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義第十四
馮立,武德中為東宮率,甚被隱太子親遇。太子之死也,左右多逃散,立歎曰:
「豈有生受其恩,而死逃其難!」於是率兵犯玄武門,苦戰,殺屯營將軍敬君弘。謂其
徒曰:「微以報太子矣。」遂解兵遁於野。俄而來請罪,太宗數之曰:「汝昨者出兵來
戰,大殺傷吾兵,將何以逃死?」立飲泣而對曰:「立出身事主,期之效命,當戰之日,
無所顧憚。」因歔欷悲不自勝,太宗慰勉之,授左屯衛中郎將。立謂所親曰:「逢莫大
之恩幸而獲免,終當以死奉答。」未幾,突厥至便橋,率數百騎與虜戰於鹹陽,殺獲甚
眾,所向皆披靡,太宗聞而嘉歎之。時有齊王元吉府左車騎謝叔方率府兵與立合軍拒戰,
及殺敬君弘、中郎將呂衡,王師不振,秦府護軍尉尉遲敬德乃持元吉首以示之,叔方下
馬號泣,拜辭而遁。明日出首,太宗曰:「義士也。」命釋之,授右翊衛郎將。
貞觀元年,太宗嘗從容言及隋亡之事,慨然歎曰:「姚思廉不懼兵刃,以明大節,
求諸古人,亦何以加也!」思廉時在洛陽,因寄物三百段,並遺其書曰:「想卿忠節之
風,故有斯贈。」初,大業末,思廉為隋代王侑侍讀,及義旗克京城時,代王府僚多駭
散,惟思廉侍王,不離其側。兵士將升殿,思廉厲聲謂曰:「唐公舉義兵,本匡王室,
卿等不宜無禮於王!」眾服其言,於是稍卻,布列階下。須臾,高祖至,聞而義之,許
其扶代王侑至順陽閤下,思廉泣拜而去。見者鹹歎曰:「忠烈之士,仁者有勇,此之謂
乎!」
貞觀二年,將葬故息隱王建成、海陵王元吉,尚書右丞魏徵與黃門侍郎王珪請預陪
送。上表曰:「臣等昔受命太上,委質東宮,出入龍樓,垂將一紀。前宮結釁宗社,得
罪人神,臣等不能死亡,甘從夷戮,負其罪戾,置錄周行,徒竭生涯,將何上報?陛下
德光四海,道冠前王,陟岡有感,追懷棠棣,明社稷之大義,申骨肉之深恩,卜葬二王,
遠期有日。臣等永惟疇昔,忝曰舊臣,喪君有君,雖展事君之禮;宿草將列,未申送往
之哀。瞻望九原,義深凡百,望於葬日,送至墓所。」太宗義而許之,於是宮府舊僚吏,
盡令送葬。
貞觀五年,太宗謂侍臣曰:「忠臣烈士,何代無之,公等知隋朝誰為忠貞?」王珪
曰:「臣聞太常丞元善達在京留守,見群賊縱橫,遂轉騎遠詣江都,諫煬帝,令還京師。
既不受其言,後更涕泣極諫,煬帝怒,乃遠使追兵,身死瘴癘之地。有虎賁郎中獨孤盛
在江都宿衛,宇文化及起逆,盛惟一身,抗拒而死。」太宗曰:「屈突通為隋將,共國
家戰於潼關,聞京城陷,乃引兵東走。義兵追及於桃林,朕遣其家人往招慰,遽殺其奴。
又遣其子往,乃云:『我蒙隋家驅使,已事兩帝,今者吾死節之秋,汝舊於我家為父子,
今則於我家為仇讎。』因射之,其子避走,所領士卒多潰散。通惟一身,向東南慟哭盡
哀,曰:『臣荷國恩,任當將帥,智力俱盡,致此敗亡,非臣不竭誠於國。』言盡,追
兵擒之。太上皇授其官,每托疾固辭。此之忠節,足可嘉尚。」因敕所司,采訪大業中
直諫被誅者子孫聞奏。
貞觀六年,授左光祿大夫陳叔達禮部尚書,因謂曰:「武德中,公曾進直言於太上
皇,明朕有克定大功,不可黜退雲。朕本性剛烈,若有抑挫,恐不勝憂憤,以致疾斃之
危。今賞公忠謇,有此遷授。」叔達對曰:「臣以隋氏父子自相誅戮,以致滅亡,豈容
目睹覆車,不改前轍?臣所以竭誠進諫。」太宗曰:「朕知公非獨為朕一人,實為社稷
之計。」
貞觀八年,先是桂州都督李弘節以清慎聞,及身歿後,其家賣珠。太宗聞之,乃宣
於朝曰:「此人生平,宰相皆言其清,今日既然,所舉者豈得無罪?必當深理之,不可
捨也。」侍中魏徵承間言曰:「陛下生平言此人濁,未見受財之所,今聞其賣珠,將罪
舉者,臣不知所謂。自聖朝以來,為國盡忠,清貞慎守,終始不渝,屈突通、張道源而
已。通子三人來選,有一匹羸馬,道源兒子不能存立,未見一言及之。今弘節為國立功,
前後大蒙賞賚,居官歿後,不言貪殘,妻子賣珠,未為有罪。審其清者,無所存問,疑
其濁者,旁責舉人,雖雲疾惡不疑,是亦好善不篤。臣竊思度,未見其可,恐有識聞之,
必生橫議。」太宗撫掌曰:「造次不思,遂有此語,方知談不容易。並勿問之。其屈突
通、張道源兒子,宜各與一官。」
貞觀八年,太宗將發諸道黜陟使,畿內道未有其人,太宗親定,問於房玄齡等曰:
「此道事最重,誰可充使?」右僕射李靖曰:「畿內事大,非魏徵莫可。」太宗作色曰:
「朕今欲向九成宮,亦非小,寧可遣魏徵出使?朕每行不欲與其相離者,適為其見朕是
非得失。公等能正朕不?何因輒有所言,大非道理。」乃即令李靖充使。
貞觀九年,蕭瑀為尚書左僕射。嘗因宴集,太宗謂房玄齡曰:「武德六年已後,太
上皇有廢立之心,我當此日,不為兄弟所容,實有功高不賞之懼。蕭瑀不可以厚利誘之,
不可以刑戮懼之,真社稷臣也。」乃賜詩曰:「疾風知勁草,板蕩識誠臣。」瑀拜謝曰:
「臣特蒙誡訓,許臣以忠諒,雖死之日,猶生之年。」
貞觀十一年,太宗行至漢太尉楊震墓,傷其以忠非命,親為文以祭之。房玄齡進曰:
「楊震雖當年夭枉,數百年後方遇聖明,停輿駐蹕,親降神作,可謂雖死猶生,沒而不
朽。不覺助伯起幸賴欣躍於九泉之下矣。伏讀天文,且感且慰,凡百君子,焉敢不勖勵
名節,知為善之有效!」
貞觀十一年,太宗謂侍臣曰:「狄人殺衛懿公,盡食其肉,獨留其肝。懿公之臣弘
演呼天大哭,自出其肝,而內懿公之肝於其腹中。今覓此人,恐不可得。」特進魏徵對
曰:「昔豫讓為智伯報仇,欲刺趙襄子,襄子執而獲之,謂之曰:『子昔事范、中行氏
乎?智伯盡滅之,子乃委質智伯,不為報仇;今即為智伯報仇,何也?』讓答曰:『臣
昔事范、中行,范、中行以眾人遇我,我以眾人報之。智伯以國士遇我,我以國士報
之。』在君禮之而已。亦何謂無人焉?」
貞觀十二年,太宗幸蒲州,因詔曰:「隋故鷹擊郎將堯君素,往在大業,受任河東,
固守忠義,克終臣節。雖桀犬吠堯,有乖倒戈之志,疾風勁草,實表歲寒之心。爰踐茲
境,追懷往事,宜錫寵命,以申勸獎。可追贈蒲州刺史,仍訪其子孫以聞。」
貞觀十二年,太宗謂中書侍郎岑文本曰:「梁、陳名臣,有誰可稱?復有子弟堪招
引否?」文本奏言:『隋師入陳,百司奔散,莫有留者,惟尚書僕射袁憲獨在其主之傍。
王世充將受隋禪,群僚表請勸進,憲子國子司業承家,托疾獨不署名。此之父子,足稱
忠烈。承家弟承序,今為建昌令,清貞雅操,實繼先風。」由是召拜晉王友,兼令侍讀,
尋授弘文館學士。
貞觀十五年,詔曰:「朕聽朝之暇,觀前史,每覽前賢佐時,忠臣徇國,何嘗不想
見其人,廢書欽歎!至於近代以來,年歲非遠,然其胤緒,或當見存,縱未能顯加旌表,
無容棄之遐裔。其周、隋二代名臣及忠節子孫,有貞觀已來犯罪配流者,宜令所司具錄
奏聞。」於是多從矜宥。
貞觀十九年,太宗攻遼東安市城,高麗人眾皆死戰,詔令耨薩延壽、惠真等降,眾
止其城下以招之,城中堅守不動。每見帝幡旗,必乘城鼓噪。帝怒甚,詔江夏王道宗築
土山,以攻其城,竟不能克。太宗將旋師,嘉安市城主堅守臣節,賜絹三百匹,以勸勵
事君者。
孝友第十五
司空房玄齡事繼母,能以色養,恭謹過人。其母病,請醫人至門,必迎拜垂泣。及
居喪,尤甚柴毀。太宗命散騎常侍劉洎就加寬譬,遺寢床、粥食、鹽菜。
虞世南,初仕隋,歷起居捨人。宇文化及殺逆之際,其兄世基時為內史侍郎,將被
誅,世南抱持號泣,請以身代死,化及竟不納。世南自此哀毀骨立者數載,時人稱重焉。
韓王元嘉,貞觀初,為潞州刺史。時年十五,在州聞太妃有疾,便涕泣不食,及至
京師發喪,哀毀過禮。太宗嘉其至性,屢慰勉之。元嘉閨門修整,有類寒素士大夫,與
其弟魯哀王靈夔甚相友愛,兄弟集見,如布衣之禮。其修身潔己,內外如一,當代諸王
莫能及者。
霍王元軌,武德中,初封為吳王。貞觀七年,為壽州刺史,屬高祖崩,去職,毀瘠
過禮。自後常衣布服,示有終身之戚。太宗嘗問侍臣曰:「朕子弟孰賢?」侍中魏徵對
曰:「臣愚闇,不盡知其能,惟吳王數與臣言,臣未嘗不自失。」太宗曰:「卿以為前
代誰比?」征曰:「經學文雅,亦漢之間、平,至如孝行,乃古之曾、閔也。」由是寵
遇彌厚,因令妻征女焉。
貞觀中,有突厥史行昌直玄武門,食而捨肉,人問其故,曰:「歸以奉母。」太宗
聞而歎曰:「仁孝之性,豈隔華夷?」賜尚乘馬一匹,詔令給其母肉料。
公平第十六
太宗初即位,中書令房玄齡奏言:「秦府舊左右未得官者,並怨前宮及齊府左右處
分之先己。」太宗曰:「古稱至公者,蓋謂平恕無私。丹朱、商均,子也,而堯、舜廢
之。管叔、蔡叔,兄弟也,而周公誅之。故知君人者,以天下為公,無私於物。昔諸葛
孔明,小國之相,猶曰『吾心如稱,不能為人作輕重,況我今理大國乎?朕與公等衣食
出於百姓,此則人力已奉於上,而上恩未被於下,今所以擇賢才者,蓋為求安百姓也。
用人但問堪否,豈以新故異情?凡一面尚且相親,況舊人而頓忘也!才若不堪,亦豈以
舊人而先用?今不論其能不能,而直言其嗟怨,豈是至公之道耶?」
貞觀元年,有上封事者,請秦府舊兵並授以武職,追入宿衛。太宗謂曰:「朕以天
下為家,不能私於一物,惟有才行是任,豈以新舊為差?況古人云:『兵猶火也,弗戢
將自焚。』汝之此意,非益政理。」
貞觀元年,吏部尚書長孫無忌嘗被召,不解佩刀入東上閣門,出閣門後,監門校尉
始覺。尚書右僕射封德彝議,以監門校尉不覺,罪當死,無忌誤帶刀入,徒二年,罰銅
二十斤。太宗從之。大理少卿戴冑駁曰:「校尉不覺,無忌帶刀入內,同為誤耳。夫臣
子之於尊極,不得稱誤,准律云:『供御湯藥、飲食、舟船,誤不如法者,皆死。』陛
下若錄其功,非憲司所決;若當據法,罰銅未為得理。」太宗曰:「法者非朕一人之法,
乃天下之法,何得以無忌國之親戚,便欲撓法耶?」更令定議。德彝執議如初,太宗將
從其議,冑又駁奏曰:「校尉緣無忌以致罪,於法當輕,若論其過誤,則為情一也,而
生死頓殊,敢以固請。」太宗乃免校尉之死。
是時,朝廷大開選舉,或有詐偽階資者,太宗令其自首,不首,罪至於死。俄有詐
偽者事洩,冑據法斷流以奏之。太宗曰:「朕初下敕,不首者死,今斷從法,是示天下
以不信矣。」冑曰:「陛下當即殺之,非臣所及,既付所司,臣不敢虧法。」太宗曰:
「卿自守法,而令朕失信耶?」冑曰:「法者,國家所以布大信於天下,言者,當時喜
怒之所發耳。陛下發一朝之忿,而許殺之,既知不可,而置之以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
信,臣竊為陛下惜之。」太宗曰:「朕法有所失,卿能正之,朕復何憂也!」
貞觀二年,太宗謂房玄齡等曰:「朕比見隋代遺老,鹹稱高熲善為相者,遂觀其本
傳,可謂公平正直,尤識治體,隋室安危,系其存沒。煬帝無道,枉見誅夷,何嘗不想
見此人,廢書欽歎!又漢、魏已來,諸葛亮為丞相,亦甚平直,嘗表廢廖立、李嚴於南
中,立聞亮卒,泣曰:『吾其左衽矣!』嚴聞亮卒,發病而死。故陳壽稱:『亮之為政,
開誠心,布公道,盡忠益時者,雖仇必賞;犯法怠慢者,雖親必罰。』卿等豈可不企慕
及之?朕今每慕前代帝王之善者,卿等亦可慕宰相之賢者,若如是,則榮名高位,可以
長守。」玄齡對曰:「臣聞理國要道,在於公平正直,故《尚書》云:『無偏無黨,王
道蕩蕩。無黨無偏,王道平平。』又孔子稱『舉直錯諸枉,則民服』。今聖慮所尚,誠
足以極政教之源,盡至公之要,囊括區宇,化成天下。」太宗曰:「此直朕之所懷,豈
有與卿等言之而不行也?」
長樂公主,文德皇后所生也。貞觀六年將出降,敕所司資送,倍於長公主。魏徵奏
言:「昔漢明帝欲封其子,帝曰:『朕子豈得同於先帝子乎?可半楚、淮陽王。』前史
以為美談。天子姊妹為長公主,天子之女為公主,既加長字,良以尊於公主也,情雖有
殊,義無等別。若令公主之禮有過長公主,理恐不可,實願陛下思之。」太宗稱善。乃
以其言告後,後歎曰:「嘗聞陛下敬重魏徵,殊未知其故,而今聞其諫,乃能以義制人
主之情,真社稷臣矣!妾與陛下結髮為夫妻,曲蒙禮敬,情義深重,每將有言,必俟顏
色,尚不敢輕犯威嚴,況在臣下,情疏禮隔?故韓非謂之說難,東方朔稱其不易,良有
以也。忠言逆耳而利於行,有國有家者深所要急,納之則世治,杜之則政亂,誠願陛下
詳之,則天下幸甚!」因請遣中使繼帛五百匹,詣征宅以賜之。
刑部尚書張亮坐謀反下獄,詔令百官議之,多言亮當誅,惟殿中少監李道裕奏亮反
形未具,明其無罪。太宗既盛怒,竟殺之。俄而刑部侍郎有闕,令宰相妙擇其人,累奏
不可。太宗曰:「吾已得其人矣。往者李道裕議張亮云『反形未具』,可謂公平矣。當
時雖不用其言,至今追悔。」遂授道裕刑部侍郎。
貞觀初,太宗謂侍臣曰:「朕今孜孜求士,欲專心政道,聞有好人,則抽擢驅使。
而議者多稱『彼者皆宰臣親故』,但公等至公,行事勿避此言,便為形跡。古人『內舉
不避親,外舉不避仇』,而為舉得其真賢故也。但能舉用得才,雖是子弟及有仇嫌,不
得不舉。」
貞觀十一年,時屢有閹宦充外使,妄有奏,事發,太宗怒。魏徵進曰:「閹豎雖微,
狎近左右,時有言語,輕而易信,浸潤之譖,為患特深。今日之明,必無此慮,為子孫
教,不可不杜絕其源。」太宗曰:「非卿,朕安得聞此語?自今已後,充使宜停。」魏
征因上疏曰:
臣聞為人君者,在乎善善而惡惡,近君子而遠小人。善善明,則君子進矣;惡惡著,
則小人退矣。近君子,則朝無秕政;遠小人,則聽不私邪。小人非無小善,君子非無小
過。君子小過,蓋白玉之微瑕;小人小善,乃鉛刀之一割。鉛刀一割,良工之所不重,
小善不足以掩眾惡也;白玉微瑕,善賈之所不棄,小疵不足以妨大美也。善小人之小善,
謂之善善,惡君子之小過,謂之惡惡,此則蒿蘭同嗅,玉石不分,屈原所以沉江,卞和
所以泣血者也。既識玉石之分,又辨蒿蘭之臭,善善而不能進,惡惡而不能去,此郭氏
所以為墟,史魚所以遺恨也。
陛下聰明神武,天姿英睿,志存泛愛,引納多途,好善而不甚擇人,疾惡而未能遠
佞。又出言無隱,疾惡太深,聞人之善或未全信,聞人之惡以為必然。雖有獨見之明,
猶恐理或未盡。何則?君子揚人之善,小人訐人之惡,聞惡必信,則小人之道長矣,聞
善或疑,則君子之道消矣。為國家者,急於進君子而退小人,乃使君子道消,小人道長,
則君臣失序,上下否隔,亂亡不恤,將何以治乎?且世俗常人,心無遠慮,情在告訐,
好言朋黨。夫以善相成謂之同德,以惡相濟謂之朋黨,今則清濁共流,善惡無別,以告
訐為誠直,以同德為朋黨。以之為朋黨,則謂事無可信;以之為誠直,則謂言皆可取。
此君恩所以不結於下,臣忠所以不達於上。大臣不能辯正,小臣莫之敢論,遠近承風,
混然成俗,非國家之福,非為治之道。適足以長奸邪,亂視聽,使人君不知所信,臣下
不得相安。若不遠慮,深絕其源,則後患未之息也。今之幸而未敗者,由乎君有遠慮,
雖失之於始,必得之於終故也。若時逢少隳,往而不返,雖欲悔之,必無所及。既不可
以傳諸後嗣,復何以垂法將來?且夫進善黜惡,施於人者也;以古作鑒,施於己者也。
鑒貌在乎止水,鑒己在乎哲人。能以古之哲王鑒於己之行事,則貌之妍丑宛然在目,事
之善惡自得於心,無勞司過之史,不假芻蕘之議,巍巍之功日著,赫赫之名彌遠。為人
君者不可務乎?
臣聞道德之厚,莫尚於軒、唐,仁義之隆,莫彰於舜、禹。欲繼軒、唐之風,將追
舜、禹之跡,必鎮之以道德,弘之以仁義,舉善而任之,擇善而從之。不擇善任能,而
委之俗吏,既無遠度,必失大體。惟奉三尺之律,以繩四海之人,欲求垂拱無為,不可
得也。故聖哲君臨,移風易俗,不資嚴刑峻法,在仁義而已。故非仁無以廣施,非義無
以正身。惠下以仁,正身以義,則其政不嚴而理,其教不肅而成矣。然則仁義,理之本
也;刑罰,理之末也。為理之有刑罰,猶執御之有鞭策也,人皆從化,而刑罰無所施;
馬盡其力,則有鞭策無所用。由此言之,刑罰不可致理,亦已明矣。故《潛夫論》曰:
「人君之治莫大於道德教化也。民有性、有情、有化、有俗。情性者,心也,本也;化
俗者,行也,末也。是以上君撫世,先其本而後其末,順其心而履其行。心情苟正,則
奸慝無所生,邪意無所載矣。是故上聖無不務治民心,故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
使無訟乎?』道之以禮,務厚其性而明其情。民相愛,則無相傷害之意;動思義,則無
畜奸邪之心。若此,非律令之所理也,此乃教化之所致也。聖人甚尊德禮而卑刑罰,故
舜先敕契以敬敷五教,而後任咎繇以五刑也。凡立法者,非以司民短而誅過誤也,乃以
防奸惡而救禍患,檢淫邪而內正道。民蒙善化,則人有士君子之心;被惡政,則人有懷
奸亂之慮。故善化之養民,猶工之為曲豉也。六合之民,猶一蔭也,黔首之屬,猶豆麥
也,變化雲為,在將者耳!遭良吏,則懷忠信而履仁厚;遇惡吏,則懷奸邪而行淺薄。
忠厚積,則致太平;淺薄積,則致危亡。是以聖帝明王,皆敦德化而薄威刑也。德者,
所以循己也,威者,所以治人也。民之生也,猶鑠金在爐,方圓薄厚,隨溶制耳!是故
世之善惡,俗之薄厚,皆在於君。世之主誠能使六合之內、舉世之人,感忠厚之情而無
淺薄之惡,各奉公正之心,而無奸險之慮,則醇釅之俗,復見於茲矣。」後王雖未能遵,
專尚仁義,當慎刑恤典,哀敬無私,故管子曰:「聖君任法不任智,任公不任私。」故
王天下,理國家。
貞觀之初,志存公道,人有所犯,一一於法。縱臨時處斷或有輕重,但見臣下執論,
無不忻然受納。民知罪之無私,故甘心而不怨;臣下見言無忤,故盡力以效忠。頃年以
來,意漸深刻,雖開三面之網,而察見淵中之魚,取捨在於愛憎,輕重由乎喜怒。愛之
者,罪雖重而強為之辭;惡之者,過雖小而深探其意。法無定科,任情以輕重;人有執
論,疑之以阿偽。故受罰者無所控告,當官者莫敢正言。不服其心,但窮其口,欲加之
罪,其無辭乎!又五品已上有犯,悉令曹司聞奏。本欲察其情狀,有所哀矜;今乃曲求
小節,或重其罪,使人攻擊惟恨不深。事無重條,求之法外所加,十有六七,故頃年犯
者懼上聞,得付法司,以為多幸。告訐無已,窮理不息,君私於上,吏奸於下,求細過
而忘大體,行一罰而起眾奸,此乃背公平之道,乖泣辜之意,欲其人和訟息,不可得也。
故《體論》云:「夫淫泆盜竊,百姓之所惡也,我從而刑罰之,雖過乎當,百姓不
以我為暴者,公也。怨曠饑寒,亦百姓之所惡也,遁而陷之法,我從而寬宥之,百姓不
以我為偏者,公也。我之所重,百姓之所憎也;我之所輕,百姓之所憐也。是故賞輕而
勸善,刑省而禁奸。」由此言之,公之於法,無不可也,過輕亦可。私之於法,無可也,
過輕則縱奸,過重則傷善。聖人之於法也公矣,然猶懼其未也,而救之以化,此上古所
務也。後之理獄者則不然:未訊罪人,則先為之意,及其訊之,則驅而致之意,謂之能;
不探獄之所由,生為之分,而上求人主之微旨以為制,謂之忠。其當官也能,其事上也
忠,則名利隨而與之,驅而陷之,欲望道化之隆,亦難矣。
凡聽訟理獄,必原父子之親,立君臣之義,權輕重之序,測淺深之量。悉其聰明,
致其忠愛,疑則與眾共之。疑則從輕者,所以重之也,故舜命咎繇曰:汝作士,惟刑之
恤。」又復加之以三訊,眾所善,然後斷之。是以為法,參之人情。故《傳》曰:「小
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而世俗拘愚苛刻之吏,以為情也者取貨者也,立愛憎者
也,右親戚者也,陷怨仇者也。何世俗小吏之情,與夫古人之懸遠乎?有司以此情疑之
群吏,人主以此情疑之有司,是君臣上下通相疑也,欲其盡忠立節,難矣。
凡理獄之情,必本所犯之事以為主,不嚴訊,不旁求,不貴多端,以見聰明,故律
正其舉劾之法,參伍其辭,所以求實也,非所以飾實也,但當參伍明聽之耳,不使獄吏
鍛煉飾理成辭於手。孔子曰:「古之聽獄,求所以生之也;今之聽獄,求所以殺之也。」
故析言以破律,任案以成法,執左道以必加也。又《淮南子》曰:「灃水之深十仞,金
鐵在焉,則形見於外。非不深且清,而魚鱉莫之歸也。」故為上者以苛為察,以功為明,
以刻下為忠,以訐多為功,譬猶廣革,大則大矣,裂之道也。夫賞宜從重,罰宜從輕,
君居其厚,百王通制。刑之輕重,恩之厚薄,見思與見疾,其可同日言哉!且法,國之
權衡也,時之準繩也。權衡所以定輕重,准繩所以正曲直,今作法貴其寬平,罪人欲其
嚴酷,喜怒肆志,高下在心,是則捨准繩以正曲直,棄權衡而定輕重者也,不亦惑哉?
諸葛孔明,小國之相,猶曰:「吾心如秤,不能為人作輕重。」況萬乘之主,當可封之
日,而任心棄法,取怨於人乎!
又時有小事,不欲人聞,則暴作威怒,以弭謗議。若所為是也,聞於外其何傷?若
所以非也,雖掩之何益?故諺曰:「欲人不知,莫若不為;欲人不聞,莫若勿言。」為
之而欲人不知,言之而欲人不聞,此猶捕雀而掩目,盜鐘而掩耳者,只以取誚,將何益
乎?臣又聞之,無常亂之國,無不可理之民者。夫君之善惡由乎化之薄厚,故禹、湯以
之理,桀、紂以之亂;文、武以之安,幽、厲以之危。是以古之哲王,盡己而不以尤人,
求身而不以責下。故曰:「禹、湯罪己,其興也勃焉;桀、紂罪人,其亡也忽焉。」為
之無已,深乖惻隱之情,實啟奸邪之路。溫舒恨於曩日,臣亦欲惜不用,非所不聞也。
臣聞堯有敢諫之鼓,舜有誹謗之木,湯有司過之史,武有戒慎之銘。此則聽之於無形,
求之於未有,虛心以待下,庶下情之達上,上下無私,君臣合德者也。魏武帝云:「有
德之君樂聞逆耳之言。犯顏之諍,親忠臣,厚諫士,斥讒慝,遠佞人者,誠欲全身保國,
遠避滅亡者也。」凡百君子,膺期統運,縱未能上下無私,君臣合德,可不全身保國,
遠避滅亡乎?然自古聖哲之君,功成事立,未有不資同心,予違汝弼者也。
昔在貞觀之初,側身勵行,謙以受物。蓋聞善必改,時有小過,引納忠規,每聽直
言,喜形顏色。故凡在忠烈,鹹竭其辭。自頃年海內無虞,遠夷懾服,志意盈滿,事異
厥初。高談疾邪,而喜聞順旨之說;空論忠讜,而不悅逆耳之言。私嬖之徑漸開,至公
之道日塞,往來行路,鹹知之矣。邦之興衰,實由斯道。為人上者,可不勉乎?臣數年
以來,每奉明旨,深懼群臣莫肯盡言。臣切思之,自比來人或上書,事有得失,惟見述
其所短,未有稱其所長。又天居自高,龍鱗難犯,在於造次,不敢盡言,時有所陳,不
能盡意,更思重竭,其道無因。且所言當理,未必加於寵秩,意或乖忤,將有恥辱隨之,
莫能盡節,實由於此。雖左右近侍,朝夕階墀,事或犯顏,鹹懷顧望,況疏遠不接,將
何以極其忠款哉?又時或宣言云:「臣下見事,只可來道,何因所言,即望我用?」此
乃拒諫之辭,誠非納忠之意。何以言之?犯主嚴顏,獻可替否,所以成主之美,匡主之
過。若主聽則惑,事有不行,使其盡忠讜之言,竭股肱之力,猶恐臨時恐懼,莫肯效其
誠款。若如明詔所道,便是許其面從,而又責其盡言,進退將何所據?欲必使乎致諫,
在乎好之而已。故齊桓好服紫,而合境無異色;楚王好細腰,而後宮多餓死。夫以耳目
之玩,人猶死而不違,況聖明之君求忠正之士,千里斯應,信不為難。若徒有其言,而
內無其實,欲其必至,不可得也。
太宗手詔曰:
省前後諷諭,皆切至之意,固所望於卿也。朕昔在衡門,尚惟童幼,未漸師保之訓,
罕聞先達之言。值隋主分崩,萬邦塗炭,惵惵黔黎,庇身無所。朕自二九之年,有懷拯
溺,發憤投袂,便提干戈,蒙犯霜露,東西征伐,日不暇給,居無寧歲。降蒼昊之靈,
稟廟堂之略,義旗所指,觸向平夷。弱水、流沙,並通輶軒之使;被發左衽,皆為衣冠
之域。正朔所班,無遠不屆。及恭承寶歷,寅奉帝圖,垂拱無為,氛埃靖息,於茲十有
餘年,斯蓋股肱罄帷幄之謀,爪牙竭熊羆之力,協德同習,以致於此。自惟寡薄,厚享
斯休,每以撫大神器,憂深責重,常懼萬機多曠,四聰不達,戰戰兢兢,坐以待旦。詢
於公卿,以至隸皂,推以赤心。庶幾明賴,一動以鐘石;淳風至德,永傳於竹帛。克播
鴻名,常為稱首。朕以虛薄,多慚往代,若不任舟楫,豈得濟彼巨川?不藉鹽梅,安得
調夫五味?賜絹三百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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