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國演義
      第一百七回 停會議拒絕苛條 徇外情頒行禁令
        
              卻說留學生遭了凌辱,欲諸駐日公使,及留學生監督,出為維持,借洩眾忿,偏莊、江
      兩人,置諸不理,好似胡越相視,無關痛癢一般,實恐得罪強鄰。惹得眾學生滿腔怨憤,無
      處可洩。嗣由青年會幹事馬伯援,親往日警署探問,共計學生被捕為三十六人,拘入□町區
      警察署,約二十三人,拘入日比谷警察署,約十一人,尚有二人,受錮表町警察署。於是設
      法運動,得於次日午後六時,放還□町區警署中二十三人,尚有十三人,未曾釋出。日本各
      報,反言留學生胡俊,用刀砍傷日警,不能無罪,所以日比谷警署中,拘有胡俊在內,應該
      移入東京監獄,照律定刑。留學生看著報語,當然大嘩,一面登報辯護,一面再函詰莊公使
      及江監督,詞極迫切。莊景珂、江庸方電達北京政府,自稱制馭無方,有辭職意。假惺惺的
      做什麼。這消息傳到上海,上海總會中,便復電慰勉,且決計不買日貨,作為抵制。一經鼓
      吹,八方響應,就是廣州人民,亦組織國民外交後援會,號召各界,於五月十一日大開會
      議,到會人數,幾至十萬,比上海尤為踴躍,演說達數十萬言,傳單約數十萬紙,結果是張
      旗列隊,至軍政府遞請願書,要求岑春渲、伍廷芳等,力起與爭。請願書分三大綱:(一)
      宜取銷二十一條件,及國際一切不平等條件,直接收還青島。(二)應循法嚴懲賣國賊。
      (三)請北方釋放痛擊賣國賊因此被逮的志士。岑、伍等極口應許,大眾才各散歸。既有了
      這番要請,遂山岑春渲等致電上海,使總代表唐紹儀提出和會,嚴重交涉。上海和會中正彼
      此爭論,凡各種條件審查,統有雙方齟齬情事,相持已一月有余,再加入青島問題,致生沖
      突,哪裡還能融洽?唐紹儀即擬定八大條件,通告北方總代表朱啟鈐,作為議和綱要,條件
      列下:
          (一)對於歐洲和會所擬山東問題條件,表示不承認。
          (二)中日一切密約,宣佈無效,並嚴懲當日訂立密約關係之人,以謝國民。
          (三)參戰軍國防軍邊防軍,立即一律撤銷。
          (四)惡跡昭著,不協民情之督軍省長,即予撤換。
          (五)由和會宣佈前總統黎元洪六年六月十三日解散國會令,完全無效。
          (六)設政務會議,由和平會議推出全國負重望者組織之,議和條件之履行,由其監
      督,統一內閣之組織,由其同意。
          (七)所有和會議決審查案,由政務會議審定之。
          (八)北方果承認以上七條約款,悉數履行,則由和會承認徐世昌為大總統,執行職
      權,至國會選舉正式總統之日為止。
          看官試想!這八條要約,與北方都有關礙,就使末條中有承認老徐字樣,也只得為短期
      大總統,不能正式承受,多約半年,少約數月,還要受政務會議的節制,這等無名無望的總
      統,何人願為?顯見是南方作梗,強人所難哩。朱總代表啟鈐,不待電問政府,便即復絕,
      然後報告中央,聲言辭職。就是唐總代表紹儀,亦向廣東軍政府辭職。廣東軍政府尚有復電
      留唐,獨北京政府,竟准朱啟鈐辭職,不再慰留,明令如下:
          國步多艱,民生為重,和平統一,實今日救國之要圖。本大總統就任以來,屢經殫心商
      洽,始有上海會議之舉。其間群言嘵雜,而政府持以毅力,喻以肫誠,所期早日觀成,稍慰
      海內喁喁之望。近據總代表朱啟鈐等電稱:「唐紹儀等於十日提出條件八項,經正式會議,
      據理否認。唐紹儀等即聲明辭職,啟鈐力陳國家危迫情形,敦勸其從容協商,未能容納,會
      議已成停頓,無從應付進行,實負委任,謹引咎辭職」等語。所提條件,外則牽涉邦交,內
      則動搖國本,法理既多抵觸,事實徒益糾紛,顯失國人想望統一之同情,殊非彼此促進和平
      之本旨。除由政府剴切電商,撤回條議,續開會議外,因思滬議成立之初,幾經挫折,嘵音
      瘏口,前事未忘,既由艱難擘劃而來,各有黽勉維持之責。在彼務為一偏之論,罔恤世棼,
      而政府毅力肫誠,始終如一,斷不欲和平曙光,由茲中絕,尤不使兵爭慘黷,再見國中。用
      以至誠惻怛之意,昭示於我國人,須知均屬中華,本無畛域,艱危夙共,休戚與同。苟一日
      未底和平,則政治無自推行,人民益滋耗斁。甚至橫流不息,坐召淪胥,責有攸歸,悔將奚
      及?所望周行群彥,戮力同心,振導和平,促成統一。若一方所持成見,終戾事情,則輿論
      自有至公,非當局不能容納。若彼此同以國家為重,凡籌慮所及,務期於法理有合,事實可
      行,則政府自必一秉夙誠,力圖斡濟,來軫方遒,泯棼何極!凡我國人,其共喻斯旨,勉策
      厥成焉!此令。
          相傳徐總統派遣朱啟鈐時,曾與啟鈐密約,除總統不再易人外,余事俱有轉圜余地,就
      使犧牲國會,亦可磋商。玩這語意,可知徐東海上台,雖由安福派擁他上去,但心中卻暗忌
      安福,意欲借南方勢力,隱為牽制。朱氏受命至滬,果然南方總代表等,有反對北京國會的
      論調,經朱氏傳達徐意,許為通融,所以二次周旋,未聞將國會問題,互生爭論。惟北方分
      代表方樞、汪有齡、江紹傑、劉恩格等,統是安福系中人物,探知朱氏詞旨,即電致北京本
      部,報告機密。安福派頓時大嘩,眾議院中的議員,幾全受安福部卵翼,便即招請內閣總理
      錢能訓出席質問。謂:「朱雖受命為總代表,究竟是一行政委員資格,不能有解釋法律的特
      權。國會系立法最高機關,總統且由此產出,內閣須由此通過,若沒有國會,何有總統?何
      有內閣?今朱在上海,居然敢議及國會問題,真是怪事,莫非有人畀他特權不成?」這一席
      話,說得錢總理無言可答,只好把未曾預聞的套話,敷衍數句,便即退還,報知老徐。老徐
      已是焦煩,偏偏變端迭出,內外不寧,南方提出八項條件,又是嚴酷得很,簡直無一可行,
      自知統一希望,萬難辦到,不如召還朱總代表等,另作後圖,為下文派遣王揖唐張本。一面
      令國務院出面,召集參眾兩議院議員,商及青島問題,應該如何辦法。各議員當然說出不宜
      承認,應仍電令陸使力爭,決勿簽字。國務院俟議員別去,即有電文遍致各省雲:
          青島問題,迭經電飭專使,堅持直接歸還,並於歐美方面,多方設法。嗣因日人一再抗
      議,協商方面,極力調停,先決議由五國暫收,又改為由日本以完全主權,歸還中國,但得
      繼續一部分之經濟權,及特別居留地。政府以本旨未達,正在躊躇審議,近得陸使來電,
      謂:「美國以日人抗爭,英、法瞻顧,恐和會因之破裂,勸我審察;交還中國一語,亦未能
      加入條文。」但和約正文,陸使亦未閱及,尚俟續電。此事國人甚為注重,既未達最初目
      的,乃並無交還中國之規定,吾國斷難承認。但若竟不簽字,則於協商及國際聯盟,種種關
      系,亦不無影響,故簽字與否,頗難決定。本日召集兩院議員,開談話會,歛以權衡利害,
      斷難簽字為辭。並謂:「未經簽字,尚可謀一事後之補救。否則鑄成定案,即前此由日交還
      之宣言,亦恐因此搖動。」討論結果,眾論一致,現擬以此問題,正式提交國會,一面電囑
      陸使暫緩簽字。事關外交重要問題,務希卓見所及,速賜教益,不勝禱企。近日外交艱棘,
      因之風潮震盪,群情厖雜,政府采納民意,堅持拒絕,固已表示態度,對我國人,在國人亦
      當共體斯意,勿再借口外交,有所激動。台端公誠體國,並希於晤各界時,切實曉導,共維
      大局為要。
          原來歐洲和會中,本有國際同盟的規定,為協約國和議草約第一條件。列席諸國委員,
      統入同盟會,應該簽字。惟同盟雖另訂約章,卻與和約有連帶關係,和約中若不簽字,便是
      同盟會不得加入。所以中國專使陸徵祥等,為了日人恃強,不肯將青島交還,列入和約,更
      生出許多困難,屢與政府電文往還,政府也想不出完全方法。國民但為意氣的主張,東嘩西
      噪,鬧成一片,惹得政府越昏頭磕腦,無從解決。再加南北和議,又復決裂,安福派且橫梗
      中間,這真是徐政府建設以後第一個難關。做總統與做總理的趣味,不過爾爾,奈何豪強還
      想爭此一席?但中國到了這個地位,還虧有奔走呼號的士人,不甘屈辱,所以外人還有一點
      敬意,就是東鄰日本,也未免忌憚三分。自從我國排日風潮,迭起不已,歐洲和會,頗受影
      響,日本代表牧野男爵,方發表山東主權歸還陳述書,因此青島始有交還的傳聞。但日代表
      雖有此語,終未肯加入和約,故陸專使亦終未便簽字。此次國務院通電各省,各省督軍省
      長,多數麻木不仁,有幾個稍具天良,也無非寄一復電,反對簽約。獨安福派中人物,還要
      替曹章二人出氣,硬迫徐政府懲辦學生。教育總長傅增湘,本為段氏所引重,恂恂儒雅,無
      甚黨見,但為了京師學潮,滿懷郁憤,無法排解,自遞出辭呈後,不待批准,便匆匆離京,
      莫知所往。自好者應該如此。部務寬宕了半月,徐總統只好準令辭職,暫使次長袁希濤,代
      理部務。
          於是北京各學校學生,公議罷課,發佈意見書,大致分作三層,首言外交緊急,政府不
      予力爭;次言國賊未除,反將教育總長解職,且連下訓戒學生的命令,禁止集會自由;末言
      日本逮捕我國留學生,政府至今毫無辦法,所以提出請求,向政府要求照辦,特先罷課候
      令,非達到目的不止。一面佈告同學,無論何人,不得擅自上課。又組織十人團,研究救魯
      義勇隊辦法;並四出演說,促進國民對外的覺悟。既而京外各中學校,紛紛繼起,先後宣告
      罷課,此外各界人士,排斥日貨,力行不懈。日商各肆,無人過問,甚且華商預定各日貨,
      都要退還,累得日人多受損失,當然去請求本國政府,設法挽回。日人素來乖巧,先由外務
      大臣通告中國駐日代理公使莊景珂,說出一派友善的虛詞,籠絡中國,略雲:
          觀日本與中國之關係,中國官民中,往往對於日本之真意,深懷疑慮,且有誤信日本此
      次於交還膠州灣德國租借地於中國之既定方針,將有變更之圖。余聞之甚出意外,且深為遺
      憾。近如牧野男爵,為關於山東問題,說明日本之地位,曾發表其聲明於新聞紙上,余於此
      確認此項之聲明,即日本於所口約者,嚴正確守山東青島連同中國主權,均須交還中國。而
      中日兩國,為增進相互利益所締結之一切協定,亦當然誠實遵行。其中國因參戰結果,由聯
      合國商得之團匪賠償金之停付,關稅切實值百抽五之加增,並根據講和條約由德國取回之有
      利條件,日本對於此等事項,無不欣然維持中國正當之希望。且帝國政府,仍擬照余在前期
      議會所聲明者,以公正協和之精神為根據,而確定對華之方針,以期實行,中國官民,固不
      必多滋疑慮也。
          代理公使莊景珂,得了此信,立即電達政府。彷彿小兒得餅情形。政府也道他是改變風
      頭,可望軟化。哪知過了八九日,即由駐京日使,送達公文至外交部,略言:「近來北京多
      散佈傳單,不是說膠州亡,就是說山東亡,此種論調,傳播各省,煽動四處人民,實行排斥
      日貨,應請注意!」並指外交委員林長民,有故意煽惑人民的嫌疑,亦與邦交有礙等語。林
      長民聞知消息,不得不呈請辭職,就是政府亦只好勉徇所請,特下令示禁道:
          近日京師及外省各處,輒有集眾游行演說,散佈傳單情事,始因青島問題,發為激切言
      論,繼則群言汜濫,多軼範圍,而不逞之徒,復借端構煽,淆惑人心,於地方治安,關係至
      巨。值此時局艱屯,國家為重,政府責任所在,對內則應悉心保衛,以期維持公共安寧,對
      外尤宜先事預防,不使發生意外紛擾。著責成京外該管文武長官,剴切曉諭,嚴密稽察。如
      再有前項情事,務當悉力制止。其不服制止者,應即依法逮辦,以遏亂萌。京師為首善之
      區,尤應注重,前已令飭該管長官等認真防弭,著即恪遵辦理。倘奉行不力,或有疏虞,職
      責攸歸,不能曲為寬假也!此令。
          越數日,又有一令,宣示青島案情,並為曹、章、陸三人,洗刷前愆。文雲:
          國步艱難,外交至重,一切國際待遇,當悉准於公法,京外各處,散佈傳單,集眾演
      說,前經明令申禁。此等舉動,悉由青島問題而起,而群情激切,乃有嫉視日人、抵制日貨
      之宣言,外損邦交,內隳威信,殊堪慨喟。
          抑知青島問題,固肇始於前清光緒年間,德國借口曹州教案,始而強力占據,繼乃訂約
      租借。歐戰開始,英、日軍隊攻佔青島,其時我國,尚未加入戰團,猶賴多方磋議,得以縮
      小戰區,聲明還付。迨民國四年,發生中日交涉,我政府悉力堅持,至最後通牒,始與訂立
      新約,於是有交還膠澳之換文。至濟順、高徐借款合同,與青島交涉截然兩事,該合同規定
      線路,得以協議變更,又有撤退日軍,撤廢民政署之互換條件,其非認許繼續德國權利,顯
      然可見。曹汝霖迭任外交財政,陸宗輿、章宗祥等,先後任駐日公使,各能盡維持補救之
      力,案牘具在,無難復按,在國人不明真相,致滋誤會,無足深責。
          惟值人心浮動,不逞之徒,易於煽惑,自應剴切宣示,俾釋群疑。凡我國人,須知外交
      繁重,責在當局,政府於此中利害,熟思審處,視國人為尤切,在國人惟當持以鎮靜,勿事
      驚疑。倘舉動稍涉矜張,轉恐貽患國家,適乖本旨。所有關於保衛治安事項,京外各該長
      官,自應遵照迭次明令,切實辦理,仍著隨時曉導,鹹使周知!此令。
          這令一下,更與全國人士的心理,大相反背,國民怎肯服從命令,統做了仗馬寒蟬?政
      府卻還要三令五申,促使各校學生,即日上課。正是:
          民氣寧堪常受抑?學潮從此又生波。
          欲知政府諭令學生諸詞,且至下回錄述。
          自政黨二字,出現於前之季,於是世人反以朋黨為美談,甲有黨,乙亦有黨,丙丁戊無
      不有黨,黨愈多而意見愈歧,語言愈雜,欲其互相通融,各泯猜忌,豈不難哉?觀南北兩派
      之會議,俱各挾一黨見以來,朱代表雖有求和之意,而安福黨人,從旁牽掣,烏足語和?南
      方之所以痛嫉者,即為安福派,安福不去,和必無望,此八條苛約之所以出現也。夫和議既
      歸無效,則魯案當然不能解決。曹、章、陸三人,固安福派之旁系也,彼既親日,日人亦何
      憚而不恃強?借交還之美名,迫中央之諭禁,毋乃更巧為侮弄乎?家必自毀而後人毀之,國
      必自伐而後人伐之,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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