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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名叫格林德的法警的嚴厲監督下,他們被重新召集起來,走向各自的座位。芬克膽怯地東張西望,不知道是該坐,該站,該說話,還是該鑽到桌子底下去。奧德用指尖挑著大拇指上的表皮。巴克斯特﹒麥克蘇恩挪動了他的椅子,盡量離芬克遠著點。 法官大人呷著賸餘的茶,等待著一切都肅靜有序。「請記錄,」他朝著法庭筆錄員說道。「洛夫女士,我需要知道,小馬克是否將出庭作證。」 她坐在她的當事人身後一英尺的地方,看著他的側臉龐。他的眼睛依然濕潤如初。 「情況既然這樣,」她說,「他就沒什麼選擇余地了。」 「是作證還是不作證?」 「我將允許他作證,」她說,「但我不會容忍芬克先生辱罵性的提問。」 「法官大人,請他作證,」芬克說。 「安靜,芬克先生。記得第一條法規嗎?在允許發言之前不要講話。」 芬克瞪著雷吉,「賤坯,」他吼道。 「住嘴,芬克先生,」哈裡說。所有人一下子靜了下來。 法官大人突然變得溫和有加,滿面笑容,「馬克,當我問你問題的時候,請你一直坐在你的位置上,挨著你的律師。」 芬克朝奧德使了個眼色。終於,孩子要開口了。這下該是時候了。 「舉起你的右手,馬克,」法官大人說,馬克慢騰騰地照著吩咐做了。右手,還有左手,都在顫抖。 那個年長的女士站在馬克面前,嚴格地令他宣誓。他沒有站起來,卻朝雷吉身邊靠得更緊了。 「現在,馬克,我要問你幾個問題。如果有什麼聽不懂的,請不要緊張,只管對你的律師說。好嗎?」 「我將盡量問得簡潔明了。如果你需要到外面去和雷吉,就是洛夫女士說話的話,請告訴我。明白嗎?」 「好的,先生。」 芬克把椅子轉過來,面對著馬克,坐在那兒像一只饑餓的小狗等著餵食。奧德修完了指甲,鋼筆和法律記事簿都準備好了。 哈裡看了一下筆記,然後朝著證人俯身微笑著,「好,馬克,我想要你向我說明,星期一那天你和你弟弟是怎麼發現克利福德先生的。」 馬克抓緊椅子扶手,清了清嗓子。這可是他未曾料到的。他在電影裡從來沒有看見過是法官提問題的。 「我們偷偷溜進活動房停車場後面的小樹林裡去抽煙。」他開始答話,慢慢地講到羅米第一次把水管子插進汽車的排氣尾管裡,然後又鑽進車裡。 「那你干了些什麼?」 「我把水管拔了出來。」他說,講述了他穿過草叢去拿掉羅米的自殺裝置。雖然在這以前,他對他母親和格林韋大夫講過一兩次,也對雷吉講過一兩次,但他從沒覺得有趣。但是,現在當他講述這一切的時候,法官的眼睛開始發亮,他的微笑蕩漾開來。他悄悄地暗笑不已。法警覺得這很滑稽。始終不屑介入的法庭筆錄員聽了也覺得挺有趣。就連坐在書記員位置上的那位年長婦女聽著聽著也露出了訴訟案開始以來的第一絲笑容。 但當聽到克利福德抓住他,粗暴地折磨他,把他扔進汽車裡時,人們不再覺得滑稽可笑。馬克板著臉回憶著這些情景,眼睛盯著法庭筆錄員的棕褐色淺口無帶皮鞋。 「這麼說來,克利福德死前你和他一起呆在汽車裡?」法官大人謹慎地問道,表情變得非常嚴肅。 「是的,先生。」 「把你弄到汽車裡以後,他干了些什麼?」 「他又摑了我幾記耳光,朝我大喊大叫了幾次,還嚇唬我。」馬克說出他所記得的一切,槍,威士忌酒瓶,藥丸。 小小審訊室裡死一般寂靜,微笑早已蕩然無存。馬克的話語不緊不慢,他的目光避開眾人,他說話時好像神情恍惚。 「他開槍了嗎?」羅斯福法官問道。 「是的,先生,」他答道,把關於開槍的經過全部告訴了他們。 當他講完這部分情況後,便等待著下一個問題。哈裡思考了好一陣子。 「裡基在哪裡?」 「藏在灌木叢裡。我看見他偷偷地穿過樹叢,我猜想他可能要去把水管拔下來。他確實這樣做了,我後來發現的。克利福德先生不停地說他聞到了煤氣味兒,他一遍一遍地問我,是否聞到了。我說是的,我想我說了兩遍,但是我知道裡基已經脫險了。」 「他不知道裡基在那兒嗎?」這是個問不問都無關緊要的問題,但是因為哈裡一時想不起更好的問題,就只好這樣問了。 「不知道,先生。」 又是一陣長時間的停頓。 「這麼說,你在汽車裡的時候,和克利福德說話了?」 馬克知道接下來將會是什麼,正如審訊室裡的每個人都知道一樣,所以他趕緊回答,想岔開話題。 「是的,先生。他腦子不正常,不停地說著要飄著去見奧茲國的男巫,要飄到拉拉國去,然後他因為我哭而朝我大喊大叫,後來他又為打了我而道歉。」 當哈裡在等著看他是否說完的時候,停頓了片刻。「他就說了這些?」 馬克瞥了雷吉一眼,她正在全神貫注地看著他。芬克又挪近了一些,法庭筆錄員一動不動如木雕。 「你是什麼意思?」馬克支支吾吾地問道。 「克利福德先生還說過別的什麼嗎?」 馬克想了一會兒,心中對雷吉產生了怨恨。他可以簡單地說聲「沒有」,事情就結束了。沒有,先生,克利福德先生沒說過別的什麼事情。他就像一個白癡似的閒聊了大約五分鐘,然後便睡著了,於是我拚命地逃跑。如果他從來沒有見過雷吉,沒有聽過她關於宣誓和說真話的勸導,那麼,他就會簡單地說聲「沒有,先生,」然後就可以回家,或回到醫院,或任何地方。 他會嗎?記得讀四年級時,有一天,警察舉辦了一個關於警察工作的展覽,其中一個警察演示了一台測謊器。他在班上撒謊大王喬伊﹒麥克德蒙特身上接上電線,他們看見每當喬伊張口說話時,指針就急跳不止。「每次罪犯撒謊,我們都能逮住,」警察吹噓道。 周圍到處都是警察和聯邦調查局的特工,那測謊器離他還會遠嗎?自從羅米自殺以後,他撒了不少謊,他對此真的厭倦了。 「馬克,我問你,克利福德先生是否說了別的什麼事情。」 「譬如?」 「譬如,他提到了參議員博伊德﹒博伊特嗎?」 「誰?」 哈裡臉上閃過一絲甜甜的微笑,稍瞬即逝。「馬克,克利福德先生有沒有提到他在新奧爾良的那個案子?就是涉及到巴裡﹒馬爾丹諾先生的那個案子。有沒有提到已故參議員博伊德﹒博伊特的什麼事?」 一只小蜘蛛正在法庭筆錄員的棕褐色淺口無帶皮鞋旁邊爬著,馬克看著它,直到它消失在三腳架下面。他又想起了那個該死的測謊器。雷吉說過,她會力爭不對他使用測謊器。但是,如果法官下命令要用它怎麼辦呢? 他作出回答之前的長時間停頓說明了一切,芬克的心撲通撲通直跳,脈膊也加快了三倍。啊哈!這小雜種到底還是知道的! 「我想我不願意回答那個問題。」他說,兩眼盯著地板,等待著那只蜘蛛重新出現。 芬克滿懷希望地看著法官。 「馬克,看著我,」哈裡說,猶如一位慈祥的祖父。「我希望你回答那個問題。克利福德先生提到過巴裡﹒馬爾丹諾或博伊德﹒博伊特嗎?」 「我可以使用第五條修正案嗎?」 「不可以。」 「為什麼不可以?它適用於孩子們,不是嗎?」 「是的,但不是在這種情況下。你沒有卷入博伊特參議員的死亡案。你沒有卷入任何犯罪行為。」 「那你為什麼把我關進牢裡?」 「要是你不回答我的問題,我就把你關進牢裡去。」 「不管怎樣,我要使用第五條修正案。」 他們——證人和法官——的眼睛相對而視,但證人先眨眼睛了。他的眼睛裡盈盈含淚,鼻子抽了兩次。他緊咬嘴唇,極力忍住不哭出來。他抓緊椅子扶手,攥得指關節都泛白了。眼淚撲簌簌地落到臉頰上,但他仍然目不轉睛地注視著尊敬的哈裡﹒羅斯福的黑眼睛。 一個無辜的小男孩眼淚。哈裡轉過身去,從法官席下面的抽屜裡掏出一塊紙巾,他的眼睛也濕了。 「你想和你的律師談談嗎?私下裡。」他問道。 「我們已經談過了,」他的聲音漸漸弱下去,用衣袖擦了擦臉。 芬克的心都要揪起來了。他有滿肚子的話要說,一連串的問題要問這個小鬼頭,還有無數個如何審理此案的建議要提呈給法庭。這孩子知道許多情況,他媽的!讓我們來撬開他的嘴! 「馬克,我不願意這樣做,但你必須回答我的問題。如果你拒絕回答,那你就犯了藐視法庭罪。你明白這一點嗎?」 「明白,先生。雷吉已對我解釋過了。」 「她有沒有對你解釋過,如果你犯了藐視法庭罪,那麼我就會把你送回少年拘留中心?」 「說過的,先生。你要是願意的話,你可以把它叫做監獄,我不在乎。」 「謝謝。你想回監獄去嗎?」 「不太想,但是我沒有別的地方可去。」他的聲音變得響亮起來,不再流淚。現在想到監獄倒並不那麼可怕了,因為他已經看到了那裡面的情況。在裡面呆幾天,他能熬得過去。事實上,他覺得他比法官更能承受壓力,他確信他的名字很快又會出現在報紙上。毫無疑問,記者們會知道他因為不招供而被哈裡﹒羅斯福關起來了。法官肯定會因關押一個無辜的孩子而受到輿論的譴責。 雷吉告訴過他,他要是對監獄感到厭倦了,隨時可以改變主意。 「克利福德先生對你提到過巴裡﹒馬爾丹諾的名字沒有?」 「使用第五條修正案。」 「克利福德先生對你提起過博伊德﹒博伊特的名字沒有?」 「使用第五條修正案。」 「克利福德先生說過博伊德﹒博伊特兇殺案沒有?」 「使用第五條修正案。」 「克利福德先生說過博伊德﹒博伊特的屍體現在在哪裡嗎?」 「使用第五條修正案。」 哈裡第十次摘下他的眼鏡,搓著臉。「你不能使用第五條修正案,馬克。」 「我用了。」 「我命令你回答這些問題。」 「是,先生。對不起。」 哈裡拿起一支筆,開始寫起來。 「法官大人,」馬克說,「我尊敬您,並尊重您在努力做的事情。但我不能回答這些問題,因為我害怕我或我的家會遇到什麼不幸。」 「我理解,馬克,但是法律不允許平民百姓隱瞞可能對於一個犯罪調查很關鍵的情況。我在依法辦事,不是跟你過不去。我要判你藐視法庭罪。我不生你的氣,但是你讓我別無選擇。我命令你回到少年拘留中心去,只要你藐視法庭,你就將一直呆在那裡。」 「要呆多久?」 「這取決於你,馬克。」 「如果我決定永遠不回答這些問題,會怎麼樣?」 「我不知道。現在我們走一步算一步。」哈裡翻著他的日歷,找到一個空白處,作了筆記。「如果各位都同意的話,我們明天中午再會面。」 芬克傻眼了。他站起來,剛要說話,這時奧德拽住他的胳膊,拉他坐了下來。「法官大人,我明天恐怕不能來,」他說,「如您所知,我的事務所在新奧爾良,而且……」 「噢,芬克先生,明天你必須來。你和福爾特裡格先生一起來。你選擇了在孟菲斯這兒,在我的法庭裡遞交請求書,現在我對你有裁判權。我建議你一離開這兒,就給福爾特裡格先生打個電話,告訴他明天中午到這兒來,我希望兩位請求人——芬克和福爾特裡格——明天十二點整出現在這裡。如果到時你們不來,我將判你們藐視法庭罪,那樣,明天你和你的上司就將被送進監牢。」 芬克張口結舌,說不出話來。奧德第一次開口說話了。「法官大人,我相信福爾特裡格先生上午在聯邦法庭有一個審訊會。馬爾丹諾請了一位新律師,該律師請求延期訴訟,那兒的法官已定在明天上午舉行審訊會。」 「芬克先生,此事屬實嗎?」 「是的,先生。」 「那麼,告訴福爾特裡格先生把法官確定明天舉行審訊會的命令用傳真發份拷貝給我。我會諒解他。但是,只要馬克因藐視法庭罪關在監獄裡,我就打算每隔一天把他帶到這兒來,看看他是否願意開口。我希望兩位請求人都能在場。」 「法官大人,這樣我們太吃苦了。」 「如果你們不露面,就要吃更多的苦。芬克先生,你選擇了本法庭,現在你和它拴在一起了。」 芬克六小時以前飛到孟菲斯,連牙刷和換洗內衣都沒帶。現在看來他可能只好為自己和福爾特裡格租一套帶臥室的套間了。 法警已經移到了雷吉和馬克身後的牆邊,正看著法官大人,等待他發出指令。 「馬克,現在我要讓你走了,」哈裡說,在一張表格上龍飛鳳舞地填寫著,「我明天再見你。如果你在拘留中心有任何問題,你明天告訴我,我會加以關照的。好嗎?」 馬克點點頭。雷吉抓住他的胳膊,說:「我會告訴你媽媽的。我明天早晨來看你。」 「告訴媽媽我很好,」他對她耳語道。「我今晚會設法給她打電話。」他站起來,跟著法警走了。 「傳那些聯邦調查局的人,」當那法警正在關門時哈裡對他說。 「法官大人,我們可以走了嗎?」芬克問道,他腦門上汗津津的。他正急於離開這間屋子,去給福爾恃裡格打電話,報告這個可怕的消息。 「芬克先生,急什麼?」 「哦,不急,法官大人。」 「那好,放鬆點。我想和你們幾個以及聯邦調查局的人談談,不作記錄。就一會兒。」哈裡吩咐法庭筆錄員和那位年長婦女退庭。麥克蘇恩和劉易斯走進來,在律師們後面落座。 哈裡拉開法衣的拉鍊,但沒有脫下來。他用一塊紙巾擦了擦臉,呷完了最後一口茶。大家都觀望著,等待著。 「我不打算把這孩子一直關在監獄裡,」他說,眼睛看著雷吉。「可能要關幾天,但不會長。我看他顯然掌握一些關鍵性情況,他有責任,有義務把它公之於眾。」 芬克開始點起頭來。 「他嚇壞了,我們當然都能理解這一點。如果我們能夠保證他的安全,保證他母親和他弟弟的安全,也許我們可以勸他開口。我希望劉易斯先生在這方面能夠幫助我們。歡迎大家提建議。」 劉易斯胸有成竹。「法官大人,我們已經采取了初步措施,把他納入我們的證人保護計劃之中。」 「劉易斯先生,這個我聽說過,但我對詳細內容還不了解。」 「相當簡單。我們把他家搬到另一個城市。我們負責提供新的身份證。我們給他母親找個好工作,給他們找個好住處。既不是活動房也不是一個套間,而是一幢房子。我們保證讓孩子們進好學校讀書。預先已準備了一些現金。另外,我們會守在附近。」 「洛夫女士,這建議聽起來很誘人。」哈裡說。 這確實誘人。眼下,斯韋一家無家可歸。黛安在一家血汗工廠工作。他們在孟菲斯沒有親戚。 「他們現在不能馬上動遷,」她說。「裡基出不了醫院。」 「我們已經在波特蘭找了一家兒童精神病醫院,立即就可以接收他,」劉易斯解釋說,「那是一家私立醫院,不是像聖彼得醫院那樣的慈善醫院,它是全國最好的醫院人一。無論什麼時候,只要我們跟他們說一聲,他們就會收下他,當然,費用由我們支付。等他出院後,我們就把他們家搬到另一個城市去。」 「把全家納入這個保護計劃需要多長時間?」哈裡問。 「用不了一星期,」劉易斯答道,「沃伊爾斯局長已把它列為最優先考慮的事。文書工作需要幾天時間,諸如新的汽車駕駛執照,社會安全序號,出生證,信用卡,等等。這家必須作出動遷的決定,母親必須告訴我們她想去哪裡安家。我們將從那兒接收。」 「洛夫女士,你認為怎麼樣?」哈裡問道。「斯韋太太會同意嗎?」 「我去和她談談。眼下她處在極大的壓力之下。一個孩子昏迷不醒,另一個在獄中,昨夜一場大火,一切喪失殆盡,在半夜裡逃亡的主意恐怕難以接受,至少現在是這樣。」 「但是你會試試?」 「我試試看。」 「你認為她明天能出庭嗎?我想和她談談。」 「我要問問醫生。」 「好,休會。諸位,明天中午再見。」 法警把馬克交給兩個穿便衣的孟菲斯警察,他們領他穿過邊門來到停車處。他們離開以後,法警爬上二樓的樓梯,沖進一間空休息室。空無一人,除了斯利克﹒莫勒之外。 他們並肩站在小便池前,看著亂塗亂抹的廁所文學。 「就我們兩人嗎?」那法警問道。 「對。出什麼事了?」斯利克拉開褲子拉鍊,雙手插腰。「快說。」 「孩子不肯說話,所以他又回監獄了,藐視法庭罪。」 「他知道些什麼?」 「我敢說,他什麼都知道,相當明顯。他說他和克利福德一起在汽車裡,他們談這說那的。當哈裡逼迫他回答新奧爾良方面想知道的情況時,那孩子使用第五條修正案。頑固的小雜種。」 「但是他知道嗎?」 「噢,肯定知道。但是他不肯說。法官叫他明天中午再回來,看看在監獄裡呆一夜是否會使他回心轉意。」 斯利克拉上拉鍊,離開小便池。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張疊起來的一百美元紙幣,遞給法警。 「你不是從我這兒聽說的。」法警說。 「你信不過我,是嗎?」 「當然信得過。」鼴鼠莫勒從來都守口如瓶,滴水不漏。 莫勒在少年法庭大樓周圍的不同地點安置了三個攝影師。對那些例行程序,他比警察還要熟悉。他推測他們會利用裝貨碼頭附近的邊門帶著孩子迅速撤離。他們正是這樣做的。就在他們快要走到那輛沒有標志牌的汽車跟前時,一個滿臉倦容的胖女人從一輛停在那兒的貨車中跳出來,用她的尼康相機對著他們直摁快門。警察們朝她大喊大叫,設法把孩子藏到他們身後,但已經太晚了。他們急忙把他擁到汽車旁,把他推到後座上。 真棒,馬克心裡想。還不到下午二點,這一天已經發生了一連串事情,他們家的活動房屋被燒,他在醫院被捕,他在監獄裡的新家,羅斯福法官的審訊,現在,又有一個該死的攝影師偷拍了他的照片,無疑又是一則頭版新聞。 當汽車輪胎發出尖厲的聲音疾馳而去時,他低低地陷在後座裡。他的肚子隱隱作痛,倒不是因為饑餓,而是恐懼所致。他又孤零零一個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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