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國演義 第一百十九回 日公使保留眾罪犯 靳總理會敘兩親翁 卻說徐總統迭下命令,黜免段系,至通緝罪魁以後,已與段系不留情面,遂又陸續下 令,罷免湖南督軍,兼長江上游總司令吳光新職,並將長江上游總司令一缺,飭令裁撤,所 有吳光新舊轄軍隊,由王占元妥為收束,借節軍費。同日,又褫奪吳炳湘原官,及勳位勳 章,說他黨附徐樹錚等,不知遠嫌,有背職務,雖經免職,未足蔽辜,應褫奪陸軍中將原 官,暨勳位勳章,以示懲儆雲雲。過了數天,已是八月三日,復由徐總統下令,解散安福俱 樂部,令雲: 政黨為共和國家之通例,約法許集會結社之自由。安福俱樂部,具有政黨性質,自為法 律所不禁。近年以來,迭據各省地方團體,函電紛陳,歷舉該部營私誤國,請予解散。政府 以為黨見各有不同,自可毋庸深究。乃此次徐樹錚、曾毓雋等,稱兵構亂,所有參預密謀, 籌濟餉項,皆為該部主要黨員。觀其輕弄國兵,喋血畿甸,肆行無忌,但徇一黨之私,雖荼 毒生靈,貽禍國家,亦若有所不恤。是該部實為構亂機關,已屬逾越法律範圍,斷不能容其 仍行存在。著京師衛戍總司令,步軍統領,京師警察廳,即將該部機關,實行解散。除已有 令拿辦諸人外,其余該部黨員,苟非確有附亂證據者,概予免究。 其各省區,如設有該部支部者,並著各該省區地方長官,轉飭一律解散。此令。 再進一步的辦法,就是撤換王揖唐了。徐總統不遽下令,但使國務院電致江蘇,將王揖 唐的議和代表,即日撤銷,改派江蘇督軍李純,為南北議和全權總代表,與廣東軍政府接洽 和議。李純本與王揖唐有嫌,遂有一篇彈劾王揖唐文,電達中央。徐總統乃申令道: 據江蘇督軍李純電呈:「王揖唐遣派黨徒,攜帶金錢,勾煽江蘇軍警及緝私各營。並收 買會匪,攜帶危險物,散佈揚州、鎮江省城一帶,以圖擾亂,均有確鑿證據,請拿交法庭懲 辦」等語。王揖唐經派充總代表職務,至為重要,乃竟勾煽軍警,多方圖亂,實屬大干法 紀,除已由國務院撤銷總代表外,著即褫奪軍官,暨所得勳位勳章,由京外各軍民長官,飭 屬一體嚴緝務獲,依法懲辦。 此令。 王揖唐寓居滬上,距京甚遠,不比那小徐等人,留住京師,一時不能遠颺,權避日本使 館中。所以命令雖下,一體嚴緝,他卻四通八達,無地不可容身;就使仍居上海租界內,亦 為中國官吏勢力所不能達到的地點,怕甚麼國家通緝呢?這叫法外自由。但徐總統承認曹、 吳要求,除新舊國會未見解散明文外,余已一律照辦。更因段派中尚有數人為曹、吳所指 劾,因復連下二令道: 前以安福俱樂部為擾亂機關,業有令實行解散,所有籍隸該俱樂部之方樞、光雲錦、康 士鐸、鄭蒐瞻、臧蔭松、張宣,或多方勾煽,贊助奸謀,或淆亂是非,潛圖不逞,均屬附亂 有據,著分別褫奪官職勳章,一律嚴緝,務獲懲辦。其余該部黨員,均查照前令,免予深 究,務各濯磨砥礪,鹹與維新。此令。 邊防軍第一師師長曲同豐,第三師師長陳文運,陸軍第九師師長魏宗瀚,第十五師師長 劉詢,謙威將軍張樹元,於此次徐樹錚稱兵近畿,甘心助亂,以致士卒傷亡,生靈塗炭,均 屬罪有應得。曲同豐、陳文運、魏宗瀚、劉詢、張樹元,著即褫奪軍官軍職暨所得勳位勳 章,交陸軍部依法懲辦,以伸軍紀。此令。 令申所布,徒有具文,各犯官統聞風避去,近走津門,遠赴滬瀆,津、滬均有外國租 界,非中國法律所能及,鴻飛冥冥,弋人何篡?外人譏中國為紙糊章程國,端的是不謬呢。 章程國尚有章程,現今中國朝令暮更,並章程國三字,尚有愧辭。惟曹、吳所最痛恨的乃是 小徐,小徐與段芝貴、曾毓雋等匿居日本使館,曹、吳必欲外人交出,按法懲辦,因即迭呈 徐總統請與日使館嚴重交涉。徐總統申飭外交部照會外交團,索交禍魁徐樹錚等十人。當經 英、法、美三國公使分別復稱引渡罪魁事,引渡二字系含有交出意義,語本《日本法典》。 各使曾開會商議,意見不同,結果由各使自復,但稱:「本國使館,並未收納此項人等」雲 雲。外交部乃直致文日本使館,問他有無收留?日本公使竟據實答覆,略雲: 徐樹錚、曾毓雋、段芝貴、丁士源、朱深、王郅隆、梁鴻志、姚震、姚國楨等九人,鹹 來本使館懇求保護。本公使鑒於國際上之通義,及中國幾多往例,以為事情不得已而予以承 認,決定對於此等諸氏,加以保護。刻將此等諸氏,悉收容公使護衛隊營內,並嚴重戒告, 在收容所內,萬不得再干預一切政治,且斷絕與外部之交通。茲本使特通告於貴代理總長之 前。此時外交總長陸徵祥稱病請假,由顏惠慶署理。本使此次之措置,超越政治上之趣旨, 即此等諸氏所受之保護,決非基於附屬政派之如何,而予以特別待遇,恰以該氏等不屬於政 派之故,是以本使館不得拒絕收容。本使並信貴部對於此等衷意,必有所諒解也。八月九日。 外交部接到日使覆文,又致書日使,與他辯論。略雲: 敝國政府,不能承認貴使本月九日通告之件,至為抱歉。刻敝國政府,正從事調查各罪 犯之罪狀,一俟竣事,即將其犯罪證據,通知貴使,請求引渡,並希望貴使勿令諸犯逃逸, 或遷移他處藏匿為荷。 日使得書,隔了數日,又複詞拒絕道: 貴總長答覆敝使,本月九日,關於收容徐樹錚等於帝國使署兵營之通告回文,業已領 悉。據稱:「貴國政府,不能承認敝使上次通告之件,且將以根據法律之罪狀,通知敝使」 雲雲。惟貴國大總統頒發捕拿該犯等之命令,系以政治為根據,故敝使署即視為政治犯,而 容納保護之。 敝使並聲明無論彼等將受何等刑事罪名之控訴,敝使不能承認貴總長所請,將彼等引渡 也。 自經日使兩番拒絕,徐總統亦無可奈何。就使曹、吳恨煞小徐,也不能親到東交民巷中 把他拿來,只好忍氣吞聲,暫從擱置。惟直、奉兩派,既並力推倒段系,自然格外親暱。當 由兩派軍官,代為曹、張作撮合山,聯為婚媾。張有庶子,為第二姨太太所生,曹有庶女, 亦為第二姨太太所出,年均幼稚,好似一對金童玉女,先後下凡,特為兩豪家隱綰紅絲。後 來張家行聘,曹家受聘,兩造禮儀,非常華麗,比那帝王時代的王侯,還要加倍,中外報 紙,傳為艷聞,這且無容絮述。 且看後來何如? 第三師師長吳佩孚,因時局糾紛,連年未定,特欲公諸國民,擬開國民大會,解決時 局,草定大綱八條,臚列如下: (一)定名。為國民大會。 (二)性質。由國民自行招集,不得用官署監督,以免官僚政客操縱把持。 (三)宗旨。取國民自決主義,凡統一善後,及制定憲法,與修正選舉方法及一切重大 問題,均由國民解決,地方不得借口破壞。 (四)會員。由全國各縣農工商會各會各舉一人,為初選所舉之人,不必以各本會為 限。如無工商會,寧缺勿濫。 再出全省合選五分之一,為復選。俟各省復選完竣,齊集天津或上海,成立開會。 (五)監督。由省縣農工商學各會長,互相監督,官府不得干涉。 (六)事務所。先由各省農工商學總會公同組織,為該省總事務所,再由總事務所電知 各縣農工商學各會,克日成立各縣事務所。辦事細則,由該所自訂。 (七)經費。由各省縣自由經費項下開支。 (八)期限。以三個月內成立,開會限六個月,將第三條所列諸項,議決公佈,即行閉 會。並主張將南北新舊國會,一律取消,南北議和代表,一律裁撤。所有歷年一切糾紛,均 由國民公決。 看吳佩孚這番論調,本來是一篇絕好章程,不但編書人絕對贊成,就是全國四萬萬同 胞,也沒有不贊成的心理。試想中國自革命以來,既已改君主為民主,應該將全國主權,授 諸國民全體,為何袁項城要設籌安會,想做皇帝?為何徐樹錚等要組安福部,想包攬政權財 權軍權?這種行動,都為全國民心所不願。結果是袁氏失敗,洪憲皇帝私做了八十三日,終 歸無成。徐樹錚頻年借款,頻年練兵,也弄到一敗塗地,寄身日本使館。可見軍閥家硬奪民 權,終究是拗不過民心,民心所向,事必有成,民心所背,事無不敗。不啻當頭棒喝,奈何 各軍閥家尚然不悟?吳佩孚師長,既有此絕大主張,絕大議案,豈不是中華民國一大曙光? 無如他曲高和寡,言與心違,所以國民大會四字,仍是個夢中幻想,徒托空談。又況段派推 倒,權歸曹、張,曹、張也是武力主義,顧甚麼國民不國民? 更兼西南一帶,黨派紛歧,若粵系,若桂系,若滇系黔系,倏合倏分。哪一個不想擴充 地盤?哪一個不想把持權利?四川全省,地肥美,民殷富,不啻一長江上源的金穴,三五軍 閥,你爭我奪,攪得七亂八糟,周道剛為劉存厚所逐,劉存厚為熊克武所擠,已如上文所 述。至直、皖戰後,熊克武又被呂超排出,川軍即推呂超為總司令。熊克武心有不甘,復向 劉存厚乞得援兵,再入川境。川民連遭兵燹,傾家蕩產,不可勝計。他如滇、黔、桂、粵各 派,分裂以後,也是兵戈相見,互哄不休。此外各省督軍師長,表面上雖沒有如何爭擾,暗 地上實都是懷著私謀。天未悔禍,民誰與治?欲要實做到民權主義,恐前途茫茫,不知再歷 若干年,方好達此目的呢。 慷慨而談,彷彿高漸離擊築聲。 且說段派失勢,靳閣復興,靳雲鵬復由曹、張推舉,徐總統特任,起署國務總理。閣員 亦互有參換,外交總長陸徵祥,內務總長兼署交通總長田文烈等,並皆免職,即任顏惠慶署 外交總長,張志潭署內務總長,周自齊署財政總長,董康署司法總長,范源濂署教育總長, 王乃斌署農商總長,葉恭綽署交通總長,靳雲鵬自兼署陸軍總長,內閣又算成立了。靳氏二 次登台,更欲收攬時譽,力謀和平,特請徐總統不究既往,赦免安福部余支。徐總統乃有脅 從罔治的赦文。靳氏復思履行前議,為南北統一計劃,請命總統,召曹、張兩使到京,商決 時局問題。曹錕、張作霖並皆應召,各乘專車入都,與靳相見。三親翁並會一堂,和氣融 融,自然歡洽。嗣經徐總統下令,裁撤四川、廣東、湖南、江西四省經略使缺,改任曹錕為 直魯豫巡閱使,與張作霖職權相同,副使就令吳佩孚升任。張作霖與吳佩孚,雖未免猜忌, 但此時尚沒有甚麼惡感,所以中央超擢吳氏,張亦不加異詞。獨吳氏主張的國民大會,被張 作霖極力批斥,謂政府自有權衡,用什麼國民大會,因此靳氏轉告吳佩孚,就把他一時偉 議,無形打消。吳氏之與張反對,激成後來之武力統一政策,實自此始。只靳氏提議的南北 統一,張作霖還表同情。曹錕是個無可無不可的人物,也即同聲附和,盡令靳氏一力做去。 兩巡閱使駐京半個月,分電各省督軍,採集時議。這是表面上的虛文。各督軍派遣代表,趨 集天津,曹、張就此出京,由靳雲鵬送至津門,即與各省督軍代表,晤商一宵。各代表統順 風敲鑼,何人敢持異議?那時曹、張喜氣洋洋,分道自歸原鎮,靳總理也即還京,各代表亦 統回本省去了。 自靳總理還京以後,便想把南北統一計劃,積極進行,無如南方軍閥,已是黨派紛歧, 比前次議和時候,還要為難。滇、黔、粵、桂各成仇敵,舊國會一部分議員,離粵赴滇,自 開國會,議決取消岑春渲政務總裁職務,補選貴州督軍劉顯世為政務總裁。一國中有三國 會,如何致治?劉本為廣東軍政府選入,未曾就職,仍與唐繼堯唇齒相依,不願合入桂系, 旋經北京靳總理,及南北議和總代表李督軍,一再電勸,敦促和平,唐、劉二人乃通電各 省,表明意見。文雲: 西南護法,於今三載,止兵言和,業已二周。因法律外交兩問題,迄無正當解決之法, 以致和會久經停頓,時局愈益糾紛。夫維持法紀,擁護國權,此吾輩夙抱之主張,亦國民應 盡之天職。顧大義所在,雖昭若日星,而時勢變遷,則真意愈晦,是非莫辨,觀聽益淆。吾 輩救國護法之初衷,將無以大白於天下,而歛壬假借,得以自便私圖,恐國家前途,益敗壞 而不可挽救。吾輩為貫徹主張計,謹掬真誠,鄭重宣言,以冀我全國父老兄弟之共鑒,特立 條件如下:(甲)關於收束時局之主張。 (一)南北和平辦法,應由正式和會解決。(二)和議條件,以法律外交兩問題,為國 本所關,須有正當之解決。 (乙)關於刷新政治根本救國之主張。(一)宜將督軍以及其他特設兼轄地方之各種軍 職,一律廢除,單設師旅長等統兵人員,直隸於陸軍部,專任行兵及國防事務。 (二)全國軍隊,應視國防財政情形,編為若干師旅,其余冗兵,一律裁汰。裁兵事 宜,特設軍事委員會,計劃執行。(三)實行民治主義,雖在憲法未定以前,宜先籌辦各級 地方自治,尊重人民團體,以確立平民政治之基礎,而實現國民平等自由之真精神。上列各 條,繼堯、顯世,謹決心矢志,奉以周旋,邦人諸友,其有與我同志者乎?吾輩當禱祀以 期。至地方畛域,黨派異同,非所敢擇也。 據這電文,似乎有條有理,一些兒不存私見,於是北方各省軍閥家,也有復電相答,表 示同情。正是: 豈必心中期實踐,何妨紙上作高談。 欲知復電中如何措詞,持至下回錄明。 刑賞為國家大典,無論若何政體,要不能有功無賞,有罪無刑。獨自民國成立以來,法 律已處於無權,冒功邀賞者,實繁有徒,而禍國殃民諸罪犯,則往往為法律所不逮,就使中 央政府,煌煌下令,而逋逃有藪,趨避有方,烏從而緝捕之?試觀日本公使之容留九人,拒 絕引渡,無論日使之是否依法,但即中國之刑律而論,已等諸無足重輕之列,有罪不能加 罰,何憚而不為亂耶?吳佩孚之主張國民大會,此時尚有意求名,故倡議正大,但言之非 艱,行之維艱,即令吳氏坐言起行,恐未必能達目的,況掣肘者之群集其旁也。若夫靳翼青 之主張統一,計非不善,滇黔二督之發表意見,語亦甚公,但終不得完滿之結果者也,吾得 而斷之曰: 「言不顧行,行不顧言。」 ------------------ 黃金書屋 整理校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