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講
    一、人類的本能活動
    二、獲得性本能
    三、先天本能
    四、實踐、模仿和遺傳
    五、動物本能與人類本能的關係

                    一

    正如前面提及的那樣,通過本能活動,我們了解了有目的的(purposive)、不隨
意的(involuntary)、半衝動的(half impulsive)和半反射的(half reflex)一些
情況。在這個意義上說,人類的許多活動可以歸入這種本能活動的類別之下,對此不可
能有任何疑問。
    我們笑和哭,我們在不受我們的願望或知識的支配下,甚至在違背我們的願望或知
識的情況下作出最為複雜的模仿動作(mimetic movements)。我們的大多數活動是由
情緒(emotion)決定的,意志(volition)通常在活動的節制或抑制中表現它自己。
意志為活動確定明確的方向,意志的執行則留給了本能。當我們步行時,一般說來,是
意志規定了路線,但是我們卻本能地一步接著一步地走。許多活動,開始時需要實踐和
意志努力,但是,一俟它們變得熟悉時,幾乎可以在專門的本能控制下實施。例如,正
在學習寫字的兒童可能吃力地抄寫每一個筆順和筆畫;老練的作家只需具有寫出某個特
定單詞的意圖,這個單詞便會顯現在他面前的紙上。初學鋼琴者必須費力地注意每個音
符,以便找到每個合適的琴鍵;熟練的鋼琴演奏家卻能機械地將印刷符號轉化為彈奏鋼
琴的活動。任何一種變得習慣化的活動都是本能地形成的。當然,意志的衝動肯定在一
開始就出現了。不過,其效應卻延伸至整個活動,每一種特定的活動毋須努力和知識便
會發生。整個活動系列一旦發生,便會像反射一樣,以同樣的無意識確定性和目的性而
進行到底。童年早期的隨意運動是不確定的和不熟練的,實踐還沒有時間把這些隨意運
動轉變成本能的活動。這種情況對於成人來說同樣也是正確的,無論何時,只要他想實
施某種尚未習慣的運動,儘管性質上是簡單的運動,也需要時間和實踐把它轉化成本能
的活動。運動的精確和優美,不是依靠意志的堅定,而是依靠本能的確定性。
    這種從隨意活動向本能活動的轉化受到環境影響的極大推動。從生命的第一天起,
我們便處於同伴的包圍之中,並對他們的行為進行模仿。這些模仿活動就其特徵而言是
本能的,一俟兒童的意識從其沉睡的被動性中被喚起,它便開始感知他人情緒的表達,
並通過相應衝動的類似情緒對他人的情緒表達作出反應。借助不斷的模仿,兒童開始學
習語言,學習周圍人群所講的語言,這是一種衝動,而不是一種隨意活動。甚至,對兒
童語言來說,詞的形成也不是像通常錯誤地認為的那樣由兒童自己發明的,而是借助於
環境——借助於保姆和母親的言語,她們在與孩子進行交流的過程中,使她們的言語適
應於兒童心理發展的水平和清晰發音的能力。對她們來說,特定的兒語的形成和模仿發
音在某種程度上是一種有目的的創造,對於其中的大部分來說,這種適應和模仿本身是
本能性的。由環境和例子所提示的隨意活動和本能活動,從生命開始到結束,在人的行
為中不斷交叉。如果把來自個人選擇和智力反映的活動總和置於天平的一端,把來自本
能和模仿的活動總和置於另一端,那麼,幾乎毫無疑問,天平會斜向本能的一端。假設
有一只鳥對動物學調查產生了興趣,那麼,它可能會認為人類的本能是所有生物中間最
豐富的。人類和鳥類一樣,都具有婚姻生活的本能;人類像狐狸一樣,對子女進行教育;
人類像海狸一樣具有建造房子的衝動;還具有像蜜蜂一樣的習俗去建立國家並開闢殖民
地;同時,人類還與螞蟻一樣,喜好戰爭、奴役和馴養有用的動物。
    確實,這裡存在著巨大的差別。對人類來說,所有這些本能,至少就歷史過程中這
些本能所采取的形式而言,都是不斷的智力發展的結果,這在動物中間是找不到蛛絲馬
跡的。此外,由於以下事實,還築起巨大的鴻溝,即在一般的生活標準範圍內,個人意
志在決定他對這些生活標準的特定遵奉方面具有寬敞的空間。再者,如果把整個人類行
為分成兩大部分,即隨意活動和不隨意活動,那麼就我們大多數人而言,對於構成人類
普遍標準的那些活動的主要刺激不是反射和自由意志(free-will),而是對我們毗鄰
的本能模仿。通常只有在生活的一般標準必須用於特定的情形中時,反射和意志才開始
起作用。個體如何建造自己的房屋,或者他住在何處,對他個人來說可能是一個長期考
慮的問題。但是,一般說來,建造房屋和尋找庇護所在人類看來是自然而正確的事情,
正像蜜蜂建造六角形的巢室一樣,在蜜蜂看來也是自然而正確的事情。甚至像對自己的
生活進行特定安排的問題,對文明人來說是如此重要,但它卻很少引起野蠻人的煩惱。
野蠻人像他的夥伴那樣蓋起茅屋、支起帳篷,而且像他的祖先那樣從事這些活動。所以,
人類生活浸透了本能活動,然而,這些活動部分地是由智力和意志決定的。至於各種形
式的心理條件作用,都是一些混合的過程。幾乎不會發生這樣的情況,即一個意識事實
可以完全歸入由心理抽像建立起來的任何一種類別。像一般的心理生活那樣,它是由各
種組成成分混合而成的。

                    二

    就我們所能闡釋的而言,在個體生活期間以此方式發展起來的本能,以及在缺乏明
確的個體影響下可能得不到發展的本能,可以稱作獲得性本能(acquired instincts)。
你們可以從已經講過的那些內容中看到,所有這些本能——從熟練的鋼琴家的本能性手
指運動到建造庇護所的本能,和為了抗寒而穿衣服的本能——都取決於兩種條件,一種
是生理的,另一種是心理的。前者存在於我們的神經組織的特性之中,這種神經組織使
複雜的隨意運動逐步機械化;後者存在於模仿衝動的動作之中,對於生活在任何一種社
會裡的動物來說,這也許是很自然的,但是在人類身上,它尤其有力。這種衝動本身是
一種本能,模仿運動通常是衝動性的,而非隨意的。但是,與此同時,它也是其他許多
本能的源泉,特別是那些在發展方面受到一種社會生活方式推動的本能。就嚴格意義上
的獲得性本能而言——在個體生活中作為個體實踐的結果而發展起來的本能,例如熟練
的鋼琴家的本能運動——第一種條件將是有效的,即使第二種條件不存在,這是由此評
論得出的必然推論。這些純粹是生理實踐問題,因此不難理解這些運動可能會變得反射
性。差不多適合於這種特定情形的假設將是我們上面回顧過的關於本能解釋的第四種解
釋——也就是說從智力轉化為反射活動。我之所以說「差不多」,是因為「智力活動」
的表述在目前的例子中是不容許的,比起我們已經討論過的其他上下文來,「智力活動」
的表述是不可以采納的。在大多數情形裡,並不涉及智力活動,而是僅僅涉及聯想。而
且,在任何一種情形裡,智力活動在能夠被機械化之前肯定已還原為聯想。例如,鋼琴
演奏者必須首先在印製的音符和觸覺運動之間形成一種穩定的聯想。但是,這種聯想逐
漸擺脫意識的檢驗,而運動的相互聯結成為純機械化的了。
    第二種條件的運作,也即朝向模仿的心理衝動,可在社會本能(social instincts)
的情形中見到——往往與生理因素相結合。紮根於模仿衝動的事實是這樣的——通常,
產生自心理動機的任何一種活動在同一物種的全體個體中激起一種情緒,這種情緒類似
於代理人本身體驗的情緒。情緒的相似性意味著它的外部表達的相似性。因此模仿衝動
的最簡單表現將在不同形式的狂暴情緒表達中達到。例如,一位演說家的充滿激情的手
勢將會在聽眾的不隨意運動中得到反映。當我們注視一張悲戚的臉龐時,我們自己的容
貌就會承擔一種投射,以保持與那張悲戚的臉部表情同步。在所有這些情形裡,模仿運
動純粹是本能的。另一方面,如果呈現的陌生情形使我們喚起一種意志活動,則本能反
應就會轉化成某種較為簡單的活動形式。這種情況可在一切人類的社會本能中見到,在
那裡,本能的範圍與習俗的範圍相連接。這裡所說的現象是一種混合和複雜的現象,以
至於它們的本能要素(instinctiveelement)通常被完全忽略了。

                    三

    與這些獲得性人類本能相區別的是其他一些本能,它們是先天的(connate)。這
些先天的本能,在人類方面,由於文明和教育,比起其他動物來也許已有變更,不過,
它們對於最為重要的生機功能的起源來說是必不可少的。尤其存在兩種基本的機體性質
的本能——性衝動和營養衝動——它們像先天的本能那樣,在人類身上保持不變。對先
天本能的情況進行調查一般說來是特別困難的。當然,從人類的意識事實出發進行調查,
似乎有著許多的理由,因為它提供了直接可得的觀察材料。
    那麼,先天的本能是否來自先天的觀念?或者說,它們是否有賴於智力過程呢?你
們將會立即看到,如果人類對這些假設的系統闡述不予考慮的話,那麼這些假設便不可
能建立起來。或者模仿的衝動是否以這樣或那樣的方式成為這些假設中的一個構成因素,
就像在獲得性社會本能的情形中那樣呢?對於這個問題,我們也會予以否定的回答,而
毋須贅言。那麼,我們是否把這些原始的本能表現看作與機械的隨意活動相似的某種東
西呢?當然,如果你觀察一只新生動物的最初吮吸動作,也就是通過實際吮吸乳汁來滿
足其饑餓之前出現的那些吮吸動作,你將對「反射」這個術語不會持很多的反對意見。
但是,人們仍然不可能假設這些反射以類似的方式起源於實踐引起的機械活動(譬如說
鋼琴家的那些活動)。不!只要我們把自己限於個體生活的圈子裡,那麼,它們是原始
的而非獲得的便不會有任何問題了。因此,我們似乎找到了一種例外的情況去支持這種
反射理論,該理論在其他地方已被證明是完全站不住腳的。
    但是,我們不必過於匆忙地去確定它的有利方面;我們必須進行觀察,借助觀察去
加以駁斥或證實。反射理論假設新生動物的吮吸動作不僅是不隨意的(involuntary),
而且是無意識的(unconscious)。像一般的反射運動那樣,它們在性質上純粹是生理
性的,它們表明完全缺乏心理動機。現在,儘管這樣一種假設在研討會上可能顯得十分
合理,但是對於一名真正看到過饑餓嬰兒的運動的人來說,幾乎是一種得不到支持的理
論。每種容貌和每種姿勢都預示著存在不愉快的情感。從嬰兒的啼哭和運動中可以充分
理解這樣一種模糊的抱怨:「我餓了。」這時給予嬰兒任何一種可以吮吸的東西,例如
一只手指或枕頭的一角,於是嬰兒的一切運動都停止了。吮吸,而且只有吮吸,成為此
時此刻的全部行為。當然,毋須多長時間,不安分的情況又會重新恢復,只有滿足了饑
餓感才能最終予以克服。
    把所有這些說成是純粹的生理反射問題是完全不可能的。如果情緒表達具有任何一
種意義的話,那麼嬰兒的運動只能被解釋為心理的條件活動,也就是衝動的表現。毫無
疑問,我們一定會假設,在這些最初的衝動運動中不存在觀念(衝動指向該觀念的目的)
的陰影。對於情緒表達和衝動表達的起源來說,那是根本沒有必要的。感覺與依附於感
覺的情感是適合於這一結果的。它們在饑餓感中被提供(這種饑餓感是由生理決定的),
並且與不愉快的感覺聯繫著。
    與此同時,在該效應中,有一個部分是這些原因不足以解釋的——正是這種現象為
這些衝動的活動提供了它們的有目的的特徵,並使它們有可能達到它們的目的——那就
是嘴唇的吮吸運動,這種運動一般並不具有不愉快情緒的特徵。我們把這種現象視作一
種特殊的情緒表達,它在人類嬰兒身上與具有強烈色彩的饑餓感不可分割地聯繫在一起。
如果這種運動是一種表達,那麼它的目的性便成為可以理解的了。當表達的運動成為個
體情緒表達的手段時,它們的一般性質,尤其是產生自發展過程的目的性特徵,便延伸
到了個體以外。它們的生理條件是遺傳的,或者說,是在早先的世代歷程中獲得的,可
以追溯至無限的過去。這就向我們表明了包含在反射理論中的一點兒真理。新生兒的吮
吸運動是反射,在這個意義上,其中的表達運動一般說來也是反射。它們的目的性,像
反射的目的性那樣,是由於種族進化過程中獲得的一種組織,而非個體進化過程中獲得
的一種組織。但是,它們與反射本身的區別在於,它們伴隨著心中的情緒,它們的操作
受這些情緒的調節。正是這兩種特徵的結合構成了「先天衝動」的特性。它介於反射和
獲得性衝動活動之間。與前者有關的是,它的最終基礎是生理的,而與後者有關的是,
它直接產生自心理的條件,只要予以干預,便可改變其原先的特徵。

                    四

    如果我們對所有那些與本能有關的人類行為現象進行調查的話,我們便會看到,本
能活動的最簡單條件可在個體實踐的結果中找到。這裡,活動僅僅表示生理組織的一種
傾向,該傾向是由過去經常重複的運動所誘導的。一種明確的複雜活動的操作和它與適
當的感官刺激的聯結已經越來越成為一種過程,直到最後它們變得完全機械化為止。其
次是獲得的社會本能,它們的條件隨著社會情緒和相應的模仿活動的發展而複雜起來。
最後,先天的本能使我們假設生理組織的傾向加上與此相關的複雜運動的機械化,如果
通過若干世代的誘導,便會留下持久的生理效應,它們對一切個體來說均是共同的。所
以,某些衝動的運動,也就是促進生命基本需要的衝動運動,表現出反射的形式。它們
可能為新的發展構築起點,通過這些新的發展,衝動能在特定的個體身上達到一定程度
的完善。
    「實踐」和「習慣」的效應只能是由於刺激的後效(after-ef-fects),也即我們
在解釋本能活動時所假設的那種後效。由於本能的表現是典型的「習俗的」或「習慣的」
活動,因此把它們歸於一般的實踐定律是無需證明的。該定律的內容如下:一種隨意活
動越是經常地得到重複,它便越易實施,它的組成成分越是傾向於表現出反射的形式
(如果它是一種複雜活動的話),也就是說,這些組成成分本身已經置於一系列聯結的
運動之中,一旦為某種適當的刺激所啟動,它們就會機械地反應下去。
    有關這一定律的系統闡述立即向我們表明它的基礎必定是生理的。實踐過程所達到
的目標只是運動的機械化,這些運動原先有賴於心理的前提。所有這些意味著神經系統
的機械改變(也就是生理改變)是整個問題的基礎。由於我們對於神經過程的真正性質
一無所知,因此,當我們發現這些變化的物理特徵和化學特徵仍然不為人們所知時無需
感到驚奇。儘管我們對它們的情況一無所知,但我們至少可以肯定它們是存在的,實踐
結果的證據不能被認為是有問題的。對於人體的任何一種運動來說,幾乎都可以通過連
續的實踐和重複而還原為機械的肯定性,這種機械的肯定性如此完整,以至於它能像對
某些感官刺激作出必要的反應那樣進行操作,甚至毋須任何一種意圖的參與,儘管這樣
做是困難的。關於通過實踐而發生的複雜活動的機械化的例子,經常發生在「心不在焉」
的人們的行為中。在不適合從事某種活動的時候去開始一種習慣活動,已經成為人們的
共同體驗——刺激是由某種熟悉的印象提供的。我們可能過家門而不人,或者經過我們
的工作單位而不人,但卻突然發現我們已經機械地走在通常所走的路線上,並進入了我
們根本不想進入的建築物。下面的例子也頗能說明問題:幾年前,我專注於青蛙的某種
生理實驗,為此,每只青蛙都要進行相當複雜的手術。一天,我恰巧拿起一只青蛙想進
行一項不太相同的實驗。可結果,我驚訝地發現我沒有做我打算做的那種實驗,而是仍
然做了往常習慣的手術。現在,我們肯定不能把這種活動視作純粹的反射。這些印象不
僅是生理刺激,而且也是心理動機。但是,對它們的反應都是衝動的:熟悉的視覺印象
喚起了與此聯繫著的感覺、情感和運動。然而,運動不可能以那種方式變成本能的,除
非運動的連續性已經徹底地在生理上實踐過。這種實踐的規模越大,對我們正在從事的
事情的有意識實施的阻抑便越有效。
    因此,存在一些十分不同的經驗,它們使實踐的生理效應擺脫了懷疑的陰影。但是,
仍然有另一種證據表明它們存在於神經要素的功能特徵之中。如果你用一種刺激去激發
運動神經(這種刺激十分微弱,以至於只能引起依附於運動神經的肌肉收縮),如果你
間歇地使用這一刺激,其程度足以避免因疲勞而衰竭,那麼你便會發現(尤其當神經處
於良好狀態時),肌肉的收縮在數量上逐漸增加。這種因刺激而引起的興奮的增加,可
以在與脊髓聯結的感覺神經受到刺激後產生的反射運動中充分觀察到——假定這種實驗
始終在排除疲勞的逆向影響下進行。但是,興奮增加所依賴的神經要素中的分子變化,
正如我們上面所說的那樣,仍然不為人們所知曉。然而,我們可以通過因重複而促進一
種運動的若干例子來說明這一問題。例如,當馬車的輪子繞著車軸旋轉時,原來粗糙的
輪子表面漸漸磨光,摩擦的阻力也隨之消失。你們也都知道,如果你們經常給手錶上發
條的話,它便會運轉得更好些,如此等等。同樣,我們可以假設,重複促進了神經要素
的作用,因為它排除了一切形式的障礙和阻抑。現在,一種複雜的肌肉運動由一組明確
排列的簡單運動所組成,每種簡單運動均依賴某種基本的興奮過程。在這樣的系列中,
每個先行的興奮力繼後的興奮充當著適當的刺激。這就意味著,實踐的效應不僅在於促
進複雜過程中每個特定的組成成分,而且也在於促進構成複雜過程各個基本運動的明確
結合。
    你們可以容易地看到,這一實踐定律為我們的超出本能活動之範圍的心理生活提供
了物質基礎,不僅某些運動的結合,而且一般說來感覺和觀念的聯想,都因實踐而變得
穩定。接近聯想和相似聯想(contiguity and similarity associations)也對其影響
作了見證。前者與感官中樞某些興奮過程的習慣直接相關,其效應是在同樣的印象得到
重複時促進感覺的發生;後者則有賴於我們的習慣與同時興奮或相繼興奮的特殊聯結。
也就是說,根據這一觀點,本能似乎是聯想向運動範圍的延伸。
    這些實踐定律足以對獲得性本能進行解釋。先天本能的發生使得附帶的假設成為必
要。我們必須假設,神經要素經歷的生理變化可以由父代傳給子代。嗣後的世代因此將
在兩個方面受到影響:由於神經系統的先天傾向,他們將從一開始便易於獲得與某些復
雜運動的相似性;由於明確而又清楚地標志的特定的神經傾向,它們將以機械肯定性的
反射運動對特定的刺激作出反應。如果確有任何進化連續性的話,那麼對獲得性傾向之
遺傳的假設便是不可避免的。我們可能僅僅對這種遺傳的程度存在懷疑,我們無法對事
實本身提出質疑。特別是人類嬰兒的遺傳性反射,它們對其營養本能的發展來說如此重
要,以至於這些反射屬於原始傾向的組成成分(這種原始的傾向可以追溯至種族發展的
起點)。但是,更多的個體天賦——某些天資的可遺傳性是毫無疑問的——看來也為下
面的觀點提供了可能性,即傾向的傳播發生著,至少在某些範圍內發生著。然而,這種
傾向並非任何長久發展的產物,也許可以被視作有利於新功能實踐的傾向,而不是有利
於現成的反射弧系統(sysems ofreflex arcs)的傾向。在更為特定的天賦遺傳中,聯
想的傾向和本能的方向完全一致,這一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一種先天的才能,尤其
是如果它的實施範圍是內部的而不是外部的,至少有賴於形成某些聯想聯結的傾向,正
如有賴於某些複雜的運動形式的熟練性一樣。但是,在每一情形裡,必須牢記的一點是,
這種傾向(disposition)是天生的,而非實際的功能能力(functional capability)
是天生的。每一種本能活動,不管多麼原始——例如嬰兒的進食——必須在某種程度上
由個體重新獲得。因此,為了實現天生的才能(在這些天生的才能的背後只有很短的發
展時期),就需要更多的實踐。運動的準備狀態和觀念聯結的多面性是先天傾向的希望
所在,這種希望的實現在生命中出現較晚。觀念不可能比複雜的意志活動得到更多的遺
傳。天才和本能一樣都是潛在的,直到外部刺激將它們召喚到實際生活中為止。

                    五

    我們已經回顧了人類本能之起源的條件。那麼,這一問題如何與動物王國呈現的相
似現象作類比呢?它們是否可從同樣的條件中推導出來(也許不同的數量涉及不同的因
素)?或者,我們是否必須尋找另外一些特定的解釋性理由?
    儘管動物的本能表現和人類的本能表現存在差異,但是它們之間的基本相似性卻是
不容懷疑的。第一個問題可作肯定回答,第二個問題須作否定回答,儘管這種否定不可
能是絕對的。對人類的生活條件而言,某些影響傾向於消失,而且可以相應地不予考慮,
但是這些影響在動物生活中卻具有相當大的重要性。為了了解這一觀點的必要性,我們
只需看一下動物(例如一條毛蟲)的本能,這種本能不僅為毛蟲本身提供了條件,而且
還為幼體提供了條件,甚至還為成蟲階段提供了條件,對此,用不著借鑒其他動物的例
子,或它自身任何一種先前的經驗。我們的解釋所采用的原理是否適用於這一解釋呢?
——也就是說,生活在石榴中的一條毛蟲,在其變形以前從石榴中開出一條路來,然後
用絲將開口處與附近的樹枝粘在一起,以便在它完成變形以後不致掉到地上。許多類似
的例於在達爾文(Darwin)的遺作中得到引用,羅馬尼斯(Romaness)在其著作《動物
的心理演化》(Mental Evolution in Animels)中附上了這些關於本能的論文。帝娥
(the emperor moth)的例子也屬於這一類,我們曾用該例子反對唯理論的假設
(intellectualistic hypothesis)(見第二十六講)。這些都是先天的本能,因此,
在我們自己的經驗中,與此最為接近的類比可由饑餓嬰兒的吮吸活動來提供。這些例子
十分簡單,涉及到隨時準備好的反射機制。我們能否談論一些複雜的動物活動(它們在
不同的物種中竟如此奇妙地符合特定的生活條件)呢?而且,即使同意這種可能性,則
物種的先前生活史又如何使我們解釋特定反射機制的起源呢?
    由於我們不了解這種生活史的詳情,所以我們必須放棄對本能作出真正的遺傳學解
釋的任何試圖。我們所能做的一切是:首先,檢驗反射起源的可能性,它不僅僅涉及運
動和刺激之間一種明確的和不變的協作,而且涉及隨著特定條件的變化而可能改變的協
作;其次,探討「反射」這個術語是否真能用於所陳述的事實。現在的事實是,無腦動
物仍能表現出隨著特定的條件而變化的那些反射。一只青蛙除了視葉(optic lobes)
以外,大腦的其余部分均被切除,可它不僅在皮膚受到刺激時試圖逃脫,而且還能避開
前進途中的障礙物。在其他一些方面,它的行動仍然具有反射的一切特徵。現在,讓我
們把這一例子用於目前的情形之中。毫無疑問,變異隨著特定的條件而發生,理由在於
(正如我們前述的討論所表明的那樣),像饑餓嬰兒的運動那樣的運動並非純粹反射的,
而是情緒的表達——這種表達以神經中樞內先前形成的目的性聯結為中介。因此,儘管
像毛蟲那樣的動物,其本能活動乍一看顯得有點奇怪,但它與人類嬰兒的活動只有程度
上的差別,對於人類嬰兒的活動來說,我們發現要想作出解釋是比較容易的。
    還有一點需要進一步解釋。迄今為止,借助人類經驗的事實,我們已經用下列方式
在先天性本能和獲得性本能之間的差異上架起了橋樑。我們已經假設,父親能夠將他自
己生活中通過實踐獲得的生理傾向傳給兒子,而且,在世代的歷程中,這些遺傳的傾向
通過累積而得到加強並變得明確起來。但是,能否由此構想任何一種特定的生活史,在
這種生活史中充斥各種傾向,並最終能產生像毛蟲的本能活動,帝娥的本能活動,甚至
候鳥的本能活動(它們在沒有教導或先例的情況下在冬天飛向南方)那樣的一系列如此
複雜的本能活動呢?當然,我們在這裡無法用富有實踐經驗的鋼琴家進行類比。但是,
它是否可以實際上用於人類的先天本能呢?它們是否意味著,除了意志活動外,還是一
種存在於外部生活條件中的強制力量呢?我們不知道從何時起營養功能在人類中得到了
發展,除了結構演化的事實允許功能的推斷外。但是,人類的一般心理屬性使我們十分
確定地假設,習慣的早期發展和鞏固是在外部環境的聯合作用和永恆影響下發生的,是
在產生自情感的隨意活動的聯合作用和永恆影響下發生的。
    ①關於各種動物本能的
描述,請參見G.H施奈德(G.H.Schneider)著《竊葉蟻的意志》(Der thierische
wille)(1880年)。就同樣的題目而言,與如此眾多的著作不一樣,推薦該著作是因
為它對觀察到的事實提供了不偏不倚和正確的解釋。
    這使我們導向這樣一種原理,達爾文認為該原理對本能發展和進化過程具有頭等的
重要性——那就是「適應環境」(adaptation to environment)的原理。毫無疑問,
這種適應和隨意活動構成了動物衝動發展的兩個普遍的決定因素。第一個因素補充了第
二個因素,意志一定具有指向的目標。當然,反之不一定如此。在植物王國,特定變化
逐漸受到環境單獨作用的影響,也即影響生長的功能或促進某些特性。這種被動適應
(passive adaptation)也可以在動物中間自然地找到,因為它們像植物一樣也具有生
理功能,這些生理功能隨著被動適應而改變。但是,達爾文把本能發展解釋為主要是被
動適應的結果,這種解釋看來與事實相悖。本能活動是衝動的,那是一種隨意活動,無
論我們如何追溯,我們都無法找到導源於意志活動的任何東西。對任何一種動物本能的
發展來說,除非從一開始便存在外部刺激與感情反應和隨意反應的相互作用(這種反應
在有機體進化的一切階段構成了本能的真正本質),否則這種發展是不可能的。我們可
以成功地從簡單的本能形式中獲得複雜的本能形式,但是我們無法根據既非本能又非沖
動的東西來解釋本能。
    因此,外部的生活條件和對這些生活條件的隨意反應是本能演化中起作用的兩個因
素。但是,它們以不同的程度運作著。智慧的發展始終傾向於以這種或那種方式改變本
能。於是,產生了兩種彼此聯繫的原理,第一種原理是對環境的適應,它在生命的低級
階段占優勢;第二種原理是隨意活動,它在高級階段占優勢。這便是人類本能和動物之
間的最大差異。人類本能是隨意活動對生活條件的有目的的適應。第二種差異來自第一
種差異,即大多數人類本能是獲得的;而動物的本能則限於先天的本能,變化的範圍較
小(這裡,受過訓練的動物不在我們考慮之列)。這就使得下述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
理解了,即舊心理學由於未能看到習慣和實踐與本能的密切聯繫,因而通常把本能活動
單單歸之於動物而不歸之於人類。從這種聯繫中產生的必然結果是,動物的本能更傾向
於反射性,更專門地由目的性活動所構成,那是由先天的生理組織所提供的。如果在動
物中間有些本能活動的複雜性與此觀點相悖,那麼你們必須記住,在整個動物王國,這
些本能活動保持相對一致。我們幾乎可以說,中樞神經系統的整個組織基本上受制於由
本能建立起來的某些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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