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八十六

    ○竇參 從子申附   齊映 劉滋 從兄贊附   盧邁 崔損 齊抗

    竇參,字時中,工部尚書誕之玄孫。父審言,聞喜尉,以參貴贈吏部尚書。參習法
令,通政術,性矜嚴,強直而果斷。少以門廕,累官至萬年尉。時同僚有直官曹者,將
夕,聞親疾,請參代之。會獄囚亡走,京兆尹按直簿,將奏,參遽請曰:「彼以不及狀
謁,參實代之,宜當罪。」坐貶江夏尉,人多義之。
    累遷奉先尉。縣人曹芬,名隸北軍,芬素兇暴,因醉毆其女弟,其父救之不得,遂
投井死。參捕理芬兄弟當死,眾官皆請俟免喪,參曰:「子因父生,父由子死,若以喪
延罪,是殺父不坐也。」皆正其罪而杖殺之,一縣畏伏。轉大理司直。按獄江淮,次揚
州,節度使陳少游驕蹇,不郊迎,令軍吏傳問,參正辭讓之,少游悔懼,促詣參,參不
俟濟江。還奏合旨。時婺州刺史鄧珽坐贓八千貫,珽與執政有舊,以會赦,欲免贓。詔
百僚於尚書省雜議,多希執政意,參獨堅執正之於法,竟征贓。明年,除監察御史,奉
使按湖南判官馬彝獄。時彝舉屬令贓罪至千貫,為得罪者之子因權幸誣奏彝,參竟白彝
無罪。彝實能吏,後累佐曹王皋,以正直強幹聞。
    參轉殿中侍御史,改金部員外郎、刑部郎中、侍御史、知雜事。無幾,遷御史中丞,
不避權貴,理獄以嚴稱。數蒙召見,論天下事,又與執政多異同,上深器之,或參決大
政。時宰頗忌之,多所排抑,亦無以傷參。然多率情壞法。初定百官俸料,以嘗為司直,
黨其官,故給俸多於本寺丞;又定百官班秩,初令太常少卿在左右庶子之上;又惡詹事
李昇,遂移詹事班退居諸府尹之下,甚為有識所嗤。尋兼戶部侍郎。時京師人家豕生兩
首四足,有司欲奏;參曰:「此為豕禍,安可上聞!」命棄之。是時,郊牛生犢有六足
者,太僕卿周皓白宰相請奏,李泌亦戲答以遣之。
    故淮南節度使陳少游子正儀請襲封,參大署尚書省門曰:「陳少游位兼將相之崇,
節變艱危之際,君上含垢,未能發明,愚子何心,輒求傳襲。」正儀懼,不敢求封而去。
時神策將軍孟華有戰功,為大將軍所誣奏,稱華謀反;有右龍武將軍李建玉,前陷吐蕃,
久之自拔,為部曲誣告潛通吐蕃,皆當死,無以自白,參悉理出之,由是人皆屬望。明
年,拜中書侍郎、同平章事,領度支、鹽鐵轉運使。每宰相間日於延英召對,諸相皆出,
參必居後久之,以度支為辭,實專大政。參無學術,但多引用親黨,使居要職,以為耳
目,四方籓帥,皆畏懼之。李納既憚參,饋遺畢至,外示敬參,實陰間之。上所親信,
多非毀參。竇申又與吳通玄通犯事覺,參任情好惡,恃權貪利,不知紀極,終以此敗。
貶參郴州別駕,貞元八年四月也。
    參至郴州,汴州節度使劉士寧遺參絹五千匹。湖南觀察使李巽與參有隙,遂具以聞;
又中使逢士寧使於路,亦奏其事。德宗大怒,欲殺參。宰相陛贄曰:「竇參與臣無分,
因事報怨,人之常情。然臣參宰衡,合存公體,以參罪犯,置之於死,恐用刑太過。」
於是且止。尋又遣中使謂贄等曰:「卿等所奏,於大體雖好,然此人交結中外,其意難
測,朕尋情狀,其事灼然。又竇參在彼,與諸戎帥交通,社稷事重,卿等速進文書處
分。」贄奏曰:「臣面承德音,幸奉密旨,皆以社稷為言,又知根尋已審,敢不上同憂
憤,內絕狐疑,豈願遲回,更貽念慮?但以參常經重任,斯謂大臣,進退之間,猶宜有
禮,誅戮之際,不可無名。劉晏久掌貨財,當時亦招怨讟,及加罪責,事不分明,叛者
既得以為辭,眾人亦為之懷愍。用刑曖昧,損累不輕,事例未遙,所宜重慎。竇參頃司
鈞軸,頗怙恩私,貪受貨財,引縱親黨,此則朝廷同議,天下共傳。至於潛懷異圖,將
起大惡,跡既未露,人皆莫知。臣等新奉天顏,議加刑辟,但聞兇險之意,尚昧結構之
由。況在眾流,何由備悉,忽行峻罰,必謂冤誣,群情震驚,事亦非細。若不付外推鞫,
則恐難定罪名,乞留睿聰,更少詳度。竇參於臣,素亦無分,陛下固已明知,有何顧懷,
輒欲營救?良以事關國體,義絕私嫌,所冀典刑不濫於清時,君道免虧於聖德。」乃再
貶為驩州司馬。男景伯,配泉州;女尼真如,隸郴州;其財物婢妾,傳送京師。參時為
左右中官深怒,謗沮不已,未至驩州,賜死於邕州武經鎮,時年六十。
    竇申者,參之族子。累遷至京兆少尹,轉給事中。參特愛之,每議除授,多訪於申,
申或洩之,以招權受賂。申所至,人目之為喜鵲。德宗頗聞其事,數誡參曰:「卿他日
必為申所累,不如出之以掩物議。」參曰:「臣無強子侄,申雖疏屬,臣素親之,不忍
遠出,請保無他犯。」帝曰:「卿雖自保,如眾人何?」參固如前對。申亦不悛。
    兵部侍郎陸贄與參有隙。吳通微弟兄與贄同在翰林,俱承德宗顧遇,亦爭寵不協。
金吾大將軍、嗣虢王則之與申及通微、通玄善,遂相與傾。贄考貢舉,言贄考貢不實。
吳通玄取宗室女為外婦,德宗知其毀贄,且令察視,具得其奸狀,乃貶則之為昭州司馬,
吳通玄為泉州司馬,竇申為道州司馬。不旬日貶參郴州別駕,即日以陸贄為宰相。明年,
竇參再貶驩州。德宗謂陸贄曰:「竇申、竇榮、李則之首末同惡,無所不至,又並細微,
不比竇參,便宜商量處置,所有親密,並發遣於遠惡處。」贄奏曰:
    竇參罪犯,誠合誅夷,聖德含弘,務全事體,特寬嚴憲,俯貸余生。始終之恩,實
足感於庶品;仁煦之惠,不獨幸於斯人。所議貶官,謹具別狀。其竇申、竇榮、李則之
等,即皆同惡,固亦難容;然以得罪相因,法有首從,首當居重,從合從輕。參既蒙恩
矜全,申等亦宜減降。又於黨與之內,亦有淑慝之殊,稍示區分,足彰沮勸。竇榮與參
雖非近屬,亦甚相親,然於款密之中,都無邪僻之事。仍聞激憤,屢有直言,因此漸構
猜嫌,晚年頗見疏忌。若論今者陰事,則尚未究端由,如據比來所行,應不至兇險,恐
須差異,以表詳明。臣等商量,竇榮更貶遠官,竇申、則之並除名配流,庶允從輕之典,
以洽好生之恩。夫趨勢附權,時俗常態,苟無高節出眾,何能特立不群?竇參久塵鈞衡,
特承寵渥,君之所任,孰敢不從?或游於門庭,或序以中表,或偏被接引,或驟與薦延,
如此之徒,十常八九。若聽流議,皆謂黨私,自非甚與交親,安可悉從貶累?況竇參罷
黜,殆欲周星,應是私黨近親,當時並已連坐,人心久定,不可復搖。臣等商量,除與
竇參陰謀邪事處,一切不問。
    詔從之,由是申等得配流嶺南。既賜參死,乃杖殺申,諸竇皆貶,榮得免死。
    齊映,瀛州高陽人。父圮,試太常少卿,兼檢校工部郎中。映登進士第,應博學宏
辭,授河南府參軍。滑亳節度使令狐彰闢為掌書記,累授監察御史。彰疾甚,映草遺表,
因與謀後事,映說彰令上表請代,令子建歸京師,彰皆從之,因妻以女。彰卒後兵亂,
映脫身歸東都,河陽三城使馬燧闢為判官,奏殿中侍御史。建中初,盧杞為宰相,薦之,
遷刑部員外郎,會張鎰出鎮鳳翔,奏為判官。映口辯,頗更軍事,數以論奏合旨,尋轉
行軍司馬、兼御史中丞。德宗在奉天,鳳翔逼於賊泚。鎰懦緩不曉兵家事,部將有李楚
琳者,慓悍兇暴,軍中畏之,乘間將謀亂。先數日,映與同列齊抗覺其謀,乃言於鎰,
請早圖之。鎰不從映言,乃示其寬大,召楚琳語之曰:「欲令公使於外。」楚琳恐,是
夜作亂,乃殺鎰以應泚;軍中多為映指道,故得免。因赴奉天行在,除御史中丞。
    興元初,從幸梁州,每過險,映常執轡。會御馬遽駭,奔跳頗甚,帝懼傷映,令捨
轡,映堅執久之,乃止。帝問其故,曰:「馬奔蹶,不過傷臣;如捨之,或犯清塵,雖
臣萬死,何以塞責?」上嘉獎無已。在梁州,拜給事中。映白晰長大,言音高朗。上自
山南還京,常令映侍左右,或令前馬,至城邑州鎮,俾映宣詔令,帝益親信之。其年冬,
轉中書捨人。
    貞元二年,以本官與左散騎常侍劉滋、給事中崔造同拜平章事。滋以端默雅重寡言,
映謙和美言悅下,無所是非,政事多決於造。無幾,造疾病,映當國政,乘間亦敢言事。
時吐蕃數入寇,人情搖動,且言帝欲行幸避狄。映奏曰:「戎狄亂華,臣之罪也。今人
情恟懼,謂陛下理裝具糗糧,臣聞大福不再,奈何不與臣等熟計之?」因俯伏流涕,上
亦為之感動。時給事中袁高忤旨,映連請為左丞、御史大夫。
    映於東都舉進士及宏詞時,張延賞為河南尹、東都留守,厚映。及映為相,延賞罷
相為左僕射,數畫時事令映行之,及為所親求官,映多不應。延賞怒,言映非宰相器。
三年正月,貶映夔州刺史,又轉衡州。七年,授御史中丞、桂管觀察使,又改洪州刺史、
江西觀察使。映常以頃為相輔,無大過而罷,冀其復入用,乃掊斂貢奉,及大為金銀器
以希旨。先是,銀瓶高者五尺餘,李兼為江西觀察使,乃進六尺者,至是,因帝誕日端
午,映為瓶高八尺者以獻。貞元十一年七月卒,時年四十八,贈禮部尚書。
    劉滋,字公茂,左散騎常侍子玄之孫。父貺,開元初為左拾遺,父子仍代為史官。
貺依劉向《說苑》撰《續說苑》一十卷以獻,玄宗嘉之。滋少以門廕,調授太子正字,
歷漣水令。吏部侍郎楊綰薦滋堪為諫官,拜左補闕,改太常卿,復為左補闕。辭官侍親
還東都,河南尹李廙署奏功曹參軍。無幾,丁母喪,服除,遷屯田員外郎,轉司勳員外
郎,判南曹,勤於吏職,孜孜奉法。遷司勳郎中,累拜給事中。從幸奉天,轉太常少卿,
掌禮儀。興元元年,改吏部侍郎,往洪州知選事。時京師寇盜之後,天下蝗旱,谷價翔
貴,選人不能赴調,乃命滋江南典選,以便江、嶺之人,時稱舉職。
    貞元二年,遷左散騎常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在相位無所啟奏,但多謙退,廉謹
畏慎而已。三年正月,守本官,罷知政事。四年,復為吏部侍郎。六年,遷吏部尚書。
竇參以宰相為吏部尚書,換刑部尚書。無何,御史台劾奏滋前在吏部選人渝濫,詔奪金
紫階。滋有經學,善持論,性廉潔刻苦,嫉惡,掌選多所發手適更代,詐偽者尤畏之。
十年十月卒,時年六十六,贈陝州大都督。
    滋從兄贊,大歷中左散騎常侍匯之子。少以資廕補吏,累授鄠縣丞,宰相杜鴻漸自
南還朝,途出於鄠,贊儲供精辦。鴻漸判官楊炎以贊名儒之子,薦之,累授侍御史、浙
江觀察判官。楊炎作相,擢為歙州刺史,以勤干聞。有老婦人手君拾榛□間,猛獸將噬
之,幼女號呼搏獸而救之,母子俱免。宣歙觀察使韓滉表其異行,加金紫之服,再遷常
州刺史。韓滉入相,分舊所統為三道,以贊為宣州刺史、兼御史中丞、宣歙池都團練觀
察使。贊在宣州十余年。
    贊祖子玄,開元朝一代名儒,父匯博涉經史,唯贊不知書,但以強猛立威,官吏畏
之,重足一跡。宣為天下沃饒,贊久為廉察,厚斂殖貨,蝢貢奉以希恩。子弟皆虧庭訓,
雖童年稚齒,便能侮易驕人,人士鄙之。貞元十二年卒,時年七十,贈吏部尚書。
    盧邁,字子玄,范陽人。少以孝友謹厚稱,深為叔舅崔祐甫所親重。兩經及第,歷
太子正字、藍田尉。以書判拔萃,授河南主簿,充集賢校理。朝臣薦其文行,遷右補闕、
侍御史、刑部吏部員外郎。邁以叔父兄弟姊妹悉在江介,屬蝗蟲歲饑,懇求江南上佐,
由是授滁州刺史。入為司門郎中,遷右諫議大夫,累上表言時政得失。轉給事中,屬校
定考課,邁固讓,以授官日近,未有政績,不敢當上考,時人重之。遷尚書右丞。
    將作監元亙當攝太尉享昭德皇後廟,以私忌日不受誓誡,為御史劾奏,詔尚書省與
禮官、法官集議。邁奏狀曰:「臣按《禮記》,大夫士將祭於公,既視濯而父母死,猶
奉祭。又按唐禮,散齋有大功之喪,致齋有周親喪,齋中疾病,即還家不奉祭事,皆無
忌日不受誓誡之文。雖假寧令忌日給假一日,《春秋》之義,不以家事辭王事。今亙以
假寧常式,而違攝祭新命,酌其輕重,誓誡則祀事之嚴,校其禮式,忌日乃尋常之制,
詳求典據,事緣薦獻,不宜以忌日為辭。」由是亙坐罰俸。
    邁九年以本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歲余,遷中書侍郎。時大政決在陸贄、趙憬,邁
謹身中立,守文奉法而已。而友愛恭儉。邁從父弟MH,為劍南西川判官,卒於成都,
歸葬於洛陽,路由京師,邁奏請至城東哭於其柩,許之。近代宰臣多自以為崇重,三服
之親,或不過從而吊臨;而邁獨振薄俗,請臨弟喪,士君子是之。十二年九月,邁於政
事堂中風,肩輿而歸,上表請罷官,不許,詔宰臣就第問疾。自是凡五上表,堅乞骸骨,
詔曰:「卿操履貞方,器識淹茂,自居台輔,益見忠清。方藉謀猷,遽嬰疾疹,歲月滋
久,章表屢聞,陳請再三,□謙難奪。且備養賢之禮,宜遂優閒之秩,告免之誠,雖為
懇至,俯從來奏,良用憮然。」乃除太子賓客。貞元十四年卒,時年六十,贈太子太傅,
賻以布帛。邁再娶無子,以從父弟子紀為嗣。
    崔損,字至無,博陵人。高祖行功已後,名位卑替。損大歷末進士擢第,登博學宏
詞科,授秘書省校書郎,再授鹹陽尉。外舅王翃為京兆尹,改大理評事,累遷兵部郎中。
貞元十一年,遷右諫議大夫。會門下侍郎平章事趙憬卒,中書侍朗平章事盧邁風病請告,
戶部尚書裴延齡素與損善,乃薦之於德宗。十二年,以本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與給事
中趙宗儒同日知政事,並賜金紫。初,二相有故,旬日中外顒望名德,損比無聲實,及
制下之日,中外失望。性齷齪謹慎,每延英論事,未嘗有言。十四年秋,轉門下侍郎平
章事。是歲,以昭陵舊宮為野火所焚,所司請修奉。「昭陵舊宮在山上,置來歲久,曾
經野火燒爇,摧毀略盡,其宮尋移在瑤台寺左側。今屬通年,欲議修置,緣供水稍遠,
百姓勞弊,今欲於見住行宮處修創,冀久遠便人。又為移改舊制,恐禮意未周,宜令宰
臣百僚集議。」議者多雲:「舊宮既焚,宜移就山下。」上意不欲遷移,只於山上重造,
命損為八陵修奉使。於是獻、昭、乾、定、泰五陵造屋五百七十間,橋陵一百四十間,
元陵三十間,唯建陵仍舊,但修葺而已。所緣陵寢中床蓐帷幄一事以上,帝親自閱視,
然後授損送於陵所。
    損以久疾在家,賜絹二百匹以為醫藥。南北兩省清要,損皆歷踐之,在位無稱於人
者。身居宰相,母野殯,不言展墓,不議遷祔;姊為尼,沒於近寺,終喪不臨,士君子
罪之。加以過為恭遜,接見便僻,不止於容身而已。自建中以後,宰相罕有久在位者,
數歲罪黜;損用此中上意,竊大任者八年。上亦知物議鄙其持祿取容,然憐而厚之。貞
元十九年卒,贈太子太傅,賻布帛五百端、米粟四百石。
    齊抗,字遐舉,天寶中平陽太守浣之孫。父翱,一命卑官卒,以抗貴,累贈國子祭
酒。抗少隱會稽剡中讀書,為文長於箋奏。大歷中,壽州刺史張鎰闢為判官,明閒吏事,
敏於文學,鎰甚重之。建中初,鎰為江西觀察使,抗亦隨在幕府。三年,鎰自中書侍郎
平章事出鎮鳳翔,奏抗為監察御史,仍為賓佐,幕中籌畫,多出於抗。
    德宗在奉天,鎰為李楚琳所害。抗奔赴行在,拜侍御史,旬日改戶部員外郎。宰相
蕭復為江淮宣慰使,以抗為判官。德宗還京,大盜之後,天下旱蝗,國用盡竭。鹽鐵轉
運使元琇以抗有才用,奏授倉部郎中,條理江淮鹽務。貞元初,為水陸運副使,督江淮
漕運以給京師。遷諫議大夫。歷處州刺史,轉潭州刺史、湖南都團練觀察使。入為給事
中,又為河南尹,歷秘書監、太常卿,代鄭余慶為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先是每年吏部選人試判,別奏官考覆,第其上下;既考,中書門下復奏擇官覆定,
浸以為便。抗乃奏曰:「吏部尚書、侍郎,已是朝廷精選,不宜別差考官重覆。」其年
他官考判訖,俾吏部侍郎自覆,一歲遂除考判官,蓋抗所論奏也。故事,禮部侍郎掌貢
舉,其親故即試於考功。謂之「別頭舉人」,抗亦奏罷之。尋奏省諸州府別駕、田曹、
司田官及判司之雙曹者,復省中書省驅使官及諸胥吏。尋加修國史。抗雖讀書,無遠智
大略,凡為官,必求至精,末乃滋彰,物論薄其隘刻。遇疾,上表請罷,改太子賓客,
竟不任朝謝。貞元二十年卒,時年六十五,贈戶部尚書,又賜其家絹二百匹。
    史臣曰:竇參朋黨,不顧君上之誡,斯為悖矣。齊映曲貢希用甚謬,而愛君蒞事,
往往有長者之言。滋、邁家行修謹,臨事可稱,器雖齷齪,無廢為君子矣。而損、抗之
比,夫何足雲,遽汙台槐,蓋時主之容易耳。
    贊曰:物之同器,貴於弘通。竇阿齊佞,偏詖斯同。滋、邁之行,可以飾躬。康濟
蒸民,胡為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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