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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誠信第十七

    貞觀初,有上書請去佞臣者,太宗謂曰:「朕之所任,皆以為賢,卿知佞者誰耶?」
對曰:「臣居草澤,不的知佞者,請陛下佯怒以試群臣,若能不畏雷霆,直言進諫,則
是正人,順情阿旨,則是佞人。」太宗謂封德彝曰:「流水清濁,在其源也。君者政源,
人庶猶水,君自為詐,欲臣下行直,是猶源濁而望水清,理不可得。朕常以魏武帝多詭
詐,深鄙其為人,如此,豈可堪為教令?」謂上書人曰:「朕欲使大信行於天下,不欲
以詐道訓俗,卿言雖善,朕所不取也。」
    貞觀十年,魏徵上疏曰:
    臣聞為國之基,必資於德禮,君之所保,惟在於誠信。誠信立則下無二心,德禮形
則遠人斯格。然則德禮誠信,國之大綱,在於君臣父子,不可斯須而廢也。故孔子曰:
「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又曰:「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文子曰:「同言
而信,信在言前;同令而行,誠在令外。」然而言而不信,言無信也;令而不從,令無
誠也。不信之言,無誠之令,為上則敗德,為下則危身,雖在顛沛之中,君子之所不為
也。
    自王道休明,十有餘載,威加海外,萬國來庭,倉廩日積,土地日廣,然而道德未
益厚,仁義未益博者,何哉?由乎待下之情未盡於誠信,雖有善始之勤,未睹克終之美
故也。昔貞觀之始,乃聞善驚歎,暨八九年間,猶悅以從諫。自茲厥後,漸惡直言,雖
或勉強有所容,非復曩時之豁如。謇諤之輩,稍避龍鱗;便佞之徒,肆其巧辯。謂同心
者為擅權,謂忠讜者為誹謗。謂之為朋黨,雖忠信而可疑;謂之為至公,雖矯偽而無咎。
強直者畏擅權之議,忠讜者慮誹謗之尤。正臣不得盡其言,大臣莫能與之爭。熒惑視聽,
郁於大道,妨政損德,其在此乎?故孔子曰「惡利口之覆邦家者」,蓋為此也。
    且君子小人,貌同心異。君子掩人之惡,揚人之善,臨難無苟免,殺身以成仁。小
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惟利之所在,危人自安。夫苟在危人,則何所不至?今欲將求
致治,必委之於君子;事有得失,或訪之於小人。其待君子也則敬而疏,遇小人也必輕
而狎。狎則言無不盡,疏則情不上通。是則毀譽在於小人,刑罰加於君子,實興喪之所
在,可不慎哉!此乃孫卿所謂「使智者謀之,與愚者論之,使修潔之士行之,與污鄙之
人疑之,欲其成功,可得乎哉?」夫中智之人,豈無小惠?然才非經國,慮不及遠,雖
竭力盡誠,猶未免於傾敗;況內懷奸利,承顏順旨,其為禍患,不亦深乎?夫立直木而
疑影之不直,雖竭精神,勞思慮,其不得亦已明矣。
    夫君能盡禮,臣得竭忠,必在於內外無私,上下相信。上不信,則無以使下,下不
信,則無以事上,信之為道大矣。昔齊桓公問於管仲曰:「吾欲使酒腐於爵,肉腐於俎,
得無害霸乎?」管仲曰:「此極非其善者,然亦無害於霸也。」桓公曰:「如何而害霸
乎?」管仲曰:「不能知人,害霸也;知而不能任,害霸也;任而不能信,害霸也;既
信而又使小人參之,害霸也。」晉中行穆伯攻鼓,經年而弗能下,饋間倫曰:「鼓之嗇
夫,間倫知之。請無疲士大夫,而鼓可得。」穆伯不應,左右曰:「不折一戟,不傷一
卒,而鼓可得,君奚為不取?」穆伯曰:「間倫之為人也,佞而不仁,若使間倫下之,
吾可以不賞之乎?若賞之,是賞佞人也。佞人得志,是使晉國之士捨仁而為佞。雖得鼓,
將何用之?」夫穆伯,列國之大夫,管仲,霸者之良佐,猶能慎於信任、遠避佞人也如
此,況乎為四海之大君,應千齡之上聖,而可使巍巍至德之盛,將有所間乎?
    若欲令君子小人是非不雜,必懷之以德,待之以信,厲之以義,節之以禮,然後善
善而惡惡,審罰而明賞。則小人絕其私佞,君子自強不息,無為之治,何遠之有?善善
而不能進,惡惡而不能去,罰不及於有罪,賞不加於有功,則危亡之期,或未可保,永
錫祚胤,將何望哉!
    太宗覽疏歎曰:「若不遇公,何由得聞此語!」
    太宗嘗謂長孫無忌等曰:「朕即位之初,有上書者非一,或言人主必須威權獨任,
不得委任群下;或欲耀兵振武,懾服四夷。惟有魏徵勸朕『偃革興文,布德施惠,中國
既安,遠人自服』。朕從此語,天下大寧,絕域君長,皆來朝貢,九夷重譯,相望於道。
凡此等事,皆魏徵之力也。朕任用豈不得人?」征拜謝曰:「陛下聖德自天,留心政術。
實以庸短,承受不暇,豈有益於聖明?」
    貞觀十七年,太宗謂侍臣曰:「《傳》稱『去食存信』,孔子曰:『民無信不立。』
昔項羽既入鹹陽,已制天下,向能力行仁信,誰奪耶?」房玄齡對曰:「仁、義、禮、
智、信,謂之五常,廢一不可。能勤行之,甚有裨益。殷紂狎侮五常,武王奪之;項氏
以無信為漢高祖所奪,誠如聖旨。」

    儉約第十八

    貞觀元年,太宗謂侍臣曰:「自古帝王凡有興造,必須貴順物情。昔大禹鑿九山,
通九江,用人力極廣,而無怨讟者,物情所欲,而眾所共有故也。秦始皇營建宮室,而
人多謗議者,為徇其私慾,不與眾共故也。朕今欲造一殿,材木已具,遠想秦皇之事,
遂不復作也。古人云:『不作無益害有益。』『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固知見可欲,
其心必亂矣。至如雕鏤器物,珠玉服玩,若恣其驕奢,則危亡之期可立待也。自王公以
下,第宅、車服、婚嫁、喪葬,准品秩不合服用者,宜一切禁斷。」由是二十年間,風
俗簡樸,衣無錦繡,財帛富饒,無饑寒之弊。
    貞觀二年,公卿奏曰:「依《禮》,季夏之月,可以居台榭。今夏暑未退,秋霖方
始,宮中卑濕,請營一閣以居之。」太宗曰:「朕有氣疾,豈宜下濕?若遂來請,糜費
良多。昔漢文將起露台,而惜十家之產,朕德不逮於漢帝,而所費過之,豈為人父母之
道也?」固請至於再三,竟不許。
    貞觀四年,太宗謂侍臣曰:「崇飾宮宇,游賞池台,帝王之所欲,百姓之所不欲。
帝王所欲者放逸,百姓所不欲者勞弊。孔子云:『有一言可以終身行之者,其恕乎!已
所不欲,勿施於人。』勞弊之事,誠不可施於百姓。朕尊為帝王,富有四海,每事由己,
誠能自節,若百姓不欲,必能順其情也。」魏徵曰:「陛下本憐百姓,每節己以順人。
臣聞『以欲從人者昌,以人樂己者亡。』隋煬帝志在無厭,惟好奢侈,所司每有供奉營
造,小不稱意,則有峻罰嚴刑。上之所好,下必有甚,競為無限,遂至滅亡。此非書籍
所傳,亦陛下目所親見。為其無道,故天命陛下代之。陛下若以為足,今日不啻足矣;
若以為不足,更萬倍過此,亦不足。」太宗曰:「公所奏對甚善。非公,朕安得聞此
言?」
    貞觀十六年,太宗謂侍臣曰:「朕近讀《劉聰傳》,聰將為劉後起□儀殿,廷尉陳
元達切諫,聰大怒,命斬之。劉後手疏啟請,辭情甚切,聰怒乃解,而甚愧之。人之讀
書,欲廣聞見以自益耳,朕見此事,可以為深誡。比者欲造一殿,仍構重閣,今於藍田
采木,並已備具,遠想聰事,斯作遂止。」
    貞觀十一年,詔曰:「朕聞死者終也,欲物之反真也;葬者藏也,欲令人之不得見
也。上古垂風,未聞於封樹;後世貽則,乃備於棺槨。譏僭侈者,非愛其厚費;美儉薄
者,實貴其無危。是以唐堯,聖帝也,谷林有通樹之說;秦穆,明君也,橐泉無丘隴之
處。仲尼,孝子也,防墓不墳;延陵,慈父也,嬴、博可隱。斯皆懷無窮之慮,成獨決
之明,乃便體於九泉,非徇名於百代也。洎乎闔閭違禮,珠玉為鳧雁;始皇無度,水銀
為江海;季孫擅魯,斂以璵璠;桓魋專宋,葬以石槨,莫不因多藏以速禍,由有利而招
辱。玄廬既發,致焚如於夜台;黃腸再開,同暴骸於中野。詳思曩事,豈不悲哉?由此
觀之,奢侈者可以為戒,節儉者可以為師矣。朕居四海之尊,承百王之弊,未明思化,
中宵戰惕。雖送往之典詳諸儀制,失禮之禁著在刑書,而勳戚之家多流遁於習俗,閭閻
之內或侈靡而傷風,以厚葬為奉終,以高墳為行孝,遂使衣衾棺槨極雕刻之華,靈輀冥
器窮金玉之飾。富者越法度以相尚,貧者破資產而不逮,徒傷教義,無益泉壤,為害既
深,宜為懲革。其王公以下,爰及黎庶,自今以後,送葬之具有不依令式者,仰州府縣
官明加檢察,隨狀科罪。在京五品以上及勳戚家,仍錄奏聞。」
    岑文本為中書令,宅卑濕,無帷帳之飾。有勸其營產業者,文本歎曰:「吾本漢南
一布衣耳,竟無汗馬之勞,徒以文墨致位中書令,斯亦極矣。荷俸祿之重,為懼已多,
更得言產業乎?」言者歎息而退。
    戶部尚書戴冑卒,太宗以其居宅弊陋,祭享無所,令有司特為之造廟。
    溫彥博為尚書右僕射,家貧無正寢,及薨,殯於旁室。太宗聞而嗟歎,遽命所司為
造,當厚加賻贈。
    魏徵宅內,先無正堂。及遇疾,太宗時欲造小殿,而輟其材為征營構,五日而就。
遣中使□素褥布被而賜之,以遂其所尚。

    謙讓第十九

    貞觀二年,太宗謂侍臣曰:「人言作天子則得自尊崇,無所畏懼,朕則以為正合自
守謙恭,常懷畏懼。昔舜誡禹曰:『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
汝爭功。』又《易》曰:『人道惡盈而好謙。』凡為天子,若惟自尊崇,不守謙恭者,
在身倘有不是之事,誰肯犯顏諫奏?朕每思出一言,行一事,必上畏皇天,下懼群臣。
天高聽卑,何得不畏?群公卿士,皆見瞻仰,何得不懼?以此思之,但知常謙常懼,猶
恐不稱天心及百姓意也。」魏徵曰:「古人云:『靡不有初,鮮克有終。』願陛下守此
常謙常懼之道,日慎一日,則宗社永固,無傾覆矣。唐、虞所以太平,實用此法。」
    貞觀三年,太宗問給事中孔穎達曰:「《論語》云:『以能問於不能,以多問於寡,
有若無,實若虛。』何謂也?」穎達對曰:「聖人設教,欲人謙光。己雖有能,不自矜
大,仍就不能之人求訪能事。己之才藝雖多,猶病以為少,仍就寡少之人更求所益。己
之雖有,其狀若無,己之雖實,其容若虛。非惟匹庶,帝王之德,亦當如此。夫帝王內
蘊神明,外須玄默,使深不可知。故《易》稱『以蒙養正;以明夷蒞眾』。若其位居尊
極,炫耀聰明,以才陵人,飾非拒諫,則上下情隔,君臣道乖。自古滅亡,莫不由此
也。」太宗曰:「《易》云:『勞謙,君子有終,吉。』誠如卿言。」詔賜物二百段。
    河間王孝恭,武德初封為趙郡王,累授東南道行台尚書左僕射。孝恭既討平蕭銑、
輔公祏,遂領江、淮及嶺南、北,皆統攝之。專制一方,威名甚著,累遷禮部尚書。孝
恭性惟退讓,無驕矜自伐之色。時有特進江夏王道宗,尤以將略馳名,兼好學,敬慕賢
士,動修禮讓,太宗並加親待。諸宗室中,惟孝恭、道宗莫與為比,一代宗英雲。

    仁惻第二十

    貞觀初,太宗謂侍臣曰:「婦人幽閉深宮,情實可愍。隋氏末年,求采無已,至於
離宮別館,非幸御之所,多聚宮人。此皆竭人財力,朕所不取。且灑掃之餘,更何所用?
今將出之,任求伉儷,非獨以省費,兼以息人,亦各得遂其情性。」於是後宮及掖庭前
後所出三千餘人。
    貞觀二年,關中旱,大饑。太宗謂侍臣曰:「水旱不調,皆為人君失德。朕德之不
修,天當責朕,百姓何罪,而多遭困窮!聞有鬻男女者,朕甚愍焉。」乃遣御史大夫杜
淹巡檢,出御府金寶贖之,還其父母。
    貞觀七年,襄州都督張公謹卒。太宗聞而嗟悼,出次發哀。有司奏言:「准陰陽書
云:『日在辰,不可哭泣。』此亦流俗所忌。」太宗曰:「君臣之義,同於父子,情發
於中,安避辰日?」遂哭之。
    貞觀十九年,太宗征高麗,次定州,有兵士到者,帝御州城北門樓撫慰之。有從卒
一人病,不能進。詔至床前,問其所苦,仍敕州縣醫療之。是以將士莫不欣然願從。及
大軍回次柳城,詔集前後戰亡人骸骨,設太牢致祭,親臨,哭之盡哀,軍人無不灑泣。
兵士觀祭者,歸家以言,其父母曰:「吾兒之喪,天子哭之,死無所恨。」太宗征遼東,
攻白巖城,右衛大將軍李思摩為流矢所中,帝親為吮血,將士莫不感勵。

    慎所好第二十一

    貞觀二年,太宗謂侍臣曰:「古人云『君猶器也,人猶水也,方圓在於器,不在於
水。』故堯、舜率天下以仁,而人從之;桀、紂率天下以暴,而人從之。下之所行,皆
從上之所好。至如梁武帝父子志尚浮華,惟好釋氏、老氏之教;武帝末年,頻幸同泰寺,
親講佛經,百寮皆大冠高履,乘車扈從,終日談論苦空,未嘗以軍國典章為意。及侯景
率兵向闕,尚書郎以下,多不解乘馬,狼狽步走,死者相繼於道路。武帝及簡文卒被侯
景幽逼而死。孝元帝在於江陵,為萬紐於謹所圍,帝猶講《老子》不輟,百寮皆戎服以
聽。俄而城陷,君臣俱被囚摯。庾信亦歎其如此,及作《哀江南賦》,乃云:『宰衡以
干戈為兒戲,縉紳以清談為廟略。』此事亦足為鑒戒。朕今所好者,惟在堯、舜之道,
周、孔之教,以為如鳥有翼,如魚依水,失之必死,不可暫無耳。」
    貞觀二年,太宗謂侍臣曰:「神仙事本是虛妄,空有其名。秦始皇非分愛好,為方
士所詐,乃遣童男童女數千人,隨其入海求神仙。方士避秦苛虐,因留不歸,始皇猶海
側踟躕以待之,還至沙丘而死。漢武帝為求神仙,乃將女嫁道術之人,事既無驗,便行
誅戮。據此二事,神仙不煩妄求也。」
    貞觀四年,太宗曰:「隋煬帝性好猜防,專信邪道,大忌胡人,乃至謂胡床為交床,
胡瓜為黃瓜,築長城以避胡。終被宇文化及使令狐行達殺之。又誅戮李金才,及諸李殆
盡,卒何所益?且君天下者,惟須正身修德而已,此外虛事,不足在懷。」
    貞觀七年,工部尚書段綸奏進巧人楊思齊至。太宗令試,綸遣造傀儡戲具。太宗謂
綸曰:「所進巧匠,將供國事,卿令先造此物,是豈百工相戒無作奇巧之意耶?」乃詔
削綸階級,並禁斷此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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