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的解析第六章
丙、夢的表現方法

    我們發現把潛在思潮轉變為夢之顯意的過程中,有兩個元素在運作,夢之凝縮作用和夢
之轉移作用。在接下來的研討裡,我們將遇到另外一兩個決定性因素,它們無疑地決定了哪
些材料能夠進入夢中。
    雖然有使我們討論的進展停頓的危險,但我認為有必要先把解釋夢的程序來個粗略的介
紹。我得承認要把這些程序解釋得清清楚楚,並且能讓評論家相信不疑的最簡單方法乃是用
某些特殊的夢做為例子,詳細的予以解釋(如我在第二章 對「伊瑪打針」所作的分析),然
後把所發現的夢思集中起來,而找出構成此夢的程序——換句話說,用夢的合成來完成夢的
分析,事實上我已經在好幾個夢例中根據自己的指示使用上述的方法;但我不能在此將它們
發表,因為這牽涉到有關精神資料的性質問題——有許多的理由,而每一個理性的人都不會
反對的,這些顧慮在分析夢時並沒有太大的影響,因為分析可以是不完全,但仍舊能保有其
價值——雖然它並沒有深入夢的內容。但對夢的合成來說卻不是這麼一回事了,我認為如果
不完全,那麼它就不會具有說服力的,因而我只能夠把一些名字為世人所不知的人之「夢的
合成」公諸於世。但既然這願望只能以我的心理症病患來達成,所以我必須把這問題的討論
暫時擱下,直到我能夠把心理症患者的心理和這個題目拉在一起——在另一本書裡〔11〕。
    把夢思合成以建造出夢的嘗試使我領悟到由分析得來的材料並非都是具有同樣的價值。
只有一部分是主要的夢思——即是說,那些完全在夢中被置換的;而如果沒有審查制度的
話,它們本身就足以改變整個夢。另外的材料則常被認為不是那麼重要的,我們也沒有辦法
來支持「後者對夢的形成亦有貢獻」的論調。相反的是,在夢發生之後到分析這段期間裡,
也許倒發生了一些使它們產生關聯的事件,因而這部分材料即包括了所有由夢的顯意指向隱
意的連接途徑,以及一些中間的連接關鍵——在分析的過程中,藉著它們才能發現那些連接
的途徑〔12〕。
    目前,我們只對本質(重要)的夢思感興趣,這些通常是一組說有多繁雜就有多繁雜的
思想與記憶的綜合——由一些我們清醒時所熟悉的思想串列所提供。它們常常是由許多不同
的中心發出來,雖然彼此間有相連的地方。每一思想串列幾乎恆常為其相反的想法所緊隨,
並且與它有相互的關聯。
    當然,這繁雜構造的各個不同部分相互間就有很多很多的邏輯關係。它們可以表示前景
或背景,離題或說明,各種情況,各種證據或是反駁。不過當整個夢思處在夢的運作的壓力
下時,這些元素就被扭轉,被碎裂,以及被擠壓在一起了——就像碎冰被擠成一堆那樣——
因而就產生這樣的問題:構成其基礎的邏輯建架變得怎樣啦?夢中到底是以什麼來代表「如
果」、「因為」、「就像」、「雖然」、「不是這個……就是那個」等連接詞呢?——如果
沒有這些,我們是無法瞭解任何句子或語言的。
    我們最先想到的回答便是,夢並沒有任何方法來表現出夢思之間的邏輯關係。大體來說
夢忽視這些連接詞,它只將夢思的內涵奪取過來而加以操縱處理〔13〕。而分析過程的工作
即是要把這被夢的運作破壞了的聯繫重新建立。
    夢之所以無法表達出這種連接關係乃是基於造成夢的精神材料的性質所致。就像是繪畫
和雕刻所受到的限制,它們不像詩歌那樣能夠利用語言;而基於同樣的理由,它們的缺陷都
源於那些它們想利用來表達一些想法的材料上。在繪畫尋得其表達原則以前,它曾經嘗試過
要克服這缺陷——在古代的繪畫中,人物的口中都吊著一些小小說明,用來敘說畫家無法用
圖畫來表白的念頭。
    現在,也許有人會對夢無法表現邏輯關係表示異議。因為在有些夢中往往有最繁雜的理
智運作——反對或證實某些敘述,甚至加以譏諷或比較,就像是清醒時的思想一樣。但是這
又一次說明了外表常常是騙人的。如果深入分析這些夢時,我們會發現這整個思潮不過是夢
思材料中的一部分,而不是在夢中所產生的理智運作。這外表看來像是思想的東西,不過是
重現了夢思的主要材料而不是它們之間的相互關係——這是思想所要表現的。我將要提出一
些有關這方面的事實。最簡單的是,夢中所說的句子(所特別描述的),不過是一些未經改
變,或稍有變動的夢思材料而已。這種常常不過暗示了包括在夢思中的一些事件,而夢的意
義也許和它差距十萬八千里。
    但我卻得承認重要的思想活動——並非是夢思材料的重現——確實在夢的形成扮演重大
的角色。在完成本題目的討論後,我將闡述這思想活動所扮演的部分。那時我們就會明瞭這
思想活動並非由夢思產生,而是在夢完成後(由某一觀點來看),由夢本身而來的(請看本
章後一節)。
    我們暫時可以這樣說,夢思之間的邏輯關係在夢中並沒有任何獨立的表示。譬如說,如
果夢中產生矛盾,那麼這矛盾不是由於夢本身便是由於某一個夢思的內涵所致,夢的矛盾只
能在非常間接的情況下才和夢思之間的衝突有所關聯,但是就像繪畫(至少)終於能夠找到
一種方式——而不再是那種小小說明的——來表白那些文字的意圖(如感情、威脅、警告
等),夢亦有可能用某些方式來闡述夢思之間的邏輯關係——對夢的表現方式加以適當的改
變。實驗顯示出各種不同的夢,(由這觀點看)都有表現方式不同的「改變」。有些夢完全
不理其材料之間的邏輯關係,另外一些則嘗試盡量加以考慮。因此,夢有時與其處理的材料
相差不遠,有時卻又有巨大的相差。同樣,如果夢思在潛意識中有著前後的時間順序時,夢
對它們的處理亦有著相似的變異幅度(如在伊瑪打針的夢一樣)。
    到底夢的運作如何決定夢思之間的這些(邏輯)關係(而這是夢的運作所難以表現的)
呢?我將一個一個地加以說明。
    夢首先,粗略的考慮,存在於夢思之間的相關——這無疑是存在的——把它們連成一個
事件。因而產生連續性(時間)的邏輯連接。由這點看來,夢就像是希臘或巴拿樹〔14〕畫
派的畫家一樣,把所有的哲學家或詩人都畫在一起。這些人確實未曾在一個大廳或山頂集會
過;但是由思想來看,他們確是屬於一個群體的。
    夢很小心地遵循此法則,甚至細節亦不放過。不管什麼時候,只要夢把兩個元素緊拉在
一起,那麼這就表示在相關的夢思之間必定存在著某些特殊的親密關係。這就和我們的文字
相似,「ab」表示這兩個字母是一個音節。如果在「a」及「b」中間有個空隙,那麼「a」
就是前一個字的最後字母,而「b」是另一個字的起頭〔15〕,所以,夢中二元素的並列並
非是不相連的夢思藉著機率而並接在一起,其實在夢思中這部分亦是具有相似的關係。
    為了表現這因果關係,夢有兩種在本質上相同的程序。假設夢思是如此的:「既然這是
如此的,那麼,那個等等必會發生。」最常見的表現方法便是以附屬子句做為起始的夢,而
那主句就是「主要的夢」了。而時間的前後關係可以倒過來。但通常夢的重要部分是和主句
對應的。
    我的一位女病人有一次敘述了一個夢,它是表現夢的因果關係的極好例子,我將在後面
把它完完全全地寫出來。夢是這樣的——它具有一個短的序曲,然後是牽涉非常廣泛的夢,
不過卻緊緊圍繞一個主題。也許可以稱之為「花的語言」。
    起始的夢是這樣的:她走入廚房,那時兩位傭人正在那兒。她挑她們的毛病,責備她們
還沒有把她那口食物準備好。在同一時間裡,她望見一大堆廚房裡常用的瓦罐口朝下的在廚
房裡累疊著以讓內壁滴乾。兩個女傭人要去提水回來,不過要步行到那種流到屋裡或院子的
河流去汲取。然後夢的主要部分就這樣地接下去:她由一些排列奇特的木樁的高處向下走,
覺得很高興,因為她的衣裙並沒有被它們勾著……
    起始的夢和她雙親的房子是相關聯的。毫無疑問,夢中的話是她媽媽常掛在口邊的。而
那堆瓦罐是源導於同一建築物內的小店(賣鐵器的)。夢的其他部分由說到她父親——他常
常追求女傭人,而最後在一次河流氾濫中,罹患重病死去(他們的房子靠近一河流)。因
此,藏在這「起始的夢」的意義乃是:「因為我在這房子出生,在這卑鄙以及令人憂鬱的環
境……」主要的夢亦肯定有同樣的觀念,不過卻以一種願望的滿足將它加以改變:「我是由
高貴世家來的」,所以隱藏的真正觀念是這樣的:「因為出生是如此卑微,所以我生命的過
程就是這樣的了。」
    就我所知,把夢分成這不相等的兩份,並不永遠表示這後面的夢思與前面具有因果的關
系。反而,我們會覺得同一材料常常以不同的觀點各自出現於這兩個夢中(當然,晚上那系
列最終導至射精或高潮的夢就是這樣的——這是一系列將肉體需求愈來愈清楚表白出來的
夢。)有時,這兩個夢源於夢思不同的中心,不過其內涵有點重複。因而這夢的中心在另一
夢中只是線索式的存在著,而在這夢中不重要的部分卻是另一夢的中心。但是在某些夢中,
把它分為一個短的前言和一較長的主要部分正表示這兩半有著顯著的因果關係。
    另外一個表現因果關係的方法則牽涉較少的材料,它把夢中的一個影像(不管是人或
物)變形成另外一個。當變形在目擊下發生時,我們才要真正地考慮其因果關係——而不是
在那種僅僅是某物代替了某物的時候。
    我已經說過這兩種方法在本質上是相同的,因為在這兩種情況下,因果關係同樣是用前
後的順序來表現的:前者是用夢的前後發生,後者卻以一影像直接變形為另一個。我得承
認,多數的夢例並沒有表現出這因果關係,它們已在夢的過程中,因為不可避免的各元素之
混淆而消失了。
    那種隨便一個都可以的「不是這個——就是那個」的情況在夢裡是無法表現的。它們常
常各自插入夢裡,似乎二者都是一樣的有效(譯者按:其實只有其中之一能夠成立)。伊瑪
打針就是一個現成的例子。很清楚的,它的隱意如下:「我不用替伊瑪仍舊存在的病痛負
責;因為這不是由於她拒絕接受我的治療,就是源於她生活在那不合適的性生活,再不然就
是因為她的病痛是器官性,而非歇斯底里的。」這夢完完全全地滿足了這些可能(其實它們
卻是排他性的——不同時存在)。如果合乎夢的願望,它也會毫不考慮地加上第四個可能。
在分析完這夢後,我把「不是這個——就是那個」加入夢思的內涵中。
    但是如果在重新製造一個夢的時候,如果想要運用「不是這個——就是那個」——譬如
說「這不是花園就是客廳」——那麼呈現於夢思的就是「和」一個簡單的加法而已。
    「不是這個——就是那個」通常是用來指一個含糊的夢元素——但是卻能夠被分開的,
在這種情況下,解釋的原則是:把兩個情況看成同樣有效,以一個「和」字把它們串連起來。
    譬如說,有一次我的朋友逗留在意大利,我恰好有一段時間沒有他的地址。那時我夢見
收到了附有他地址的電報。它是以藍字印成電報體,第一個字是模糊的:「Via(經由)」
或者是
    「Villa(別墅)」
    或者是「Casa(房子)」
    第二個字很清楚是:「Secerno」
    第二個字念起來有點像意大利的人名,這提醒了我和這位朋友討論過的詞源學題目。並
且也表露了我對他的憤怒,因為他把住址匿藏那麼久而不告訴我。但是第一個字的三種可能
情況卻在分析後變得各自獨立並且都能成為一個思想串列的起點〔16〕。
    在家父出殯的前一天晚上,我夢見一個佈告(招貼或者海報)——倒有點像在火車站候
車室內貼著的那種禁止吸煙的佈告——上面印著:
    「你被要求把兩隻眼睛閉上」
    或是「你被要求把一隻眼睛閉上」
    我通常把它寫成:
    「Youarerequestedtoclosethe
    aneye(s)」
    這兩個不同的說法有各自的意思,在分析的時候就導致不同的方向。我那時選擇了最簡
單的送殯儀式,因為我很清楚家父對這種儀禮的看法,但是家裡其他的成員對這種清教徒式
的簡單葬禮並不那麼欣賞,認為會被那些參加葬禮的人們所輕視。所以,其中一句話:「你
被要求把一隻眼睛閉上」——這就是說,閉著一隻眼,或是忽視的意思。在這裡我們很容易
發現「either—or」所表現的模糊的意義。夢的運作不能用單一字眼來表現出夢中呈現的模
稜兩可,因而這兩道思潮即使在夢的顯意中亦開始分道揚鑣了〔17〕。
    在有些夢例中,這種要表現出「either—or」的困難是利用將夢分成相等的前後兩半來
克服的。
    夢處理相反意見以及矛盾的方法是值得注意的——它乾脆不予以理會,對夢來說,
「不」似乎是不存在的〔18〕。它很喜歡把相反的意見合在一起,或者把它們當作同樣的事
件來表現。它甚至會隨心所欲地把相反意思取代了原先的元素而在夢中表現;因此我們不能
一眼望過去就決定一個相反的元素在夢思中是否亦是如此的存在或者恰好相反〔19〕。
    在前面剛提到的一個夢裡,我們已經解析過它的第一個句子(「因為我的出生是如此這
般」)。在這夢裡,病人夢見自己正由一些高低排列的木樁上步行下來,而手裡握著開花的
枝條。因為這影像,她想起了那手持百合花宣告耶穌誕生的天使畫像〔20〕——而她的名字
恰好又是瑪麗亞——同時也令她回憶當街道用青色樹枝裝飾,舉行「耶穌聖體遊行」時,那
些穿著白袍步行的女孩子。因此,夢中這開花的枝條無疑的暗示著貞潔——枝條上長著紅
花,看起來就像是山茶花。夢是這樣進行的,當她走下來的時候,花已經大部分枯萎了。然
後,接著一些無疑是月經的暗示——看來,這似乎是純潔少女,握著同樣的像是百合花(譯
者按:純潔的意思)般的枝條是影射著茶花女:她平時戴著白色的山茶花,但在月經來臨的
時候,則戴著紅色的。這帶花的枝條〔歌德詩「Der Mullerinverrat」中的(少女的花)〕
同時代表著貞潔以及其反面。而這夢表現她對這一生純潔無瑕的欣悅,但是在某幾個部分卻
洩露了相反的概念(如花的凋謝)——提示出她因為各種有關貞潔過失而引起的罪惡感(即
是說,在她孩童時期發生的)。在分析夢的過程中,我們能夠很清楚的把這兩道思想分開,
自我慰解的那部分比較表面化,而自責的那部分較為深藏——這兩道想法是全然對立的,不
過相反但性質相似的元素卻在夢的顯意中以同樣的事件表現〔21〕。
    夢的形成機轉最喜愛的邏輯關係只有一種,那就是相似,和諧,或者是相近的關係——
即「恰似」。這關係和別的不同,它在夢中能以各種不同的方式表現〔22〕。夢思間早已存
在的平行或「恰似」的關係是架構成夢的第一個基礎,而夢的運作大部分不過是在製造一些
新的平行關係來替代那些已經存在但是無法通過審查制度的阻抗者。夢的運作是傾向於凝
縮,因而它贊助這種相似的關係。
    相似、和諧、所謂具有相同歸屬的——在夢中卻以單元化來表現;這些關係或者早就存
在於夢思間,或者是新近才被創造出來。第一種可能可以稱為「仿同」,第二種則稱為「集
錦」。仿同是用在人身上,而集錦則指對事物的統一。不過「集錦」亦可施用於人身上。而
地方則常常被當作人一樣看待。
    在仿同作用裡,只有和共同元素相連的人才能夠表現於夢的顯意中,其他人則被壓抑
了。但是這個夢中單一的封面人物出現於所有的關係及環境中——不僅是他自己,並且也概
括了其他的人物的。在集錦作用裡,這種情形就擴展到人的關係——這夢的影像概括了各人
所持有的特徵,但不是每個人所共有的;因而這些特徵的組合導致了一個新的單元化,一個
新的合成,集錦的實際過程可以有好幾條,有時,夢中人具有一個和它相關的人的名字——
在這情況下,我們一眼就能看出來,因為這和醒著的知識相同:這正是我們要的人——而外
觀卻是別人的樣子。或者,夢的影像可以一部分像某人,一部分又像另一個人。或者這第二
人的涉及並非是外觀的,而是存在於夢中人的姿態,說話和所處的情況中,在最後的這種情
形下,仿同和創造一個集錦人物間的分野就不那麼清楚了〔23〕。但是,要製造一個像這樣
的集錦人物的嘗試可以遭遇失敗。在這情況下,夢中的景物就只像是屬於其中一個有關的人
物,別的角色(而通常是最重要的),則變為一些附隨的,而不具有什麼功能。做夢的人有
時會用這些詞句來形容該種情況:「我媽媽也在那裡。」夢內容中的這元素也許類似於像形
文字中的決定性因子——不是發音,而是用來說明別的符號的。
    造成兩個人物結合的共同元素也許會表現於夢中,也許會被刪除。一般來說,仿同或者
是建造一集錦人物的理由是為了避免表現出這共同元素。為了避免說,「A仇視我,B亦是
如此。」所以我在夢中製造一個由A和B合成的人物,或者幻想A在做一些為B所特有的行
動。這樣造成的夢中人因而有了新的連接。而它代表了A和B的情況使我能夠很合理的在夢
的適當時間內穿插一個它們共有的元素,即是說,對我的仇視態度。利用這種方法常常能使
得夢內容得到顯著的凝縮;如果我能夠利用別人而把相同的情況表現得清楚,那麼就可以省
去了直接表現某人的情況所需的繁瑣。我們亦可以很容易地看出,這種利用仿同作用來表現
的方法亦可以用來逃過審查制度的阻抗,而阻抗正是夢之運用的嚴厲一面。審查制度所反對
的,也許恰好落在夢思中某一特殊人物的特定意念上;所以我就尋找另外一人,他也和這被
反對的材料有關,不過涉及較少。由於這兩人不被審查通過的共同點使得以建造一集錦人
物——它具有了兩人其他無關重要的特徵。不管是源於仿同或集錦作用,這人物於是被允許
進入夢內容而不被阻抗。所以利用夢的凝縮作用,我滿足了審查制度的要求。
    當夢表現出兩個人共有的元素時,這往往暗示著另一個被蒙蔽的共同元素,不過卻因為
審查制度而無法表現。共同元素常常利用置換作用來達到順利表現的目的,因此,夢中集錦
人物所具有的無關緊要的共同元素使我們能下這樣的斷語:夢思中必定還有一個不是如此不
緊要的共同元素。
    根據以上的討論,仿同作用或者是集錦人物具有下列意義:首先,它代表兩個人之間的
共同元素。第二,它代表一件被置換了的共同元素。第三,它僅僅代表了一種一廂情願的共
同元素。因為希望兩個人具有共同元素的想法,常常和這兩人的置換不謀而合,所以後者在
夢中亦是以仿同作用來表現,在伊瑪打針的夢中,我希望將她和另一病人置換:那就是說,
我希望另一病人和伊瑪一樣亦在接受我的治療,夢達成這願望的方法是,呈現一個叫伊的婦
人,不過她被檢查的方式卻是我以前看到另一婦人所接受的情況。在關於我叔叔的夢裡,這
種交換成為夢的中心:我利用處置和裁判同事把自己比喻成部長。
    根據經驗,我發現每個夢都是關係著做夢者本人,絲毫沒有例外,夢完全是自我的
〔24〕。當自我不在夢內容中出現,反而代之以外人時,我可以很有把握地說,自我一定利
用仿同關係隱藏在這人的背後;因而能夠把本人的自我加入夢內容裡。在別種的情況下,如
果本人的自我確實出現於夢中,那麼亦可知道別人的自我亦藉著仿同作用而隱匿於本人的自
我後面。因此在分析這種夢的時候,常常得注意我和此人所共同具備的隱匿元素(而這元素
是連接在此人身上的)。在別的夢裡,自我起初是附著在別人身上,不過當仿同作用消失後
又再度回復到本人的自我來。這些仿同因而使我得以細察在自我的意念中,哪些部分是審查
制度所不通過的。由於這種原因,自我在夢中可以經過數度交迭,有時直接呈現,有時卻又
經由仿同別人而表現,藉著好幾個仿同作用,它乃能把好多好多的夢思凝縮起來〔25〕。這
種夢者本人的自我在夢中會數次呈現或者以不同的方式表現,基本上是和在清醒的思考中、
自我亦會出現於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點或關聯沒有兩樣——譬如這句子,「當我想我以前
是多麼健康的一個孩子。」
    至於地點名稱的仿同要比人來的更容易瞭解,因為在夢中具有重大影響力的自我沒有牽
涉在內。在我的那個關於羅馬的夢裡,我發現自己處身於一個被稱為羅馬的地方,不過卻因
為看到街頭大量的德文招貼而感到非常驚奇。後者是種願望達成,立刻使我想到布拉格;而
這願望也許源於我童年時代度過的德國國家主義時期(而這已經是過去的〔26〕。在做這夢
時,我有希望在布拉格遇見朋友(弗利斯);所以羅馬和布拉格的仿同可以解釋成一種願望
的共同元素:我願意在羅馬遇見朋友,而不想在布拉格。而且這會見的目的使我樂於將布拉
格和羅馬交換。
    這種製造集錦結構的可能是使夢常常披上一層奇幻外衣的最主要因素。因為它在夢內容
中導入了一種不能由感官真正感受到的元素〔27〕。這種建構集錦影像的精神程序很明顯地
和清醒時幻想或塗繪恐龍以及半人半馬怪物的情況相同。唯一的不同點是,清醒時,意欲創
造的新構造本身決定了這想像物的外表;而夢中集錦的影像卻取決於一些和它外表無關的因
素——即夢思所含的共同元素。夢中的集錦物可以有好多種方法去完成。最單純的方法便是
只以某物直接表現,不過這種表現卻暗示著它仍有別的歸屬。更複雜的方法則是把兩個物體
合成新的影像,而在結合過程中,巧妙地利用了兩者在現實中所含有的相似點。新的產物也
許是怪誕離奇,也許要被認為是高明的想像,這要看原來的材料是什麼,以及其拼湊的技巧
高下而定。如果凝縮成一個單元的對像是太過不和諧,那麼夢的運作常常製造一個具有相當
明顯的核心,但附隨著一些不明顯的特徵後就心滿意足了。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說,把
材料組成一個單元化影像的努力是失敗了。這兩種表現方法互相重複出現,產生一些性質相
當於兩種視覺影像競爭的東西。在繪畫上,如果我們想表現許多個人體認的意像所形成的一
般概念時,亦會產生出同樣的情形。
    夢當然是這許多集錦的組合。在前述的夢的分析中,我已經提出了許多例子;以下我將
多補充幾個,下面這個夢是以「花的語言」來描述病人的生命過程:夢中的自我在手中握著
開花的枝條——而我們說過,這代表著聖潔以及性的罪惡。由於花朵的排列情形,這枝條也
向夢者暗示著櫻花,而這些花兒,如果個別來看則是山茶花而且給人的印像是,花是加上去
的。這集錦物各元素間的共通點可以由夢思中顯示出來。開花的枝條暗示著那些要贏取,或
者想獲得她好感的人努力所貢獻的禮物。因此,小時候她得到櫻花;後來得山茶花樹;而那
個花看來像是加上去的外表則像征著一位常常外出旅行的自然學者為了獲取她青睞所貢獻關
於花的圖畫。另一位女病人在她夢中則浮現了一個這樣的東西——像是海邊沐浴用的茅屋,
像是鄉村房子外面的廁所,又像是小鎮子的頂樓。前面兩個元素的共同點是關於人們的赤裸
與脫衣;而與第三者的連接則可以得到這樣的結論(在她小時候),頂樓亦是和脫衣有關。
另外一個男人則在夢中產生了兩個地點的集錦——而在這集錦物裡進行「治療」。其中一個
是我的診療室,另外一個則是他第一次邂逅太太的娛樂場所。一個女孩則在她哥哥答應請她
吃一頓魚子醬後,夢見這哥哥的腳沾滿了魚子醬的黑色顆粒。這「感染」的元素(道德上的
意思)和她回憶起小時候佈滿雙腳的紅疹(而不是黑的),以及魚子醬的顆粒組合成一個新
的概念——意即她由哥哥那裡得到的。在這夢裡(別的夢也一樣),人體的一部分被當作物
來看待。在費連奇報告的一個夢中,那個集錦的影像由醫生和馬所組成,並且穿著睡衣。在
分析過程中,這女病人體會到睡衣像征著小時候她父親在某一情境的影像,因此這三個元素
的共同點也就明瞭了。這三部分都是她性好奇心的對像,當她年輕的時候,保姆時常帶她到
一個軍隊的養馬場去,因而她有許多機會來滿足她那未被壓抑住的好奇心。
    我在前面已經說過夢沒有辦法表達矛盾或者是相反的關係——即「不」。我現在將首先
提出反對的意見。有一類能夠歸屬在「相反」前提下的例子是利用仿同作用的——在這些夢
例中,交換或者取代的意念是和相反情況關聯著。關於這點,我已經舉過了許多例子。另外
一類則歸屬於一種我們可稱為「剛好相反」的旗下,它是以一種奇特的方式呈現在夢中——
似乎可以把它形容為玩笑。這個「剛好相反」並不直接呈現在夢中,但卻經由夢內容(那些
為了別的理由而創造的)剛好和它相鄰接的部分的扭曲而洩露其存在的事實——就像是一種
事後回想。這種方式用實際例子解釋可要比描述容易多了,在一個美麗的夢,即「樓上和樓
下」的夢裡,表現的爬樓梯恰好和夢思的原型相反——即是這恰好和都德名作沙孚中情境相
反;在夢中向上爬的動作開始困難,後來卻輕而易舉,而在都德的故事中開始容易,後來卻
困難了。另外夢者和她哥哥的「樓上」、「樓下」的關係在夢中剛好倒過來。這指出在夢思
中,兩件材料的關係是相反的;而我們可以看出夢者幼童式的想讓乳母擁抱的幻想,不過在
小說的情節中剛好顛倒,主人翁卻抱著太太上樓。我那夢見歌德抨擊M先生的夢也一樣。在
此種夢的分析中,必須弄清楚這關係,否則是無法成功的。夢裡歌德抨擊一位年輕的M先
生;而實際存在夢思中的卻是另一個重要的人物(我的朋友弗利斯),他被一個不知名的小
作家抨擊。在夢裡,我計算歌德逝世的日子——實際的計算卻是基於一位癱瘓病人的生日。
夢思中具有決定性影響力的思想恰好和歌德應該得到瘋子般待遇的意念相衝突,「剛好相
反」,夢(潛匿意義)如此說,「如果你不明白書裡講什麼,那麼你(評論家)便是白癡,
而非作者。」另外,我想這種把意義歪曲的夢都隱含著一種輕蔑的,有著這種「背叛某件
事」的意念(譬如說,在沙孚的夢中,夢者把他和其兄弟的關係顛倒過來)。另外,我們亦
可以看到這種夢中的相反手法時常是源起於潛抑的同性戀衝動。
    附帶來說,把一件事扭轉到反方向是夢運作最喜歡的表現方式,同時也是運用最廣的。
它的第一個好處乃是能滿足對夢思中某些特殊元素的願望,「如果這件事是相反的話,那該
是多好!」這常常要表現自我對記憶中那些不如意部分的最好方法。還有,「相反」是逃避
審查制度的有效方法,因為它產生一堆歪曲的材料——這且具有一種癱瘓的效果,譬如說,
對嘗試要去瞭解這夢的涵意潑冷水。因此,如果夢很頑固地不願洩露其意義,那麼追究夢顯
意裡那些剛好相反的特殊元素是非常有意義的,因為經過這手續後整個情勢就明朗化起來。
    除了把主題顛倒以外,我們還要注意時間的倒置,夢的改裝最常見的方法是把事情的結
果,或者思想串列的結論置於夢的開始部分,而把結論的前提及事情的原因留在夢後段裡,
因此,如果不把這原則放在腦海裡,分析夢就要無所適從了〔28〕。
    在某些夢例裡,我們需要把許多夢內容顛倒過來才能找到其意義。譬如說,有一個年輕
的強迫症患者在某個夢中隱匿著一個自孩童時代即已存在的希望父親死亡的記憶。這父親又
是他所害怕的。夢內容是這樣的:因為他回家晚了,父親罵他一頓。這夢發生在精神分析的
治療過程中。由他的聯想看來,本來的意思一定是他生父親的氣,因為父親回來的太早了。
他寧願父親永不回來,這就等於希望父親死去(請看第五章 ),因為這個男孩子在父親外出
的時候做了一件錯事,被警告說:「等你爸爸回來,你就知道厲害了!」
    如果我們要更深一層地研究夢思和夢內容的關係,最好的方法便是把夢做為起點,然後
研究夢表現方法中的正統特徵究竟和底下的思想有什麼關係。最顯著的是,夢裡面各種夢的
影像會激發起不同的感覺強度,而夢的各段或者是不同的夢都具有不同的清楚度。
    各種夢影像的強度相差(位於我們所瞭解的兩個極端之間)並不能夠看為比真實情況來
得大(這我們認為是夢的特徵的,其實是掩人耳目而已),因為這和我們在真實情況中所能
體會的不清楚度無所比較。我們常常會說,夢中不清晰的對像是「消逝的」,而認為更清楚
的影像必定是醞釀了相當長的時間。現在的問題是,到底是夢思的什麼東西決定了夢內容中
各不同部分的鮮明度呢?
    我想以分析一些可能的情況來做為開始。因為夢的材料可能包括一些睡眠時所覺察到的
真正感覺,所以也許有人會這樣假設,導源於這些感覺的夢內容一定會有特殊的強度,或者
反過來說,在夢中特別鮮明的,一定導源於睡覺時的真正感覺。不過由我的經驗來看,此種
假設從來沒有成立過。由睡覺時所接受的神經刺激產生夢的影像比由記憶而來的清楚——這
種關係是不存在的。真實與否對夢影像的強度來說是毫無影響的。
    另外,我們也許這麼想,夢影像的感覺強度(鮮明度)和對應的夢思所蘊含的精神強度
有關。而精神強度即相當於精神價值;即最鮮明的便是最重要的——是夢思的中心所在。而
據我們所知,真正重要的元素通常是無法通過審查而進入夢內容的;但不管如何,也許它在
夢中的直接衍化物亦帶有一些較大的強度,並且毋需因而形成夢內容的中心。但是這種想法
由夢的比較研究來看亦是不正確的。夢思中查元素的強度,和夢內容中相應元素的強度是毫
無關聯的:事實是「所有精神價值的完全轉換」(尼采語),在夢思中舉足輕重的元素,也
許它的衍化物在夢中變為短暫的存在,並且在一些更強烈的影像相比之下,顯得黯然無色。
    夢中各元素的強度反而是由兩個獨立的因素來決定,第一、完成願望達成的元素是以特
別的強度表現的(請看第七章 )。第二、由分析過程看來夢中最鮮明部分乃是產生最多思想
串列的起始點——那些最鮮明的元素亦是那些具有最多決定因子的。也可以這樣子說:最大
強度的夢元素,乃是那些藉以得到最大凝縮作用者(請見第七章 )。我們也許可以期望,最
後終將會有一公式來表達出這兩個決定因素和強度的關係。
    前述那個問題——關於夢中某一元素的強度或清晰度的原因——是不能和下面這個關於
夢各個段落以及整個夢的清楚或混亂的問題混為一談。在前一問題裡,清晰度是和模糊度相
對,而後者之清楚則和混亂相對。但是毫無疑問的,這兩種尺度的進退關係是相互平行的。
具有鮮明印像的那段夢,常常是含有一個強烈因素的,而曖昧不清的夢則具有一些強度較小
的元素,但是夢的清楚或混亂可要比夢中元素的鮮明度來的更難於判斷。的確,因為一些以
後即將討論到的理由,我們目前仍無法對前者加以討論。
    但是在某些例子中,我們很驚奇地發現到夢的清晰與否和夢的改裝沒有關係,它反而是
由夢思的材料直接而來(並且是夢思的一部分)。我就有一個夢,在我醒起來時,覺得結構
完美、清楚與毫無瑕疵——當我在夢中仍然半睡半醒時的時候,我想要分出一類不受凝縮與
置換作用影響,而屬於「睡眠中的幻想」的夢,但是細察這稀有夢例時,我發現它仍然和其
他夢具有同樣的缺陷與隔膜;因此就把這「夢的幻想」〔29〕的分類刪除了,夢的內容代表
了我們長期追尋以及困擾我們(我和我的朋友弗利斯)的兩性理論;而這夢願望達成的力量
使我認為這理論(剛好沒有出現於夢中)是清楚與毫無瑕疵的。因此我認為是完整的夢的判
斷其實不過是夢內容的一個重要部分而已。在這夢例中,夢的運作侵犯了我清醒時的思想,
將之篡改使我認為這是對此夢的判斷,其實這是在夢中沒有成功表現出來的夢思的材料
〔30〕。有一回,在分析一位婦人的夢時,我遇到了和這夢相同的情況。開始的時候,她拒
絕說,因為「這是非常不清楚與混亂」。終於當我重複說她不能如此確定她一定對以後,她
說,有好幾個人進入夢境——她本人,丈夫和她父親——但是她卻不能確定她丈夫是否就是
她父親,或者她父親是誰,以及這類的問題。把夢和她分析過程中的聯想合起來很清楚地顯
示出這是一個常見的故事,關於一個女傭人懷孕了,但不能知道「小孩子的父親到底是誰」
〔31〕,因此再度顯示夢的不清晰其實乃是促成此夢的材料的一部分:即是說,這材料是以
夢的形式來表現。夢的形式,或者夢見的形式是非常普遍的用來表示其隱蔽的主題。
    對夢的諒解,或者表面看來是善意的評論,常常是用來虛飾那以微妙方式出現於夢中的
部分,雖然實際上是出賣了它。譬如說,一個夢者說:「夢已被抹掉」;而分析結果則顯示
出他回憶(童年的),他在傾聽那位替他大便後抹屁股的人談話。另外有一個例子值得詳細
記錄,一位年輕小伙子做了一個很清晰的夢,內容提醒他有關一些仍記得清楚的童年幻想。
他夢見傍晚時分,他在夏季遊覽勝地的旅館裡。他記錯了房門號碼,結果走入一間客房,裡
頭的一位老太太正和兩個女兒解衣就寢。然後他說:「夢在這裡有個空當;少了某些東西,
最後出現了個男人,他想把我拋出去,於是,我就和他掙扎。」他盡了力量,但始終沒有辦
法記起這重要關鍵——而無疑的這暗示著他兒時的幻想;最後,真相大白,他所想找尋的其
實在他敘述夢的隱蔽的部分時已經說出來了。這空當其實是這些要上床的婦人的生殖器開
口;而「少了某些東西」,則是對女性生殖器的形容詞。當他年輕的時候,他具有對女性生
殖器官的好奇心,同時固執於這有關幼童的性理論——根據這理論,女人是具有男性生殖器
官的。
    我想起了另外一個相類似的夢。他這麼夢:「我和K小姐一起步入公園餐廳……然後就
是個含糊的部分,一個中斷……然後發現自己置身於妓女戶,那裡兩個或三個婦人,其中一
個穿著內衣裙。」
    分析:K小姐是他前任上司的女兒,她承認,她就像是他妹妹。不過他很少有機會與她
交談,有一次的談話中,他們「似乎開始察覺到彼此性別的不同」,而他似乎這麼說:「我
是男人,而你是女人」。他只到過此餐廳一次,那是和他姐(妹)夫的妹妹一同去的——而
對他來說,她是沒有什麼影響力的。有一回他和三位小姐走過此餐廳大門。那三位小姐是他
妹妹、阿姨以及剛提到的姐(妹)夫的妹妹。三位對他來說都沒有舉足輕重的力量,但都是
他的妹妹。他很少逛妓女戶——一生中大概只有兩三次。
    對這夢的分析主要建立於夢中「含糊的部分」及「中斷」的基礎上,因而導出他孩童
時,因為好奇的緣故,曾經(雖然很不常)檢視過小他幾歲的妹妹的生殖器,於是後來,他
就做了這個夢,像征著他對這過失的(意識的)記憶。
    同一晚上所發生的夢內容都是整體的一部分;而它們之所以會分成這許多段,同時有不
同組合和數目的事實都是有意義的,這可以看成隱匿著的夢思所提供的消息〔32〕。在分析
含有許多主要部分的夢時(一般來說,或者是同一晚上發生的夢),我們不應該忘記這可
能,即這些分開,而同時又是連續著的夢也許含有同樣的意義,並且是以不同的材料表達著
同一衝動。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第一個夢通常是最膽怯以及歪曲的,而接著的可能是更確
定與明顯。
    聖經中那個由約瑟夫解釋的法老王所做的關於母牛和玉黍蜀穗的夢就是屬於此類。約瑟
夫的記載要比聖經上詳盡得多。當國王提起第一個夢後,他說:「當我看到這景像時,就由
夢中驚醒了,而在混淆以及思索這到底有何意義的當中再度入睡。然後又做了一個夢,這要
比前一個來得露骨與奇異,並且使我感到驚恐與迷惑……」聽完國王對夢的敘述後,約瑟夫
回答說:「國王呀,這夢雖然以兩種方式表現,但卻具有同一意義……」。
    楊格在那篇「謠言的心理」中提到某女孩經過改裝的「色情的夢」如何不經分析即被她
同學識破,以及這夢如何更進一步的改裝與潤飾。他在敘述這許多夢的故事後,下如此的評
論:「在一系列的夢中,最後一個夢影像所欲表達的思想,完全和這系列中第一個影像所欲
表達的雷同,審查制度利用一連串的不同像征、置換、無邪的改裝等來達到盡量延長隔離此
情意綜的目的。」歇爾奈爾對於這種夢的表現方法非常熟悉。他曾經描述過,並且把它和他
的器官性刺激的理論〔33〕連在一起,當著是一種特別的定律:「最後由某一特殊神經刺激
引起像征性的夢的構造皆遵循此一般原則:在夢開始的時候,它是以一種最遙遠,最不正確
的暗示描繪著產生刺激的對像,但是最後,當所有可能的圖像來源枯竭後,它就赤裸的表現
出刺激本身,或者是(依夢例而不同)如有關的器官或者是該器官的功能,因此,夢在指示
出其器官性原因後,達到了目的……」
    巒克乾淨利落地肯定了這歇爾奈爾的定律。他報告的女孩的夢分為二部分,中間有一段
間隔,不過是同一晚上發生,而第二個夢是以達到情慾高潮而結束。即使是沒有從夢者取得
詳細的資料,我們亦能很詳盡地分析第二個夢;但是由兩夢之間的許多聯繫看來,我們發現
第一個夢所表現的和第二個夢一樣,不過是以一種比較羞怯的方式呈露而已。因此這第二個
達到情慾高潮的夢使我們能給予第一個夢完整的解釋,巒克即根據此夢例,很正確地用夢的
理論來分析,「產生情慾高潮或遺精的夢」的意義(請看第六章 )。
    不過根據經驗,我認為很少有機會碰上要用夢的明確或有疑問的材料來判決夢得清晰抑
或混亂。後面,我將展示一個「夢的形成」的因素(我以前沒有提過)而這將決定夢中各因
子的份量。
    有時當夢中的某一情況或段落持續一段時間後,突然會冒出如此的句子:「但似乎在同
一時間裡出現了另一個地方,在那裡發生了某件事情。」過一陣子,夢的主流又回復了,而
這中途的打叉不過是「夢的材料」的一個附屬子句而已——一個竄入的思想,在夢裡,夢思
的條件子句是這樣子表現的:
    以「噹」來替代「如果」。
    那個在夢中常常出現而且是那麼靠近焦慮的被禁制感究竟具有何種意義呢?在這種情況
下,想要前進,但是卻發覺自己被膠粘在那裡。想要取得什麼但卻被一些障礙擋著。火車快
要開了,但是卻無法趕上。舉起一隻手想為受到的侮辱報復,但卻發現它是無力的。例子真
是不勝枚舉。前面,我們已經在暴露的夢中提到這感覺,不過卻沒有真正的嘗試對它分析。
一個容易但理由並不充分的答案是在睡覺時常常有運動麻痺的感覺,因而就產生這種感覺。
但是為什麼我們不一直夢見這種被抑制著(麻痺)的行動呢?不過我們可以很合理地這麼
想,這種睡覺時任何片刻都可以喚起的麻痺感使某些表現方式容易呈現出來,並且只是當夢
思的材料需要如此表現時才會感覺到。
    這種「無法做任何事情」並不常常以此種感覺呈現在夢中,有時它甚至是夢內容的一部
分,下面是這樣的一個例子,而且我認為它對此種夢的意義提供了最好的說明。以下是此夢
的節錄,在夢裡我因為誠實而被指控。這個地方是私人療養院和某種其他機關的混合,一位
男僕人出場並且叫我去受審。我知道在這夢裡,某些東西不見了,而這審問是因為懷疑我和
失去的東西有關(由分析看來,這審問(檢查)有兩種意義,並且包括了醫學檢查)因為知
道自己是無辜的,而且又是這裡的顧問,所以我靜靜地跟著僕人走,在門口,我們遇見另一
位僕人,他指著我說:「為什麼你帶他來呢?他是個值得敬佩的人。」然後我就獨自走進大
廳,旁邊立著許多機械,使我想起了地獄以及它恐怖的刑具。在其中一個機器上直躺著我的
一位同事,他不會看不見我,不過他卻對我毫不注意。然後他們說我可以走了。不過我找不
到自己的帽子,而且也沒法走動。
    這夢的「願望達成」無疑的是表現於我的「被認為是誠實的,並且可以走了」。因此,
在夢思的各個材料中必定和這個相反。「我可以走了」是赦免的一個訊號。因此,在夢的末
尾某些事情發生而阻止我的離開不就可以認為是那含著阻礙的潛抑材料正在這時刻表現出來
嗎?於是我不能找到帽子的意義就是:「畢竟你並不是個誠實人。」因此,夢裡這「無法做
任何事情」是用來表達一個相反——「no」,所以我又要修改前面所說的夢是無法表達
「不」的話了〔34〕。
    在別的夢中,「無法行動」並不是單純的一種情況而是一個感覺,而這種被禁制的感覺
是一種更強有力的表達——它表現一種意志,而這受到反意志地壓抑,因此受禁制的感覺代
表一種意志的矛盾。而我們以後將提到,睡覺中所連帶的運動性麻痺恰好是做夢時精神程序
的基本決定因子之一。我們知道運動神經傳導的訊息不過是意志力的表現,而我們在夢中確
定此傳導受抑制的事實不過使整個過程顯得更適於代表意志以及反意志的行為。而且我們很
容易觀察到被禁制的感覺何以那麼靠近焦慮,並且在夢中常常和它相連。焦慮是一種原欲的
衝動,源起於潛意識並且受到前意識的禁制〔35〕。因此,當夢中,被禁制感和焦慮相連
時,這一定是屬於某個時候能夠產生原欲的意志力量——換句話說,這一定是性衝動的問題。
    我將在別的地方討論在夢裡出現的評語「畢竟這只是夢而已」的精神意義,我這裡僅僅
要說,這是為了要分散對於所夢見的重大事件的注意。有趣的問題是,夢內容的一部分在夢
裡被描述為夢到底有什麼意義——這有關「夢中夢」的啞謎已經被史德喀爾在分析一些令人
信服的夢例後被解開了。再說一遍,其意圖是為了減少對夢裡所夢見事物的重要性,即奪除
其真實性。夢裡所夢見的是夢的願望,欲在醒後將之蒙蔽的事實。因此我們可以很合理地假
設,夢裡所夢的是真實(真實的回憶)的呈現,而相反的,那些夢裡所表現的其他事物則是
夢的願望而已,等於說希望這被稱為是夢的東西不曾發生。換句話說,如果某一事件是以夢
中夢的方式插入夢中,那麼似乎可以很肯定地說,這暗示這事件是真實的——最肯定的了,
夢的運作利用夢見在做為否認的方式。並且因而肯定了夢都是願望達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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