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八十七

    ○徐浩 趙涓 子博宣 盧南史附  劉太真 李紓 邵說 於邵  崔元翰於公異
 呂渭 子溫 恭 儉 讓   鄭雲逵 李益 李賀

    徐浩,字季海,越州人。父嶠,官至洛州刺史。浩少舉明經,工草隸,以文學為張
說所器重,調授魯山主簿。說薦為麗正殿校理,三遷右拾遺,仍為校理。幽州節度使張
守珪奏在幕府,改監察御史。丁父憂,服除,授京兆司錄,以母憂去職。數年,調授河
南司錄,歷河陽令,以善政稱。拜太子司議郎,遷金部員外郎,歷憲部郎中。安祿山反,
出為襄陽太守、本郡防御使,賜以金紫之服。肅宗即位,召拜中書捨人,時天下事殷,
詔令多出於浩。浩屬詞贍給,又工楷隸,肅宗悅其能,加兼尚書左丞。玄宗傳位誥冊,
皆浩為之,參兩宮文翰,寵遇罕與為比。除國子祭酒,坐事貶廬州長史。代宗征拜中書
捨人、集賢殿學士,尋遷工部侍郎、嶺南節度觀察使、兼御史大夫,又為吏部侍郎、集
賢殿學士。坐以妾弟冒選,托侍郎薛邕注授京尉,為御史大夫李棲筠所彈,坐貶明州別
駕。
    德宗即位,征拜彭王傅。建中三年,以疾卒,年八十,贈太子少師。初,浩以文雅
稱;及授廣州,典選部,多積貨財,又嬖其妾侯莫陳氏,頗干政事,為時論所貶。
    趙涓,冀州人也。幼有文學。天寶初,舉進士,補郾城尉,累授監察御史、右司員
外郎。河南副元帥王縉奏充判官,授檢校兵部郎中、兼侍御史,遷給事中、太常少卿,
出為衢州刺史。
    永泰初,涓為監察御史。時禁中失火,燒屋室數十間,火發處與東宮稍近,代宗深
疑之,涓為巡使,俾令即訊。涓周歷□需囿,按據跡狀,乃上直中官遺火所致也,推鞫
明審,頗盡事情。既奏,代宗稱賞焉。德宗時在東宮,常感涓之究理詳細,及刺衢州,
年考既深,又與觀察使韓滉不相得,滉奏免涓官,德宗見其名,謂宰臣曰:「豈非永泰
初御史趙涓乎?」對曰:「然。」即拜尚書左丞。無何,知吏部選,扈從梁州。興元元
年卒,贈戶部尚書。
    子博宣,登進士第,文章俊拔,性率多酒。陳許節度使曲環闢為從事,賓筵之間多
所忽略,環不能容。朝廷方討淮、蔡,環誣奏博宣受吳少誠賂為反間,又妄說國家休咎,
扇惑軍情。時博宣權知舞陽縣事,詔令環決杖四十,流於康州,人皆以為枉。
    先是,侍御史盧南史坐事貶信州員外司馬,至郡,准例得□吏一人,每月請紙筆錢,
前後五年,計錢一千貫。南史以官閒冗,放吏歸,納其紙筆錢六十余千。刺史姚驥劾奏
南史,以為贓,又劾南史買鉛燒黃丹。德宗遣監察御史鄭楚相、刑部員外郎裴澥、大理
評事陳正儀充三司使,同往按鞫。將行,並召於延英,謂之曰:「卿等必須詳審,無令
漏罪銜冤。」三人將退,裴澥獨留,奏曰:「臣按姚驥奏狀,稱南史取□吏紙筆錢計贓
六十余貫,雖於公法有違,量事且非巨蠹。」上曰:「此事亦未為甚,未知燒鉛何如?」
澥曰:「燒鉛為丹,格令不禁。准天寶十三載敕,鉛、銅、錫不許私家買賣貨易,蓋防
私鑄錢,本亦不言燒鉛為丹。南史違敕買鉛,不得無罪。伏以陛下自登寶位,及天寶、
大歷以來,未曾降三司使至江南;今忽錄此小事,令三司使往,非唯損耗州縣,亦恐遠
處聞之,各懷憂懼。臣聞開元中張九齡為五嶺按察使,有錄事參軍告齡非法,朝廷止令
大理評事往按。大歷中,鄂岳觀察使吳仲孺與轉運使判官劉長卿紛競,仲孺奏長卿犯贓
二十萬貫,時止差監察御史苗伾就推。今姚驥所奏事狀無多,臣堪任此行,即請獨往,
恐不須三司並行為使。」德宗忻然曰:「卿言是矣。」乃復召楚相、正儀與澥俱坐,謂
之曰:「朕懵於理道,處事未精,適見裴澥所奏,深協事宜,亦不用三人總去,但行首
一人行可也,卿等使宣付宰臣改敕。」德宗不務大體,以察為明,皆此類也。而博宣、
南史坐誣枉擯逐,賴裴澥悟主,南史不至深罪,後得召還。
    劉太真,宣州人。涉學,善屬文,少師事詞人蕭穎士。天寶末,舉進士。大歷中,
為淮南節度使陳少游掌書記,征拜起居郎。累歷台閣,自中書捨人轉工部、刑部二侍郎。
性怯懦詭隨。及轉禮部侍郎,掌貢舉,宰執姻族,方鎮子弟,先收擢之。又常敘少游勳
績,擬之桓、文,大招物論。貞元五年,貶信州刺史,到州尋卒。
    太真尤長於詩句,每出一篇,人皆諷誦。德宗文思俊拔,每有御制,即命朝臣畢和。
貞元四年九月,賜宴曲江亭,帝為詩,序曰:
    朕在位僅將十載,實賴忠賢左右,克致小康。是以擇三令節,錫茲宴賞,俾大夫、
卿士得同歡洽也。夫共其戚者同其休,有其初者貴其終,咨爾群僚,頒朕不暇,樂而能
節,職思其憂,鹹若時則,庶乎理矣。因重陽之會,聊示所懷。早衣對庭燎,躬化勤意
誠。時此萬樞暇,適與佳節並。曲池絜寒流,芳菊舒金英。乾坤爽氣澄,台殿秋光清。
朝野慶年豐,高會多歡聲。永懷無荒誡,良士同斯情。
    因詔曰:「卿等重陽會宴,朕想歡洽,欣慰良多,情發於中,因制詩序。今賜卿等
一本,可中書門下簡定文詞士三五十人應制,同用『清』字,明日內於延英門進來。」
宰臣李泌等雖奉詔簡擇,難於取捨,由是百僚皆和。上自考其詩,以太真及李紓等四人
為上等,鮑防、於邵等四人為次等,張濛、殷亮等二十三人為下等;而李晟、馬燧、李
泌三宰相之詩,不加考第。
    初,硃泚、懷光之亂,關輔荐饑,貞元三年以後,仍歲豐稔,人始復生人之樂。德
宗詔曰:「比者卿士內外,朝夕公務,今方隅無事,蒸民小康,其正月晦日、三月三日、
九月九日三節日,宜任文武百僚擇勝地追賞。每節宰相、常參官共賜錢五百貫文、翰林
學士一百貫文,左右神威、神策等十軍各賜五百貫。金吾英武、威遠及諸衛將軍共賜二
百貫,客省奏事共賜一百貫,委度支每節前五日支付,永為常制。」
    李紓,字仲舒,禮部侍郎希言之子。少有文學。天寶末,拜秘書省校書郎。大歷初,
吏部侍郎李季卿薦為左補闕,累遷司封員外郎、知制誥,改中書捨人。尋自虢州刺史征
拜禮部侍郎。德宗居奉天,擇為同州刺史,尋棄州詣梁州行在,拜兵部侍郎。反正,兼
知選事。李懷光誅,河東節度及諸軍會河中,詔往宣勞節度,使還,敷奏合旨,拜禮部
侍郎。
    紓通達,善詼諧,好接後進,厚自奉養,鮮華輿馬,以放達蘊藉稱。雖為大官,而
佚游佐宴,不嘗自忘。嘗議享武成王不當視文宣廟,奏雲:「准開元十九年敕,置齊太
公廟,以張良配,太常卿及少卿、丞充三獻官。又按《開元禮》祝文雲『皇帝遣某官昭
告於齊太公、漢留侯』。至上元年,敕追贈太公為武成王,享祭之典,一同文宣王,有
司因差太尉充獻官,兼御署祝板。伏以太公即周之太師,張良即漢之少傅,聖朝列於祀
典,已極褒崇;今屈禮於至尊,施敬於臣佐,理或過當,神何敢歆。伏以文宣垂教,百
代宗師,五常三綱,非其訓不明,有國有家,非其制不立,故孟軻稱『生人已來,一人
而已』。由是正素王之位,加先聖之名,樂用宮懸,獻差太尉,尊師崇道,雅合政經。
且太公述作止於《六韜》,勳業形於一代,豈宜擬諸盛德,均其殊禮!其祝文請不進署,
『敢昭告』請改為『敬祭於』,『其昭告』請改為『致祭於留侯』,其獻官請准舊式,
差太常卿已下充。」詔百僚進議。文武官上言,互有異同。詔曰:「帝德廣運,乃武乃
文,文化武功,皇王之二柄,祀禮教敬,國章孔明。自今宜上將軍以下充獻官,余依紓
所奏。」紓又奏詔為《興元紀功述》及郊廟樂章,諸所論著甚眾。卒於官,年六十二。
貞元八年,贈禮部尚書。
    邵說,相州安陽人。舉進士,為史思明判官,歷事思明、朝義,常掌兵事。朝義之
敗,說降於軍前,郭子儀愛其才,留於幕下。累授長安令、秘書少監,遷吏部侍郎、太
子詹事,以才幹稱。談者或以宰相許之,金吾將軍裴儆謂諫議大夫柳載曰:「以鄙夫所
度,說得禍不久矣。且說與史思明父子定君臣之分,居劇官,掌兵柄,亡軀犯順,前後
百戰,於賊庭掠名家子女以為婢僕者數十人,剽盜寶貨,不知紀極。力屈然後降,朝廷
宥以不死。獲齒班序,無厚顏,而又遑遑求財,崇飾第宅,附托貴幸,以求大用,不知
愧懼,而有得色,其能久乎!」建中三年,嚴郢得罪,說與郢厚善,勸硃泚抗疏申其冤,
說為草其奏,上知之,貶說歸州刺史,竟卒於貶所。
    於邵,字相門,其先家於代,今為京兆萬年人。曾祖筠,戶部尚書。邵天寶末進士
登科,書判超絕,授崇文館校書郎。累歷使府,入為起居郎,再遷比部郎中,尚二十考
第於吏部,以當稱。無何,出為道州刺史,未就道,轉巴州。時歲儉,夷獠數千相聚山
澤,圍州掠眾,邵勵州兵以拒之。旬有二日,遣使說喻,盜邀邵面降,邵儒服出城,盜
羅拜而降,圍解,節度使李抱玉以聞,超遷梓州,以疾不至,遷兵部郎中。西川節度使
崔寧請留為支度副使。尋拜諫議大夫、知制誥,再遷禮部侍郎、史館修撰,為三司使。
以撰上尊號冊,賜階三品,當時大詔令,皆出於邵。頃之,與御史中丞袁高、給事中蔣
鎮雜理左丞薛邕詔獄。邵以為邕犯在赦前,奏出之,失旨,貶桂州長史。貞元初,除原
王傅,後為太子賓客,與宰相陸贄不睦。八年,出為杭州刺史,以疾請告,坐貶衢州別
駕,移江州別駕,卒年八十一。
    邵性孝悌,內行修潔,老而彌篤。初,樊澤常舉賢良方正,邵一見之於京師,曰:
「將相之材也。」不十五年,澤為節將。崔元翰年近五十,始舉進士,邵異其文,擢第
甲科,且曰:「不十五年,當掌詔令。」竟如其言。獨孤授舉博學宏詞,吏部考為乙第,
在中書覆升甲科,人稱其當。有集四十卷。
    崔元翰者,博陵人。進士擢第,登博學宏詞制科,又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科,三
舉皆升甲第,年已五十余。李汧公鎮滑台,闢為從事。後北平王馬燧在太原,聞其名,
致禮命之,又為燧府掌書記。入朝為太常博士、禮部員外郎。竇參輔政,用為知制誥,
詔令溫雅,合於典謨。然性太剛褊簡傲,不能取容於時,每發言論,略無阿徇,忤執政
旨,故掌誥二年,而官不遷。竟罷知制誥,守比部郎中。元翰苦心文章,時年七十余,
好學不倦。既介獨耿直,故少交遊,唯秉一操,伏膺翰墨。其對策及奏記、碑誌、師法
班固、蔡伯喈,而致思精密。為時所擯,終於散位。
    於公異者,吳人。登進士第,文章精拔,為時所稱。建中末,為李晟招討府掌書記。
興元元年,收京城,公異為露布上行在雲:「臣已肅清宮禁,祗奏寢園,鐘虡不移,廟
貌如故。」德宗覽之,泣下不自勝,左右為之嗚咽。既而曰:「不知誰為之?」或對曰:
「於公異之詞也。」上稱善久之。
    公異初應進士時,與舉人陸贄不協;至是贄為翰林學士,聞上稱與,尤不悅。時議
者言之,公異少時不為後母所容,自游宦成名,不歸鄉里;及貞元中陸贄為宰相,奏公
異無素行,黜之。詔曰:「祠部員外郎於公異,頃以才名,升於省闥。其少也,為父母
之所不容,宜其引慝在躬,孝行不匱,匿名跡於畎畝,候安否於門閭,俾其親之過不彰,
庶其誠之至必感。安於棄斥,游學遠方,忘其溫凊之戀,竟至存亡之隔,為人子者,忍
至是乎!宜放歸田裡,俾自循省。其舉公異官尚書左丞盧邁,宜奪俸兩月。」時中書捨
人高郢薦監察御史元敦義,及睹公異譴逐,懼為所累,乃上疏首陳敦義虧於禮教,詔嘉
郢之知過,俾敦義罷歸。公異竟名位不振,□感軻而卒,人士惜其才,惡贄之褊急焉。
    呂渭,字君載,河中人。父延之,越州刺史、浙江東道節度使。渭舉進士,累授婺
州永康令、大理評事。浙西觀察使李涵闢為支使,再遷殿中侍御史。涵自御史大夫改太
子少傅,渭上言:「涵父名少康,今涵為少傅,恐乖朝典。」由是特授渭司門員外郎。
尋為御史台劾奏:「涵再任少卿,此時都不言;今為少傅,疑以散慢,乃為不可。」由
是貶渭歙州司馬,改涵檢校工部尚書、兼光祿卿。
    渭累授舒州刺史、吏部員外、駕部郎中、知制詔、中書捨人,母憂罷。服闋,授太
子右庶子、禮部侍郎。中書省有柳樹,建中末枯死,興元元年車駕還京後,其樹再榮,
人謂之瑞柳。渭試進士,取瑞柳為賦題,上聞而嘉之。渭又結附裴延齡之子操,舉進士,
文詞非工,渭擢之登第,為正人嗤鄙。因入閣遺失請托文記,遂出為潭州刺史、兼御史
中丞、湖南都團練觀察使,在任三歲,政甚煩碎。貞元十六年卒,年六十六,贈陝州大
都督。子溫、恭、儉、讓。
    溫,字化光,貞元末登進士第,與翰林學士韋執誼善。順宗在東宮,侍書王叔文勸
太子招納時之英俊以自輔,溫與執誼尤為叔文所睠,起家再命拜左拾遺。二十年冬,副
工部侍郎張薦為入吐蕃使,行至鳳翔,轉侍御史,賜緋袍牙笏。明年,德宗晏駕,順宗
即位,張薦卒於青海,吐蕃以中國喪禍,留溫經年。時王叔文用事,故與溫同游東宮者,
皆不次任用,溫在蕃中,悲歎久之。元和元年,使還,轉戶部員外郎。時柳宗元等九人
坐叔文貶逐。唯溫以奉使免。
    溫天才俊拔,文彩贍逸,為時流柳宗元、劉禹錫所稱。然性多險詐,好奇近利,與
竇群、羊士諤趣尚相狎。群為韋夏卿所薦,自處士不數年至御史中丞,李吉甫尤奇待之。
三年,吉甫為中官所惡,將出鎮揚州,溫欲乘其有間傾之。溫自司封員外郎轉刑部郎中,
竇群請為知雜。吉甫以疾在第,召醫人陳登診視,夜宿於安邑裡第。溫伺知之,詰旦,
令吏捕登鞫問之,又奏劾吉甫交通術士。憲宗異之,召登面訊,其事皆虛,乃貶群為湖
南觀察使,羊士諤資州刺史,溫均州刺史。朝議以所責太輕,群再貶黔南,溫貶道州刺
史。五年,轉衡州,秩滿歸京,不得意,發疾卒。溫文體富艷,有丘明、班固之風,所
著《凌煙閣功臣銘》、《張始興畫贊》、《移博士書》,頗為文士所賞,有文集十卷。
    恭、儉皆至侍御史,讓至太子右庶子,皆有美才。自後吉甫再入中書,長慶以後,
李德裕黨盛,呂氏諸子無至達官者。
    鄭雲逵,滎陽人。大歷初,舉進士。性果誕敢言。客游兩河,以畫干於硃泚,泚悅,
乃表為節度掌書記、檢校祠部員外郎,仍以弟滔女妻之。泚將入覲,先令雲逵入奏;及
泚至京,以事怒雲逵,奏貶莫州參軍。滔代泚後,請為判官。滔助田悅為逆,雲逵渝之
不從,遂棄妻子馳歸長安,帝嘉其來,留於客省,超拜諫議大夫。奉天之難,雲逵奔赴
行在,李晟以為行軍司馬,戎略多以咨之。歷秘書少監、給事中,尋拜大理卿,遷刑部、
兵部二侍郎、遷御史中丞,充順宗山陵橋道置頓使。
    雲逵初為硃泚判官,常忤同幕蔡庭玉;庭玉白泚,黜為莫州錄事參軍。滔復奏為判
官,因深構庭玉於滔;滔為泚留後事,有請於泚,庭玉又輒隳之。又有判官硃體微,亦
蒙泚親信,與庭玉常從容言於泚曰:「滔非長者,不可付以兵權。」滔竊知之。後滔南
討有功,雲逵數激怒之,滔乃抗表論庭玉等離間骨肉;及滔叛,帝乃召泚以表示之,故
歸罪於庭玉等以悅滔,滔亦終叛。三年,雲逵奏:其弟前太僕丞方逵,「受性兇悖,不
知君親,眾惡備身,訓教莫及,結聚兇黨,江中劫人。臣亡父先臣昈杖至一百,終不能
斃。張延賞任揚州日,亦曾犯延賞法,決殺復甦。至於常言,皆呼臣亡父先臣名,親戚
所知,無可教語。昨聞於邠、寧、慶等州干謁節度及州縣乞丐,今見在武功縣南,西戎
俯近,恐有異謀;若不冒死奏聞,必恐覆臣家族。」詔令京兆府錮身遞送黔州,付李模
於僻遠州驅使,勿許東西。
    雲逵元和元年拜右金吾衛大將軍,歲中改京兆尹。五年五月卒。
    李益,肅宗朝宰相揆之族子。登進士第,長為歌詩。貞元末,與宗人李賀齊名。每
作一篇,為教坊樂人以賂求取。唱為供奉歌詞。其《徵人歌》、《早行篇》,好事者畫
為屏障;「回樂峰前沙似雪,受降城外月如霜」之句,天下以為歌詞。然少有癡病,而
多猜忌,防閒妻妾,過為苛酷,而有散灰扃戶之譚聞於時,故時謂妒癡為「李益疾」;
以是久之不調,而流輩皆居顯位。益不得意,北遊河朔,幽州劉濟闢為從事,常與濟詩
而有「不上望京樓」之句。
    憲宗雅聞其名,自河北召還,用為秘書少監、集賢殿學士。自負才地,多所凌忽,
為眾不容,諫官舉其幽州詩句,降居散秩。俄復用為秘書監,遷太子賓客、集賢學士判
院事,轉右散騎常侍。太和初,以禮部尚書致仕,卒。
    李賀,字長吉,宗室鄭王之後。父名晉肅,以是不應進士,韓愈為之作《諱辨》,
賀竟不就試。手筆敏捷,尤長於歌篇。其文思體勢,如崇巖峭壁,萬仞崛起,當時文士
從而效之,無能彷彿者。其樂府詞數十篇,至於雲韶樂工,無不諷誦。補太常寺協律郎,
卒,時年二十四。
    史臣曰:文學之士,代不乏才。永泰、貞元之間,如徐浩、趙涓諸公,可謂一時之
秀也。然太真以畏懦聞,邵說以僭侈失,於公異、呂渭、李益皆有微累,故知全其德者
罕矣。
    贊曰:名以才顯,才兼德尊。徐、趙、劉、李,厥聲遠聞。邵、於、呂、鄭,其名
久存。半乏全德,愧於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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