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也許以為法國大革命會改變女人的命運,實際上根本沒有這麼回事。這場中產
階級大革命所尊重的是中產階級的制度和價值,幾乎是由男人獨自完成的。強調下面這
一事實是重要的,即在舊制度中,作為一個性別,工人階級婦女始終擁有最大的獨立性。
女人擁有經營權,擁有她獨立就業所必需的所有法定權力。她可以做縫紉工、洗衣工、
打磨工、店主等,可以參加生產活動。她或在家裡工作,或在小店裡工作;她在物質上
的獨立性,使她有可能在行動上有很大的自由:工人階級的女人可以出去工作,往往是
在小旅館裡,可以隨意處置她的身體,和男人幾乎沒有什麼兩樣。她是丈夫的夥伴,和
他是平等的。她受壓迫是表現在經濟方面,而不是表現在性別方面。在農村,農婦在農
業勞動中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她被當做僕人對待;她往往不和丈夫、兒子同桌吃飯,
她比他們更艱辛地過著牛馬般的生活,而且她的勞累還要加上母性負擔。但和古代農業
社會一樣,男人有必要讓她受到他的尊重。他們的財物,他們的利益,他們的牽掛完全
是共同的;她在家有很大的權威。由於生活艱苦,這些女人也許可以表現自己,要求得
到她們的權利;但怯懦和順從的傳統卻沉重地壓在她們身上。法國大革命前的國會
cahicrs (陳情書〕幾乎沒有包括女性的權利要求,這些陳情書只限於讓男人不要從事
文人的職業。在示威和暴動時,肯定會看到女人站在她們丈夫的旁邊。不過,這些女人
到凡爾賽的目的卻是為了到麵包房去找「麵包師,他的妻子,他的學徒」。但是,領導
這場大革命並享受其果實的,並不是這些普通百姓。
至於中產階級婦女,有些人則熱情投身於自由事業,如羅蘭夫人(Mllle Robo)和
呂西勒﹒德穆蘭、夏洛特﹒科黛(cctte cotany)是她們當中深刻影響大革命進程的人
物之一,她暗殺了馬拉。當時也有一些人鼓吹女權主義。奧林拍﹒德﹒古傑
(OlylnpedeGoUgde盧1789年提出了《女權宣言》,和《人權宣言》相抗衡。她在宣言
中要求廢除一切男性特權,但不久她就被送上斷頭台。當時還出現了一些短命的刊物,
少數婦女徒勞地從事政治活動。
17op年,法國廢除了長子繼承權和男性的繼承特權,在這方面女孩子和男孩子成為
平等的人。1792年,通過了一項法律,確認了離婚權,因而婚姻束縛有所松懈。但這僅
僅是些不重要的勝利。中產階級女人和家庭結合得太緊密了,以至作為一個性別沒有任
何明確的共同責任感。她們沒有構成一個可以推行自己主張的獨立等級:在經濟上她們
過著奇生生活。於是,那些本來可以不顧自己的性別去參加事件的女人,由於本階級的
緣故卻無法去參加,而那些屬於行動階級的女人,卻被迫不采取行動,只去做女人。經
濟權力一旦落入工人手中,工作婦女便可能贏得寄生女人——貴族婦女或中產階級婦女
一一從未有過的權利與特權。
在大革命的清洗年代,女人有一種無政府主義的自由。但一旦社會重新組織起來,
她又被牢牢地束縛在奴隸地位上。從女權主義的觀點來看,法國走在其他國家的前面。
但對現代法國婦女不幸的是,她的地位早在軍事專政時期就決定了。拿破侖法典把她的
命運固定了整整一個世紀,大大延遲了她的解放進程。和所有的軍人一樣,拿破侖寧願
讓女人只做母親。而作為資產階級革命的繼承者,他也並沒有破壞社會結構,給予母親
明顯超出妻子的地位。他禁止調查父親身份,為確認非奸母親和婚生子女規定了嚴格條
件。已婚女人本人並未因為有做母親的尊嚴而受到庇護,封建的矛盾在這裡依然存在八
女孩子和妻子被剝奪了公民資格,她們無法行使法律上的權利,擔當監護人。但是在婚
姻維護舊有的依附地位的同時,獨身女人和老處女卻擁有一切公民權。妻子必須服從丈
夫,丈夫可以因通姦將她單獨監禁,提出和她離婚。如果丈夫當場捉姦並把她殺死,法
律認為他是可赦免的。而丈夫只有在把姘婦帶到家裡才應受到懲罰,也只有在這時妻子
才可以提出離婚。居住地由男人決定,他對子女的權威比妻子大得多。除非妻子經商,
她承擔的義務必須由他認可。她的人身和財產都受著婚姻的嚴格控制。
18世紀的法律制度只是加劇了拿破侖法典的苛刻性。離婚在1826年被廢止,直到
1884年還沒有恢復,當時離婚仍很困難。中產階級決非很強大,它的權威還很不穩定,
它要認真對付產業革命帶來的潛在威脅。據宣稱,造出女人是為了家庭而不是為了政治,
是為了做家務而不是為了履行社會職能。奧古斯特﹒孔德稱,在雄性和雌性之間有著肉
體上和精神上的根本差異,這使它們徹底分離,尤其在人類當中。女性氣質是一種「延
長的未成年狀態」,這種狀態使女人不具備「人類理想」,使她的精神衰竭。他預言,
以後家外女性勞動將完全被廢除。在道德和愛情上,女人也許會處於優越地位,但只要
她在家裡沒有經濟或政治的權利,男人就仍然是優越者。
巴爾扎克用更加譏諷的口吻表達了同樣的思想。他在《婚姻生理學》中寫道:「女
人的命運和她唯一的榮耀是贏得男人的心…她是一份動產,確切地說,只是男人的附屬
品。」他這是在反對18世紀的放蕩,在反對當時危險的進步思想,也是在為反女權的中
產階級辯護。巴爾扎克指出,排斥愛情的資產階級婚姻自然導致通姦。他告誡丈夫們要
嚴加管束,不要讓妻子有任何機會接受教育和文化,要盡可能地不讓她們引人注目。中
產階級按照這種程序把女人關在廚房和家中,嚴密監視她們的一舉一動,使她們完全處
於依附地位。作為補償,女人也受到敬重,受到極其溫文爾雅的對待。巴爾扎克說:
「已婚女人是一個必須把她扶到王位上的奴隸。」在小事上必須徵求她的意見,把她擺
在第一位。人們不應當像原始人那樣,讓她負重,而應當迅速讓她擺脫一切艱巨任務和
憂慮——同時擺脫一切責任。大多數資產階級女人都接受了這種冠冕堂皇的約束,幾乎
聽不到有人抱怨。肖伯納說,讓人們受到束縛比讓他們擺脫這種束縛更容易,只要這種
束縛會帶來利益。中產階級女人之所以依戀她受到的束縛,是因為她在依戀本階級的特
權。若是擺脫男人的束縛,她就必須為謀生面工作。她同工人階級女人沒有任何共同利
益可言,她認為,資產階級婦女的解放將意味著本階級的滅亡。
然而,歷史的發展並沒有由於這種頑抗而停下來。機器的出現摧毀了土地所有制,
推動了和婦女解放運動一起出現的工人解放運動。一切形式的社會主義都力促女人走出
家庭,贊同她獲得解放:柏拉圖設想出了一種公有制,認為在這種制度下婦女將享有斯
巴達女人那種自主權。隨著聖西門(Saintsimon)、傅立葉(Fourier)和卡貝的烏托
邦社會主義的出現,也產生了「自由女人」的烏托邦。這種理論認為,對工人和女人的
奴役應當廢除,因為女人和男人一樣是人。不幸,這種合乎理性的思想在聖西門主義這
一學派並不流行,如傅立葉就把婦女解放和恢復肉欲混為一談,要求每個人都有屈從情
欲召喚的權利,希望用愛情替代婚姻。他認為女人不是一個人,而只是在發揮她的色情
功能。卡貝認為有可能實現男女完全平等,但他又對女人參與政治加以限制。其他人則
要求讓女人受到良好教育,而不是讓她們獲得解放。在19世紀,由於改革的影響,始終
存在著對女人的高尚見解,這種見解也出現在維克多﹒雨果(Victor Hugn)那裡。但
是,婦女事業卻被支持女人的無能之輩搞得有點聲名狼藉。俱樂部。雜誌以及「布魯默
主義」之類的情願運動,全都淪為笑柄。當時最有知識的女人,如德﹒史達爾夫人
(Minedestae)和喬治﹒桑(Geong sana),始終在迴避這些運動,為自由而進行她們
自己的鬥爭。但總的說來,女權運動得到19世紀改革運動的支持,因為這一運動在追求
平等公正。蒲魯東(Proudhon)是個明顯例外,他破壞了女權主義與社會主義的聯盟關
系。他把正派女人貶到家裡,貶到依附於男性的地位,他試圖證明她的劣等性。「要麼
當主婦,要麼做妓女」,這就是他為女人所提供的選擇。但是,和所有反對女權的人一
樣,他也為「真正的女人」,即處於奴隸地位的女人以及男性的影子,進行熱情的祈禱。
蒲魯東雖有這種熱情,卻不能讓自己的妻子得到幸福:蒲魯東夫人的書信只不過是反映
了她的一腔哀怨。
這些理論論爭都沒有影響事件的進程,它們只不過是正在發生的事件的模糊反映。
女人之所以在經濟上重新取得了重要地位——這一地位從史前時代就已失去——是因為
她走出了家庭,在工業生產中扮演了新的角色。是機器使這種劇變成為可能,因為在機
器生產中男女工人的體力差異基本上不起作用。工業需要大量的勞動力,這是男人所無
法單獨提供的。隨著工業的迅速發展,女人的合作成為必然。這是19世紀發生的最重要
革命,它改變了女人的命運,為她開闢了一個嶄新的時代。馬克思和恩格斯全面評估了
這次革命所波及的範圍,認為婦女解放有可能成為無產階級解放的一部分。倍倍爾說,
實際上,「婦女和工人在這一點上是共同的:他們都在受壓迫。」由於女人和工人的勞
動通過技術發展將呈現出重要意義,他們會共同擺脫壓迫。恩格斯指出,女人的命運同
私有制的歷史聯繫密切;父權制取代母系制是一場災難,它使女人受著世襲財產的奴役。
但是,產業革命卻是對那種權利喪失的補償,它將導致女性的解放。這一結論在前面已
經引用過(見第三章 )。
在19世紀初,女人受到的剝削比男工更可恥。在家從事的勞動構成了恩格斯所謂的
「血汗勞動制」。女工雖然忙得團團轉,掙的錢扔不能滿足她的需要。於勒﹒西蒙
(Jues Simon)寫的《女工》,以及保守的勒魯瓦精利厄(Inap-Beaulieu)1873年出
版的《世紀的女性勞動》,都對這些可惡的弊端進行了譴責。勒魯瓦一博利厄說,法國
有20多萬女工,每天掙的錢還不到50生丁。她們要匆匆忙忙地從家跑到工廠去上班,而
且,直到不久以前,她們在工廠以外也只干些縫紉、洗衣和做家務之類的活苦錢少的工
作。就連飾帶。女工之類的生產也被工廠壟斷。作為補償,在棉、毛和絲織品行業有大
量的就業機會;紡織廠尤其僱用女人。廠主往往寧願僱用她們也不願意僱用男人。「她
們活兒子得好,要的工資少。」這種帶有譏諷意味的說法,揭示了女性勞動的戲劇性,
因為正是通過勞動,女人才贏得了做人的尊嚴,但這一勝利來之不易,且姍姍來遲。
紡織勞動是在極其有害於健康的條件下進行的。布朗基道:「飾帶廠的一些女工在
工作時,為了手腳並用,幾乎不得不把自己懸在皮帶上。」1831年,絲織工人在夏天要
從早上3點子到天黑,冬天要從早上5點干到夜裡11點,每天要勞動問個小時。如諾貝爾
﹒特律坎(Norbert Truopin)所說:『「工廠裡的勞動環境往往是有害健康的,那裡
一年四季見不到陽光。年輕的女工有一半還沒滿學徒期就得了肺結核。她們若是抱怨,
就會受到指責,說她們是在裝腔作勢。」
而且,男僱員還占年輕女工的便宜。《里昂事件之真相》一書的匿名作者說:「為
了達到目的,他們動用了駭人聽聞的手段:貧困和饑餓。」有時女人除了工業勞動,還
要從事農業勞動。她們受到玩世不恭的剝削。馬克思在《資本論》裡做了這樣一個註釋:
「工廠主伊先生對我說,他只使用婦女來操縱他的機械織機;他喜歡使用已婚婦女,特
別是必須養家活口的婦女;這種婦女比未婚的婦女更專心更聽話,她們不得不盡最大努
力去取得必要的生活資料。這樣一來,美德,女性特有的美德,反而害了她們自己,她
們溫柔恭順的無性,竟成為使她們受奴役和苦難的手段。」在總結馬克思和評論倍倍爾
時,G﹒德爾維勒(G.DerVille)寫道:「要麼當寵物,要麼做役畜,今天女人只能如
此。她們不工作時要靠男人養活,拚命工作時仍要靠他養活。』女工的處境十分悲慘,
以至西斯蒙和布朗基要求不給女人接近工場間的機會。造成這種處境的原因,部分在於
她們最初不懂得怎樣保護自己,不懂得怎樣通過工會把自己組織起來。婦女的「協會」
要追溯到1848年,這些協會開始時是產業工人協會。如下面的數字所表明的,這一運動
進展緩慢:
1905年,有781392名工人加入工會,其中婦女有69405人;1908年,有957120名工
會會員,其中婦女有88906人;1912年,有工會會員1064413名,婦女占92336人。
1920年,有工人1580967人,其中女工和女僱員有2390l人加入工會;在總數為
1083957名女性農業勞動者當中,加入工會的只有36193人。總計有3076585名工會會員,
其中女會員有29M人。她們之所以在新機遇面前如此束手無策,是因為聽天由命和順認
的傳統,是因為她們缺乏共同的責任感和集體意識。
這種態度所導致的結果是,對女性勞動的調整進行得緩慢而拖沓。法律只是在1874
年才加以干預。然而,儘管帝國開展了競選運動,涉及女人的規定卻只有兩條:禁止未
成年女性做夜工,她們在星期天和節目有休息的權利;她們的工作日被限於12小時。至
於對30歲以上的女人,所做的只不過是不准許她們從事礦井和采石場的地下勞動。1892
年11月2日,出現了有關女性勞動的第一個憲章,這個憲章禁止做夜工,限制工廠的勞
動時間;但它給各種騙局留下了可乘之機。1906年,工作日限制在10小時21905年,每
周休息一天成為法定權利;1907年,女工獲準可以自由支配她的收入;1901年,女人帶
工資體產假有了保障;在1917年,1892年的規定得到了有力的重申。1913年,對產權做
了詳細的規定,禁止女人從事危險繁重的勞動。社會的立法逐步確立起來,女性勞動的
保健問題也受到了全面注意,如女售貨員要有椅子坐,不得長時間暴露在室外等。國際
勞工署在婦女勞動的環境衛生條件、體產假權等問題上,還促使一些國家達成了國際協
議。
女工聽天由命這種情性所導致的第二個結果,是表現在她們不得不滿足於的工資方
面。對婦女的低工資現象有種種解釋,這應歸之於各種因素的復合。只說女人需求比男
人低還是不夠的:這只不過是馬後炮式的辯解。實際情況寧可說是,如我們所見,女人
無法使自己不受僱主的侵害。她們必然面臨有可能讓她們失去自由的競爭,這種競爭使
拋到市場上的產品,在制造時不計勞動消耗;她們還要相互進行競爭。此外還必須注意
到,女人是在一個仍存在著家庭的社會中通過勞動追求解放的:她受父親或丈夫的家庭
的束縛,往往滿足於給家裡帶來額外的錢。她雖然在家庭外面工作,但卻是為了家庭。
既然女工不必完全考慮自己的生計問題,她便容易接受大大低於男人的報酬。既然很多
女人都滿足於低工資,付給女人的報酬當然會維持在十分有利於僱主的水平上。
據1889-1893年做的一份調查,法國女工在日工作量和男人相等的情況下,其收入
只是男人的一半。另據1908年的一份調查,在家裡工作的工人,每小時工資最高不超過
20生丁,一般只有5生丁之低。一個受到如此剝削的女人,要在元救濟或無保護人的情
況下生活下去是不可能的。1918年,在美國,女人的工資只有男人的一半。在德國,一
個女礦工在采煤量相等的情況下,其工資還不到男人的石見。在1941-1943年間,法國
婦女的工資增長率略高於男人,但她們的工資仍明顯很低。
如果說僱主因女人可以接受低工資而熱情歡迎她們,那麼這一事實卻引起男工的反
對。在無產階級事業和婦女事業之間,並不存在倍倍爾和恩格斯所謂的那種利益一致。
這個問題有點類似於美國黑人勞工問題,並可以用此種方式去加以描述。在社會上,受
壓迫最深的少數民族,情願充當壓迫者的武器,去反對他們所歸屬於的整個階級。所以
這些少數民族在他的階級心目中首先是敵人。為了讓黑人和白人的利益。女工和男工的
利益能夠統一起來,而不是彼此對立,必須對這一狀況深刻加以認識。可想而知,在這
種競相降價的競爭中,男工首先看到的是一種可怕的危險,他們對這種競爭表示仇視。
只有參加工會活動,婦女才能夠既捍衛自身的利益,又不損害整個工人階級的利益。
儘管有這樣一些困難,女性勞動仍在發展。法國在1800年仍有90萬個家庭工人在制
作服裝、皮貨、花圈、提包、念珠及其他小巧新奇的產品,但後來這個數字卻在大幅度
下降。1801年,有42%的工齡(18-60歲)婦女,受雇於農業、工業、商業、銀行業、
保險業以及辦公室工作,還有需要學問的職業。據二次世界大戰前不久的一次普查,在
18-60歲的所有婦女當中,我們發現,在法國約有42%是工人,在芬蘭是20%,德國是
34%,印度是20.7%,英國是26.9%,荷蘭是19.2%,而美國是177%。但在法國和
印度有這麼高的百分比,是因為統計時包括了大量的農業勞動。除去農民,法國l806年
還有50萬左右的女店主,l00萬女僱員,200萬女工以及150萬半就業或失業的婦女。在
女工當中,有65萬人當傭人,120萬人在加工業工作(揭萬在紡織業,31.5萬在服裝制
作業,胡萬在家從事女裝製作)。至於從事商業、需要學問的職業以及社會服務性行業
的婦女,法國、英國和美國的情況大體相同。
如我們所見,女人的最基本問題之一是,如何把她的生育角色和她的生產角色協調
起來。女人受著生育功能的奴役是個根本事實,這個事實從歷史一開始就注定她要做家
務勞動,妨礙她參與塑造世界。在雌性動物身L,存在著一種可以保證節約使用體力的。
生理性的和季節性的節律。而在女人身上,從青春期到停經期,自然功能對懷孕頻率卻
沒有給予任何限制。據說在某些印第安人部落,保證女人在兩次分娩之間有至少兩年的
間歇期。但一般說來,許多世紀以來沒有控制過女人的生育力。避孕術自古就有,通常
用於女人,如藥劑、栓劑和陰道塞。但這些方法是妓女和醫生的秘密。也許這種秘密已
為衰落時代的羅馬女人所知,她們的不育曾受到諷刺作家的攻擊。但實際上中世紀的歐
洲並不知道任何避孕的方法,直到18世紀還未發現這方面的蛛絲馬跡。在那些時代,生
活對於許多女人來說就是不斷地懷孕。甚至比較放蕩的女人也多次分娩,為她們的放肆
做愛付出了代價。
在某些時代,人類強烈感到需要消減人口的規模,但同時民族也害怕因此變得弱小。
在危機和貧困時期,出生率或許因晚婚而降低,但早婚和女人盡可能地多育仍是普遍規
律,只是由於幼兒的大量死亡才減少了兒童的存活數量。早在問世紀,阿貝﹒德﹒皮爾,
就反對以「愛的浮腫」來懲罰婦女;德﹒塞維涅夫人勸告女兒不要過多懷孕。但馬爾薩
斯主義在法國的發展是在18世紀,首先是富有階級,然後是全體居民,發現根據父母的
收入去限制子女的數量是合理的,採取避孕措施開始成為一種慣例。人口統計學家莫羅
閉1778年寫道:「並不是只有富有的女人,才把繁衍後代看做是對她們的過時苛求;這
些只有人類才知道的秘密,甚至傳到了農村。而以前人們都以為農民是不知道這些秘密
的。」性交的方法先是在中產階級當中,後來又在農民和工人當中廣泛流行。有的預防
性病的措施,也變成了一種避孕術,184o年前不久發現了橡膠以後,避孕套尤被廣泛采
用民在盎格魯一微克遜國家,『子育」被正式認可,為了把以前不可分離的兩種功能—
—性功能和生殖功能——分開,研製出了許多種方法。維也納和其他地方的醫學研究,
精確地闡述了懷孕機制沒有利於懷孕的條件,同時也指明了,避孕的途徑。在法國,宣
傳避孕和出售子宮帽及其他避孕用品是不允許的,但「節育」仍在廣泛實行。
至於墮胎,各國法律均未表示過正式認可。羅馬法沒有給胎兒生命提供任何特殊的
保護,它將有待出生的ˍˍ〔嬰兒〕看做母體的一部分,而不是看做一個人。在衰落時
期,墮胎似乎是一種正常做法,連想鼓勵生育的立法者也不敢貿然禁止。著妻子違背丈
夫的意願把嬰兒拋棄,丈夫可能讓她受到懲罰,但罪名是她不服從自己的丈夫。在整個
東方的以及希臘羅馬的文明中。墮胎始終受到法律的默許。
在這方面,是基督教對道德觀念進行了革命,它賦予胎兒以靈魂。於是,墮胎成為
對胎兒本身所犯下的一種罪行。聖﹒奧古斯了認為:「任何女人在有能力生出許多個孩
子卻沒有生出這麼多孩子時,都在屢犯謀殺罪,懷孕後想自殘的女人正是如此。」隨著
對靈魂何時進入股體這類問題的漫無止境的討論,教會法逐漸得以發展。聖﹒托馬子斯
及其他人把男治獲得靈魂的時間定為懷孕後第礎天左右,把女股定為第80天左右。在中
世紀,根據墮胎的時間和原因附加了不同的罪等:懺悔書說,「在因無力贍養而摧毀嬰
兒的貧困女人同除隱瞞私通罪別無目的的女人之間,有著重大的差別。」亨利二世1556
年頒布的一項法令,為將墮胎視為謀殺罪並可以將墮胎者處死提供了依據c1791年的法
典對墮胎的女人表示寬恕,但卻懲罰她的同謀者。19世紀,視墮胎是一種謀殺罪的觀念
消失了,卻把它看做反國家罪。1810年的法國法律絕對禁止墮胎,違者處以重罰;但每
當涉及到挽救母親的性命時,醫生總是進行墮胎。這項法律太嚴厲了,以至那個世紀末,
被捕的人數很少,被定罪的人更少。新法律在1923年和1939年被通過,在刑罰上做了一
些改動。1941年將墮胎定為危害國家罪。其他國家對該罪及對其刑罰的態度各不相同,
但一般來說,法律和法庭對墮胎女人的處罰,要比對她的同謀者的懲罰寬大得多。然而
教會從未軟化過自己的嚴厲性。1919年,教會法要求將所有涉及墮胎的人革除教門。教
皇最近再度宣稱,若要在母親生命和嬰兒生命之間進行選擇,則母親必須作出犧牲:受
過洗禮的母親當然可以升入天堂(真夠怪的,這些深思熟慮的想法意從未想到過地獄),
兩胎兒命定永遠處於地獄的外緣。只有一個很短時期墮胎被正式認可,這是在納粹前的
德國和1936年前的俄國。但是儘管有宗教和法律的反對,墮胎在各國的位置仍然舉足輕
重。在法國,每年的墮胎數達80萬至100萬——幾乎等於出生數。墮胎者2/3是已婚女
人,許多人已有一二個孩子。
因而,雖然有偏見。反對和殘餘陳腐道德觀念的存在,我們仍然目睹了從自由的生
育力到由國家或個人所控制的生育力的轉變。產科科學的進步大大減少了分娩的危險,
分娩的痛苦也逐漸得到減輕。1949年3月,英國立法批准了使用某些麻醉方法的要求,
這些方法在美國已經普遍采用,在法國正開始推廣。人工授精完善了進化的發展,使人
類能夠控制自身的生殖功能。這些變化對於女人的意義尤其重大,使她可以減少懷孕次
數,把懷孕變成她生命的一個合理的、不可分割的部分,而不是受它們奴役。到19世紀,
輪到了女人從本性中解放出來,她控制了她自己的身體。既然她已基本上免受生殖的奴
役,便能夠擔任所給予她並保障她徹底獨立的經濟角色。
女人地位的這一演變,應當由這兩種因素的共同作用來解釋:參加生產勞動和擺脫
生殖奴役。如恩格斯所預見的,女人的社會政治地位必然會發生變化。女權運動,在法
國,由孔多塞所勾勒,在英國,瑪麗﹒沃爾斯通克拉夫特在其《為女權辯護》中也曾加
以勾勒,而在19世紀為聖西門主義再度提出,但都未能取得明顯效果,因為它缺乏具體
的基礎。但現在,隨著女人步入工業領域和走出家門,她的要求開始具有十分深刻的重
要意義,可能波及到資產階級的核心。由於工業文明的迅速發展,地產對於個人財產不
再重要,家庭群體的統一原則不再有效。資本的流動性,使資本的擁有者有可能不為資
本所占有而是去占有它,他不必顧及所有權,可以隨意加以處置。由於世襲財產的存在,
女人對其配偶的依附性極強;隨著世襲財產成為過去,女人和男人完全處於並列地位,
甚至他們的孩子,也不可能以一種可與財產利益的穩固性相比的穩固性,把他們聯在一
起。所以個人可能會得到對於群體的獨立性。
這一過程在現代資本主義取得輝煌勝利的美國,尤其令人矚目:離婚風靡全國,夫
妻好像只是臨時搭伴。在法國,農業人口是一個重要成分,拿破侖法典將已婚女人置於
監護之下,因而這一演變過程必然是緩慢的。離婚在1884年被恢復,若丈夫通姦,妻子
可以提出離婚。不過,在刑罰上仍保留了性別差別:通姦只有妻子所為時才是違法犯罪。
在lop年,托管被有保留地承認,1917年才完全得到。1912年准予對非婚父親給予確認。
要看到已婚女人改變地位,必須等到1938年和1943年:這時廢除了服『從的義務,不過
父親仍是家長。他有權決定住處,不過妻子老有適當理由,也可以反對他的選擇。她的
法律權限擴大了,但解釋混亂:「已婚女人擁有充分的法律權限;這些權限只受婚約和
法律的限制」,這一條款前後矛盾。夫妻平等還不是既成事實。
至於政治權利,我們可以說,在法國、英國和美國都是來之不易的。約翰﹒斯圖爾
特﹒密爾1867年在英國議會上作的演說,在歷史上第一次正式提出給婦女以選舉權。他
在他的著作中迫切要求在家庭與社會全面實現男女平等。「我認為,法律所做出的讓一
個性別從屬於另一個性別的社會安排,本身是壞的,它們是阻止人類進步的主要障礙之
一。我認為,它們應當讓位於完全平等。」繼他之後,在福賽特夫人(Mrs.Fawett)
領導下英國婦女成立了政治組織,瑪麗亞﹒德萊斯梅則在領導著法國婦女,她在1868-
1871年的一系列公眾討論中對女人命運加以審查,和小仲馬展開了激烈的爭論,因為小
仲馬勸告被不忠的妻子所愚弄的丈夫「把她殺死」。萊昂﹒裡希埃是女權運動的真正發
起者,她1869年提出「女權」這個概念,組織了1878年召開的、討論這一題目的國際會
議。當時還未提出選舉權問題,與會婦女僅限於要求有公民權利。30年來,這一運動始
終縮手縮腳,在法國和英國都一樣。雖然成立了許多團體,但都不成形,因為,正如我
們所注意到的,女人缺乏作為一個性別的共同責任感。
1879年的社會主義者代表大會,宣佈了男女平等,但由於普遍認為婦女解放運動應
當從屬於工人運動,女權運動未被重視。相比之下,資產階級婦女卻要求在現存社會制
度框架內有新的權利,她們根本不想成為革命者。她們支持諸如抵制酗酒、色情文學和
賣淫等使道德淨化的改革。女權主義者代表大會於1892年召開,這次會議除為運動命名,
幾乎沒有取得其他成就。女權運動的進展不大,不過維維亞尼1900年在國民議會第一次
提出了給予婦女選舉權的問題。女權運動的重要性在增長,隨著布倫斯維格夫人(Mine
Brunschwig)組織的集會和游行,法國婦女爭取參政同盟也於lop年成立。婦女參政議
案1919年在國民議會被通過,1922年被上院否決。當時的形勢是複雜的:當教皇本尼狄
克十五世(Benedict XV)1919年宣佈支持婦女有選舉權時,除了革命的女權主義和布
倫斯維格夫人「獨立的」女權主義,還有基督教的女權主義。天主教認為,女人在法國
是一種保守的宗教因素,但激進派恰恰為此擔心。晚至1933年,上下兩院還在進行無休
止的辯論,半個世紀來的各種反女權觀點全都給提了出來:對女人獻殷勤的人認為,女
人非常受尊重,她應當繼續受到這種尊重;並認為,「真正的女人」呆在家裡不會失去
她對選舉的影響力,因為她不需要用投票權去支配男人。他們鄭重強調,政治會瓦解家
庭,女人畢竟是不一樣的——她們不可以服兵役。他們問道:難道妓女應當有選舉權嗎?
男人受過良好的教育;女人將會遵丈夫所矚去投票,如果她們想有自由的話,還是讓她
們先從裁衣匠那裡獲得自由吧;不管怎麼說,法國的女人比男人多!雖然這些論點貧乏
無力,法國婦女還是要等到1945年才有參政權。
新西蘭1893年給予了婦女一切權利,澳大利亞緊隨其後,它是在1908年。但這個勝
利在英美兩國卻是來之不易。維多利亞時代的英國把女人關在家中;簡﹒奧斯汀把自己
關在家裡是為了寫作。科學家們聲稱,女人是「一個只能用來生殖的亞種」。直到1903
年女權運動還很縮手縮腳。這一年斑克赫斯特派在倫敦成立了婦女社會政治同盟,女權
主義的鼓動表現出一種異乎尋常的好斗特性。在歷史上人們可能首次看到女人作為女人
而行動,這一行動對「參政」的冒險予以特別關注。15年來,她們一直在施加壓力,最
初未使用暴力,只是揮舞著旗幟游行,騷擾集會。她們被捕,絕食,和戴著毛巾的工人
婦女及道地的貴婦一起列隊向議會進軍。她們舉行集會,又導致了更大規模的逮捕,當
參政權問題即將交付議會表決時,她們排成幾里長龍游行。1912年采取的策略更為過激:
她們焚燒房屋,搗毀畫像,踐踏花圃;她們向警察投擲石頭,派代表反覆圍攻勞埃德﹒
喬治和愛德華﹒格雷爵士,打斷公眾演說。在這期間爆發了戰爭。在1918年,英國婦女
得到有限制的選舉權,1928年得到了無限制的選舉權。她們的成功基本上要歸功於她們
在戰爭中的服務。
美國婦女從一開始就比她的歐洲姐妹更為解放。19世紀初,女人不得不和男人一起
參加艱苦的拓荒勞動,他們並肩奮鬥。她們的人數比男人少得多,這使得她們受到重視。
但逐漸地,她們的地位和舊世界的女人相差無幾。她們在家中大權在握,但社會控制權
仍完全掌握在男性手中。到1830年,一些女人開始要求有政治權利,從事支持黑人的運
動。貴格派教徒盧克麗霞﹒莫特成立了美國女權協會,她在1840年的一次會議上發表了
貴格派靈感宣言,從而為整個美國女權運動定下了基調。「男女生而平等,上帝賦予他
們不可剝奪的權利…位立政府是為了保障這些權利……男人把已婚女人變成了一具政治
殭屍……他在篡奪耶和華的特權,而只有耶和華才可以確定人們的活動範圍。」三年後,
哈裡特﹒比徹﹒斯陀寫了《湯姆叔叔的小屋》,喚起了支持黑人的公眾輿論。埃默森和
林肯都在支持女權運動。內戰後,女權主義者徒勞地要求,給黑人以選舉權的修正案也
應當給婦女以選舉權。蘇珊﹒B﹒安東尼(Susan B.Anthony)和她的14個同志利用某
種含糊在羅徹斯特參加選舉,結果她被罰款100美元。1869年她成立了全國婦女爭取參
政協會,同年懷俄明賦予婦女選舉權。此後科羅拉多州在1893年,愛達荷州和猶他州在
1896年,也把選舉權給予了婦女。
以後的進展非常緩慢,但在經濟上女人取得了比歐洲更大的成就。1900年,美國有
600萬婦女參加工作,其中許多人從事商業和需要學問的職業。她們當中有女律師、醫
生和教授,還有多達3373人當了女牧師。瑪麗﹒貝克﹒埃迪(Mmp Beker Eddy)成立了
基督教科學教會。婦女俱樂部風靡一時,在1900年約有Zop萬名成員。但只有9個州給了
婦女選舉權。1913年,參政運動以好斗的英國模式組織起來。領導這個運動的是兩個女
人:多麗絲﹒史蒂文斯和一個名叫埃麗絲﹒保羅(AlicePan)的費格派教徒。她們組織
集會、游行以及其他這類政治示威。在芝加哥,女黨首次成立。1917年,這個黨的參政
運動者站在白宮門前,拿著小旗,有時為了不被趕走,竟把自己栓在鐵柵欄上。6個月
後她們遭到了逮捕,但由於在獄中進行絕食,很快就被釋放。在新的騷亂之後,眾議院
的一個妻員會接見了女黨的一個成員,1918年1月8B憲法修正案被眾議院通過。當時參
議院經兩次表決,都未通過這一修正案,但一年後又通過了它。1920年婦女參政成為美
國法律。1933年召開的泛美會議,導致了19個與會的美洲共和國正式同意徹底給予婦女
平等的權利。
在瑞典,也有一個很了不起的女權運動。女權主義者援引瑞典的古老傳統,要求有
「教育、工作和自由」的權利。女作家在這場鬥爭中尤其起了主導作用,她們最關心這
一問題的道德方面。她們組成強有力的團體,贏得了自由黨人的支持,但受到保守黨人
的敵視。挪威婦女在1907年贏得了參政權,芬蘭婦女是在1910年,但瑞典婦女卻等了好
幾年。
和東方國家一樣,拉丁國家的婦女處於受支配地位也不是根據嚴格的法律,而是根
據嚴厲的習俗。在意大利,法西斯主義有組織地阻止了女權運動的發展進程。法西斯意
大利在設法與教會結盟,不使家庭受到觸動,維持奴役女性的傳統時,使女人面臨著雙
重奴役:國家當局的奴役和她丈夫的奴役。1790年,一個叫希佩爾(Hippel)的大學生
拋出了德國女權運動的第一個宣言。19世紀初,一種感傷的女權主義十分盛行,它和喬
治﹒桑的女權主義相似。1848年,德國的第一位女權主義者路易斯﹒奧托(Inuise
OttO),要求給予婦女參與民族主義性質的改革的權利,她在1865年成立了婦女團體。
德國的社會主義者支持女權運動,克拉拉﹒蔡特金1892年是德國社會民主黨的領導人之
一。女工與社會主義者結成同盟。1914年,婦女積極參與了戰爭。德國戰敗後,婦女有
了選舉權,在政治生活中很活躍。除了李V克內西、羅莎﹒盧森堡也在斯巴達克斯小組
進行戰鬥。她在1919年被暗殺。多數德國婦女站出來支持秩序黨。有的人出席了國會會
議。於是希特勒又把拿破侖的觀念強加給被解放的婦女:「廚房,教堂,孩子」。他宣
稱,「女人的出席使帝國國會蒙受恥辱」。納粹主義既反對天主教,也反對資產階級,
所以它給予母親特權地位,使女人在很大程度上擺脫了婚姻的束縛。和在斯巴達一樣,
女人對國家的依附,大大超過了對任何男人的依附。因而和生活在資本主義制度中的中
產階級婦女相比,納粹德國婦女所擁有的獨立性既是更大的也是更小的。
女權運動的極其迅猛發展發生在蘇俄。這個運動始於19世紀末的文學生和知識分子
之中,甚至在當時就和暴力與革命有關。俄日戰爭哪間,女人取代了男人的許多種工作,
並且有組織地要求享有平等權利。她們在1905年後參加政治罷工,設置路障。1917年革
命爆發前夕,她們在聖彼得堡舉行了群眾示威,要求麵包與和平,要求她們的丈夫重返
家園。她們在十月起義和反對外國干涉的戰鬥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由於忠於馬克思主義
傳統,列寧讓婦女解放運動附屬於工人解放運動。他給予了她們政治和經濟上的平等地
位。
1936年憲法第122條說:「在蘇俄,婦女在經濟、職務、文化、社會和政治生活等
一切方面,享有與男子同等的權利。」共產國際對此說得更加準確,它提出下列要求:
「要實行男女在法律面前和實際生活中的社會平等;要在婚姻權利和家庭準則方面則收
進行變革;承認母性是社會職能;要由社會承擔撫養教育兒教和青少年的責任;要組織
一場文明化的鬥爭,反對將女人變成以求的意識形態與傳統。」蘇俄婦女在經濟領域取
得了輝煌的成優。她們有平等的工資並大規模地參加生產,因此有舉足輕重的社會』政
治的地位。1939年,各級蘇維埃都有很多女代表,300多名婦女出席了蘇聯最高蘇維埃
會議。近1000萬婦女是工會會(約大占蘇聯職工的40%,許多女工成為斯達漢諾夫工作
機眾所周知,俄國婦女在二次世界大戰發揮了重要作用,甚至進入了以前唯有男性才能
進入的生產領域,如冶金、采煤、伐木和鐵路行業。婦女還成為傑出的飛行員。傘兵;
她們組織了游擊隊。
婦女在社會生活中的這種主動性提出一個令人費解的問題:女人在家庭生活中究竟
應當扮演什麼樣的角色?蘇俄整個一個時期所采取的措施,都是為了讓女人擺脫家庭的
束縛。
1924年11月16日,共產國際全體會議宣佈:「只要家庭和親屬關係的觀念繼續存在,
革命就是重要的。」自由結合因此受到尊重,離婚手續的簡化和墮胎的合法化,保障了
女人涉及男性的自由。有關產假、日托及全托幼兒園等的法律,減輕了母性負擔。要透
過熱情而又矛盾的聲明的迷霧發現女人的實際具體處境究竟怎樣,這是很困難的。但可
以肯定,如今國家對增加人口的需求導致了另一種家庭政策:家庭現在是社會的基本細
胞,女人既是工人又是主婦。性道德是最嚴格的道德;1936年和1941年的法律禁止墮胎,
幾乎對離婚進行壓制;通姦受到習俗的譴責。俄國女人和所有工人一樣,嚴格從屬於國
家——她還嚴格受制於家庭。但她有機會參與政治生活和獲得生產勞動所賦予的尊嚴,
所以她的地位是獨特的。本來應當對這種地位進行詳細研究,可惜環境不允許我這樣做。
在最近召開的會議上,聯合國婦女地位妻員會要求各國承認男女的平等權利,通過
了有助於具體實現這一法規的一些動議。看來這場比賽是贏了。未來只能導致女人越來
越深地融於我們的這個一度曾屬於男性的社會。
縱觀這一段歷史,我們可以得出一些明顯的結論。首先得出的結論是,整個女性的
歷史都是男人創造的。正如美國不存在黑人問題而只存在白人問題,正如「反猶主義不
是猶太人的問題,而是我們的問題」,女人問題也始終是男人的問題。我們已經發現男
人一開始就有和體力一起出現的道德威望的原因。他們創造了價值、習俗和宗教;女人
從未就這個帝國同他們爭論過。有些孤獨者——薩芙、克裡斯蒂娜﹒德﹒皮桑、瑪麗﹒
沃爾斯通克拉夫特和奧林伯﹒德﹒古傑——曾堅決反對她們的刻薄命運,偶爾也舉行過
群眾示威。但羅馬主婦沒有聯合起來反對歐比安法;盎格魯一撒克遜的參政主義者也未
能順利地施加她們的壓力。男人始終在主宰著女人的命運。他們不是根據她的利益,而
是根據他們自己的設計,出於他們的恐懼和需要,來決定女人應當有怎樣的命運。他們
尊崇大母神是由於害怕大自然。當青銅工具使他們有可能勇敢地面對大自然,他們便建
立了父權制。於是家庭與國家的沖突決定了女人的地位。基督徒對上帝、世界以及他自
己肉體的態度,在派給她的處境中反映了出來;所謂的中世紀「有關女人的爭論」,是
一場教士與俗人在婚姻與獨身問題上的爭論;正是基於私有制的社會制度,帶來了對已
婚女人的監護制度;是男人所完成的技術發展解放了今天的婦女;是男性的倫理轉變,
通過節育引起了家庭規模的縮小,使她部分地擺脫了母性的束縛。女權運動本身不是一
場自主的運動:它部分是政治家手中的工具,部分是反映深層社會戲劇的附屬現象。女
人從未構成過一個獨立的等級,作為一個性別,實際上她也從未想過扮演一個歷史角色。
那些反對把女人的存在作為肉體、生命、內在性和他者加以考察的理論,是男性的理論,
根本沒有表達出女性的願望。多數女人是聽天由命的,她們不想采取任何行動。那些試
圖改變命運的女人,不想受她們特質的局限,不想被它戰勝,而是想戰勝它。即使她們
干預了世界事務的發展進程,也還是和男人一致的,也還是在根據男人的觀點。
這種干預一般是不重要的,偶發的。讓女人有某種經濟獨立地位並參與生產的階級,
是被壓迫階級;而作為女工,她們受奴役的程度甚至超過男工。統治階級中的女人是寄
生者,她照樣要服從男性的法律。在這兩種情況下,女人實際上都不可能采取行動。法
律與社會習俗並非總是相符,平衡兩者的方式是,女人決不可以有具體的自由。在古羅
馬共和國,經濟條件賦予主婦具體的權力,但她沒有任何法律上的獨立地位。女人在農
業文明中的地位,往往同在低層商業中產階級中的地位相似:在家是主婦一僕人,但在
社會卻是未成年者。另一方面,社會瓦解時代的女人卻是解放的,但她若不想再做男人
的附庸,便會失去她的采邑。她僅有消極的自由,表現為放縱與揮霍。女人在羅馬衰落
時期、文藝復興時期、18世紀、督政府時期(179-1799)的情形便是如此。有時她成
功地讓自己忙個不停,卻發現自己在受奴役;或者她是自由的,卻不再知道自己該做些
什麼。除了別的,還有一個值得注意的事實是,已婚女人在社會上有她的位置,但沒有
任何權利;未婚女人、正派女人或妓女完全擁有法律行為能力,但直到本世紀仍被程度
不同地排斥在社會生活之外。
在法權與社會習俗的這種對立中,還產生了這樣一種奇怪的矛盾:自由戀愛不為法
律所禁,通姦卻是一種罪過;但是,「誤入歧途」的少女往往是不光彩的,妻子的不現
卻受到寬容。因而,從18世紀至今的許多年輕女人,她們結婚是為了可以無拘無束地有
個情人。通過這一有獨創性的制度,大多數女人像個孩子似的處處受到管束:如果女性
人格在這兩組管束——抽像的和具體的——中要成功地表現自身,就需要有一種特別的
環境。其業績可與男人相比的文人,是些社會制度的力量將其提升到各種性別差別之上
的女人。伊薩貝拉女王、伊麗莎白女王和葉卡捷琳娜大帝,既不是男性也不是女性——
她們是君主。值得注意的是,她們的女性氣質一旦在社會上被廢除,就不應當再含有劣
等性的意味:大權在握的女王所占的比例,要遠遠高於偉大帝王所占的比例。宗教也引
起了同樣的變化:錫耶那的卡特琳和聖﹒泰麗莎完全出乎生理學意料之外地做了聖徒。
她們的世俗的或神秘的生活,她們的行為,她們的著作,都達到了極少有人達到過的高
度。
完全可以認為,若是說其他女人未能給世界留下深刻印象,那是因為她們在受自己
處境的牽制。除了消極和拐彎抹角,她們幾乎不能用別的方式干預事務。朱迪絲(如山
山)葉夏洛特﹒科黛、維拉﹒查蘇裡奇是些暗殺者;女投石黨人則是些陰謀家。在大革
命時期,公社時期,女人和男人一起反對既定秩序。人們允許女人不接受和反抗無權利
和權力的自由,卻不允許她去分享積極的建設性成果。她至多可以順利地以間接方式介
入男人的事業。阿斯帕西娜、曼特依夫人和烏爾森公爵夫人(the Princess des
Ursins)都是顧問,她們的意見被洗耳恭聽——有些要人也不得不去聽聽她們的意見。
當男人願意讓女人相信她選擇了一個好的角色時,他們喜歡誇大這種影響。但實際上,
采取具體行動時是聽不到女性的聲音的。她們可以挑起戰爭,卻提不出戰鬥謀略;她們
對政治的支配,幾乎只處在把政治變為陰謀這個檔次上。女人從未對世界實施過真主的
支配權,對技術或經濟也沒有施加過影響。她們沒有締造過出沒有毀滅過國家,更沒有
發現過新世界。雖然某些事件是由女人而爆發的,但她們是借口而不是行為者。盧克麗
霞的自殺只有象征性的價值。殉道總是向被壓迫著開放;在基督教迫害時明,在社會或
民族剛剛失敗以後,女人扮演了這種目擊者角色;但殉道者從未改變過世界的面貌。即
使女人挑起了動亂,進行了示威,這些活動也只有在男性的決定使其有效擴展時才有影
響力。聚集在哈裡特﹒比徹﹒斯陽周圍的美國女人,激發了社會輿論強烈反對奴隸制,
但南北戰爭的真正原因卻是感情所不能解釋的。1917年的「三八婦女節」,也許促使了
俄國十月革命的爆發——但它只是導火線。
大多數女英雄都是些怪人:她們之所以成為著名的冒險家和有獨創精神的人,不是
因為她們的行為重要,而是因為她們的命運非同尋常。所以,如果把冉﹒達克、羅蘭夫
人和弗洛拉﹒特裡斯坦,同黎塞留、丹東(Daton)和列寧加以比較,就會發現她們的
偉大主要是主觀的:她們是楷模而不是歷史的行動者。偉人產生於大眾並為環境所驅使;
而婦女大眾卻處在歷史的邊緣,環境對於每個女人都是障礙而不是跳板。要改變世界面
貌,首先必須牢牢地固定於世界之上;但牢牢固定於社會的女人卻是受社會支配的人;
除非其行動為神聖權威所指示(這時她們會證明自己和男人一樣有能力),否則有抱負
的女人和女英雄就會變成怪物。只有到女人在地球上開始感覺自如時,羅莎﹒盧森堡和
居裡夫人式的人物才會出現。她們雄辯地證明,並非是女人的劣等性造成了她們在歷史
上的無足輕重地位,倒是她們在歷史上的無足輕重地位造成了她們注定是劣等的人
這一事實在女人自我表現得十分順利的領域——即文化領域,表現得非常明顯。她
們的命運同藝術。書信文學的命運緊密相聯。在古日耳曼人當中,預言家和祭司的職責
已經適合於女人。由於女人處在世界的邊緣這一位置,當男人努力通過文化超出他們的
宇宙範圍、接近尚不為他們所知的事物時,他們便會轉向她。宮廷的神秘主義、人性論
者的好奇、盛行於意大利文藝復興時期的審美情趣、廠世紀的矯揉造作、18世紀的進步
理想主義——這一切都以不同形式引起了對女性的褒獎。女人因此成為詩的啟明星,藝
術創作的主題。她是閒暇的,所以她有可能獻身於精神樂趣:作為作家的靈感、評論者
和讀者,她是他的對手。正是她便感傷的模式、滋潤男性心田的倫理流行了起來,所以
她干預了自己的命運一…一婦女受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是女性的勝利。可是,不論知識婦
女的這種集體作用可能有多麼重要,她們的個人貢獻一般價值不大。正因為女人未采取
行動,她在思想藝術領域才有特權地位。但思想和藝術有自己的活力,對於追求再創造
的人來說,處在世界邊線不是一個有利的位置:問題仍然是,要超出既定範圍,必須首
先深植於其內。在集體處於劣等處境的人類類別當中,個人成就幾乎不可能出現。瑪麗
﹒巴什基爾切夫則如想知道:「當一個人仍處在邊緣時,你能夠讓他到哪裡去呢?」司
湯達說:「生而為女人的所有天才為公益所湮沒。」實際上,一個人不會生來就是天才:
天才是變成的。而女性處境至今使這種演變實際上成為不可能。
反女權者從歷史研究中得到兩個相互矛盾的論據:(1)女人從未創造過偉大的事
業;(2)女人的處境從未阻礙過偉大女人的成長。這兩個命題中存在著虛假:極少數
特權者的成功無法平衡或用來辯解集體水平的普遍低下,而且這些成功是罕見的、有限
的,恰恰證明環境對其是不利的。正如克裡斯蒂娜﹒德﹒皮桑、普蘭﹒德﹒拉﹒巴雷、
孔多塞、約翰﹒斯圖爾特﹒密爾和司湯達所堅持認為的,在任何一個領域,女人實際上
從未有過機會。這就是今天相當多的女人要求有新的地位的原因;她們所要求的仍不是
褒獎自己的女性氣質:和一般人一樣,她們本身的超越性也可以勝過內在性;她們希望
最終能夠有抽像的權利和具體的可能性,並且隨之而來的自由不是一種愚弄。
這個願望正在實現。但我們所處的時期是一個過渡期。這個世界,過去始終屬於男
人,現在仍歸他們掌握。父權文明的制度與價值大部分依然存在。抽像權利遠非在各地
都徹底給予了女人:在瑞士,她們尚未參加選舉;在法國,1942年的法律仍在某種程度
上維護著丈夫的特權。抽像的權利,如我剛才說的,不可能保證女人對世界的明確控制:
即使在今天,男女的真正平等也不存在。
首先,女人的婚姻負擔肯定比男人重。我們已注意到,由於采用節育——公開的或
秘密的——母性奴役已在減弱。但這一做法既未推廣到各地,也未經常采用。墮胎仍被
正式禁止,許多女人或冒有損於健康的危險,極力在墮胎時不受監督,或發現自己已被
多次懷孕所摧垮。和持家一樣,照料孩子也仍由女人專門承擔。特別是在法國,反女權
的傳統非常頑固,男人會認為幫女人幹活兒有失體面。因而女人要把家庭和她的工作角
色協調起來,比男人這樣做時還難。每當社會要求作出這種努力,她的生活就會比丈夫
更為艱難。
讓我們來考察一下例如農婦的命運吧!在法國,她們占參加生產勞動的女人的大多
數,一般都已經結婚。各地有不同的習俗:諾曼底(Noman)農婦主管膳食;科西嘉女
人不能和男人同桌吃飯。但她們在各地都在家庭經濟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分擔著男
人的職責,分享著他的利益與財產。她受到尊重,常進行有效的控制——她的處境令人
想起古代農業公社中的女人處境。與丈夫相比,她常更有道德尊嚴,但她過的生活實際
上更為艱辛。她單獨料理庭園、豬羊圈等,還參與清掃牲口圈、種地、犁地、除草及曬
乾草等艱苦勞動;她要去鏟地、收莊稼、摘葡萄,有時也幫助卸下車上的乾草、木柴等。
她要做飯、持家,要做洗洗唰唰、縫縫補補之類的活兒,還承擔著料理孩子的沉重母性
負擔。她破曉而起,喂雞喂鴨,喂其他小家畜,給男人準備早飯,到地裡、林子或庭園
去幹活。她打水,做第二頓飯,洗碟子,到地裡幹活,直到做晚飯時。此後,她縫縫補
補、打掃房間、脫谷等,度過傍晚的時光。她無暇顧及自己的健康,即使在懷孕時;她
很快就畸形了,她未老先衰,筋疲力竭,備受疾病的折磨。她絕無男人時常進行的社交
生活所享有的那種補償:他在星期天或集市日進城和別的男人會面,在咖啡館喝酒、打
撲克,出去打獵、釣魚。她則呆在農村家裡,不懂得何謂閒暇。只有富家的農婦——她
們有僕人,或者可以木下地幹活——才可以過上正常的生活:她們在社會上受到尊重,
在家裡行使許多權力,未被勞動所摧垮。但總的來看,農村勞動把女人置於牲口的地位。
女商人和小企業的女僱主,一直是特權者中的一員。中世紀以後,她們是唯一被法
典承認有公民權利和權力的女人。女雜貨商、奶品商、地產主及煙草商的地位和男人相
等。若是老處女或寡婦,則可以自己開個合法商行;若結婚,則和丈夫一樣有獨立地位。
幸運的是,她們可以在自己住的地方工作,而且工作通常不太需要聚精會神。
對於女工或女僱員、秘書、推銷員來說,情況則完全不是如此。她們全都在家外面
工作。要她們把職業同家庭負擔結合起來,則困難得多:每天做家務的時間至少要有3
個半小時,星期天則需要6個小時——這大大追加了在工廠或辦公室工作的時間。至於
需要學問的職業,即便是女律師、醫生和教授在家務上可以得到某些幫助,家庭和孩子
對她也還是一個很不利的負擔。在美國,家務勞動被精巧的小裝置搞得簡單化了,但要
求職業婦女有漂亮的外貌,這把另一種負擔強加給了她,而她仍要為家庭和孩子盡責。
而且,以工作來追求獨立的女人,和男人相比,其前景並不那麼有利。在多數崗位
她的工資比男人低。她從事的工作不那麼專業化,所以不像熟練勞動者的工作那樣有優
厚的報酬。而且她同工不同酬。由於在男性世界是個新手,她成功的機會比他們少。男
人和女人都討厭聽命於女人,對男人總是更表示信任。做一個女人,即便不是一種缺憾,
也至少是一件怪事。一個女人要「成功」,就必須得到男性的支持,這是有道理的。男
人無疑有著最有利的位置,擔任著最重要的職務。有必要強調這一事實:從經濟角度上
講,男人和女人構成了兩個等級。
制約女人實際地位的一個事實是,頑固存在的悠久傳統進入了剛源俄出現的新文明。
這一點為輕率的觀察者所誤解,他們認為女人對呈現在她面前的前景不勝任,或者,仍
然認為這種前景中只有危險的誘惑。實際情況是,她的處境失去了平衡,因而她很難讓
自己適應它。雖然我們向女人開放了工廠、辦公室和大學院系,但我們仍認為婚姻對於
她是一種非常體面的職業,她可以因此不需要參加任何其他的集體生活。和在原始文明
中一樣,愛情行為在她那一方是一種服務,她有權多少有點直接地為此索取報酬。除了
蘇聯,各國都允許現代女人將她的身體當做剝削的資本。賣淫被默許,淫蕩受到鼓勵。
已婚女人有權設法讓丈夫贍養自己,此外還有權要求賦予她比老處女高得多的社會尊嚴。
社會習俗完全不承認老處女有與獨身男人對等的性潛能,尤其實際上不准許她懷孕,未
婚母親仍是醜聞的對象。的確,灰姑娘童話怎麼能不完整地保持其效力呢?一切都仍在
鼓勵著少女期望從某個迷人王子那裡得到幸運與幸福,而不是鼓勵她努力靠自己去贏得,
儘管這種贏得是艱巨的、莫測的。多虧有了他,她才特別有希望能夠升到高於她自己等
級的等級,進入以她用平生的勞動也不可能換取的奇跡般境地。但這種希望也是一種邪
惡,因為它把她的力量和她的利益分開了。這種分裂也許是女人的最大障礙。父母培養
女兒的目的依舊是為了結婚,而不是為了促進她的人格發展。女人認為結婚有許多好處,
以至地本人也希望能夠結婚。結果,她受的專門訓練往往較少,基礎不如她的兄弟牢固,
她對於自己職業的專注也不是那麼強烈。於是她注定要留在低級的職業上,注定是劣等
的。而且還形成了一種惡性循環:這種職業上的劣等性又增強了她想找一個丈夫的欲望。
各種利益都有其不利一面的某種負擔,但如果這種負擔太重,利益就似乎與奴役無
異。對於大多數勞動者而言,勞動在今日是一種無益的苦役。而對於女人,這並沒有由
於她明確贏得了社會尊嚴、行動自由或經濟獨立而抵消。許多女工和女僱員在工作權利
中只看到負擔,認為婚姻將使她們擺脫這種負擔,這是很自然的。可是,由於女人已具
備自我意識,由於她通過工作也可以擺脫婚姻的束縛,她不再馴服地接受在家中的受支
配地位。她會希望,把家庭生活與工作協調起來,不至於讓她感到筋疲力盡。即便在這
種情況下,只要存在著經濟不平等,只要女人把自己賣給某個人,而這個人又有大家所
公認的特權,那麼,一旦出現方便的誘惑,她選擇獨立道路就要付出較男人更大的精神
努力。她未充分認識到,誘惑也是一種障礙。欺騙與誘惑相伴,在婚姻抽彩獎中,幾千
個人當中實際上只有一個人中獎。現時代是在吸引甚至強迫女人去工作,但它又在她們
眼前閃現出懶惰與快樂的天堂:它拔高了中獎者的形象,使其遠遠高於仍在人間受束縛
的女人。
男人在經濟生活中的特權位置,他們的社會效益,婚姻的威望,以及男性後盾的價
值,這一切都讓女人熱衷取悅於男人。對於絕大部分女人來說,她們仍處在受支配地位。
由此可見,女人在看待自己和作出選擇時,不是根據她的真實本性,而是根據男人對她
的規定。所以,我們必須首先去繼續描述男人所夢想的女人,因為她在男人心目中彷彿
是怎樣的,對於她的現實處境是一個不可或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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