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論

    有一種我們賴以出生在世界上的力量,使人產生了要和別人聯合起來的願望,假如
這是一個明顯的事實的話,那末這就表明,社會是人類的自然狀態。因此,如果社會上
發生極端有害的混亂現象,如果有人得到一種可使其他各種人遭受殘酷壓迫的權力,那
末這就表明,要麼就是上帝創造人是要他們受苦,要麼就是人們還沒有認識到使人類社
會變成幸福社會所應依據的那些原則。
    假如人們從來沒有過社會生活,那末他們的狀況與其他生物就未必會有什麼不同。
他們從事一切工作就只是為了滿足自己基本的自然需要。由於每一個人只能擁有他靠自
己的勞動習慣所得到的東西,因此,他所得到的東西是很少很少的,甚至連生活必需品
方面也是如此。人們的積蓄本身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改善自己的狀況。然而,人類所獨有
的互相交換勞動的意向,是使他們能夠不可比擬地超過一切無知生物的首要原因。
    既然只是由於交換的緣故,才產生了一種使個別的人能夠強制地統治人民的力量,
那末為什麼我們經常把我們的痛苦歸咎於政府的錯誤呢?清希望別人得到幸福的人們在
這裡想一想,好好地考慮一下吧請他們牢牢記住這樣一個事實:交換而且只有交換才是
社會的基礎,人們之間其他的一切關係全都是建立在這個基礎上的t請他們首先記住這
個事實的全部重要意義。如果他們能夠擺脫偏見,把自己原先對人類貧困的原因所持的
結論丟開一剎那,如果他們願意耐心地、仔細地分析目前的商業制度,那末他們就能在
這個制度中找到造成人類本性某些可怕缺陷的原因。
    慈善家經常企圖用抓後果的方法來改善他人的生活狀況,這是徒然的。要使社會得
到長期的好處,需要注意原因。然而我們的各種計劃主要只是用不徹底的措施來消除貧
困。我們企圖依靠各種各樣的慈善機構的幫助來克服社會上的困苦,而這些慈善機構雖
然表明瞭它們的善良的願望,但同樣也表明瞭它們的無知;然而這種企圖是徒然的。但
願能夠建立起消除產生人類災難的原因的社會:這種社會不是給予貧乏的人以幫助,而
是消除了貧乏的原因;這種社會並不用金錢來幫助窮人,而是消除了窮苦的原因;這種
社會並不去捕捉小偷,而是消除了對偷盜的一切誘惑;這種社會的主要的目的是在所有
的人中間平分幸福的好處,和睦地、和平地、一心一德地把人們聯合起來。只要能出現
建立在這個原則上的社會,它就不再需要任何的幫助;它的成就將是這樣的:經過不多
幾年以後,一切慈善機構,不管是什麼性質的,不管它們的目的是什麼,都將永遠關閉。
    大自然的創造者——不管我們叫他什麼——把自己的特性賦予了他所創造的一切東
西。只有了解這些特性、,重視這些特性,我們才能夠使這些東西達到完善的程度,或
者使它們接近完善的程度。他使植物具有自己的特性,因此在照料植物的時候,我們就
要注意每一種植物的特點,就要在我們的知識和技藝可能的範圍內,保證每一種植物能
得到它所需要的土壤、特殊的地勢和溫度。因為我們知道,試圖叫它按照我們的意見去
適應另外一種土壤、地勢或溫度,將會白費力氣。創造者使人類也具有自己的特性、自
己的自然權利和使用這些權利的意向,因此如果我們想使人類達到按其天性所能達到的
完善程度,或者至少接近這種完善的程度,那末我們就應當使人類的一切規章制度能適
應他們的天性。因為經驗經常能夠充分證明,我們不可能任性地用規章制度去束縛人類
的天性而不破壞他們的幸福。使人類的天性服從於跟它相矛盾的法律、規章和習慣的企
圖,縱然不是使人類遭受災難的唯一的根源,但也是主要的根源。在這方面沒有進行徹
底改革以前,促使人類幸福的任何嘗試都不會有什麼結果。
    我們知道得非常清楚,社會上一部分無知的人把那些贊成歐文的計劃的人稱做熱心
家;而歐文本人在這些人看來如果不是瘋子,便是空想家。我們試著來說明人們對他產
生這種看法的原因,並且對慨然性的問題稍微說幾句話。
    未必會有兩種東西相互之間的區別比實際慨然性和可能的概然性之間的區別更大:
前者取決於某件事物的實際可實現性,後者取決於對事物的基礎的認識。
    只有不可能用一定的原因加以解釋的事物才是完全不可置信的。譬如,如果有人說,
聖保羅教堂明年會自動搬到另一個地方去,這是完全不可置信的,因為誰也不能想像它
有進行這樣事情的力量,而沒有這種力量,自動遷移地方是不可能的。
    隨著認識事物的困難逐漸減少,事物的可能性便變得越來越大了。
    譬如,如果有人對我何說,他發明瞭一種東西,利用這種東西他能夠在空中行動就
像在水中行動那樣的方便,那末對這種說法我們就不會持有象對待上面的例子那樣的態
度了,因為我們已經知道了能夠促使在這方面邁出第一步的那種力量。但是由於我們不
知道用什麼方法能逆風行進,因此我們無論如何也不能完全相信這種說法,除非讓我們
看到一種我們能賴以在空中朝著我們所希望的任何方向行進的新發明的力量。
    如果有一件事情能促使它產生的某種力量是容易解釋清楚的話,那末這件事情就完
全具有可能性。例如,我們能毫不懷疑地提出下面的說法,因為我們能證明它的正確性:
「每一個英國人都有可能得到一切生活舒適品。」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知道有一種力量,
它使我們有可能創造出足夠的生活舒適品,甚至比滿足社會上每一個成員所希望得到的
數量多兩倍的生活舒適品。我們知道,所有的人都願意得到這些生活舒適品,只要他們
能夠得到的話n我們知道至今阻礙著廣大群眾得到這些生活舒適品的原因,並且將在這
幾篇論文中加以充分的說明;我們還知道,用什麼方法能夠消除這個原因。我們有著取
得財富的意願;我們有著創造財富的力量,我們知道各種計劃,使財富的分配能導致預
期的結果。
    然而這種說法必然會受到懷疑;如果不是這樣,那才值得奇怪呢l因為我們可以毫
不誇大地說,一百個人裡面有九十九個人的見解是與剛才所說的慨然性的要求或其他明
智的原理不一致,而只同先例相符。可是哪兒有物質福利和財富均等的先例呢,
    當我們聽到一件新的、完全出乎意料的事情時,我們最初的感覺是驚奇;這種驚奇
的力量,經常正好跟我們聽到的事情與以前已經存在的、以前聽到的或預期的事情之間
差別的大小成正比。但是當我們的驚奇心稍稍淡薄下去以後,那末第一個問題將是:
「這是怎樣發生的呢?」或者是(如果這僅是一個例外的話):「這怎麼能發生呢?」
如果我們後來明白,它的原因是與結果相符合的,我們就相信這件事,否則就不相信。
因此,如果上面所說的是正確的(我們不怕任何反駁),那本很明顯,要認識過去沒有
先例的結果,首先必須了解產生這種結果的力量,然後才能使我們覺得它是可能的。因
此,假如歐文的計劃現在為大家所歡迎,那才真正值得奇怪。因為要在實際上得到一致
的同意,它首先要被大家所理解。現在一千個人裡面沒有一個人能夠理解他在其中生長
和受教育的現有的制度。在這樣的情況下,甚至一萬個人裡面會有一個人理解歐文主張
的制度嗎,然而盡管這樣,有無數人才問題甚至沒有作過一分鐘的考慮,卻指謫它是空
想的、荒謬的。這唯一的原因,就在於人們一般都是受先例支配的;沒有先例,直接就
表明它是不可置信的。在我們從來沒有聽到過汽球的事情,也從來沒有想到過汽球的事
情之前,如果有人說,它比空氣更輕,能上升到比天上的雲更高的地方,大家就會把他
當作瘋子。即使有某種論點能夠完全證實他的意見,也只會有少數人願意接受。
    如果真是這樣,那末人們在聽到新的結果可能由新的情況所引起之後,要是他們並
不通過揭示新說法與實際現實之間的區別的途徑來作出自己的判斷,而是問:「這件事
是由一種什麼樣的力量促成的?」「然後只是在研究的基礎上決定原因與結果是否相適
應,這樣,他們的行為就會明智得多。這是對待事物的唯一明智的方法。然而廣大群眾
從來並不努力去掌握這種方法。這就是社會輿論對新事物的看法經常不正確的原因,而
且僅是由於這個原因,歐文才會被人稱做空想家,這些人不是過於懶惰,不想去分析他
的計劃,便是沒有能力去理解這個計劃。
    在開始研究人類幸福問題的時候,在分析問題的細節以前,先簡單地研究一下它的
實質,也許是有好處的。這的確非常重要:因為如果我們對所追求的目的沒有一個明確
的概念,那末我們就不能決定采取什麼手段來達到這個目的。因此我們要來確定一個標
准,以便使我們能夠用來判斷人類的目的。
    我們並不把「幸福」的概念用於非生物,因為它們是什麼也感覺不到的:它們既不
會感到快樂,也不會感到悲痛。它們既不會笑,也不會高興,因為它們是沒有感覺的。
由此可見,感覺是幸福和不幸的媒介;幸福存在於通過感覺的媒介作用而給予我們的愉
快的印象之中,不幸則是由於不愉快的印象而生的;我們感受幸福的程度,是受到我們
的天性所能接受的愉快感覺的強度和數量的限制。
    假定有一種生物,它與植物的區別僅在於它具有一種感覺一嗅覺。如果它從外界得
到的印象與人們借助於同樣的感覺所得到的一樣,那末該生物的幸福僅在於愉快地使用
這一個器官。然而這種幸福是非常有限的。它無法與除嗅覺外還擁有聽覺的生物的幸福
相比,因為後者能接受數量較多的愉快感覺,能達到較高的幸福程度。
    如果除此以外還有其他的感官,那未,每一種感官都有可能接受千百種愉快的感覺,
而對於這些感覺,我們上面提到的那種生物是絲毫也不會感受得到的。
    很明顯,幸福在於接受愉快的感覺,幸福的大小是由我們的天性所能接受的感覺的
強度和數量決定的。
    因此,一個受過腦力勞動鍛煉的、有修養的人,他的性格還因受到愛情和友誼的陶
冶而變得更加溫和,他就能比一個僅有感性的人達到更加高度的快樂和內心的滿足,而
僅有感性的人的愉快則僅限於肉體的享樂。
    但是由於感覺本身是被動的,它對於影響它的外界環境沒有任何權力,因此我們必
須研究那些能夠促進幸福的環境。
    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獨特的性格,不同的人的性格是各不相同的,雖然這種區別並不
在於構成性格的因素不同,而是在於這些因素的力量強弱不同。這就造成了我們在才能
上和愛好上的自然的區別。我們現在要解決的問題是:為了能達到幸福,或者換句話說,
為了得到最大數量的愉快感覺和最小數量的不愉快感覺,為了只按照那些互相協調的愛
好行事,為了保存並在可能條件下加強這些愛好的力量,為了消除我們做了會遭受痛苦
的一切事情,我們應當怎樣來支配我們的才能和愛好呢,
    要是人們真的願意明白,只有最後能帶來善行的東西才是正確的,帶來罪惡的是不
正確的,善和惡之間的區別,僅在於前者增加人類幸福,而後者減少人類幸福——要是
人們願意明白這一點,那末他們在自己一生的任何場合都掌握了處世良方。
    罪惡產生於對欲望的不加約束的縱容;適度的滿足能給我們帶來快樂,而對這種快
樂的回憶卻會使我們不知節制。
    酗酒是一種罪惡,因為它是與身體健康以及智能的充分運用不相容的。不誠實是一
種罪惡,因為它是與可以總稱為財富的享受資料不相容的。
    然而,如果我們的愛好不夠強烈,不能使我們在它的滿足中找到樂趣。那末即使協
調地運用我們的才能也不可能產生多大的幸福:需要防止過度。如果我們老是不斷地吃
東西,從來不知道什麼叫饑餓,食物就不能使我們產生快樂。為了要享受樂趣,我們必
須防止這種過度。
    用不著進一步證明也很清楚,要得到幸福,就必須把得不到滿足便會帶來痛苦的一
切欲望連根鏟除。有了欲望而自己又不能使它得到滿足,這對我們說來當然是很可悲的。
    然而,我們經常聽到這樣的意見:幸福在於對某種東西的追求,而並不在於擁有它。
的確,在目前的社會制度下,人不是明智的生物。他還沒有學會理解自己的天性並且按
照自己的天性來行事,他沒有學會在能找到幸福的地方去尋找自己的幸福:他的一切才
能都被帶入錯誤的軌道。因此,他把自己的精力耗費子取得那些(他的理智能告訴他什
麼?)不能帶來任何真正滿足的東西!
    請看看我們的社會教育機構,並且請告訴我們,有哪一個機構能為人類的才能指出
明智的方向呢,難道它們不是把青年的思想引向戰爭和謀殺的邪念嗎?因此,千百萬人
被慫恿去當兵:在人們心中煽起了虛榮心,這種虛榮心使人在消滅別人的事業方面尋求
自己的幸福。當他把自己一生中的大好時光貢獻繪這種使命之後,最後他會高聲長歎:
「一切都是空中樓閣,一切都是過眼煙雲。」
    然而,絕大部分人被慫恿在追求財富中去找尋幸福。但是由於他們從來沒有懂得怎
樣正確地使用財富,因此財富經常給他們帶來麻煩。
    認為幸福只在於追求某種東西而並不在於佔有它,這種觀點是建築在錯誤的基礎上
的。我們中間哪一個人在瀕於餓死和渴死的時候,會在謀取食物和飲料時比享用它們時
得到更大的樂趣呢?我們中間哪一個人在惡劣的天氣中被雨淋得渾身透濕、並且凍得發
僵的時候,會在找尋壁爐時比享受它的愜意的溫暖得到更大的快樂呢?我們中間有什麼
人在做過一件好事以後沒有得到快樂,反而感到失望呢,
    因此,必須消除認為幸福僅存在於概念中的錯誤見解I我們今後將要在依照理智的
囑咐能找到它的地方去找尋幸福。我們要學會正確地認清一切事物的價值,不要愚弄自
己,不要去追逐泡影,因為泡影是會破滅的,會給我們帶來先勤
    由此可見,幸福——人類一切企求的最終目的——在我們的自然需要沒有得到滿足
以前,是無法達到的。因此我們首先要研究後者的本質。
    人的需要有兩種:一種是作為有生命的生物所固有的需要;一種是作為有理智的生
物所特有的需要。第二種需要本身又可以分成兩類:一類是隨著人的誕生而一起產生的,
是與人不可分割的;另一類是由於教育、習慣、周圍的人們的榜樣或影響而獲得的。至
於後面這些需要,最重要的是人們必須只獲得那些與天性賦予他們的需要相協調的東西。
關於這些東西這裡不預備多說,因為它們是隨周圍的各種條件而轉移的,沒有固定的形
式。至於第一種需要,很明顯,人作為有生命的生物需要食物、衣服和住所。他所處的
地位必須使他有可能養活自己,如果他有家庭的話,還要養活自己的家庭;他必須能夠
以適度的勞力做到這一點,並且毫不擔心自己的努力會達不到期待的目的。身體健康和
力氣是獲得幸福所必需的重要條件;它們是與過度的體力勞動和腦力的高度緊張不相容
的。人的精神需要表現在他的求知慾上。人的天性使所有的人都具有求知慾;然而我們
要在精神上得到幸福,那末必須使智慧的種子——求知慾——開花結果,否則它會白白
理在那裡,得不到什麼益處。人類追求的偉大目的在干滿足這些需要。我們要研究,我
們的努力對滿足這些需要究竟適合到怎樣的程度;因為如果它們已經明智地、合理地得
到了滿足,那末歐文提出的新制度就可以用不著了。
    我們請求讀者首先和我們一起來分析目前占統治地位的商業制度,它的重大任務是
要保證人們能得到食物、衣服和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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