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打不亮的打火
我姓宋,名送,我是記者。
差一個字,我就是俠者了。
可惜我不是。
我自小就迷武俠小說,長大愛看武俠電影,所以我一直嚮往當一名「俠者」:當然
是鋤強扶弱、除暴安良而不是打家劫舍、殺人放火的那種。
「俠者」也分很多種,道上的兄弟們,吸毒的、偷竊的乃至拏著AK47橫掃尖沙咀的
,也一樣自以為是「俠」的,在所多有,所以我先得要自行定位,分際森嚴。
雖然在現代社會裡的法規,對俠以武犯禁釘得死死的,它大都收拾不了真正的大奸
大惡人、但卻把所有的大俠小俠都急唸咒收緊了金箍圈,罩得五體投地也紮上了五花大
綁的,動不了。不過,我小宋仍常借了大報「記者」身份之便,出手幫了不少人的忙,
行了不少善。
對這,我倒一向沾沾自喜、洋洋自得的。
可是也可惜的是,我做的,不一定對;幫的人,也不一定好;幫人的方法,也常出
了差錯。
我師父(他是我武功和採訪工作以及學問識見上的啟蒙老師)常教誨我:「不看清
楚弄明白就幫人,有時反而害了人。」
我本來不大相信。
直至我認識了孫小姐。
*
孫霞跟我哭訴那件事的時候,我真是火冒八丈七碼六尺五分四毫三釐二點一。
她的「案件」其實很簡單:她有個極要好的朋友,本姓余,單字魚,她暱稱對方為
「魚魚」。
「魚魚」是她的好友,兩人相交莫逆,從學校一直相交到社會大學來,好得連紙巾
(現已不興用什麼「手帕」之類的了)也可以共用一張的那種。
所以說,朋友相交,最怕要好,一好,就難免會有所要求,一有所欲就會免不了不
歡不快的事。
去年,聽說魚魚家裡和男友都發生了不幸的事:她需要一大筆款子,包括要替父親
治病開刀動手術、供妹妹上大學以及替含冤受屈的男友打一場人命官司。
這當然都是「生死大事」。
魚魚要孫霞幫忙。
她哀哀求她。
哀求。
孫霞不是不幫,而是款項實在太大了,她也騰不出來。
可是孫霞心軟(跟我一樣吧?)。
她不能見死不救。
於是,她替她的好友到處籌款、借錢、甚至把屋契也押出去,籌得了一大筆款子。
為朋友如此捨身,孫霞也可謂仁至義盡了。
但顯然不智。
(——奇怪的是:仁、義這種事,往往是反智的,所以真正的「智者」常不為之。
)
錢是借了,因為是好友兼熟人並是至交的原故,既不好意思要簽借據,當然也不大
好去拿賬單。
結果,拿了大筆款子的魚魚,像活魚回到了大海,再也找不到下落,再也見不到影
蹤。
然而,孫霞卻急需這筆款子。
她上去找到余老伯,余伯老當益壯,非但不必開刀,連農運也不必人看顧攙扶。魚
魚的妹妹根本考不上大學,而魚魚的男友已在半年前給她「飛」掉了、甩了。
原來如此。
但頓悟已遲,孫霞叫天天不應,喚地地不聞,求助於律師,因沒憑沒據,告不入。
孫霞沒有辦法,只好認命了。
她只好去夜總會和卡拉OK餐廳兼差賣身還債。
我是因走訪近日卡拉OK漸演變成變相色情招待所而認識孫霞的。我本來要瞭解一下
「家庭婦女」的「下海」背景,卻聽到了這件「出賣朋友,欠錢耍賴」的故事。
孫霞很美,那是一種帶著不安和易受人欺凌的美,在她的眼波裡交織成醉人的艷。
我幫不了她的忙。但我可以幫她「報仇」。
「報仇」的方法當然不是找人來殺她、砍她,這樣做第一是犯罪,而且還要付出受
重刑的代價,我才不會這樣傻;第二也根本找她不著。
我心生一計,想到一種近乎「惡作劇」的方法。
在香港灣仔最旺和最多夜店林立也最九流三教龍蛇雲集之地的鵝頸橋、洛克道、佐
士敦道一帶,在興建樓宇建築地的臨時走道木板壁上,常黏貼了一些令人怵目驚心的海
報:大頭相一幅(通常是女性,而且多是影印自身份證相片,黑白放大後自然十分「恐
怖」,就像什麼大災難後罹難者在報上刊出的遺容一般)。
籍貫:(這項主要是針對非本港居民)
住址:(絕對曝光)
身份證號碼:(無處遁形)
(有時還加上電話和傳呼機號碼)
職業:雞(通常只為這個字,而且用鮮紅色字填上!)(反正香港從事有關色情行
業的有近四十萬人!)
欠債:(若干)
附註:(欠錢不還、殺你全家、X十Y@*#……)
我第一次看到這些「文告」,也覺心悸。看來真的不要欠「大耳窿」的高利貸不還
,否則就算隱形得快,行蹤絕密,也一定「身敗名裂」,從今而後,做不成人矣。
就因為覺得這種「逼債」太過咄咄,而且簡直血淋淋,所以印象十分深刻,常自忖
想:要是自己是那個欠了錢的人,目睹自己的尊容和資料給這樣的公佈開來,大概會不
惜走到高速公路給車撞飛到九宵雲外算了吧!
這次聽到孫霞的遭遇,我什麼也沒說,只帶她去灣仔一趟,我讓她看看這些怖人的
「公告」(縱市政局的人將它撕下,未幾又會給重新黏貼在那兒;十足個「野草燒不盡
,春風吹又生」!︶,我也沒說明什麼。
孫霞看了之後,初覺畏怖,而後眼睛一亮。
在回去的路上,她顯得好高興,臨走時還送我一隻精巧的打火機。
「宋送,你的人真好。你就像替我在黑暗裡點了火光。」
她說,很文藝的。
她說這句話的時候很美麗。她平時已很美麗,但說這句話的時候更美麗。
她若是送錢給我,我是決不會收的。我是個立志要當俠者的記者,是決不貪污的。
但她送的是紀念品給我,我會收得很高興;如果她送個香吻給我我會更喜歡。
不過,可惜,沒有。
只有打火機。
像她一樣精巧、剔透、漂亮的打火機。
——雖然我不抽煙,但我還是喜歡有(她送的)這樣一隻打火機。
我就像這打火機,能著火發光。
我覺得我已做了件替人抱不平的事。
好事。
直至後來我在兩週後讀到報紙,有個女子叫李魚的跳地下鐵自殺,給輾得腦漿塗地
、身首異處,我乍見名字很熟悉,細想才大吃七八驚,忙向跟進報導這樁新聞的同道打
聽,並親身過去明查暗訪,始知:給人借了巨款不還的是李魚,她幫了個朋友,錢沒有
歸還,她找不著借錢的孫霞,又動用了公款,因沒立借據,追討無門,卻反給人在灣仔
貼了公告,公佈了相片和資料,說她「做雞」,兼且欠債不還。這一來,她工作的部門
和男友,全對她誤解,甚至逼她即交出挪用的公款。
最後,她選擇了自殺。
我知悉了此事的前因後果,即根據資料,去追查孫霞,要為李魚討回箇公道。
可是沒有公道。
孫霞已移民加拿大。她在臨離港前還貼了李魚的「大字報」:是她一手將李魚推向
速行的地下火車的。
但是我呢?
我在懊恨之餘,把此事原本始末,告訴吾師。
老師聽了之後,沉默良久,告訴了我一句話:「以後,你在幫人之前,也該先弄清
楚你是幫人還是在害人;到底誰才是受害人!」
路上,我悶悶不樂,覺得記者不好當,俠者更難當——不是人人都當得起「俠」的
,但總得要有人出來當才行。不然,像孫霞這種人更橫行無忌了。
我無意間撿出當日孫霞送我的打火機,依然精緻、漂亮,把玩了片刻,試打著火,
但喀嚓一聲,沒亮。
我再試,依然沒亮。
原來這是一隻打不亮的打火機,怎麼之前我沒覺察。
稿於一九九三年六月三日連獲二次中國入境簽證/四日:「五虎將」觀賞多冊再版
新書;何梁出差至深圳中國銀行、寶生銀行開戶口;何暑氣發現中國大陸盜版「驚艷一
槍」(海天)及「俠少」(江蘇人民)。
校於六月五日:四大衝突;首次透露悲情遭遇;余電傳;巧遇謝;三姑看鐵板;電
影界漠視版權/六日:見張炭、肥祥;大覆函/七日:六批鐵板,神驗無比;白水大追索
;驚悉「同心生水刀木亦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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