況迭蒙貸款,情 好正深,樂得援共同防敵的美名,與他結約。好在駐日公使章宗祥,素來親日,必能出與協 商,不致無效。當下電告章氏,令他速辦。章公使不敢怠慢,即致書日本外務大臣,請他共 同防敵。公文有雲: 敬啟者:中國政府鑒於目下時局,依下列綱領,與貴國政府協同處置,為貴我兩國之必 要。茲依本國政府之訓令,特向貴國提議,本使深為榮幸。 (一)中國政府,及日本政府,因敵國實力之日見蔓延於俄國境內,其結果將使遠東之 平和安寧,受侵迫之危險。為適應此項情勢,及實行兩國參加此次戰爭之義務,不能不及早 協同考量應行之處置。 (二)依前項所述,經兩國政府合意後,因實行決定之事,凡兩國陸海軍,對於此次共 同防敵戰略之範圍,應行協力之方法及其條件,由兩國當局官憲協定之。該當局官憲,對於 互相利害問題,互相慎重誠實,隨時協議。 並由兩國政府核定,俟時機實行以上提議。相應函達,敬請見復為荷!茲本使對於閣 下,特表敬意。敬具。 中華民國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中華民國特命全權公使章宗祥 印外務大臣法學博士子爵本野一郎閣下公文去後,即日 接復,願同辦理。何其親善乃爾?除公文外,又由日本外務大臣本野一郎,另附一函雲: 敬啟者:三月二十五日,貴我兩國政府,因共同防敵,業經互換公文。帝國政府,以為 該公文之有效期間,應由兩國軍事當局商定。再因共同防敵,日本軍隊在中國境內者,俟戰 事終了後,應一律由中國境內撤退。帝國政府,特此聲明,相應函達。茲本大臣對於閣下, 特表敬意。敬具。真好交情。 章宗祥得了這種文牘,不勝喜慰,便即電達政府,備述梗概。段總理即咨照駐京日使, 彼此各派委員;在北京組織委員會,協議共同防敵的條件。日使自然照允,即日互派委員會 議。所有兩國派定的委員,姓名列下: [[(中國委員長)]] 上將銜參謀處處長靳雲鵬 [[ (中國委員)]] 陸軍中將曲同豐 司長丁錦 海軍中將沈壽□ 陸軍少將田書年 陸軍少將劉嗣榮 陸軍少將江壽祺 陸軍少將童煥文 奉天督軍代表秦華 吉林督軍代表陳鴻達 黑龍江督軍代表張濟光 海軍少將吳振南 海軍少將陳恩燾 外交部參事劉崇傑 [[(日本委員長)]] 陸軍少將齋籐 [[(日本委員)]] 陸軍少將宇桓 海軍少將增田 海軍大伊集院 海軍大佐樺山 陸軍中佐本莊 各委員到了會場,列席公議,議出了十二條約章,約文如下: 第一條 中、日兩國陸軍,因敵國勢力之日見蔓延於俄國境內,其結果將使遠東全局之 和平及安寧,受侵迫之危險,為適應此項情勢,及實行兩國參加此次戰爭之義務起見,取共 同防敵之行動。 第二條 關於協同軍事行動,彼此兩國所處之地位與利害,互相尊重其平等。 第三條 中、日兩國,基屆於本協定開始行動之時,對於各自本國軍隊及官民,在軍事 行動區域之內,當命令或訓告,使彼此推誠親善,同心協力,以期達到共同防敵之目的。凡 在軍事行動區域之內,中國地方官吏,對於該區域內之日本軍隊,須盡力協助,使不生軍事 上之窒礙。日本軍隊,須尊重中國主權及地方習慣,使人民不感受不便。 第四條 為共同防敵,在中國境內之日本軍隊,俟戰事終了時,即由中國境內,一律撤 退。 第五條 中國境外派遣軍隊時,若有必要,兩國協同派遣之。 第六條 作戰區域及作戰上之任務,適應於共同防敵之目的,由兩國軍事當局,量各自 本國之兵力,另協定之。 第七條 中、日兩國軍事當局,在協同作戰期間,為圖謀協同動作之便利起見,應行下 列事項: (一)關於直隸作戰上之機關,彼此互相派遣職員,充當往來聯絡之任。 (二)為圖謀軍事運動,及運輸補充敏活確實起見,陸海運輸通信事宜,須彼此共謀便 利。 (三)關於作戰上必要之建設,例如行軍鐵路電信電話等項,應如何設備,由兩國總司 令官臨時協定之。俟戰事終了,凡臨時之建設工程,均撤廢之。 (四)關於共同防敵所需之兵器,及軍需品,並其原料,兩國應互相供給。其數量應各 自不害本國所需要之 範圍為限。 (五)在作戰區域之內,關於軍事衛生事項,應互相輔助,使無遺憾。 (六)關於直接作戰上之軍事技術人員,如有輔助之必要時,經一方之請求,應由他方 輔助之,以供任使。 (七)軍事行動區域之內,設置諜報機關,並互相交換軍事所要之地圖及情報。關於諜 報機關之通情聯絡,彼此互相輔助,圖其便利。 (八)協定共用之軍事暗號。 第八條 為軍事輸送使用東清鐵路之時,關於該鐵路之指揮管理保護等,應尊重原來之 條約。其輸送方法,臨時協定之。 第九條 本協定實行上所要詳細事項,由中、日兩國軍事當局,指定各當事者協定之。 第十條 本協定及附屬協定之詳細事項,中、日兩國,均不公佈,按照軍事之秘密事項 辦理。 第十一條 本協定由中、日兩國陸軍代表者簽名蓋印,經各自本國政府之承認,發生效 力。其作戰行動適當之時機,經兩國最高統率部商定開始之。 第十二條 本協定以漢文及日文各繕二份,彼此對照,簽名蓋印,各保有一份為證據。 上列各條,但關係陸軍部分,再就海軍一方面,議定條文,大約與陸軍部分相同。兩國 委員,俱表明滿意,因即散席。日本委員長齋籐自去遞交日使,由日使電達本國政府,請示 辦理。中國委員長靳雲鵬亦將約文入呈國務院,國務總理段祺瑞提出草約,交國務員會議可 否。國務員當然贊許,再報明馮總統,即交參戰督辦處簽字。那日本政府電復中國駐京日 使,允准簽定,彼此各守秘密。乃經日本報揭露以後,遂由中國京內外學生,紛紛異議。其 實德軍尚在俄國西境,距中國約千萬裡,所訂中日軍事協定條約,始終不聞履行,杯影蛇 弓,徒添出一段疑論呢。小子有詩歎道: 預定邊防費協商,焦思熟慮亦周詳。 如何中外多疑議,只為條文太秘藏。 還有南方獨立軍隊,亦由數首領署名,電致馮總統,詰問中日軍事協定的約章,欲知詳 細,待至下回表明。 ---------- 革命二字,傳播全球。於是彼國革命,此國亦革命。經一次變革,即增一次危亂。愈革 命而其國愈危,此系近今之一種傳染症,不得醫國手,鮮有能治安者也。俄國革命,亦蹈此 病。惟此為外史上之事實,於本書尚無暇詳敘。本回但因俄之內亂,敘及中日軍事協定之原 因,中國之加入參戰團,全為環境所迫而成,有名無實,無庸諱言。段總理恐敵軍入境,乃 欲借助東鄰,此尤不得已之苦衷,應為國人所共諒。而議者蜂起,互相詰責,蓋由他事未滿 人意,無惑乎舉一例百,疑議紛滋也。然觀諸十二條約章,尚無損權之舉,而必互守秘密, 果屬何意?明眼人其必有所鑒別乎? ------------------ 黃金書屋 整理校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