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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傑﹒羅伊﹒福爾特裡格是一位在新奧爾良負責路易斯安那南部地區事務的美國檢察官,共和黨人。他剛啜飲完一罐番茄汁,伸著腿坐在他經過改造的切諾勒特輕便車的後座上。汽車沿著高速公路平穩行駛,孟菲斯就在北邊,順著55號州際高速公路一直往北,再過五個小時就能到達。他本可以乘上飛機的,但有兩個原因使他誤了飛機。第一個原因是日常文書的處理,或那些他可聲稱為與博伊德﹒博伊特有關的公務。他可以在這裡誇張一點,那裡發揮一點,應付過去,但以後得花好幾個月的時間去補救,去收場。還有十八種各不相同的表格需要填寫。第二個原因,也是更主要的原因,是他不喜歡乘飛機。他本來可以在新奧爾良等上三個小時,乘上飛機一個小時後,大約晚上十一點左右就可以降落在孟菲斯。但現在改乘了汽車,他們半夜才能到目的地。他沒有向別人說自己怕乘飛機,但他感到總有一天不得不去找精神科醫生治一治。此外,在這期間他自己掏腰包買了一輛高級轎車,車上裝備了各種各樣的設備和新發明,兩部電話,一台電視,甚至還有一台傳真機。他乘著這輛車由沃利﹒博克斯駕駛著在路易斯安那南部地區到處轉悠,覺得比坐大型高級轎車更合適、更舒服。 他慢慢地把穿在腳上的平跟鞋蹬掉,眼睛注視夜空中掠過的飛機。和他在一起的特工人員特魯曼這時正在接電話,聽筒緊緊地與耳朵貼在一起。襯墊墊得厚厚的後排座位的另一頭坐著他的忠實助手托馬斯﹒芬克。他是一位美國國家副檢察官,在博伊特的案子上每周工作八十小時,處理審判的絕大部分事務工作,特別是做那些默默無聞別人瞧不起的活,這樣他的上司當然就可以做那些容易的、拋頭露面的事情了。和往常一樣,芬克正在閱讀一份文件,一面想聽聽特工特魯曼在喃喃地說些什麼。特魯曼坐在他對面的一把轉椅上,正在和孟菲斯聯邦調查局通電話。 斯金珀﹒謝爾夫緊挨著特魯曼,坐在一張一模一樣的旋轉靠椅上。他是一名新手,沒有參與這件案子,但碰巧趕上去孟菲斯的汽車旅行。他在一本法律事務記錄拍紙簿上潦潦草草地書寫著,而且在未來的五個小時裡還要繼續潦草地寫下去,因為在這水也難潑進的權力圈內他無話可說,而且說了也沒有一個人願意聽。他總是恭恭敬敬地看著他的法律事務記錄本,把上司的指示記下來。拉裡﹒特魯曼是他的上司。當然還有最高司令本人——羅伊大律師。謝爾夫聚精會神地注視著自己潦草的記錄,竭力避免與福爾特裡格的眼光接觸。他想聽清孟菲斯方面在給特魯曼說些什麼,坦白費勁。一小時以前聽到克利福特自殺的消息時,事務所受到了震動。謝爾夫直到現在還不十分清楚他為什麼和怎樣坐上了羅伊的汽車,順著這條高速公路急馳。特魯曼叫他趕緊回家收拾換洗衣服,立即去福爾特裡格的事務所。這就是他所做的一切。現在他在這裡潦草地記錄,專心地聆聽。 轎車司機沃利﹒博克斯實際上已取得了開業做律師的證書,但是他不知道怎樣使用它。他是一位國家副律師,和芬克一樣,但事實上,他是給福爾特裡格打雜跑腿的。他為上司開車,拎公文包,寫講話稿,應付新聞媒介。光和新聞媒介打交道就占了他一半時間,因為他的上司十分重視在公眾中的形象。博克斯並不笨,善於玩弄政治花招,涉及他上司的事他反應敏感,竭力維護。他對上司忠心耿耿,忠於職守。福爾特裡格前途無量,博克斯知道將有這麼一天他和他了不起的上司會在國會山散步,自己則作為一個要員低聲向這位偉人耳語獻策。 博克斯知道博伊特一案的重要性。它將是福爾特裡格光輝歷程中最重大的一場審判。他在睡夢中也一直想著這一審判,因為它將幫他獲得在全國範圍內受人注目的地位。他知道福爾特裡格正為尖刀巴裡﹒馬爾丹諾而傷透腦筋,睡不著覺。 拉裡﹒特魯曼打完了電話,放下機子。他是一位老資格的特工人員,四十剛出頭,還能幹十年才到退休年齡。福爾特裡格等著他說話。 「他們正在努力說服孟菲斯警察局把那輛車拿出來,這樣我們可以好好查看一下。恐怕需要一個小時左右事情才能解決。他們在向孟菲斯方向解釋克利福德和博伊特的事情經過,非常不容易,但是有進展。我們在孟菲斯辦事處的負責人名叫賈森﹒麥克蘇恩。他很會磨嘴皮,善於說服人,現在正在會見孟菲斯的警察局長。麥克蘇恩先打電話給華盛頓,華盛頓然後再打電話給孟菲斯,一兩個小時之內我們就可以拿到車了。死者頭部有一處槍傷,顯然是自傷。非常明顯,他開始企圖用花園澆花用的水龍帶接在車尾部排氣管上自殺,但不知什麼原因沒成功。他服用了鹽酸氟胺安定和可待因,是用傑克﹒丹尼爾牌威士忌吞服下去的。槍的來歷尚未查明,但時間還早著呢,孟菲斯正在查,是一支點38口徑的蹩腳貨。他設想自己能把子彈也吞嚥下去。」 「毫無疑問是自殺?」福爾特裡格問道。 「毫無疑問。」 「他在哪裡干的?」 「孟菲斯北面的一個什麼地方。他把林肯牌黑轎車開進樹林子,就結果了自己。」 「我想沒有人看到吧?」 「顯然沒有人看到。是一兩個孩子在一個偏僻的地方發現他屍體的。」 「他已死多久了?」 「沒多久。再過幾個小時他們就將解剖屍體來確定死亡時問。」 「為什麼在孟菲斯?」 「不清楚。要是有什麼原因的話,至少我們還不清楚。」 福爾特裡格一邊考慮這些問題,一邊啜飲番茄汁,芬克記筆記,謝爾夫潦草地寫個不停。沃利﹒博克斯注意聽每一個字。 「那張紙條怎麼說?」福爾特裡格問道,眼睛看著窗外。 「嗯,也許非常有意思。我們在孟菲斯的夥伴們已搞到一份,但不很清晰,幾分鐘後他們將設法傳真給我們。看上去這張紙條是用黑墨水寫的,比較容易讀懂。有幾段是他給秘書下達關於他的葬禮——他想死後火化——以及怎樣處置他事務所裡的家具的指示。紙條還告訴他的秘書,哪裡可以找到他的遺囑。紙條當然不會提到博伊特和馬爾丹諾。然後,他顯然想在紙條上用比克牌藍色筆再加上幾句,但他寫著寫著墨水用完了。加上的那些字非常潦草,很難看懂。」 「寫的是什麼?」 「我們不清楚。孟菲斯警察局掌握著這張紙條、手槍、藥片,以及從汽車裡取出的實物證據,麥克蘇恩正在設法獲得這些證據。他們在車子裡發現了這支沒有墨水的比克筆,而且這支筆似乎就是他想用來在紙條上再加幾句的那支。」 「我們到達時,他們會拿到這些物證的,對嗎?」福爾特裡格問道。從他說話的口氣可清楚地聽出,他想一到孟菲斯就得到所有的物證。 「他們正在想辦法搞,」特魯曼回答說。嚴格地說來,福爾特裡格不是他的上司,但現在這是一件訴訟案,不是調查案,它處於這位大律師的控制下。 「這麼說來,傑羅姆﹒克利福德開著車來到孟菲斯,崩了腦袋,」福爾特裡格對著窗外說。「就在審判前四星期。這件案子究竟還會發生什麼怪事呢?」 這問題不需要回答。他們乘在車子上不吭一聲,等著羅伊再說話。 「馬爾丹諾在哪裡?」他最後問道。 「新奧爾良。在我們監視之中。」 「半夜時他就會有一位新的律師了。到明天中午他將提出十幾項申請,要求訴訟延期,聲稱傑羅姆﹒克利福德的慘死嚴重地損害了他的憲法權利。沒有律師的幫助,他不可能得到公正的審判。我們當然要提出反對。法官會宣佈在下周舉行意見聽證會,我們得去參加,我們得認輸,這樣得再需要六個月此案才能審判。六個月!你能相信嗎?」 特魯曼厭惡地搖了搖頭。「至少它將給我們更多的時間來尋找屍體。」 那是必然的,羅伊當然已想到這一點。他需要更多的時間,真的需要,但他又不能承認這一點,因為他是公訴人,代表政府反對犯罪和腐敗。他是正義的代表,正義在他這一邊,任何時間,任何場合他都要準備著去克服邪惡。他已作了不懈的努力,促使此案盡快審判,因為他是正確的代表,他能使被告服罪。美利堅合眾國一定會勝訴。羅伊﹒福爾特裡格將帶來這一勝利。 但他要找到博伊德﹒博伊特那該死的遺體,否則也許不可能使被告伏法,也不可能會有頭版照片、哥倫比亞全國廣播公司的采訪,也不會青雲直上,登上國會山。 芬克看著特工特魯曼說,「我們認為克利福德知道這具屍體在什麼地方,你明白這一點嗎?」 顯然特魯曼不知道這個。「你憑什麼這樣認為?」 芬克將他正在閱讀的文件放在座位上。「羅米和我的關係說來話長了。二十年以前我倆一起在圖萊恩法學院上學。他那時候就有一點瘋瘋癲癲,但很精明。大約一星期前,他給我家裡打電話,說要跟我談馬爾丹諾的案子。他喝醉了,口齒不清,失去了自制力,不斷嘮叨著說這場官司他不能奉陪到底了。我感到吃驚,因為他是非常喜歡這種大案子的。我們談了一個小時,他漫無邊際地聊天,結結巴巴地說……」 「他甚至還哭哩,」福爾特裡格插話說。 「對,他哭得像個孩子。開始我對這一切感到吃驚,但你知道,後來傑羅姆﹒克利福德所幹的事情使我不再感到驚奇了,甚至連他自殺也不足為奇。最後他把電話掛了。第二天早晨九點他給我辦公室打電話。他怕得要命,因為第一天晚上他說漏了嘴。他驚恐萬分,不斷暗示他也許知道那具屍體在什麼地方,轉彎抹角地探我口氣,想知道他酒後講胡話時有沒有露什麼馬腳。於是我也就跟著做戲了。我感謝他前一天晚上給我透露消息。我一謝再謝,我可以感覺得到羅米在電話機的那一端直冒汗。那天他又給我辦公室打了兩次電話,晚上給我家打電話,又喝醉了酒。這幾乎很滑稽,但我想我可以戲弄他一番,也許他會洩露點什麼的。我告訴他說,我必須得跟羅伊說。羅伊已告知了聯邦調查局。聯邦調查局如今正在日夜跟蹤他。」 「這真是搞得他神魂顛倒了,」福爾特裡格幫腔說。 「對,他罵得我狗血噴頭,但第二天又給我辦公室打電話。我們一起吃午飯,那伙計精神崩潰了。他害怕地問我是否知道有關屍體的情況,我回答得模稜兩可。我告訴他說,我們在審判前有足夠的時間找到屍體,我又謝了謝他。他當時就控制不住了,開始指責我耍詭計,卑鄙缺德,行徑可恥等等。我付了賬就走了。那天晚上他給我家打電話,相當清醒,向我道歉。我說沒關係。我向他解釋說,羅伊正在認真考慮要起訴他故意妨礙執法。這使他暴跳如雷。他說我們沒有證據。我說也許沒有,但他要被起訴、逮捕、審判,他就無法做巴裡﹒馬爾丹諾的辯護律師。他大叫大嚷,咒罵了十五分鐘,然後掛掉電話,打那以後我再也沒有聽到有關他的消息了。」 「他知道或者說他過去知道馬爾丹諾把這具屍體放在哪裡了,」福爾特裡格十分肯定地補充說。 「怎麼沒有人告訴我們?」特魯曼說。 「我們正想告訴您。事實上,托馬斯和我討論過了,就在今天下午,我們接到電話前不久,」福爾特裡格淡然地說,好像在說特魯曼不應該向他問這樣的事情。特魯曼向謝爾夫看了一眼,只見他緊緊抓著法律事務記錄拍紙簿,在畫手槍。 福爾特裡格喝完了番茄汁,將空罐頭扔進垃圾袋,雙腿一交叉,說道,「你們這幫伙計追蹤克利福德的行動應該從新奧爾良一直到孟菲斯,弄清他走哪一條路?沿途有沒有朋友?他在哪裡停過?在盂菲斯他見到了誰?毫無疑問,從他離開新奧爾良到他開槍自殺這段時間裡,他一定跟人說過話。你難道不這樣認為?」 特魯曼點頭同意說:「這段路車子要開很長時問。我相信沿途他一定要停留。」 「他知道屍體在哪兒,他自殺必然計劃過的,那麼就有告訴過別人的外在可能,你看是嗎?」 「可能?」 「想一想,拉裡。設想你是他,是一位律師,當然這決不可能,你代表一位殺害美國參議員的兇手。設想這位兇手告訴你這位假設的律師他隱藏屍體的地方。這樣,你們兩個人,整個世界上也只有你們兩個人知道這一秘密。這位律師貿然行事,決定自殺了事。你進行計劃。你知道你將死去,對嗎?你就準備藥片,威士忌,槍和水龍帶。好,你會把自己小小的秘密告訴他人嗎?」 「也許。我不知道。」 「有一定可能,對嗎?」 「可能性極小。」 「好,如果我們有一個極小的可能,那麼我們必須徹底調查。我將先從他的事務所人員開始。弄清他什麼時候離開新奧爾良的。核查他的信用卡。他哪裡買的汽油?他什麼地方吃過東西?他哪裡弄到這支槍的?哪裡買的藥,哪裡喝醉的?這裡或那裡有沒有老婆孩子?沿路有沒有律師是他的老朋友?要核查的事上千種,對嗎?」 特魯曼把電話遞給謝爾夫。「要我們局裡,叫海托華聽電話。」 福爾特裡格看到自己一發話,聯邦調查局就立刻行動了,心中很高興,他沾沾自喜地向芬克咧著嘴笑,在他們中間,在車盤底板上放著一只文件箱,裡面塞滿了檔案、物證和文件,都是有關美利堅合眾國與巴裡﹒馬爾丹諾那場官司的。還有四只箱子留在事務所了。芬克已把它們的內容記在腦子裡,但羅伊可沒有記住。他從檔案裡抽出一份,翻閱了一遍。那是一份厚厚的提議,兩個月前由傑羅姆﹒克利福德提出的,至今尚未裁決。他放下這份文件,透過車窗向外看,夜色中,黑糊糊的密西西比景色飛馳而過。博格奇托通道就在前頭。 這一趟外出時間並不長。他需要證實克利福德確確實實死了,而且真的是自殺。他必須弄清沿途所留下的任何線索,向朋友交代的話或與陌生人的隨便談話,以及紙條上最後留下的文字,這些對案子也許有幫助。但最多也只是碰碰運氣而已。這以前在調查博伊德﹒博伊特以及殺人兇手的過程中已遇到過很多死胡同,這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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