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先殿 奉慈殿 獻皇帝廟 新王從饗 功臣配饗 王國宗廟 群臣家廟
○奉先殿
洪武三年,太祖以太廟時享,未足以展孝思,復建奉先殿於宮門內之東。以太廟象
外朝,以奉先殿象內朝。正殿五間,南向,深二丈五尺。前軒五間,深半之。制四代帝
後神位、衣冠,定儀物、祝文。每日朝晡,帝及皇太子諸王二次朝享。皇後率嬪妃日進
膳羞,諸節致祭,月朔薦新,其品物視元年所定。惟三月不用鮆魚,四月減鰣魚,益以
王瓜彘,五月益以茄,九月減柿蟹,十月減木瓜蘆菔,益以山藥,十一月減天鵝茲老□,
益以□。皆太常奏聞,送光祿寺供薦。凡遇時新品物,太常供獻。又錄皇考妣忌日,歲
時享祀以為常。成祖遷都北京,建如制。宣德元年,奉太宗祔廟畢,復遣鄭王瞻颭詣奉
先殿,設酒果祭告,奉安神位。天順七年,奉孝恭皇後祔廟畢,帝還行奉安神位禮,略
如祔廟儀。弘治十七年,吏部尚書馬文升言:「南京進鮮船,本為奉先殿設。挽夫至千
人,沿途悉索。今揚、徐荒旱,願仿古兇年殺禮之意,減省以蘇民困。」命所司議行之。
武宗即位,祧熙祖。奉先殿神位亦遷德祖之西,其衣冠、床幔、儀物貯於神庫。
嘉靖十四年,定內殿之祭並禮儀。清明、中元、聖誕、冬至、正旦,有祝文,樂如
宴樂。兩宮壽旦,皇後並妃嬪生日,皆有祭,無祝文、樂。立春、元宵、四月八日、端
陽、中秋、重陽、十二月八日,皆有祭,用時食。舊無祝文,今增告詞。舊儀,但一室
一拜,至中室跪祝畢,又四拜,焚祝帛。今就位四拜,獻帛爵,祝畢,後妃助亞獻,執
事終獻,撤饌又四拜。忌祭,舊具服作樂,今更淺色衣,去樂。凡祭方澤、朝日夕月,
出告、回參,及冊封告祭,朔望行禮,皆在焉。十五年,禮部尚書夏言等奏:「悼靈皇
後神主,先因祔於所親,暫祔奉慈殿孝惠太后之側。茲三後神主既擬遷於陵殿,則悼靈
亦宜暫遷奉先殿旁室,享祀祭告,則一體設饌。」從之。隆慶元年,禮部言:「舊制,
太廟一歲五享,而節序忌辰等祭,則行於奉先殿。今孝潔皇後既祔太廟,則奉先殿亦宜
奉安神位。」乃設神座、儀物於第九室,遣官祭告如儀。萬歷三年,帝欲以孝烈、孝恪
二後神位奉安於奉先殿。禮官謂世宗時,議祔陵祭,不議祔內殿。帝曰:「奉先殿見有
孝肅、孝穆、孝惠三後神位,俱皇祖所定,宜遵行祔安。」蓋當時三後既各祔陵廟,仍
並祭於奉先殿,而外廷莫知也。命輔臣張居正等入視。居正等言:「奉先殿奉安列聖祖
妣,凡推尊為後者,俱得祔享內殿,比之太廟一帝一後者不同,今亦宜奉安祔享。」從
之。
先是,冊封告祭,以太常寺官執事,仍題請遣官。到萬歷元年,帝親行禮,而遣官
之請廢。二年,太常寺以內殿在禁地,用內官供事便。帝俞其請。凡聖節、中元、冬至、
歲暮,嘉靖初俱告祭於奉先殿。十五年,罷中元祭。四十五年,罷歲暮祭。隆慶元年,
罷聖節、冬至祭。其方澤、朝日、夕月,出告、回參,嘉靖中行於景神殿。隆慶元年,
仍行於奉先殿。諸帝后忌辰,嘉靖以前行於奉先殿。十八年,改高皇帝、後忌辰於景神
殿,文皇帝、後以下於永孝殿。二十四年,仍行於奉先殿。凡內殿祭告,自萬歷二年後,
親祭則祭品告文執事,皆出內監。遣官代祭,則皆出太常。惟品用脯醢者,即親祭亦皆
出太常。萬歷十四年,禮臣言:「近年皇貴妃冊封,祭告奉先殿,祝文執事出內庭,而
祭品取之太常,事體不一。夫太常專主祀享,而光祿則主膳羞。內庭祭告,蓋取象於食
時上食之義也。宜遵舊制,凡祭告內殿,無論親行、遣官,其祭品光祿寺供;惟告文執
事人,親行則辦之內庭,遣官則暫用太常寺。」從之。
○奉慈殿
孝宗即位,追上母妃孝穆太后紀氏謚,祔葬茂陵。以不得祔廟,遂於奉先殿右別建
奉慈殿以祀。一歲五享,薦新忌祭,俱如太廟奉先殿儀。弘治十七年,孝肅周太后崩。
先是成化時,預定周太后祔葬、祔祭之議,至是召輔臣議祔廟禮。劉健等言:「議誠有
之,顧當年所引唐、宋故事,非漢以前制也。」帝以事當師古,乃援孝穆太后別祭奉慈
殿為言,而命廷臣議。健退,復疏論其事,以堅帝心。於是英國公張懋、吏部尚書馬文
升等言:「宗廟之禮,乃天下公議,非子孫得以私之。殷、周七廟,父昭子穆,各有配
座,一帝一後,禮之正儀。《春秋》書『考仲子之宮』,胡安國《傳》雲:『孟子入惠
公之廟,仲子無祭享之所。』以此見魯秉周禮,先王之制猶存,祖廟無二配故也。伏睹
憲宗敕諭,有曰『朕心終不自安』。竊窺先帝至情,以重違慈意,因勉從並配之議。群
臣欲權以濟事,亦不得已而為此也。據禮區處,上副先帝在天遺志,端有待於今日。稽
之《周禮》,有祀先妣之文,《疏》雲『姜嫄也』,《詩》所謂『閟宮』是已。唐、宋
推尊太后,不配食祖廟者,則別立殿以享之,亦得閟宮之義。我朝祖宗迄今已溢九廟,
配皆無二。今宜於奉先殿外建一新廟,如《詩》之閟宮,宋之別殿,歲時薦享,仍稱太
皇太后,則情義兩盡。」議上,復召健等至素幄,袖出《奉先殿圖》,指西一區曰:
「此奉慈殿也。」又指東一區曰:「此神廚也。」欲於此地別建廟,奉遷孝穆神主,並
祭於此。健等皆對曰:「最當。」已而欽天監奏,年方有礙,廷議暫奉於奉慈殿正中,
徙孝穆居左。
及孝宗崩,武宗即位,禮部始進奉安孝肅神主儀。前期致齋三日,告奉先殿及孝宗
幾筵。是日早,帝具黑翼善冠、淺淡色服、黑犀帶,告孝穆神座。禮畢,帝詣神座前,
請神主降座。帝捧主立,內執事移神座於殿左間。帝奉安訖,行叩頭禮,至午,帝詣清
寧宮孝肅幾筵,行禮畢,內侍進神主輿於殿前,衣冠輿於丹陛上。帝詣拜位,親王吉服
後隨,四拜,興。帝捧神主由殿中門出,奉安輿內。執事捧衣冠置輿後隨。帝率親王步
從。至寶善門外,太皇太后、皇太后率宮妃迎於門內。先詣奉慈殿,序立於殿西。神主
輿至奉先殿門外,少駐。帝詣輿前跪,請神主詣奉先殿,俯伏,興,捧神主由殿左門入,
至殿內褥位,跪,置神主。帝行五拜三叩頭禮畢,捧神主,仍由左門出,安輿內。至奉
慈殿門外,帝捧神主由中門入,奉安於神座訖,行安神禮,三獻如常儀。太皇太后以下
四拜。禮畢,內侍官設褥位於殿正中之南。帝詣孝穆皇太后神座前,跪請神主謁孝肅太
皇太后,跪置於褥位上,俯伏,興,行五拜三叩頭禮。畢,帝捧主興,仍安於神座訖,
行安神禮如前,皇太后以下四拜。
嘉靖元年,世宗奉孝惠邵太后祔祀。八年二月,禮部尚書方獻夫等言:「悼靈皇後,
禮宜祔享太廟,但今九廟之制已備。考唐、宋故事,後於太廟未有本室,則創別廟。故
《曲台禮》有別廟皇後禘祫於太廟之文。又《禮記﹒喪服小記》:『婦祔於祖姑,祖姑
有三人,則祔於親者。』釋之者曰:『親者謂舅所生母也。』今孝惠太皇太后實皇考獻
皇帝之生母,則悼靈皇後當祔於側。」詔可。三月,行祔廟禮。先期祭告諸殿。至期,
請悼靈後主詣奉慈殿奉安。內侍捧神主、謚冊、衣冠隨帝至奉先殿謁見。帝就位,行五
拜三叩頭禮。次詣崇先殿,次詣奉慈殿,謁三太后,內侍捧主安神座,皇妃以下四拜。
十五年,帝以三太后別祀奉慈殿,不若奉於陵殿為宜,廷臣議:「古天子宗廟,惟
一帝一後,所生母,薦於寢,身歿而已。孝宗奉慈殿之祭,蓋子祀生母,以盡終身之孝
焉耳。然《禮》『妾母不世祭』,《疏》曰:『不世祭者,謂子祭之,於孫則止。』明
繼祖重,故不復顧其私祖母也。今陛下於孝肅,曾孫也;孝穆,孫屬也;孝惠,孫也。
禮不世祭,議當祧。考宋熙寧罷奉慈廟故事,與今同。宜遷主陵廟,歲時祔享如故。」
報可。奉慈殿遂罷。世宗孝烈後,隆慶時祀弘孝殿,萬歷三年遷祔奉先殿。穆宗母孝恪
皇太后,隆慶初祀神霄殿,又祔孝懿後於其側。六年,孝懿祔太廟,萬歷三年,孝恪遷
祔奉先殿,二殿俱罷。
○獻皇帝廟
嘉靖二年四月,始命興獻帝家廟亭祀,樂用八佾。初,禮官議廟制未決,監生何淵
上書,請立世室於太廟東。禮部尚書汪俊等皆謂不可。帝諭奉先殿側別立一室,以盡孝
思。禮官集議言:「奉慈之建,禮臣據姜嫄特廟而言。至為本生父立廟大內,古所未有,
惟漢哀為定陶共王建廟京師,不可為法。」詹事石□等亦言不可。不聽。葺奉慈殿後為
觀德殿以奉之。四年四月,淵已授光祿寺署丞,復上書請立世室,崇祀皇考於太廟,禮
部尚書席書等議:「天子七廟,周文、武並有功德,故立文、武世室於三昭穆之上。獻
皇帝追稱帝號,未為天子。淵妄為諛詞,乞寢其奏。」帝令再議,書等言:「將置主於
武宗上。則武宗君也,分不可僭。置武宗下,則獻皇叔也,神終未安。」時廷臣於稱考
稱伯,異同相半,至議祔廟,無一人以為可者。學士張璁、桂萼亦皆以為不可,書復密
疏爭之。帝不聽,復令會議。乃准漢宣故事,於皇城內立一檷廟,如文華殿制。籩豆樂
舞,一用天子禮。帝親定其名曰世廟。五年七月,諭工部以觀德殿窄隘,欲別建於奉天
殿左。尚書趙璜謂不可,不聽。乃建於奉先之東,曰崇先殿。十三年,命易承天家廟曰
隆慶殿。十五年,以避渠道,遷世廟,更號曰獻皇帝廟,遂改舊世廟曰景神殿,寢殿曰
永孝殿。
十七年,以豐坊請,稱宗以配明堂。禮官不敢違,集議者久之,言:「古者父子異
昭穆,兄弟同世數。故殷有四君一世而同廟,宋太祖、太宗同居昭位。今皇考與孝宗當
同一廟。」遂奉獻皇帝祔太廟。二十二年,更新太廟,廷議睿宗、孝宗並居一廟,同為
昭。帝責諸臣不竭忠任事,寢其議。已而左庶子江汝璧請遷皇考廟於穆廟首,以當將來
世室,與成祖廟並峙。右贊善郭希顏又欲於太祖廟文世室外,止立四親廟,而祧孝宗、
武宗。以禮臣斥其妄而止。二十四年六月,新太廟成,遂奉睿宗於太廟之左第四,序躋
武宗上,而罷特廟之祀。四十四年,以舊廟柱產芝,更號曰玉芝宮,定日供時享儀。穆
宗初,因禮臣請,乃罷時享及節序、忌辰、有事奉告之祭,但進日供而已。隆慶元年,
禮科王治請罷獻皇祔廟,而專祀之世廟,章下所司。萬歷九年,禮科丁汝謙請仍專祭玉
芝宮,復奉宣宗帝后冠服於太廟。帝責汝謙妄議,謫外任。天啟元年,太常少卿李宗延
奏祧廟宜議,言:「睿宗入廟,世宗無窮之孝思也,然以皇上視之,則遠矣。俟光宗升
祔時,或從舊祧,或從新議。蓋在孝子固以恩事親,而在仁人當以義率祖。」章下禮部,
卒不能從。
○親王從饗
洪武三年,定以皇伯考壽春王、王夫人劉氏為一壇;皇兄南昌王、霍丘王、下蔡王、
安豐王、霍丘王夫人翟氏、安豐王夫人趙氏為一壇;皇兄蒙城王、盱眙王、臨淮王、臨
淮王夫人劉氏為一壇,後定夫人皆改稱妃;皇侄寶應王、六安王、來安王、都梁王、英
山王、山陽王、昭信王為一壇,凡一十九位。春夏於仁祖廟東廡,秋冬及歲除於德祖廟
東廡,皇帝行初獻禮,時獻官詣神位分獻。四年,進親王於殿內東壁。九年,新太廟成,
增祀蒙城王妃田氏、盱眙王妃唐氏。正德中,御史徐文華言:「族有成人而無後者,祭
終兄弟之孫之身。諸王至今五六世矣,宜祧。」禮官議不可。嘉靖間,仍序列東廡。二
十四年,新建太廟成,復進列東壁,罷分獻。萬歷十四年,太常卿裴應章言:「諸王本
從祖祔食。今四祖之廟已祧,而諸王無所於祔,宜罷享,而祔之祧廟。」禮部言:「祧
以藏毀廟之主,為祖非為孫。禮有祧,不聞有配祧者。請仍遵初制,序列東廡為近禮。」
報可。
○功臣配饗
洪武二年,享太廟,以廖永安、俞通海、張得勝、桑世傑、耿再成、胡大海、趙德
勝配。設青布幃六於太廟庭中,遣官分獻。俟皇帝亞獻將畢,行禮。每歲春秋享廟,則
配食於仁祖廟之東廡。三年,定配享功臣常遇春以下凡八位。春夏於仁祖廟西廡,秋冬
於德祖廟西廡,設位東向,遂罷幃次之設。更定三獻禮,皇帝初獻,時獻官即分詣行禮,
不拜。四年,太祖謂中書省臣:「太廟之祭,以功臣配列廡間。今既定太廟合祭禮,朕
以祖宗具在,使功臣故舊歿者得少依神靈,以同享祀,不獨朝廷宗廟盛典,亦以寓朕不
忘功臣之心。」於是禮官議:「凡合祭時,為黃布幄殿,中祖考神位,旁設兩壁,以享
親王及功臣,令大臣分獻。」制可。已而命去布幄。九年,新太廟成,以徐達、常遇春、
李文忠、鄧愈、湯和、沐英、俞通海、張德勝、胡大海、趙得勝、耿再成、桑世傑十二
位配於西廡,罷廖永安。建文時,禮部侍郎宋禮言:「功臣自有雞籠山廟,請罷太廟配
享。」帝以先帝所定,不從。且令候太廟享畢,別遣官即其廟祭之。洪熙元年,以張玉、
硃能、姚廣孝配享太廟。遣張輔、硃勇、王通及尚寶少卿姚繼各祭其父。嘉靖九年,以
廖道南言,罷姚廣孝。十年,以刑部郎中李瑜議,進劉基,位次六王。十六年,以武定
侯郭勳奏,進其祖英。初,二廟功臣,位各以爵,及進基位公侯上,至是復令禮官議合
二廟功臣敘爵。於是列英於桑世傑上,張玉、硃能於沐英下,基於世傑下。二十四年,
進諸配位於新太廟西壁,罷分獻。萬歷十四年,太常卿裴應章言:「廟中列後在上,異
姓之臣禮當別嫌。且至尊拜俯於下,諸臣之靈亦必不安。」命復改西廡,遣官分獻。天
啟元年,太常少卿李宗延言:「前代文臣皆有從祀。我朝不宜獨闕。」下禮部議,不行。
○王國宗廟
洪武四年,禮部尚書陶凱等議定,王國宮垣內,左宗廟,右社稷。廟制,殿五間,
寢殿如之,門三間。永樂八年,建秦愍王享堂,命視晉恭王制,加高一尺。因定享堂七
間,廣十丈九尺五寸,高二丈九尺,深四丈三尺五寸。弘治十三年,寧王宸濠奏廟祀禮
樂未有定式,乞頒賜遵守。禮部議:「洪武元年,學士宋濂等奏定諸王國祭祀禮樂,用
清字,但有曲名,而無曲辭,請各王府稽考。於是靖江王長史具上樂章,且言四孟上旬
及除夕五祭所用品物、俎豆、佾舞,禮節悉遵國初定製。」從之。嘉靖八年,秦王充燿
言:「代懿王當祔廟,而自始封至今,已盈五廟之數,請定祧廟之制。」禮臣言:「親
王祧廟,古制未聞,宜推太廟祧祔之禮而降殺之。始封居中,百世不遷,以下四世,親
盡而祧。但諸侯無祧廟,祧主宜祔始祖之室,置櫝藏之,每歲暮則出祧主合祭。」詔如
議。
○群臣家廟
明初未有定製,權仿硃子祠堂之制,奉高曾祖檷四世神主,以四仲之月祭之,加臘
月忌日之祭與歲時俗節之薦。其庶人得奉祖父母、父母之祀,已著為令。至時享於寢之
禮,略同品官祠堂之制。堂三間,兩階三級,中外為兩門。堂設四龕,龕置一桌。高祖
居西,以次而東,藏主櫝中。兩壁立櫃,西藏遺書衣物,東藏祭器。旁親無後者,以其
班附。庶人無祠堂,以二代神主置居室中間,無櫝。
洪武六年,定公侯以下家廟禮儀。凡公侯品官,別為祠屋三間於所居之東,以祀高
曾祖考,並祔位。祠堂未備,奉主於中堂享祭。二品以上,羊一豕一,五品以上,羊一,
以下豕一,皆分四體熟薦。不能具牲者,設饌以享。所用器皿,隨官品第,稱家有無。
前二日,主祭者聞於上,免朝參。凡祭,擇四仲吉日,或春、秋分,冬、夏至。前期一
日,齋沐更衣,宿外捨。質明,主祭者及婦率預祭者詣祠堂。主祭者捧正祔神主櫝,置
於盤,令子弟捧至祭所。主祭開櫝,捧各祖妣神主,以序奉安。子弟捧祔主,置東西壁。
執事者進饌,讀祝者一人,就贊禮,以子弟親族為之。陳設神位訖,各就位,主祭在東,
伯叔諸兄立於其前稍東,諸親立於其後,主婦在西,母及諸母立於其前稍西,婦女立於
後。贊拜,皆再拜。主祭者詣香案前跪,三上香,獻酒奠酒,執事酌酒於祔位前。讀祝
者跪讀訖,贊拜,主祭者復位,與主婦皆再拜。再獻終獻並如之,惟不讀祝。每獻,執
事者亦獻於祔位。禮畢,再拜,焚祝並紙錢於中庭,安神主於櫝。
成化十一年,祭酒周洪謨言:「臣庶祠堂神主,俱自西而東。古無神道尚右之說,
惟我太祖廟制,合先王左昭右穆之義。宜令一品至九品,皆立一廟,以高卑廣狹為殺。
神主則高祖居左,曾祖居右,祖居次左,考居次右。」帝下禮臣參酌更定。嘉靖十五年,
禮部尚書夏言言:「按三代有五廟、三廟、二廟、一廟之制者,以其有諸侯、卿、大夫
上中下之爵也。後世官職既殊,無世封采邑,豈宜過泥於古。至宋儒程頤乃始約之而歸
於四世,自公卿以及士庶,莫不皆然。謂五服之制,皆至高祖,則祭亦當如之。今定官
自三品以上立五廟,以下皆四廟。為五廟者,亦如唐制。五間九架,廈旁隔板為五室,
中祔五世祖,旁四室,祔高曾祖檷。為四廟者,三間五架,中一室祔高曾,左右二室祔
祖檷。若當祀始祖,則如硃熹所雲,臨祭時,作紙牌,祭訖焚之。其三品以上者,至世
數窮盡,則以今之得立廟者為世世奉祀之祖,而不遷焉。四品以下,四世遞遷而已。」
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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