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八十

    楊慎(王元正)  王思(王相)  張翀  劉濟  安磐  張漢卿  張原  毛玉(裴紹
宗)  王時柯(余翱)  鄭本公  張曰韜(胡瓊)  楊淮(申良)  張  澯仵瑜  臧應
奎  胡璉  余禎  李可登  安璽  殷承敘  郭楠俞敬  李繼  王懋

    楊慎,字用修,新都人,少師廷和子也。年二十四,舉正德六年殿試第一,授翰林
修撰。丁繼母憂,服闋起故官。十二年八月,武宗微行,始出居庸關,慎抗疏切諫。尋
移疾歸。世宗嗣位,起充經筵講官。常講《舜典》,言:「聖人設贖刑,乃施於小過,
俾民自新。若元惡大奸,無可贖之理。」時大榼張銳、於經論死,或言進金銀獲宥,故
及之。
    嘉靖三年,帝納桂萼、張璁言,召為翰林學士。慎偕同列三十六人上言:「臣等與
萼輩學術不同,議論亦異。臣等所執者,程頤、硃熹之說也。萼等所執者,冷褒、段猶
之余也。今陛下既超擢萼輩,不以臣等言為是,臣等不能與同列,願賜罷斥。」帝怒,
切責,停俸有差。逾月,又偕學士豐熙等疏諫。不得命,偕廷臣伏左順門力諫。帝震怒,
命執首事八人下詔獄。於是慎及檢討王元正等撼門大哭,聲徹殿庭。帝益怒,悉下詔獄,
廷杖之。閱十日,有言前此朝罷,群臣已散,慎、元正及給事中劉濟、安磐、張漢卿、
張原,御史王時柯實糾眾伏哭。乃再杖七人於廷。慎、元正、濟並謫戍,余削籍。慎得
雲南永昌衛。先是,廷和當國,盡斥錦衣冒濫官。及是伺諸途,將害慎。慎知而謹備之。
至臨清始散去。扶病馳萬裡,憊甚。抵戍所,幾不起。
    五年聞廷和疾,馳至家。廷和喜,疾愈。還永昌,聞尋甸安銓、武定鳳朝文作亂,
率僮奴及步卒百余,馳赴木密所與守臣擊敗賊。八年聞廷和訃,奔告巡撫歐陽重請於朝,
獲歸葬,葬訖復還。自是,或歸蜀,或居雲南會城,或留戍所,大吏鹹善視之。及年七
十,還蜀,巡撫遣四指揮逮之還。嘉靖三十八年七月卒,年七十有二。
    慎幼警敏,十一歲能詩。十二擬作《古戰場文》、《過秦論》,長老驚異。入京,
賦《黃葉詩》,李東陽見而嗟賞,令受業門下。在翰林時,武宗問欽天監及翰林:「星
有注張,又作汪張,是何星也?」眾不能對。慎曰:「柳星也。」歷舉《周禮》、《史
記》、《漢書》以復。預修《武宗實錄》,事必直書。總裁蔣冕、費宏盡付稿草,俾削
定。嘗奉使過鎮江,謁楊一清,閱所藏書。叩以疑義,一清皆成誦。慎驚異,益肆力古
學。既投荒多暇,書無所不覽。嘗語人曰:「資性不足恃。日新德業,當自學問中來。」
故好學窮理,老而彌篤。
    世宗以議禮故,惡其父子特甚。每問慎作何狀,閣臣以老病對,乃稍解。慎聞之,
益縱酒自放。明世記誦之博,著作之富,推慎為第一。詩文外,雜著至一百余種,並行
於世。隆慶初,贈光祿少卿。天啟中,追謚文憲。
    王元正,字舜卿,盩厔人。與慎同年進士。由庶吉士授檢討。武宗幸宣、大,元正
述《五子之歌》以諷。竟以爭「大禮」,謫戍茂州卒。隆慶初,贈修撰。
    王思,字宜學,太保直曾孫也。正德六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九年春,乾清
宮災。思應詔上疏曰:「天下之治賴紀綱,紀綱之立系君身而已。私恩不偏於近習,政
柄不移於左右,則紀綱立,而宰輔得行其志,六卿得專其職。今者內閣執奏方堅,而或
撓於傳奉,六卿擬議已定,而或阻於內批,此紀綱所由廢也。惟陛下抑私恩,端政本,
用捨不以讒移,刑賞不以私拒,則體統正而朝廷尊矣。祖宗故事,正朝之外,日奏事左
順門,又不時召對便殿。今每月御朝不過三五日,每朝進奏不逾一二事。其養德之功,
求治之實,宰輔不得而知也。聞見之非,嗜好之過,宰輔不得而知也。天下之大,四海
之遠,生民愁苦之狀,盜賊縱橫之由,豈能一一上達?伏願陛下悉遵舊典,凡遇宴間,
少賜召問。勿以遇災而懼,災過而弛,然後可以享天心,保天命。」其年九月,帝狎虎
而傷,閱月不視朝。思復上封事曰:「孝宗皇帝之子惟陛下一人,當為天下萬世自重。
近者道路傳言,虎逸於柙,驚及聖躬。臣聞之,且駭且懼。陛下即位以來,於茲九年。
朝寧不勤政,太廟不親享。兩宮曠於問安,經筵倦於聽講。揆厥所自,蓋有二端:嗜酒
而荒其志,好勇而輕其身。由是,戒懼之心日忘,縱恣之欲日進,好惡由乎喜怒,政令
出於多門。紀綱積弛。國是不立。士氣摧折,人心危疑。上天示警,日食地震。宗社之
憂,凜若朝夕。夫勇不可好,陛下已薄有所懲矣。至於荒志廢業,惟酒為甚。《書》曰:
『甘酒嗜音,峻宇雕牆,有一於此,未或不亡。』陛下露處外宮,日湎於酒。廝養雜侍,
禁衛不嚴。即不幸變起倉卒,何以備之?此臣所大憂也。」疏入,留中者數日,忽傳旨
降遠方雜職,遂謫潮州三河驛丞。
    思年少氣銳,每眾中指切人是非。已悔之,自斂為質訥。及被謫,怡然就道。夜過
瀧水,舟飄巨石上,緣石坐浩歌。家人後至,聞歌聲乃艤舟以濟。王守仁講學贛州,思
從之游。及守仁討宸濠,檄思贊軍議。
    世宗嗣位,召復故官,仍加俸一級。思疏辭,且言:「陛下欲作敢言之氣,以防壅
蔽之奸,莫若省覽奏章,召見大臣,勿使邪僻阿徇之說蠱惑聖聽,則堯、舜之治可成。
不然,縱加恩於先朝譴責之臣,抑末矣。」帝不允,因命近日遷俸者,皆不得辭。尋充
經筵講官。嘉靖三年與同官屢爭「大禮」,不報。時張璁、桂萼、方獻夫為學士,思羞
與同列,疏乞罷歸。不許。其年七月,偕廷臣伏左順門哭諫。帝大怒,系之詔獄,杖三
十。逾旬,再杖之。思與同官王相,給事中張原、毛玉、裴紹宗,御史張曰韜、胡瓊,
郎中楊淮、胡璉,員外郎申良、張澯,主事安璽、仵瑜、臧應奎、余禎、殷承敘,司務
李可登,凡十有七人,皆病創先後卒。隆慶初,各廕一子,贈官有差。思贈右諭德。
    思志行邁流俗,與李中、鄒守益善。高陵呂柟亟稱之,嘗曰:「聞過而喜似季路,
欲寡未能似伯玉,則改齋其人也。」改齋者,思別號也。
    王相,字懋卿,鄞人。正德十六年進士。由庶吉士授編修。豪邁尚志節。事親篤孝。
家貧屢空,晏如。仕僅四年而卒。
    張翀,字習之,潼川人。正德六年進士。選庶吉士,改刑科給事中。引疾歸,起戶
科。世宗即位,詔罷天下額外貢獻。其明年,中都鎮守內官張陽復貢新茶。禮部請遵詔
禁,不許。翀言:「陛下詔墨未乾,旋即反汗,人將窺測朝廷,玩侮政令。且陽名貢茶,
實雜致他物。四方傚尤,何所抵極。願守前詔,無墮奸謀。」不聽。寧夏歲貢紅花,大
為軍民害;內外鎮守官蒞任,率貢馬謝恩。翀皆請罷之。帝雖是其言,不能從。尋言:
「中官出鎮,非太祖、太宗舊制。景帝遭國家多故,偶一行之。謂內臣是朝廷家人,但
有急事,令其來奏。乃往歲宸濠謀叛,鎮守太監王宏反助為逆,內臣果足恃耶?時平則
坐享尊榮,肆毒百姓,遇變則心懷顧望,不恤封疆。不可不亟罷。」後張孚敬為相,竟
罷諸鎮守,其論實自翀發之。
    屢遷禮科都給事中。又言:「頃聞紫禁之內,禱祠繁興。乾清宮內官十數輩,究習
經典,講誦科儀,賞賚逾涯,寵幸日密。此由先朝罪人遺黨若太監崔文輩,挾邪術為嘗
試計。陛下為其愚弄,而已得肆其奸欺。干撓政事,牽引群邪,傷太平之業,失四海之
望。竊計陛下寧遠君子而不忍斥其徒,寧棄讜言而不欲違其教,亦謂可以延年已疾耳。
側聞頃來嬪御女謁,充塞閨幃,一二黠慧柔曼者為惑尤甚。由是,怠日講,疏召對,政
令多僻,起居愆度。小人窺見間隙,遂以左道蠱惑。夫以齋醮為足恃而恣欲宮壺之間,
以荒淫為無傷而邀福邪妄之術,甚非古帝王求福不回之道也。」
    嘉靖二年四月,以災異,偕六科諸臣上疏曰:「昔成湯以六事自責曰:『政不節歟?
民失職歟?宮壺崇歟?女謁盛歟?苞苴行歟?讒夫昌歟?』今誠以近事較之。快船方減
而輒允戴保奏添,鎮戍方裁而更聽趙榮分守。詔核馬房矣,隨格於閻洪之一言;詔汰軍
匠矣,尋奪於監門之群咻。是政不可謂節也。末作競於奇巧,游手半於閭閻。耕桑時廢,
缺俯仰之資;教化未聞,成偷薄之習。是民不可謂不失職也。兩宮營建,採運艱辛。或
一木而役夫萬千,或一椽而廢財十百。死亡枕藉之狀,呻吟號歎之聲,陛下不得而見聞。
是宮壺不可謂不崇也。奉聖、保聖之後,先女寵於冊後;莊奉、肅奉之名,聯殊稱於乳
母。或承恩漸鄰于飛燕,或黠慧不下於婉兒。內以移主上之性情,外以開近習之負倚。
是女謁不可謂不盛也。窮奸之銳、雄,公肆賂遺而逃籍沒之律;極惡之鵬、鎧,密行請
托而逋三載之誅。錢神靈而王英改問於錦衣,關節通而於喜竟漏於禁網。是苞苴不可謂
不行也。獻廟主祀,屈府部之議,而用王槐諛佞之謀;重臣批答,乏體貌之宜,而入群
小惎間之論。或譖發於內,陰肆毒螫;或讒行於外,顯逞擠排。上以汨朝廷之是非,下
以亂人物之邪正。是讒夫不可謂不昌也。凡此,皆成湯之所無,而今日之所有,是以不
避斧鉞之誅,用附責難之義。望陛下采納。」
    其年冬,命中官督蘇、杭織造,舉朝阻之不能得。翀復偕同官張原等力爭。時世宗
初政,楊廷和等在內閣。群小雖已用事,正論猶伸,翀前後指斥無所避。帝雖不見用,
然亦嘗報聞,不罪也。
    及明年三月,帝以桂萼言,銳欲考獻帝,且欲立廟禁中,翀復偕同官力諫。帝於是
責以朋言亂政,命奪俸。既又助尚書喬宇等再疏爭內殿建室之議,被詔切讓。呂柟、鄒
守益下獄,翀等抗疏救。及張璁、桂萼召至,翀與給事三十余人連章言:「兩人賦性奸
邪,立心憸佞,變亂宗廟,離間宮闈,詆毀詔書,中傷善類。望亟出之,為人臣不忠之
戒。」皆不納。帝愈欲考獻帝,改孝宗為伯考,翀等憂之。
    會給事中張漢卿劾席書振荒不法,戶部尚書秦金請命官往勘,帝是之。翀等乃取廷
臣劾萼等章疏,送刑部令上請,且私相語曰:「倘上亦雲是者,即撲殺之。」璁等以其
語聞。帝留疏不下,而責刑部尚書趙鑒等朋邪害正,翀等陷義罔忠,而進璁、萼學士。
廷臣相顧駭歎。諸曹乃各具一疏,力言孝宗不可稱伯考,署名者凡二百二十余人。帝皆
留中不報。七月戊寅,諸臣相率伏左順門懇請。帝兩遣中官諭之不退,遂震怒。先逮諸
曹為首者八人於詔獄,翀與焉。尋杖於廷,謫戍瞿塘衛,而璁、萼寵益盛。翀居戍所十
余年,以東宮冊立恩放還,卒。
    劉濟,字汝楫,騰驤衛人。正德六年進士。由庶吉士授吏科給事中。山西巡撫李鉞
劾左、右布政使倪天民、陳達。吏部請黜之,帝不許。濟疏爭,不省。帝幸宣府、榆林,
濟皆疏請回鑾。詔封許泰、江彬伯爵,又與諸給事中力爭,皆不報。世宗即位,出核甘
肅邊餉。奏革涼州分守中官及永昌新添游兵。再遷工科左給事中。
    嘉靖改元,進刑科都給事中。主事陳嘉言坐事下獄,濟疏救,不許。廖鵬父子及錢
寧黨王欽等,皆以從逆論斬,鵬等夤緣中人冀脫死。濟上言:「自來死囚臨斬,鼓下猶
受訴詞。奏上得報,已及日旰,再請而後行刑,則已薄暮。殊非與眾棄之之意。乞自三
請後,鼓下不得受詞。鵬、欽等罪甚當,幸陛下勿疑。」詔自今以申酉行刑,鵬等竟緩
決。欽後以中旨免死。濟力爭,不聽。故事,廠衛有所逮,必取原奏情事送刑科簽發駕
帖。千戶白壽□帖至,濟索原奏,壽不與,濟亦不肯簽發。兩人列詞上。帝先入壽言,
竟詘濟議。中官崔文僕李陽鳳坐罪,已下刑部。帝受文訴,移之鎮撫。濟率六科爭之,
不聽。都督劉暉以奸黨論戍,有詔復官。甘肅總兵官李隆嗾亂軍殺巡撫許銘,逮入都,
營免赴鞫。濟皆力陳不可,帝從其言。暉奪職,隆受訊伏辜。
    定國公徐光祚規占民田,嗾灤州民訐前永平知府郭九皋。太監芮景賢主之,緹騎逮
訊。濟請並治光祚,章下所司。給事中劉最以劾中官崔文調外任,景賢復劾其違禁,與
御史黃國用皆逮下詔獄,戍最而謫國用。法司爭不得,濟言:「國家置三法司,專理刑
獄,或主質成,或主平反。權臣不得以恩怨為出入,天子不得以喜怒為重輕。自錦衣鎮
撫之官專理詔獄,而法司幾成虛設。如最等小過耳,羅織於告密之門,鍛煉於詔獄之手。
旨從內降,大臣初不與知,為聖政累非淺。且李洪、陳宣罪至殺人,降級而已。王欽兄
弟黨奸亂政,謫戍而已。以最等視之,奚啻天淵,而罪顧一律,何以示天下?」帝怒,
奪濟俸一月。後父陳萬言奴何璽毆人死,帝命釋之。濟執奏曰:「萬言縱奴殺人,得免
為幸,乃並釋璽等,是法不行於戚畹奴也。」濟在諫垣久,言論侃侃,多與權幸相枝柱,
直聲甚震,帝滋不能堪。
    「大禮」議起,廷臣爭者多得罪。濟疏救修撰呂柟,編修鄒守益,給事中鄧繼曾,
御史馬明衡、硃淛、陳逅、季本,郎中林應驄,不聽。既而遮諸朝臣於金水橋,伏哭左
順門,受杖闕廷。越十二日再杖,謫戍遼東。十六年冊立皇太子,赦諸謫戍者,濟不與,
卒於戍所。隆慶初復官,贈太常少卿。
    安磐,字公石,嘉定州人。弘治十八年進士。改庶吉士。正德時,歷吏、兵二科給
事中,乞假去。世宗踐阼,起故官。帝手詔欲加興獻帝皇號,磐言:「興,籓國也,不
可加於帝號之上。獻,謚法也,不可加於生存之母。本生、所後,勢不俱尊。大義私恩,
自有輕重。」會廷臣多力爭,事得且止。
    嘉靖元年,主事霍韜言,科道官褻服受詔,大不敬。磐偕同官論韜先以議禮得罪名
教,恐言官發其奸,故摭拾細事,意在傾排。帝置不問。尋因事言:「先朝內外巨奸,
若張忠、劉養、韋霦、魏彬、王瓊、寧杲等,漏網得全要領。其貨賂可以通神,未嘗不
夤緣覬復用。宜嚴察預防,天下事毋令若輩再壞。」帝納其言,命錦衣官密訪緝之。中
官張欽家人李賢者,帝許任為錦衣指揮。磐極言不可,不聽。錦衣千戶張儀以附中官張
銳黜革,御史楊百之忽為訟冤,言;「儀當宸濠逆謀時,首倡大義,勸銳卻其饋遺。今
銳以是免死,儀功不錄,無以示報。」磐疏言:「百之憸邪,陽為儀游說,而陰與銳交
關,為銳再起地。」百之情得,乃誣磐因請屬不行,挾私行謗。吏部尚書喬宇等議黜百
之,刑部謂情狀未明,宜俱逮治。帝兩宥之,奪百之俸三月,磐一月。
    帝頻興齋醮,磐又抗言:「曩武宗為左右所蠱,命番僧鎖南綽吉出入豹房,內官劉
允迎佛西域。十數年間糜費大官,流謗道路。自劉允放,而鎖南囚,供億減,小人伏。
奈何甫及二年,遽襲舊轍。不齋則醮,月無虛日。此豈陛下本意?實太監崔文等為之。
文鐘鼓廝役,夤緣冒遷,既經降革,乃營求還職。導陛下至此,使貽譏天下後世,文可
斬也。文嘗試陛下,欲行香則從之,欲登壇則從之,欲拜疏則又從之。無已則導以游幸、
土木,導以征伐,方且連類以進,伺便以逞。臣故曰文可斬也。」疏入,報聞。戶部主
事羅洪載以杖錦衣百戶張瑾下詔獄,磐與同官張漢卿、張逵、葛□等請付之法司。不聽。
永福長公主下嫁,擇昏於七月下旬。磐言:「長公主於孝惠皇太后為在室孫女,期服未
滿,宜更其期。舊儀,駙馬見公主行兩拜禮,公主坐受。乖夫婦之分,亦當革正。」帝
以遺旨格之,相見禮如故。
    錦衣革職旗校王邦奇屢乞復職,磐言:「邦奇等在正德世,貪饕搏噬,有若虎狼。
其捕奸盜也,或以一人而牽十余人,或以一家而連數十家,鍛煉獄詞,付之司寇,謂之
『鑄銅板』。其緝妖言也,或用番役四出搜愚民詭異之書,或購奸僧潛行誘愚民彌勒之
教,然後從而掩之,無有解脫,謂之『種妖言』。數十年內,死者填獄,生者冤號。今
不追正其罪,使得保首領,亦已幸矣,尚敢肆然無忌,屢瀆天聽,何為者哉且陛下收已
渙之人心,奠將危之國脈,實在登極一詔。若使此輩攘臂,一朝壞之,則奸人環立蜂起,
堤防潰決,不知所紀極矣。宜嚴究治,絕禍源。」帝不能從。其後邦奇卒為大厲,如磐
言。
    帝驛召席書、桂萼等,磐請斥之以謝天下,且言:「今欲別立一廟於大內,是明知
恭穆不可入太廟矣。夫孝宗既不得考,恭穆又不得入,是無考也。世豈有無考之太廟哉。
此其說之自相矛盾者也。」不聽。歷兵科都給事中。以率眾伏闕再受杖,除名為民。卒
於家。
    張漢卿,字元傑,儀封人。正德六年進士。授魏縣知縣,征拜刑科給事中。嘗陳杜
僥倖、廣儲積、慎刑獄三事,深切時弊。不報。武宗將南巡,偕同官伏闕諫。
    世宗嗣位,從巡撫李鐸言,發帑金二十萬優恤宣府軍民。以漢卿言,並發十三萬於
大同。屢遷戶科都給事中。嘉靖元年冬,與同官上言:「陛下軫念畿輔莊田之害,遣官
會勘。敕自正德以後投獻及額外侵占者,盡以給民。王言一布,天下孰不誦陛下之仁!
乃者給事中夏言、御史樊繼祖、主事張希尹勘上涿州薰皮廠、安州鷹房草場,詔旨留用。
所司執奏,迄不肯從,非所以全大信昭至公也。皮廠起於馬永成,鷹房創於谷大用,皆
奪民業為之。今馬俊、趙霦恃籓邸舊恩,妄求免革,是復蹈永成、大用故轍也。乞盡還
之民,而嚴罪俊、霦,為欺罔者戒。」後父陳萬言請營新第,既又乞莊田,內官吳勳等
請督蘇州織造,漢卿皆極諫。不納。應天諸府大旱,帝將鬻淮、浙余鹽及所沒產,易銀
振之。漢卿言:「易銀緩,非發帑金不可。」帝為發銀十五萬。未幾,復偕同官言:
「今天下一歲之供,不給一歲之用,加以水旱頻仍,物力殫屈。陛下方躬行節儉,而中
官梁棟等奏營造缺珠寶,是欲括戶部之銀也。梁政等又以蠲免三分之數,欲行京倉撥補,
是欲耗太倉之粟也。夫內庫不足,取之計部;計部不足,取之郡邑小民。郡邑小民將安
取哉?今東南洊饑,民至骨肉相食,而搜括之令頻行,臣等竊以為不可。」報聞。已,
又劾席書振濟乖方,乞遣官往勘,正其欺罔罪。帝方眷書甚,驛召為禮部尚書,不罪也。
    初,興獻帝議加皇號,漢卿力爭,至是,又倡眾伏闕。兩受杖,斥為民。二十年,
言官邢如默、賈准等會薦天下遺賢,及漢卿,終不召。
    張原,字士元,三原人。正德九年進士。授吏科給事中。疏陳汰冗食、慎工作、禁
貢獻、明賞罰、廣言路、進德學六事。中言:「天下幅員萬裡,一舉事而計臣輒告匱,
民貧故也。民何以貧?守令之裒斂,中臣之貢獻,為之也。比年軍需雜輸十倍前制,皆
取辦守令。守令假以自殖,又十倍於上供。民既困矣,而貢獻者復巧立名目,爭新競異,
號曰『孝順』。取於民者十百,進於上者一二,朝廷何樂於此而受之。人君馭下惟賞與
罰。邇者庸才廝養莫不封侯腰玉。或足不出門而受賞,身不履陣而奏功。御敵者竟未沾
恩,覆軍者多至逃罪。此士卒所由解體也。」疏入,權幸惡之,傳旨謫新添驛丞。
    嘉靖初,召復兵科,仍加俸一級。南寧伯毛良殺其子,錦衣掌印指揮硃震等多違縱,
原先後論之,皆奪職閒住。帝進張鶴齡昌國公;封陳萬言泰和伯,世襲,授萬言子紹祖
尚寶丞;又以外戚蔣泰等五人為錦衣千、百戶。原抗疏極言,請行裁節。未幾,劾建昌
侯張延齡強佔民地,定國公徐光祚子、外戚玉田伯蔣輪、昌化伯邵蕙家人擅作威福。事
雖不盡行,權貴皆震懾。
    進戶科右給事中。撼門哭,再被杖,創重卒。貧不能歸葬。久之,都御史陳洪謨備
陳原與毛玉、裴紹宗、王思、王相、胡瓊等妻子流離狀,請恤於朝。不許。隆慶元年贈
光祿少卿。
    毛玉,字國珍,更字用成,雲南右衛軍家子也,其先良鄉人。弘治十八年進士。正
德五年,由行人擢南京吏科給事中。劉瑾既敗,大盜蜂起。玉言大學士焦芳、劉宇實亂
天下,請顯僇扁,以謝萬姓。群盜擾山東、河南,玉請備留都。已而盜果渡江,以備嚴,
不敢犯。外艱去,起南京兵科。御史林有年諫迎佛烏思藏下獄,玉抗疏救之,有年得薄
罰。又以繼母艱去。服闋,除吏科。世宗即位逾年,興邸諸內官怙帝寵,漸驕佚。又故
太監谷大用、魏彬等相次謀復起,事有萌芽。玉即抗疏歷敘武宗時事,勸帝戒嗜欲,杜
請托,以破僥倖之門,塞蠱惑之隙。帝嘉納焉。
    御史曹嘉素輕險,仿宋范仲淹《百官圖》,分廷臣四等,加以品題。給事中安磐疏
駁之,言唐王珪之論房玄齡等,本朝解縉之論黃福等,皆承君命而品藻之,未有漫然恣
其口吻,如嘉者也。玉復言嘉背違成法,變亂國是,乞斥。帝從其言,貶嘉於外。御史
許宗魯為嘉訟,請斥玉,其同官倫以謀亦助為言。給事中張原以庶僚聚訟,朝廷為之多
事,重損國體,乞身先斥罷。玉亦上疏求去,言:「宗魯等知朋友私恩,不顧朝廷大體。
臣一身所系絕微,公論所關甚大,乞罷臣以謝御史。」帝皆慰留之。時宸濠戚屬連逮者
數百人,玉奉命往訊,多所全活。且言宸濠稱亂,由左右貪賂釀成之。因劾守臣不死事
者,而禁天下有司與籓府交通。帝俱從之。再遷左給事中。尋伏闕爭「大禮」,下獲受
杖,竟卒。後贈光祿少卿。
    裴紹宗,字伯修,渭南人。正德十二年進士。除海門知縣。武宗南巡,受檄署江都
事,權幸憚之,供億大省。世宗即位,召入為兵科給事中。即疏請法祖定製,言:「太
祖貽謀盡善。如重大臣,勤視朝,親歷田野,服浣濯衣,種蔬宮中,毀鏤金床,碎水晶
漏,造觀心亭,揭《大學衍義》之類,陛下所當釋思祖述。而二三大臣尤宜朝夕納誨,
以輔養聖德。陛下日御便殿,親儒臣,使耳目不蔽於淫邪,左右不惑於險佞,則君志素
定,治功可成。」帝嘉納之。帝欲加興獻帝皇號,紹宗力諫。嘉靖二年冬,帝以災異頻
仍,欲罷明年郊祀慶成宴。紹宗言:「祭祀之禮莫重於郊丘,君臣之情必通於宴享。往
以國戚廢大禮,今且從吉,宜即舉行,豈可以災傷復免。」修撰唐皋亦言之。竟得如禮。
明年,以伏闕受杖卒。贈官如毛玉。
    王時柯,字敷英,萬安人。正德十二年進士。授行人。嘉靖三年擢御史,疏言:
「桂萼輩以議禮迎合,傳升美官。薛蕙、陳相、段續、胡侍等,連章論劾,實出至公。
今佞人超遷而群賢獲罪,恐海內聞之,謂陛下好諛惡直。願采忠讜之言,消朋比之禍,
特寬蕙等而聽席書、方獻夫辭職,除張璁、桂萼別任,則是非不謬,人情悅服。」忤旨
切責。未幾,有伏闕之事,再予杖,除名。
    時御史疏爭「大禮」居首者余翱,字大振,定遠人,正德中進士。嘉靖二年為御史,
嘗劾司禮太監張佐蒙蔽罪。明年七月,與時柯等被杖戍邊。居戍所十四年。皇子生,赦
還。穆宗即位,時柯、翱皆復官,贈時柯光祿少卿。
    鄭本公,朔州衛人。正德九年進士。歷御史。武宗不豫,國本未建,本公請慎選宗
室親賢者正位東宮,系天下望。不報。世宗嗣位,及冬而乾清宮成,帝由文華殿入居之。
本公上言:「事之可思者有六。是宮八年營構,一旦告成。陛下居安思危,當遠群小,
節燕遊,以防一朝之患;重妃配,廣繼嗣,以為萬世之計。慎終如始,兢兢業業,常若
天祖之臨;求言益切,訪政益勤,用防壅蔽之患。持聖心,遠貨色,毋溺於鴆毒;重興
作,惜財力,永鑒於先朝。」帝嘉納之。逾月,帝欲加興獻帝皇號,本公力言不可。嘉
靖改元,出按遼東。劾罷副總兵張銘、都指揮周輔。還朝,論救給事中劉最,忤旨切責。
二年十月,時享太廟,帝不親行。本公與同官彭占祺極言遣代非宜,報聞。
    明年三月,帝欲考興獻帝,立廟禁中。本公偕同官力爭,謂:「陛下潛邸之日,則
為孝宗之侄,興獻王之子。臨御之日,則為孝宗之子,興獻帝之侄。可兩言決也。至立
廟大內,實為不經。獻帝之靈既不得入太廟,又空去一國之祀而托享於大內焉。陛下享
太廟,其文曰『嗣皇帝』,於獻帝之廟,又當何稱?愛敬精誠,兩無所屬,獻帝將蹙然
不安。」帝怒,責其朋言亂政,奪俸三月。
    其年六月,以席書為禮部尚書,召張璁、桂萼入京。本公偕同官四十四人連章言:
「萼首為亂階,璁再肆欺罔,黃綰、黃宗明、方獻夫、席書連匯接踵。尚書之命,由中
而下。行取之旨,已罷再頒。大臣因此被逐,言官由之得罪。雖往日瑾、彬之奸,流禍
不若是酷也。」不納。已,偕廷臣伏闕哭諫。系獄,廷杖還職。當是時,爭「大禮」者,
諸御史中,本公言最切中。
    尋遷通政參議。九年不調,以疾請改南京。乃授大理寺丞,稍遷南京太僕少卿。謝
病歸。二十年,言官邢如默、賈准等會薦,詔用不赴,卒。
    張曰韜,字席珍,莆田人。正德十二年進士。授常州推官。武宗南巡,江彬縱其黨
橫行州縣。將抵常州,民爭欲亡匿。時知府暨武進知縣鹹入覲,曰韜兼綰府縣印,召父
老約曰:「彬黨至,若等力與格。」又釋囚徒,令與丐者各具瓦石待。已,彬黨果累騎
來。父老直遮之境上,曰:「常州比歲災,物力大屈,無可啖若曹。府中惟一張推官,
一錢不入,即欲具芻秣,亦無以辦。」言已,彬黨疑有他變,乃稍退,馳使告彬。曰韜
即上書巡按御史言狀。御史東郊行部過常州,謂曰:「事迫矣,彬將以他事縛君。」命
曰韜登己舟先發,自以小舟尾之。彬黨果大至,索曰韜,誤截御史舟。郊使嚴捕截舟者,
而陰令緩之。其黨恐御史上聞,鹹散去,曰韜遂免。彬亦戒其黨毋擾,由是常以南諸府
得安。
    世宗即位,召為御史。楊廷和等之爭織造也,曰韜亦上言:「陛下既稱閣臣所奏惟
愛主惜民,是明知織造之害矣。既知之,而猶不已,實由信任大臣弗專,而群小為政也。
自古未有群小蒙蔽於內,而大臣能盡忠於外者。崔文輩二三小人嘗濁亂先朝,今復蒙惑
聖衷,竊弄威福。陛下奈何任其逞私,不早加斥逐哉?臣聞織造一官,行金數萬方得之。
既營之以重資,而欲其不責償於下,此必無之事也。」帝不能用。
    席書以中旨拜尚書,曰韜與同官胡瓊各抗疏力爭。既受杖,猶占疏劾奸人陳洸罪。
未幾,竟死。隆慶初,追贈光祿少卿。
    胡瓊,字國華,南平人。正德六年進士。由慈溪知縣入為御史。歷按貴州、浙江有
聲。哭諫,受杖卒。後贈官如曰韜。
    楊淮,字東川,無錫人。正德十二年進士。授戶部主事,再遷郎中。始監京倉,革
胥徒積弊殆盡。繼監淮、通二倉,罷中官茶果之供,除囤基及額外席草費。最後監內庫,
奄人例有供饋,淮悉絕之。公勤廉慎,為尚書孫交、秦金所重。伏闕受杖,月余卒。囊
無一物,家人賣屋以斂。金與淮同裡,為經紀歸其喪。後贈太常少卿。
    申良,字延賢,高平人。登鄉薦,授招遠知縣。山東盜起,良豫為戰守具。盜至,
追擊至黃縣,俘斬數百人。已,復至,再破走之。歷知諸城、良鄉。權貴人往來要索,
良悉拒之。進安吉知州。錦衣葉瓊倚錢寧勢奪民田,良讞還之民。瓊因嗾奸人誣奏良,
事竟得白。稍遷常州同知,入為戶部員外郎。與淮俱杖死。贈太僕少卿。招遠民懷其政,
繪像祀之。
    張澯,字景川,廣東順德人。祖善昭,四川僉事,謫臨江通判。先是,練子寧親黨
戍臨江者八十余人,善昭上書曰:「子寧忠貫日月,太宗謂『若使子寧在,朕固當用
之』。仁宗亦謂『方孝孺等忠臣』。夫既忠之矣,何外親末屬,尚以奸惡賜配,百年不
宥哉?」疏雖不行,中外皆壯之。澯登正德九年進士,授建平知縣。忤巡江御史賀洪,
改調廣昌。訟洪罪,洪坐削籍。澯自廣昌遷禮部主事,監督會同館。尚書王瓊與都御史
彭澤有隙,以澤遣使土魯番許金幣贖哈密城印為澤罪,嗾番人在館者暴澤過惡,誘澯為
署牒,且曰:「澤所為,南宋覆轍也。事成當顯擢。」澯力拒曰:「王公誤矣。澤與土
魯番檄具在,豈宋和戎比。昔范仲淹亦嘗致書元昊,寧獨澤也。」不肯署。尋進員外郎,
受杖死。
    仵瑜,字忠父,蒲圻人。父紳,工部主事。瑜少有志操,正德十二年釋褐,即謝病
去。起補禮部主事,復引疾歸。世宗踐阼,起故官。疏陳勤聖學、篤親親、開言路、敬
大臣、選諍臣、去浮屠、拯困窮、重守令、修武備、儲人材十事。已,竟死杖下。
    臧應奎,字賢徵,長興人。正德十二年進士。授南京車駕主事。進貢中官索舟逾額,
力裁損之。中官遣卒嘩於部,叱左右執之,遁去。父所生母卒,法不得承重,執私喪三
年。入為禮部主事,未幾杖死。應奎受業湛若水之門,以聖賢自期。嘗過文廟,慨然謂
其友曰「吾輩歿,亦當俎豆其間」,其立志如此。
    郎中胡璉,字重器,新喻人。正德六年進士,官刑部。嘗諫武宗南巡受杖。
    主事余禎,字興邦,奉新人。正德九年進士。
    司務李可登,字思善,輝縣人。弘治末鄉薦。俱官兵部。可登素慷慨,以忠義自許,
竟如其志。
    戶部主事安璽,宛平人。正德十六年進士。
    刑部主事殷承敘,江夏人。正德九年進士。
    穆宗嗣位,贈璉太常少卿,澯太僕少卿,瑜、應奎、承敘、璽、禎光祿少卿,可登
寺丞。
    郭楠,字世重,晉江人。正德九年進士。授浦江知縣。課最,入為御史。世宗即位,
請召還直臣舒芬、王思、黃鞏、張衍瑞等。從之。嘉靖元年,核餉兩廣。劾總兵官撫寧
侯硃麒貪懦,詔為戒飭。尋上章,請退朝之暇延見大臣,如祖宗故事。且言,主事陳嘉
言忤中官,不宜逮系。帝怒,奪其俸。
    諸臣伏闕爭「大禮」,皆得罪。楠方巡按雲南,馳疏言:「人臣事君,阿意者未必
忠,犯顏者未必悖。今群臣伏闕呼號,或榜掠殞身,或間關謫戍,不意聖明之朝,而忠
良獲罪若此。乞復生者之職,恤死者之家,庶以收納人心,全君臣之義。」帝大怒,遣
緹騎逮治,言官論救皆不納。既至,下鎮撫獄掠治,復廷杖之,削其籍。
    先是,諸人既死,廷臣莫敢上聞。後府經歷俞敬奏言:「學士豐熙等皆以冒觸宸嚴,
系獄拷訊。諸臣跡雖狂悖,心實忠誠。今聞給事裴紹宗、編修王相、主事余禎等俱已死,
熙等在獄者亦垂亡矣。其呻吟衽席,創重不能起者,又不知凡幾。竊惟獻皇帝神主已奉
迎入廟,正宜赦過宥罪,章大孝於天下。望霽雷霆之威,施雨露之澤。已死者恤其後,
垂亡者宥其身,使人臣無復以言為諱,宗社之幸也。」
    通政司經歷李繼先亦上言:「陛下追崇尊號,乃人子至情,誠不容已。群臣一時冒
觸天威,重得罪譴,死者遂十余人。大臣紛紛去位,小臣苟默自容。今日大同告變,曾
無一人進一疏、畫一策者,則小大之臣,志不奮而氣不揚,亦可見矣。乞錄恤已死,赦
還謫戍,追復去國諸臣,而在位者委任寬假之,使各陳邊計。臣愚不勝心卷心卷。」帝
皆不省。
    明年三月,御史王懋言:「廷臣以議禮死杖下者十有七人,其父母妻子顛沛可憫,
乞賜優恤,贈官錄廕。」帝大怒,謫懋四川高縣典史。逾數日,而楠疏至。帝益怒,遂
逮治削籍。六年春,以災變修省,從吏部言量與楠一官,得吉水教諭。終南寧知府。
    贊曰:「大禮」之爭,群臣至撼門慟哭,亦過激且戇矣。然再受廷杖,或死或斥,
廢錮終身,抑何慘也。楊慎博物洽聞,於文學為優。王思、張翀諸人,或納諫武宗之朝,
或抗論世宗初政,侃侃鑿鑿,死節官下,非徒意氣奮發立效一時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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