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推理十日】
我知道是他倆殺了他。可是我要知道的是他倆為甚麼殺了他,怎樣殺了他。
在我們這個行業�堙A很多人都以為破案就是等於找出兇手或罪犯了,其實這是錯誤
的想法。破案,並不等於結案;找出罪犯的動機和犯罪的原因乃至於進一步研究日後如
何避免再犯這種罪行,才是我們罪案調查科的主旨。
何況,在這件案子�堙A死者鄒田秀,是我的遠房大伯,我們都叫他做『秀伯』。生
前,他由貧寒起家,克勤克儉,終於成了富甲一方,為地方上做了不少事,封為太平紳
士。在情在理,這案子我都應該特別費些心。
這宗謀殺案的兩個兇嫌,因為都有目擊證人,而且證據確鑿,其中一個早已俯首認
罪。
他們目下只等十日後開庭審訊,判決幾乎可以預料:一個必然有罪,只求減刑;另
一個一定獲釋。
兩名『兇手』,不,『罪犯』,(我實在很猶豫也很懷疑究竟把他們稱作『兇手』
好呢還是『罪犯』恰當些?)都是秀伯的兒子——他也只有這兩個兒子就是阿朋和樂仔
,他們也是我從小玩到大的好友。
越是因為這種親密的關係,使我不論出自好奇心還是真正的關切心,我都想弄清楚
幾點:他們為何要弒父?秀伯一向待他們都極盡慈愛、供讀教學、含辛茹苦、培育成人
,為甚麼兩個人都『不約而同』的意圖要置老父於死地?他們這樣做,會得到甚麼好處
?他們是合謀、串謀、有預謀而行動,還是突發性的竟外?誤殺?或是各自行動、不謀
而合?
況且,他們兩兄弟的性格,有著如許的不同,而遭際也大為相異,我確想知道他們
殘忍地殺死一個病弱無依的老父之真正原因。
我決意著手調查這件案子。
我只有十天的時間。
我要在十天的時間�堙A提供充分的證據、一切有關的資料呈給檢察官,不管為了使
我的朋友得到減刑,還是為了要替秀伯緝兇,在公在私,我都必須這樣做。
於是我展開了調查——本來,這就是我的職責,也是我的例行公事,就像遇到生字
翻開字典來查個究竟一樣簡單。
可是,秀伯是我的親人,而阿朋和樂仔又是我的好友,這就不像是查生字那麼輕鬆
了——我像是去赴一場成王敗寇的考試,我不能考不及格,也不能考得馬虎。
這感覺使我負擔。
第一日,我研讀手上的資料,知道他們都曾意圖傷害過老父。所不同的是:樂仔是
自首的。自首的時候,他抽搐著向主治大夫說:『我殺了他……我殺了他……』主治大
夫當時吃了一驚,問:『甚麼?』樂仔以一種志在必死的激動說:『我殺死了我爸爸。
』主治大夫姓陳,他第一個反應就是不信,問:『你別激動。你怎麼會殺死自己的父親
呢?』樂仔坦然但慘然的說:『是我殺了他……我拔掉了他的氧氣管,已半個小時了,
他已死了好一會了。』陳大夫這才有點相信起來,趕到現場,鄒田秀確因缺氧而死。陳
大夫馬上勸樂仔到警局自首。
阿朋的情形則不一樣。
他是在樂仔自首了之後,才給鄰人揭發:有一天的傍晚,有人看見阿朋和秀伯吵架
。秀伯氣顫顫的跟了出來,屋前因為新挖大水渠,陷了一個大洞,秀伯眼睛已近全瞎,
看不清楚,阿朋就繞了過去,說了些至為不孝的話!秀伯氣壞了,走前幾步,不知想罵
他還是要跪下去求他,忽然膝一屈!腳就陷下去,人也掉下去了。
這件事直至秀伯死了、樂仔去自首之後,才查出這次秀伯入院原來是因為阿朋。
按照這資料的研判:樂仔是殺人,阿朋只是跟父親吵架——就算他有意使秀伯掉下
坑去,但他並沒有推也不曾絆,很難定他的罪。
也許可以這樣說:樂仔的殺人亦只怕免不了,阿朋的官司卻大有可為。
頂多,阿朋不過是個輕微的蓄意造成他人身體受到傷害罪。
我看完檔案,心�埵頃ヾG水深火熱的是樂仔,形勢大好的是阿朋。
第二日,我已整理出頭緒,掌握了各路線索,做了查明這件案子來龍去脈的報告—
—當然了,有些事情想要著手進行,首先還得要得到上頭批准方可。
第三天,我就開始一一去見了有關的證人。證人共有五個。
指證確是樂仔下手拔除秀伯的氧氣管致死有兩人。
一個是護士。
她在十月十八日中午十二時半還來過一七四病房,照料過病人,為病人探熱、打針
、量血壓,她也檢查過氧氣喉管,一切都很正常,而當時也只有病人的小兒子鄒子樂在
。至一時四十五分,陳大夫叫她過來幫忙急救,她發現氧氣管已給扯掉,當時除了剛剛
和另一護士趕入房來的陳大夫外,也只有鄒子樂一人在場。
不是他幹這種事,還會是誰?還會有誰?
另一個證人是負責打掃十七樓病房的羅嫂。
中午一時三十多分,她剛吃完午膳,正要開始打掃!就聽到一七四號病房有人哭著
說:『爸,對不起!我只有這樣做了……』然後飲泣聲就變成嚎啕大哭了。
當時病房�堣]只有鄒子樂在。
兩個證人的時間吻合,鐵證如山,加上鄒子樂直認不諱,是他拔掉氧氣管殺了老父
,樂仔想要脫罪,難矣。
另外兩個證人,是針對鄒廷朋的。我弄好了紀錄,第四天,再約見這兩人。其一是
指證鄒廷朋故意引致幾近半瞎、接近全聾的老父掉下深溝,以致半殘不廢,日日在醫院
�堶e延殘喘,除了只剩下一口氣天天受折磨外,早已不成人形了,這樣比一刀殺了秀伯
還殘忍千百倍。
另一人則是鄒家以前的傭人,她給阿朋開除了已一年多了。她說:鄒家大少爺當父
母不是人,從來沒給過一毛錢養家,老爸替他娶媳婦、建房子,但他從來不照顧家�堙A
只會伸手要錢,稍不愜意,就大發雷霆,揚言要跟老婆子女全搬出去,再也不回來了。
有一次,他真的說搬就搬,不過是因為秀伯不再給他錢買換新車。走前,他還把貴重的
傢俬運走、電燈切斷,秀伯夫婦住在半山,他已老邁,不能駕車,那一夜只好在黑暗中
淒涼地度過。那位女傭人還說:秀伯其實是給他大兒子阿朋活生生氣死的——縱氣不死
,也得氣出耳聾目盲來。要治罪判刑,應該先治阿朋,先辦不孝不肖的傢伙才對!
這兩個證人都異口同聲的說:其實隔籬鄰舍、親朋戚友,無不是證人,都知道阿朋
這令人髮指的不孝獸行,但大家都懼於他的勢力,不敢挺身出來說話罷了。當然,阿朋
門面功夫做得好,也有些人真以為他是個孝子,其實他外表大談華人倫理道德,骨子��
由兀全無視於此,反道而行。秀伯死後,他用秀伯剩下來給秀嬸養老的錢來搞個風光大
葬.場面盛大,可是,秀伯生前一向節儉,等他死後才燒金山銀山孝敬他,五步一跪、
十步一哭的,對秀伯而言,大概只是一個椎心的諷刺吧?
兩名證人都忿忿不平。
還有一位證人,既不是指證樂仔,也不是指證阿朋。他只指出:秀伯想死。我在第
五天傳訊了這位證人。
秀伯一早就不想活了。他說。
這是秀伯一再向他透露的。他常跟他說:他身體那麼差,兒子又對他那麼壞,要不
是為了老伴,他早就不想活了。
那時候,大概是在兩年前吧,後來秀怕就說不出話來了。別人來看秀伯,但看到阿
朋的臉色,就不敢上門來了。以前受過秀伯恩惠的子弟,上門來探他,總是被阿朋一番
語言之後,再也不來了。
我那時就問這位證人(他是一位老校長,跟秀伯曾是老同事,年紀雖然大了,但在
文化界還挺有地位的,鄒廷朋說甚麼也不敢動他):為甚麼見了阿朋或聽了他的話之後
,大家就不敢再去探老人家了呢?
『不便嘛。』老校長飽經世故的說,『別人的家事,誰敢管?誰管得著?大兒子出
面來說話,還到你管?敢不成把你攆出家門呢!至於沒見過世面只恃一番熱心的,沒給
阿朋幾句話,說他父親甚麼為富不仁、吝嗇孤僻的,就全冷了心、灰了志、沒了興頭了
。』
他堅持地說:直至這兩年秀伯已連話都說不成了,還是用筆跟他淒涼的寫道:我不
想活了。他還把這些手跡保存了下來。事實上,秀伯臨逝世的兩年苦極悶極,聽不到、
看不見、說不出,只有全把鬱悶寫在紙上,雖然歪歪斜斜、不成章句,但總算委委屈屈
的把委屈寫了滿滿的一大本。
經過了這幾場會晤,我覺得有必要弄清楚鄒家的關係:雖然只是一個四個人的小家
庭,看來還十分耐人尋味:阿朋為何要對他老父如此忤逆?樂仔呢?他究竟到哪兒去了
?
既然秀伯夫婦受盡兒子、媳婦的欺凌,鄒子樂呢?他難道一無所聞嗎?他所佔的又
是那一個角色?為甚麼反而由他來動手弒父呢?
這促使我去埋首研讀秀伯那本血淚斑斑的記事簿。第六天,我費了一整天,很不開
心地看完了那一本悲慘的本子,很有一種天地不仁無能為力的無奈感。
原來秀伯竟遭遇著這種事情,而我做為他遠房子侄,一直疏於問候,說實在的也從
沒關心過,以致發生了無可挽回的悲劇之後,我才來亡羊補牢──唉,而今亡的可是人
,不是羊啊!
在秀伯的記事本子�堜珧O述阿朋夫婦對這對孤立無助的老人家.實在就像流氓洗劫
一般,殘酷得令人不敢置信。稍不中意,阿朋就拍案而起,戟指大罵,揚長而去,看準
秀伯年邁,無力制止他的囂張。
然而,秀伯一再痛心的寫:當年,我最疼的就是這個兒子啊!以前,我窮的時候,
只有一塊麵包,一杯咖啡,我只啃一口、喝一口,餘下的都給了他了。我只巴望他早日
長大成人,好來助我一臂啊……沒想到,他竟然對我們兩個老人如此惡毒,我在世時,
他猶如此,若我死後,老伴她哪制得了他,遲早得給這狼子野心的人掃地出門了……我
只有依仗樂仔了。樂仔!你快點回來……第七天,資料送達,我發現鄒子樂自八年前,
便在新加坡犯了誤殺罪,直至今年才釋放出來。那一次只因為原先是有人對他的兄長鄒
廷朋不敬,做弟弟的出頭出面要對方賠罪,結果動起手來,鄒子樂在抵抗自衛時殺了人
。
看來鄒子樂確實是個不幸的人。剛坐完牢出來,又沾上了弒父罪,這案底對他的官
司頗為不利。至於鄒廷朋所犯的,我們卻不能起訴他。
我們最多只能在公眾輿論上或人倫道德上譴責阿朋——至於告他曾蓄意使秀怕受傷
一項,大致上是定不了罪,就算有罪,也僅止於罰錢而已。鄒廷朋請來的律師難纏得很
,一個連拖鞋他也有本事打成鹹魚的人。至於輿論上的指責,恐怕也奈不了他的何,除
了幾個住得比較近而往來較密的親友之外!恐怕不夠份量;其他的人,都一向以為鄒廷
朋是個捍衛道德、發揚倫理的教育界精英。就算是在秀伯還能說話的時候,也忍氣吞聲
了——家醜不可外揚嘛,這使我懷疑:要是我不顧一切的以親屬的身分公開那本子,是
否也合乎秀伯九泉之下的意願?
這一天,我研讀了、收集了一切有關鄒氏兄弟的資料,第二天,便去拘留所向鄒子
樂查問。
樂仔見了我,神色慘然,但態度強硬:『父親是我親手殺的,我沒有甚麼話可說。
』
『如果我不是以一個辦案人員問你呢?你別忘了,我也是你們的親戚。』我鄭重的
說,『我知道,你一直都是個重視親情的人,為了你哥哥的事,你不惜坐牢,都無怨對
。你在監獄�堙A也不斷寫信回家,說日後要盡孝道,侍奉雙親,像你這種人,又怎會殺
死自己的父親呢?』
樂仔緊握雙拳,厚唇拗成一個扭曲的腰形。
『可是,我回來之後,爸爸已眼瞎、耳聾、不會走路、連話也說不出來了。』他鳴
咽地道,『人都死了,我還提這些幹甚麼?』
『你這說法不對,』我提醒他,『你母親還孤零零的在世,如果有人狼子野心,你
不說出來,她就更孤苦無依了。你到底為甚麼要這樣做,是不是有人迫你,說出來會好
一些的。
何況,若你能早些脫罪,至少可以出來侍奉秀嬸她老人家呀。』
費了不少唇舌,他似乎被我說服了,才斷斷續續的說出了以下的話:『……我回來
之後,以為可以重返家園,侍奉雙親,做好一個為人子所未盡的責任,沒料到,爸已病
入膏肓了。……他張開嘴巴,那只是一張淒慘無言的嘴,幾經掙扎都說不成一句話,那
要比原來就是啞巴還苦……他也看不清楚了,只用手觸摸我的瞼,叫「樂仔」,有時候
叫錯了,叫到哥哥的乳名。有一次,他竭力想看報紙上的大標題,足足看了半分鐘,還
是辨不出一個完整的句子來。……有次他的筆掉到檯底下了,他彎腰去拾了半天,拾不
著,更糟糕的是起不來……你說,我回來,看到爸病成這個樣子,活得這麼痛苦,你教
我怎忍心……』說到這�堙A樂仔泣不成聲。
我讓他哭。
雖然我不相信甚麼『哭吧,哭出來就會好過一些』的話,但我也同意一個人悲痛得
還可以一哭要比大痛無淚要來得令人安心一些。
『……他聽不到東西了。有一次,他全身顫著要自床上掙扎起來,大概是要找一樣
東西吧。我扶著他,問,「爸,你找甚麼?」他沒聽到。我又問:「爸,你告訴我.我
替你找。」他說:「痛。」我大聲問:「你哪�媯h?」他搖著無望的眼,啞著聲音:「
好暗。」
但燈已全開了!我更大聲的說:「您先休息一下好不好?」我只勉強辨別到他瘖啞
的說:「我……該……死……了……」我和媽都哭了:「您別嚇唬我們。」好一會,才
聽到他隱隱約約的說:「就這樣……過去了……」然後又說:「蚊子。」……我看著了
、聽著了、逢著了這些,你叫我怎忍心看得下去?尤其在爸摔落坑�堣妨寣A一直都在痛
苦掙扎,撒屎拉尿,完全不能自控,連求一死都不得……』
『直到後來,他老人家……除了我從他瞼肌的抽搐知道他仍被體內的痛苦折磨著之
外,他已完全成了個植物人了……』樂仔慘痛地說,『我不能忍受下去了!』
我吃了一驚,但終於明白。
『所以你拉斷了氧氣管子。』我一字一句的說,『你不想再看他受苦下去?』
『他的病,一起併發,一直沒有得到適當的醫治……』樂仔緊緊抓著我的肩膀,就
是要問出一個他想知道的答案來:『就算我不拉斷管子!他也絕對救不活了……是不是
?是不是?!
……』
『是。』我的回答是一句安慰,也是一個事實。
聽了這句話之後,鄒子樂才鬆了雙手,然後用兩隻手抱住了他自己的頭。
第九天,我去登門『拜會』鄒廷朋。
他對我的來訪稍微有些詫異。
『你為甚麼要這樣對待你的父親?』我單刀直入。
『我對他?很好啊。不是風光大葬了嗎!』他好像很無所謂的樣子。
『我覺得你才是兇手。』我不放過他。
『兇手在牢�堙A你找我幹啥?』他也強硬地道,『這是我的家事,家事不必由你來
管。』
『你會怎麼對待秀嬸?』
『這也是我們自家的事……總之,我沒犯法,你就算是警方人員,也管不著!』
『但我也是秀伯秀嬸的子侄,我是你們的親戚;』我絕不干休,『如果這是你們的
家事,那也就是我的家事!』
『你!』他火大了:『我對我老爸不好,關你屁事?你有本事就抓我,沒本事就少
來惹我!』
『好!』我也忍無可忍,『鄒廷朋,你為何這樣痛恨你父親?他含辛茹苦把你養大
,一直都最倚重你,就算你待他這樣,他在最後幾年仍忍住了不在外面朋友那兒訴苦,
是怕你沒面子……你這樣對待他,你還算是人來的!』
『我就是不孝,你又奈我何!我不喜歡他!我不喜歡他老教我看重錢財,但就是捨
不得把錢財都交給我!我就是不喜歡這世上有一個知道我以前全部臭事的人還活著!我
不喜歡他自以為是,我不喜歡他孤僻成性,我不喜歡他不懂藝術,我不喜歡他在的時候
我當不了一家之主!我不喜歡他……』阿朋也給我逼急了,一口氣一串話的吼了出來,
然後這才省起,猛然打住:『那全是我的事!』
『所以你就要這樣待他?』我冷冷的追了一句。
『滾!』他咆哮。
我點頭,但我說:『其實真正殺死秀伯的兇手,是你。你弟弟殺的,只不過是一個
身體機能盡喪、受盡病魔折磨,甚至連心都死了的植物人而已。』
『不過,在法理上,他是兇手,我不是!』他獰惡地道,『你知道,這個世界還是
講法律的。』
『好,』我也不準備說下去,他也不準備讓我再說下去了,『不過,這不但是個講
法理的世界,也仍是個講人情的世界。』我拋下了這句話。
第十天,我把報告呈了上去,寫明了我所知道的一切,然後辭職。
唯有先行辭掉我在警務處的職銜,我才能以我做為鄒家一份子的名義,聯同那些有
同情心、有正義感的親朋戚友,還有秀伯遺下來的那一冊血淚斑斑的本子,公開鄒廷朋
那無異於禽獸的劣行!
十天的推論,越發使我決定要這樣做!
稿於一九八八年六月十六日,香港電台張灼徉、江嘉年訪問節目錄畢後凶恃我已死
了。
一個人遲早難免一死,不過像我這樣死法,真可謂是無限辛酸不堪提。
我的心已停止跳動,呼吸也停頓了,就是因為這樣,醫生判斷我是『逝世』了。
可是我還沒有全然的死去:因為我的耳朵,還可以聽到他們或真或假的哭聲,因為
我的眼睛,還可以看到他們悲慟或釋重負的表情,而我的腦子,還可以想東西,想很多
很多的事情。
我還可以想到,曾經看過報上一段文字說:人死了之後,腦並沒有馬上死去,有的
因為缺氧,要數十秒乃至幾分鐘後腦部才宣告死亡,有的甚至在三幾天後,腦細胞才完
全死去。
那我現在到底是不是這個樣子呢?
我不知道。
我相信我不是一個鬼魂,因為我毫無力量,我不能站起來,也不能說話,甚至連脫
離自己的身體都無能為力;如果我能夠這樣做,或許,我便不是個『死人』了。
可是,說我死了,我偏偏又在活著,能知道發生在身邊的一切事情。
但如果說我活著,我卻又偏偏是個『死了的人』。
要是我能站起來,能說話,我一定會毫不猶豫的當著這麼多鄰居親戚朋友的面前,
跳起來說:是她,是她,是她害死我的!
因為我的死是她一手造成的。
現在這個害死我的人,正是在場中哭得最大聲的人。
我雖然『死了』,但我並沒有瞑目,老伴幾次要用手拂平我的眼皮,但我的肌肉已
僵硬.
所以眼睛並沒有闔起來。我要看著她、盯著她,看這個不孝而惡毒的大妹膽敢在我
遺體前再搞甚麼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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熾天使書城OCR小組 Silencer 掃描, Willard 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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